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各地2004年工作部署看地方领导新思路(论文文献综述)
张毅[1](2021)在《结构-功能视角下的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研究 ——基于A省土地整治项目的考察》文中指出长期以来,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模式以其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等特质而备受推崇,承载着政府绩效改进和政府公信力提升等美好的治理愿景。但近年来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研究发现,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治理愿景与现实图景之间存在着显着鸿沟,评估过程的形式主义、评估结果的运用失力等问题使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面临局部失灵,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的理想效用存在名不副实问题。如何增强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有效性不仅成为摆在政府和第三方评估机构面前的实践难题,也构成了学界日益关注的重要理论命题。本文聚焦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有效性问题,在结构-功能理论视阈下对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理想功能发挥的结构性障碍,进行理论阐释与实证挖掘,力图为增进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提供新的理论参考与智力支持。纵观国内外既有研究文献,可以发现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有效性问题已经得到了学界的广泛关注,相关问题描述、原因分析与对策探讨为本研究提供了分析视角与解释维度上的多重启发。不过,既有研究在研究内容和方法上也存在诸多进一步拓展的空间。首先,既有成因阐释存在碎片化问题,缺少一个系统的分析架构。这一方面导致在理论上难以清楚区分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问题的表面原因与深层原因、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问题表现与问题诱因等,难以形成对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问题与成因的整体性把握;另一方面,不利于找准不同维度的问题症结及其相对定位,针对其结构性偏差实现定向施策。其次,在研究观点上,既有研究多将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有效性问题归因于政府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利益偏好、目标冲突等主观动机因素,亦或必然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因素,而较少系统探察其中主体能力因素,尤其是政府部门能力缺陷对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独立性与权威性的客观影响。最后,在研究方法上,既有研究多理论分析而少实证研究,有基于多案例的量化统计分析而鲜有基于典型案例过程的定性分析,缺乏在深度解剖多元行动者行为逻辑及其互动结构基础上,系统打通对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问题的各方影响因素。为此,在参鉴既有研究进展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文试图通过进一步的理论阐释与实证挖掘,推进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的系统性研究。本文以结构功能理论为分析视角,并融合委托—代理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中的相关分析维度,得出了一个拓展性的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的“组织-工具-执行”分析框架。首先,框架中的三个维度分别指向政府委托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参评政府部门三个核心行动者,以及三者在第三方评估活动中各自侧重承载的组织性功能、工具性功能、执行性功能。其次,本文在依据“三元”主体及其功能类型划分搭建的主架构基础上,将影响各主体理想功能发挥的因素归结为“选择—能力”双重维度。其中,选择维度关涉三元主体各自在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过程中的利益偏好、目标冲突等主观因素,能力维度关涉三元主体担负各自功能的客观能力因素。基于“组织-工具-执行”框架下的“三元二维”因素分析,本文将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影响因素一方面进行归纳整合,从碎片化到结构化;另一方面进行细化、拓展,从片面到主客观要素兼顾,从而在总体上实现对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问题成因的系统化挖掘与阐释。基于上述理论框架,本文借助实证案例A省的土地整治项目,对其第三方评估过程进行了深描,从中管窥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问题的系统成因,发现:首先,在组织层面,政府委托部门因组织功能发挥中的政治置换与规范悬浮问题,引致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独立性异化,构成了影响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的价值脱嵌因素;在工具层面,第三方评估机构主要因工具性功能发挥中的自我规约与专业势差问题,引致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专业性妥协,构成了影响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的代理风险因素;在执行层面,参评政府部门主要因执行性功能发挥中对项目信息的理性过滤和供给偏误问题,引致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权威性消解,构成了影响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的信息偏差因素。整体来看,价值脱嵌、代理风险与信息偏差分别在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组织、工具、执行环节,构成了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的阻滞因素,三方面因素兼具先后性与独立性、相互诱发且整体聚合,既分别侵蚀着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有效性,也合力构成了制约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的结构性矛盾。这一结构性矛盾亦给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的改善设置了潜在障碍,包括主体选择因素调节的权衡性障碍、能力因素克服的客观性障碍、关键因素识别的模糊性障碍以及结构性矛盾调节的嵌入性障碍等。对此,本文在结合既有研究发现与观点的基础上,从系统性调适而非绝对管控、多元价值制衡、代理升级以及信息助推等层面,对如何通过基础理念与基本策略的优化,破解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优化面临的结构性矛盾及其障碍等,进行了方向性思考。
