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令(论文文献综述)
詹启智,王争勇[1](2021)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产权保护与风险管控》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肇始于《担保法》,经过《物权法》的发展,在《民法典》中走向成熟。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全程中应做好产权保护工作。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各具特点和优势且存在一定问题和风险的北京中关村、上海浦东和武汉等典型模式。问题是风险之源和管控之基,管控风险既需要充分运用法律规则,实现知识产权的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需要质押融资主体对风险来源进行准确管控,政府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
宁立志,王宇[2](2020)在《中国知识产权法治四十年:回顾与展望》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40多年见证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从无到有、从被动封闭到主动开放、从单薄到丰富的艰难缔造历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设立、拆分与重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制的建立与改革,具有中国特色的"双轨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应运而生。知识产权作为私权,是民事财产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适逢"民法典"编纂的契机,"民法典"对知识产权的制度安排,成为知识产权法学界与民法学界热议的焦点。尽管知识产权是私权——这一本质属性不可动摇,但知识产权的垄断性特征以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与公共利益的诸多关联,使公权力的介入必不可少。同时,科技浪潮下,新型知识产品不断出现,人工智能、大数据、3D打印等科技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日益突出,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变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此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带一路"倡议以及自由贸易区战略等的实施,也急需知识产权制度的回应。
张洪波[3](2020)在《我国着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文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颁行30年来,中国文字着作权协会等五家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蹒跚前行,在获得较快发展的同时,也遇到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着作权法律法规修改完善中,应该强化着作权集体管理,完善法定许可付酬保障机制,加强对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管、指导与服务,让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成为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陈明真[4](2020)在《农业无人机自组织网络的服务质量优化技术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国内外加大对农业物联网以及智慧农业的研究,越来越多的电子设备被投入到农业生产环境中使用。这使得农村农业环境有限移动通信资源变得愈来愈紧张。此外,由于农村地区人烟稀少、地形复杂,所以导致农村地区的基站架设成本高、密度低,基站信号覆盖范围小,大部分农业环境存在无信号覆盖的空白区域。如何有效解决农村农业复杂环境的网络覆盖以及服务质量等问题,已经成为当今农业物联网发展的一个瓶颈性问题。在农村地区研究一个覆盖范围广、传输高效性、低时延、低误码率的无线自组织网络系统也变得愈来愈重要。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本文在传统的自组织网络的基础上,考虑到将微型网络基站搭载到每一架无人机上,通过相互之间的距离感知与测算,根据特定的组网排列准则,自行搭建符合实际农业环境的无人机自组织网络分簇系统。在此无人机系统基础上,进一步对各无人机之间进行频谱资源优化分配与最佳响应策略优化研究,从而提高频谱利用率,增强无人机频谱感知的响应能力。与此同时,还分别研究了无人机簇头和用户节点网络以及无人机用户节点和终端节点网络间的最大和传输速率与最佳功率分配的优化方案,从而提高农业环境下的网络传输效率。本文的具体研究工作如下:首先,针对农业无人机自组织网络分簇系统整体的设计情况,研究了无人机分簇准则、频谱分配方案以及最佳频谱响应策略。结合K均值聚类方法,利用无人机所感知测算的相互距离,完成系统的搭建。在此基础上,考虑到各无人机频谱利用情况以及相互关系,确保空闲频谱被合理利用,建立了基于非合作博弈竞价的多无人机间的频谱分配策略模型,并得出最优空闲频谱定价下的最佳频谱博弈竞价方案,使得网络系统中效用频谱最大化。对于最佳频谱相应策略,引入了单位帧时长的各种时间开销、虚警概率以及检测概率,分析并建立系统信息吞吐总量、频谱感知响应时间、发射功率以及无人机簇头数量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存在信息吞吐总量的最大值,并求出此时的最优发射功率与最优频谱感知响应时间。然后,针对多簇团并存下的单无人机簇头与单无人机用户节点的资源分配情况,考虑到无人机在飞行与悬停过程中的时延与抖动对传输性能的影响,引入其对应的时延罚函数与抖动罚函数,并结合自组网络节点准入控制准则,建立功率分配下的最大传输和速率的正交频分复用网络模型,并基于非线性优化理论提出最优认知功率注水方法,通过迭代更新求出各子载波下的最优功率分配值。针对多无人机用户的情况下,拓展上述方法,提出多簇头对多用户节点下的子载波与功率联合分配认知注水算法。结果表明,该方法可以在降价计算复杂度的同时,相同的功率分配下,无人机认知网络分簇系统中可以获取更好的传输性能;在相同传输性能下,该系统也可以拥有更低的功率损耗。最后,针对空对地通信的复杂环境问题,考虑到各节点间的相交干扰比较复杂,将采用多进制正交幅度调制与正交频分复用技术相结合的方法,提出无人机用户节点对终端节点跨层网络的自适应最优资源分配方法。该方法可以根据当前网络环境的干扰情况,自适应的选择最优的进制数进行幅度调制,保证传输速率的前提下,也增强了网络的抗干扰能力。然后通过分解拉格朗日函数与子梯度对偶系数的方法进行快速迭代更新,求解出满足各约束条件下的最优功率分配,以便使得平均子载波最大传输和速率最大化。结果表明,该方法不仅可以弥补64QAM调制抗干扰性低的问题,解决32QAM在某些功率下传输性能不高的问题,而且传输性能比内点法略好一点,且频谱利用率高、抗干扰性强。
