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经贸委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认证中心认证公告(论文文献综述)
王炳垚[1](2020)在《政策工具视角下我国环保产业政策文本内容分析》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成为现阶段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发展环保产业不仅有利于进行污染治理,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而且也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环保产业的发展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政府颁布了大量的环保产业政策促进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由于我国环保产业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期,政策的科学合理与否至关重要。基于此,本文从政策视角下,对我国中央层面颁布的环保产业政策文本进行分析研究,发现政策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收集并筛选出360份高度相关的环保产业政策文本进行分析。通过借鉴前人在政策工具方面的研究成果,建立了“政策工具、产业价值链和政策力度”三维分析框架。在对环保产业政策文本进行编码、归类的基础上,根据三维分析框架,对环保产业政策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分析发现,环保产业政策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不同类型政策工具应用存在不足;二是政策工具在产业价值链分布上不够合理;三是环保产业政策力度有待加强。基于数据统计和理论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加强目标规划;二是加强需求型政策工具的应用;三是完善资金投入、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的实施细节;四是加强环保产业价值链中投资和消费的支持力度。
贺丽[2](2020)在《我国绿色建筑政策措施与政策目标的协同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建筑业作为第一大高耗能领域,持续推广绿色建筑对促进建筑业节能降耗具有重要意义,而政府政策对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影响重大。目前我国正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但2017年我国新增绿色建筑面积仅2亿平方米,且建设绿色建筑项目比例超过60%的建筑企业仅有9%,因此政策的引导力度和准确性还需进一步加强,找出我国绿色建筑政策的不足进行完善,才能提升政策作用效果。目前对于绿色建筑政策的研究偏向于对政策进行定性分析,鲜有文章探讨政策措施与政策目标之间的协同关系,即针对各项政策目标,如何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协同使用。本文筛选出1980年-2018年我国颁布的303条绿色建筑政策作为研究基础,选取1980年-2003年、2004年-2008年、2009年-2018年三个时间段为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阶段。首先,基于绿色建筑政策的政策措施、政策目标两个维度建立绿色建筑内容分析框架,通过内容分析法梳理了三个阶段绿色建筑政策措施、政策目标的使用情况;其次,通过社会网络分析法,分别呈现了三个阶段绿色建筑政策措施-措施、政策措施-目标的协同网络及演变规律;最后,构建绿色建筑政策量化手册,逐条对绿色建筑政策的政策措施和政策目标进行量化处理,分别建立单一、双项政策措施与政策目标协同对绿色建筑发展影响的计量经济模型,对其协同的有效性深入讨论。研究表明:(1)绿色建筑政策措施-措施协同网络中,鼓励引导措施扮演主导角色,协同频次最高的政策措施-措施组合为组织人事-鼓励引导;绿色建筑政策措施-目标协同网络中,与政策措施协同程度最高的政策目标为绿色运营,与政策目标协同程度最高的政策措施为行政强制,协同频次最高的政策措施-目标组合为行政强制-绿色运营。(2)单项政策措施与各政策目标协同时,财政税收-绿色开发、行政强制-绿色开发、行政强制-绿色设计、行政强制-绿色采购、组织人事-绿色运营、其他经济-绿色运营六项政策措施-政策目标协同组合对绿色建筑发展具有显着促进作用。(3)双项政策措施与各政策目标协同时,组织人事-财政税收-绿色开发、财政税收-行政强制-绿色开发、组织人事-行政强制-绿色设计、组织人事-财政税收-绿色设计、组织人事-行政强制-绿色设计、财政税收-行政强制-绿色设计、组织人事-财政税收-绿色采购、组织人事-鼓励引导-绿色采购、财政税收-鼓励引导-绿色采购、财政税收-其他经济-绿色采购、组织人事-财政税收-绿色施工、组织人事-鼓励引导-绿色施工、财政税收-鼓励引导-绿色施工十三项双项政策措施-政策目标协同组合对绿色建筑发展具有显着促进作用。针对研究结果,本文就提升绿色建筑政策措施与政策目标之间的有效协同、提高绿色建筑政策的效果提出对策建议。
段传龙[3](2019)在《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文中提出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治理实践中的重要主体力量,是完善与保障我国社会领域建设的重要组织基础,因此提升我国社会组织的治理水平与能力将成为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关键突破口。但社会组织的类型纷繁复杂,各类组织的功能、性质与地位存在差异,对其很难在统一、概括的普遍性层面上开展细致性与深入性的研究。为了突出研究重点,本文选择行业协会这一社会组织的典型代表作为研究对象,力图对其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法治困境予以全面阐述,并尝试给出相应的制度解决对策。从整体来看,目前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环境仍然不够完善,行业协会治理的立法、执法与司法的实践监管水平仍待提高。行业协会在治理实践的过程当中不仅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其同时也享有制定行业自治规范、开展行业管理以及惩治行业违法行为等多项公共管理权力,因而在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角色切换当中也随之产生了权力的不规范与权利的无保障等多种法律问题。当下我国针对行业协会的研究仍较多局限于政治学、历史学以及公共管理学等领域,缺乏从法学尤其是行政法学的研究视角对其在成立、运行以及注销等各个实践治理环节所面临的法治困境进行一次全面地实证分析与总结,从而梳理出当下我国行业治理中所存在的真实法治问题。因此本文从规范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的公法视角出发,以行业协会作为贯穿全文的研究对象,立足于考察和分析其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并在充分总结国内外行业协会治理的历史经验基础上尝试提出行业治理制度改革的本土性回答,以期从法学层面为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做出应有的学术贡献。本文共计五章内容。第一章探讨了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第一节从历史发展与演进的视角,对清末社会团体的产生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变迁两大方面进行了概括性的回顾,简要分析和总结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发展历史及其功能定位,为后文展开奠定基础。第二节归纳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法律性质,指出其“公”“私”兼具的法律属性。从“私”属性来讲,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的民事主体,是指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会员共同利益而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而从“公”属性来讲,行业协会行使或参与行使着越来越多原本由行政机关享有的“公共行政事务”的管理权,并且此类权力与通常意义上的行政职权难以做出区分,其在行使上述法定管理权限之时明显具有“公”属性。