暴占杰[2](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减贫事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党中央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并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历史性地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中国奇迹”。而这其中,中国共产党对西藏贫困问题的治理实践是最为典型的代表。原因在于,西藏地处青藏高原,集我国边疆地区、边缘地区以及少数民族落后地区于一体,加之和平解放前长期遭受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的蹂躏,导致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长期落后于全国其他地区。就贫困状况而言,西藏贫困人口多且分布广泛,贫困程度深且类型复杂,而且还存在严重的贫困代际传递问题,2011年,西藏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此外,作为国家战略安全屏障,西藏存在境内分裂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相勾结,威胁国家统一与安全的稳定问题。鉴于此,党中央、国务院将西藏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来把舵定向,谋篇布局。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体现了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解决西藏的贫困问题能够为推进西藏持续稳定和长足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综合上述因素,西藏在党和国家扶贫工作大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关系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能否如期实现。西藏的扶贫工作既在国家总的扶贫战略框架内开展,又有党中央、国务院超常规的特殊扶持政策的推动。长期以来,学术界偏重于在经济学和社会学视角下对西藏反贫困实践进行实证研究,而以中国共产党为研究对象,纵向宏观考察我们党在西藏扶贫工作中的具体实践较为薄弱。2019年,西藏历史性地消除了绝对贫困问题;2020年,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2021年,又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不管是从学术视角来看,还是从时间节点来讲,研究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实践,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对西藏乃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长足发展意义深远。有鉴于此,本文在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基于西藏深度贫困这一现实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探讨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实践为主线,立足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系统分析法、交叉学科研究法等方法。依托包括党和国家以及西藏地方历史文献、着作、期刊、报纸等各类文献资料,并参考相关会议纪要、政策文件、统计年鉴、地方志等材料,历史地、系统地考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实践逻辑,进而总结经验,为今后更好地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和推动西藏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启示,提出了建议。具体而言,本文主要分为六章对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展开研究。第一章是绪论。回顾了关于西藏贫困问题与扶贫工作的研究现状,明确研究主题。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能从中把握学术界研究进展,找准研究角度,借鉴前人研究经验,趋避其研究不足之处。这样既可以做到查漏补缺,又可以避免重复研究。通过文献回顾和述评,确立了从中国共产党治理西藏贫困问题实践角度着手研究。第二章是关于西藏贫困问题的相关概述。对西藏贫困问题相关概念、贫困状况,以及中国共产党开展西藏扶贫工作的必要性进行了阐释。从西藏区情出发,结合当地经济、地理、社会、宗教、民族等特点探讨西藏面临的贫困问题。纵向梳理西藏不同阶段的贫困特征,同时横向对比西藏贫困问题与全国其他区域的差异。这既可以有效衔接下文中国共产党西藏贫困治理所做的有针对性工作,也凸显了西藏扶贫工作的复杂性与紧迫性,同时还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何采取超常规特殊优惠政策和措施开展西藏的扶贫工作。第三章是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在理论上系统阐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中国共产党人的反贫困思想,借鉴中国传统反贫困思想和国外有益的反贫困理论,能够为研究中国共产党开展西藏贫困治理实践提供理论支撑。从实践层面看,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对西藏扶持、支援和建设为此后的扶贫工作奠定了实践基础。第四章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该部分主要梳理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中国共产党推动西藏扶贫工作的具体实践。以中央和西藏地方扶贫政策和取得的成效为标准,将西藏扶贫工作细化为三个阶段,包括体制改革带动扶贫阶段、扶贫攻坚阶段、扶贫开发深化阶段,分别论述中央政府以及西藏地方党委、政府都出台了哪些政策,如何具体开展工作,有什么特点,取得了哪些成效。第五章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西藏精准扶贫实践。这一章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具体阐述中央关于西藏的脱贫攻坚政策与西藏精准脱贫具体实践。本章与上一章节是文章的核心部分,这两章将中国共产党关于西藏扶贫工作的演进脉络,历史经验清晰地呈现出来,为总结经验和启示提供研究基础。具体来说,这一章主要探究中国共产党为推进新时代西藏发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的战略规划,构建的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以及施策路径,并总结了脱贫攻坚阶段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第六章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经验及启示。本章在梳理和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反贫困实践的基础上,提炼出解决西藏贫困问题的经验: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西藏减贫事业的全面领导,凝聚形成推动西藏扶贫开发工作的强大合力,注重推动扶贫标准与减贫方略的与时俱进,强化构建西藏工作座谈会扶贫工作机制。在汲取经验的基础上还应该展望未来,明确今后推动西藏的扶贫工作和发展应建立解决西藏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激发西藏各族群众的内生动力,在脱贫攻坚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化援藏机制助推西藏实现高质量发展。总之,中国共产党领导西藏人民通过扶贫工作历史性地消除西藏绝对贫困问题,对西藏的发展和稳定意义重大,创造了中国减贫治理的“西藏样本”,是中国共产党解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光辉典范。探究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实践路径,总结经验和启示,以期对边疆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有所裨益。