胡媛媛[5](2020)在《我国短视频版权保护研究》文中指出技术的不断革新,使得互联网内容形态经历了从文字、图片、音频再到视频的转变。为了顺应读图时代的来临以及受众碎片化的需求,一种全新的互联网内容形式脱颖而出,它就是短视频。世界上最早的短视频起源于2011年美国网络社区软件Viddy,而国内短视频的出现也是在这一年,这时候的短视频在我国市场并没有掀起巨大的波澜,直到2016年,大批移动短视频应用软件面世,使得短视频逐渐成为人们社交的最主要工具和自我表达的最主要形式。而短视频博主Papi酱的一条短视频广告售价2200万,使社会大众看到了短视频背后潜藏的商业价值,短视频市场一时风起云涌,成为最大的风口。然而物极必反,短视频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社会各界带来了许多困扰,各类短视频问题层出不穷。2018年最为典型的就是短视频版权侵权现象,“剑网2018”行动更是将短视频版权问题作为重点治理对象,这说明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存在着现实紧迫性。短视频侵权现象的频发从微观角度来说,不仅损害了着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会打消其创作的积极性。从宏观角度来说,会影响中国文化事业的发展,因此,相关治理举措的提出,迫在眉睫!全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来论述,第一部分通过系统梳理国内外关于短视频版权问题的相关背景、研究现状、主要研究的领域和目前存在的空白等,来为后期论文的写作打下基础。从以前学者的研究中开拓思维,扬长避短。第二部分主要通过梳理近年来典型的短视频版权侵权现象,以发现当下最为典型的2种短视频侵权形式,在查阅相关案件的法律文书之余,发现在司法实践中,短视频在版权保护方面存在的争议问题,为后面短视频版权保护的司法实践提供依据,更是为短视频版权侵权原因分析提供案例支撑,使论述更加有理有据!第三部分通过厘清两个问题来论述目前我国短视频版权保护的司法实践,一是从独创性的角度来确定短视频的作品属性,即短视频是否受《着作权法》的保护,有了这个先决条件,进一步探析哪些类别的短视频属于着作权法保护的内容,且对于满足着作权法保护的短视频应该按照何种作品形式予以保护。第四部分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我国短视频侵权常见原因进行探讨,为最后短视频版权保护策略的提出,提供参考。第五部分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对国外关于短视频版权保护的政策措施进行了解。由于美国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以及YouTube是国外知名度比较高的视频网站,所以借鉴主要以美国的YouTube为主!通过学习借鉴美国、日本以及韩国的版权保护政策措施,扬长避短,为后续建议的提出提供借鉴与参考!第六部分以前五个部分为基础,为我国短视频版权保护提出可行性的意见。政府、平台以及行业协会,这三类主体是短视频产业链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根据“主体责任论”,短视频版权保护需要这三类主体共同发力!
杨强[6](2020)在《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着作权法制演进探析》文中提出为探究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着作权法制的演进规律,本文以我国的经济、技术、政策、外交及《着作权法》演变时间的综合情况作为分期标准,将改革开放四十年我国着作权法制的演进分为复苏、重建、发展及逐步完善四个时期。通过分别探究各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概况、特征及原因,可知在复苏时期由于公民着作权保护意识的苏醒、经济水平的逐渐提高,着作权法制呈现出以部门规章为主要表现形式、以稿酬标准为主要内容、受保护的作品种类较少等较为片面化的演进特征;在重建时期由于中美交往的扩大和相关协议的签订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和专家的帮助,着作权法制兼具国际和中国特色,呈现出新的着作权法制体系初步建立、开始与国际着作权法制体系接轨同时符合我国国情的演进特征;在发展时期由于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转型期目标的要求,着作权法制的保护水准显着提高,其演进呈现出保护水平达到国际标准、更加注重对相关案件执法和司法的保障、着作权保护的双重标准被消除等特征;在逐步完善时期由于知识产权战略跨越发展期的目标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自发地对着作权法制进行了较为全面地改进,其演进呈现出由被动修法变为主动修法、被侵权人的行政救济力度变大等特征。通过对过去四十年着作权法制演进得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可知未来我国完善着作权法制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且既要与国际接轨也要符合我国国情,进而对未来我国着作权法制的国际化前景进行推断和展望,可知未来我国应以谋求合作共赢、主动参与建构的立场,通过在已有立法机制中谋求话语权和构建新的立法机制参与创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多元一体化国际着作权法制体系,且我国能够以日益增强的综合国力和逐步提升的国际影响力为基础,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生效和“一带一路”的构建为契机,使我国的优秀着作权法制得到国际化应用。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必将真正成为国际着作权法律规则的制定者,将为国际着作权保护事业与相关国际贸易的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赵健君[7](2020)在《我国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几年来,我国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重要文件,颁布实施《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建立完善的网络着作权认定、保护、许可和交易机制,推进了网络版权文化产业健康运行。网络表情包作为网络作品类型之一,被称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其着作权保护有利于促进我国网络版权产业的发展。鉴于我国目前并没有就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进行具体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处理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问题时,还是要与传统着作权保护求同,但对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的特殊性也要存异。