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论文文献综述)
潘鹤思[1](2020)在《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研究 ——基于政府“规制-激励”视角》文中指出黑龙江省森林资源丰富,天然林分布集中,是东北地区乃至全国的生态屏障,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目前,黑龙江省可采资源枯竭,生物多样性明显下降,陷入森林资源“优势陷阱”和“资源诅咒”困境。虽然国家提供了大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但囿于补偿主体单一、补偿标准偏低、补偿资金不足等原因,一直停留在“覆盖到”和“能补偿”的层面上,导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边际效率递减。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被多数学者认为是解决政府补偿困境、引导利益相关者参与、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的必然选择和有效途径。因此,本文立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理论缺口和黑龙江省林区补偿的现实需求,基于“受益者付费”原则识别多元化补偿主体,构建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研究框架,以此为逻辑起点,探索政府补偿监管效率、揭示企业补偿参与意愿和居民补偿支付意愿是实现多元化补偿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本研究从政府规制和激励驱动视角研究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问题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具体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从理论和实证层面分析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研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通过相关研究成果的归纳和梳理,探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领域研究热点和研究前沿,科学界定森林生态效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内涵,并从生态价值理论、外部性及公共物品理论等方面构建基础理论体系分析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的科学性。在此基础上,基于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现状、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补偿现状,评估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价值,并归纳目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存在的问题,探究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研究的合理性。其次,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机理分析。从庇古税、科斯定理和集体行动理论方面确定多元主体参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理论依据。利用米切尔评分法,从“影响性-积极性-紧密性”三维视角识别出森林生态效益的利益相关者,然后结合“受益者付费”原则和“权责利”差异取向原则确定补偿主体,包括政府、受益企业和城镇居民。归纳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理论框架基础上,分别研究引入政府“规制-激励”前、后多元补偿主体间的行为特征及影响因素。综上分析得出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有两种补偿途径,一种是政府补偿途径,另一种是受益企业和城镇居民补偿途径,其中受益企业和城镇居民补偿需要政府的规制和激励才能实现。再次,基于政府补偿、受益企业补偿和城镇居民补偿层面的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研究。这一部分本文每章节遵循“规范分析-理论框架-实证检验-推出结论”的研究范式。在政府补偿研究中,论文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条件性为研究视角,分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过程中政府监管效率问题。利用演化博弈模型结合Matlab仿真技术分析政府和林场在补偿实施过程中“监管-管护”的博弈关系。研究得出政府监管积极性不足,补偿效率低下,为此提出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与政府购买服务融合的激励机制设计;在受益企业补偿研究中,论文从政府规制和激励的视域出发,构建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受益企业补偿参与意愿研究框架,运用Double Hurdle两阶段模型实证检验推动受益企业参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重要影响因素;在城镇居民补偿研究中,论文从政府激励视域出发,采用条件价值评估法和二元Logistic模型探索社会信任对居民生态补偿支付意愿的激励作用。研究得出政府规制和激励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协同受益企业和城镇居民参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最后,基于对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现状、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补偿机理、政府补偿、受益企业补偿和城镇居民补偿等关键问题的深入探索,同时充分参考实证分析结果,并从三个方面提出多元化补偿实施的对策保障体系:第一,强化多元主体参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思想认知;第二,加强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的配套支持;第三,创新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实施途径。本文旨在从多元化补偿主体的视角拓宽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筹资渠道,以期多维度、深层次地解构多元化补偿主体的内在层次逻辑及各自有效的补偿途径,同时为加快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设计、引导社会资本融入、实现共享共建的环境治理格局提供切实有价值参考。
李华[2](2016)在《完善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体系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西藏是我国众多江河的发源地,西藏森林生态系统在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和生态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不仅影响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直接影响着长江中下游区域的生态安全和流域可持续发展,同时还对毗邻国家和地区具有较大影响。本文以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体系为切入点,探索充分发挥西藏森林生态系统所具备的良好的、重要的、特殊的生态环境功能,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政策机制。本文首先系统分析了国内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相关研究理论以及森林生态补偿一些实践和相关政策,提出国内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基本做法是多渠道的资金筹措、完善的资金来源制度、健全的市场竞争机制与法律制度、可持续性的国家补偿计划等。其次,通过对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现状分析发现,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存在着历史欠账太多、财政收入及其弱小致使补偿标准偏低且不合理、与其他资源补偿政策不协调,限伐和禁伐政策的行业损失无补偿以及森林生态补偿的法律体系不健全等主要问题。再次,构建了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理论框架,提出西藏森林生态补偿的战略定位、目标定位;界定了补偿主体、客体、标准以及补偿对象的权利义务。研究表明:应根据森林生态公益林发挥效能的种类和受益对象的不同,分六个层次确定不同的补偿主体:森林生态效益国家补偿、地方政府补偿、流域补偿、受益部门补偿、市场补偿、社会补偿。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一体两翼加社会”的补偿机制框架。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应当主要以国家补偿机制为主,最终建立起以中央政府为主导、地方政府和市场补偿、社会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机制。同时提出了设立“高原森林补偿机制”和“长江流域补偿”的补偿架构,最后提出了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客体范围界定的办法。此外,对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进行了理论分析及测算。从森林生态服务成本、效益价值两个方面提出确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依据;构建了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模型,核算出西藏森林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服务价值。在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最高理论标准、最低理论标准经济学分析基础上,测算出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最高补偿标准、最低补偿标准、合理补偿标准、具体实施标准,结合西藏森林生态补偿实际,提出国家合理补偿标准应该确定在5-24.19元/亩之间,具体实施标准则应该是10-15元/亩。并以西藏芒康县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最后,提出西藏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保障机制,建立森林保护区的动态调整机制、生态效益补偿的经济激励机制、生态效益补偿的多层级管理机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制度、社会制度。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本研究对完善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对藏区林业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具有一定理论借鉴与实践指导作用。
李秀民[3](2014)在《延边林区天保工程实施效果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实证研究》文中指出对森林资源实施有效保护和科学经营是目前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及保护工作中最重要的任务之一。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重大决策。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取得了巨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对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天保工程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延边林区是我国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在国家的生产生活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和调节气候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本论文将通过对延边林区天保工程实施情况的分析,研究建立延边林区天保工程实施效果评价体系,并选取较为典型的珲春林业局进行实证分析。本文将从森林资源价值理论、森林生态系统理论、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理论、协调发展理论四方面深入分析天保工程实施理论,为研究延边林区天保工程实施及评价提供理论指导。本文从自然概况、社会经济概况、森林资源概况、特殊性和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情况四方面对延边林区进行综合分析,并进行延边林区天保工程实施情况分析。首先对延边州天保工程一期情况进行分析,从森林资源恢复、结构调整、富余职工分流、职工收入、林区环境、社会职能剥离六个方面分析其主要成效并进行成效分析。然后对延边州天保工程二期情况进行分析,包括总体思路与主要任务、面临的主要问题、重点内容、社会保障与社会公益体系建设、产业发展构想、政策与资金投入、保障措施、效益分析和组织领导九个方面。基于对延边林区基本情况以及天保工程实施情况的分析,同时结合理论分析法、频度分析法和专家咨询法,本文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大方面进行天保工程实施效果评价指标的选取,进而研究构建起延边林区天保工程实施效果评价体系。该体系分为总目标层(1个指标)、一级指标层(3个指标)、二级指标层(12个指标)和三级指标层(26个指标)四个层次。在评价方法上,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权重,取得各指标实际值后采用归一化处理方法得到各指标评价值,最后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法进行逐层加权求和,得到综合评价值,即天保工程实施效果。本文参照天保工程检查验收标准和评定办法,确定实施效果评价等级: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优秀;综合得分在80-89分,良好;综合得分在70-79分,中等;综合得分在60-69分,合格;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不合格。本文以珲春林业局为例进行实证分析,对天保工程一期末与实施前比较、天保工程二期初期与一期末比较、天保工程二期初期与实施前比较三方面对其天保工程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得到三方面的综合评价值分别为81分、85分和89分,评价结果均为良好。基于评价结果,从森林经营、林业产业和全民创业三方面对珲春林业局天保工程实施效果进行分析。
