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动环保创新 削减污染总量(论文文献综述)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2022)在《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文中认为苏政办发[2021]8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9月28日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言"十四五"时期是江苏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广州市人民政府[2](2021)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文中指出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规[2021]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2021年6月25日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落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尚嘉欣[3](2020)在《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区域性、复合型雾霾污染是关中城市群面临的主要空气污染问题,解决城市群空气污染问题面临着空气环境整体性与行政管理条块分割的矛盾,以“属地治理”为特征的管理体制无法满足跨域合作解决雾霾污染问题的要求,亟需打破关中城市群行政区域限制,依靠各市防控联动解决区域雾霾污染问题。首先,以理论阐释为起点,总结跨区域环境治理防控联动的兴起、特征、分析框架及其对治污减霾的适用性。反观实践,系统梳理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的形成,并通过评价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的效率,反思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的现存问题。其次,从防控联动机制的结构维度,提出“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企业”、“地方政府-公众”分析框架及其假设,运用回归与中介效应模型验证假设并得出:各市财政压力、产业结构等因素对治污减霾政策协同度存在正效应,而各市环境规制等因素对政策协同度存在负效应;政府与企业、公众之间结成防控联动关系是基于企业的市场进入、治污技术、节能降耗,以及公众的环保意愿、交通压力、环境物品等因素的中介作用。基于实证结果,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应通过完善主体多层次性并调整互动方式,进而影响权利、利益结构,优化治理资源的配置;通过管制型规制和市场型规制的有机结合,降低防控联动的管理投入和信息成本,提高治污减霾政策工具的实施效果。再次回到实践,探索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的实施路径,具体包括:“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之间形成纵向协同为主导和横向协同为补充的跨部门协同组织模式,基于DEA模型估算的各市节能潜力进行节能责任分担和利益分配,以信息成本最低的方式实现治理目标的管理;“地方政府-企业”之间根据煤炭价格与污染排放强度、能源效率、高耗能行业煤炭消费量的关联度强弱,采取税、费政策抑制煤炭过度消费,基于不同行业污染治理重点来选择市场型政策工具,构建排污权交易市场将空气容量资源的费用与收益纳入企业的经营决策,通过金融政策将企业投资中的外部性内部化;“地方政府-公众”之间以经济、制度和价值观引导的方式鼓励公众广泛参与,完善政府引导公众参与治理事务决策的重要组织与行为方式,畅通公众和环保组织对治理议题的监督和反馈渠道。最后,提出了实施防控联动机制的政策保障。
刘学[4](2020)在《我国南部城市水环境特征解析与综合整治指导方案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由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污染问题日渐突出,城市水体急需治理。针对这一问题,本文以该地区城市水环境为研究对象,对不同类型城市水环境污染特征进行总结,对其污染成因与影响因素进行解析,提出该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指导方案及分步分阶段技术路线图。我国南部地区包括广东、福建、广西、海南、香港、澳门和台湾在内的全部地区。该地区以低山丘陵为主,年降雨量几乎是全国的2倍;人口密集,城镇化率高,土地面积约占全国的6%,人口约占全国的15%;经济发达,产业结构以二、三产业并重,人均收入几乎是全国的2.3倍,但区域发展非常不均衡。研究结果显示,该地区城市总体水质达标率为63%,城市水环境总体污染严重。从时空特征分析,该地区城市水环境污染存在显着的时空特征,大部分城市新老城区之间也表现出较强的污染空间特性,主要与汛期降雨、人类活动和排水体制有关。空间因子分析与与污染源分析结果表明,该地区城市污染主控因子为氨氮、总磷和溶解氧,主要污染来源为城市降雨径流、生活排污、工业排污和老城区合流制溢流。在该地区城市水环境污染特征和污染问题的基础上,筛选出适用于该地区不同城市的水环境容量计算方法、水环境污染削减负荷分配模型和城市河流生态流量核算方法;依据城市水环境污染治理分类表单,选取适用于该地区城市水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评估该地区城市水环境污染控制技术与实际工程相结合后的方案效益,给出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指导方案;结合现有的城市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体系及预期,提出近期与中长期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路线图。本研究成果对于该地区城市水环境污染总体调控、水环境质量改善意义重大,可为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或类似城市水环境的综合整治提供技术和政策支持。
杨玉洁[5](2020)在《中国陆海跨界污染统筹治理机制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经济活动广度、强度空前加剧,以致近海环境持续承受巨大压力。中国近海海域主要污染物80%以上来自于陆源排放,由于陆源污染物排海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海洋环境依然遭受显着影响。陆源污染排放过程既跨越自然边界又跨越行政边界,所涉及的治理主体复杂多样,陆海统筹视角下跨界污染问题亟待解决。本文主要从陆域研究环境公平的社会经济影响因素,从海洋研究海洋功能区划的约束机制,进而统筹陆海,研究沿海地方政府入海流域管理机制以及中央政府跨界治理激励机制,期望通过相关制度安排,规范陆域社会经济活动,有效调控沿海地方政府行为,对陆海跨界污染形成制度约束与治理激励。本研究旨在丰富陆海统筹等相关理论,为协调沿海地区经济与环境关系提供思路和依据,为合理制定环境经济政策,实现陆海整体环境优化提供参考。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及结论如下:(1)从环境公平角度切入,以辽宁省为研究区,选取畜禽业作为典型陆域经济活动,以化学需氧量COD为污染物指标,测度2000-2016年辽宁省畜禽业环境不公平状况并构建面板阈值模型研究环境公平的社会经济影响因素,识别陆域活动关键控制点。研究表明,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畜禽业环境公平的重要因素。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区间内,农业产业结构对辽宁省地级市畜禽业环境公平具有差异化影响,对畜禽业环境空间分布公平具有单一阈值效应,对畜禽业环境经济效率公平具有双阈值效应。农业产业结构的数量型升级并不能有效缓解辽宁省内中等经济发展水平和较高经济发展水平区间的畜禽业环境不公平。加强对科学技术的公共财政支持有助于提升畜禽业环境公平程度。(2)从政策角度出发,在对海洋陆源污染治理政策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研究海洋功能区划实现陆域社会经济活动约束的基本途径,并探讨未来即将实施的4.0版海洋功能区划所需承载的生态环保任务。研究表明:海洋功能区划是实现陆海环境统筹约束的有效途径,其约束力来自于自身生态环境要求和所体现的生态环境政策意志。未来即将实施的4.0版海洋功能区所需承载的生态环保任务包括:继续开展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功能区划研究,纳入更多量化生态环境指标以加强量化控制,进一步与海洋生态环保制度、机制、管理相协调,为海洋生态政绩考核提供有力支撑与科学依据。(3)建立了入海流域跨界水污染治理博弈模型,分析了海洋环境管理权不同归属情景下沿海地方政府污染治理行为与策略选择,通过引入陆海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如何构建陆海跨界水污染管理机制。结果表明,引入沿海省级政府对海域环境的管理是实现跨界污染有效治理的关键。在沿海省级政府管理下,通过建立陆海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采用分段生态补偿系数,能够实现入海流域的源头污染减排,但对入海末端污染减排存在不确定性影响,在海陆生态补偿系数比值满足临界条件情况下能实现末端污染减排。生态补偿机制对产污削减量存在分配效应,海洋与陆域生态补偿系数比值会影响地区产污削减量在上游内陆和中游近岸之间的具体分配。沿海省级政府在构建陆海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时,既要关注海洋、陆域生态补偿系数绝对量,又要考虑二者的相对量。(4)建立中央—沿海地方政府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研究了中央政府如何通过激励契约促使沿海地方政府在单任务层面重视海洋污染治理,在多任务层面兼顾经济发展与陆海污染治理。研究结果表明,在单任务层面,中央政府设计激励机制时要将沿海地方政府风险态度纳入考量,考察其激励强度对努力水平影响的敏感程度,并提高海洋污染治理努力的可观测程度。在多任务层面,中央政府要促使沿海地方政府兼顾经济发展与陆海污染治理,多任务间的关联关系是设计有效激励机制的前提。中央政府需要考虑通过政绩考核等配套政策引导沿海地方政府,将经济发展、陆域污染治理两项任务与海洋污染治理任务的努力成本关系由“互相替代”调整为“互补”,从“临界型激励”转换为“增强型激励”,促进沿海地方政府兼顾经济发展与陆海污染治理。
