一、税负过重,还是税负不公?(论文文献综述)
张旭光[1](2019)在《企业减税降负法治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下,企业是税负主要承担者,也是税收的主要贡献者。在经济不景气之时,企业发展面临诸多障碍,尤以税收负担和税外成本最为显着,因此大多数国家一直致力于为企业减税降负。就我国而言,无论是肇始于2004年的结构性减税,还是近些年兴起的普惠性减税,均试图改善我国宏观税负过重、税收成本和税外负担占比过高的问题。以控制政府任意征税权为基准的税收法定原则,理应适用于为企业的减税降负。减税作为国家税权和纳税人税权的博弈,是否减税,如何减税,由谁主导减税,以及如何确保减税的法治化,是事关减税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根基。在减税中,除面临税收法定的诘问外,还应审视企业负担较高且面临着死亡税率论争的缘由,做到减税降负和体制改革的并向推进,确保减税降负的法定性、公平性。基于此,运用“提出问题-理论分析-剖析现状-提出对策”的基本思路,逐步分析如何实现为企业减税降负的法治化。由企业面临高额税负作为起点,阐释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凸显减税降负的必要性和急迫性;以问题为导向,溯源理论,为企业减税降负以及法治化的减税提供理论支撑;以理论检视和剖析现状,对所推行的减税降负政策深入分析,尔后提出法治化拷问;以解决问题与回归当下为目的,以税收法定和实质公平为指引,对企业减税降负提供突破路径。本文由四部分构成,循序渐进。第一部分是第一章,意在考察现状的基础上提出问题,分析原因,阐明危害,确定目标。通过对我国企业所面临的成本负担的考察,指出我国企业承受的高额税负;我国已推行多年结构性减税,为何企业税负感和税痛感没有得到有效降低,甚至引发了学者对死亡税率的论争,导致企业高额税负下被迫以避税和逃税来减轻自身税收负担,突出法治化减税的现实必要性。第二部分是第二章,意在追溯为企业法治化减税降负的理论渊源,追寻法理依据。阐述我国古代轻徭薄赋理念下,为纳税人减轻负担、发展经济采取以低税率和并税制为主的改革,在结合现代税法所提倡的纳税人权利保障基准上,提出税负从轻权在减税降负中具有运用空间和适用的合理性;结合西方税制改革理念以及宽税基、低税率、少优惠、严征管的国际税制改革大方向,为降低纳税人税收负担,实现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利益,国家税权与纳税人税权的协调平衡。第三部分是第三章,意在检视我国当前推行的减税降负政策,阐释效果,表明困境,剖析原因。在梳理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代表的减税改革政策后,剖析减税主导者及其侧重点,表明当前的减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囿于税权配置,减税主体和税收优惠之间的关系,在当前减税降负中未能有效理顺,可能会引发新的税负不公以及央地间税权和税收博弈。第四部分是第四章,试图在承接前述论证基础上,为减税降负的法治化实现,指明方向,提供路径,贡献智慧。在减税降负路径选择方面,以理念保障、法治推进、征管保障为基本模式。在减税理念方面,践行税收法定和实质公平原则,做到税制转型与政府体制改革并向前行;在减税推进方面,对减税权的行使和税收优惠的清理与规范,加以法定性的改造,确保税收负担降低,附以对行政事业收费、政府基金与社保制度等制度改革,确保税外负担降低;在减税保障方面,着力改进与优化税款征纳方式,注重反避税规则的运用,确保减税降负的实质公平。
刘同洲[2](2019)在《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实施以“结构性减税”为导向的税制改革以来,增值税税制日益优化,税率级次不断简并,抵扣链条逐渐完善;企业所得税税制日趋完善,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然而,税改后的减税效应似乎未被充分认可。以制造业为代表的企业“税负痛感”在近年来集中凸显,企业投资呈现“断崖式下滑”、“脱实向虚”、“国际性转移”的趋势。当前,我国实体经济税费负担问题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核心问题聚焦于宏观税负与微观税负的测度,以及导致企业“税负感”加重的原因判定。基于此背景,相关学者提出税收“无谓损失”效应,为企业“税负感”加重与企业投资“断崖式下滑”、“脱实向虚”、“国际性转移”关联性给予理论诠释,认定高税负挤占了企业净利润,进而抑制了企业投资,引发了税收理论界与实务界关于税收负担问题的大讨论。是何原因导致制造业税负痛感近年来集中凸显?究竟是减税政策出了偏颇,还是制造业自身出了问题?税负因素是否为企业投资“断崖式下滑”、“脱实向虚”、“国际性转移”的主导因素,上述问题的逻辑起源都要从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机理入手,而这也是本文理论与实证研究的基点、重点与难点。毋庸讳言,税费负担与投资的关系是税收学与金融学交叉领域的核心议题,是提升税收治理体系与治理水平的重要路径。尤其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研究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基本理论、影响机理与传导路径,有助于我国营商环境的优化与我国税制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从而以税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引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本文研究了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的影响机制及效果。本文以“一条主线,二种状态”来阐述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机理。其中,“一条主线”是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决策的传导机理线,即税费负担→投资收益→投资决策。“两种状态”是围绕该主线的静态和动态的机理分析,静态机理仅涉及税费负担这单一投资成本因素的分析;动态机理为涉及税费负担、现金流、融资约束等多投资成本因素的一般均衡分析。即基于综合税费负担视域下的企业投资行为选择,在Laeven(2003)1的企业投资分析框架基础上,运用动态投资欧拉方程方程,分析投资收益最大化时企业最优投资决策。本文研究结果概括如下:从税负视域而言,我国企业税收负担并不算重,主要是费用负担较重。