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砂、海砂开采、海砂开采管理(论文文献综述)
任建福,韦忠扬,张治林,全军平,程少强[1](2021)在《EM2040C多波束系统在采砂量监测中的应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多波束测深技术在现代水下地形测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已应用于海洋测绘和内陆水体水下地形测绘中。本文介绍了EM2040C多波束系统的基本组成和性能,并以系统在海砂资源开采监测中的应用为研究对象,探讨了海砂开采量监测的技术方法和数据处理过程。研究结果证明,EM2040C多波束系统能够快速、高效地获取海底地形数据,其精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可推广应用于海砂开采量监测中。
王琼,杨伦庆[2](2021)在《广东海砂资源开发利用问题与对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砂石是工程项目建设中不可或缺且用量最大的基础材料,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城市基建设施及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加,砂石资源需求量将持续保持高位增长。海砂在广东砂石资源供应中占有重要比例。本文剖析了广东海砂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与做法,初步提出了海砂资源高效利用的对策与建议,以期为推进海砂行业高质量发展、打破砂石资源紧缺困境、助力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黄泽鹏,许江,胡毅,房旭东,郑江龙[3](2021)在《泉州海域海砂资源开采区选划与管理》文中研究指明海砂是价值仅次于石油、天然气的海洋资源,在国民经济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海砂开采处于盲目和无序的状态,不但浪费了巨大的资源,而且导致了部分地区海岸带环境破坏、海滩和岸堤被侵蚀等危害。因此,海砂资源的科学开发与管理已成为海洋资源管理部门的当务之急。文章以泉州地区为例,针对可能存在海砂的重点区域进行选划和分析,对海砂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合理对策。
"内河船非法海上营运风险研究"课题组,吴胜顺[4](2021)在《内河船入海营运安全风险、法律责任与应对——以浙江沿海内河船入海营运为背景》文中认为针对近年来大量内河船超航区入海违法违规经营砂石的现状,采用综合分析和实证研究等方法,以浙江沿海内河船入海营运海上交通事故为主要样本,梳理近五年来内河船入海营运法律责任承担情况,分析内河船入海营运的现状、原因及危害,从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三个维度讨论内河船入海营运的法律责任。针对内河船违法入海营运现象及由此带来的安全风险、法律责任问题,从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司法审判等方面提出建议。
林竹明,滕闪,谢忱[5](2020)在《福建省海洋非法采砂行为管控初探》文中研究说明天然海砂是一种海洋矿产资源,由于在城市建设中使用十分广泛,海砂成为仅次于石油天然气的海洋第二大矿产资源。但近年来由于大量无度开采海砂,对海洋生态环境、海上航行安全以及建筑物安全都造成极大的破坏和影响。对此,各地执法部门进行了一系列打击非法采挖海砂专项行动,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违法采挖海砂的猖獗势头依然未能得到遏制。文章从目前海砂市场的供求现状以及非法采挖海砂造成的问题出发,对执法部门打击非法采挖海砂未能取得预期效果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规划海砂合法开采、加大非法采砂惩处力度、合力完善治砂长效机制、用现代信息技术助力采砂监管等4个方面的解决思路,规范海洋采砂行为,使市场需求和环境保护得到兼顾。
史瑾瑾[6](2020)在《我国海砂资源开发管理问题探析及建议》文中认为海砂资源用途广泛,随着经济建设对砂石资源需求量的增加,海砂开发引起了很大关注。开采海砂需同时取得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种权利,2018年之前海砂"两权"管理分属不同部门,制度互不协调。201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重组后,海砂"两权"管理统一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近两年结合管理需求并在试点基础上,自然资源部实行海砂"两权"联合招拍挂出让制度,大幅精简并优化出让环节与办事流程。但目前我国海砂资源开发仍面临缺乏规划、非法开采等问题,对此,文章提出建议:(1)科学规划海砂资源开发区块,合理调控出让计划;(2)提高海砂开采行业准入门槛,促进海砂资源保护与利用;(3)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冯佳琪[7](2020)在《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的冲突与协调》文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保障的矿业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保障的海域使用权间存在权利客体上的冲突,目前仍没有相关立法予以解决。以至于在理论研究中两权间存在诸多冲突,在法律实践中产生大量问题难以调和。