晏娇[6](2020)在《关于全球气候治理路径变化的研究 ——基于多层次治理中的权威视角》文中研究表明长期以来,学界对全球气候治理的研究集中在演进路径和具体机制的研究上。演进路径的研究集中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矛盾问题上,以及具体的诸如“共区原则”、“资金与技术”或者“气候融资”等问题上;气候治理机制的研究则试图从之前的京都机制中寻找机制设置的缺陷,进而对机制的完善提供思路。但这些采用国际合作的方式解决诸如“公地悲剧问题”的研究,限制了进一步研究全球气候治理问题的思维。因为这些研究成果都无法解释两个问题:“为什么全球气候治理不是在‘自上而下’的京都机制式治理路径上进行自我完善,而是在《巴黎协定》的设计下发生了‘自下而上’的转型”以及“为什么美国在京都进程中退出,到了巴黎进程再次退出”。气候治理路径转型之后的“后巴黎时代”的谈判仍然艰难。无论是从合作理论还是从制度主义视角都很难对这种现象给予很合理的解释。因此,研究跳出现有研究成果的限制框架,在全球气候治理走向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当前的全球气候治理背景、梳理气候治理路径转型的现象、得出治理权威动态变化的结论,最后探讨其对中国的意义。首先,当前的全球治理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时代背景:全球治理总体上呈现出了多层次的特性。各个国家不但更多时候选择进行区域一体化进程,也更多地选择在特定的议题上进行联合,还有日渐活跃的非国家行为体与传统的主权国家共同拉开了全球治理的大网。因而文将多层次治理框架引入全球气候治理研究中,搭建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为支撑,大国气候治理行动为基石,跨国气候治理网络为辅助的全球气候治理架构。其次,通过以“服从”为核心特征的治理权威这一关键因素,探求气候治理路径转型的根原因及实际意义。分析发现,在气候治理路径的转变过程中,权威在全球气候治理系统中产生了动态变化。这种变化一是国家的权威得以增强;二是非国家行为体组成的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权威已经兴起且对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产生影响。在对“自上而下”气候治理路径的梳理中发现,《京都议定书》的惨淡收场实际上并非是其机制设置的问题,原因在于该多层次治理体系没有一个实质凌驾于所有主权国家之上的“超级政府”,因而就无法确保一个机制得到所有国家的遵守。在审视《巴黎协定》安排的气候治理路径时,可发现所谓的“自下而上”路径实质上依靠的是主权国家各自的节能减排行动。由于还没有明确的不遵约机制,因此该路径的治理效果取决于各国最后对国的定位和对应对气候变化重要性的认识。协定对签约国实际上的约束力非常小,既无法强制国家履约,也无法在国家能履约的情况下进行惩罚。这就是国家层次在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这一超国家层次的互动博弈过程中,权威在全球气候治理系统中产生的动态变化——国家权威的强势回归。这是一种全球气候治理重心的再平衡,同时也是对强法律约束力减排框架的再定位。再次,在国家权威回归、超国家权威势弱,且缺乏强制性法律效力的减排协议的时代背景下,结合中国当前的经济实力、发展方向、治国理念以及中国当前在全球气候治理上展现出的积极态势,文认为目前中国在气候变化领域展现出了方向型领导力。因此通过与国直接相关的气候行动以获得领导力,增加中国的话语权,是合理且可行的。最后,结合当前针对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谈判进程,文认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出现强法律效力的全球性减排协议,全球层面的国家间合作会持续性艰难。因此国家自主气候治理行动最终将会落在次国家层次,而各国是否能顺利地将气候治理政策内化及下沉是气候治理的关键。国家内部的次国家层次的区域化合作、国际层面的次国家合作以及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参与,可为全球气候治理提供更多可能性。
舒林[7](2020)在《基于水环境控制单元的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襄河属于长江流域滁河水系,贯穿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全境,是县域河段长度及流域面积最大的河流。襄河承担了全椒县及滁州市部分市区的饮用水源功能,同时包含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及相应排污受纳水体功能。根据安徽省水功能区划襄河流域自黄栗树水库库区至黄栗树水库坝下为黄栗树水库全椒河流源头保护区;自黄栗树水库坝下至入滁河口50km的水域划为开发利用区。由此可见襄河水质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全椒县以及滁州市人民生活饮水安全。为实现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本研究采用乡镇行政区划与流域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利用GIS平台和DEM数据,对襄河流域控制单元进行了划分。基于2017年开展的水质现状监测分析及历年监测数据、流域自然社会经济调查,了解相应控制单元内各污染源污染指标的排放入河情况,系统分析了流域水质状况,识别了首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污染成因。根据控制断面的水质目标,计算了各控制区近10年最枯月平均流量下的水环境容量,进而确定各控制单元污染源的污染物削减任务量和具体减排措施。由此得出以下结论:(1)襄河流域首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和总磷,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59、4.37、0.73,污染类型以氨氮营养型污染为主,工业型污染为辅。(2)基于GIS平台和DEM数据,采用Arc Gis软件中的Hydrology Modeling模块进行水文相应单元的划分,并确定汇水区域。结合襄河关键控制节点和汇水区内汇水特征,将行政区—水文响应单元有机融合,建立“关键控制节点—控制河段—对应陆域”的水陆响应关系进行控制单元的划分,共划分为5段水域控制单元(分别用A-E表示),陆域控制单元分别包含滁州市章广镇、施集镇、腰铺镇以及全椒县石沛镇、马厂镇、六镇镇、十字镇、襄河镇、武岗镇相关汇水区域。(3)襄河流域COD入河总量为3942.41t/a,面源污染入河量占总入河量的47.73%,点源污染入河量占总入河量的52.27%;氨氮入河总量为603.51t/a,面源污染入河量占总入河量的65.94%,点源污染入河量占总入河量的34.06%;总磷入河总量为96.28t/a,面源污染入河量占总入河量的58.75%,点源污染入河量占总入河量的41.25%。从控制区域看,COD入河量的79.30%来自于D-E段,16.24%来自于B-C段,4.46%来自于A段;氨氮入河量的74.30%来自于D-E段,20.48%来自于B-C段,5.22%来自于A段;总磷入河量的74.43%来自于D-E段,19.15%来自于B-C段,6.42%来自于A段。襄河流域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为D-E段。(4)襄河流域2017年的污染物入河量远远大于其水环境容量,在考虑安全余量的因素后,其中COD的削减量为2012.963t/a、氨氮的削减量为488.229t/a、总磷的削减量为78.325t/a。基于划分后的控制单元将计算得出的削减量按照三层分配体系,逐步将污染物削减量分配至各个污染源,分别从点源和面源提出适宜的污染物削减方案及防治对策。
金辉[8](2020)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文中指出宏观税负的高低直接关乎国计民生,影响强国富民和稳定发展,是政府、学者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中国宏观税负高企,严重地制约了经济的增长和转型升级,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宏观税负畸高的主要原因:“分税制”以来,税权分配向中央集中并趋于规范,但事权划分改革止步不前,存在政府事权范围过大、政府间事权重叠严重、事权与支出责任不相适、事权划分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等问题,导致事权与支出责任不断下沉,造成了严重的财政纵向失衡,使得地方财政产生巨大缺口,于是地方政府伸出攫取之手,通过土地财政、乱收费等方式增加收入,极大地推高了宏观税负。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的视角下,将宏观税负约束至合理区间,并科学合理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是破解中国财政困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是切实降低宏观税负、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有四个部分。首先,国际比较。在国家结构、经济水平差异的视角下,比较了美、英、俄、蒙四国的政府间事权划分模式,并将4国拓展到81个国家,归纳不同类型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共性和特性,提炼出若干经验启示;其次,历史、现状与比较。