总体而言,2016年我国宏观税负(中口径)为25.69%,其中社保费费负为6.80%,增值税税负为7.13%,企业所得税税负为3.91%;制造业而言,2016年制造业综合税负为5.86%,其中国营企业综合税负率为4.2%,民营企业为8.8%,民营企业综合税负显着高于国营企业,并不存在“死亡税率”;从投资视域而言,2008-2017年,我国制造业企业实业投资下滑,金融投资上升,两者变化趋势恰好相反。就税负与企业投资的关联性而言,总体视域与制造业视域下都有显着相关性,而中美税负差异视域下没有显着相关性。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的静态机理与动态机理实证研究表明:其一,投资收益是企业投资行为选择的逻辑起点,而税费负担是一个该循环路径的外生冲击,当税费负担率改变时,该循环也发生改变;其二,企业投资行为选择并非只受该行为所涉及税种税项的影响,任何税种的实施都会影响企业投资行为,是系统内部相互影响的过程。即综合税负率并非只影响企业实业投资,也影响金融投资;同理,所得税税负率也亦然;其三,综合税负率的降低会加强资本选择金融投资的倾向。综合税负率对企业金融投资行为的抑制效应高于实业投资行为。当企业综合税负率降低时,对金融投资行为所产生的激励效应要高于实业投资行为,这会增强资金流入资本市场进行金融投资的偏好,可能会加剧企业投资行为的“脱实向虚”。其四,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是激励投资“脱虚向实”的最优路径。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对企业实业投资行为的抑制效应高于金融投资行为。当企业所得税税负率降低时,对实业投资行为所产生的激励效应要高于金融投资行为。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对实业投资行为的激励效应大于金融投资行为,有利于资本流入实体经济市场,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善现阶段企业投资行为的“脱实向虚”;同时也应看到,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对金融投资偏弱的激励效应的非正常性,即反映出现有所得税政策针对企业金融投资行为并未起到有效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相当部分的金融投资收益可能并未纳入应纳税所得额,产生税收流失,弱化了其作为直接税的收入分配效用,这与企业金融投资涉及的资本利得问题尚有政策缺陷有关。其五,现金流与净资产收益率是导致企业“脱实向虚”与“民间投资下滑”的主因。现金流对企业实业投资行为与金融投资行为的正向激励效用远大于税负(综合税负或企业所得税税负)对其的负向抑制效用。即企业即使有充裕的现金流,也不投向实业领域,而是选择投向金融领域,该行为特征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兼具有之,但民营企业更为显着;此外,就净资产收益率而言,无论是何种税负视域下,其对企业金融投资的正向影响远大于企业实业投资,对民营企业的影响大于国有企业的影响。基于金融投资的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实业投资的客观现实,故而可诠释民营企业放弃实业投资而转向金融投资的“脱实向虚”的投资行为。在“民间投资下滑”问题上,在所得税税负视域下,现金流对民营企业实业投资的影响度大于其对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度。同时,在所得税税负与综合税负视域下,净资产收益率对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度要大于国有企业。且现金流的影响度要大于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度;其六,企业优质的营运能力并未激发企业家进一步扩大再生产的动力,即随着销售增长率的上升,企业的实业投资反而下降。基于上述实证结果,本文欲根据发达国家“降税负、促投资”的目标导向,探寻其税制改革历史变迁与最新趋势,总结了发达经济体促进企业投资的税制优化的一般性规律,以解决我国“民间投资下滑”、“制造业脱实向虚”、“企业投资跨国转移”等问题。在结合我国促进企业投资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了激励企业投资的政策建议,一是秉承“适度降负,结构调整,协同并进”的改革理念,全盘指导;二是构建减税降费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整合间接税制,深入完善和健全所得税制,降低企业社保费负担;三是深化配套制度改革,减轻综合运行成本;四是企业自身补短板,提升微观主体税负转嫁力。
李洁[3](2019)在《营改增对宏观税负及经济增长的影响 ——基于反事实模型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税收制度也在不断的改善以适应全球经济融合的大趋势。94年的分税制改革和09年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尽管都采取了各种措施来弥补两税并行的弊端,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行业分工进一步细化、结构调整不断加速以及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提高,由营业税重复征税所带来的税负不公、遏制企业专业化及分工细化的问题日益凸显,两税并行的制度与国家发展的现状并不匹配,增值税深化改革迫在眉睫。为了解决传统税收制度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进一步建立起科学的税收制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收政策应运而生。通常来说,税制改革会对税负的高低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本文认为我国于201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营改增可能影响了宏观税负,而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关系密切,从而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会间接影响经济增长。