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措施(论文文献综述)
吴慧英[1](2021)在《我国外商投资的税收国民待遇实现的法律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世界金融的持续生长过程中,我们在列国市场上的重要地位愈来愈突出。跨境投资正在变得愈来愈自由,二〇二〇年我们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法》,外商在我们这里注资的经济环境不断被优化,税收优惠激励措施不再是一项引诱它们来我们这里注资的关键要素,其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最明显的弊端就是造成东部繁荣地区与西部区域的经济不均衡的生长,不利于我国经济正常生长。从税收公正角度上,税收优惠激励措施对于内商来说也是一种不平等税收待遇,承担的税收重于本国的外商。因而,我们应当鉴戒域外的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成功的经历,拟定出适合我们市场经济的税收法律规范。由于我们内地与东部繁荣经济地域生长速率差距太大,我们可以基于国情采用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同时采取税收优惠鼓励外商向我们重点扶助的行业、地域进行投资。目前,我们关于外商的税收法律规范,包括《外商法》和《所得税法》,前者的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是缺失的;后者虽然规定了内、外商在税收上的国民待遇法律原则,但是法律规定不够精细化。本论文通过借鉴域外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成功经历,来精细化、完善我们对于外商采用的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和税收优惠激励措施两者并存的法律规范。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是维护内、外商的平等争夺、优化经商环境的法律武器,这为今后我们这里各类市场主体正常生长、正常争夺资源,奠定法律机制基础,并巩固我们这里的营商环境,对促进我们市场经济正常成长具有关键作用。近几十年,我们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不仅在引诱外商注资、提高经济实力薄弱的西面地区经济方向起到了紧要效用,而且在提高我们这里的财政收入、促进就业方向的效用也是不可小觑的。虽然外商可以依据税收优惠享有较低的税收负担,但税收优惠并不违背WTO所要求的国民待遇原则。本论文通过借鉴域外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成功经历,精细化、完善我们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填补税法中的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构建同一的内、外商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与税收优惠激励措施,实现税收法律体系被改良。近年来疫情的原因,这就在成了很多国内的外资企业相继倒闭,改良我们这里的税收法律体系是税收改革的紧要因素,削减外国的税收负担,节约外商资金投入,才能顺利渡过新冠疫情的冲击。
陈浩[2](2019)在《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文中提出本文研究的是:如何构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即如何通过借鉴国外经验和高水平贸易规则,构建具有世界最高开放形态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使其成为引领经济全球化和中国改革开放的新引擎。本文的理论价值在于:界定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概念,明确货物、资本、人员自由流动的原则,通过要素禀赋、全球价值链等理论找到自由贸易港能够聚集国内外优质要素的经济学寓意。本文的应用价值在于:通过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其他海关特殊区域的比较以及对中国香港、迪拜、新加坡、汉堡、利物浦等成熟自由贸易港经验和世界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的梳理,探索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差异化发展的模式,重点提出海南建设服务贸易型自由贸易港的路径,探索金融、大宗商品、内陆等不同类型自由贸易港模式。本文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可靠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指导。本文沿着“提出问题——理论研究——提出观点--经验借鉴——实践探索—归纳观点”的思路开展研究。研究内容共由七章构成:第一章是“导论”,介绍了论文选题背景、国内外研究基础、研究思路和方法以及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等内容。本章内容属于提出问题部分。第二章是“自由贸易港理论基础”,通过要素禀赋理论、“守夜人”、“凯恩斯主义”、“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公共产品等基础理论和交易成本、经济成长阶段、政府管制理论、全球价值链、新制度经济学等方面试图探讨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经济学基础。本章内容属于理论研究部分。第三章是“自由贸易港分析”,界定自由贸易港主要特点和“中国特色”的具体体现,以及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区别。本章内容属于提出观点部分。第四章是“全球着名自由贸易港的成熟经验”,通过梳理汉堡、利物浦等“转口贸易型”自由贸易港和中国中国香港、迪拜、新加坡等“综合服务型”自由贸易港的发展历程,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借鉴。第五章是“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和制度经验分析”,介绍TPP、CPTPP、欧盟海关一体化、欧日经济伙伴协定和中国智利自贸升级协定相关情况,为中国自由贸易港建设树立国际标准,争取建设成为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第四和第五章的内容属于经验借鉴。第六章是“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路径”,从推动消费、服务业、营商环境、金融开放、房地产、人员流动等方面重点探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特点,并浅谈其他内陆型、战略型和特殊功能型自由贸易港的构想设计。本章内容属于实践探索部分。第七章是“结论与讨论”,归纳本文研究形成的结论性观点,探讨本文研究需要进一步完善之处,对该领域研究提出构想。本章内容属于归纳观点部分。本文认为: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意义重大。一是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亲自部署的重大国家战略,是新时代下我国建设开放型经济体制的创新举措,也是我国改革进程的必然。二是从中国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先进经验来看,自由贸易港是全球开放程度最高、货物服务人员高度自由流动的地区,但也存在发展腹地狭窄、本地产业薄弱、政府角色弱化等缺陷。三是从经济学上讲,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完善市场机制,打破行业垄断和准入壁垒,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提高企业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反应能力;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通过政策、规划和法治引导市场行为,避免市场失灵。此外,还要发挥制度设计优势,提高改革效应。四是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要特色化发展,既要借鉴中国中国香港、新加坡、迪拜等自由贸易港成熟经验,又要支持海南根据自身特色建设服务型自由贸易港,因地制宜推动制度创新实现最高水平的开放。本文创新点一是提出如何发挥自由贸易港的“中国特色”。主要特点包括制度设计更为灵活、以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制度创新为核心、注重发挥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作用、坚持政府积极作用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发扬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以及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等;二是通过分析逆全球化的原因,提出全球价值链既体现经济价值,又兼顾社会价值。所以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既要围绕全球价值链的发展趋势,通过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创造全球最优的营商环境,为中国企业乃至全球企业深度参与国际价值链提供制度保障,提升经济活动的效率,也要推动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全球市场的单一化分割,破除行政垄断和资本垄断,推动全球价值链向着普惠、共享的方向改革,体现制度优越性保障公平;三是梳理TPP等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的相关内容,提出中国自由贸易港要对标国际规则和标准,不仅要实现货物、资本、人员便利化流动,更要推动信息化革命带来的全球数据自由流动,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马思蕊[3](2019)在《优化外商直接投资导向的税收政策研究》文中提出美国近年来实施了一系列大规模的减税政策,大大增强了美国对跨境投资的吸引力,其减税政策极有可能引发新一轮全球性的减税竞争,这也对我国的应对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我国目前不仅要保证外商直接投资在促进高技术产业方面的发展,同时也要在面临更加激烈竞争的同时,防止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项目撤资回流。