梳理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和现实困境,讨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及其国际比较,为事权划分改革指明方向;再次,理论与实证研究。一是在理论分析中,界定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利用Barro模型分析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机制;二是在实证研究中,利用熵值法构建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检验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并使用Lind-Mehlum方法估算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最优值,采用工具变量法解决变量内生性问题,为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提供参考依据;最后,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域下,结合国际经验、现实情况以及理论和实证研究的成果,从四本预算分别展开,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将部分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制定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可能的创新之处:1、借鉴国际经验并基于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角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1)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以及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进行研究。已有文献中关于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研究,往往就划分而谈划分,这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支出责任定量划分难以深入。只能停留在事权定性划分的层面,无法深入到支出责任定量划分的层面,使得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划分处于割裂状态。二是无法切实有效地解决宏观税负畸高的问题。这是因为事权与支出责任的上划或下调,都无法改变总财政支出,进而无法降低宏观税负。因此,本文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先参考前人测度的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宏观税负合理区间,再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将部分政府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划分各领域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最终降低财政支出和宏观税负至合理区间。(2)较大拓展了国际比较的视野。其一,已有文献中的国际比较研究,往往利用国际数据库的二手数据或者样本国家的政策文件,进行定性分析或者政策解读。本文则从美、英、俄、蒙四国的财政部、统计局等网站,收集详细的财政支出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其二,已有文献注重案例研究,缺乏分类比较。本文依国家结构、经济水平的差异,将目标国家分为四类,在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将样本数量扩大至81国并进行分类比较。2、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的关系财政分权的已有文献,更加关注经济增长,忽略了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本文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效应。理论分析中可能的创新之处。本文利用Barro模型,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代际效用总和最大化,并纳入央、地两级财政支出,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结果显示,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θl*=γ/(β+γ)。财政支出分权水平过高不利于发挥公共产品供给的规模效益,过低则不利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信息优势,都将造成效率的损失,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实证研究中可能的创新之处。基于理论分析,本文首先构建了包含经济、资源环境、社会三个维度的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得出了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的结论;其次,通过Lind-Mehlum方法进一步检验倒“U”型关系,并据此估算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最后,发现中国地方财政支出比例过高,远高于其最优值,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在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时,注重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重,如在普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3、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新冠肺炎疫情暴露了公共卫生体系的缺陷和事权划分的积弊,本文试图以此为背景开展相关研究。首先,界定事权范围。梳理已有文献、财政账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公共卫生事权的范围,明确相应支出内容。其次,现状分析。通过分析公共卫生领域的行政体系结构、详细数据,以及事权改革文件,探讨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改革。再次,开展理论分析,并找出改革方向。归纳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路径,并基于此找出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核心要素和事权划分的重要方向。最后,提出政策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和事权划分的国际经验与教训,从责任分配、行政体系、法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完善中央与地方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政策建议。
王传达[9](2020)在《北京及其周边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方案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京津冀地区是我国大气污染问题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自《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以来,2013年~2017年京津冀地区各城市典型污染物PM2.5质量浓度逐年下降,空气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近几年年来陆续发布了《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0年)》草案,大气攻关项目课题“区域大气承载力与空气质量改善路径”制定了“2+26”城市的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建议,然而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北京市及其周边城市大气污染源优化控制与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方案,是大气污染物减排的重点研究问题。为此,本论文以实现北京市及其周边城市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达标规划为目标开展研究,基于区域环境污染特征分析和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建立空气质量数值模拟系统,进行北京市及其周边城市PM2.5敏感区域和敏感源筛选,基于PM2.5优化减排原理制定合理的污染源优化减排方案。典型城市北京、石家庄、唐山2017年污染特征分析发现,三个城市PM2.5浓度呈现为夏季和春季<秋季<冬季,冬季PM2.5浓度明显高于其他季节,石家庄市秋冬季超标天数最重;SNA组分占PM2.5总质量浓度的34.1%~49.9%,北京呈现为硝酸盐>硫酸盐>铵盐,石家庄、唐山呈现为硫酸盐>硝酸盐>铵盐;OC和EC质量浓度呈现为石家庄>唐山>北京,SOC质量浓度呈现为唐山>石家庄>北京。同时对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进行更新与完善,2017年京津冀地区典型污染物SO2、NOx、PM2.5、VOCs年排放量分别为86.8万吨、197.0万吨、234.8万吨、1942.9万吨,其中燃煤活动和工业源对SO2、NOx、颗粒物具有较高贡献。