本文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绪论,主要是对课题研究的背景及意义进行说明,根据当前我国在网络着作权保护方面的相关政策目标,引出本课题研究的价值所在。通过对国内外网络表情包等网络作品的着作权保护现状进行了解与比较,明确我国当前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的发展现状,并对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作出说明。第二章是介绍网络表情包的基本概述。首先对网络表情包进行大体了解,指出网络表情包与表情符号之间的不同含义。其次对网络表情包的特点进行分析,总结出网络表情包的独特性。最后对网络表情包依照制作素材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对不同素材的网络表情包进行具体分类。第三章是对网络表情包的作品进行着作权法上的认定。先了解国内外着作权法中作品的认定要件;然后就网络表情包作品是否满足作品要件进行具体分析;最后对具体类型的网络表情包进行作品类型认定。第四章是阐述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的价值。一方面从理论意义上讲,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填补了我国着作权法在网络作品这一方面的立法空白;另一方面从现实价值角度分析,对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对经济、文化和社会带来了巨大贡献,从而充分肯定研究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是有必要并且有意义的。第五章介绍了我国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所遇到的问题。分别从立法、侵权认定、网络监管以及集体管理方面进行评价。通过一些举例的方式系统的说明问题,加上一些理论分析,总结出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方面的不足。第六章是针对第五章所指出的问题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案。在立法方面,扩大作品种类,对合理使用范围进行调整,构建着作权法中有关网络作品的默示许可制度;司法实践方面,对侵权行为人的认定以及电子证据效力的认可提出相应建议;在网络监管方面,对于行政机关来讲,将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纳入行政监管范围,同时网络服务平台也要加强用户实名认证;还有建立网络作品集体管理组织,将网络表情包作为其中的独立作品类型,进行系统专业的着作权管理。本文对网络表情包作出基本介绍,论证网络表情包适用着作权法保护的合理性及合法性,通过分析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所遇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以促进网络表情包在网络信息交流中的进一步传播,丰富整个社会文化。
胡宇驰[8](2020)在《论我国着作权保护的主要困境及出路》文中提出当前我国着作权保护的主要困境在于行政干预的过度强化。这种过度干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行政机关通过集体管理制度过度干预着作权许可交易。首先,我国实施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信托方式管理着作权人的作品不以取得权利人的事先授权为前提。其次是施行垄断性的集体管理制度,我国五家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各自作品领域内唯一的集体管理组织,任何市场主体不得从事着作权的集体管理活动。最后是集体管理的独占授权制度,着作权人只能以独占授权的方式将作品委托给集体管理组织管理,作品交由集体管理组织之后,着作权人自身不得再利用作品,也不能许可给他人使用作品。过度行政干预的第二个方面在于行政机关过度介入着作权侵权纠纷。首先,我国着作权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查处着作权侵权行为,此种介入不以侵权行为损害公共利益为前提。着作权侵权纠纷本质上是民事侵权纠纷,但实务当中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侵权行为人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处以行政处罚。其次是限制着作权人自行维权,要求着作权人只能依据行政机关审批公布的收费标准向侵权行为人诉求赔偿。以上两个方面的行政干预超过了合理的限度,激起了着作权市场主体的强烈反对,着作权人甚至集体抗议和抵制相关制度的施行,巨大的社会争议使得2011年既启动的《着作权法》修订程序至今未能完成,草案历经三稿迟迟不能通过。主持修法的行政机关回应社会争议时明确指出了在着作权领域强化行政干预的理由,即着作权人自身难以控制和行使权利,需要通过制度设计来代为行权。实务当中,着作权保护过度的行政干预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存在着严重的弊端。首先行政机关及其指定的五家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并没能妥善完成法律赋予的着作权保护职责,行政干预强化的同时也意味着管理任务的繁重,事实上仅依靠行政机关及五家垄断性集体管理组织难以承担全国海量作品的管理和维权任务。其次,行政干预的强化导致权力的集中和膨胀,滋生了大量的职权滥用和利益输送行为。最后,过度的行政干预影响了着作权市场价格机制。行政机关及集体管理组织对各个领域的作品统一定价,使得优质作品丧失激励,奖懒罚勤。以上过度行政干预的负面影响其实就是着作权人抵制《着作权法》第三次修法草案实施的原因所在。以着作权保护为目的的制度设计却受到着作权人反对,突破这种困境的关键就在于回归着作权的私权本质,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着作权人得以控制自己的作品。具体而言,其一是要建立开放竞争的着作权集体管理市场,逐步放开集体管理市场的垄断和管制。其二是要尊重着作权人在着作权交易活动中的意思自治,使着作权人能够自行管理作品,是否参加集体管理以及进行独占许可授权,着作权人应当有选择权。其三是要厘清着作权侵权纠纷和危害着作权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之间的区别,行政机关不能过度介入私权纠纷。为了增强着作权人的维权能力,构建着作权侵权纠纷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或为合理的改革方向。