第三节指出我国行业协会具有“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而“准行政主体”的定位主要是指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的实践过程中既有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的一面,又有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被治理者的一面,其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主体。第四节在对行业协会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章程以及北京、上海、南京等多个地区的行业协会开展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归纳出我国行业协会在实践中主要履行自律、服务、协调以及代表四大基本职能,并对其具体职能的运行状况作了详尽论述。第二章详尽梳理了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权利保障层面所面临的问题与困境。第一节从立法层面切入,详尽分析了行业协会治理所涉及的包括基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各地方行业协会专门立法等在内的现有法规政策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第二节从党的领导和政府执法的层面切入,以实践中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个案为考察对象,全面分析了我国行业协会的实践监管不足。第三节则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行业协会同主管部门之间发生的行政诉讼判例为考察文本,详尽归纳了两主体之间诉讼纠纷的主要争议内容及相关规范困境。通过上述三个层面的详尽论述,本文力图全面呈现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外部治理领域的整体制度环境。第三章探讨了行业协会作为治理者在权力规范层面所存在的内部治理困境。延续第二章节的探讨思路,第一节同样先从“法规则”层面切入,归纳出包括行业专门立法、行业规章以及行业内部管理规则等内部治理依据中所存在的规则缺陷。而在第二、第三、第四节中,本文分别对行业内部治理中的主体、组织、行为、程序以及资产管理共五大方面存在的治理困境进行了详尽阐述,具体指出了行业协会存在内部机构设置不足、行业共谋行为、限制会员自由、破坏公平交易、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经营、监督程序缺失以及财政税收制度不健全等多个方面的治理实践困境。第五节则同样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我国行业协会同其会员或利害关系人之间所发生的诉讼纠纷案例为文本材料,梳理归纳了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纠纷中的实践争议内容及其存在的多种救济困境。第四章总结与反思了中外社会治理中的制度经验,以期对当下我国行业协会治理改革提供理论与经验支撑。第一节以我国古代的“公”“私”概念为载体,对春秋战国、宋、明以及清末民初等各个时期的公理思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第二节则对民国时期社会部颁行的《社会法规汇编》三辑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纳了民国初期、广州国民革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以及抗日战争时期有关公民结社的立法和管理规定,并具体梳理了民国社会团体的法规范规定、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以及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三大问题。第三节总结了美国与欧洲在社会治理中所采用的第三部门理论,具体阐述了两地在第三部门理论领域的特征与差异,并对两地的第三部门理论在我国是否具有借鉴意义展开了相关反思,进而提出美国式的国家与社会平行、对立、冲突的组织机构设置与治理模式并不适宜我国本土治理,而欧洲模式则具有可借鉴之处。第四节讨论了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治理经验与改革创新实践,总结了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模式、逻辑和经验,并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社会管理体制领域所作出的多项制度改革尝试与创新成果。第五章在对我国行业协会治理进行问题归纳与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第一节论述了新时代我国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的再定位问题。实践中,行业协会不论作为治理者还是被治理者,其前提都是自治权力(利)能被充分保障。此节再次回顾了我国国家公权强大而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背景,并对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功能及其同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进行了再认知与再划分。第二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内外治理的整体完善路径,具体从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行为、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以及完善行业协会资产管理共六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建议。第三节从整体上梳理了行业协会、政府以及法院等多个行业治理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清晰呈现了上述主体在权力责任、权利义务之间协调、冲突与对立的不同面貌。第四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完善要准确规范和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具体可从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以及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共五大方面具体着手。第五节重新界定了我国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责任边界,具体提出了落实行业自治的审核许可权、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以及全面推进行业领域信息公开义务共四大方面的建议对策。第六节提出了要健全行业争议纠纷的救济规则体系,并具体从理清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健全行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以及完善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共三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议。