在污染源排放清单的基础上,建立WRF-CAMx-PSAT数值模式系统,进行PM2.5中一次颗粒物及二次组分(SO42-、NO3-、SOA)与其前体物(SO2、NOx、VOCs)的敏感性分析。一次颗粒物敏感系数为1.61~12.16×E-5(μg/m3)/t,保定、唐山、天津、石家庄的敏感性较高;二次前体物敏感性中,SO2-SO42-敏感性系数为0.45~5.87×E-5(μg/m3)/t,NO2-NO3-敏感性系数为0.42~1.92×E-5(μg/m3)/t,VOCS-SOA敏感性系数为0.09~0.38×E-5(μg/m3)/t,前体物对PM2.5二次组分敏感系数之和为1.06~7.98×E-5(μg/m3)/t。由于石家庄、邢台等地排放结构和二次转化率的特征,虽处于西南通道而其二次组分敏感系数排名有所下降。基于上述的研究基础,根据优化控制技术理论,以区域污染治理费用最小为目标函数,以各城市PM2.5浓度改善、政策减排、减排潜力等为约束条件,建立优化减排方程,将京津冀减排城市单位污染物排放对区域PM2.5浓度贡献的敏感系数引入优化方程,方程求解并提出PM2.5达标规划优化控制方案。PM2.5优化控制减排方案结果显示,综合减排当量、各城市敏感性和各城市PM2.5改善目标,2025年实现北京市PM2.5质量浓度达到35μg/m3、周边城市45μg/m3,保定、邯郸PM2.5当量减排比例较大,分别为58.5%、57.3%。其中,北京市PM2.5当量减排比例为54.0%,其中机动车源需减排30.2%,扬尘源、工业源、其他源,减排比例分别为55.2%、55.1%、50.2%,京津冀10个减排城市共需减排68.6万吨,其中工业源、燃煤源和扬尘共需减排12.8万吨、17.4万吨、16.9万吨;在2030年各城市均实现到35μg/m3的情景下,周边城市中保定市、邯郸市PM2.5当量最高需减排64.3%、63.2%,周边9个城市共需PM2.5当量减排71.7万吨。优化减排方案的可行性分析结果表明,在2025年需实现北京35μg/m3、周边城市45μg/m3的空气质量限值所需减排力度过大,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和环境管理规划难以实现相应的污染控制,且目标浓度的实现还需保证有利的气象条件,因此建议在2025年~2030年延期实现相应减排规划;而在2030年北京及其周边城市均实现35μg/m3在中长期规划和优化减排方案下可在限期内完全落实各类源优化减排方案,实现相应环境管理规划。基于污染物削减情景和基准情景相同的气象背景场和模式设置的模拟结果可知,实现优化减排方案可使各城市浓度改善基本达到既定目标。
周佳[10](2020)在《大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分配及综合评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2018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只有121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即六项污染物浓度均达标,达标比例为36%),依然有190个城市PM2.5浓度超标(超标率为56%),治理PM2.5污染依然任重道远。《全国环境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全国83.73%SO2、63.77%NOx和80.14%烟粉尘排放量是由固定点源中的工业部门排放。现在我国主要通过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来科学合理地管理固定源的污染物排放量。排污许可制度通过核定企业污染物许可排放量、监管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来挂钩污染物浓度,进而直接关联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效果。然而,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至今,依然无法实现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挂钩,无法定量评估当前的企业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分配方法在效果、效率、公平等方面的真实价值,无法较好地支撑排污许可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和总量控制制度的改革。基于上述背景和管理需求,本研究梳理总结了分配领域与评估领域的研究进展和不足,从而确定了科学问题,即如何构建点源尺度大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分配及综合评估体系。第一,针对科学问题中的分配问题,本研究创新性地构建了基于排放标准法(M1)、排放标准+城市传输法(M2)、环境容量法(M3)的点源尺度(企业排放口)大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分配模型。本研究基于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M0)的企业(排放口)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结合当前排污许可制度分配方法实践和城市大气污染物传输矩阵、城市大气污染物环境容量等最新研究成果,以及结合通过工业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筛选出来的工业锅炉、水泥、玻璃、焦化、钢铁等5个工业行业,构建了3种企业(排放口)大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分配模型。第二,针对科学问题中的评估问题,本研究创新地整合构建了包括效果评估(环境质量贡献度评估)、效率评估(费用效益评估)、公平评估(公平性评估)、3E综合评估在内的分配结果综合评估体系。在这一部分,首先,以基础排放清单为底部清单,分别加上了基于M0与M1、M2、M3分配结果的点源排放清单,以北京及周边城市为核心模拟区域,本研究构建了三层嵌套网格WRF-CMAQ模型,来开展分配结果效果评估。其次,基于效果评估中的M1、M2、M3与M0的污染物模拟浓度差值,以及基于M1、M2、M3与M0的污染物排放量差值,结合健康终端、暴露人口、反应系数、货币化参数,本研究分别构建了基于环境风险评估和货币化评估的健康效益评估模型,以及污染物减排量货币化评估模型,来开展分配结果效率评估。然后,基于M0、M1、M2、M3的城市5工业行业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加上M0城市其他工业行业的污染物排放量,并结合北京及周边城市的工业GDP、工业利润、工业增加值、工业就业人口等经济社会数据,本研究构建了基于环境基尼系数(EGC)法和绿色贡献系数(GCC)法的公平性评估模型,来开展分配结果公平评估。最后,基于上述的效果、效率、公平评估结果,按照由专家建议构建了污染物浓度、净效益、EGC、GCC等评估结果对应的分数表,并根据专家建议的效果、效率、公平等维度的权重系数,创新性地构建了基于环境质量贡献度(AQA)、费用效益(CA)、公平性(EA)的单项评估评分模型以及基于3E综合评估的综合评估评分模型,来开展分配结果综合评估。本研究有5个主要结果:(a)在许可排放量分配结果方面,M1、M2、M3的北京及周边城市SO2许可排放量分别是7.90、4.92、22.27万t/a,其NO2许可排放量分别是21.91、13.56、15.34万t/a,其一次PM2.5许可排放量分别是3.54、2.22、7.82万t/a。(b)在效果评估结果方面,M1、M2、M3的北京及周边城市SO2模拟浓度分别是30.53、29.83、34.902)/8)3,其NO2模拟浓度分别是49.98、49.43、49.502)/8)3,其PM2.5模拟浓度分别是62.15、61.44、63.912)/8)3。(c)在效率评估结果方面,M1、M2、M3的北京及周边城市健康效益分别为196.05、220.41、102.24亿元,其成本分别为4.85、8.17、5.09亿元,其净效益分别为191.20、212.23、97.15亿元。(d)在公平评估结果方面,M1、M2、M3的基于经济社会数据与SO2排放量的EGC分别为0.4530、0.4573、0.4783,其与NOx排放量的EGC分别为0.4598、0.4696、0.4642,其与一次PM2.5排放量的EGC分别为0.3861、0.4319、0.4479;M1、M2、M3的基于经济社会数据与SO2、NOx、一次PM2.5的GCC中,北京的均高于1.5,唐山的均低于0.5,其他城市的高于或低于1.0。(e)在综合评估结果方面,M1、M2、M3的3E综合评估分数分别是56.91、57.94、55.74。其中,M1、M2、M3的AQA评估分数分别是47.54、47.97、45.97,其CA评估分数分别是76.66、76.91、68.68,其EA评估分数分别是49.66、52.27、55.82。本研究有4个主要结论:(1)城市大气污染物传输矩阵、城市大气污染物环境容量能被引入点源尺度分配方法,使分配方法能够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挂钩。(2)分配结果的效果评估、效率评估、公平评估能很好地集成为分配结果3E综合评估,从而使多种分配方法能在单项维度和综合维度分别进行比较。(3)包含效果评估、效率评估、公平评估、3E综合评估在内的综合评估体系能够定量评估分配方法在效果(环境质量贡献度)、效率(费用效益)、公平(公平性)、3E综合等不同维度的表现。(4)从不同分配方法3E综合评估分数(M2>M1>M3)分析,说明在当前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下,标准+传输法>排放标准法>环境容量法。其中,在不同分配方法AQA评估分数比较方面,M2>M1>M3。在不同分配方法的CA评估分数比较方面,M2>M1>M3。在不同分配方法EA评估分数比较方面,M3>M2>M1。本研究的成果表明,本研究构建的分配及综合评估体系推动我国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分配方法及其评估技术的发展,为排污许可、总量控制等研究领域提供研究思路、技术、方法方面的参考。此外,本研究为我国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的点源污染物许可排放量的科学合理分配提供技术支撑,支撑排污许可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和总量控制制度的改革。