毫无疑问,当前我国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仍然是促进经济增长,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因此,研究营改增对经济运行产生的影响对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主要对营改增的政策效果进行研究,首先利用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把宏观税负作为税制变革的中介载体,先后借助巴罗模型、状态空间模型,找到了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非线性关系并对动态的最优宏观税负水平进行了探究,找出实际宏观税负和最优宏观税负水平的差距,判断出当前的宏观税负水平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随后借助反事实的Hsiao模型在剔除了试点省份的影响后,利用国家之间的联系,找到了政策实施后宏观税负的反事实值,最终分析出营改增对我国宏观税负及经济增长的影响。基于以上分析得到本文的结论和相关建议如下:(1)营改增政策在试点省份实施后对我国宏观税负确实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在测算营改增全国推行后对我国宏观税负的影响时,需要剔除试点省份对结果的影响。(2)在剔除试点影响的基础上利用34个国家从2000年到2016年的宏观税负值进行了估算,在满足条件独立性的前提下,最终选出了Mali、Portugal、Salvador、Uruguay这四个国家作为最优控制组,结果发现营改增大约降低宏观税负3.187%,GDP每年大约增加206.222亿元。随着政策范围的扩大,抵扣机制进一步完善,营改增制度红利和改革成效也会进一步显现。(3)营改增对宏观税负以及经济增长具有稳定的正向调节作用,该政策的实施使我国宏观税负偏离最优宏观税负水平的程度降低。(4)虽然营改增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宏观税负,但实际宏观税负与其最优值仍有一定的差距,在接下来坚定实施营改增政策的同时,应适当降低某些行业增值税税率,进一步降低宏观税负,促进经济增长。
赵长明[4](2019)在《“营改增”后建筑业税负增加现象研究 ——以Y县为例》文中研究说明2012年,“营改增”试点改革在上海地区拉开序幕。此后经过数次地区和行业的扩围,“营改增”试点范围不断扩大。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营改增”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并强调“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2016年5月1日,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营改增”全面完成。“营改增”的全面实施理应对降低企业税负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一些企业尤其是建筑业企业依然较为普遍出现税负增加现象。本文主要围绕“营改增”政策实施以来在建筑行业反响较为普遍的税负增加现象来进行研究分析。本文以“营改增”政策背景下Y县建筑企业税负变化为切入点,对Y县建筑业企业税收相关数据进行了全面的收集与详尽的分析,在数据分析后初步提出“进项税额不足”问题是“营改增”后Y县建筑业税负增加现象出现的直接原因。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笔者围绕税负增加现象针对样本企业进行了调研,在发掘企业“进项税额不足”原因的同时发现并提出了税负增加现象背后所隐含的更深层次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以政策执行为视角从政策执行相关因素入手对所发现的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分析,并试图从政策执行者角度提出改善“营改增”政策执行现状的对策与建议。本文并未将“营改增”后税负增加现象本身当做问题看待,而是试图通过对该现象的研究分析展现该现象所折射出的深层次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策。本文认为税负增加现象的出现是政策本身及政策执行优势与劣势的共同体现,应将视角聚焦于相关问题而不是税负增加这一表面现象。笔者期望本文的研究在能够为“营改增”政策执行者提供参考的同时,可以引导读者正确地认识“营改增”政策,辩证地看待“营改增”后税负增加现象。
刘琦[5](2016)在《“营改增”对上市券商的财务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本文在全国全面推行“营改增”的背景下,单独将隶属于金融业的证券业作为研究对象,从理论上分析了“营改增”对证券公司会计核算、税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财务方面的影响,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以上市券商2013-2015年年报数据作为样本数据,测算了“营改增”对上市券商流转税税负、企业所得税税负、综合税负及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通过对上市券商2013-2015年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第一,“营改增”对上市券商流转税税负的影响具有下降效应,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比例、资本性支出对应进项税额占总进项税额的比例和业务及管理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越大,流转税的减负效应越显着,而利息支出占利息收入的比例和职工薪酬占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越大,流转税的减负效应越不显着;第二,“营改增”对上市券商企业所得税税负的影响具有上升效应,“营改增”对流转税的减负效应越显着、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越大,企业所得税税负上升值就越大,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和资本性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占总进项税额的比例越大,企业所得税税负的上升值就越小;第三,“营改增”对上市券商综合税负的影响具有下降效应,综合税负的影响取决于流转税税负、附加税税负以及企业所得税税负的综合效应,实证分析表明所有上市券商在2013-2015年均呈现下降现象;第四,“营改增”对上市券商净利润的影响具有上升效应,“营改增”对净利润的影响和“营改增”对企业所得税税负的影响因素是一致的,“营改增”对流转税的减负效应越显着、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越大,净利润上升值就越大,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和资本性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占总进项税额的比例越大,净利润的上升值就越小。