李文全[4](2019)在《生态绿线:推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整合与探索》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以生态绿线视角下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为研究对象,先从对生态绿线这一新鲜词汇的理论渊源、词源分析、思维方式、功能及内容等角度展开释义与分析,得出生态绿线是一种倡导人们不断向高质量目标攀登的标杆,是生态文明理论在质量领域的特殊表达。文章在明确了生态绿线的释义及功能之后,对生态绿线与高质量的逻辑关系也进行了论述,进一步指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是高质量的供给与高质量的需求,这需要一系列高水准的能够促进绿色发展的标准来实现。生态绿线以其自身的高标准、引导性、螺旋上升性和非强制性为独特视角,对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从国内外两个方面进行较为全面的剖析,并将我国能够促进绿色发展的生态认证制度分成了以产品、服务和环境为导向的三大类认证制度。文章在对上述三大类认证制度分析整合的基础上,提出了亟待解决的如下四个问题:法律制度时效性不强且位阶较低;部分认证权威性不足且标准适用混杂;激励措施未能兼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监管制度不完善管控存在缺陷。并试图从法律完善、制度体系构建等角度入手,找出完善路径,并提出建设我国生态认证管理制度的初步构想,通过统一的规范和制度统领来实现我国生态绿线视角下认证制度的发展。全文的正文部分主要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对生态绿线释义及功能的分析与定位;第二部分主要是指出国内外具有推动绿色发展性质的认证制度的制度现状并在对比之下提出我国生态认证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三部分主要是在整合推进我国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制度发展问题的探索;第四部分主要是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展开对生态绿线视角下我国生态认证管理制度建设的路径选择。
质检总局[5](2015)在《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文中研究说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5年第78号为全面建设法治质检,提升质检系统依法行政的水平,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25号)的要求,质检总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本次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027件。清理结果:截至2014年12月底,质检总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849件,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33件。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国家认监委、标准委和中国纤维检验局报送质检总局备案有效规范性文件145件。
彭永伦,孙路伟,胡芳芳,方哲[6](2011)在《我国汽车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及标准》文中研究说明本文对我国汽车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历史沿革、管理内容与流程、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以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介绍。目前我国汽车产品公告管理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由指定的中介机构承担相关管理业务,由授权的国家级检测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另外,我国汽车产品还应满足强制性认证(CCC)管理、国家环保认证管理、地方环保认证管理等要求。
郭可汾[7](2010)在《基于食品安全法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实行多年的《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实际,经充分调研,在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历经多年修改、审议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终于在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不仅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也将为我国建立起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和法律屏障提供依据。特别是在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尚不令人满意,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的背景下,对于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更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本文分析的背景材料,首先就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背景和具体沿革以及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进行了分析。随后,通过运用不完备法律理论对新近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分析,并对食品安全法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适用进行了初步的介绍;通过引入信息不对称理论和博弈论,对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行了经济学分析。从三个方面为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研究建立相应的理论基础。作为经验借鉴,本文从管理机构、法律法规、标准、检测、认证、危险性分析、可追溯制度、产品召回制度和危险性预警系统等着手,对美、欧、日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积累的先进经验进行了归纳总结。随后,对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对与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进行了梳理;对我国具体监管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机构进行了归纳;从相关法律对标准的规定、我国水产标准化发展历程和我国水产标准化工作现状三方面对我国水产标准化工作进行了总结;通过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和水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对我国水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的现状进行了总结;从我国认证认可的发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认证认可的规定、我国水产养殖领域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的现状着手,分析了我国水产品认可认证的发展现状;还对我国的水产品可追溯、水产品召回、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布的现状进行了探讨。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现状,对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思考,并结合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带来的在监管方面的变革,就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最后,从大菱鲆事件着手,以大菱鲆养殖过程的监管作为实例,分析了大菱鲆养殖过程的监管现状。