二、推动环保创新 削减污染总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推动环保创新 削减污染总量(论文提纲范文)
(3)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及框架 |
2 理论概述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关中城市群 |
2.1.2 雾霾 |
2.1.3 治污减霾 |
2.1.4 防控联动机制 |
2.2 相关理论概述 |
2.2.1 公共产品和外部性理论 |
2.2.2 产权理论 |
2.2.3 行为博弈理论 |
2.2.4 协同治理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3.1 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的兴起 |
2.3.2 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的研究 |
2.3.3 跨域环境治理中防控联动的困境 |
2.3.4 对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的评价 |
3 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的现状 |
3.1 防控联动机制的形成 |
3.2 各市治污减霾的效率分析 |
3.2.1 研究方法与指标选取 |
3.2.2 效率的变化趋势分析 |
3.2.3 效率的空间特征与防控联动的必要性 |
3.3 防控联动机制存在的问题 |
3.4 小结 |
4 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的实证研究 |
4.1 机理分析与研究假设 |
4.2 模型设定与中介效应检验 |
4.2.1 模型设定 |
4.2.2 中介效应检验 |
4.3 变量说明与数据来源 |
4.3.1 变量说明 |
4.3.2 数据来源 |
4.4 实证结果 |
4.5 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的构建 |
4.6 小结 |
5 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的实施路径 |
5.1 地方政府之间防控联动的实施路径 |
5.1.1 跨部门协同的组织模式 |
5.1.2 煤炭削减的利益协调 |
5.1.3 环境信息的互通 |
5.2 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防控联动的实施路径 |
5.2.1 市场型政策的组合运用 |
5.2.2 税费政策抑制煤炭过度消费 |
5.2.3 构建排污权交易市场 |
5.2.4 绿色金融政策设计 |
5.3 政府与公众之间防控联动的实施路径 |
5.3.1 政府引导公众参与 |
5.3.2 政府与公众合作共治 |
5.3.3 畅通公众监督渠道 |
6 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的政策保障 |
6.1 深化政府部门协作制度 |
6.2 推进城市群能源一体化建设 |
6.3 完善法律法规保障 |
7 结论及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7.1 结论 |
7.2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4)我国南部城市水环境特征解析与综合整治指导方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城市水环境污染特征和综合整治研究进展 |
1.2.1 国内外城市水环境污染特征研究进展 |
1.2.2 国内外城市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研究进展 |
1.3 课题来源 |
1.4 研究目的和研究内容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内容 |
1.4.3 技术路线 |
2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概况及污染特征解析 |
2.1 我国南部地区概况 |
2.1.1 自然地理概况 |
2.1.2 降雨特征概况 |
2.1.3 人口经济概况 |
2.1.4 基础设施概况 |
2.1.5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分类 |
2.2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现状 |
2.2.1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资源现状 |
2.2.2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质量现状 |
2.2.3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污染物排放量 |
2.3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污染特征解析 |
2.3.1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河流污染时空特征 |
2.3.2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内湖污染时空特征 |
2.3.3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污染时空特征解析 |
2.4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污染关键因子识别和成因解析 |
2.4.1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污染关键因子识别 |
2.4.2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污染源解析 |
2.4.3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污染问题诊断 |
2.5 本章小节 |
3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指导方案 |
3.1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指导方案编制方法 |
3.1.1 方案编制指导思想 |
3.1.2 方案目的及适用范围 |
3.1.3 方案编制原则与依据 |
3.1.4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的确定 |
3.1.5 方案编制的步骤与方法 |
3.2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水环境目标的确定 |
3.3 城市水环境容量及污染物削减负荷分配 |
3.3.1 计算方法及分配模型的选取 |
3.3.2 水环境容量方法比选 |
3.3.3 污染物负荷削减分配模型比选 |
3.3.4 实际案例 |
3.4 城市水环境生态流量核算 |
3.4.1 生态流量核算方法选取原则 |
3.4.2 城市河流生态流量核算方法 |
3.4.3 实际案例 |
3.5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污染控制方案 |
3.5.1 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点源污染控制方案 |
3.5.2 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面源污染控制方案 |
3.5.3 城市水体水质改善与提升控制方案 |
3.5.4 城市节水方案 |
3.6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污染控制方案效益分析 |
3.6.1 经济效益分析 |
3.6.2 环境效益分析 |
3.6.3 实际案例 |
3.7 本章小节 |
4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路线图 |
4.1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路线图编制方法 |
4.1.1 技术路线图编制目的 |
4.1.2 技术路线图编制原则与依据 |
4.1.3 技术路线图编制方法 |
4.2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路线图制定方法研究 |
4.2.1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时间轴的确立 |
4.2.2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需求和战略任务分析 |
4.2.3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未来技术发展重点 |
4.3 我国南部地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路线图 |
4.4 本章小节 |
5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副导师简介 |
致谢 |
(5)中国陆海跨界污染统筹治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标及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问题的描述 |
1.4 研究范围及数据来源 |
1.4.1 研究范围 |
1.4.2 数据来源 |
1.5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5.1 研究内容 |
1.5.2 技术路线 |
2 理论基础与研究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1.2 陆海统筹理论 |
2.1.3 环境外部性理论 |
2.1.4 系统工程理论 |
2.2 相关研究进展 |
2.2.1 陆海环境统筹相关的研究综述 |
2.2.2 环境公平相关的研究综述 |
2.2.3 跨界水污染治理的研究综述 |
2.2.4 环境治理激励机制的研究综述 |
2.2.5 现有研究评述 |