张行斌[4](2013)在《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中的公共财政体系研究 ——以黑龙江省鸡西市为例》文中认为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我国林业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仍然相当脆弱,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保障水平较低,做为国有林重要组成部分的地方国有林依然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体系迫在眉睫。借助新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的大势,地方国有林业的改革发展亟需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加快支持地方国有林业财政制度改革,改善地方国有林区的民生建设。本文应用公共产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和公共财政理论,结合国外公共财政支持林业发展的实践,为公共财政支持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提供理论依据。进而分析了地方国有林业发展改革历程,阐述了财政支持地方国有林业发展的现状,以及分税制改革对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的制约和公共财政支持地方国有林发展的现实需求。从而确立了本论文的研究视角,也就是创新之处,即从地方国有林改革发展的视角研究公共财政。其间以黑龙江省的地方国有林改革发展的现状为背景,选取了黑龙江省鸡西市地方国有林业为样本案例,通过实地调研收集一手资料,对财政支持鸡西市林业发展进行了回归分析,分析了鸡西市财政支持林业的成本与效益,测算了鸡西市地方国有林业发展的财政资金需求。在确立研究视角的基础上构建地方国有林业公共财政体系,首先,构建地方国有林业公共财政体系的框架。其次,从公共产品利益影响范围和公共产品属性的视角,界定了中央与地方在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中的事权划分,综合财力投入的程度提出了林区公共产品供给的优先次序。再次,从地方国有林业的财政收入和支出两个纬度,提出开征森林生态税;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完善转移支付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地方国有林业财政收入保障机制;最后,论述公共财政体系支持地方国有林业改革的保障措施,包括地方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改革、林区政府职能转变和重构、林地确权改革、深化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建构林区公共产品供给多中心治理模式、完善林业投资体制。
苏宗海[5](2010)在《基于现代林业建设的财政政策研究》文中指出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产业和公益事业。随着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林业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并且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发展和建设,首次召开的中央林业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林业的定位并赋予林业以重大使命:“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林业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林业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林业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林业具有特殊地位”。“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战略选择,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要途径”。林业适应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适时调整林业建设思路和战略布局,明确提出将发展现代林业作为林业工作的总任务,建设生态文明作为林业工作的总目标,促进科学发展作为林业工作的总要求来构建我国林业发展总体格局。林业财政政策是现代林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基石。加速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完善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机制,是现代林业发展的一个重大时代命题。本文在现代林业建设应用理论以及公共财政理论、体制与我国财政政策研究的基础上,首先,对现行林业财政政策成效进行了分析与评价,明确提出现行林业财政政策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目前的财政政策仍不适应现代林业建设的需要;其次,分析了国外林业财政政策的特点,并对其进行总体评价,提出了我国现代林业发展应该借鉴的相关政策;第三,依据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及其发展趋势,认真分析现代林业发展与公共财政的关系,判断未来发展呈现以下趋势:林业越来越倾向于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需要,越来越依靠政府职能亦即公共财政配置资源;第四,根据理论和实证研究的结果,比较借鉴国外经验,明确了构建适于现代林业建设的财政政策框架体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建立适于现代林业建设的财政政策的构成框架、实现机制和政策使用取向,为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参考。本文通过对已有研究的综述,在科学评价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确定本研究的重点。从现代林业建设应用理论研究入手,客观评述了现代林业的内涵、特征、主要建设任务和已经取得的巨大成就,通过对国外林业财政政策的对比研究,结合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的历史经验与问题,探讨我国现代林业研究的一般理论和实践、我国现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以及财政政策与现代林业的关系,系统分析我国现代林业发展的目标和途径,研究探索现代林业对公共财政政策的需求变化及趋势,进而探讨符合现代林业发展规律的公共财政体制和现代林业财政政策支持机制,使林业发展稳定地、更好地、有效地契合于公共财政体制,形成支持现代林业生态、产业、森林生态文化和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稳定的资金投入渠道,借鉴国际林业发展经验,为我国林业财政政策的完善与实施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本文研究的主要结论:(1)林业财政政策是现代林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基石。现代林业是以多目标可持续经营为基础,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多样化需求的林业。现代林业注重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公共财政与现代林业内在关联的纽带是不断增加社会福利。(2)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林业财政政策有广泛的一致性,主要表现在,所制订的林业长期发展战略、目标明确,采取的措施符合本国国情,并具有针对性。借鉴这些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加速我国现代林业建设,形成财政有效支持林业体制、机制和政策,具有重要意义。(3)通过深入研究现行林业财政政策的现状、成效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信我国林业财政政策框架体系已基本建立,同时现行林业财政政策存在明显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要按照现代林业建设对公共财政需求的变化,调整和完善现行财政政策的逻辑关系,确定合理有效的路径选择。(4)通过对现代林业发展目标、实现途径的分析,提出了构建现代林业发展财政政策框架体系的原则与理论依据,并以现代林业的需求为基点,深入分析了现代林业建设资金要求与国家财力及公共财政支出能力的可行性,提出了建立现代林业财政政策的总体构想和各项机制措施。
曹文[6](2008)在《我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财政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伴随着经济高速增长、社会财富加速积累,在物质文明进步的同时,我们痛苦地反思:我国的天然林资源遭到破坏,水土流失加剧,荒漠化扩大,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天然林在调节气候、防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土生态安全等方面具有独特的功效。天然林资源这种明显的外部效应和公共产品的典型特征,客观上要求把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的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确立以国家长期、稳定投入为主体的投资机制,这是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和强大动力。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是:逐步收缩生产建设职能,退出经营性和一般竞争性领域,把投资重点转到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这对于从根本上解决天保工程的资金需要是一个十分有利的机遇。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极大地提高了财政的供给保障能力。我国已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本文指大农业含林业)新阶段。国家通过资金和政策向农林倾斜,改善农林生产和生活条件,使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生态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确立天保工程建设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的资金投入政策,加快了林业生态建设的步伐,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进程。通过对天保工程进行评价分析:工程建设在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生态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工程区社会经济状况有所改善。但是工程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工程设计方案存在先天缺陷、林区必要的基础设施缺乏资金投入、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低、木材替代产业发展缓慢和地方财政困难等。发达国家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普遍做法,是由政府对林业提供保护和支持,制定一套促进林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所不同的只是各国对林业保护和支持的程度、重点以及具体财政政策的选择上存在差异,但共同点是,各国均把林业作为公共财政重点支持的领域。这些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天保工程是一项具有综合性、长期性和公益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起一个与林业生态建设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分配体系,形成持续稳定的投入机制,为加快林业特别是公益林业的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为林业生态建设特别是天保工程建设提供强大的财政支持。天保工程的资金投入机制自身就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林区的方方面面,这就需要我们不停地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天保工程投入的财政政策。
黄文清[7](2008)在《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补偿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一退两还”(即退耕还林还草)是我国于世纪之交在西部地区实施的一项战略性措施,不仅对西部区域经济发展,而且对全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由于“一退两还”工程实施区绝大部分是经济发展水平低下、生态环境十分恶劣、人地关系严重失调的山区、丘陵区以及荒漠区,使得该工程在客观上便具有了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结构调整的双重性质。然而这个双重性质却难以通过西部落后地区自身的循环来实现,必须在强大的外部力量的推动下来促使“退得下、还得上、保得住、不反弹”格局的全面建立。为此,中央政府特出台了以经济补偿为核心的“一退两还”政策,确保了该工程的良好运行。但是,由于该工程是一项关系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粮食安全保障、农民脱贫致富和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其生态目标要求其政策必须保证这项工程长期有效的实施,否则既达不到预期目标,又浪费大量人力、物力。与此同时,大量的分析研究发现,在实际操作中尤其在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问题带来的压力下,“一退两还”政策的持续稳定性受到冲击。第一个“258”补偿期即将结束时,退还地区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新旧结构的衔接与均衡问题,生态与经济难以在短期内实现良性循环。因此,建立可持续的补偿机制,便显得十分必要。为此,在按照既定政策解决好目前补偿问题的同时,应加强对补偿期结束后的预期研究,即探讨后补偿问题,以便从整体上完善“一退两还”政策,增强政策整合后的整体效用和长期效用,以保证“一退两还”生态目标的最终实现。这对于奠定西部地区的发展基础,为东中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空间,并由此引领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无疑具有重大意义。后补偿作为一种在现行的既定补偿政策效用期结束后根据发展需要而采取的再补偿形式,与现行补偿政策相比,其未来实施既是对既定政策的一种继续,也是对政策在更大范围内的调整与完善。由于二者在背景、对象与环境等方面已存在差异,后补偿与现行补偿相比,在补偿标准、补偿主客体、补偿方式与途径等方面也应存在区别。如现行补偿侧重于对目前工程项目的贯彻和落实,属于任务型,而后补偿则应从促使和实现退还地区可持续发展以及确保退还效益和彻底解决退还过程中的深层次问题的角度出发,更侧重于制度型。这对西部地区在退还工程中有效维护国家宏观目标的实现,同时促使区域经济和农户个体目标的顺利达成,实现西部地区的脱贫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论文的基本框架可以分为四大部分共计十章内容。各部分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全文的引子,包括第1、2、3章。其主要内容与结论为:(1)概述了本研究的时代背景与选题意义,评述了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发展动态,重点对生态重建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一退两还”补偿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与归纳。提出了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假设、研究内容和创新点,并对研究中使用的数据来源进行了说明;(2)重点运用公共物品与外部性理论、自然资源价值理论、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效率与公平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等主要原理对西部地区实施“一退两还”经济补偿的必要性进行了深入分析,在为现行的“一退两还”补偿机制的实施提供理论依据的同时,也为全面构建“一退两还”后补偿机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3)从整体上对西部地区实施“一退两还”生态补偿机制的生态和经济背景进行了分析,并借用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观,从理论上论证了“一退两还”生态补偿机制对西部地区实现生态改善和经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积极作用。第二部分为本文的主体,由4、5、6三章构成。