赵子夜[3](2021)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的改造研究(1949-1956)》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华民族历来是勤劳勇敢的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同时积淀出无数优秀的文学艺术遗产。但在数千年的封建思想浸染下,传统的文学、戏剧、美术、音乐、舞蹈等文艺作品在其内容上均不可避免的存在着暴力、愚昧、迷信、色情等诸多封建落后因素。这些封建落后的思想异质同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新中国及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是完全疏离的,必然要受到整饬与改造,使其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轨道,重塑民族国家理想,巩固新生人民政权。随着第一次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的召开和新的文艺机构团体的建立,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传统文艺改造运动逐渐拉开帷幕。期间,中国共产党相继从“改制”“改人”“改剧”三个方面,分别对传统文艺的体制、艺人、内容进行由内而外,自上而下的彻底改造。虽然在改造过程中也产生一定的问题,但总的来说,通过传统文艺的改造最终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在文艺领域的指导地位,推动了传统文艺的发展繁荣,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同时也进一步明晰了文艺发展的客观规律,理清了文艺与政治的辩证关系,坚定了“双百”方针的正确引导。论文以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为指导,在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文艺思想的基础上,运用党史学、艺术学、文学等知识,通过文献分析法、系统分析法、交叉研究法等方法,对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改造传统文艺的背景、步骤、措施、作用、问题等进行综合研究,以总结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文艺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探索中国共产党文艺工作的历史规律,为当下文艺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和借鉴。具体来看,论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介绍选题的背景、国内外学者关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研究现状、论文的研究思路及及研究方法、论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同时对论文中所涉及的一些特定名词进行具体阐释。第二章为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背景。该部分首先从马克思恩格斯的文艺理论、列宁的文艺理论和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的文艺理论三方面分别进行归纳分析,剖析中国共产党改造传统文艺的理论基础;随后对苏区时期和延安时期文艺改造的历史实践进行总结回溯,总结中国共产党改造传统文艺的实践经验;最后则对新中国成立初期文艺改造的现实缘由进行系统分析,包括推进文艺现代转型、整饬伦理道德观念、重塑民族国家理想、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等等。第三章为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准备。该部分主要对建国前夕中国共产党为破旧立新,全面改造传统文艺所进行的铺垫工作进行系统地梳理与解构,包括对旧文艺机构的接管与改造、对传统文艺理论的改造与利用、第一次文艺工作者代表大会的召开、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文艺改造机构和团体的建立。第四章为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改造方针政策的出台及贯彻。该部分为本文的核心部分。首先对这一时期决定传统文艺改造方针政策的第一届全国戏曲工作会议、“五五指示”及文艺整风运动这三个重要节点进行梳理分析,从宏观上描绘出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的改造路线。随后从“改制”“改人”“改剧”三个方面对中国共产党文艺改造的具体措施进行系统阐释解构,如从改革文艺管理体制、改革团体组织体制、改革团体管理体制三个层面对传统文艺体制进行彻底的变革;从思想改造、技能改造、形象改造三个层面实现传统艺人到文艺工作者的蜕变;最后从查禁反动有害的旧文艺、整理改造传统文艺和创作社会主义新文艺三个方面实现对传统文艺内容的改造与利用。第五章为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改造的继续推进。该部分承接第四章,主要对“双百”方针提出后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改造的嬗变进行解构研究。其中,首先介绍“双百”方针的形成、出台,客观评价“双百”方针对传统文艺改造的影响。之后从传统文学、传统戏剧、传统美术、传统音乐四个方面分别阐述“双百”方针后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改造的继续推进。第六章为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成果及经验。该部分首先系统梳理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改造所取得的成果,并对传统文艺改造过程中的经验进行提炼总结。借此进一步明确今后文艺的思想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文艺的发展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文艺的导向必须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文艺的繁荣必须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第七章为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问题及反思。该部分对传统文艺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对文艺改造中的教训进行深度反思,为当下及今后中国共产党文艺发展的路线政策提供借鉴参考。
