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待遇优惠规定

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待遇优惠规定

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规定(论文文献综述)

田浩本报通讯员 江赣[1](2008)在《个体户依法维权案始末》文中研究表明个体户是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政策而不断壮大并成长起来的一个经济群体,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工商局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肩负着经济领域及流通环节的诸多管理职责。无论是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毫无疑问都要将自己的行为纳入国家法制的轨道,即经营者要合法?

财政部[2](2003)在《关于切实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2]5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O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02]72号)精神,为切实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李业[3](2003)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概况》文中指出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4](2003)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中提出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2]57号)精神,为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再就业,现将我省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一、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下同)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在本通知规定时限内可以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5](2003)在《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中提出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2]57号)和《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02]72号)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就业环境,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6](2003)在《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中指出鄂政办发[2003]2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 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2] 57号)精神,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我省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7](2003)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中提出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2]5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实行收费优惠政策,是党和国家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大力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8](2003)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的有关规定,为鼓励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下同)外,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9](2002)在《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中研究说明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财政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关心,政策性很强,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提出的具体办法认真执行,注重加强落实和监督检查,并按《意见》的要求按时将执行情况书面报送省财政厅和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0](2002)在《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中研究指明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2]57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领导,采取措施,认真做好细织实施和宣传等有关工作,确保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大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二、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规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规定(论文提纲范文)

(2)关于切实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一、督促省级以下财政部门抓紧出台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严禁以完成收费任务指标为由对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打折扣。
三、认真做好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统计工作。
四、建立健全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监督检查制度。

(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概况(论文提纲范文)

一、再就业扶持对象
二、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收费优惠政策
    (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 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计委批准设立的收费项目。
    (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三、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一) 新办服务型企业的税收优惠
    (二) 新办商贸企业的税收优惠
    (三) 现有服务型企业的税收优惠
    (四) 现有商贸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 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享受的税收优惠
    (六)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税收优惠
    (七) 提高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
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五、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附一:以新办服务型企业为例, 说明采取不同用工策略的企业, 可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
附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目录

(9)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青海省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四、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规定(论文参考文献)

  • [1]个体户依法维权案始末[N]. 田浩本报通讯员 江赣. 人民法院报, 2008
  • [2]关于切实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J]. 财政部. 广西会计, 2003(09)
  • [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概况[J]. 李业. 中国税务, 2003(07)
  •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J].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浙江政报, 2003(08)
  • [5]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J].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3(05)
  • [6]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J].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3(02)
  • [7]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J].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3(01)
  •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中国就业, 2003(01)
  • [9]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J].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青海政报, 2002(23)
  • [10]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J].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东政报, 2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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