(1)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法、综合指数评价法和偏离.份额分析法(SSM)等多种方法,以调查的截面数据和农村固定观察点1992-2006年的时序数据为基础,对西部地区“一退两还”补偿机制的实施效果进行了分析,从实证上论证了“一退两还”补偿机制的实施对西部地区生态改善与经济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揭示了该机制所存在的诸多缺陷及其对预期目标实现的影响;(2)从理论上分析了切实巩周“一退两还”成果的关键在于建立新的产业结构。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西部地区新产业结构得以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灰色预测模型对其进行了预测,得知在既定补偿机制下西部地区真正构建起新的具有良性循环的产业结构,需要到2020年左右,并且急需大量的农业投入以及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3)通过借鉴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在“一退两还”补偿过程中的主要经验,构建了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补偿机制的理论框架,并将该理论框架确定为两个组成部分:由公共财政补偿手段和市场化补偿手段构成的“一退两还”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及其配套支撑体系。第三部分包括第7、8、9三章,为本研究的落脚点。其主要内容与结论为:(1)基于公共财政补偿的视角,对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的原则、补偿主体与对象的范畴、补偿额度与期限、补偿资金筹集渠道与补偿方式等进行了探讨,并运用条件价值评估法(CVM),评估出处于长江中游的武汉市居民对“一退两还”提供的生态效益的支付意愿为103.10-175.76元/(a·户);(2)基于市场手段补偿的视角,通过借鉴国际上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补偿的主要经验,并结合“一退两还”工程实施情况,认为可以通过开展碳汇贸易、森林水文服务交易、建设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等3种市场化手段来获得生态建设的补偿资金;(3)基于政策整合后的整体功能大于单个政策的局部功能的视角,从生态建设和反贫困的角度分析了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补偿的配套支撑体系,为早日将“一退两还”后补偿机制贯彻实施并保证其顺利运行提供经济、制度、政策和法律保障。第四部为第10章,为全文的结论部分。在前文的基础上,重点归纳了本研究的主要思想,揭示了本文的创新性及其不足,并展望了未来进一步研究的设想。通过以上章节内容的分析,可以归纳出本文可能的创新点:1.研究视角上,直接从西部地区的经济条件和生态区位的现实情况出发,将目标定位在我国既定“一退两还”补偿政策实施期结束后西部落后地区的发展及其生态建设长期效用的巩固上,并对如何实施后期补偿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从而使本研究视角具有一定的新颖性,为研究成果的前瞻性奠定了基础。2.研究方法上,直接引入了灰色系统方法对西部退还地区构建新产业结构所需的时长和资源量进行了科学的预测,得到在既定补偿机制下西部地区需要到2020年左右才有可能真正构建起新的具有良性循环的产业结构,并且急需大量的农业投入以及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引入了CVM条件评估方法,评估出处于长江中游的武汉市居民对“一退两还”提供的生态效益的支付意愿为103.10.175.76元/(a·户)。3.研究结论上,通过分析证实了西部退还地区在既定补偿期结束时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和构建起新产业结构,并提出了“一退两还”后补偿机制的概念,以及西部退还地区在既定发展环境与条件下新产业结构得以构建所需的时间与资源量。此外,本文在优化“一退两还”公共政财补偿途径的同时,重点提出了碳汇贸易、森林水文服务交易及生物柴油原料林生产基地建设等三种“一退两还”市场化补偿途径,并增加了配套支撑体系的分量,从而为全面深化、拓展和完善生态补偿理论以及贫困地区的发展理论做出了一定贡献。
王心同[8](2008)在《中国林业发展的经济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森林资源是林业生产和再生产的物质基础,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生态效益。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人类社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断增加,森林资源受到了越来越严重的威胁。这直接导致了“温室效应”、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干旱缺水、洪涝灾害、物种灭绝等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因此,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成为21世纪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战略问题之一。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工作,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为加快林业发展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启动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六大林业重点工程,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其中充分肯定了林业发展在可持续发展、生态建设以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中的重要地位,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但是,由于林业既可以是一种天然资源,也可以进行人工培育,既具有私人物品的属性也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所以,林业资源的培育,既不可能仅仅靠市场来完成,也不必完全由政府来承担。但在林业经济领域,存在着“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对林业进行支持和调控。正是基于上述的认识,本文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经济学基本理论、政策学、林业系统理论、生态经济理论为指导,运用实证分析方法,以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为借鉴,同时借鉴森林经营学的理论与方法,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对我国的林业经济政策展开研究。本研究基于林业发展,从宏观角度出发,分析了我国主要林业经济政策的产生背景和影响,并进行相应的评价,在此基础上设计了我国林业经济政策的总体框架,提出了实施上述林业经济政策的具体对策建议。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基于我国林业发展状况,对林业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包括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业发展的影响,林业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以及林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相互作用等进行深入分析。二是对我国的林业产权改革政策、森林资源采伐限额政策、林业流通和市场化政策、林业税费政策、林产品贸易政策、林业重点工程政策、封山育林政策、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政策等主要的林业经济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并对这些政策在林业发展中所发挥的绩效进行分析和评价。三是设计我国林业经济政策的总体框架,并提出促进林业发展的相应对策建议。本论文的主要创新之处:(1)系统梳理了我国的林业产权改革政策、森林资源采伐限额政策、林业流通和市场化政策、林业税费政策、林产品贸易政策、林业重点工程政策、封山育林政策、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政策主要的林业经济政策,并对这些林业经济政策在我国林业发展中的作用进行了全面地分析和评价;(2)设计了包括林业产业政策、林业财政政策、林业税费扶持政策、林业产权和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政策、林业贸易政策和林业国际化政策等促进我国林业发展的经济政策的总体框架。(3)提出了在现阶段具有现实操作性、推动我国林业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具体包括林业财政投入、产权改革、国际化、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等具体政策措施。
邓立新[9](2007)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完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和资产。森林具有经济和生态两大效益,因此,按其主要功能的不同可以将森林分为商品林和公益林两类。商品林以直接经济利益利用为经营目的,它以木材为主要产品,通过市场实现其价值,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公益林以生态功能利用为经营目的,它以生态效益为主要产品,不能进行生产性砍伐。长期以来,人们更看重的是森林的经济价值,即对木材本身的利用,林业主要被看成生产木材等林产品的产业。正由于过分强调森林的经济价值,忽视了其生态功能,导致大部分地区气候恶化,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日益频繁,且制约了经济的发展。于是,人们开始重视森林的生态效益,公益林被禁止砍伐。但这样一来,公益林的经营者就无法通过出售木材来实现经济效益,他们付出的劳动得不到价值体现,培育公益林的积极性必定严重受挫。这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开始进入社会的视野。然而,目前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存在补偿途径单一,补偿范围界定不明,资金管理混乱等问题。因此笔者针对以上问题,建议从补偿主体、补偿范围及补偿基金制度等三个方面进行研究以完善我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法律制度。本文从以下五个部分进行论述:本文介绍了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以及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第一部分)。然后系统地阐述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相关概念,并从生态系统价值论、外部效益理论及环境权理论等三个方面分析了其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接着介绍了国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实施的现状,并对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做出了分析(第三部分),最后文章针对以上问题,基于公平与效率原则,通过借鉴国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实践的经验及启示(第四部分),建议从补偿主体、补偿对象以及补偿资金三个方面加以完善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法律制度(第五部分)。其中重点阐析了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发展历程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建议从资金来源、管理、监督等方面构建一套完善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曹小玉[10](2006)在《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研究》文中指出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不仅为人类提供着食物、药材、原材料等具有直接资源价值的生产资料,而且还具有生产有机物、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间接生态调节功能,是改善和保护环境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当今世界上人类面临的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如温室效应、空气污染、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水资源短缺、自然灾害加剧、物种减少等,无不与森林的减少密切相关。森林显着的生态效益已日益被人们认识、肯定和接受,但是当前限制森林生态效益有效供给的关键因素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尚未建立起来,而这一机制已被证明是现阶段保证我国森林健康发展、生态环境改善的关键性措施。本文在我国急需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背景下,在对森林生态效益进行界定的基础上,阐述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基本理论,从理论上回答我国为什么要建立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并为后续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分析了我国现行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建立的历程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现状,揭示了其存在的问题。最后,详细论述了我国如何构建森林生态效益公共财政补偿机制,并对我国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补偿途径进行了探索性研究。本文共分为5部分第一章导论。主要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概述了国内外研究动态,确立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对可能的创新之处做了说明,是本文研究的基础性准备工作。第二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基本理论。本章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首先界定了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有关的基本概念;其次,分析了我国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必要性;最后详细阐述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第三章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本章简要介绍了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建立的历程,并通过分析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现状,揭示了其存在的问题。第四章我国森林生态效益公共财政补偿机制的构建。本章在对公共财政的特点、功能及支出领域进行界定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公共财政补偿的原则、范围和数量、对象、标准及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第五章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市场化途径探析。本部分在借鉴国内外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补偿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主要探讨了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市场化途径:
二、用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用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论文提纲范文)
(1)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研究 ——基于政府“规制-激励”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研究设计 |
1.4.1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之处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研究范畴界定 |
2.2 相关概念界定 |
2.2.1 生态补偿内涵与类型 |
2.2.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相关概念 |
2.2.3 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概念 |
2.3 理论基础 |
2.3.1 生态价值理论 |
2.3.2 外部性与公共物品理论 |
2.3.3 演化博弈理论 |
2.3.4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5 计划行为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3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评估及生态补偿现状分析 |
3.1 黑龙江省森林资源及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
3.1.1 黑龙江省自然条件概况 |
3.1.2 黑龙江省森林资源概况 |
3.1.3 黑龙江省社会经济条件概况 |
3.2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评估 |
3.2.1 评估方法 |
3.2.2 数据来源 |
3.2.3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价值核算 |
3.3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现状 |
3.3.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发展历程 |
3.3.2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概况 |
3.3.3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监督管理概况 |
3.4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存在的问题 |
3.4.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法规不健全 |
3.4.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主体单一及多元投资机制尚未形成 |
3.4.3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 |
3.4.4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总量不足 |
3.5 本章小结 |
4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机理分析 |
4.1 多元主体参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理论依据 |
4.1.1 庇古税视角的政府主体 |
4.1.2 科斯定理视角的市场主体 |
4.1.3 集体行动理论视角的社会主体 |
4.2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主体识别 |
4.2.1 森林生态效益利益相关者分析 |
4.2.2 森林生态效益利益相关者的属性分类 |
4.2.3 多元化补偿主体识别及利益取向分析 |
4.3 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耦合模式及逻辑框架 |
4.3.1 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分阶段实施特征分析 |
4.3.2 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耦合模式 |
4.3.3 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逻辑框架 |
4.4 受益企业和城镇居民自愿参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博弈分析 |
4.4.1 应用演化博弈论进行分析的可行性 |
4.4.2 演化博弈情景设定 |
4.4.3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演化稳定策略及均衡点分析 |
4.5 引入“规制-激励”机制的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博弈分析 |
4.5.1 演化博弈情景设定 |
4.5.2 演化稳定策略分析 |
4.5.3 关联主体演化策略讨论及结论 |
4.6 本章小结 |
5 政府补偿途径下的监管博弈分析与激励机制设计 |
5.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条件性的理论分析 |
5.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监管博弈模型构建 |
5.2.1 问题描述与情景假设 |
5.2.2 演化博弈模型建立 |
5.3 基于非对称视角的监管博弈分析 |
5.3.1 林场管护策略的演化稳定性分析 |
5.3.2 政府监管策略的演化稳定性分析 |
5.3.3 政府-林场系统策略的演化稳定性分析 |
5.4 政府-林场稳定策略讨论及数值仿真 |
5.4.1 不同演化情形分析结果 |
5.4.2 监管博弈仿真分析结果讨论及结论 |
5.5 改善政府主体监管效率的激励机制设计 |
5.5.1 提高政府主体监管效率的视角—政府购买服务 |
5.5.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与政府购买服务有效融合的机制设计 |
5.6 本章小结 |
6 “规制-激励”视角的受益企业补偿参与意愿分析 |
6.1 理论分析与假设 |
6.1.1 理论分析与框架 |
6.1.2 研究假设 |
6.2 研究设计与数据 |
6.2.1 问卷设计 |
6.2.2 调查实施 |
6.2.3 样本特征 |
6.3 受益企业补偿参与意愿实证分析 |
6.3.1 模型选择 |
6.3.2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
6.3.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激励”视角的城镇居民补偿支付意愿分析 |
7.1 研究视角与理论分析 |
7.1.1 研究视角与理论假设 |
7.1.2 条件价值评估法与原理 |
7.2 研究设计与数据 |
7.2.1 问卷设计 |
7.2.2 数据来源与调研方法 |
7.2.3 样本特征 |
7.2.4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
7.3 城镇居民补偿支付意愿的交叉分析 |
7.3.1 公共信任与支付意愿 |
7.3.2 人际信任与支付意愿 |
7.3.3 控制变量与支付意愿 |
7.4 城镇居民补偿支付意愿的实证分析 |
7.4.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支付水平 |
7.4.2 模型选择 |
7.4.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8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保障实施的对策建议 |
8.1 强化多元主体参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思想认知 |
8.1.1 助推受益企业形成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观 |
8.1.2 强化城镇居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认知 |
8.2 加强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的配套支持 |
8.2.1 构建可操作性的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政策框架 |
8.2.2 搭建政府主导型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
8.3 创新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实施途径 |
8.3.1 提高政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效率 |
8.3.2 创新受益企业参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融资渠道 |
8.3.3 培育城镇居民社会信任体系 |
8.4 本章小结 |
结论 |
本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相关数据 |
附录2 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利益相关者调查问卷 |
附录3 黑龙江省受益企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参与意愿调查问卷 |
附录4 黑龙江省城镇居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付意愿调查问卷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课题参与情况 |
致谢 |
(2)完善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体系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趋势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主要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创新之处 |
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理论与实践 |
2.1 基本概念的界定 |
2.1.1 森林分类经营 |
2.1.2 森林类型分类 |
2.1.3 森林生态效益 |
2.1.4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2.1.5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体系 |
2.1.6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主客体 |
2.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2.2.3 产权理论 |
2.2.4 环境资源价值理论 |
2.2.5 劳动价值论 |
2.3 国内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实践 |
2.3.1 国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2.3.2 国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2.4 国内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启示 |
2.4.1 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机制 |
2.4.2 完善的资金来源制度 |
2.4.3 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 |
2.4.4 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 |
2.4.5 可持续性的国家补偿计划 |
2.5 本章小结 |
3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现状分析 |
3.1 西藏自治区区域概况 |
3.1.1 自然环境 |
3.1.2 物产资源 |
3.1.3 社会状况 |
3.2 西藏自治区森林资源概况 |
3.2.1 西藏森林资源现状 |
3.2.2 西藏森林分布划分 |
3.2.3 西藏生态公益林概况 |
3.3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现状及成效 |
3.3.1 森林生态建设明显加快 |
3.3.2 森林资源保护不断加强 |
3.3.3 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 |
3.3.4 林区兴林富民成效显着 |
3.3.5 森林经营能力大幅提高 |
3.4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存在的问题 |
3.4.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渠道单一 |
3.4.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偏低 |
3.4.3 区域相关补偿政策不协调 |
3.4.4 林业专项工程项目投入少 |
3.4.5 限伐和禁伐政策下行业损失无补偿 |
3.4.6 森林资源生态效益价值认识不到位 |
3.4.7 森林资源管理较为落后 |
3.4.8 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 |
3.5 本章小结 |
4 西藏森林生态的特殊性及其效益补偿框架 |
4.1 西藏森林资源的特殊性 |
4.1.1 西藏森林生态系统的特殊性 |
4.1.2 西藏森林生态系统的脆弱性 |
4.1.3 西藏森林生态外延的传统性 |
4.1.4 西藏森林资源特殊的经济性 |
4.1.5 西藏森林保护面临的矛盾性 |
4.2 完善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体系建设框架 |
4.2.1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体系总体设计 |
4.2.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原则 |
4.2.3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主体层次分析 |
4.2.4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客体范围 |
4.2.5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象确定 |
4.2.6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分析 |
4.3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象的权利义务 |
4.3.1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象的权利 |
4.3.2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象的义务 |
4.4 本章小结 |
5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主体机制和客体认定 |
5.1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构成 |
5.1.1 森林生态效益政府补偿为主体 |
5.1.2 流域补偿和市场补偿为两翼 |
5.1.3 森林生态效益社会补偿为辅助 |
5.2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分析 |
5.2.1 完善森林生态效益政府补偿主体机制 |
5.2.2 积极探讨并建立“长江流域补偿基金” |
5.2.3 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市场化筹资渠道 |
5.2.4 实现森林生态效益社会补偿多元化 |
5.3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客体分析 |
5.3.1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客体划分 |
5.3.2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客体界定 |
5.4 本章小结 |
6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确定的理论分析及测算 |