本文主要对外商直接投资情况与我国税收政策之间的影响进行分析,解读不同阶段税收政策下的外商直接投资发展情况。从而为我国在新阶段如何利用税收政策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起到较好的引导作用提供更多的参考依据,为进一步丰富我国税收政策理论,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完善我国税收理论体系提供参考。也对我国新时代背景下,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稳定增长,提高外资利用质量,实现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补充性的建议。通过分析我国税收政策以及对外商直接投资产生的导向作用,本文的研究发现,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虽然并不是最主要的影响。但是,对于在投资国确定的情况下,税收政策对外商直接投资的产生的导向作用是较大的。对于我国目前意图优化外商直接投资结构的意愿,税收政策能够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因此,在本文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来加强税收政策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引导作用。通过深化当前的税收优惠政策改革,在完善企业所得税税制的基础上,配合增值税共同发挥作用,对目前所发布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并且要考虑尽快出具详细的实施细则文件,以保证优惠政策能够准确落地,形成针对外商直接投资的系统整体文件。
里玛达[4](2014)在《中国与老挝外资法比较研究》文中提出当今世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逐渐深入,各国经济之间日益趋向融合,投资自由化发展迅猛,成为一股不可抗拒的潮流。从理论上讲,外商投资于另-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必然涉及到法律。在法律问题中,既有外资法,又有其他法律。在市场成为人类社会调节经济活动的主导方式以来,资本就已成为经济增长和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筹码和要素。经济学家在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大量实证分析后认为,资本短缺是出现贫困和恶性循环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在今天全球的经济竞争中,资本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世界各国都在争夺有限的国际资本,如何在这场经济竞争中争得有限的国际资本的投入,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要课题。而要想大力吸收外资投入,必须切实改善环境,这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在全球化的浪潮中,老挝也自然不甘落后,利用自身的地理位置优势、自然资源条件,自从1988年颁布第一部外国投资法至今,老挝政府不断加大开放力度,完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投资总额不断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目前老挝的对外开放与投资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东盟一体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与老挝是三水相连的友好邻邦,两国人民自古以来和睦相处关系密切,而且中国奉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和“睦邻、安邻、富邻”的周边外交政策。近几年来,中国与东盟启动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致力于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但从整体上看,老挝仍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速度缓慢,技术不发达,依然存在法制环境不够完善,投资范围不够广泛等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中国外资立法与老挝外资立法的比较,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深入剖析老挝和中国外资法的异同。中、老两国外资法在不同的国际国内背景下,经历了从单一到丰富、由浅到深、不断适应经济发展和逐步世界接轨的演变历程。从投资条件上来看,中国逐步放宽投资准入的门槛,降低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尤其是新修订的公司法更是体现出这一变化。从投资领域上看,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放宽外资限制,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从外资准入的审批程序上来看,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到省一级或者省下的市级机构,审批程序更加简便,政府效能进一步得到提升。中国在服务贸易、货物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领域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逐渐实行与WTO中的国民待遇原则相一致。税收待遇方面,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种类繁多且幅度较大的税收减免优惠。在外资保护方面,中国不仅在宪法中明确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还制度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制度,而且完善了诉讼和仲裁选择式的争端解决的机制,仲裁机构的不断壮大和发展,也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提供了有利条件。在对中国、老挝外资立法具体法律制度进行剖析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来建设和完善老挝的外资立法。首先,加强老挝外资立法的体系化建设,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同时也是完善老挝整体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老挝政府可以逐步放宽投资领域,加强对外商投资的鼓励性引导,降低投资准入的门槛,降低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其次,必须根据国内经济发展情况,适时修订老挝的外资立法,不能墨守成规,一成不变,以便能够适应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在经济条件成熟的时候,也应当大胆尝试建议经济自由贸易区,带动国内经济的快速增长。再次,在东盟一体化的进程中,老挝要注重同周边国家,尤其是与中国积极展开双边经贸合作,签订一系列有利于双方共赢的条约、协议等。最后,老挝政府应该紧紧抓住加入世贸组织这一有利机遇,修改和废除一系列与世贸组织原则中不相适应的部分,为自身的经济发展扫清障碍,也进一步发挥在亚洲地区,乃至整个世界经济中的作用。
席晓娟[5](2011)在《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规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代世界经济发展以先进生产力为先导,以科技创新为目标。科技创新以企业为主力,企业创新需要资金支持,资金短缺成为制约企业科技创新的瓶颈。现代经济以金融为核心,金融以资本市场为核心,融资是资本市场首要功能。鉴于内源融资的有限性,企业融资以外源融资为主;鉴于间接融资成本高,以直接融资为主。私募股权融资作为外源直接融资方式,以无担保、成本低、收益高等优点,成为高科技创新型企业在无法通过公开上市及银行贷款融资情况下的首选融资方式。2010年私募股权融资数据显示,中国已成为世界私募股权融资界领头军,私募股权融资重要性日益突出。2004年《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6年《2006—2020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等国家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制定完善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支持政策,实施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等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加速发展私募股权融资,其中财税政策是有力的经济宏观调节杠杆。因此,有必要从税法角度研究私募股权融资。运用税收法律制度规范私募股权融资,以实现税法对优化资源配置、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科技创新的引导与调控作用,加速实现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本文从税法角度研究私募股权融资,主要内容分为六章。第一章“导论”。该章从论文选题背景入手,通过评述国内外研究现状,确定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主要内容及可能的创新与不足进行总结。