刘京华[9](2019)在《版权产业发展的国际比较及中国策略选择》文中指出当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知识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随着各国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不断完善,依赖版权保护及其经济属性而生存、发展的版权产业,也构成了当今全球知识经济的强大动力。随着全球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以知识产权为载体的版权经济的发展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英美等发达国家普遍以版权产业为抓手促进本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推动本国经济持续增长和增加就业等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在此背景下,世界各国学者对本国版权产业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指导下对本国版权产业的发展及其经济贡献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和研究,这为开展国际比较研究提供了研究基础。依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版权产业的概念界定,本文从英国颁布的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版权法《安妮女王法令》入手,通过梳理国内外文献,并进行理论基础的梳理,总结出版权产业发展的驱动机制。此后,从国际比较的视角对版权产业发展进行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的比较研究,首先从版权产业历史演变的视角比较各国版权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历程,分析国外版权产业的发端以及中国版权产业的发展进程,由此从纵向分析的视角得出版权产业发展的历史规律。此后,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版权产业所界定的统一概念框架下,对世界各国版权产业的发展水平和制度安排进行横向比较,主要比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版权产业就业占总就业比重、产业竞争力、版权保护政策和版权产业促进政策等几个方面。此后,通过跨国面板数据模型的实证分析,对版权产业发展驱动机制做实证检验,探究影响版权产业发展水平的各类影响因素,特别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版权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对比分析,探索适合发展中国家版权产业发展的路径。在全方位的国际比较及实证检验之后,结合中国版权产业发展所面临的机遇、态势,从政府管理困境、供给侧结构性问题、人才缺乏、资金不足以及国际竞争力比较弱等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入手,从现实问题出发,提出我国版权产业科学发展的总体策略及具体对策建议。本文所提出的主要对策建议包括:要采取守正创新、双效合一,社会效益优先的发展原则的原则;走双线并进、内外结合的总体路径;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版权产业的发展,构建我国版权产业“走出去”新格局。从中国的现实国情出发,我们应该着力构建更高效的版权产业管理体系,推进版权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版权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拓宽版权企业融资渠道,全方位提升版权产业国际竞争力。
俞灵灵[10](2018)在《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司法裁判研究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59份判决书为样本》文中研究指明移动电商领域竞争模式的升级、一般条款的抽象性和立法者认识能力的局限性,使得法官在裁判时难以沿用传统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裁判方式,难以用现有的具体规则去处理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实践中往往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因此,站在移动电商的大背景下,从判决书本身出发对上述司法难点进行甄别考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涉及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59份判决书为样本,从宏观视角对样本进行实证分析,从微观视角对裁判的现状进行探究,发现法官难以厘清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关系,对竞争关系认定态度模糊,对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判定存在疑问。而对竞争行为正当性判定存疑又具体表现为三点,一般条款适用泛道德化、说理论证两级分化及同等情形不同对待。在此基础上,本文探析了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官对法律的适用理论存在误读,一般条款本身的抽象性及道德性影响了法官理性审判,司法论证及配套机制的缺乏导致了法官难以寻得正义。经由剖析,本文分别从条文本身、法官本身及配套措施出发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即细化一般条款以遏制泛道德化现象;严格法律的适用程序和加强说理论证以约束法官审慎裁判;提升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判级别、优化电子证据机制和建立案例族谱以弥补配套措施的缺失。我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17年11月4日颁布,而本文的研究是建立在新法颁布前,法官对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判是依托旧法来实现的。新法的颁布完善了旧法在新商业时代所暴露出的弊端。而本文通过判决分析提出针对性建议也与新法部分所修之处契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令(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令(论文提纲范文)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产权保护与风险管控(论文提纲范文)
1 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及其构成要素 |
1.1 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 |
1.2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构成要素 |
1.2.1 质押融资的主体。 |
1.2.2 质押融资的客体。 |
1.2.3 质押融资成立的条件。 |
2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产权保护 |
2.1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前的产权保护 |