3 陆域环境公平的社会经济影响因素研究 |
3.1 环境公平概述 |
3.1.1 环境公平的基本概念 |
3.1.2 陆域环境污染与环境不公平 |
3.2 畜禽业环境不公平测度 |
3.2.1 畜禽业概况 |
3.2.2 畜禽业污染排放量估算与特征分析 |
3.2.3 环境不公平测度指标与方法 |
3.2.4 畜禽业环境不公平测度结果与分析 |
3.3 畜禽业环境公平的社会经济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
3.3.1 面板阈值模型 |
3.3.2 数据来源与变量描述 |
3.3.3 阈值效应检验、识别与估计 |
3.3.4 面板阈值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海洋功能区划对陆域社会经济活动约束机制研究 |
4.1 我国海洋陆源污染治理政策框架、新探索与特征 |
4.1.1 现行政策框架 |
4.1.2 治理政策新探索 |
4.1.3 治理政策特征 |
4.2 海洋功能区划实现陆域活动管控的基本路径 |
4.2.1 区划依据 |
4.2.2 我国海洋功能区划实施过程 |
4.2.3 区划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作用 |
4.3 我国海洋功能区划与生态环境政策关系分析 |
4.3.1 区划是实施生态环境政策的重要平台 |
4.3.2 区划中生态环境政策不断强化 |
4.3.3 现有区划存在生态环境政策滞后性困境 |
4.4 4.0版海洋功能区划所需承载的生态环保任务 |
4.5 本章小结 |
5 入海流域跨界水污染管理机制研究 |
5.1 中国入海流域水污染现状与问题 |
5.1.1 入海河流污染排放状况变化趋势 |
5.1.2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
5.2 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与主要政策工具 |
5.2.1 水环境管理体制与组织结构 |
5.2.2 水污染治理环境政策工具 |
5.3 陆海统筹视角下跨界水污染治理的特殊性 |
5.3.1 近岸陆域兼具多重身份 |
5.3.2 补偿性支付有待纳入考量 |
5.3.3 海域环境管理“代理人”存在不同选择 |
5.4 入海流域跨界水污染治理博弈研究 |
5.4.1 海域环境管理权归属于近岸陆域市级政府 |
5.4.2 海域环境管理权归属于省级政府 |
5.4.3 主要结论及政策启示 |
5.5 本章小结 |
6 陆海跨界污染统筹治理激励机制研究 |
6.1 激励机制运行特征 |
6.1.1 沿海地方政府承担多项任务 |
6.1.2 陆海环境治理密切关联 |
6.1.3 激励形式逐步丰富 |
6.2 陆海污染治理多任务委托—代理激励模型 |
6.2.1 委托—代理理论 |
6.2.2 多任务委托—代理关系框架及模型设定 |
6.2.3 模型构建 |
6.2.4 模型求解 |
6.2.5 模型结果分析与主要结论 |
6.3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关于全球气候治理路径变化的研究 ——基于多层次治理中的权威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关于全球治理中的权威的研究 |
(二)关于气候治理路径的研究 |
(三)关于多层次全球治理的研究 |
(四)关于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研究 |
(五)国内外研究综述的评价 |
三、论文的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的主要内容 |
四、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一)文的主要创新 |
(二)论文存在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全球气候治理的权威重构 |
一、全球治理权威的重置与分解 |
二、全球治理权威的分层 |
(一)国家让渡权威给区域一体化组织 |
(二)国家让渡权威给国际组织 |
(三)非国家行为体逐步形成权威 |
三、多层次全球气候治理的思路与架构 |
(一)全球气候问题与环境问题的同源性 |
(二)全球气候治理的主要思路 |
(三)全球气候治理的主要架构 |
第二章 “自上而下”气候治理路径 |
一、“自上而下”的实质 |
(一)“自上而下”的内涵 |
(二)“上”与“下”之间的“服从”关系 |
(三)全球气候治理呈现出“自上而下”的原因 |
二、“自上而下”治理思路的源起与实践 |
(一)总量控制与排放贸易 |
(二)美国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 |
(三)欧盟二氧化碳排放交易体系 |
(四)臭氧层治理与削减战略武器谈判 |
三、“自上而下”思路安排下的京都机制 |
(一)联合履约机制 |
(二)清洁发展机制 |
(三)排放交易机制 |
第三章 “自下而上”的全球气候治理路径 |
一、“自下而上”的实质 |
(一)“自下而上”的内涵 |
(二)“下”与“上”之间的相对关系 |
二、《巴黎协定》“自下而上”的气候治理安排 |
(一)国家自主贡献 |
(二)国家自主贡献的内容 |
(三)国家自主贡献的特点 |
三、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外的“自下而上”路径 |
(一)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兴起 |
(二)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范例 |
四、美国国内“自下而上”气候治理实践 |
(一)加州经验 |
(二)康州经验 |
第四章 两种气候治理路径下的权威分析 |
一、全球气候治理的权威结构 |
(一)以国家为权威基础的气候治理 |
(二)不以国家为权威基础的气候治理 |
二、动态的气候治理权威的变化 |
(一)京都机制的衰弱——国家权威让渡受限 |
(二)《巴黎协定》——国家权威增强 |
(三)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知影响 |
三、权威的动态变化带来的结果 |
(一)国家权威在转向过程中增强 |
(二)全球气候治理重心的再平衡 |
(三)强法律约束力减排框架的再定位 |
第五章 全球气候治理路径变化的中国应对 |
一、中国与京都机制的互动 |
(一)中国参与的CDM项目 |
(二)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 |
(三)京都时期中国体现的大国担当 |
二、中国在“自下而上”时代的大国风范 |
(一)日益进取的中国治理 |
(二)中国地方政府与城市的治理实践 |
三、中国在后巴黎时代的角色定位 |
(一)中国以积极作为发挥“领导”作用 |
(二)中国的准备 |
(三)中国推进全球气候治理的路径重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成果概况 |
致谢 |
(7)基于水环境控制单元的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控制单元研究意义 |
1.1.3 水环境容量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控制单元及水环境容量的国外研究现状 |
1.2.2 控制单元及水环境容量的国内研究现状 |
1.3 课题来源与研究内容 |
1.4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研究区域概况 |
2.1 自然环境概况 |
2.1.1 地理位置 |
2.1.2 地形地貌 |
2.1.3 水系特征 |
2.1.4 水文水资源状况 |
2.1.5 气候气象条件 |
2.1.6 植被覆盖情况 |
2.1.7 土壤特征 |
2.2 社会经济概况 |
2.2.1 行政区划与人口发展 |
2.2.2 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与产业类型 |
2.2.3 流域土地利用现状 |
第三章 控制单元的划分 |
3.1 控制单元的划分目的 |
3.2 控制单元的划分原则 |
3.3 控制单元的划分方法 |
3.4 襄河流域控制单元的划分结果 |
第四章 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 |
4.1 襄河流域地表水功能区划 |
4.2 监测断面布设 |
4.3 评价指标和方法 |
4.3.1 评价指标 |
4.3.2 评价方法 |
4.4 水质评价结果 |
4.4.1 首要污染物 |
4.4.2 监测断面水质分析 |
4.4.3 历年化肥厂下监测断面首要污染物指数变化趋势(时间演化) |
4.4.4 首要污染物在河流断面的分担率 |
第五章 污染负荷核定 |
5.1 污染源排放现状调查 |
5.1.1 工业污染源排放现状调查 |
5.1.2 城镇生活污染源排放现状调查 |
5.1.3 农村生活污染源排放现状调查 |
5.1.4 畜禽养殖污染源排放现状调查 |
5.1.5 种植业污染源排放现状调查 |
5.1.6 城市径流染源排放现状调查 |
5.2 襄河流域内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
5.2.1 按污染源类型核算 |
5.2.2 按控制单元核算 |
5.2.3 各控制区域污染物来源汇总 |
第六章 襄河流域水环境容量计算 |
6.1 水环境容量模型构建及参数率定 |
6.1.1 水环境容量计算模型 |
6.1.2 流域概化 |
6.1.3 设计水文条件 |
6.1.4 水质参数率定 |
6.1.5 综合衰减系数参数率定 |
6.2 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 |
第七章 襄河流域污染物削减方案与水污染防治对策 |
7.1 安全余量 |
7.2 污染物削减方案 |
7.3 污染物削减量分配 |
7.3.1 一层分配 |
7.3.2 二层分配 |
7.3.3 三层分配 |
7.4 污染物削减工程 |
7.5 水污染防治保障措施 |
7.5.1 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
7.5.2 节水及水资源保护调度 |
7.5.3 开展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 |
7.5.4 严格开展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水污染防治制度 |
7.5.5 协调监管保障 |