第二章“资本市场的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第一部分研究资本市场与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融资基础理论的构建以融资公司为研究视角,涵盖私募股权融资的法律界定、融资公司、融资对象、资金来源等方面。通过阐述企业融资需求及融资困境,从资本市场功能角度界定私募股权融资是资本市场新型直接融资方式,因其无担保、成本低、效率快等优点而成为无法通.过证券市场及银行融资企业的首选融资方式。通过研究私募股权融资与资本市场结构关系,凸现私募股权融资对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完善资本市场体系以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性。第二部分研究私募股权融资税收制度的市场化与法律化。在研究资本市场税收法律制度特征基础上,分析私募股权融资税收制度市场化的必然性,提出私募股权融资税收制度法律化的途径。第三章“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的理论建构”。第一部分是私募股权融资税法理论分析。通过论证私募股权融资征税合法性,结合私募股权融资税法特殊性与宽容性,定位资本市场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对私募股权融资引导与调控功能,并分析私募股权融资税收法律关系。第二部分是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要素分析。运用税法基础理论分析私募股权融资所涉税种、纳税主体、税率、纳税环节、法律责任等税法要素。第四章“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第一部分是私募股权融资制度成因的国际比较。从科技创新、资本市场、政府扶持等角度分析私募股权融资制度成因。第二部分是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的国际比较。比较国外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体制、立法体例及立法特点并加以借鉴。第三部分是私募股权融资税法激励制度的国际比较。从受惠主体、优惠税种、优惠方式、限制条件、优惠效果等方面分析比较国外私募股权融资税法激励制度并加以借鉴。第五章“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环境”。以中国本土化私募股权融资为研究基础。第一部分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梳理。以税法规范生效时间及内容为主线,梳理现行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规范。第二部分私募股权融资税法环境评析。从国家经济政策层面宏观评析私募股权融资税法环境;从国际比较视角微观评析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税收法律效力及税收法律内容。第六章“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重构”拟解决中国实践问题,是本文研究价值所在。第一部分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研究。通过反思税法环境对私募股权融资发展的利弊,确立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采取回应型立法模式,在坚持立法适时性基础上,适度制定相关私募股权融资税收法律规范,不宜以私募股权融资税收关系为调整对象单独立法。应根据私募股权融资发展需要,及时对私募股权融资纳税主体所涉税种的各税法因素进行调整。第二部分到第五部分是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要素的具体设计。私募股权融资税种以所得税为主,辅之以营业税等税种,适时停征证券交易印花税,开征资本利得税;纳税主体以投资者为主,以税收公平为原则安排私募股权机构投资者税负;纳税环节重在资金退出环节,研究各种退出方式税收问题的解决方法。税收优惠以税收优惠方式多样性、力度适度性、条件限制性为原则,完善受惠主体、优惠方式、限制条件等相关法律规定。本文试图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所创新。一、本文首次从税法角度研究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融资作为资本市场新型融资方式,以无担保、成本低、收益高等优点,成为企业在无法取得公开上市融资及银行贷款融资情况下的首选融资方式。税收作为调节国民经济再分配与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的经济杠杆,既影响企业融资结构,又影响资本市场效率、结构与创新。私募股权融资税收法律制度以私募股权融资税收关系为调整对象,以税收优惠为激励手段,充分发挥税法对优化资源配置、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科技创新的引导与调控功能,为科技创新型企业私募股权融资提供税法支持,加速实现国家科教兴国战略。二、本文不局限于研究私募股权基金税收问题,而是以税法要素为主线,全面研究私募股权融资所涉税种、纳税主体、税率、纳税环节、税收优惠及法律责任等税法要素。我国私募股权融资所涉税种以所得税为主,辅之以营业税、印花税、增值税等间接税;纳税主体包括投资者(私募股权基金是广义投资者)、融资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人、私募股权资金托管人;不同税种的税率因纳税主体及应税行为不同而有所区别;纳税环节包括融资、投资、资金管理、资金分配及资金退出;税收优惠包括受惠主体、优惠方式及优惠限制条件;法律责任以纳税主体避税及征税主体滥用税收减免权为主。三、本文以中国私募股权融资发展需要为前提、发展现状为基础,重构私募股权融资税收法律制度。中国私募股权融资现行税法制度环境,因立法层次低、范围窄、数量少、针对性不强而制约私募股权融资发展。基于税法对私募股权融资的引导与调控功能,国家应对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采取宽容态度。以税法激励制度为手段,设计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要素,适时出台有针对性的私募股权融资税收法律规范,通过科学、高效的税收法律制度安排,在实现解决企业融资难的初级目标基础上,实现税法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引导产业结构调整、鼓励科技创新的长远目标。
苑新丽[6](2007)在《公司税的外国直接投资效应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世界各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以下简称FDI)的竞争日趋激烈,全球FDI达到空前的规模。在吸引FDI的进程中,除了消除一些阻碍国际资本自由流动的壁垒外,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实行了包括税收在内的一些激励政策来进一步吸引FDI的流入。公司所得税(中国一般称为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公司税)由于直接影响跨国公司的利润,因而在吸引FDI中担当特殊的角色,公司税激励已成为主权国家吸引国际资本尤其是FDI的重要政策工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吸收的FDI额逐年增长,近年来连续保持世界FDI吸收国的前三位。FDI的大量流入加速了我国资金积累,推动了技术进步,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目前国内有一种比较公认的说法是,我国的公司税政策在吸收FDI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公司税在吸引FDI中究竟发挥出多大作用,公司税诸要素对FDI流向到底有何影响,特别是公司税的FDI结构效应如何却没有多少专门的关注和讨论。因此,对我国公司税政策对FDI的有效性进行一个客观、综合的分析与评价,对于不断完善我国税收政策体系将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尤为重要的是,时值“两法”合并之际,通过对公司税FDI效应的分析,能够对新税法实施后的我国FDI流向变化进行合理地分析与判定,这极具重要的实践价值。本文首先从FDI的一般问题分析入手,通过对FDI理论的解析,界定了东道国吸引FDI行为的理论框架,分析了影响FDI流动的各种税收因素和非税因素,进而通过分析认为公司税是影响FDI的最主要税种。在此基础上,从理论角度分析了公司税与FDI的相关性,并考察了公司税的各相关要素,为后续各章的展开奠定基础。之后,集中关注公司税的FDI效应问题,采用按公司税要素平行推进的方法,侧重从公司税纳税义务、税率、税收激励、税收协调管理等方面探讨公司税对FDI流入在总量,尤其是结构方面的影响,并对“两法”合并后的公司税各要素对中国FDI流向变化影响进行了简要的预测和分析。全文共分7章,具体结构如下:第一章,导论。简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综述,界定本文的研究范围、研究方法和篇章结构,并指出本文的主要创新与不足。第二章,FDI基本问题分析。20世纪60年代以来,FDI在世界范围得到了迅猛发展。各国经济学界对这一现象进行了大量探讨,形成了不同的流派,其中垄断优势理论、国际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市场内部化理论、边际产业扩张理论和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在解释和分析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通过对东道国吸引FDI行为的分析,可以发现东道国吸引外资的原因是为了获得优势,吸引外资的条件是东道国具备了一定的优势。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FDI迅速发展,目前全球FDI流动呈现出许多新特点。我国利用FDI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的FDI也呈现出不同的特征。