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前管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国土资源部与前管理海域使用行为的海洋局整合为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承担起统一管理的重任,同时也开启了立法改革之路。但由于立法的程序严格,切实有效协调冲突的法律难以在短时间内出台,两权行为的管理在现有法律上仍然各立门户。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为切实解决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出让中不衔接、不便民的问题,适应机构改革后职能重构的要求,发布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实施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招拍挂出让的通知》。“两权合一”出让方式的提出使协调两权冲突迎来了曙光,但由于本通知只涉及“两权合一”招拍挂的出让问题,在两权取得、流转、存续与消灭阶段冲突的协调上仍无规定。要做到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冲突与协调需要以基本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为研究方向。基本理论问题可以从以下层面展开:第一,以学界现有的理论研究为基础,运用文献分析法对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进行概述。分别对矿产权、海域使用权的性质、内容、法律关系进行逐一的介绍,对“两权”充分理解,阐明彼此间的联系与区别。第二,对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的冲突现状进行分析。从“两权”的相关法律中运用比较分析法与语义分析法找出两权产生到消灭阶段冲突焦点,旨在把两权从产生到消灭的整个过程中存在的冲突分别分析,以期在其中找到主要的矛盾冲突点。实践问题部分则利用实证分析法对“两权”冲突案例进行分析,借鉴实践经验,从实践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关键,实现法的秩序和效率价值,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最后进行总结归纳得出两权冲突协调的法律之策。在立法层面上,应采用“两权合一”的解决方式。“两权合一”需要根据“两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与其特殊性做到对取得资质的限制、确定新的取得价格、明确适当的权利期限、流转方式与退出机制。为自然资源部下一步相关制度设计提供理论上的建议。在解决实践冲突的对策层面上,应强化对行政机关不作为的治理、重视“两权”相关立法中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的解决以避免造成两权冲突问题、提升行政机关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以避免选择适用造成立法的效用不彰、发挥软法的柔性作用、加强行政机关法治思维的运用以避免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侵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作用以保障司法机关在解决两权冲突中贯彻公平正义原则,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有效的救济。
王平[8](2020)在《新型海砂淡化成套技术、政策及产业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河砂供需严重失衡,市场价格飙升,一度导致非法采砂猖獗和海砂滥用现象,给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带来严重危害。海砂作为河砂的替代资源之一,储量丰富,但海砂中过量的氯离子和贝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和强度,需经过淡化处理才能满足建筑用砂标准。沿海省份涌现不少海砂淡化企业,但从事此产业的绝大多数为个体或民营企业,海砂开采、运输、淡化和销售等产业链环节比较分散,呈现“小、杂、乱”的特点,导致成品砂质量和尾水排放不达标。因此,有必要研究海砂淡化的技术、政策和标准,以产品产业化方式推广,对解决沿海建筑用砂紧缺和建筑市场稳定发展具有主要意义。本文以三亚南山港海砂淡化项目为研究对象,结合传统海砂淡化技术及运用情况,分析新型海砂淡化成套技术的工作原理和工艺设备,并对成品砂氯离子含量变化进行定期检测。针对海砂淡化现有政策与标准的梳理和研判,从原料供应、市场需求和商业模式等方面分析了海砂淡化产业化布局与延伸的可行性和意义。本研究主要结果如下:(1)河砂资源紧缺,储量丰富的海砂可作为河砂的替代资源,只要降低海砂中的有害物质含量,特别是氯离子和贝壳含量,使其质量满足国家标准要求。(2)新型海砂淡化成套关键技术能有效深层去除海砂中的氯离子含量,经长期氯离子含量检测,淡化海砂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建筑用砂(GB/T14684-2011)》Ⅰ类砂的要求,同时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3)根据海砂淡化的相关鼓励与支持政策,结合三亚南山港海砂淡化新型海砂淡化成套技术和生产线设备的示范效应,将有效推动海砂淡化在沿海地区的产业化布局与延伸,协助政府平抑砂价,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邰雅婷,汪志强,蔡志军,何旭,周继凯[9](2020)在《海砂制备混凝土合规资源化关键问题》文中研究表明海砂是未来工程建设的重要资源。