侯晓燕[6](2016)在《论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税负不公的原因》文中研究表明个人所得税税负不公,会直接影响纳税人对税收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信任。研究个人所得税税负不公的原因并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不仅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我国个人所得税税负不公的原因,大体可以归纳为税制设计、收入统计、免征额设计、税率、纳税期限、纳税人设计等几个方面。
张荷芳[7](2015)在《金融业“营改增”的困境与政策探讨》文中研究表明2012年1月1日,我国率先在上海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行“营改增”,截止2015年5月,“营改增”试点扩展为“3+7”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部分行业,我国至今并没有在金融业开展“营改增”。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征税范围基本上是1994年税制改革的时候定下的范围,距今过去20多年,当初设定的范围显然已经不适应当代经济的发展,增值税以其优良的税收中性原则,能够有效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负,更加适合金融服务业的发展,金融业“营改增”刻不容缓,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对金融业“营改增”的理论及实践进行探讨。本文首先阐述了金融业“营改增”的理论依据及其对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体现税收公平原则、实现税收中性的重要意义。现行营业税税制存在严重的重复征税问题,在一定程度影响了税收调节功能的发挥,同时限制了经济的可持续、多元化的健康发展,影响了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金融业“营改增”不仅有利于我国金融业的良好有序发展,还影响着我国第三产业的升级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其次,本文详细地剖析了营业税税制存在重复征税、实际税率高于名义税率、内外税负不公等一系列的问题,阐述了金融业征收增值税存在税收要素难以确定、税收征管要求高、税收收入归属难以确定的困境。再次,对国内其他行业“营改增”、国际金融业征收增值税进行总结,分析澳大利亚、新加坡两国实行的进项税额固定比例抵扣模式,作者认为这两国的模式更为适合我国国情,既简便征管,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重复征税,还避免了财政收入的大额流失。最后,本文的第五章是全文的核心部分,阐述了金融业“营改增”过程中应该遵循税收公平、税收效率、税收财政的原则,重点对金融业“营改增”的税制要素进行了设计,包括征税模式、税基、税率、税收征管的确定,针对税率的测算,本文选取了银行业和保险业这两个金融行业,并以其主要业务为对象,采用定量分析方法比较合理地测定了税率水平,提出了对金融业显性业务适用6%税率、隐性业务适用6%减半税率的设想;同时,针对金融业“营改增”后地方财政收入面临缺失的问题,本文以原营业税制下的所有行业改征增值税为假设,估算出“营改增”后中央地方收入保持基本不变的共享比例,进一步得出了金融业“营改增”后中央和地方应该五五分成的结论。
胡海[8](2014)在《优化个人所得税法工薪累进税率研究》文中认为个人所得税在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国家财政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仍然存在税率高、级数多、级距小、遵从差、欠公平、难征管等缺陷。修改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不应过多纠缠于免征额的高低上,反而应该更多地关注税率这个更重要、更敏感的核心要素,应当大胆改革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建议在善待工薪阶层、下调边际税率、简化税率级数、扩展税率级距、按家庭来交税等方面找准切入点,在重构个人所得税法中工薪所得项目的税率结构上追求新超越。
胡海[9](2014)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税率制度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个人所得税法在筹集财政收入、调控经济发展和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国家财政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仍然存在税率高、级数多、级距小、遵从差、欠公平、难征管等缺陷。修改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不应过多纠缠于免征额的高低上,反而应该更多地关注税率这个更重要、更敏感的核心要素,应当大胆改革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建议在善待工薪阶层、下调边际税率、简化税率级数、扩展税率级距、按家庭交税等方面找准切入点,在重构个人所得税法中工薪所得项目的税率结构上追求新超越。