FDI在全球分布不一,受着许多因素的影响,就一个国家而言,非税收因素和税收因素对吸引FDI的贡献是随着一国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而变化的。税收因素是影响FDI的重要因素之一,但不是留住FDI的黄金法则。第三章,公司税基本要素及其与FDI的关系。是否应该设立公司税历来是有争议的问题,但无论如何,公司税最终被多数国家所接受,它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一个重要税种。进入21世纪以来,公司税发展的显着特点是各国竟相降低税率,减少优惠。公司税作用的发挥是通过各构成要素来实现的,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率、税收优惠等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FDI的流向。从东道国的角度看,公司税对FDI的影响主要通过3个变量来实现: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实现的税收收益率、东道国资本的总体税后收益率以及对外国人拥有的东道国资本课征的税率与东道国投资者拥有的本国资本课征的税率的相对高低。第四章,公司税纳税义务确定对FDI的影响。根据国际惯例,纳税义务的确定,取决于税收管辖权与课税主体、税收客体之间是否存在一项连接因素。由于各国对税收管辖权的选择不同,因而外国投资者在其投资国承担的纳税义务有无限纳税义务与有限纳税义务之分。对于FDI来说,不论是以绿地形式还是收购形式进入东道国,进入公司都必须在建立分公司还是设立子公司方式中做一选择。从公司税纳税义务角度分析,分公司由于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在投资国通常仅就境内所得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由于构成投资国的居民身份,在其投资国通常应承担就全球所得纳税的无限纳税义务。通过对公司税纳税义务对FDI区域选择影响的分析,可以发现投资者负有限纳税义务的国家(地区)比投资者负无限纳税义务的国家(地区)更有助于FDI的流入。我国在吸引FDI过程中,在不同时期设置了不同的税种,外国投资者承担的公司税纳税义务也有着明显的差别,对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影响各异,从而也影响着FDI的流入。第五章,公司税税率对FDI的影响。税率作为影响FDI税收负担的一个因素,对FDI流向有着重要的影响。公司税税率对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FDI流入规模影响的分析表明,无论是法定税率,还是实际税率都对FDI的流入规模产生一定的影响,税率变动与FDI流入增减呈较强负相关。以中国为例的税率水平对FDI流入形式影响的定量分析表明,对不同形式的外资企业确定不同税率水平的税收政策,对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组织形式有明显的影响。税率水平对FDI区位选择影响的分析表明,东道国税率对FDI的区位选择影响较为明显,从我国的实际状况看,各省FDI流入量与外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大多呈负相关。在对中国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水平和实际税率结构分析的基础上,预测了“两法”合并后税率下调对FDI流向的变化。认为若不考虑其他因素对FDI流入的影响,在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为25%后,我国FDI流入将有所增加。第六章,公司税激励对FDI的影响。在对公司税激励政策动因、各种激励形式与FDI相关性,以及有关公司税激励政策对FDI有效性不同观点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定量分析方法重点研究了公司税激励对FDI流入规模、产业(行业)分布、来源地构成的影响,探讨了FDI公司税激励的成本收益问题。在以中国为例的分析中,认为我国对FDI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总量呈正相关;外资集中的产业与税收激励政策倾斜的产业是密切相关的;对外资过度优惠形成超国民待遇,是形成避税地FDI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尽管我国的税收激励政策在吸引FDI中具有一定的正面效应,但其负面效应也不容忽视,FDI公司税激励的成本收益分析表明,我国对外资长期、大范围的税收优惠,不仅付出了巨额的直接税收成本,而且带来了诸多弊端,形成了大量间接成本。本章最后系统地评述了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激励政策效果,动态地分析了新税法中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对FDI流向、产业(行业)分布、来源国构成等可能带来的影响。第七章,公司税协调与反避税管理对FDI的影响。现实中,FDI活动的税收事务通常要涉及资本的输出国和输入国。外国投资者在资本输入国投资获得的所得既需要在东道国纳税,对其母国也要承担纳税义务,不可避免地出现国际重复征税问题。为减除重复课税,FDI流出国一般会根据国际惯例,采用各种方法进行协调。流出国的免税法、抵免法及税收饶让抵免,对流入国的FDI流入有着积极的作用。针对FDI的国际避税问题,各国反避税态度的不同和反避税措施的差异,对FDI的效应不同。本章还对提高我国引进外资质量的公司税协调和管理问题进行了分析。
刘建民[7](2006)在《外商投资税收激励与中国涉外税收政策调整》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为弥补我国资本的不足,我国陆续制定了一系列以吸引外资为目的的税收激励政策,成功有效地吸引了大量外商投资。但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形势与投资环境的变化,我国外商投资税收激励政策呈现出相对滞后状态,涉外税收政策的改革被提上议事日程。因此,有必要对税收激励理论进行认真的梳理与分析,科学地论证税收激励政策对我国吸引外商投资的效果,以便我们对涉外税收政策实践进行重新审视,为现阶段的政策调整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 本文以外商投资的动因分析作为研究起点,对外商投资税收激励的效应展开分析,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税收激励政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实证分析手段对我国税收激励政策效果进行剖析,指出政策实施中的问题,提出我国涉外税收政策调整的基本对策。全文共分七章,从理论研究、实证分析与政策探讨三个板块展开探讨: 在理论研究板块,主要分析税收激励影响外商投资的内在机理。外商投资行为取决于其对外投资的动因组合,税收激励则通过影响企业对外投资的动因组合而影响其投资行为。通过效应分析,说明了一定的税收激励政策不仅具有总量效应,同时也具有结构效应。对于利用外商投资的东道国来说,运用税收激励来吸引外资既有收益,也有成本,其成本就是税收激励的程度,其收益主要体现在收入效应与资源配置效应两方面。因此,我们要从经济学的视角,分析对外商投资的税收激励是否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在实证分析板块,主要针对中国税收激励对外商投资的效应进行检验。首先是外商投资税收激励与外资规模的相关性检验;其次是外商投资税收激励与利用外资结构的相关性检验;最后是对外商投资税收激励与外商投资企业税收贡献相关性的检验。实证分析表明,同一个地区实施税收激励政策后在吸引外商投资规模上存在高度正相关,税收激励政策的产业导向和地区导向是有效的。此外,税收激励政策与外资税收收入之间存在正相关性,即实施更多激励政策,涉外税收总收入会相应上升。 在政策探讨板块,首先是进行国际比较,选取了韩国、中国香港地区、新加坡与印度等四国(地区),通过分析其吸引外商投资的税收激励政策,找出可供中国借鉴的经验;其次剖析中国现行外商投资税收激励政策的缺陷;最后提出我国涉外税收政策调整的建议。根据中国目前经济发展与引资战略调整的需要,本文认为,我国涉外税收政策调整的基本取向不是简单的保留和取消的问题,而是应该在“两税合一”的大方向下,以服务于我国引资战略目标为基本宗旨,以切实
刘永伟[8](2006)在《税收优惠违反国民待遇原则悖论——兼谈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政策的选择》文中提出近几年来,主张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取消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的观点日渐盛行。这一观点在法律上的依据主要是税收优惠违反了WTO国民待遇原则。通过研究不难发现,WTO并不存在国民待遇原则,而且有关协定的国民待遇也排除了对所得税的适用,我国对外双边税收协定也排除了国民待遇原则。税收优惠不存在违反国民待遇原则的问题,而且符合税收公平原则。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采取怎样的税收政策拥有完全的主权,完全应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政策作出正确的选择。
代涛[9](2005)在《论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完善》文中指出税收优惠是课税要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税法整体功能的发挥。但在税法学界,对税收优惠法律制度专门进行深入阐述的着作和文献还不多,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存在种种弊端和不足与对其研究的严重滞后不无关系。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产业结构逐步升级、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尤其是在我国入世以后,税收优惠法律制度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也越来越大!因此,对税收优惠法律理论进行相关探讨,借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教训,提出完善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对策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本文运用理论研究、中外比较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我国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现状、作用、不足和完善对策进行了较为全面和系统的分析、探讨。本文第一部分首先对税收的本质、税收与税法的关系作了详尽的分析,进而引入税收优惠的概念,并提出税收优惠的必要性问题。随后对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展开讨论,回顾了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制订背景,重点介绍涉外税收优惠和区域税收优惠,并对其积极层面、消极层面分别进行了评述。本文第二部分对税收优惠法定原则、税收中性原则和WTO 原则等与税收优惠相关的理论进行介绍和论证。首先明确指出在现代“租税国家”中,作为“侵权性法律规范”的税法,必须确立税收法定原则。而税收优惠是对国民财产权利的“间接侵犯”,所以有必要对税收优惠法定原则予以明确。在论及税收中性原则时,阐述了税收中性涵义的演化进程,探讨了它与市场经济的联系,辩证分析了税收中性原则与税收宏观调控的关系。在论及WTO 体制中与税收优惠相关的原则时,在对有关原