海砂制备混凝土合规资源化关键在于海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关键问题是海砂资源管理、海砂制备混凝土控制标准和海砂控制指标检测技术。通过文献调研了荷兰、日本、美国、英国、以色列和印度等国海砂开采管理制度,整理了中国在海砂资源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对比了中外规范对海砂用于制备混凝土氯离子控制指标,了解了氯离子控制指标要求的变化历史;归纳常见海砂氯离子检测技术的优缺点,指出海砂快速鉴别存在的困难。基于上述分析,提出我国应及早制定海砂资源规划和开采法规;从严统一中国大陆地区8个现行规范对海砂氯离子含量控制标准,建议采用《建筑及市政工程用净化海砂》(JG/T 494—2016)规定的指标;加快研究海砂快速鉴别技术,形成可执行标准。海砂合规资源化涉及多部门,需要建立高效有力的管理机制。
王玉凤,梁开[10](2019)在《广西近海海砂资源开发现状和对策分析》文中提出文章对广西近海海砂资源的分布、质量和潜力进行了分析,认为潮流沙脊、古海岸残留砂、埋藏古河道砂是今后勘查开发重点。结合广西自治区周边海砂资源需求,分析了广西海砂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现状,并梳理了在海砂勘查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广西的海砂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有效建议。
二、海砂、海砂开采、海砂开采管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海砂、海砂开采、海砂开采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1)EM2040C多波束系统在采砂量监测中的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1 EM2040C多波束测深系统 |
1.1 系统组成 |
1.2 系统性能 |
2 系统应用于海砂开采量监测 |
2.1 工作流程 |
2.2 两种海砂方量计算方法的原理 |
2.2.1 方格网法 |
2.2.2 DEM法 |
3 应用实例 |
3.1 测线布设 |
3.2 系统校准 |
3.3 数据采集与处理 |
3.4 采砂量计算 |
3.5 海底地形变化分析 |
3.6 下一步研究方向 |
4 结 论 |
(2)广东海砂资源开发利用问题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 广东海砂资源开发管理现状 |
1.1 海砂资源分布情况 |
1.2 海砂开采确权现状 |
2 广东海砂资源开发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
2.1 海砂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市场价格波动大 |
2.2 资源本底有待进一步摸清,开采分布不均且“度”较难把握 |
2.3 非法采砂行为频发,全面监管难度大 |
2.4 缺乏资源流转平台,市场化配置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
2.5 海砂开采方式粗放,规范化管理模式亟须加强 |
3 国际海砂资源开发管理经验 |
3.1 开展资源调查与评价,摸清资源家底 |
3.2 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做好顶层规划 |
3.3 明确资源管理机构,实施资源高效监管 |
4 对策与建议 |
4.1 建立省级海砂资源开采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海砂资源储量动态管理 |
4.2 建立省级海砂资源信息流转平台,完善市场化出让制度 |
4.3 强化海砂开采动态监管,加大海砂盗采打击力度 |
4.4 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推进绿色友好海砂开采 |
4.5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 |
(3)泉州海域海砂资源开采区选划与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泉州海域海砂资源分布及开采区选划 |
1.1 海砂禁采线 |
1.2 海砂资源分布 |
1.3 选划海砂开采区域 |
2 海砂开采区与相关海洋规划的协调 |
2.1 与海洋功能区划的协调 |
2.2 与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的协调 |
3 海砂开采的综合影响 |
3.1 对鱼类的影响 |
3.2 对环境的影响 |
3.3 对航道安全的影响 |
4 结语 |
(4)内河船入海营运安全风险、法律责任与应对——以浙江沿海内河船入海营运为背景(论文提纲范文)
一、浙江沿海内河船入海营运与交通事故现状 |
(一)浙江内河船入海营运概况 |
1. 内河船入海营运特点 |
2. 导致内河船入海营运的主要原因 |
(二)近五年浙江沿海内河船水上交通事故情况 |
二、近五年内河船入海营运法律责任承担情况 |
(一)行政责任 |
2. 非诉强制执行案件情况 |
(二)民事责任 |
1. 裁判时间 |
2. 事故后果及损失 |
3. 案由 |
4. 内河船舶配员 |
5. 保险拒赔 |
6.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
(三)刑事责任 |
1. 罪名 |
2. 被告人身份 |
3. 刑罚 |
三、内河船入海营运事故安全风险分析 |
(一)内河船入海营运危害性大 |
1. 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混乱 |