方熠威[4](2021)在《区域一体化中地方政府注意力变迁研究 ——以长三角三省一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张国晨[5](2020)在《当前我国“为官不为”现象及治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为官不为”问题自古以来就存在于中国的政治生态之中,随着时代的变迁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和特点,其危害性与日俱增,在治理难度上也在增加。自十八大以来,中央不仅严惩贪腐现象,更将治理重心移至隐匿性较强的官员不作为的层面上来,“为官不为”问题实质上是官员职责意识与行为和公共需要严重脱节,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公众的需求和服务,任其肆意发展,久而久之污浊政治生态环境,破坏政治生态的平衡,阻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基于以上视角,对“为官不为”问题展开详细论述,同时结合实际案例来进行辅证,来突出治理的意义所在。基于以上视角,文章的绪论部分阐述了“为官不为”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治理的背景、意义所在以及研究的技术方法、创新点等方面;正文部分从“为官不为”的相关内涵入手,逐字逐句进行分析,囊括了其表现形式和由此带来的危害性,形成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文章是对现实问题进行研究的,因此采用现实案例来进行情况分析,所采用的案例均为近几年来关于官员不作为的真实情况,涵盖了几大关乎民生的领域;同时举例并评价近年来的我国对于此项问题的一些治理措施的采取,来呈现目前此项问题的治理状态;文章的焦点在于对“为官不为”问题的成因和治理措施的具体论述,分别从主客观两大层面进行研究。
赵兴银[6](2019)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群众工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完成了民主革命的任务,由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转变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的政治地位、中心任务和面对的环境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面对这一重大的历史转折,党主动适应社会变革带来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领导和推动了全国范围的社会变革。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指引下,主动适应国内外形势发生的新变化,抓住历史发展的潮流,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践中努力探索执政条件下党的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从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在七年的时间里,中国共产党在没有全面执政经验的前提下,短时间内取得了一系列伟大的建设成就,根本原因在于各项事业的发展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经济社会发展极为落后的条件下,党始终能把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依靠人民,作为战胜一切困难、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先决条件,并为此作出了持续的、不间断的努力。在初建政权的特殊时代背景中,中国共产党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不动摇、不走样,明确了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后的历史方位,在此基础上成功实现了工作任务的转型和工作方式的转变,并在艰难的转型中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为推动新中国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本文立足1949年至1956年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从多个层面、多个视角探究和分析了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工作实践,并结合相关问题的研究,分析了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巩固政权、化解危险、领导建设和发展等方面的实践经验,为开辟新的历史条件下群众工作的新境界,做好群众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文共分七部分,各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绪论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内容,分别为:一、论文选题的背景与依据,包括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二、目前研究现状分析,包括国内研究现状、国外研究现状分析以及对现有研究成果的分析和评价;三、相关概念界定,主要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时间界定、“群众”内涵的界定、“群众工作”“群众运动”、“党群关系”等概念的界定;四、主要研究方法;五、研究重点、难点及创新之处等。正文部分分六章进行了详细阐述,具体如下:第一章论述了党的群众工作的理论依据。一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关于“人民群众”的论述,确立了党的群众工作的理论基础;二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明确了执政党建设与群众工作之间的关系,为党的群众工作的开展明确了方向;三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发展的基本理论,奠定了群众工作的社会理论基础。第二章对民主革命时期党的群众工作的历史进行了考察。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依靠各阶级、阶层的广大人民群众成长、发展、壮大起来的政党,其群众工作的好与坏、成与败,直接影响并决定了这个政党的生命力的存续与发展。本章通过对民主革命时期不同历史阶段中国共产党群众工作的具体实践的历史考察,对各个历史时期党在开展群众工作方面的经验和有效做法的系统总结,进一步明确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群众工作与民主革命时期党的群众工作之间的继承性和连续性,进一步为当前如何做好新时代党的群众工作提供了思路借鉴和方法指导。这一章共分五个部分,分别是:建党初期和大革命时期的初步探索;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积极发展;抗日战争时期的有力推进;解放战争时期的全面收获;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群众工作的经验与启示。第三章分析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群众工作的社会背景。中国共产党群众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其内在的逻辑思维和工作方式都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有密切的联系。因此,研究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群众工作的实践,必须充分认识和把握这一时期的社会历史条件以及各个阶层社会心理发生的变化。这一时期,党的群众工作立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客观的条件,与社会历史发展的实践进程实现了有机融合。党的群众工作的对象是一个复杂的群体,这个群体在几千年的传统封建社会中形成了较为稳定和牢固的社会心理。这种复杂的社会心理带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即使在社会发生重大转型后,群众对社会的认识水平和认可度仍然会用传统的视角来看待新事物、新现象。因此,本章首先对不同社会群体,包括工农群众、知识分子、民族资产阶级的社会心理变化进行了具体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明确了党围绕不同社会群体社会心理的变化,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对群众工作政策进行了调整,实现了群众工作方式方法上的转变。