对大菱鲆养殖过程中与环境、投入品和初级产品有关的监管部门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总结,对相关认证在大菱鲆产业中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了我国大菱鲆养殖过程的监管现状,并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刘文辉[8](2009)在《企业绿色经营创新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问题之间矛盾的加剧,面临日渐兴起的绿色消费、绿色贸易壁垒、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绿色经营已经成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企业绿色经营是指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融入环境保护的理念,使企业经营和环境保护融为一体的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绿色经营不是企业的经营策略,更不是一种促销手段,而是企业发展战略的重大变革,是企业经营战略的全面调整。绿色经营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企业绿色经营主要包括绿色生产、绿色营销和绿色管理。可持续发展理论、外部效应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竞争优势理论是企业进行绿色经营的理论依据。基于此,企业绿色经营创新是指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注重地球生态环境保护,致力于向消费者大量提供其所需的绿色产品,促进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实现企业利益、消费者利益、社会利益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统一的生产、销售、管理和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创新。企业绿色经营创新的本质是全面协同创新。绿色经营创新的内涵及其影响因素要求企业进行绿色经营创新时应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可循环原则、节约生产原则、全过程控制原则。绿色经营创新的战略规划与战略目标要求企业在了解绿色经营创新的动力机制、压力机制、运行障碍的基础上,构建完善的运行机制。企业绿色经营创新体系的核心内容是生产模式创新、市场营销创新、组织管理创新与制度创新。企业绿色经营的生产模式创新具体表现为清洁生产。清洁生产与传统的生产模式相比一种全新的创造性的生产模式。清洁生产主要包括绿色产品设计、绿色材料采购、绿色包装、绿色工艺设备、绿色回收处理等技术的创新。清洁生产在我国大体经历了引进传播、政策(研究)推进、逐渐规范三个阶段。清洁生产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整体推进、审核工作等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绿色营销以绿色产品和绿色产业为基础,以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中心,开拓绿色市场。企业实施绿色营销应执行的“3P+5C”的策略组合,从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需求,到企业决定生产;从市场营销的绿色目标,到绿色营销战略的确定,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绿色营销体系。以绿色产品开发为中心,我国企业也全面展开了绿色营销。但我国的绿色营销客观上面临着不少问题和障碍:全社会性的绿色消费需求尚未形成;企业绿色市场营销理念匮乏;企业生产管理方式与清洁生产的要求不匹配;现有营销策略组合不适应绿色营销;政府对绿色市场营销的支持措施不够。针对上述问题,制定绿色营销战略规划、强化企业的绿色营销观念、创新绿色营销策略组合、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就成为我国促进企业实施绿色营销创新的必然选择。适应绿色经营的要求,企业必须全面系统地解决企业组织结构与运行以及企业间组织联系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使之适应企业绿色经营的需要。企业微观绿色管理在管理观念、管理目标、绿色问题的态度、核心利益选择等方面与传统企业管理存在诸多的不同,它要求企业全方位的“绿色化”。绿色企业文化是绿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绿色经营制度创新的包括绿色税收制度、绿色会计核算体系制度、企业融资的绿色约束制度等。我国企业绿色经营的制度基础薄弱,存在一定的缺陷:环境资源产权制度虚置;税收制度功能有限;环境信息披露制度透明度差;宏观控制制度供给不足。与此相应,对上述制度进行创新就成为我国促进企业绿色经营的正确取向。企业绿色经营创新效益与能力的分析与评价是绿色经营的内在要求。论文在阐述评析企业绿色经营创新效益、能力指标、方法的前提下,以EoCM理论在浙江省的实践为例评价了企业绿色经营创新的效益。针对我国企业绿色经营创新能力的不足,论文提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绿色经营创新能力的对策。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制定环境政策促进企业绿色经营创新是不可或缺的。根据国际经验,环境政策主要有环境规制政策、环境经济政策、环境协议政策、绿色公开政策。中国环境政策的发展与演变历程表明,现行促进绿色经营的环境规制政策、环境经济政策、绿色公开政策与绿色经营的要求相比尚存在一定的差距。论文分析了中国现行促进绿色经营的环境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
湖南省物价局[9](2009)在《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文中研究说明湖南省物价局公告2008年第2号HNPR-2008-38001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08〕97号)要求,湖南省物价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湖南省物价局决定,废止《关于"五一"期间对部分企业生产用电实行优惠电价的通
田丽娟[10](2006)在《中国现代药学史研究》文中认为中国是一个有着数千年文明历史的国家,各族人民在漫长的岁月里,经过长期的实践,共同创造了祖国光辉灿烂的文化史。中国药学史就是其中的一部分。药学史的任务是按照年代顺序,应用具体事实揭示并阐明药学发展的规律。通过药学史的研究,可以从中汲取宝贵的经验和可记取的教训,为现代药学事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与指导。现代药学史是中国药学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古代、近代药学发展的沿袭和进步。为了更好的理解现代药学发展的历程和前后衔接,本文首先概要论述了古代和近代药学发展的历史,研究了各个阶段药学发展特点和取得的主要成就。研究之余,我为祖先所创造的优秀的中医药传统文化而感到由衷的敬佩和自豪。接下来,在现代药学史研究部分,本文从药学事业发展和药学科学研究进展两个方面加以论述。在药学事业发展部分,分别从中药事业的发展、药品监督管理、制药工业、医药商业、药学教育、医药科技、医院药学、药学社会团体、药学书刊与网站、香港和澳门药学发展共十个方面论述了新中国药学事业的发展和取得的成就。在药学科学研究部分,分别从现代药学史研究、中药研究、药学分科研究和药物学研究四个方面论述了新中国药学科学的进展和成就。研究之余,关心祖国药学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油然而生。通过研究现代药学史发现,新中国药学事业的发展和科学研究的进步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经历了巨大的挫折,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而此时的广大药学工作者,面对困难,怀着对祖国的高度热爱之情和对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心,排除干扰,尽自己最大所能在工作岗位上发出各自的光和热,很多科研成果就是在这样特殊的历史条件下,通过他们忘我的辛勤劳动而产生出来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大药学工作者焕发了高度的热情和能量,积极投身到药学事业发展的洪流之中,创造了令全世界瞩目的伟大成就。现代药学工作者要学习前辈们刻苦钻研、奋发图强、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献身精神,团结起来,全身心的投入到现代药学事业的发展中去,为药学事业的发展和进步而共同努力!