2. 结队航行,通航环境恶化 |
(二)内河船入海营运事故安全隐患多 |
1. 船舶配员不足,驾驶人员无海上航行经验 |
2. 船舶自身缺陷,不适宜海上航行 |
3. 船舶管理不善,措施流于形式 |
四、内河船入海营运法律责任分析 |
(一)行政责任分析 |
(二)民事责任分析 |
1. 船舶碰撞或触碰海损事故处理 |
2. 保险赔偿 |
3.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
4. 债权人船舶物权担保利益 |
(三)刑事责任分析 |
五、整治内河船入海营运问题难点与法律建议 |
(一)问题难点 |
1. 营运成本低,安全风险高 |
2. 违法链条长,执法难度大 |
3. 责任难落实,整治缺合力 |
(二)法律建议 |
1. 强化风险责任意识 |
2. 加强砂石运输管理 |
3. 发挥刑法规制作用 |
4. 形成执法司法合力 |
(5)福建省海洋非法采砂行为管控初探(论文提纲范文)
1 福建省海砂矿产资源及开采现状 |
1.1 福建省海砂资源概况 |
1.2 目前海砂市场的供求现状 |
2 非法开采海砂引发的问题 |
2.1 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 |
2.2 严重破坏海洋地质环境 |
2.3 严重扰乱海上交通安全 |
2.4 严重危及建筑物安全 |
3 非法采砂屡禁不止的原因分析 |
3.1 非法采砂利益诱惑大 |
3.2 海上查处打击难度大 |
3.3“采运销”产业链违法猖獗 |
3.4 非法采砂处罚力度不足 |
4 非法采挖海砂的治理思路 |
4.1 合理规划海砂合法开采 |
4.2 加大非法采砂惩处力度 |
4.3 合力完善治砂长效机制 |
4.4 用现代信息技术助力采砂监管 |
(6)我国海砂资源开发管理问题探析及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 我国海砂资源概况 |
2 海砂开采管理制度沿革 |
2.1 2018年以前,海砂“两权”分别管理,部门职能交叉重叠 |
2.1.1 海砂采矿权由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市场竞争方式出让,并实行部级审批登记 |
2.1.2 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由原海洋行政管理部门以市场竞争方式出让,由省级管理部门登记发证 |
2.1.3 海砂开采实行“两权”分别出让制度相互不够协调 |
2.2 释放机构改革红利,实现“两权”统一管理 |
3 海砂开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4 加强海砂开发管理的建议 |
(7)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的冲突与协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概述 |
(一) 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的概念 |
1. 矿业权的概念 |
2. 海域使用权的概念 |
(二) 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的性质 |
1. 矿业权的性质 |
2. 海域使用权的性质 |
(三) 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的法律关系 |
1. 矿业权的法律关系 |
2. 海域使用权的法律关系 |
二、 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的冲突表现及成因 |
(一) 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的冲突表现形式 |
1. 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的冲突现状 |
2. 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在取得阶段的冲突 |
3. 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在存续阶段的冲突 |
4. 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在流转阶段的冲突 |
5. 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在消灭阶段的冲突 |
(二) 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的冲突产生原因 |
三、 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冲突的案例分析 |
(一) 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相关案例简介 |
(二) 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相关案例评析 |
四、 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的冲突协调对策 |
(一) 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冲突“两权合一”的改革探索 |
1. 明确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的取得资质 |
2. 确定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的取得价格 |
3. 规定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的权利期限 |