赵爱鸿[10](2005)在《WTO与我国外资企业税收制度改革》文中提出改革开放20多年来,对外资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始终是中国吸引外资以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由于内在的制度缺陷及其所体现的政策导向的偏差,外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对我国经济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现在,中国已经成功地加入了WTO,而外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改革也应在这一伟大历史变革的推动下逐步实施。为适应WTO的原则,尤其是体现税收的国民待遇原则和公平原则,我国必须确立税制的规范一致原则,即以统一的法律确定纳税人的统一税负。体现在企业税收方面就是尽快将内外资企业税收法律合并,统一税收管辖权,合理确定税率形式和税负水平,并确立统一而规范的税收优惠制度。对现有的税收优惠制度,我们要作深层次的思考,综合考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才能建立起产业政策导向与区域发展战略导向相协调的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机制。 本文在研究方法上,采用了比较分析法,归纳分析法和演绎推理法,通过综合分析得出结论:只有坚持内外资企业税收无差别待遇,并根据产业政策调整税收优惠的内容和形式,才能为中国经济在WTO体制下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潮提供一个高效、公平的税收法制环境,促进我国税法的完善以及与国际惯例的接轨。 统观全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属背景铺垫,论述研究的背景,阐述研究的基本对象,即通过对我国外资企业税收法律制度的现状进行剖析,对外资企业税收政策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客观地肯定了这一制度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地域所取得的成效,同时也分析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制度逐渐显示出其弊端的现状;第二部分将集中探讨“入世”在制度规范上给现行企业税收制度带来的挑战,辨析中国现行外资企业税收优惠制度与WTO规则间的种种现行和隐性冲突,从而对中国税收法律制度产生巨大深远影响的现实状况;第三部分分别从纵向的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总结、横向的国内和国外的形势发展、企业经营战略的发展要求三个方面,论证了WTO体制下调整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可行性;第四部分提出了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改革的方向问题,在分析的基础上指出,WTO体制下中国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取消外资企业税收的超国民待遇,实行内外企业完全一致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使内外资企业在平等的起点上公平竞争;第五部分在对外资税收政策的理论与实际变迁评价的基础上,提出了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改革的具体途径:1.明确税收优惠立法权的主体,保证税收优惠措施的合法性;2.改革税收管理体制,规范区域性
二、谈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措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谈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措施(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外商投资的税收国民待遇实现的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主题背景、研究意义 |
(一)主题选择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技巧、新颖点和缺点 |
二、税收国民待遇法律机制的概要 |
(一)税收国民待遇的内容 |
1、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制度的概念 |
2、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制度的种类 |
3、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制度在我国存在的价值 |
(二)税收国民待遇机制内涵之概述 |
1、国民待遇之列明 |
2、税收国民待遇法律机制的实现的必要性 |
(三)实现税收国民待遇法律机制的法律意义 |
三、实现税收国民待遇法律机制的实际障碍 |
(一)国内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现状 |
1、外商法中税收国民待遇原则法律方面的缺失 |
2、企业所得税法中税收国民待遇规定不充分 |
(二)税收国民待遇法律机制在中国实施不灵活之社会障碍 |
四、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境外考察 |
(一)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的各国实践 |
(二)根据境外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对我国的启发 |
五、克服外商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实现障碍的具体思路 |
(一)根据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完善我国税制法律体系 |
1、细分企业所得税法 |
2、填补外商法中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的漏洞 |
(二)税收国民待遇法律原则和税收优惠是矛盾的统一体 |
1、税收国民待遇原则 |
2、税收优惠的完善 |
(三)必须继续实行税收优惠 |
1、实行税收优惠的必要性 |
2、完善税收优惠的具体措施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研究述评 |
一、国外关于自由港的研究 |
二、国内关于自由贸易港的研究 |
三、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自由贸易港理论分析 |
第一节 自由贸易理论基础 |
一、要素禀赋理论 |
二、“守夜人”和“凯恩斯主义” |
三、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理论 |
四、公共产品理论 |
第二节 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理论拓展 |
一、交易成本理论 |
二、经济成长阶段理论 |
三、全球价值链理论 |
四、政府规制理论 |
五、制度与市场理论 |
第三章 自由贸易港分析 |
第一节 主要特点 |
一、货物、资本、人员自由流动(“一线放开”) |
二、坚持政府积极作用,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二线管住”) |
三、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 |
第二节 自由贸易港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联系和区别 |
一、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情况 |
二、共性特点 |
三、两者的区别 |
第三节 自由贸易港与其他海关特殊区域的不同 |
一、保税区 |
二、出口加工区 |
三、保税物流园区 |
四、跨境工业园区 |
五、保税港区 |
六、综合保税区 |
第四章 全球成熟自由贸易港的经验 |
第一节 汉堡、利物浦等“转口贸易型”自由贸易港 |
一、汉堡自由贸易港 |
二、利物浦自由贸易港 |
三、经验启示 |
第二节 中国中国香港、新加坡等“综合型”自由贸易港 |
一、新加坡自由贸易港 |
二、中国香港自由贸易港 |
三、阿联酋和迪拜自由贸易港 |
四、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 |
第五章 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和制度经验分析 |
第一节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与CPTPP |
一、TPP |
二、CPTPP |
第二节 欧盟贸易便利化制度 |
第三节 欧日伙伴关系协定 |
第四节 中国和智利自贸升级协定 |
第六章 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路径 |
第一节 海南服务贸易型自由贸易港 |
一、建设意义 |