第四章重点回顾并分析了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群众工作的实践进程。群众工作的开展需要具备一定的历史条件,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群众工作是在相对比较特殊的时代条件下推进的。处理好执政党与各阶级阶层的关系,反映到群众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上来,就要通过具体的工作实践在党的政策层面进行调整。本章通过党的群众工作的内在运行机制、内在监督机制、内在长效机制三个方面对党的群众工作实践机制建设进行了具体阐述。在此基础上,党的群众工作方法围绕机制的建设也随着发生相应的变化。第五章分析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群众工作的价值意蕴。新中国成立初期是一个关键的时期,这一时期党的群众工作的实践为党完成执政任务、实现执政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而言,本章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群众工作的研究,认为这一时期党的群众工作的实践为执政条件下完成党的工作任务、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党的宗旨意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了动力保障、建设思路、实践标准,并在此基础上积累了经验,明确了目标和要求。第六章论述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群众工作的现实启示。研究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群众工作,关键要为当前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提供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启示。本章前三部分分别从群众工作应探索其规律性,把握特点,研究方法,做到因时因势而异;群众工作的实践应在丰富党的群众路线的内涵中体现时代性;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应成为党的群众工作始终秉持的核心价值理念,三个方面论述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群众工作的历史经验。第四部分论述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群众工作的当代启示,通过对党的群众工作的时代背景、具体举措、历史价值和实践经验的分析,指出对当前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加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启示。结语部分主要总结了本文研究成果,并为下一阶段的研究工作提出思路及方向。
孟宪怡[7](2019)在《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文化发展能力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现行文化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文化发展现状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文化发展手段与业态变革的新形势都出现了不适应。改变不适应状况,根本出路在改革。从党的十六大到十九大,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历经探索、扩展、深化阶段的实践与探索,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纵向链条。系统梳理、总结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演进历程,可以厘清文化改革发展过程中重要的理论问题,对巩固文化体制改革成果,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牢固树立文化自信之基,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当代中国实现复兴之梦的价值取向和重要手段,而这个取向和手段将成为实现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核心思想,从根本上决定着中国“改革”、“创新”能否从观念形态转化为促进社会进步的现实形态,文化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将成为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的关键点。本文将文化治理理论作为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研究的分析工具,通过论述具有完备文化治理经验的典型发达国家,如“社会运作型”的美国文化体制、“政府主导型”的法国文化体制、“产业促进型”的韩国文化体制,比较分析、取长补短,更好的引导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的实践。本文对新时代文化体制的基本理论进行了归纳分析,界定了文化的内涵、外延及主要特性,总结提出了文化体制的概念、职能及基本范畴,对历史各个阶段、东西方各种文化体制的相关理论进行追根溯源。梳理了建党以来文化体制的形成过程,论述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历史成因,介绍了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的成就与经验、问题与成因。在梳理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历程时,本文在“三分法”基础上进行时空上的延展和补充,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制改革的初探、拓展、共识、深化四个阶段,对各个阶段取得的成效和不足进行阐述,对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的成就与经验进行总结,同时分析了新时代面临的新问题及问题的成因,从制度变迁的视角对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总结出五方面的原因:传统文化体制惯性的路径依赖;改革路径的单向性;改革主体的一元主导;改革动力的非原生性;政府文化管理的低效性。从而为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的发展创新路径找到突破口。结合文化治理理念与制度变迁理论,从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的理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三方面,以创新为突破口,探寻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的路径。文化体制改革的理念创新包括创新党对新时代文化工作的领导方式、树立新时代高效服务型政府理念、践行新时代文化治理理念、重视文化自身发展规律的探究;文化管理体制创新包括推动政府文化管理权的下放与转移、落实大文化体制架构、推进新时代文化立法工作、提升大数据环境下文化管理能力;文化运行机制创新包括党和政府切实保障国家文化需求的机制创新、传统文化事业体系向现代公共服务文化体系转化的机制创新、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不断满足人民文化消费需求的机制创新。从文化体制改革的角度,较为系统的回答了如何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如何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如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及如何提高文化开放水平,为提升国家软实力,增强文化自信,实现文化强国提供了方案。