4. 明确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的流转方式 |
5. 确定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的退出机制 |
(二) 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实践冲突的解决路径 |
1. 强化行政不作为的治理 |
2. 重视上位法与下位法冲突的解决 |
3. 提升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 |
4. 加强软法的柔性作用 |
5.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8)新型海砂淡化成套技术、政策及产业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海砂淡化现状 |
1.2.1 国外现状及趋势 |
1.2.2 国内现状及趋势 |
1.3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新型海砂淡化成套关键技术及设备 |
2.1 海砂的特点及不正当使用的危害 |
2.2 海砂淡化技术 |
2.3 机械冲洗法 |
2.3.1 工艺 |
2.3.2 案例 |
2.4 新型海砂淡化技术 |
2.4.1 深层除氯技术 |
2.4.2 尾水净化技术 |
2.4.3 海水淡化技术 |
2.4.4 光伏微电网节能技术 |
2.4.5 其他技术 |
2.5 工程示范 |
2.5.1 工艺与设备 |
2.5.2 实际效果 |
2.6 海砂淡化智能化控制系统 |
2.6.1 设备监控系统方案 |
2.6.2 生产智能管理系统方案 |
2.6.3 智能安防系统方案 |
2.7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海砂淡化相关政策与标准研究 |
3.1 现有政策与标准 |
3.1.1 国家部委颁布的政策 |
3.1.2 地方政府颁布的政策 |
3.1.3 现行国家、行业标准 |
3.2 海砂淡化相关政策分析 |
3.3 海砂淡化相关标准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海砂淡化产业化研究 |
4.1 国内海砂资源及疏浚物分析 |
4.1.1 国内海砂资源总量 |
4.1.2 砂源地出让 |
4.1.3 疏浚物利用 |
4.2 建筑市场分析 |
4.2.1 沿海地区建筑用砂需求量 |
4.2.2 沿海地区建筑市场价格分析 |
4.3 产业化商业模式分析 |
4.3.1 国、民企结合的三亚模式 |
4.3.2 与民企的“参股+分成”模式 |
4.3.3 地方国企成立合资公司 |
4.3.4 政府招商模式 |
4.3.5 代加工模式 |
4.3.6 整合改造现有砂厂 |
4.4 产业化布局及产业延伸 |
4.4.1 总体布局 |
4.4.2 打造品牌化淡化砂 |
4.4.3 砂源地的模式考虑 |
4.4.4 产业延伸 |
4.4.5 风险分析 |
4.4.6 产业化推广意义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5.1 主要结论 |
5.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9)海砂制备混凝土合规资源化关键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 海砂开采管理制度 |
1.1 国外海砂开采管理制度 |
1.2 中国海砂开采管理制度 |
2 海砂制备混凝土控制标准 |
2.1 国外标准 |
2.2 中国标准 |
2.3 中外规范控制指标对比 |
3 海砂鉴别与检测技术 |
4 结论 |
(10)广西近海海砂资源开发现状和对策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广西近海海砂资源概况 |
2 新时期广西海砂资源开发形式分析 |
3 广西海砂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
4 海砂资源勘查开发存在的问题 |
5 对策与建议 |
四、海砂、海砂开采、海砂开采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 [1]EM2040C多波束系统在采砂量监测中的应用[J]. 任建福,韦忠扬,张治林,全军平,程少强. 测绘通报, 2021(10)
- [2]广东海砂资源开发利用问题与对策[J]. 王琼,杨伦庆.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21(06)
- [3]泉州海域海砂资源开采区选划与管理[J]. 黄泽鹏,许江,胡毅,房旭东,郑江龙.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21(03)
- [4]内河船入海营运安全风险、法律责任与应对——以浙江沿海内河船入海营运为背景[J]. "内河船非法海上营运风险研究"课题组,吴胜顺. 世界海运, 2021(01)
- [5]福建省海洋非法采砂行为管控初探[J]. 林竹明,滕闪,谢忱.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20(11)
- [6]我国海砂资源开发管理问题探析及建议[J]. 史瑾瑾.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20(12)
- [7]矿业权与海域使用权的冲突与协调[D]. 冯佳琪. 吉林大学, 2020(08)
- [8]新型海砂淡化成套技术、政策及产业化研究[D]. 王平. 长沙理工大学, 2020(07)
- [9]海砂制备混凝土合规资源化关键问题[J]. 邰雅婷,汪志强,蔡志军,何旭,周继凯. 科学技术与工程, 2020(01)
- [10]广西近海海砂资源开发现状和对策分析[J]. 王玉凤,梁开.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