张富强[10](2013)在《税收公平原则下我国营改增“扩围”的顶层制度设计》文中指出以上海、北京、广东等省市"营改增"试点为对象的研究表明,营改增不仅仅是税种的简单转换,而是涉及整个税制以及国家与国民、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纳税人之间收入分配的深层次改革,其复杂程度及其面临的困难不亚于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营改税"这涉及一种长期的税收法律制度安排和内在运行机制设计,而绝非仅仅短中期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所能从根本上加以承托的,因而须以财税法治为保障,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主持税收立法,分步渐进地作好制度的顶层设计和长远安排;而其内在运行机制的设计当坚持以税收公平原则的分配正义为价值取向,才能对改革的每一阶段、每一步骤所可能遭遇的复杂难解之题做出从容应对。
二、税负过重,还是税负不公?(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税负过重,还是税负不公?(论文提纲范文)
(1)企业减税降负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高额税负:企业面临的发展困境 |
第一节 企业面临沉重税收负担 |
一、企业税负比重高 |
二、减税效果不显着 |
第二节 税负过重阻碍企业发展 |
一、企业国际竞争力下降 |
二、诱发死亡税率的论争 |
第三节 高额税负影响税法遵从 |
第二章 理论源流:减税降负的法理依据 |
第一节 古代轻徭薄赋理念 |
一、低税率,减轻税收负担 |
二、并税种,优化税制结构 |
第二节 纳税人税负从轻权 |
一、纳税人享有税负从轻的权利 |
二、税负从轻应以正当途径实现 |
第三节 国际税制改革理念 |
第四节 减税降负与利益平衡 |
一、税收利益的协调 |
二、税负高低的评判 |
三、减税降负的保障 |
第三章 现状检视:减税降负的实践困境 |
第一节 减税降负之现状梳理 |
一、部委成为减税主导者 |
二、减税政策更新速度快 |
三、减税降负侧重点明显 |
第二节 减税降负之效果阐释 |
一、减税降负降低企业负担 |
二、减税引发新的税负不公 |
三、减税导致央地博弈再起 |
第三节 法治化不足之原因剖析 |
一、税权配置不适宜 |
二、减税操作不规范 |
三、税收优惠不合理 |
第四章 路径依赖:减税降负的法治规范 |
第一节 提升减税理念法治化水准 |
一、落实税收法定与实质公平 |
二、推进税制转型与体制改革 |
第二节 遵循减税降负法治化路径 |
一、税收负担降减法治化 |
二、税外负担降减法治化 |
第三节 协同税收征管法治化改革 |
一、强化税款征收与管理 |
二、注重反避税规则施行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2)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三、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五、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税费负担的内涵 |
二、税费负担的类型 |
三、税费负担的本质 |
四、企业投资行为的内涵 |
五、企业投资行为的类型 |
第二节 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一般关系 |
一、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的激励效应与抑制效应 |
二、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的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 |
三、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的漏损效应与效率损失 |
第三节 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影响的衡量 |
一、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衡量指标 |
二、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衡量方法 |
第二章 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机理 |
第一节 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决策影响的传导机理 |
一、基于企业投资心理行为的税费负担与投资决策传导机理 |
二、基于宏观经济循环的税费负担与投资决策传导机理 |
第二节 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决策的静态影响机理 |
一、税费负担对投资收益的影响机理 |
二、投资收益对投资决策的影响机理 |
三、税费负担、投资收益与投资决策的影响机理 |
第三节 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动态影响机理 |
一、企业投资决策的理论模型构建 |
二、企业投资决策的一般均衡分析 |
第三章 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的总体现状 |
一、企业税费负担的总体现状分析 |
二、企业投资行为的总体现状分析 |
三、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总体相关性分析 |
第二节 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制造业现状 |
一、税费负担的制造业现状分析 |
二、企业投资行为的制造业现状分析 |
三、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制造业相关性分析 |
第三节 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中美现状分析 |
一、税费负担的中美现状比较分析 |
二、企业投资的中美现状比较分析 |
三、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中美相关性分析 |
第四章 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税费负担影响企业投资行为的静态机理实证分析 |
一、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决策行为的数据说明与变量选取 |