6.1 确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依据 |
6.1.1 森林生态服务成本依据 |
6.1.2 森林生态效益价值依据 |
6.2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及测算 |
6.2.1 西藏森林生态补偿标准模型 |
6.2.2 皮尔生长曲线模型 |
6.2.3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 |
6.2.4 西藏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测算 |
6.3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标准理论与现实分析 |
6.3.1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理论分析 |
6.3.2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现实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实证分析 |
7.1 芒康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本概况 |
7.1.1 芒康县区域概况 |
7.1.2 芒康县森林资源保护现状 |
7.1.3 芒康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概况 |
7.2 调查样本设计与样本数据 |
7.3 芒康县抽样样本统计描述分析 |
7.4 结果与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8 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保障机制 |
8.1 实施西藏森林保护区的动态调整机制 |
8.2 建立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经济激励机制 |
8.2.1 加大公共管护支出范围与力度 |
8.2.2 保障补偿性专款专用 |
8.2.3 稳定专职管护人员队伍 |
8.3 建设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多层级管理机制 |
8.3.1 建立垂直基层森林生态补偿管理机构 |
8.3.2 明确基层森林生态补偿管理职责 |
8.4 建设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制度 |
8.4.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法制化 |
8.4.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制度化 |
8.5 建立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社会制度 |
8.5.1 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管理程序化 |
8.5.2 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公众参与制度 |
8.5.3 完善森林生态效益利益相关者表达机制 |
8.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个人简历 |
东北林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确认表 |
(3)延边林区天保工程实施效果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课题背景 |
1.1.1 天保工程的界定 |
1.1.2 天保工程实施的必要性 |
1.1.3 选题理由 |
1.2 国内外研究情况分析 |
1.2.1 国外研究情况 |
1.2.2 国内研究情况 |
1.3 论文研究的内容、思路和方法 |
1.3.1 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2 相关理论研究 |
2.1 森林资源价值理论 |
2.1.1 森林资源的经济学特征 |
2.1.2 森林资源的价值 |
2.1.3 森林资源价值的确定 |
2.2 森林生态系统理论 |
2.2.1 森林生态系统的特点 |
2.2.2 森林生态系统经营 |
2.3 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理论 |
2.3.1 林业分类经营概念 |
2.3.2 森林分类区划的原则和依据 |
2.3.3 国外林业分类经营评析 |
2.3.4 我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理论研究 |
2.4 协调发展理论 |
2.4.1 协调发展的内涵和特征 |
2.4.2 我国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总体情况 |
2.4.3 天保地区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情况分析 |
2.4.4 天保地区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3 延边林区情况分析 |
3.1 延边州自然概况 |
3.1.1 地理位置 |
3.1.2 自然资源 |
3.2 延边州社会经济概况 |
3.2.1 政策环境 |
3.2.2 经济环境 |
3.2.3 社会文化环境 |
3.3 延边林区森林资源概况 |
3.4 延边林区特殊性 |
3.5 长白山森工集团(原吉林延边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情况 |
3.5.1 体制沿革 |
3.5.2 资产情况 |
3.5.3 企业优势 |
3.6 本章小结 |
4 延边林区天保工程实施情况分析 |
4.1 延边州天保工程一期情况分析 |
4.1.1 主要成效 |
4.1.2 成效分析 |
4.2 延边州天保工程二期情况分析 |
4.2.1 总体思路与主要任务 |
4.2.2 面临的主要问题 |
4.2.3 重点内容 |
4.2.4 社会保障与社会公益体系建设 |
4.2.5 产业发展构想 |
4.2.6 政策与资金投入 |
4.2.7 保障措施 |
4.2.8 效益分析 |
4.2.9 组织领导 |
4.3 本章小结 |
5 评价体系研究 |
5.1 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 |
5.1.1 科学性与全面性相结合 |
5.1.2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
5.1.3 可比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 |
5.1.4 三大效益相统一的可持续性 |
5.2 评价指标的选取 |
5.2.1 生态效益指标 |
5.2.2 经济效益指标 |
5.2.3 社会效益指标 |
5.2.4 实施效果综合评价指标 |
5.3 评价指标体系层次结构模型的建立 |
5.4 评价方法 |
5.4.1 指标权重的确定 |
5.4.2 指标评价值的确定 |
5.4.3 综合评价值的确定 |
5.5 评价等级 |
5.6 本章小结 |
6 实证研究—以珲春林业局为例 |
6.1 珲春林业局基本情况 |
6.1.1 珲春概况 |
6.1.2 珲春林业局概况 |
6.2 珲春林业局天保工程二期情况 |
6.3 珲春林业局天保工程实施效果评价 |
6.3.1 指标权重 |
6.3.2 指标评价值 |
6.3.3 综合评价值 |
6.3.4 评价结果分析 |
6.4 珲春林业局天保工程实施效果分析 |
6.4.1 森林经营 |
6.4.2 林业产业 |
6.4.3 全民创业 |
6.5 问题分析 |
6.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个人简历 |
(4)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中的公共财政体系研究 ——以黑龙江省鸡西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1.4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1.4.1 国外研究述评 |
1.4.2 国内研究述评 |
1.5 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创新之处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3 创新之处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国有林权与地方国有林业 |
2.1.2 公共财政及其制度框架体系 |
2.1.3 财政体制中的事权、财权与财力 |
2.2 公共产品及其供给理论 |
2.2.1 公共产品的定义与特性 |
2.2.2 公共产品供给与林区的公共产品供给 |
2.2.3 外部性及其经济学解决 |
2.3 公共财政理论 |
2.3.1 财政分权理论及其发展 |
2.3.2 财政转移支付理论 |
2.3.3 公共财政职能 |
2.4 本章小结 |
3 公共财政支持地方国有林业发展改革的现状分析 |
3.1 地方国有林业发展改革历程 |
3.1.1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国有林业 |
3.1.2 改革开放后地方国有林业的发展与改革 |
3.1.3 黑龙江省地方国有林业发展改革现状 |
3.2 公共财政支持地方国有林业发展的现状 |
3.2.1 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林业投入的渠道 |
3.2.2 公共财政支持我国林业发展的成效 |
3.2.3 支持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的财政体制改革处于起步阶段 |
3.2.4 案例:鸡西市地方国有林业发展与财政投入的实证分析 |
3.3 财政体系对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的制约 |
3.3.1 管理层面: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没有理顺 |
3.3.2 投入层面:涉林财政资金投入存在问题 |
3.3.3 支出层面:涉林财政资金支出监管滞后 |
3.4 本章小结 |
4 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中公共财政体系构建的设想 |
4.1 公共财政支持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的环境分析 |
4.1.1 国家层面公共财政建设为建立地方国有林业公共财政体系奠定了基础 |
4.1.2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为建立地方国有林业公共财政体系提供了契机 |
4.2 公共财政支持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的现实需求 |
4.2.1 林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制的现实需求 |
4.2.2 公共财政支持地方国有林业发展的现实需求 |
4.2.3 公共财政支持地方国有林区公共产品供给的现实需求 |
4.3 国外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启示与借鉴 |
4.3.1 发达国家支持林业的公共财政政策 |
4.3.2 发展中国家支持林业的公共财政政策 |
4.3.3 国外林业公共财政政策的启示 |
4.4 地方国有林业发展中公共财政体系构建的总体设计 |
4.4.1 支持林业的公共财政体系框架构建的原则和目标 |
4.4.2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与财力匹配框架 |
4.4.3 支持地方国有林业的公共财政体系基本框架 |
4.5 本章小结 |
5 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中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事权划分 |
5.1 基于公共产品利益影响范围的央地事权划分 |
5.1.1 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理论依据 |
5.1.2 涉林财政支出项目的央地事权划分 |
5.1.3 林区公共产品供给的政府主导型多中心治理模式 |
5.2 基于公共产品属性的央地事权划分 |
5.2.1 不同生产阶段林业产品的公共属性 |
5.2.2 纯公共产品的央地事权划分 |
5.2.3 准公共产品的央地事权划分 |
5.2.4 林业交叉性公共产品的央地事权划分 |
5.3 林区公共产品供给的优先次序选择 |
5.3.1 林区公共产品供给的选择原则 |
5.3.2 林区公共产品供给优先次序的判断标准 |
5.3.3 林区公共产品供给优先次序的选择模式 |
5.4 鸡西市地方国有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投入需求测算 |
5.4.1 财政投入需求测算模型 |
5.4.2 财政投入需求计算结果 |
5.4.3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责任划分 |
5.5 本章小结 |
6 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中的财政收支制度和补偿机制 |
6.1 构建支持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税制 |
6.1.1 引入生态功能的林业税收制度设计 |
6.1.2 开征森林生态税问题的探讨 |
6.1.3 发挥财税政策对商品林发展的支持作用 |
6.2 健全地方国有林业财政支出体系 |
6.2.1 建立林业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和增长机制 |
6.2.2 协调中央与地方的林业投资关系 |
6.2.3 调整地方林业财政资金支出结构 |
6.3 提高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 |
6.3.1 建立地方林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
6.3.2 完善林业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
6.3.3 鸡西市财政投入地方国有林业的成本—效益分析 |
6.4 建立地方国有林业转移支付制度 |
6.4.1 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力度和规模 |
6.4.2 规范、整合、归并涉林专项转移支付 |
6.4.3 探索建立区际间横向转移支付制度 |
6.4.4 建立省以下森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 |
6.5 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
6.5.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
6.5.2 林业补贴与林木补偿制度 |
6.5.3 林业碳汇交易制度的探索 |
6.6 本章小结 |
7 公共财政体系支持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的保障措施 |
7.1 建立支持地方国有林场改革和林权改革的财政体制 |
7.2 健全支持地方国有林区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体制 |
7.3 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多渠道融资为辅的林业投入机制 |
7.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5)基于现代林业建设的财政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状况综述 |
1.2.1 现代林业国内外研究状况综述 |
1.2.2 林业财政政策研究进展 |
1.2.3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认识与评价 |
1.3 研究框架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总体思路 |
1.3.3 研究基本内容 |
1.3.4 研究方法 |
1.3.5 技术路线 |
1.4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研究不足 |
2 现代林业建设的应用理论与实践 |
2.1 现代林业建设的应用理论 |
2.1.1 森林永续利用理论(法正林学说) |
2.1.2 近自然林业理论 |
2.1.3 森林多功能理论 |
2.1.4 林业分工论 |
2.1.5 新林业理论(森林生态系统经营方法) |
2.1.6 生态林业理论 |
2.1.7 林业可持续发展理论 |
2.1.8 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 |
2.2 现代林业建设的实践 |
2.2.1 现代林业的基本内涵 |
2.2.2 现代林业的基本特征 |
2.2.3 现代林业建设的目标 |
2.2.4 现代林业建设的任务 |
2.2.5 现代林业建设的成效 |