二、国家经贸委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认证中心认证公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家经贸委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认证中心认证公告(论文提纲范文)
(1)政策工具视角下我国环保产业政策文本内容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我国环境污染问题 |
1.1.2 环保产业发展现状 |
1.1.3 发展环保产业的意义 |
1.2 概念界定 |
1.2.1 政策工具 |
1.2.2 环保产业 |
1.3 问题的提出 |
1.4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研究法 |
1.5.2 内容分析法 |
1.6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7 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政策科学理论 |
2.1.2 政策工具选择理论 |
2.2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2.2.1 政策工具的相关研究 |
(1)政策工具分类研究 |
(2)政策工具的应用研究 |
2.2.2 环保产业政策的研究 |
3 政策文本收集和数据处理 |
3.1 政策文本收集 |
3.2 分析框架的构建 |
3.2.1 政策工具维度 |
3.2.2 产业价值链维度 |
3.2.3 政策力度维度 |
3.3 政策内容编码与归类 |
3.4 信度效度说明 |
4 环保产业政策文本内容分析 |
4.1 基于政策工具维度分析 |
4.2 基于产业价值链维度分析 |
4.3 基于政策力度维度分析 |
5 研究结论 |
5.1 不同类型政策工具应用存在不足 |
5.1.1 偏重环境型和供给型政策工具,轻需求型政策工具 |
5.1.2 需求型政策工具严重不足 |
5.1.3 在供给型政策中资金投入政策稍显不足 |
5.1.4 在环境型政策工具组合不合理 |
5.2 政策工具在产业价值链分布上不够合理 |
5.3 环保产业政策力度有待加强 |
6 政策建议 |
6.1 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加强目标规划 |
6.2 加强需求型政策工具的使用 |
6.3 完善资金投入、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的细节 |
6.4 加强环保产业价值链中投资和消费的支持力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 |
附录B |
致谢 |
(2)我国绿色建筑政策措施与政策目标的协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绿色建筑市场研究 |
1.2.2 绿色建筑政策研究 |
1.2.3 政策协同相关研究 |
1.3 概念界定与研究内容 |
1.3.1 概念界定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与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4.3 创新点 |
2.绿色建筑政策内容分析 |
2.1 绿色建筑政策来源及统计分析 |
2.2 绿色建筑政策内容分析框架 |
2.3 基于政策措施的政策内容分析 |
2.3.1 各阶段政策措施使用情况分析 |
2.3.2 政策措施演变规律 |
2.4 基于政策目标的政策内容分析 |
2.4.1 各阶段政策目标使用情况分析 |
2.4.2 政策目标演变规律 |
2.5 本章小结 |
3.绿色建筑政策措施与政策目标协同网络分析 |
3.1 政策措施与措施协同网络分析 |
3.1.1 各阶段政策措施与措施协同网络图 |
3.1.2 政策措施与措施协同指标统计及变化规律 |
3.2 政策措施与目标协同网络分析 |
3.2.1 各阶段政策措施与目标协同网络图 |
3.2.2 政策措施与目标协同指标统计及变化规律 |
3.3 本章小结 |
4.绿色建筑政策措施与政策目标的协同有效性分析 |
4.1 政策量化 |
4.2 变量选取 |
4.2.1 自变量 |
4.2.2 因变量 |
4.3 模型构建 |
4.4 数据分析 |
4.4.1 数据平稳性检验 |
4.4.2 单项措施与政策目标协同效果 |
4.4.3 双项措施与政策目标协同效果 |
4.5 本章小结 |
5.结论和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5.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附录Ⅰ 政策文献统计表 |
附录Ⅱ 政策量化数据表 |
附录Ⅲ 政策措施与政策目标协同度平均值数据表 |
致谢 |
(3)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 |
第一节 行业协会的历史发展及演变 |
一、清末时期社会团体的产生 |
二、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发展 |
第二节 “公”与“私”兼具的法律属性 |
第三节 “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
一、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 |
二、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行业被治理者 |
第四节 自律、服务、协调与代表的四大基本职能 |
第二章 作为被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外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外部治理的法规政策领域 |
一、党对行业协会的领导与管理 |
二、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核 |
三、行政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审批 |
四、社会团体的资金财税规定 |
五、社会团体的处罚罚则 |
第二节 党和政府的实践管理领域 |
一、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困境与挑战 |
二、政府部门执法领域的规范性考察 |
第三节 行业协会与主管部门间的诉讼纠纷考察 |
一、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困境与反思 |
第三章 作为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内部治理的整体规范环境 |
一、外部法律法规的不当限制 |
二、内部治理规范的内容缺失 |
第二节 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的主体与组织缺陷 |
一、人员的引进与管理缺失 |
二、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健全 |
第三节 内部治理的不正当行为 |
一、行业共谋的不当行为 |
二、利用先发优势限制会员自由 |
三、破坏公平交易的信息与机会行为 |
四、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正常经营行为 |
第四节 内部治理的程序运行及资产管理缺陷 |
第五节 内部治理的纠纷解决机制不全 |
一、内部治理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内部治理纠纷救济的困境与反思 |
第四章 中外社会治理经验与当前行业协会治理改革 |
第一节 古代公理思想的梳理与归纳 |
一、春秋战国的“公”“私”之源 |
二、宋、明两代的“公”与“私” |
三、清末民初的“公”“私”裂变 |
四、中西“公”“私”理念的特征与差异 |
第二节 民国时期公民结社的制度经验与借鉴 |
一、社会团体管理的规范性考察 |
二、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 |
三、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 |
第三节 欧美社会治理中的国家、社会与第三部门 |
一、美国第三部门理论的特征 |
二、欧洲第三部门理论的特点 |
三、欧美第三部门理论的反思与启示 |
第四节 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经验与改革创新 |
一、国家治理的逻辑与经验 |
二、社会管理体制的实践改革 |
第五章 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 |
第一节 新时代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再定位 |
一、国家公权强大、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再审视 |