2.2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产权保护 |
2.3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后的产权保护 |
3 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模式和风险 |
3.1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典型模式 |
3.1.1 北京中关村模式。 |
3.1.2 上海浦东模式。 |
3.1.3 武汉模式。 |
3.2 三种典型模式存在的问题 |
3.2.1 作为质物的知识产权适用范围较小。 |
3.2.2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困难。 |
3.2.3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式单一。 |
3.2.4 政府承担的成本和风险较高,商业银行风险低。 |
3.2.5 企业自身的经营风险问题。 |
3.3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来源 |
4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管控 |
4.1 运用法律规则,规避质押融资风险 |
4.2 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打造核心知识产权 |
4.3 银行创新金融产品,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
4.4 打造一体化中介服务平台,培育高质量从业服务人员 |
4.5 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服务质量 |
5 结语 |
(2)中国知识产权法治四十年:回顾与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一对制度的回顾:从艰难缔造到发展壮大———中国知识产权法治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
(一)历史视角下的中国知识产权法制构建 |
1. 从无到有 |
2. 从被动到主动 |
3. 从单薄到丰富 |
(二)对“创新”和“效率”的渴求———强力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 |
1. 知识产权“分别管理”向“二合一”“三合一”模式转变 |
2.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手段与科技创新成果的结合 |
3.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思路与“效率”价值的呼应 |
(三)国际规则与中国特色的结合———“双轨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
1.“双轨制”保护模式的建立背景 |
2.“双轨制”保护模式的运行成效 |
3.“双轨制”保护模式的发展思路 |
4.“双轨制”保护模式的完善空间 |
二对理论的审思:从坚持传统到兼容并蓄 |
(一)从民法中来,到民法中去———知识产权与中国《民法典》 |
1. 知识产权与民法的渊源 |
2. 知识产权走进中国《民法典》 |
(二)私法自治与公权力的介入———知识产权是重要的市场竞争工具 |
1. 知识产权的竞争法调整 |
2. 知识产权的内部限制与外部规制 |
三对未来的展望:从微观创新到宏观战略———科技浪潮与世界潮流下的中国知识产权事业 |
(一)知识与信息带来的挑战———知识共享与科技成果权利化的边界 |
1. 人工智能 |
2.3D打印 |
3. 大数据 |
(二)全球视野下的民族复兴与国际挑战———国家战略与国际竞争中的知识产权 |
1. 知识产权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
2. 知识产权与“一带一路”倡议 |
3. 知识产权与自由贸易区战略 |
四结语 |
(3)我国着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一、着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法律基础 |
二、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建立与内部治理 |
1.第一阶段:1992年—2008年5月,音着协一枝独秀 |
2.第二阶段:2008年—2017年12月,音集协、文着协、摄着协、影着协相继成立,我国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体系建立 |
3.第三阶段:2017年12月以后,五大组织脱钩转变为独立社团 |
三、着作权集体管理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
1.积极推动着作权法律法规完善 |
2.切实履行法定许可使用费收转法定职能 |
3.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
四、新时代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功能和优势 |
五、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时代作为与使命担当 |
(4)农业无人机自组织网络的服务质量优化技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词与中英文对照表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趋势 |
1.2.1 无人机系统的发展现状 |
1.2.2 认知无线电发展现状 |
1.2.3 无线网络服务优化模型的发展现状 |
1.3 论文主要结构 |
1.4 论文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无人机分簇和频谱分配的联合优化 |
2.1 无人机分簇系统设计 |
2.2 无人机分簇系统的频谱分配 |
2.2.1 频谱分配拓扑结构设计 |
2.2.2 分析与建立频谱分配模型 |
2.2.3 求解频谱分配模型 |
2.3 最佳频谱响应策略优化模型 |
2.3.1 分析与建立最佳频谱响应模型 |
2.3.2 求解最佳频谱响应模型 |
2.3.3 最佳频谱响应模型的仿真结果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无人机自组网节点准入控制和传输调度优化 |
3.1 建立簇内节点控制与传输调度优化模型 |
3.1.1 簇内节点准入控制分析 |
3.1.2 传输调度优化模型的建立 |
3.2 无人机传输调度优化模型的分析与求解 |
3.2.1 多簇团并存下的单簇头对单用户节点情况 |
3.2.2 多簇团并存下的单簇头对多用户节点情况 |
3.3 簇的整体调度模型结果仿真结果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无人机自组网跨层传输优化 |
4.1 建立跨层传输优化模型 |
4.1.1 分析跨层传输网络 |
4.1.2 建立跨层传输网络模型 |
4.2 跨层传输优化模型分析与求解 |
4.2.1 连续比特速率下的跨层传输网络 |
4.2.2 非连续比特速率下的跨层传输网络 |