7.5.6 经济政策保障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展望 |
8.3 创新点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活动及成果情况 |
(8)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目标和内容 |
1.2.1 论文的研究目标 |
1.2.2 论文的研究内容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难点和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1 难点 |
1.4.2 论文可能的创新 |
第二章 文献回顾 |
2.1 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全口径宏观税负 |
2.1.1 全口径宏观税负的概念界定与测度 |
2.1.2 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 |
2.1.3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研究 |
2.2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 |
2.2.1 经济增长视角下财政分权理论的发展历程 |
2.2.2 财政分权理论的新发展与现实困境——部分财政分权 |
2.2.3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 |
2.3 财政分权、政府间竞争与政府支出结构 |
2.3.1 财政分权体制下的要素流动与政府间竞争 |
2.3.2 政府间竞争与财政支出结构之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支出 |
2.3.3 政府间竞争与政府规模 |
2.4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2.4.1 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理论基础和原则 |
2.4.2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国际案例 |
2.4.3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中国案例 |
2.5 简要评述 |
第三章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国际比较 |
3.1 联邦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1.1 联邦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美国为例 |
3.1.2 联邦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俄罗斯为例 |
3.2 单一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2.1 单一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英国为例 |
3.2.2 单一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蒙古为例 |
3.3 各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1 美、俄、英、蒙四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2 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比较的拓展——基于81个国家的数据 |
3.4 启示与借鉴 |
3.4.1 划清政府、市场边界的启示与借鉴 |
3.4.2 优化中央、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启示与借鉴 |
3.4.3 划分中央、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启示与借鉴 |
3.4.4 健全央、地两级财政法制体系的启示与借鉴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现状和比较 |
4.1 新中国成立以来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变迁 |
4.1.1 计划经济体制下集权与分权的动荡变化时期(1950-1980年) |
4.1.2 改革开放背景下财政分权体系探索和建设时期(1980-2013 年) |
4.1.3 财政体制现代化改革时期(2014年至今) |
4.2 分税制改革后央、地间财政关系的总体现状——财政困境和思考 |
4.2.1 财政现状之央、地间财政失衡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2 财政现状之转移支付体系不完善与地方财政缺口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3 财政现状之土地财政和地方债务困境及其思考 |
4.2.4 财政现状之宏观税负畸高的困境及其思考 |
4.3 各领域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比较 |
4.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5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现状、比较的总结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研究 |
5.1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1.1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界定 |
5.1.2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Barro模型的理论分析 |
5.1.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与测度 |
5.2.1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 |
5.2.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指标权重计算——基于改进后的熵值法 |
5.2.3 世界81个国家可持续发展指数的测度及排序 |
5.2.4 可持续发展指数与人类发展指数的排序比较 |
5.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3.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3.2 基准回归结果 |
5.3.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3.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分权与人类发展指数 |
5.3.5 进一步讨论——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三维讨论 |
5.3.6 基于Lind-Mehlum方法的最优央、地财政支出比例估计 |
5.4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4.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4.2 基准回归结果 |
5.4.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4.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结构与人类发展指数 |
5.4.5 实证研究的结论与启示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原则和思路 |
6.1.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基础 |
6.1.2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 |
6.1.3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思路 |
6.2 借鉴国际经验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2.1 一般公共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5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6.3 重构之后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5 重构之后的央、地两级财政支出总规模测算及重构方案的优势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1.1 国际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2 历史、现状和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3 理论与实证研究的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7.2.1 政策启示 |
7.2.2 具体的对策建议和方案 |
第八章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8.1 本文的不足之处 |
8.2 今后的努力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件:Lind-Mehlum方法的Stata编程代码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 作者简历 |