二、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与功能再认知 |
三、我国社会自治权与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再划分 |
第二节 共治前提下的行业协会内外治理完善 |
一、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 |
二、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 |
三、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 |
四、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行为 |
五、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 |
六、完善行业协会的资产管理 |
第三节 政府、法院与行业协会等多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辨析 |
一、行业主管部门同行业协会的法律关系 |
二、行业主管部门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三、行业协会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四、行业协会同非行业会员间的法律关系 |
第四节 准确规范与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 |
一、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 |
二、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 |
三、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 |
四、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 |
五、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体系 |
第五节 理清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权责边界 |
一、落实行业资质的审核许可权 |
二、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 |
三、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 |
四、全面推进行业领域的信息公开 |
第六节 健全行业协会侵权的救济规则体系 |
一、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定位 |
二、健全行业协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 |
三、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生态绿线:推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整合与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现有研究的不足和缺陷 |
1.3 研究设计与分析进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内容 |
1.3.4 研究存在的难点 |
第二章 生态绿线的释义及功能 |
2.1 生态绿线理念形成的理论基础探讨 |
2.1.1 生态文明理论 |
2.1.2 绿色生产与消费理念 |
2.1.3 标准化及合格评定理论 |
2.2 生态绿线的内涵与功能定位 |
2.2.1 生态绿线的词源分析 |
2.2.2 生态绿线与其它相关概念的比较 |
2.2.3 生态绿线是符合高质量发展的思维方式 |
2.2.4 生态绿线思维的具体表现 |
2.2.5 生态绿线的功能和作用 |
2.3 生态绿线理念下认证制度与绿色发展制度的逻辑关系 |
2.3.1 生态绿线理念下认证制度再认识 |
2.3.2 认证制度与绿色发展制度的逻辑关系 |
第三章 生态绿线视角下促进绿色发展认证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
3.1 国外生态绿线视角下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概况 |
3.1.1 生态绿线视角下美国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概况 |
3.1.2 生态绿线视角下欧盟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概况 |
3.1.3 生态绿线视角下澳大利亚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概况 |
3.1.4 对国外生态绿线视角下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的评价 |
3.2 生态绿线视角下我国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现状 |
3.2.1 以环境为导向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 |
3.2.2 以产品生产为导向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 |
3.2.3 以服务为导向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 |
3.2.4 对我国生态绿线视角下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的评价 |
3.3 生态绿线视角下我国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
3.3.1 法律制度时效性不强且位阶较低 |
3.3.2 部分认证权威性不足且标准适用混杂 |
3.3.3 激励措施未能兼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 |
3.3.4 监管制度不完善管控存在缺陷 |
第四章 生态绿线视角下我国绿色认证制度的整合与探索 |
4.1 探索统一的生态绿线视角下促进绿色发展认证制度的立法模式 |
4.2 明确统一的生态绿线视角下促进绿色发展认证制度的基本原则 |
4.3 构建统一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标准、标识体系 |
4.4 探索综合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保障与激励机制 |
4.4.1 探索综合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保障机制 |
4.4.2 探索综合的促进绿色发展的认证激励机制 |
第五章 生态绿线视角下我国生态认证管理制度初步构想 |
5.1 我国生态认证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 |
5.2 我国生态认证管理制度的基本制度运行 |
5.3 我国生态认证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件 |
(7)基于食品安全法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前言 |
0.1 研究背景 |
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背景 |
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沿革 |
0.1.3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
0.2 研究内容和方法 |
0.2.1 研究内容 |
0.2.2 数据来源 |
0.2.3 研究方法 |
0.2.4 研究目的 |
0.2.5 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动态 |
0.2.6 学术构想与思路 |
0.2.7 本研究可能的创新和不足 |
0.3 关键术语 |
0.3.1 食品卫生 |
0.3.2 食品安全 |
0.3.3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
0.3.4 无公害水产品 |
0.3.5 绿色水产品 |
0.3.6 有机水产品 |
0.3.7 良好农业规范 |
0.3.8 良好作业规范 |
0.3.9 水产养殖认证委员会 |
0.3.10 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 |
0.3.11 ISO 9000 |
0.3.12 ISO 14000 |
1 理论分析 |