4.3 跨层优化模型仿真结果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总结与展望 |
5.1 全文总结 |
5.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与奖励 |
(5)我国短视频版权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 |
1.2.1 短视频 |
1.2.2 着作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 |
1.2.3 把关人理论 |
1.3 选题意义 |
1.3.1 选题的理论意义 |
1.3.2 选题的实际意义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国内研究现状 |
1.4.2 国外研究现状 |
1.5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创新之处 |
第2章 我国短视频侵权现象频发 |
2.1 跨平台搬运短视频 |
2.1.1 短视频版权界定存在争议 |
2.1.2 避风港原则成为免责理由 |
2.1.3 短视频权利归属存在争议 |
2.2 截取热门影视作品 |
2.2.1 赔偿金额界定存争议 |
2.2.2 侵权数量确定存难点 |
第3章 短视频版权司法保护类型 |
3.1 短视频作品属性明显 |
3.1.1 独立性 |
3.1.2 创作性 |
3.2 短视频可构成“两类”作品 |
3.2.1 高独创性:类电作品 |
3.2.2 低独创性:录音录像制品 |
第4章 短视频侵权常见原因探讨 |
4.1 宏观角度 |
4.1.1 知识产权生态薄弱 |
4.1.2 唯流量时代的弊病 |
4.2 微观角度 |
4.2.1 法律保护尚处探索阶段 |
4.2.2 市场主体的经济考量 |
4.2.3 平台审核壁垒难打破 |
第5章 境外国家版权保护借鉴 |
5.1 美国 |
5.1.1 多元协同的数字版权保护体系 |
5.1.2 “在先许可”协议下的共赢模式 |
5.1.3 YouTube的内容鉴别及过滤机制 |
5.2 日本 |
5.2.1 探索技术的多层次辅助 |
5.2.2 提高侵权行为违法成本 |
5.3 韩国 |
5.3.1 全民教育普及版权观念 |
5.3.2 三级版权行政管理体系 |
第6章 短视频版权保护路径构建 |
6.1 政府 |
6.1.1 完善着作权法增添短视频保护内容 |
6.1.2 出台短视频辅助条例制约行业乱象 |
6.1.3 引用新技术加持短视频司法取证 |
6.1.4 建统一版权认证体系提升司法效率 |
6.2 平台 |
6.2.1 健全版权过滤机制 |
6.2.2 建立用户投诉机制 |
6.2.3 建立严格惩处体系 |
6.2.4 创新协议呈现方式 |
6.2.5 实施分级审核制度 |
6.2.6 优化平台维权渠道 |
6.3 行业协会 |
6.3.1 制定行业管理规范 |
6.3.2 建立行业评价机制 |
6.3.3 加强行业交流沟通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着作权法制演进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分析 |
三、研究创新点与难点 |
四、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第一章 中国着作权法制历史分期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着作权法制历史分期的原因 |
一、探究着作权法制在过去时期演变规律的需要 |
二、为未来着作权法制之演变提供经验和教训的需要 |
第二节 既有着作权法制历史分期的标准 |
一、按照社会性质的类型分期 |
二、按照世界着作权历史发展的特点分期 |
第三节 改革开放四十年着作权法制的历史分期 |
一、既有历史分期概况 |
二、本文历史分期的标准 |
三、本文历史分期的具体情况 |
第二章 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着作权法制的历史分期及演进 |
第一节 复苏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 |
一、复苏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概况 |
二、较为片面化:复苏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特征 |
三、复苏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原因 |
第二节 重建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 |
一、重建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概况 |
二、兼具国际和中国特色:重建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特征 |
三、重建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原因 |
第三节 发展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 |
一、发展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概况 |
二、保护水准显着提高:发展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特征 |
三、发展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原因 |
第四节 逐步完善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 |
一、逐步完善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概况 |
二、自发性及全面化:逐步完善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特征 |
三、逐步完善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原因 |
第三章 我国着作权法制的国际化前景展望 |
第一节 未来我国参与下的国际着作权法制体系建构之价值标准 |
一、当代国际着作权法制体系建构的价值标准 |
二、未来国际着作权法制体系建构的价值标准 |
三、我国对未来国际着作权法制体系建构应秉持的立场 |
第二节 未来我国参与下的国际着作权法制体系建构形式及路径 |
一、当代国际着作权法制体系的建构形式 |
二、未来国际着作权法制体系的建构形式 |
三、未来我国参与国际着作权法制体系建构的路径 |
第三节 未来我国着作权法制的国际化应用 |
一、着作权法制国际化应用的可能性分析 |
二、着作权法制国际化应用的路径分析 |
三、着作权法制国际化之后的实施机制分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我国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网络表情包概述 |
2.1 网络表情包的概念 |
2.2 网络表情包的特点 |
2.3 网络表情包的分类 |
第3章 网络表情包作品认定 |
3.1 国内外着作权法关于作品的认定 |
3.2 网络表情包作品要件分析 |
3.2.1 独创性要件 |
3.2.2 可复制性要件 |