二、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决策行为的静态计量模型设定 |
三、税费负担影响企业投资决策行为的静态机理验证结果 |
第二节 税费负担影响企业投资行为的动态机理实证分析 |
一、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决策行为的计量模型设定 |
二、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决策行为的数据说明与变量选取 |
三、税费负担影响企业投资决策行为的动态机理验证结果 |
第三节 税费负担影响企业投资决策行为的主要结论 |
一、投资收益是企业投资行为选择的逻辑起点 |
二、任何税种的实施都会影响企业投资行为 |
三、降低综合税费负担会增强企业投资“脱实向虚”的偏好 |
四、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是激励投资“脱虚向实”的最优路径 |
五、现金流与收益率是企业投资“脱实向虚”与下滑的主因 |
六、企业优质的营运能力并未激发企业实业投资动力 |
第五章 促进企业投资的税制改革国际经验及借鉴 |
第一节 美国促进企业投资的税制改革历史逻辑 |
一、里根时代的税制改革逻辑 |
二、特朗普时代的税制改革逻辑 |
三、里根税制改革与特朗普税制改革逻辑共性 |
第二节 英国促进企业投资的税制改革历史逻辑 |
一、撒切尔时代的税制改革逻辑 |
二、金融危机下的税制改革逻辑 |
三、新一轮全球减税浪潮下的税制改革逻辑 |
第三节 国际经验借鉴与启示 |
一、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促进企业投资已成国际共识 |
二、税制改革应与其他改革配套进行 |
三、减税降费应秉承适度性原则 |
第六章 激励企业投资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基本理念:适度降负,结构调整,协同并进 |
一、秉承适度性原则,把控减税空间 |
二、以“宽税基、低税负、简税制、优结构”为税制改革导向 |
三、注重税制改革的内部协同与外部协同 |
第二节 税制优化:构建减税降费长效机制 |
一、构建宽税基、低税率、简税制、环环抵扣的增值税税制环境 |
二、优化企业所得税税制设计 |
三、构建低费率、统费基、优结构的社会保险制度环境 |
第三节 制度协同:深化配套制度改革,减轻综合运行成本 |
一、优化劳动力供给体系,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
二、构建与实体经济部门的内在需求相匹配的新型金融体系 |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
第四节 补短板:提升微观主体税负转嫁力 |
一、破解现金流约束,提升税负转嫁能力 |
二、贯通税负转嫁链,提升税收管理能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3)营改增对宏观税负及经济增长的影响 ——基于反事实模型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本文的创新点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本文的创新点 |
第一章 税负概述及与经济增长的联系 |
第一节 税收负担的内涵与实质 |
第二节 宏观税负的含义及衡量口径 |
第三节 税收与经济增长的联系 |
一、税负通过投资资本、人力资本积累及劳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
二、税负通过消费、储蓄以及进出口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
第二章 动态最优宏观税负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拉弗曲线 |
一、供给学派的起源 |
二、拉弗曲线对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关系的描述 |
第二节 巴罗模型 |
一、巴罗模型 |
二、变量的平稳性检验 |
三、协整分析 |
第三节 状态空间模型 |
一、状态空间模型 |
二、最优宏观税负的动态分析 |
第三章 营改增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营改增理论概述 |
一、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关联 |
二、实施营改增的必要性 |
第二节 政策评估相关理论 |
一、政策评估的相关概念及方法比较 |
二、基于反事实思想的Hsiao方法的模型构建 |
第三节 营改增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 |
一、“营改增”试点(上海等9省)的反事实估计 |
二、“营改增”全国实施以来政策效应评估 |
三、模型的检验 |
第四章 结论及建议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营改增”后建筑业税负增加现象研究 ——以Y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外关于“营改增”研究概述 |
1.2.2 国内外关于政策执行研究概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营改增”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1 营业税与增值税概念及区别 |
2.1.2 税收公平理论 |
2.1.3 税负转嫁理论 |
2.1.4 税收负担理论 |
2.2 政策执行的概念与史密斯政策执行模型 |
2.2.1 政策执行的概念 |
2.2.2 史密斯政策执行模型内容 |
第3章 “营改增”对Y县建筑业税负影响的数据分析 |
3.1 建筑业“营改增”前后税收制度比较 |
3.1.1 纳税人身份认定和计税方法不同 |
3.1.2 适用税率不同 |
3.1.3 计税依据不同 |
3.2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影响的测算分析 |
3.2.1 分别测算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流转税与所得税影响 |
3.2.2 “营改增”前后企业流转税与所得税总体税负分析 |
3.2.3 “营改增”对企业税负影响测算分析小结 |
3.3 Y县建筑业样本企业的选取与税负数据总体分析 |
3.3.1 Y县建筑业企业概况 |
3.3.2 Y县建筑业样本企业选取与数据说明 |