1.1 基于不完备法律理论的食品安全法分析 |
1.1.1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现状 |
1.1.2 运用不完备法律理论对食品安全法的分析 |
1.1.3 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可能面临的问题 |
1.2 食品安全法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适用 |
1.2.1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
1.2.2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1.3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经济学分析 |
1.3.1 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分析 |
1.3.2 水产品供给链中的水产品安全——博弈分析 |
2 国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
2.1 美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
2.1.1 与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管理机构 |
2.1.2 与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
2.1.3 危险性分析与标准和技术法规 |
2.1.4 检验检测和认证 |
2.1.5 危险性预警系统、可追溯制度和产品召回制度 |
2.2 欧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
2.2.1 欧盟食品安全运作的管理机制 |
2.2.2 欧盟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体系 |
2.2.3 风险分析 |
2.2.4 检验、检测及认证体系 |
2.2.5 预警系统、水产品链可追溯和食品召回 |
2.2.6 教育和培训 |
2.3 日本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
2.3.1 日本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 |
2.3.2 相关法律法规 |
2.3.3 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 |
2.3.4 风险信息沟通、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 |
3 我国大菱鲆养殖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 |
3.1 从大菱鲆事件说起 |
3.2 大菱鲆事件发生前后产业的情况 |
3.2.1 大菱鲆事件发生前产业的情况 |
3.2.2 大菱鲆事件发生后产业所受的影响 |
3.3 大菱鲆养殖过程各环节的监管现状 |
3.3.1 环境 |
3.3.2 投入品 |
3.3.3 初级产品 |
3.3.4 认证工作在大菱鲆产业中的开展 |
3.3.5 信息发布与产品召回 |
3.4 存在的问题 |
3.4.1 我国对大菱鲆养殖过程的监管存在的问题 |
3.4.2 在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 |
3.4.3 在标准方面存在的问题 |
3.4.4 检验检测存在的问题 |
3.4.5 认证刚刚起步,诸多方面存在不足 |
3.4.6 信息与产品召回中存在的不足 |
3.5 相关的监管建议 |
3.5.1 完善监管体制 |
3.5.2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
3.5.3 加大大菱鲆养殖标准化步伐 |
3.5.4 完善我国水产品检验检测体系 |
3.5.5 认证体系、信息交流和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 |
4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
4.1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
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
4.1.2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
4.1.3 食品生产监管司和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 |
4.1.4 食品许可司和食品安全监管司 |
4.2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 |
4.2.1 相关法律 |
4.2.2 行政法规 |
4.2.3 部门规章 |
4.3 我国的水产标准化管理 |
4.3.1 相关法律对标准的规定 |
4.3.2 我国水产标准化发展历程 |
4.3.3 我国水产标准化工作现状 |
4.4 我国的水产品检验检测体系 |
4.4.1 我国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现状 |
4.4.2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
4.4.3 我国水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
4.5 水产品认证认可 |
4.5.1 我国认证认可的发展及相关规定 |
4.5.2 我国水产养殖领域认证发展现状 |
4.5.3 产品认证 |
4.5.4 体系认证 |
4.6 水产品可追溯 |
4.7 水产品召回 |
4.8 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布 |
5 对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思考 |
5.1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
5.1.1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
5.1.2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
5.1.3 我国水产品标准存在的问题 |
5.1.4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
5.1.5 我国水产品质量认证存在的不足 |
5.1.6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存在的问题 |
5.1.7 可追溯体系难以建立的主要原因 |
5.2 对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
5.2.1 建立和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
5.2.2 逐步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
5.2.3 积极推进我国水产标准化的进展 |
5.2.4 完善我国水产品检验检测体系 |
5.2.5 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的建设 |
5.2.6 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建设 |
5.2.7 建立完整有效的水产品可追溯性体系 |
5.2.8 建立水产品召回制度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8)企业绿色经营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引言 |
0.1 研究背景与研究目的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动态 |
0.2.1 国外研究现状与动态 |
0.2.2 国内研究现状与动态 |
0.3 论文的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
0.4 创新之处和研究不足 |
1 企业绿色经营概述 |
1.1 企业绿色经营内涵界定 |
1.2 企业绿色经营的内容 |
1.2.1 绿色生产 |
1.2.2 绿色营销 |
1.2.3 绿色管理 |
1.3 企业绿色经营的发展历程 |
1.3.1 国外企业绿色经营的发展历程 |
1.3.2 国内企业绿色经营的发展历程 |
2 企业绿色经营创新的理论基础 |
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 外部效应理论 |
2.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4 竞争优势理论 |