高陈[8](2019)在《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的宪法分析》文中研究说明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国家的审判权由包括地方人民法院在内的各级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关于人民法院的宪法地位。根据宪法规定,人民法院受党的领导和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与行政机关处于平等的地位,通过行政诉讼依法对行政机关监督制约。人民法院具有人权保障、纠纷解决、权力制约、维护法制统一、推进社会治理等职能。关于人民法院审判权的宪法特征。其具有国家性、统一性、独立性等特点。第一、各级法院均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第二、法院的审判权不可分割,审判权的行使具有整体性,法院统一适用国家法律。第三、法院审判权的行使具有独立性,法院和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第四、基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特点,地方各级法院由同级人大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法院院长由同级人大选举、罢免,其他法官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因此,地方各级法院在权力来源、工作责任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地方属性。但是,无论法院由哪一级权力机关产生,其行使审判权时均代表整体意义上的国家,而非代表地方利益。实践中,地方各级法院的机构编制主要由同级地方党委管理,同级地方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干部管理,法官由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免,法院财物由同级地方政府财政保障为主、省级和中央财政保障为辅。地方各级法院人财物管理体制的形成和运行,与我国历史传统、基本国情、人民代表大会根本制度等密切相关,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性质,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司法体制同样需要完成现代化的改革进程。地方法院人财物受同级党委政府控制的司法体制,产生了“司法受地方干预”、“司法行政化”等诸多弊端,这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相适应。从宪法角度而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行政机关监督乏力、地方法院人财物受制于同级地方党政机关、部分领导缺乏宪法意识等因素,是产生上述弊端的重要原因。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旨在提高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的管理层级,改变其对同级地方党委政府的依附关系,有利于在体制上保障其独立审判,是从根源上解决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的有效良策。这项改革符合宪法的基本精神。然而,重大改革必须依法有据。省级统管改革是涉及宪法问题的重要改革,应当遵循宪法,在法治轨道上进行。该项改革的理论依据是“司法权是中央事权”的论断。该论断在内容、逻辑和法理上难以自洽,不完全符合中央事权的基本内涵、特点以及央地事权的通常划分标准,也不完全符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征。通过研究发现:央地事务的权力配置,一般奉行“以事定权、权随事配”原则,人民法院处理的事务大部分不属于中央事务;地方各级法院的司法权在权力来源上具有明显的地方属性;央地国家机构职权划分的宪法规定以及地方法院的工作实际并不支持司法权是中央事权;司法制度国家专属立法不必然表明司法权是中央事权;地方人民法院并非中央或最高法院派设在地方的法院;司法权的产生、发展历史不支持司法权是中央事权;省级统管改革本身的实践表明,司法权在权力来源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地方属性。建立在“司法权是中央事权”基础上的省级统管“去地方化”的论断也不能成立。通过宪法审视,当下省级统管改革存在以下宪法冲突:省以下法院“省级提名、分级任免”的人事权统管改革不完全符合宪法、法律规定,割裂了地方人大常委会对法官的任免权;省级统管改革弱化了地方人大对法院的监督,改变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国家权力的基本框架,省以下地方人大将难以组织同级法院。同时,上下级法院人财物的行政管理尚缺乏宪法、法律依据;在保障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省级统管可能会侵犯宪法规定的上下级法院审判业务的监督关系。从境外法院人财物管理的经验看,宪法、法律均严格保障审判独立。法官一般经相对独立的遴选委员会通过民主、公开的程序遴选、审核,由较高层级的主体任命。法院经费通常由中央或州等高层级主体保障,其中,由中央财政保障的居多。法院的行政管理有法院自治型管理、行政机关管理和司法委员会管理三种模式,第一种管理模式是主流模式和发展趋势。各种模式都有着共同的目标:保障法院和法官的独立,提升司法公正和效率。在法院行政管理与审判工作关系上,“以审判工作为中心”是原则。行政管理服从和服务于审判工作,不能影响审判独立。两者归属于不同序列,实行严格分离。境外法院普遍成立法官会议决定行政管理事项,平衡各方利益,弱化上下级法院的领导关系,保障审判独立。为了使省级统管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应当在宪法精神的指导下,重构改革理论:我国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的管理层级较低,不利于保障其审判独立,故省级统管改革具有必要性,应当深入推进。审判权具有国家性、统一性、独立性等特点。地方各级法院在权力来源、工作责任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地方属性,其司法权不属于中央事权。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由哪一级国家机构统管,应当结合法院及司法权的宪法特征,从“有利于保障审判独立”的角度,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改革应当坚持合宪性原则,有必要适时修改宪法和法律。改革的路径可以从以下方面完善:第一、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管理体制的模式选择。根据我国实际,借鉴境外经验,省以下法院法官由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财物由省级统管应当是当下较长时间内的重要改革目标。宪法、法律相关规定应当据此作相应修改。时机成熟后可继续深化改革。本文拟订的长远改革目标为:省高级法院人财物由中央统管、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由省级统管;更加长远的目标为:省高级法院人财物由中央统管,省以下法院法官由省级统管、财物由中央统管。第二、省级统管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法院的监督关系。在“省以下法院法官省级任命、财物省级统管”模式下,有必要调整原有的监督关系。市、县人大将不再听取同级法院的全面工作报告,也不宜采取质询、听取述职报告的监督方式。但可以通过执法检查、询问、特定问题调查,代表议案、建议、视察等方式进行监督。省级人大将拥有全面的监督方式。为应对“省级人大监督力量薄弱、监督能力不足,而市、县人大缺乏有效监督手段”等困境,有必要探索建立“省级人大委托市级人大听取和审查中基层法院工作报告及院庭长述职报告、进行法官任前考察;省级人大其他监督工作由市级人大常委会协助;市级人大常委会定期报告监督情况”等机制。