二、建设特点 |
三、建设路径 |
第二节 战略型自由贸易港 |
一、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自由贸易港(陕西) |
二、京津冀自由贸易港 |
第三节 特殊功能自由贸易港 |
一、上海金融自由贸易港 |
二、舟山国际油品自由贸易港 |
第八章 结论与启示 |
一 研究结论 |
二 研究展望 |
三 有待深入的几个问题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校期间学术成果 |
(3)优化外商直接投资导向的税收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本文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
1.3.1 本文结构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外商直接投资与税收政策相关理论分析 |
2.1 外商直接投资及税收政策相关理论 |
2.1.1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
2.1.2 外部性理论 |
2.1.3 补偿理论 |
2.2 利用税收手段优化外商投资导向的必要性 |
2.2.1 有助于提高外商直接投资质量 |
2.2.2 有助于引导行业投资倾向 |
2.2.3 有助于推动地区间发展 |
第3章 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税收政策的演变 |
3.1 积极引资阶段(1978-1993) |
3.2 逐步减轻差别化政策待遇(1994-2007) |
3.3 彻底取消超国民待遇(2008 年及以后) |
第4章 我国当前外商直接投资税收政策分析 |
4.1 我国当前外商直接投资引导方向 |
4.1.1 外商直接投资行业结构引导方向 |
4.1.2 外商直接投资区域结构引导方向 |
4.2 我国当前外商直接投资税收政策 |
4.3 我国引导外商直接投资取得成效 |
4.3.1 外商直接投资规模扩大 |
4.3.2 外商直接投资行业结构优化 |
4.3.3 外商直接投资区域结构优化 |
4.4 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税收政策和相关配套制度现存的问题 |
4.4.1 企业所得税制度有待进一步优化 |
4.4.2 增值税适用税率层级差距过大 |
4.4.3 外商投资相关配套制度和环境不完善 |
第5章 国际经验与借鉴 |
5.1 发达国家对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税收政策 |
5.1.1 韩国 |
5.1.2 日本 |
5.2 发展中国家对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税收政策 |
5.2.1 印度 |
5.2.2 缅甸 |
5.2.3 越南 |
5.3 外商直接投资税收政策的国际经验借鉴 |
5.3.1 税收优惠待遇有针对性 |
5.3.2 税收优惠政策较灵活 |
第6章 优化外商直接投资的税收政策及相关配套建议 |
6.1 持续优化企业所得税制度 |
6.1.1 制定特殊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
6.1.2 重视调整区域税收优惠政策 |
6.1.3 灵活调整税收优惠方式 |
6.2 进一步优化增值税税率结构 |
6.3 加强投资相关配套制度环境的建设 |
6.3.1 协助外资法落地事项 |
6.3.2 整合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
6.3.3 制定实施细则以保证优惠政策准确落地 |
6.3.4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
6.3.5 加深对外开放程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中国与老挝外资法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论文框架与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中国、老挝外资法概述 |
一、中国外资法概述 |
(一) 中国外资法的立法演变 |
(二) 中国外资法体系 |
(三) 中国外资企业的特点与组织形式 |
(四) 中国外资法特点 |
(五) 中国外资法的立法原则 |
二、老挝外资法概述 |
(一) 老挝外资法的制定背景 |
(二) 老挝外资法体系 |
(三) 老挝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
(四) 老挝外资法的特点 |
(五) 老挝外资法的立法原则 |
第二章 中国与老挝外资准入法律制度比较 |
一、中国的外资准入法律制度 |
(一) 外资准入条件 |
(二) 外资准入领域 |
(三) 外资准入审批 |
二、老挝的外资准入法律制度 |
(一) 外资准入条件 |
(二) 外资准入领域 |
(三) 外资准入审批 |
三、中国、老挝外资准入比较 |
(一) 外资准入的相同之处 |
(二) 外资准入的不同之处 |
第三章 中国与老挝外资待遇法律制度比较 |
一、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待遇 |
(一) 税收待遇 |
(二) 其他待遇 |
二、外国投资者在老挝的待遇 |
(一) 税收待遇 |
(二) 其他待遇 |
三、中国、老挝外资待遇比较 |
(一) 外资待遇的相同之处 |
(二) 外资待遇的不同之处 |
第四章 中国与老挝外资保护法律制度比较 |
一、中国对外资的法律保护 |
(一) 国内法保护 |
(二) 国际协定、条约、公约的保护 |
二、老挝对外资的法律保护 |
(一) 老挝外资保护的法律规定 |
(二) 老挝外资保护的机构 |
(三) 老挝外资保护的方式 |
三、中国与老挝外资保护比较 |
(一) 外资保护的相同点 |
(二) 外资保护的不同之处 |
第五章 中国外资法对老挝外资立法的启示 |
一、中国外资法律体系的启示 |
(一) 立法的发展 |
(二) 外资法立法体系 |
二、中国外资准入法律制度的启示 |
(一) 外资准入的法律发展 |
(二) 准入门槛 |
(三) 准入领域 |
(四) 准入审批 |
三、中国外资待遇法律制度的启示 |
(一) 中国外资待遇的状况 |
(二) 中国外资待遇法律制度的修改 |
(三) 外资待遇原则 |
(四) 税收待遇 |
(五) 其他待遇 |
四、中国外资保护法律制度的启示 |
(一) 外资保护法律制度 |
(二) 保护机构 |
(三) 保护措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篇章结构 |
1.6 创新与不足 |
1.6.1 创新之处 |
1.6.2 不足之处 |
2.资本市场的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 |
2.1 资本市场与私募股权融资 |
2.1.1 资本市场私募股权融资基础理论 |
2.1.2 企业融资困境与私募股权融资选择 |
2.1.3 私募股权融资与资本市场结构优化 |
2.2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制度的市场化与法律化 |
2.2.1 资本市场的税收法律制度 |
2.2.2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制度的市场化 |
2.2.3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制度的法律化 |
3.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的理论建构 |
3.1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理论分析 |
3.1.1 私募股权融资征税合法性 |
3.1.2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功能 |
3.1.3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宽容性 |
3.1.4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特殊性 |
3.1.5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法律关系 |
3.2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要素分析 |
3.2.1 税种设置 |
3.2.2 纳税主体 |
3.2.3 税率设计 |
3.2.4 纳税环节 |
3.2.5 法律责任 |
4.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
4.1 私募股权融资制度成因的国际比较 |
4.1.1 科技创新促进私募股权融资发展 |
4.1.2 资本市场影响私募股权融资发展 |
4.1.3 政府政策扶持私募股权融资发展 |
4.2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的国际比较 |
4.2.1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体制 |
4.2.2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体例 |
4.2.3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特点 |
4.2.4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借鉴 |
4.3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激励制度的国际比较 |
4.3.1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优惠所涉税种 |
4.3.2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优惠的受惠主体 |
4.3.3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优惠方式 |
4.3.4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优惠限制条件 |
4.3.5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激励制度借鉴 |
5.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环境 |
5.1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梳理 |