3 企业绿色经营创新理论分析 |
3.1 创新 |
3.1.1 创新概述 |
3.1.2 企业创新系统 |
3.2 企业绿色经营创新 |
3.2.1 企业绿色经营创新的一般内涵及其影响因素 |
3.2.2 企业绿色经营创新的基本原则与战略选择 |
3.2.3 企业绿色经营创新的动力与阻力 |
3.2.4 企业绿色经营创新的运行机制 |
4 企业绿色经营的生产模式创新—清洁生产 |
4.1 清洁生产的内涵 |
4.1.1 清洁生产的产生与发展 |
4.1.2 清洁生产的内容与目标 |
4.1.3 清洁生产与末端治理的区别 |
4.1.4 清洁生产与其它生产模式的比较 |
4.2 清洁生产的实施程序 |
4.3 我国推行清洁生产的实证分析 |
4.3.1 我国推进清洁生产的进程 |
4.3.2 我国推进清洁生产所取得的主要成就 |
4.3.3 当前我国清洁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
4.3.4 我国进一步推进清洁生产的对策 |
5 企业绿色经营的市场营销创新 |
5.1 市场营销理论的历史变迁 |
5.2 绿色市场营销的定义及其特点 |
5.3 企业绿色营销策略组合 |
5.3.1 绿色营销的一般策略—3P 组合 |
5.3.2 绿色营销的关系策略—5C 组合 |
5.4 我国企业绿色市场营销创新的实证分析 |
5.4.1 我国企业实施绿色市场营销的过程及其效果 |
5.4.2 我国企业实施绿色市场营销存在的主要问题 |
5.4.3 促进我国企业实施绿色营销创新的对策 |
6 企业绿色经营的组织管理创新 |
6.1 企业绿色经营组织创新的基本模式及界面管理 |
6.1.1 企业绿色经营组织创新的必要性 |
6.1.2 企业绿色经营组织创新的基本模式 |
6.1.3 企业绿色经营组织创新的界面管理 |
6.1.4 我国企业组织管理的现状、问题及绿色组织创新的对策 |
6.2 企业绿色管理 |
6.2.1 绿色管理的内涵 |
6.2.2 绿色管理的特征 |
6.2.3 企业实施绿色管理的途径 |
6.2.4 绿色管理的个案分析——以煤炭企业为例 |
6.3 绿色企业文化 |
6.3.1 绿色企业文化的内涵 |
6.3.2 绿色企业文化的功能 |
6.3.3 绿色企业文化的内容体系 |
6.3.4 我国绿色企业文化建设的实证分析 |
6.4 企业绿色经营的制度创新 |
6.4.1 企业绿色经营制度创新的内涵 |
6.4.2 企业绿色经营制度创新的必要性 |
6.4.3 企业绿色经营制度创新的具体内容 |
7 企业绿色经营创新的效益、能力分析与评价 |
7.1 分析与评价企业绿色经营创新效益的指标与方法 |
7.1.1 评价企业绿色经营创新效益的指标 |
7.1.2 评价企业绿色经营创新效益的方法 |
7.1.3 企业绿色经营创新效益的评价—以 EoCM 理论在浙江省的实践为例 |
7.2 企业绿色经营创新能力的评价与培育 |
7.2.1 评价企业绿色创新能力的指标 |
7.2.2 评价企业绿色经营创新能力的方法 |
7.2.3 我国企业绿色经营创新能力的现状 |
7.2.4 我国企业绿色经营创新能力的评价 |
7.2.5 提高企业绿色经营创新能力的对策 |
8 促进企业绿色经营创新的环境政策及其完善对策 |
8.1 环境政策与企业绿色经营创新的关系 |
8.1.1 促进企业绿色经营创新的政府环境政策机理 |
8.1.2 制定环境政策促进企业绿色经营创新的必要性 |
8.1.3 环境政策的类型 |
8.1.4 环境政策对企业绿色经营创新的政策效应 |
8.2 中国环境政策的发展与演变 |
8.2.1 起步阶段(1979-1991) |
8.2.2 改进阶段(1992-2000) |
8.2.3 全新发展时期(2001 年至今) |
8.3 中国现行促进绿色经营的环境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对策 |
8.3.1 环境规制政策 |
8.3.2 环境经济政策 |
8.3.3 绿色公开政策 |
9 结语 |
9.1 结论 |
9.2 瞻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中国现代药学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一章 绪论 |
1 研究的源起 |
2 课题国内研究现状 |
2.1 药学史研究相关着作 |
2.2 药学史研究文献 |
3 研究的方法与内容 |
4 论文的研究意义 |
5 论文的创新点 |
6 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古代药学史概论 |
1 原始社会药物的萌芽 |
2 夏、商、周及春秋时期的药学 |
3 战国、秦汉及三国时期的药学 |
4 两晋、隋唐至五代时期的药学 |
5 宋辽金元时期的药学 |
6 明清(至鸦片战争)时期的药学 |
第三章 近代药学史概论 |
1 近代中药发展概况 |
1.1 药物学的发展 |
1.2 方剂学的成就 |
1.3 旧中国歧视中医药和中医药界的反抗斗争 |
1.4 中医药教育与科研 |
1.5 中医药学术团体与刊物 |
2 近代西药发展概况 |
2.1 西方药学的输入 |
2.2 西药商业的兴起与发展 |
2.3 制药工业的诞生与发展 |
2.4 药事管理制度与药事法规 |
2.5 药学(西药)教育 |
2.6 药学(西药)研究 |
2.7 医药学术团体和医药期刊 |
3 解放军革命根据地的医药卫生工作 |
3.1 中医药工作的开展 |
3.2 医药教育 |
3.3 医药工业 |
3.4 药事管理制度与药事法规 |
第四章 现代药学史研究 |
1 药学事业的发展 |
1.1 中药事业的发展 |
1.2 药品监督管理 |
1.3 制药工业 |
1.4 医药商业 |
1.5 药学教育 |
1.6 医药科技工作 |
1.7 医院药学 |
1.8 药学社会团体 |
1.9 药学书刊与网站 |
1.10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药学事业的发展 |
2 药学科学研究进展 |
2.1 现代药学史研究 |
2.2 中药研究 |
2.3 药学分科研究进展 |
2.4 药物学研究 |
第五章 结论 |
1 对现代药学史的研究意义重大,有关单位必须加强这方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出版工作 |
2 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和宝贵遗产,必须坚决地继承并发扬光大 |
3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药学事业各项改革 |
4 认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 |
5 实施“科教兴药”战略,推动药学事业全面进步 |
6 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法规体系建设,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
7 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中医药的国际影响 |
致谢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表1 |
四、国家经贸委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认证中心认证公告(论文参考文献)
- [1]政策工具视角下我国环保产业政策文本内容分析[D]. 王炳垚. 山西师范大学, 2020(07)
- [2]我国绿色建筑政策措施与政策目标的协同研究[D]. 贺丽.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0
- [3]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D]. 段传龙.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1)
- [4]生态绿线:推进绿色发展的认证制度整合与探索[D]. 李文全. 昆明理工大学, 2019(04)
- [5]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J]. 质检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5(25)
- [6]我国汽车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及标准[J]. 彭永伦,孙路伟,胡芳芳,方哲. 中国标准化, 2011(02)
- [7]基于食品安全法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D]. 郭可汾. 中国海洋大学, 2010(06)
- [8]企业绿色经营创新研究[D]. 刘文辉. 中国海洋大学, 2009(10)
- [9]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J].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政报, 2009(04)
- [10]中国现代药学史研究[D]. 田丽娟. 沈阳药科大学, 2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