2.3 本章小结 |
3 公共财政理论、体制和我国财政政策演进 |
3.1 公共财政理论 |
3.1.1 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观点、提出及功能 |
3.1.2 我国公共财政的观点、提出及功能 |
3.2 公共财政体制 |
3.2.1 公共财政体制内涵 |
3.2.2 公共财政体制基本特征 |
3.2.3 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演进及发展趋势 |
3.3 我国财政政策演进 |
3.3.1 我国财政政策的内涵 |
3.3.2 我国财政政策的基本作用 |
3.3.3 我国财政政策的演进 |
3.4 本章小结 |
4 我国现行林业财政投入分析与政策评价 |
4.1 我国现行国家林业投入分析 |
4.1.1 国家林业投入总规模分析 |
4.1.2 国家林业投入资金来源构成分析 |
4.1.3 国家林业投入资金分配结构分析 |
4.2 我国现行林业财政政策成效评价 |
4.2.1 林业丛建投资政策成效评价 |
4.2.2 专项财政政策成效评价 |
4.2.3 财政经费政策成效评价 |
4.2.4 育林基金与林业基金政策成效评价 |
4.2.5 林业贷款贴息及林业金融政策成效评价 |
4.2.6 税收优惠政策成效评价 |
4.3 我国现行林业财政政策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
4.3.1 林业投入数量赶不上林业建设"量"的扩张要求 |
4.3.2 林业投入基本未考虑林业建设"质"的改善要求 |
4.3.3 建设成本呈快速上升趋势 |
4.3.4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标准低 |
4.3.5 分级、分类财政扶持体系还未真正建立 |
4.3.6 林业财政投入增长幅度小 |
4.3.7 财政配套政策亟待完善 |
4.3.8 林业财政相对分散 |
4.3.9 林业金融支撑不足 |
4.4 林业财政政策总体评价 |
4.4.1 不同时期林业财政政策侧重不同 |
4.4.2 林业多功能是现在和未来财政政策的主导目标 |
4.4.3 林业政策政策需伴随社会发展不断完善 |
4.5 本章小结 |
5 国外现行林业财政政策演变与发展 |
5.1 公共财政支出政策 |
5.1.1 财政补贴 |
5.1.2 特殊奖励 |
5.1.3 生态补偿 |
5.1.4 科技支出 |
5.2 林业税收优惠政策 |
5.2.1 美国税收政策稳定 |
5.2.2 日本税收优惠多 |
5.2.3 德国税费规范 |
5.2.4 瑞典政策鼓励 |
5.2.5 法国税收优惠大 |
5.2.6 巴西税收激励 |
5.2.7 芬兰税政透明 |
5.2.8 南非税制规范 |
5.2.9 加拿大优惠明显 |
5.2.10 俄罗斯政策灵活 |
5.2.11 新西兰税制统一 |
5.2.12 马来西亚依法纳税 |
5.3 政府性收费与基金制度 |
5.3.1 美国的林业基金制度 |
5.3.2 德国的森林灾害补助措施 |
5.3.3 英国的林业基金制度 |
5.3.4 日本的林业基金制度 |
5.3.5 法国的林业基金制度 |
5.3.6 瑞典的林业基金制度 |
5.3.7 芬兰的森林改造基金制度 |
5.3.8 印度解决林业资金的主要措施 |
5.3.9 巴西的林业投资基金 |
5.3.10 菲律宾的林业重点项目 |
5.4 国外林业财政政策的共性与特点 |
5.4.1 国外林业财政政策的共性 |
5.4.2 国外林业财政政策的特点 |
5.5 本章小结 |
6 现代林业建设的财政政策需求变化及趋势分析 |
6.1 社会对现代林业需求变化分析 |
6.1.1 历史时期社会对林业的需求 |
6.1.2 20世纪中后期我国林业的主导需求 |
6.1.3 影响现代社会对林业需求转变的有关因素 |
6.1.4 我国对林业需求呈现明显多样化趋势 |
6.1.5 国际社会对林业定位的变化 |
6.2 财政政策对现代林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
6.2.1 财政政策对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的影响 |
6.2.2 财政政策对林业产业体系建设的影响 |
6.2.3 财政政策对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的影响 |
6.2.4 财政政策对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 |
6.3 现代林业建设的财政政策需求变化及趋势分析 |
6.3.1 林业生态建设的财政政策需求变化及趋势分析 |
6.3.2 林业产业建设的财政政策需求变化及趋势分析 |
6.3.3 森林生态文化建设的需求变化及趋势分析 |
6.3.4 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变化及趋势分析 |
6.3.5 林业改革的需求变化及趋势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现代林业建设的财政政策框架构建 |
7.1 框架构建的指导思想 |
7.2 框架构建的基本原则 |
7.2.1 坚持导向性原则 |
7.2.2 坚持协调性原则 |
7.2.3 坚持效率性原则 |
7.2.4 坚持稳定性原则 |
7.3 框架构建依据 |
7.3.1 理论依据 |
7.3.2 实践依据 |
7.4 适于现代林业建设的财政政策构成框架 |
7.4.1 适于现代林业建设的财政政策内容 |
7.4.2 适于现代林业建设的财政政策框架 |
7.5 框架构建的可行性分析 |
7.5.1 构建适于现代林业建设的财政政策必要性分析 |
7.5.2 现代林业建设资金需要与公共财政体制吻合度分析 |
7.5.3 现代林业建设的资金要求与国家财力可能支持度分析 |
7.6 构建适于现代林业建设的财政政策实现机制 |
7.6.1 建立林业财政扶持资金总量增长机制 |
7.6.2 建立适宜的林业财政转移支付机制 |
7.6.3 建立"分级"财政支出机制 |
7.6.4 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
7.6.5 建立林业发展财政补贴机制 |
7.6.6 建立林业税费激励机制 |
7.6.7 建立林业金融支持和服务机制 |
7.6.8 建立健全林业资金监督保障机制 |
7.7 适于现代林业建设的财政政策使用方向 |
7.8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简述 |
8.2 政策建议 |
8.2.1 制定科学的财政政策体系 |
8.2.2 形成林业投入规模增长的长效机制 |
8.2.3 完善现行财政政策,研究探索新财政政策 |
8.3 研究的创新与展望 |
8.3.1 创新或新颖之处 |
8.3.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6)我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财政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状况综合评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
1.2.2 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
1.3 本文研究思路与体系结构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创新之处 |
1.3.4 研究方法 |
1.3.5 研究技术路线 |
2 我国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背景分析 |
2.1 我国天然林资源概况 |
2.1.1 我国天然林资源的规模与分布 |
2.1.2 我国天然林资源的特点 |
2.2 生态环境危机的出现 |
2.2.1 我国森林资源破坏比较严重 |
2.2.2 我国生态环境不断恶化 |
2.3 天然林资源破坏的原因分析 |
2.3.1 人口急剧增长和毁林开垦 |
2.3.2 对森林认识的偏差 |
2.3.3 山区老百姓生活贫困 |
2.3.4 以木材生产为主的政策导向失误 |
2.3.5 市场失灵的存在 |
2.3.6 森林火灾、森林病虫鼠害与环境污染 |
2.4 我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区的经济和社会状况 |
2.4.1 林区森林资源枯竭,经济陷入困境 |
2.4.2 林区社会发展出现困难 |
2.5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启动 |
2.5.1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目标和特点 |
2.5.2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重点 |
2.5.3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内容 |
3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的理论分析 |
3.1 天然林资源的经济学特征 |
3.1.1 天然林资源作为环境要素的价值 |
3.1.2 天然林资源的外部性 |
3.1.3 天然林资源的公共物品特征 |
3.2 天然林保护纳入公共财政体制的理论必然性 |
3.2.1 公共财政—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经济行为 |
3.2.2 天然林保护纳入公共财政体制的必然性分析 |
3.2.3 国家要从宏观层次上支持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 |
3.2.4 对营林造林者给予财政支持是国际社会的普遍经验 |
3.3 积极财政政策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提供资金保障 |
3.3.1 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宏观经济背景分析 |
3.3.2 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的内容 |
3.3.3 积极财政政策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提供了财力支撑 |
3.3.4 中央财政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资金供给能力不断提高 |
3.3.5 公共财政的构建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提供了财政支持 |
4 我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投入的财政政策分析 |
4.1 公共财政对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资金投入政策设计 |
4.1.1 公共财政对天然林保护工程投入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4.1.2 公共财政对天然林保护工程投入要素的确立 |
4.2 我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投入的财政政策宏观分析 |
4.2.1 我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财政资金支出总量分析 |
4.2.2 我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分析 |
4.3 我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资金支出的区域分析 |
4.3.1 长江中游、黄河中上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财政资金支出规模和标准 |
4.3.2 东北、内蒙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财政资金支出规模和标准 |
4.4 我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 |
4.4.1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职工“四险”补助和混岗职工安置的财政政策 |
4.4.2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免除的财政政策 |
5 我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财政政策评价 |
5.1 天然林保护的财政政策的目标定位分析 |
5.1.1 公共财政支持天然林保护的目标 |
5.1.2 天然林资源可持续利用模型 |
5.2 天然林保护工程生态效益评价 |
5.2.1 天然林保护工程生态效益的总体评价 |
5.2.2 天然林保护工程县的生态效益评价 |
5.2.3 国有重点森工企业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生态效益评价 |
5.3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社会效益评价 |
5.3.1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县的社会效益 |
5.3.2 国有重点森工企业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社会效益 |
5.4 天然林保护工程的经济效益评价 |
5.4.1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县的经济效益 |
5.4.2 国有重点森工企业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经济效益 |
5.5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政策存在的问题 |
5.5.1 地方配套资金难以到位,工程建设成为中央财政的长期负担 |
5.5.2 后续产业缺乏有效引导,尚未形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 |
5.5.3 工程投资选择静态标准不合理 |
5.5.4 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
5.5.5 工程方案中遗漏项目较多,缺乏党政工青妇等管理人员工资 |
5.5.6 企业办社会负担沉重,经济发展步履艰难 |
6 国外森林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分析与经验借鉴 |
6.1 保护森林的公共财政支出政策的比较 |
6.1.1 发达国家与森林相关的公共财政支出政策 |
6.1.2 发展中国家的林业财政政策 |
6.2 保护森林资源的税收政策的比较 |
6.2.1 发达国家的林业税收政策 |
6.2.2 发展中国家的林业税收政策 |
6.3 保护森林的财政专项补助政策 |
6.3.1 发达国家财政专项补助政策 |
6.3.2 发展中国家财政专项补助政策 |
6.4 政府性收费与基金政策 |
6.4.1 美国的林业基金政策 |
6.4.2 德国的森林灾害补助措施 |
6.4.3 英国的林业基金政策 |
6.4.4 日本的造林补助政策 |
6.4.5 瑞典的林业基金制度 |
6.5 国外林业财政政策的共性与特性分析 |
6.6 国外林业财政政策的经验与借鉴 |
6.6.1 国外林业财政政策的经验总结 |
6.6.2 国外林业财政政策的借鉴 |
7 案例研究:小陇山实施天保工程财政投资绩效分析 |
7.1 小陇山林区基本概况 |
7.1.1 自然地理状况 |
7.1.2 社会经济状况 |
7.1.3 森林资源状况 |
7.1.4 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 |
7.2 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执行情况 |
7.2.1 木材产量调减 |
7.2.2 森林资源管护任务加大 |
7.2.3 森林资源面积、蓄积增加 |
7.2.4 育苗面积扩大,出圃苗木增加 |
7.2.5 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了资金使用足额到位 |
7.3 小陇山林区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
7.3.1 建立适应工程管理需要的干部队伍和新的管理体制 |
7.3.2 建立了森林资源管理管护机制 |
7.3.3 积极培育林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妥善分流安置富余职工 |
7.3.4 实行了会计委派制、资金报账制和内部审计制,确保资金使用效果 |
7.4 小陇山林区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投入绩效分析 |
7.4.1 全局实现了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战略性转变 |
7.4.2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物多样性增加 |
7.4.3 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
7.4.4 职工分流安置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
8 完善我国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投入政策建议 |