5.1.1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规范的时间梳理 |
5.1.2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规范的内容梳理 |
5.2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环境评析 |
5.2.1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宏观环境评析 |
5.2.2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微观环境评析 |
6.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重构 |
6.1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研究 |
6.1.1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模式 |
6.1.2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立法体例 |
6.2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重构之税种 |
6.2.1 所得税 |
6.2.2 其他税种 |
6.3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重构之纳税主体:投资者 |
6.3.1 投资者纳税主体资格的法律分析 |
6.3.2 基于投资者组织形式的税负比较 |
6.3.3 私募股权机构投资者税法问题分析 |
6.3.4 基于税收公平原则的私募股权机构投资者税负安排 |
6.4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重构之纳税环节:资金退出环节 |
6.4.1 首次公开上市退出(IPO) |
6.4.2 并购退出(M&A) |
6.4.3 股份回购退出 |
6.4.4 清算退出 |
6.5 私募股权融资税法制度重构之税收优惠 |
6.5.1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优惠原则 |
6.5.2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优惠的受惠主体 |
6.5.3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优惠的优惠方式 |
6.5.4 私募股权融资税收优惠的限制条件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6)公司税的外国直接投资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成果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成果综述 |
二、国内相关研究成果综述 |
第三节 研究范围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范围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框架 |
一、篇章结构 |
二、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FDI基本问题分析 |
第一节 FDI一般理论分析 |
一、FDI内涵的界定 |
二、FDI理论分析 |
第二节 FDI及其新趋势 |
一、全球 FDI的发展及其趋势 |
二、中国FDI的发展历程与评价 |
第三节 FDI流动与税收因素的作用 |
一、FDI流动的决定因素 |
二、税收在 FDI决策中的地位分析 |
第三章 公司税基本要素及其与 FDI的关系 |
第一节 公司税基本理论 |
一、公司税一般性分析 |
二、公司税的基本要素 |
第二节 公司税与 FDI的相关性分析 |
一、公司税对投资的影响 |
二、公司税对 FDI的影响 |
第四章 公司税纳税义务确定对 FDI的影响 |
第一节 公司税纳税义务确定的理性分析 |
一、税收管辖权与公司税纳税义务的确定 |
二、居民公司的判别及其纳税义务确定 |
第二节 公司税纳税义务与 FDI组建形式的考察 |
一、FDI两种主要组建形式及其特点 |
二、纳税义务对 FDI组建形式的影响 |
第三节 公司税纳税义务对 FDI区位选择的影响 |
一、不同国家(地区)居民公司确定及其纳税义务 |
二、纳税义务对 FDI区域选择影响的实证分析 |
第四节 中国对 FDI所得课税的税种与纳税义务选择 |
一、中国对 FDI所得课税的历史回顾 |
二、中国 FDI所得课税税种及其纳税义务界定 |
三、新税法有关纳税义务界定对 FDI的影响 |
第五章 公司税税率对 FDI的影响 |
第一节 公司税税率对 FDI流入规模的影响 |
一、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综述 |
二、法定税率对 FDI流入规模的影响 |
三、实际税率对 FDI流入规模的影响 |
第二节 公司税税率水平对 FDI流入形式的影响 |
一、FDI实现形式的变动趋势及动因 |
二、中国FDI流入形式与公司税税率水平关系的考察 |
第三节 公司税税率水平对 FDI区位选择的影响 |
一、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综述 |
二、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 FDI区位变动的态势 |
三、税率与 FDI区位选择关系的实证分析—以中国为例 |
第四节 中国FDI所得税税率水平的审视 |
一、中国外商投资企业税率水平分析 |
二、两法合并后税率下调对 FDI流入影响的预测 |
第六章 公司税激励对 FDI的影响 |
第一节 FDI税收激励的一般分析 |
一、FDI税收激励的动因考察 |
二、FDI的公司税激励方式 |
三、不同公司税激励形式对 FDI的效应分析 |
四、关于 FDI税收激励效应的不同观点 |
第二节 公司税激励对 FDI流入规模的影响 |
一、中国FDI流入规模变化 |
二、税收激励对 FDI规模变化的影响分析 |
第三节 公司税激励对 FDI流入产业分布的影响 |
一、税收激励对 FDI产业分布影响的不同观点 |
二、税收激励对 FDI产业(行业)结构的影响分析 |
第四节 公司税激励对 FDI来源构成的影响 |
一、FDI主要来源国的历史变迁 |
二、中国不同来源地的 FDI构成 |
三、税收激励对 FDI来源地的影响分析 |
第五节 FDI公司税激励的成本收益分析 |
一、FDI税收激励的成本分析 |
二、FDI税收激励的收益分析 |
第六节 中国FDI税收激励政策的回顾与展望 |
一、中国FDI税收激励的回顾 |
二、中国FDI税收激励的评价 |
三、税收激励政策调整对 FDI的影响展望 |
第七章 公司税协调与反避税管理对 FDI的影响 |
第一节 公司税国际协调对 FDI的影响 |
一、FDI公司税协调基本分析 |
二、FDI流出国公司税协调方法 |
三、公司税国际协调对东道国FDI流入的影响 |
第二节 反避税管理对 FDI的影响 |
一、经济全球化下各国加强反避税管理的动因 |
二、转让定价管理与国际税收收入分配 |
三、反避税管理与FDI流动的关系 |
第三节 提高我国引进外资水平的公司税协调及管理建议 |
一、我国FDI公司税的国际协调 |
二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反避税管理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外商投资税收激励与中国涉外税收政策调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插图索引 |
附表索引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文献综述 |
1.3 论文的逻辑框架及主要创新点 |
1.3.1 论文的逻辑框架 |
1.3.2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外商投资动因与税收激励 |
2.1 外商投资动因组合 |
2.1.1 对外投资理论的发展脉络 |
2.1.2 国家鼓励企业对外投资的动因分析 |
2.1.3 企业实施对外投资的动因分析 |
2.2 税收激励在外商投资动因中的作用 |
2.2.1 税收激励的涵义及工具 |
2.2.2 税收激励对 FDI的影响 |
2.3 不同类型企业对外投资的动因差异 |
第3章 外商投资税收激励的效应分析 |
3.1 FDI税收政策的评判标准和外资规模效应 |
3.1.1 FDI税收政策效应的评判标准 |
3.1.2 税收激励的外资规模效应 |
3.2 税收激励政策的效应分析:基于流转税和所得税的视角 |
3.2.1 税收激励政策的收入效应分析 |
3.2.2 税收激励政策的资源配置效应分析 |
3.3 针对两类外资税收激励的效应分析 |
3.3.1 基于市场导向型 FDI的分析 |
3.3.2 基于出口加工型 FDI的分析 |
3.4 外商投资税收激励的现实选择——一个简单的博弈分析 |
3.4.1 一个简单的博弈分析 |
3.4.2 小结 |
第4章 外商投资税收激励政策的国际比较 |
4.1 四国(地区)鼓励外商投资税收激励政策的共性分析 |
4.1.1 低税率优惠 |
4.1.2 税收减免 |
4.2 四国(地区)鼓励外商投资税收激励政策的差异分析 |
4.2.1 香港与新加坡税收激励政策的比较 |
4.2.2 韩国与印度税收激励政策的比较 |
4.3 四国(地区)的税收激励政策对国民经济产生的影响 |
4.3.1 四国(地区)吸引 FDI政策的效果比较 |
4.3.2 FDI流入对四国(地区)产业发展的影响 |
4.4 四国(地区)鼓励外商投资税收激励政策的成功经验 |
第5章 中国外商投资税收激励的实证分析 |
5.1 引言 |
5.2 中国外商投资税收激励政策的沿革 |
5.3 实证分析 |
5.3.1 中国外商投资税收激励与引资规模间的实证分析 |
5.3.2 中国外商投资税收激励与引资结构间的实证分析 |
5.3.3 中国外商投资税收激励与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收入间的实证分析 |
第6章 中国外商投资税收激励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6.1 外商投资税收激励成本过高 |
6.1.1 税收激励的直接成本 |
6.1.2 税收激励的间接成本 |
6.2 税收激励政策的边际收益递减 |
6.2.1 税收激励在投资环境中的权重降低 |
6.2.2 税收竞争影响了我国税收激励政策效果 |
6.2.3 税收激励的国际协调滞后 |
6.3 税收激励的结构性效应不强 |
6.3.1 税收激励的产业结构导向性不强 |
6.3.2 税收激励加剧了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
6.4 税收激励政策缺乏系统性和动态性 |