3.3 具体网络表情包作品认定 |
3.3.1 文字类表情包作品认定 |
3.3.2 真人类表情包作品认定 |
3.3.3 影视剧作类表情包作品认定 |
3.3.4 动漫类表情包作品认定 |
第4章 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的价值分析 |
4.1 填补网络环境下着作权法上的立法空白 |
4.2 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有利于新兴文化产业的发展 |
4.3 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有利于文化传播的多元化发展 |
4.4 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有利于维护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 |
第5章 我国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
5.1 立法保护缺失 |
5.1.1 作品种类划分模糊 |
5.1.2 合理使用的局限性 |
5.1.3 默示许可的缺失 |
5.2 侵权认定困难 |
5.2.1 侵权行为人身份认定困难 |
5.2.2 电子证据效力认定困难 |
5.3 网络表情包监管机制不健全 |
5.4 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缺乏社会组织专业化管理 |
第6章 我国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的完善 |
6.1 加快相关法律法规修改进程 |
6.1.1 扩充作品种类 |
6.1.2 调整合理使用范围 |
6.1.3 构建着作权法中的默示许可 |
6.2 强化司法侵权认定 |
6.2.1 明确侵权主体责任 |
6.2.2 提高电子证据效力 |
6.3 建立完善的网络监管体系 |
6.3.1 鼓励将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纳入行政监管框架内 |
6.3.2 网络服务平台的内部行业监管 |
6.4 落实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专业化管理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论我国着作权保护的主要困境及出路(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行政干预的过度强化 |
(一)过度行政干预的具体表现 |
(二)审视强化行政干预的立法原因 |
二、过度行政干预成为着作权保护的桎梏 |
(一)被授权机关无力承担权利保护任务 |
(二)权力的滥用与利益输送 |
1.法律未变,收费先行 |
2.关联企业成为赢家 |
(三)小结:过度行政干预使着作权保护异化 |
三、建立开放竞争的着作权集体管理市场 |
(一)集体管理竞争模式与垄断模式的比较 |
(二)主管部门的利益关联使垄断模式不具可行性 |
(三)与行政机关脱钩和逐步引入竞争 |
四、尊重着作权人在市场交易中的意思自治 |
(一)着作权人应有是否参加集体管理的自由 |
1.我国并不具备实施延伸性集体管理的条件 |
2.我国非会员权利人的利益被夺取 |
(二)是否独占授权应由权利人自由选择 |
(三)意思自治是完善着作权交易机制的关键 |
(四)小结:着作权人有自行管理作品的权利 |
五、提供高效便捷的着作权维权渠道 |
(一)通过行政手段维权是失败的尝试 |
(二)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是恰当的改革方向 |
(三)着作权侵权纠纷强制仲裁制度 |
六、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版权产业发展的国际比较及中国策略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的有关研究 |
二、中外版权产业发展史视角的研究 |
三、法律经济学视角下版权制度问题研究 |
四、有关版权产业发展影响因素的研究 |
五、相关文献的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框架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版权 |
二、版权产业 |
三、版权产业研究对象的选定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相关经济理论 |
一、精神劳动及精神生产理论 |
二、产业资本循环理论 |
三、国际产品价值理论 |
第三节 西方经济学有关理论 |
一、经济增长理论 |
二、产业融合理论 |
三、产业生态圈理论 |
第四节 理论评述和理论模型构建 |
一、理论评述 |
二、理论模型构建思路 |
三、理论模型的作用机理 |
第二章 版权产业的历史溯源及发展历程比较 |
第一节 版权思想的历史渊源及制度演变 |
一、国外版权思想的缘起及制度演变 |
二、中国古代版权思想的溯源 |
三、中国近现代版权意识的勃兴及其实践 |
第二节 各国版权产业的发展历程 |
一、发达国家版权产业的发展历程 |
二、中国版权产业的发展历程 |
第三节 版权产业发展历程的评述 |
一、技术革新及版权立法推动了版权产业的发展 |
二、版权保护水平应与本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 |
第三章 版权产业发展水平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基于经济贡献视角的发展水平比较 |
一、美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 |
二、英加澳等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 |
三、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 |
四、各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比较结果分析 |
第二节 基于竞争力视角的发展水平比较 |
一、版权产业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比较 |
二、版权产业的贸易竞争优势指数比较 |
第三节 发展水平国际比较的评述 |
一、我国版权产业结构有待优化 |
二、我国版权产业劳动生产率亟待提高 |
第四章 版权产业制度安排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产业规制模式的国际比较 |
一、产业规制概述 |
二、发达国家对版权市场主体的产业规制模式 |
三、中国对版权市场主体的产业规制模式 |
第二节 版权保护政策措施的国际比较 |
一、发达国家的版权保护政策措施 |
二、中国的版权保护政策措施 |
第三节 版权产业促进政策的国际比较 |
一、发达国家的版权产业促进政策 |
二、中国的版权产业促进政策 |
第四节 版权产业制度安排国际比较的评述 |
一、版权产业规制国际比较的评述 |
二、版权保护政策国际比较的评述 |
三、版权产业促进政策国际比较的评述 |
第五章 版权产业发展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理论模型 |
第三节 跨国面板数据模型分析 |
一、计量模型与研究假设 |
二、实证检验 |
第四节 稳健性检验 |
第五节 计量模型的结论分析 |