加强省级人大对地方法院财政的监督保障,赋予省级人大财政决定权,法院经费预算经省级人大批准后再由省级财政拨款,以此消除或减少行政机关对法院的掌控。第三、上下级法院宪法关系的完善。一是省级统管改革应当维护上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关系,保障法院和法官的独立审判。二是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在省级人大监督下开展工作。委员会应当相对独立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委员会应当参与初任法官遴选及法官晋升、晋级。立法应当保障委员会的独立性,其审查决定应当具有约束力,委员应当多元化和专业化,法官遴选程序应具有开放性和民主性。以此制约和弱化上下级法院的行政化倾向。三是司法行政管理应当保障上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关系和审判独立。采取法院自治型管理模式,保障法院整体独立。明确上下级法院行政管理与审判工作的界限。建立由各级法院法官代表为主体、兼有社会人士等参与的法官会议,行使经费分配等行政管理决策权,制衡和弱化上下级法院的领导关系。通过完善上述内容,依宪、依法实现省级统管改革的预期目标。
宋婧琳[9](2019)在《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是党巡视工作制度化发展的开端。同时,它也是党在大革命失败后的特殊历史时期,初步探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而形成的制度成果。作为无产阶级革命政党,中国共产党既需要保证自身的革命性与纯洁性,也需要保障党组织内部的有效协作。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中国共产党不仅需要以科学的、革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自身,同时也必须在具体实践中探索建立一套符合实际的、行之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即是说,党必须将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中国具体革命实际结合起来。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正是基于这一思路探索建立的。它虽然一定程度上借鉴了古代传统监察制度的制衡监督思想,但却在主体、目标和本质上与中国古代巡视监察制度不同,即:它不是统治阶级维稳的产物,不以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为目标,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和革命性。具体而言,它是由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在其政党体系内部建立的,旨在通过提升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先进性、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实现并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主要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与政党监督思想,并在此基础上将之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具体革命实际相结合,历经了初步形成、波折发展、自我调整等三个探索阶段。其间,党依据不同阶段的具体革命实际、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党的中心任务变化,调整了巡视布局、任务安排、制度规范,推动党的巡视工作初步走上了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探究这一时期党内巡视制度的整体建构与实践特点,应着眼于历史与现实、国内与国外的对比审视。一方面,土地革命时期党内巡视制度由于自身所处的特殊历史阶段,受到了来自本土政治文化和国民党腐败溃烂教训的双重影响,其建构与实践一定程度上带有历史的、现实的“烙印”。另一方面,它是年轻的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本土政治文化、具体革命实际相结合的探索成果,其间受到了共产国际和苏联的指导,因此既带有“苏联色彩”,又具有鲜活的本土性。即:在制度建构与实践的探索过程中,党初步从主体、体系、任务、落实和规范等五个层面形成了有自身特色的党内巡视系统。客观上讲,彼时新生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建构并不完善、实践条件也不充分,以至于在制度落实过程中遇到诸多瓶颈,体现出许多问题与不足,例如被交通通讯条件限制、受党内左倾思想和“唯成分论”不良影响等。然而,由于历史阶段的特殊性,它必须承担起联系中央与地方、党与基层群众的重要革命和组织任务,也的确在党极其艰难的岁月中,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恢复和沟通央地党组织联系、协助党的方针政策落实、改组和重建地方党部、发展党的组织和群众基础、协助各地方开展革命与群团运动等历史作用。可以说,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波折探索和实践,既为党内巡视制度本身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初步推动作用,也为党逐步摆脱苏联控制、整顿党内不良风气和思想、走独立自主探索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革命发展道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训。总体上看,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从土地革命时期的建立、探索、调整,到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后的不断完善、发展,都是党在探索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中国具体革命、建设、改革、发展实际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所形成的宝贵成果,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决心带领中国人民走独立自主发展道路的决心和勇气。这一系列的探索经验,对现今执政党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群关系改善和腐败治理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因此,回顾和研究土地革命时期党内巡视制度的确立基础、整体发展、建构与实践特点、历史作用、经验教训等问题,既有利于在还原历史原貌的基础上深入思考党探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规律与具体方法,也有利于以史为鉴反观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内巡视制度的建构与实践,反思其时代任务、探寻其发展方向、创新其实践方法,以便进一步在新的国内外情势中逐步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治理水平。