3.3.3 Y县建筑业样本企业税负数据总体分析 |
3.4 Y县建筑业样本企业税负数据分类分析 |
3.4.1 针对税负降低企业的数据分析 |
3.4.2 针对税负升高企业的数据分析 |
3.4.3 样本企业税负数据分类分析情况归纳 |
3.5 Y县建筑企业数据分析小结 |
第4章 Y县建筑业“营改增”后税负增加现象调研分析 |
4.1 基于数据分析结果的调研分析 |
4.1.1 建筑企业部分成本支出进项凭证难以获取 |
4.1.2 建筑企业支出总成本中人工成本占比偏高 |
4.1.3 建筑企业“营改增”前存量成本进项无法抵扣 |
4.1.4 建筑企业成本进项获取时间延迟 |
4.2 Y县建筑业“营改增”后关联情况的调研分析 |
4.2.1 企业行为选择与“降低税负”的矛盾—获取进项动力缺乏 |
4.2.2 企业“税负”与“负担”的矛盾—理论税负减轻实际经营负担增加 |
4.2.3 “营改增”作用难以显现—企业简易计税方法的倾向性 |
4.2.4 进项税抵扣“过犹不及”—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现象 |
4.2.5 建筑业市场逆向选择—“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
第5章 Y县建筑业税负增加现象所折射的问题与原因分析—以政策执行为视角 |
5.1 Y县建筑业税负增加现象所折射的问题 |
5.1.1 部分建筑企业政策遵从度低 |
5.1.2 建筑企业政策遵从成本较高 |
5.1.3 建筑业存在税负不公问题 |
5.1.4 建筑业上游税款流失严重 |
5.2 Y县建筑业税负增加现象折射问题的原因分析-基于史密斯模型 |
5.2.1 “营改增”政策本身原因分析 |
5.2.2 政策执行主体原因分析 |
5.2.3 政策目标群体原因分析 |
5.2.4 政策执行环境原因分析 |
第6章 完善Y县建筑业“营改增”政策执行现状的对策建议 |
6.1 健全完善相关政策 |
6.1.1 适度扩大建筑业进项抵扣范围 |
6.1.2 逐步推行留抵税额退税政策 |
6.1.3 进一步推行简并税率政策 |
6.2 加强税务监管力度 |
6.2.1 加强建筑企业上游监管力度 |
6.2.2 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 |
6.2.3 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 |
6.3 增强企业对“营改增”政策的认同感 |
6.3.1 加强“营改增”政策的宣传 |
6.3.2 强化企业账务管理及税收筹划辅导 |
6.3.3 建立有效的违法惩戒机制 |
6.4 着力营造政策执行的良好环境 |
6.4.1 优化服务改善征纳关系 |
6.4.2 严格建筑行业税务执法标准 |
6.4.3 做好政策舆论导向工作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本文总结与研究结论 |
7.1.1 本文总结 |
7.1.2 研究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件1 |
附件2 |
致谢 |
附件 |
(5)“营改增”对上市券商的财务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本文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及研究框架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框架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文献综述 |
1.3.2 国外文献综述 |
1.4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营改增”理论基础 |
2.1 营业税概述 |
2.1.1 营业税基本概念 |
2.1.2 原营业税的税目与税率 |
2.1.3 营业税的特点 |
2.2 增值税概述 |
2.2.1 增值税基本概念 |
2.2.2 增值税的税目与税率 |
2.2.3 增值税的特点 |
2.3 我国“营改增”的进程及意义 |
2.3.1 “营改增”进程 |
2.3.2 “营改增”的意义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营改增”对上市券商财务影响的理论分析 |
3.1 证券公司概述 |
3.1.1 我国证券公司发展概述 |
3.1.2 证券公司业务概述 |
3.1.3 上市券商基本情况概述 |
3.2 国际金融业纳税情况概述及经验借鉴 |
3.2.1 国际金融业纳税情况概述及经验借鉴 |
3.2.2 国际经验借鉴 |
3.3 “营改增”对上市券商财务影响的理论分析 |
3.3.1 “营改增”对上市券商会计核算的影响 |
3.3.2 “营改增”对上市券商税负的影响 |
3.3.3 “营改增”对上市券商财务状况的影响 |
3.3.4 “营改增”对上市券商经营成果的影响 |
3.3.5 “营改增”对上市券商现金流量的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营改增”对上市券商财务影响描述性实证分析 |
4.1 样本来源与数据选取 |
4.2 “营改增”对上市券商流转税影响的描述性实证分析 |
4.2.1 上市券商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测算方法 |
4.2.2 上市券商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测算方法 |
4.2.3 上市券商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测算方法 |
4.2.4 “营改增”对上市券商流转税的影响 |
4.3 “营改增”对上市券商综合税负影响的描述性实证分析 |
4.3.1 “营改增”对上市券商企业所得税影响的描述性实证分析 |
4.3.2 “营改增”对上市券商附加税影响的描述性实证分析 |
4.3.3 “营改增”对上市券商综合税负影响的描述性实证分析 |
4.4 “营改增”对上市券商净利润影响的描述性实证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 |
5.1 全文总结 |
5.2 建议 |
5.2.1 证券公司的应对措施 |
5.2.2 政策建议 |
5.3 研究的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金融业“营改增”的困境与政策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意义 |
一、本文研究背景 |
二、本文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动态 |