一、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
二、模型的研究结论评述 |
第六章 中国版权产业发展的机遇、态势及问题 |
第一节 当前我国版权产业发展的机遇 |
一、版权产业的利好政策不断出台 |
二、经济增长方式及居民消费结构转型带来红利 |
三、中国版权产业发展已经具备坚实的软硬件基础 |
四、“一带一路”为版权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 |
第二节 我国版权产业发展的态势 |
一、中国版权产业的总体市场规模不断壮大 |
二、网络版权产业发展势头强劲 |
三、版权保护水平提升助力版权产业良性发展 |
四、经营模式向正版化运营转变 |
第三节 我国版权产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
一、版权产业正面临管理困境 |
二、版权产业在供给侧存在结构性问题 |
三、版权产业高素质人才缺乏 |
四、版权产业发展面临资金瓶颈 |
五、版权产业国际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
第七章 促进我国版权产业科学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
第一节 我国版权产业发展的总体战略选择 |
一、守正创新、双效合一的发展原则 |
二、双线并进、内外结合的总体路径 |
三、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推动版权产业发展 |
第二节 我国版权产业科学发展的具体对策建议 |
一、构建更高效的版权产业管理体系 |
二、推进版权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三、加快版权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
四、多渠道拓宽版权企业融资渠道 |
五、全方位提升版权产业国际竞争力 |
结论 |
附录1 :十八大以来我国版权产业相关产业政策汇总 |
附录2 :各国版权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分产业) |
附录3 :各国版权产业对促进就业的贡献(分产业) |
附录4 :WIPO协调下的版权相关法规及国际公约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索引 |
个人简历 |
(10)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司法裁判研究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59份判决书为样本(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问题的缘起 |
2 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异质化探析 |
2.1 异于传统电商之移动电商新特征 |
2.1.1 不再囿于时空 |
2.1.2 集个性化数据 |
2.1.3 具有聚合效应 |
2.2 衍生的竞争行为较传统之不同点 |
2.2.1 表现形式迥异 |
2.2.2 对用户行为选择的更多限制 |
2.2.3 对证据机制的更艰挑战 |
2.2.4 对法官技艺的更高要求 |
3 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司法裁判分析 |
3.1 宏观视角:所采样本的实证分析 |
3.1.1 以时间和地域为参数 |
3.1.2 以案由为参数 |
3.1.3 以被诉行为所涉的模块为参数 |
3.1.4 以判决依据为参数 |
3.1.5 以原告胜诉率为参数 |
3.2 微观考察:判决依据及理由的运用歧义 |
3.2.1 法法之间关系的歧义 |
3.2.2 竞争关系考察之歧义 |
3.2.3 竞争行为正当性判断之歧义 |
4 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裁判困境的理论溯源 |
4.1 知识产权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之关系剖析 |
4.1.1 规范层面:法条竞合或想象竞合 |
4.1.2 责任层面:竞合或独立 |
4.2 竞争关系判定之理论廓清 |
4.2.1 是否为前提 |
4.2.2 标准之厘定 |
4.3 不正当性的判断存疑之原因考察 |
4.3.1 一般条款本身具抽象性及伦理性 |
4.3.2 法官陷入适用困境和论证困境 |
4.3.3 司法配套机制不完善 |
5 完善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裁判制度之建议 |
5.1 细化一般条款以遏制泛道德化现象 |
5.1.1 填补一般条款 |
5.1.2 明晰认定标准 |
5.2 审慎法官裁判以走出现实困境 |
5.2.1 严格适用程序 |
5.2.2 加强说理论证 |
5.3 升级配套机制以弥补缺失 |
5.3.1 提升审判级别 |
5.3.2 优化电子证据机制 |
5.3.3 建立案例族谱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目次 |
作者简介 |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令(论文参考文献)
-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产权保护与风险管控[J]. 詹启智,王争勇. 创新科技, 2021(09)
- [2]中国知识产权法治四十年:回顾与展望[J]. 宁立志,王宇. 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研究, 2020(01)
- [3]我国着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发展[J]. 张洪波. 中国出版, 2020(21)
- [4]农业无人机自组织网络的服务质量优化技术研究[D]. 陈明真. 赣南师范大学, 2020(08)
- [5]我国短视频版权保护研究[D]. 胡媛媛. 南昌大学, 2020(01)
- [6]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着作权法制演进探析[D]. 杨强.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7]我国网络表情包着作权保护问题研究[D]. 赵健君. 西南交通大学, 2020(07)
- [8]论我国着作权保护的主要困境及出路[D]. 胡宇驰. 武汉大学, 2020(04)
- [9]版权产业发展的国际比较及中国策略选择[D]. 刘京华.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1)
- [10]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司法裁判研究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59份判决书为样本[D]. 俞灵灵. 中国计量大学, 2018(02)
标签:著作权法论文;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论文; 网络知识产权论文; 知识产权管理论文; 网络模型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