6.4.1 税收激励政策庞杂 |
6.4.2 税收激励政策缺乏系统性 |
6.4.3 税收激励政策缺乏动态性 |
第7章 中国涉外税收政策调整对策 |
7.1 中国涉外税收政策调整的基本思路:建立质量导向型政策体系 |
7.1.1 涉外税收政策调整应服务于引资战略调整 |
7.1.2 涉外税收政策调整应体现引资质量提高的需要 |
7.2 中国涉外税收政策调整的基本原则 |
7.2.1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
7.2.2 产业税收激励与区域税收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
7.2.3 适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
7.2.4 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原则 |
7.3 中国涉外税收激励政策的调整对策 |
7.3.1 涉外税收优惠方式调整 |
7.3.2 产业税收激励政策调整 |
7.3.3 区域税收激励政策调整 |
7.4 中国涉外税种的调整 |
7.4.1 所得税的调整 |
7.4.2 流转税的调整 |
7.4.3 其他税种的调整 |
7.5 中国涉外税收政策调整的配套措施 |
7.5.1 进一步完善吸引外商投资的法律体系 |
7.5.2 为实施税收激励政策营造良好环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8)税收优惠违反国民待遇原则悖论——兼谈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政策的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国民待遇并非WTO的基本原则, 且排除了对所得税的适用 |
三、我国对外税收协定并不含有税收国民待遇的条款 |
四、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纳税义务的考察 |
五、结 语 |
(9)论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第一部分 税收优惠和我国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 |
一、税收优惠的相关问题 |
(一) 税收与税法 |
(二) 税收优惠 |
二、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及评价 |
(一) 涉外税收优惠 |
(二) 区域税收优惠 |
(三) 对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基本评价 |
第二部分 完善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相关原则 |
一、税收优惠法定原则 |
(一) 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及由来 |
(二) 税收优惠法定原则的引出 |
(三) 税收优惠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 |
(四) 税收优惠法定原则对完善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启示 |
二、税收中性原则 |
(一) 税收中性原则的涵义及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
(二) 税收中性原则和税收宏观调控 |
(三) 税收中性原则对完善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启示 |
三、WTO体制中与税收优惠相关的原则 |
(一) 与税收优惠相关的WTO原则简介 |
(二) WTO原则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
(三) WTO原则对完善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启示 |
第三部分 世界各国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概况与分析 |
一、发达国家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概况及分析 |
(一) 分区或设区实施鼓励外资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 |
(二) 实施适应本国经济承受能力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 |
(三) 有选择、有重点地实行税收优惠法律制度 |
(四) 用多种优惠形式鼓励国内外资金投资 |
(五) 对涉外企业与内资企业实行同等优惠但要保护本国产业 |
(六) 税收优惠的制定上有严格的权限 |
二、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概况及分析 |
(一) 设立经济特区或自由贸易区鼓励投资 |
(二) 税收优惠形式单一,偏重于实际税率的降低 |
(三) 片面追求引进资金的规模和数量,产业导向性差 |
第四部分 完善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
一、在税收立法中严格贯彻税收优惠法定原则,明确税收优惠立法权的主体,保证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
二、借鉴国外先进做法,设立行政立法的成本-收益评价体系,对行政立法进行审查 |
三、完善预算法律,建立税式支出预算管理制度,提高税收优惠的效益 |
四、合并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保障内资企业和涉外企业法律地位平等 |
五、制订区域均衡发展法律,改变现行向沿海倾斜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以支持“中部大崛起”、“西部大开发” |
六、逐步取消出口导向型的税收优惠,增强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产业引导力 |
七、税收优惠形式实现从单一向多样的转化,实施以间接优惠形式为主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 |
八、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为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
九、坚持订立税收饶让条款,使我国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能够真正实现目标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论文独创性声明 |
(10)WTO与我国外资企业税收制度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0 前言 |
1 我国外资企业税收法律制度的现状 |
1.1 中国外资企业税收法律制度基本评价 |
1.2 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效益分析 |
1.3 我国学术界研究的现状 |
2 我国外资税收法律制度与WTO规则的冲突 |
2.1 与补贴和反补贴规则的冲突 |
2.2 与国民待遇规则的冲突 |
2.3 与透明度规则的冲突 |
2.4 与公平原则和效益原则的冲突 |
3 WTO体制下调整外资企业税收制度的可行性 |
3.1 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总结 |
3.2 国内和国外的形势发展 |
3.3 企业经营战略的发展要求 |
3.4 法律经济学层面的理论分析 |
4 WTO体制下我国外资企业税收法律制度的改革方向 |
4.1 统一内外资企业税收法律制度 |
4.2 推行平等原则下的特惠制 |
4.3 从直接优惠为主向间接优惠为主转变 |
5 WTO体制下外资企业税收法律制度改革的具体途径 |
5.1 明确税收优惠立法权的主体,保证税收优惠措施的合法性 |
5.2 改革税收管理体制,规范区域性税收优惠措施 |
5.3 建立税收支出预算管理制度,提高税收优惠的效率 |
5.4 在统一税法的基础上统一税收优惠,保障内外资企业法律地位平等 |
5.5 调整税收优惠结构,使之更加符合我国经济发展需要和国际通行做法 |
5.6 调整减免型税收优惠模式,丰富税收优惠的形式和内容 |
5.7 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为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四、谈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措施(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外商投资的税收国民待遇实现的法律机制研究[D]. 吴慧英.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2]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D]. 陈浩.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3]优化外商直接投资导向的税收政策研究[D]. 马思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7)
- [4]中国与老挝外资法比较研究[D]. 里玛达. 安徽大学, 2014(08)
- [5]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规制研究[D]. 席晓娟. 西南财经大学, 2011(08)
- [6]公司税的外国直接投资效应研究[D]. 苑新丽. 东北财经大学, 2007(06)
- [7]外商投资税收激励与中国涉外税收政策调整[D]. 刘建民. 湖南大学, 2006(01)
- [8]税收优惠违反国民待遇原则悖论——兼谈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政策的选择[J]. 刘永伟. 现代法学, 2006(02)
- [9]论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完善[D]. 代涛. 华东政法学院, 2005(02)
- [10]WTO与我国外资企业税收制度改革[D]. 赵爱鸿. 中国海洋大学, 20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