2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 参与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9)北京及其周边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方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大气PM_(2.5)污染特征研究现状 |
1.3.2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研究现状 |
1.3.3 空气质量模型研究现状 |
1.3.4 大气PM_(2.5)来源解析研究现状 |
1.3.5 大气PM_(2.5)与其前体物非线性响应关系 |
1.3.6 大气污染控制现状及优化控制技术原理 |
1.4 研究内容、特色创新与技术路线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研究特色 |
1.4.3 技术路线 |
第2章 北京及周边大气环境污染特征与污染源排放现状 |
2.1 大气环境污染特征 |
2.2 大气环境样品采集与分析 |
2.3 大气环境PM_(2.5)与主要组分污染特征 |
2.3.1 PM_(2.5)浓度时空分布特征 |
2.3.2 SNA组分污染特征 |
2.3.3 碳质组分污染特征 |
2.3.4 无机元素污染特征 |
2.4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的更新与完善 |
2.4.1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的建立 |
2.4.2 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 |
2.4.3 京津冀区域外污染源排放清单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北京及周边城市PM_(2.5)来源识别和敏感性分析 |
3.1 WRF-CAMx-PSAT数值模拟系统 |
3.1.1 参数设置与模拟构建 |
3.1.2 模拟结果验证与误差分析 |
3.2 典型城市来源识别研究 |
3.3 典型城市敏感源筛选研究 |
3.3.1 区域一次颗粒物敏感性分析 |
3.3.2 区域二次前体物敏感性分析 |
3.3.3 典型城市敏感性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北京及周边城市大气污染源优化控制方案研究 |
4.1 北京及周边典型区域大气环境防治规划概述 |
4.1.1 北京市大气环境防治规划概述 |
4.1.2 周边城市大气环境防治规划概述 |
4.2 大气PM_(2.5)优化控制模型构建 |
4.2.1 优化控制理论基础 |
4.2.2 区域PM_(2.5)优化控制方程的建立 |
4.3 基于不同达标率的优化减排方案 |
4.3.1 京津冀区域2025年PM_(2.5)优化控制减排方案(情景一) |
4.3.2 京津冀区域2030年PM_(2.5)优化控制减排方案(情景二) |
4.3.3 优化减排方案可行性分析 |
4.4 京津冀区域优化减排方案PM_(2.5)污染改善效果模拟评估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点源清单网格化分配 |
附录 B CAMx-PSAT敏感性计算 |
附录 C 空气质量改善优化方程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10)大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分配及综合评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论文中涉及的符号和缩写词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科学问题 |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4 主要研究内容及论文框架 |
1.5 研究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国际排污许可制度现状 |
2.1.1 美国排污许可制度 |
2.1.2 欧盟排污许可制度 |
2.1.3 其他国家排污许可制度 |
2.2 中国排污许可制度的演化和改革 |
2.2.1 中国排污许可制度演变过程 |
2.2.2 中国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进展 |
2.2.3 中国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
2.2.4 深化中国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方向与建议 |
2.3 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分配方法研究 |
2.3.1 基于操作简便的分配方法 |
2.3.2 基于环境质量目标的分配方法 |
2.3.3 基于多目标优化的分配方法 |
2.4 影响许可排放量分配结果的因素识别 |
2.4.1 可分配的污染物许可排放总量 |
2.4.2 分配原理 |
2.4.3 分配尺度 |
2.4.4 分配指标体系 |
2.4.5 污染物种类 |
2.5 许可排放量分配结果评估研究 |
2.5.1 评估维度 |
2.5.2 许可排放量分配结果的评估方法研究进展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分配模型构建 |
3.1 研究对象 |
3.1.1 区域与城市:北京及周边城市 |
3.1.2 分配的行业与企业排放口 |
3.2 数据与方法 |
3.2.1 数据来源 |
3.2.2 基于排放标准法的分配模型构建 |
3.2.3 基于排放标准+城市传输法的分配模型构建 |
3.2.4 基于环境容量法的分配模型构建 |
3.3 结果与讨论 |
3.3.1 典型企业分配结果与讨论 |
3.3.2 行业分配结果与讨论 |
3.3.3 城市分配结果与讨论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分配结果的环境质量贡献度评估 |
4.1 研究背景 |
4.2 数据与方法 |
4.2.1 数据来源 |
4.2.2 WRF-CMAQ模型构建 |
4.2.3 WRF-CMAQ模拟结果验证 |
4.3 结果与讨论 |
4.3.1 北京及周边城市的月主导风向和月均风速 |
4.3.2 SO_2、NO_2、PM_(2.5)模拟浓度 |
4.3.3 SO_2、NO_2、PM_(2.5)模拟浓度差值 |
4.3.4 SO_2、NO_2、PM_(2.5)模拟浓度差值对比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分配结果的费用效益评估 |
5.1 研究背景 |
5.2 数据与方法 |
5.2.1 数据来源 |
5.2.2 健康效益模型构建 |
5.2.3 减排成本模型构建 |
5.3 结果与讨论 |
5.3.1 健康效益 |
5.3.2 减排成本 |
5.3.3 净效益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分配结果的公平性评估 |
6.1 研究背景 |
6.2 数据与方法 |
6.2.1 数据来源 |
6.2.2 基于环境基尼系数法的公平性评估模型构建 |
6.2.3 基于绿色贡献系数法的公平性评估模型构建 |
6.3 结果与讨论 |
6.3.1 环境基尼系数 |
6.3.2 绿色贡献系数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分配结果的3E综合评估 |
7.1 研究背景 |
7.2 数据与方法 |
7.2.1 数据来源 |
7.2.2 3E综合评估模型构建 |
7.3 结果与讨论 |
7.3.1 不同分配方法的环境质量贡献度评估分数 |
7.3.2 不同分配方法的费用效益评估分数 |
7.3.3 不同分配方法的公平性评估分数 |
7.3.4 不同分配方法的3E综合评估分数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主要创新点 |
8.3 研究展望 |
8.3.1 研究的不足 |
8.3.2 在我国环境管理、环境政策领域的应用 |
8.3.3 在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分配及综合评估体系领域的研究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课题 |
致谢 |
四、推动环保创新 削减污染总量(论文参考文献)
- [1]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J].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01)
- [2]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J].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S2)
- [3]关中城市群治污减霾防控联动机制研究[D]. 尚嘉欣. 西安理工大学, 2020(01)
- [4]我国南部城市水环境特征解析与综合整治指导方案研究[D]. 刘学. 北京林业大学, 2020(03)
- [5]中国陆海跨界污染统筹治理机制研究[D]. 杨玉洁.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6]关于全球气候治理路径变化的研究 ——基于多层次治理中的权威视角[D]. 晏娇. 吉林大学, 2020(08)
- [7]基于水环境控制单元的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研究[D]. 舒林. 合肥工业大学, 2020(02)
- [8]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D]. 金辉. 浙江工业大学, 2020(07)
- [9]北京及其周边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方案研究[D]. 王传达. 北京工业大学, 2020(06)
- [10]大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分配及综合评估研究[D]. 周佳. 南京大学, 2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