二、国外研究动态 |
第三节 研究的方法和思路、贡献及其不足 |
一、研究的方法和思路 |
二、本文贡献及其不足 |
第二章 金融业“营改增”的理论支撑及影响 |
第一节 金融业“营改增”相关理论支撑 |
一、增值税的特点及优点 |
二、税收中性 |
三、金融业“营改增”税收效应理论分析 |
第二节 金融业“营改增”的影响 |
一、金融业“营改增”的宏观影响 |
二、“营改增”对金融业的影响 |
第三章 金融业现行营业税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困境 |
第一节 金融业现行营业税税制介绍 |
一、金融业现行营业税税制 |
二、金融业现行营业税税制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金融业“营改增”的困境 |
一、税收要素难以确定 |
二、税收征管的挑战 |
三、税收收入归属难以确定 |
第四章 国内其他行业“营改增”、国际金融业征收增值税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内其他行业“营改增”经验借鉴 |
一、我国其他行业“营改增”的现状 |
二、对金融业“营改增”的启示 |
第二节 国际上金融业征收增值税经验借鉴 |
一、国外征税模式介绍 |
二、对金融业“营改增”的启示 |
第五章 金融业“营改增”的对策研究 |
第一节 金融业“营改增”遵循的原则 |
一、坚持税收公平原则 |
二、坚持税收效率原则 |
三、坚持税收财政原则 |
第二节 金融业增值税税制设计 |
一、征税模式的选择 |
二、税基的确定 |
三、税率的选择 |
四、税收征管的建议 |
第三节 金融业改征增值税后税收收入分配问题 |
一、现行增值税税收收入共享机制 |
二、金融业“营改增”后共享比例估算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优化个人所得税法工薪累进税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税率设计的缺漏 |
(一) 工薪族成纳税主体 |
(二) 税率过高级数偏多 |
(三) 级距过小遵从度低 |
(四) 种类繁多征管不易 |
(五) 结构不当税负不公 |
二、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税率的成功经验 |
(一)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 |
(二)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 |
(三)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 |
三、优化工薪所得税税率结构的基本思路 |
(一) 拓宽税基降低税率 |
(二) 减并级次扩大级距 |
(三) 纳税单位选择家庭 |
(9)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税率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税率设计的不合理性 |
1、税率设计存有漏洞, 工薪族为纳税主体 |
2、累进税率级数偏多, 最高边际税率过高 |
3、税负过重级距过小, 纳税人遵从度不高 |
4、税率种类繁多复杂, 征收管理难度较大 |
5、税率结构不够合理, 税负公平难以保障 |
二、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先进经验 |
1、美国特色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 |
2、日本特性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 |
(1) 税率级别有差异 |
(2) 税率的适用方式有差异 |
3、英国特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 |
(1) 两国的税率级次和税率高低不同 |
(2) 两国的税率适用方式不同 |
三、改革个人所得税法税率制度的基本思路 |
1、拓宽个税税基, 降低边际税率 |
(1) 将工资薪金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由45%降到25%, 最低超额累进税率3%不变 |
(2) 对同一类性质的所得应实行相同税率 |
(3) 对于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 可以设计加五成或者加十成征收 |
2、缩减税率级次, 扩展税率级距 |
3、优化个税税率, 以家庭为单位 |
四、结语 |
四、税负过重,还是税负不公?(论文参考文献)
- [1]企业减税降负法治化研究[D]. 张旭光.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2]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研究[D]. 刘同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3]营改增对宏观税负及经济增长的影响 ——基于反事实模型的实证分析[D]. 李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9)
- [4]“营改增”后建筑业税负增加现象研究 ——以Y县为例[D]. 赵长明.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5]“营改增”对上市券商的财务影响研究[D]. 刘琦. 上海交通大学, 2016(08)
- [6]论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税负不公的原因[J]. 侯晓燕. 闽江学院学报, 2016(03)
- [7]金融业“营改增”的困境与政策探讨[D]. 张荷芳. 安徽财经大学, 2015(02)
- [8]优化个人所得税法工薪累进税率研究[J]. 胡海. 湖南商学院学报, 2014(06)
- [9]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税率制度改革研究[J]. 胡海.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14(06)
- [10]税收公平原则下我国营改增“扩围”的顶层制度设计[J]. 张富强.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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