8.1 公共财政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资金投入对策 |
8.1.1 加大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投入和政策扶持 |
8.1.2 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地方财政补偿 |
8.1.3 公共财政要及时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农民的利益补偿 |
8.1.4 公共财政按照分类经营原则对林场、森工企业进行支持 |
8.1.5 公共财政要大力支持公益林的建设,建立政府赎买公益林制度 |
8.1.6 公共财政要扶持商品林的生产 |
8.2 加大长江、黄河上游贫困山区政府扶贫力度的政策建议 |
8.2.1 抓好工程的规划设计,因地制宜进行分类经营 |
8.2.2 加大扶贫力度,解决群众的温饱问题 |
8.2.3 加快工程区贫困山区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
8.2.4 对贫困山区实行特殊的补偿政策 |
8.2.5 把山区林业综合开发和消除贫困结合起来 |
8.2.6 鼓励全社会参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中转产项目和扶贫开发 |
8.2.7 坚持天然林保护与扶贫移民搬迁相结合 |
8.3 加大政府对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
8.3.1 建立和完善林业科研和科技推广体系 |
8.3.2 健全和完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 |
8.4 拓宽社会资金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投入以及加强资金监管 |
8.4.1 调整信贷政策,加大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转产项目的扶持力度 |
8.4.2 完善天保工程的保险制度,保证工程稳健运行 |
8.4.3 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项目资金运营的监管和稽查 |
9 结论与讨论 |
附表1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免除情况表(第一批) |
附表2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金触机构债务免除情况(第二批) |
参考文献 |
获奖成果目录清单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致谢 |
(7)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补偿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基本背景 |
1.1.1 西部地区的生态质量直接影响着东中部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
1.1.2 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及其缓贫任务依然繁重 |
1.1.3 以“一退两还”为核心的生态建设进入成果巩固阶段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基本概念的界定 |
1.3.1 “一退两还”的内涵 |
1.3.2 生态效益补偿的概念 |
1.3.3 “一退两还”后补偿机制的含义 |
1.4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4.1 国内外关于生态重建与缓贫问题研究 |
1.4.2 国内外关于“一退两还”补偿问题研究 |
1.5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1.5.3 数据来源说明 |
1.6 研究假设与内容 |
1.6.1 研究假设 |
1.6.2 研究内容 |
1.7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第2章 西部地区实施“一退两还”补偿机制的理论依据 |
2.1 前言 |
2.2 公共物品与外部性理论 |
2.3 自然资源价值理论 |
2.4 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 |
2.5 要素禀赋理论 |
2.6 效率与公平理论 |
2.7 制度变迁理论 |
2.8 本章小结 |
第3章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补偿机制实施的背景分析 |
3.1 前言 |
3.2 西部地区的基本特点:生态脆弱与经济贫困 |
3.2.1 我国生态脆弱地区的分布状况 |
3.2.2 我国经济落后地区的分布状况 |
3.2.3 西部地区是我国生态脆弱区与经济贫困区的耦合区 |
3.2.4 西部地区经济贫困与生态脆弱的具体特征 |
3.3 西部地区经济贫困与生态脆弱的互动机理 |
3.3.1 PPE怪圈理论 |
3.3.2 脆弱的生态环境是造成西部地区经济贫困的客观条件 |
3.3.3 经济贫困是导致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社会因素 |
3.4 “一退两还”对西部地区发展的作用分析 |
3.4.1 有利于激活农村投资机制,增加当地发展所需的资金投入 |
3.4.2 有利于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
3.4.3 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实现农民增产增收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现行补偿机制实施现状分析 |
4.1 前言 |
4.2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补偿机制的演变 |
4.2.1 早期动员阶段的“一退两还”补偿补偿机制(1949-1998年) |
4.2.2 规范实施阶段的“一退两还”补偿机制(1999年-) |
4.3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补偿机制实施效果分析 |
4.3.1 公共政策评估理论回顾 |
4.3.2 评价指标的选择 |
4.3.3 短期效果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4.3.4 西部退还地区农业一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其评价 |
4.3.5 西部退还地区农业产业的结构效益与竞争力分析 |
4.4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现行补偿机制的缺陷 |
4.4.1 补偿标准上,高度统一,缺乏灵活性和适应性 |
4.4.2 补偿期限上,重短期激励,轻长期激励 |
4.4.3 补偿资金来源上,途径单一,缺乏多元化 |
4.4.4 补偿主体上,权责不太明确,中东部受益地区缺位 |
4.4.5 补偿对象上,主体不全面,县级政府缺位 |
4.4.6 补偿方式上,手段单一,缺乏配套的支撑体系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西部退还地区新产业结构构建所需时长和资源量的预测 |
5.1 前言 |
5.2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成果面临的潜在威胁分析 |
5.2.1 研究区概况 |
5.2.2 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 |
5.2.3 退耕农户对“一退两还”政策的认识和态度 |
5.2.4 退耕农户对退耕补偿的看法及未来打算 |
5.2.5 “一退两还”成果面临复耕的威胁 |
5.3 西部地区巩固“一退两还”成果的理论分析 |
5.4 西部退还地区新产业结构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 |
5.4.1 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内涵 |
5.4.2 经济发展与环境质量变化关系的“EKC”理论 |
5.4.3 评价指标体系的确立 |
5.5 西部退还地区新产业结构评价方法的选择 |
5.5.1 GM(1,1)模型的基本思路 |
5.5.2 GM(1,1)模型的分析步骤 |
5.5.3 数据说明 |
5.6 西部退还地区新产业结构得以构建所需时长的预测分析 |
5.6.1 农业产业结构优化配置所需时长的预测分析 |
5.6.2 农民脱贫致富所需时长的预测分析 |
5.6.3 结论与政策含义 |
5.7 西部退还地区新产业结构得以构建所需资源量的预测分析 |
5.7.1 农业产业结构实现优化配置所需资源量的预测分析 |
5.7.2 农民实现脱贫致富所需资源量的预测分析 |
5.7.3 结论与政策含义 |
5.8 本章小结 |
第6章 西部地区“一通两还”后补偿机制的框架设想 |
6.1 前言 |
6.2 “一退两还”补偿的国际经验 |
6.2.1 美国“一退两还”补偿政策概况 |
6.2.2 欧共体国家“一退两还”的补偿政策 |
6.2.3 哥斯达黎加“一退两还”补偿政策概况 |
6.2.4 巴西“一退两还”补偿政策概况 |
6.3 “一退两还”补偿政策的国际经验给西部地区的启示 |
6.3.1 以政府的公共财政支付为主,并引入竞争机制 |
6.3.2 明晰产权,并允许自由转让 |
6.3.3 遵循自愿原则,并依退耕地的生产力及用途实行差别补偿 |
6.3.4 采用多种途径实施“一退两还”补偿 |
6.3.5 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补偿资金的利用效率 |
6.4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补偿机制理论框架的构建 |
6.4.1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的生态环境功能定位与价值分析 |
6.4.2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过程中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分析 |
6.4.3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补偿机制的理论框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公共财政补偿途径的优化 |
7.1 前言 |
7.2 优化西部地区“一退两还”生态效益补偿的基本原则 |
7.3 拓展西部地区“一退两还”生态效益补偿主体与补偿对象范畴 |
7.3.1 “一退两还”生态效益补偿主体 |
7.3.2 “一退两还”生态效益补偿对象 |
7.4 调整西部地区“一退两还”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和补偿年限 |
7.4.1 “一退两还”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确定 |
7.4.2 “一退两还”生态效益补偿期限的确定 |
7.5 完善西部地区“一退两还”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筹集与补偿方式 |
7.5.1 “一退两还”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筹集渠道 |
7.5.2 “一退两还”生态效益补偿方式 |
7.6 下游居民对“一退两还”生态补偿支付意愿的实证分析—以武汉市居民为例 |
7.6.1 研究区域概况及CVM调研过程 |
7.6.2 下游居民生态补偿意愿支付分析 |
7.6.3 结论与政策含义 |
7.7 本章小结 |
第8章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市场化补偿途径的实践分析 |
8.1 前言 |
8.2 国内外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补偿的实践 |
8.3 以碳汇贸易实现“一退两还”生态补偿的实践分析 |
8.3.1 碳汇贸易产生的背景 |
8.3.2 国际碳汇市场的交易状况 |
8.3.3 开展“一退两还”碳汇贸易的潜力分析 |
8.3.4 开展“一退两还”碳汇贸易的对策建议 |
8.4 以森林水文服务交易实现“一退两还”生态补偿的实践分析 |
8.4.1 国际森林水文服务市场开发的实践 |
8.4.2 我国森林水文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 |
8.4.3 开展“一退两还”水文服务交易的几点建议 |
8.5 以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实现“一退两还”生态补偿的实践分析 |
8.5.1 发展生物柴油的意义 |
8.5.2 生物柴油的生产原料分析 |
8.5.3 我国建设林业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的优劣势分析 |
8.5.4 利用“一退两还”建设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的几点建议 |
8.6 本章小结 |
第9章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补偿中的支撑体系建设 |
9.1 前言 |
9.2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补偿中的后续产业支撑 |
9.2.1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续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
9.2.2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续产业发展环境分析 |
9.2.3 推进后续产业发展的主要思路 |
9.3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补偿中的制度支撑 |
9.3.1 优化林(草)业产权制度 |
9.3.2 建立“一退两还”生态服务价值评估制度 |
9.3.3 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
9.4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补偿中的政策支撑 |
9.4.1 实施多样化的管护政策 |
9.4.2 完善退还区生活能源供给政策 |
9.4.3 实施缓解退还区人口压力政策 |
9.4.4 全面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政策 |
9.5 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补偿中的法律支撑 |
9.5.1 构建合理的生态补偿法律体系 |
9.5.2 构建补偿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 |
9.6 本章小结 |
第10章 结论与展望 |
10.1 全文主要结论 |
10.2 本文的不足与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研究生阶段参与课题、发表论文及着作一览 |
附件1 |
附件2 |
(8)中国林业发展的经济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创新 |
2 理论基础及相关研究概况 |
2.1 理论基础 |
2.1.1 林业理论的发展 |
2.1.2 经济政策理论 |
2.2 林业经济政策的相关研究概况 |
2.2.1 国外林业经济政策现状 |
2.2.2 我国学者对于林业经济政策理论的研究 |
3 中国林业发展概况 |
3.1 中国林业发展的自然基础 |
3.1.1 气候 |
3.1.2 地貌 |
3.1.3 土壤 |
3.2 中国森林资源现状 |
3.2.1 基本情况 |
3.2.2 我国森林资源的分布 |
3.3 中国林业的开发与利用 |
3.3.1 我国林业发展的历史与展望 |
3.3.2 我国林业发展的成就 |
3.3.3 我国林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
3.3.4 我国林业发展趋势 |
3.4 小结 |
4 经济社会发展与林业发展之间的关系 |
4.1 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发展的影响 |
4.1.1 对林业发展的依赖 |
4.1.2 对林业发展的促进 |
4.1.3 对林业发展的负面作用 |
4.1.4 对林业发展的新要求 |
4.2 林业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
4.2.1 林业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
4.2.2 森林资源的直接经济价值 |
4.2.3 森林资源的生态价值(森林生产的外部性) |
4.2.4 林业发展与贫困问题 |
4.3 经济社会发展和林业发展的互动发展关系 |
4.4 本章小结 |
5 中国主要林业经济政策产生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
5.1 林业产权改革政策 |
5.1.1 林业产权的演变 |
5.1.2 森林资源产权 |
5.2 森林资源限额采伐政策 |
5.3 林业税费政策 |
5.3.1 林业税费改革历程 |
5.3.2 农林特产税 |
5.3.3 所得税 |
5.3.4 增值税 |
5.3.5 育林基金、维简费、林业保护建设费 |
5.4 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政策 |
5.5 林产品流通和林业市场政策 |
5.6 林产品贸易政策 |
5.7 封山育林政策 |
5.8 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政策 |
6 中国林业经济政策对林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
6.1 天然林保护政策对林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
6.1.1 生态方面的影响 |
6.1.2 社会经济效益方面的影响 |
6.1.3 天然林保护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
6.2 退耕还林政策对林业发展影响的分析 |
6.2.1 退耕还林政策在生态方面的影响 |
6.2.2 退耕还林政策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
6.2.3 退耕还林政策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
6.3 封山育林政策对林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
6.3.1 有利于顶极群落或稳定性较强的混交次生林的形成 |
6.3.2 森林结构优化 |
6.3.3 增加了天然生幼树,植被类型增多 |
6.3.4 林木生长量增加 |
6.3.5 林地植被的盖度增加 |
6.3.6 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改善环境 |
6.3.7 封山育林投资效率高 |
6.3.8 提高土壤肥力,促进农牧业的发展 |
6.3.9 增加收入 |
6.3.10 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 |
6.4 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政策分析 |
6.4.1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成为必然选择 |
6.4.2 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现状 |
6.4.3 非公有制林业面临的问题 |
6.5 林业产权政策对林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
6.5.1 当前林业产权改革存在的问题分析 |
6.5.2 林业产权改革的思路 |
6.6 林业流通和市场政策的影响分析 |
6.6.1 当前林业市场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
6.6.2 推进林业市场化进程的主要对策 |
6.7 林业税费政策的影响分析 |
6.7.1 当前林业税费政策的弊端 |
6.7.2 林业税费改革的建议 |
7 当前主要林业经济政策的分析评价 |
7.1 林业产权改革的分析评价 |
7.2 森林采伐限额政策的分析评价 |
7.3 林业税费政策分析评价 |
7.4 林业市场改革的分析评价 |
7.5 林业重点工程政策的分析评价 |
8 促进中国林业发展的经济政策的总体框架 |
8.1 林业经济政策设计的理论分析 |
8.2 中国林业发展的原则和目标 |
8.2.1 发展原则 |
8.2.2 发展目标 |
8.3 中国林业发展的经济政策体系框架 |
8.4 林业产业政策 |
8.4.1 林业产业政策的目标 |
8.4.2 林业产业结构政策 |
8.4.3 林业产业组织政策 |
8.4.4 林业产业布局政策 |
8.4.5 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
8.5 林业财政政策 |
8.5.1 林业财政政策的构成 |
8.5.2 建立促进林业投资的政策框架 |
8.5.3 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参与林业建设的财政政策 |
8.6 林业税费扶持政策 |
8.7 林业贸易政策 |
8.8 林业产权和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政策 |
8.8.1 林业产权改革政策 |
8.8.2 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政策 |
8.9 林业国际化政策 |
8.9.1 林业国际化政策构成 |
8.9.2 利用林业国际化规则完善林业发展 |
9 结论和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导师简介 |
导师简介 |
个人简介 |
致谢 |
(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 |
1.2 选题的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动态综述 |
1.3.2 国内研究动态综述 |
1.4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
第2章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基本理论 |
2.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概述 |
2.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 |
2.2.1 生态系统价值论 |
2.2.2 外部效益理论 |
2.2.3 环境权理论 |
第3章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实践与问题 |
3.1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
3.2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
3.2.1 补偿来源渠道单一 |
3.2.2 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混乱,监督不严 |
3.2.3 补偿范围界定不明 |
3.3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
3.3.1 政府补偿比重过大,没有充分发挥市场补偿的作用 |
3.3.2 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与监督体制不健全 |
3.3.3 公益林管理体制未理顺,补偿重点不确切 |
第4章 国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实践与启示 |
4.1 国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实践 |
4.1.1 日本的保安林制度和水源税制度 |
4.1.2 巴西利用激励机制增强经济的政策手段 |
4.1.3 哥斯达黎加为提高生态效益而采用的市场手段 |
4.2 国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启示 |
4.2.1 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基金筹措机制 |
4.2.2 完善林业资金制度 |
4.2.3 建立碳补偿贸易机制 |
第5章 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构想 |
5.1 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基本原则 |
5.1.1 可持续性原则 |
5.1.2 效益性原则 |
5.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主体的完善 |
5.2.1 补偿责任主体 |
5.2.2 补偿受益主体 |
5.3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完善 |
5.3.1 补偿范围的确定 |
5.3.2 补偿范围的具体划分 |
5.4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完善 |
5.4.1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发展历程 |
5.4.2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实施现状 |
5.4.3 革新资金筹措方式,拓宽基金来源渠道 |
5.4.4 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与财务制度 |
5.4.5 构建完善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监管体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10)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综述 |
1.3.1 国外研究动态综述 |
1.3.2 国内研究动态综述 |
1.3.3 国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1.3.4 国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基本理论 |
2.1 对几个基本概念的认识 |
2.1.1 森林生态功能 |
2.1.2 森林生态效益 |
2.1.3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2.1.4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
2.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必要性 |
2.2.1 外部经济效益内部化的迫切需求 |
2.2.2 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要求 |
2.2.3 实施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的重要保证 |
2.2.4 一些贫困生态脆弱区走出恶性循环的一个重要途径 |
2.3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理论基础 |
2.3.1 再生产理论 |
2.3.2 公共物品理论和外部性理论 |
2.3.3 其它理论 |
2.4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依据 |
2.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2.4.2 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规范性文件 |
2.4.3 民法有关规定 |
2.4.4 行政法有关规定 |
第三章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建立的历程 |
3.1.1 国家开始考虑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纳入国家政策框架阶段 |
3.1.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收费方案提出阶段 |
3.1.3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法律地位的确立及政府资金方案的提出阶段 |
3.1.4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财政预算单列方案阶段 |
3.2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现状 |
3.3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取得的成绩 |
3.4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存在的问题 |
3.4.1 补偿标准太低,不能充分调动公益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 |
3.4.2 没有真正做到对不同所有制的公益林一视同仁 |
3.4.3 地方配套政策难以到位,影响了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效果 |
3.4.4 补偿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不够完善,不能保证“慎用钱,用好钱” |
第四章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公共财政补偿机制的创建 |
4.1 公共财政概述 |
4.1.1 公共财政的特点 |
4.1.2 公共财政的功能 |
4.1.3 公共财政的支出领域 |
4.2 公共财政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4.2.1 必要性 |
4.2.2 可行性 |
4.3 公共财政补偿原则 |
4.3.1 生态优先原则 |
4.3.2 分类补偿原则 |
4.3.3 分级补偿原则 |
4.3.4 与经济发展相一致原则 |
4.4 公共财政补偿范围和数量 |
4.4.1 补偿范围 |
4.4.2 补偿数量 |
4.5 公共财政补偿对象 |
4.6 公共财政补偿标准 |
4.6.1 基于森林经营成本确定补偿标准 |
4.6.2 基于森林生态效益确定补偿标准 |
4.7 公共财政补偿资金的管理 |
4.7.1 补偿资金投放的管理制度 |
4.7.2 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 |
4.7.3 资金效果评价的管理制度 |
第五章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市场化途径探析 |
5.1 国内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市场化途径的实践 |
5.2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补偿的机遇与挑战 |
5.2.1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补偿面临的机遇 |
5.2.2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补偿面临的挑战 |
5.3 我国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补偿途径探析 |
5.3.1 森林碳汇项目 |
5.3.2 森林水文服务流域补偿 |
5.3.3 森林生物多样性交易 |
5.3.4 其他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补偿途径 |
5.4 建立中国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补偿的有关政策措施 |
5.4.1 建立森林生态服务成本核算体系 |
5.4.2 加快我国森林认证工作 |
5.4.3 建立森林生态服务市场补偿的质量保证、监督和风险管理体系 |
5.4.4 消除对非政府组织投资的障碍 |
5.4.5 充分发挥森林生态系统信息的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用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论文参考文献)
- [1]黑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多元化补偿研究 ——基于政府“规制-激励”视角[D]. 潘鹤思. 东北林业大学, 2020(01)
- [2]完善西藏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体系建设研究[D]. 李华. 东北林业大学, 2016(02)
- [3]延边林区天保工程实施效果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实证研究[D]. 李秀民. 东北林业大学, 2014(02)
- [4]地方国有林业改革发展中的公共财政体系研究 ——以黑龙江省鸡西市为例[D]. 张行斌. 东北林业大学, 2013(02)
- [5]基于现代林业建设的财政政策研究[D]. 苏宗海. 北京林业大学, 2010(09)
- [6]我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财政政策研究[D]. 曹文. 北京林业大学, 2008(07)
- [7]西部地区“一退两还”后补偿机制研究[D]. 黄文清. 华中农业大学, 2008(02)
- [8]中国林业发展的经济政策研究[D]. 王心同. 北京林业大学, 2008(06)
- [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完善研究[D]. 邓立新. 湖南大学, 2007(05)
- [10]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研究[D]. 曹小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