康琳娜[10](2019)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宪法理论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它立基于权力监督和管理服务的双重实践需要,具有明晰权力内容,框定权力边界,提升行政服务效能的现实作用。由于目前缺少对行政权力清单的法律界定,导致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困境。虽然很多学者从不同视角梳理了行政权力清单的概念,但是这些单向度的学理分析很难准确把握概念。本文以解构方式全方位分析其构成要素,从行政权力清单的主体、范围、程序和基本功能四个方面系统、科学、准确地挖掘、深讨其内涵,并将其与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加以区别。对于行政权力清单属性的界定一直是学理界争议的焦点,本文依据2018年国务院相关通知中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概念的界定,认为行政权力清单完全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特征,其属性应确定为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实践催生和发展了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同时也在不断呼唤它的创造者和践行者深入挖掘其理论基础,不断探寻适宜其发展完善的制度进化路径。本文梳理了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发展的历程和制度价值的变迁,以实证研究的方法,分析当前制度存在的不足及成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对策和措施,重点路径是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法治化,从法律层面予以推进和保障,从而锁定制度的底数。
二、从各地2004年工作部署看地方领导新思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从各地2004年工作部署看地方领导新思路(论文提纲范文)
(1)结构-功能视角下的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研究 ——基于A省土地整治项目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述评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对既有研究的总体评价与展望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 |
第一章 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研究的理论准备 |
一、概念界定 |
(一)政府绩效评估 |
(二)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 |
(三)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 |
二、理论资源 |
(一)结构功能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三)公共选择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一)结构-功能分析框架及其拓展 |
(二)价值脱嵌: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组织有效性问题 |
(三)代理风险: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工具有效性问题 |
(四)信息偏差: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执行有效性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治理愿景与有效性命题 |
一、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治理愿景 |
(一)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时代背景 |
(二)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价值意蕴 |
(三)理想效能:独立—专业—权威 |
二、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有效性命题 |
(一)现实鸿沟:局部“失灵” |
(二)何以矫治:从“失灵”到有效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案例选择:A省土地整治项目的第三方评估 |
一、我国土地整治领域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实践探索 |
(一)演进历程:产生与嬗变 |
(二)运作模式:主体与流程 |
二、A省土地整治项目中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应用概况 |
(一)A省土地整治项目的基本情况 |
(二)A省土地整治项目第三方评估体系的建构 |
(三)A省土地整治项目第三方评估的总体结果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价值脱嵌: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独立性异化 |
一、选择维度: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价值的政治置换 |
(一)目标的权衡性大于科学性 |
(二)内容的形式化大于实质性 |
二、能力维度: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价值的规范悬浮 |
(一)过程监管的结构性盲区 |
(二)结果审查的专业性乏力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代理风险: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专业性妥协 |
一、选择维度: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代理的自我规约 |
(一)生存压力下的被动性迎合 |
(二)谋利导向下的主动性合谋 |
二、能力维度: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代理的专业势差 |
(一)普适性工具的跨域间隙 |
(二)有限条件下的“次优解”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信息偏差: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权威性消解 |
一、选择维度: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信息的理性过滤 |
(一)道德风险下的信息失真 |
(二)府际竞争下的信息修饰 |
二、能力维度: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信息的自然偏误 |
(一)有限人力分配下的信息失准 |
(二)有限技能匹配下的信息耗散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的提升路径 |
一、对研究问题的回应:三重偏离下的结构性矛盾 |
(一)三重偏离之间兼具先后性与独立性 |
(二)三重偏离之间相互诱发且整体聚合 |
二、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提升的障碍 |
(一)选择因素调节的权衡性障碍 |
(二)能力因素克服的客观性障碍 |
(三)关键因素识别的模糊性障碍 |
(四)结构性矛盾调节的嵌入性障碍 |
三、提升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的可能方略 |
(一)理念优化:系统性调适而非绝对管控 |
(二)价值绞合:以多元制衡扩增独立空间 |
(三)代理升级:以机构建设提升专业素养 |
(四)信息助推:以流程再造筑牢权威基础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A省土地整治项目绩效第三方评估结果简况 |
附录二 A省土地整治项目绩效第三方评估调研访谈提纲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点与难点 |
1.4.1 研究重点 |
1.4.2 研究难点 |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西藏贫困问题相关概述 |
2.1 贫困理论基本释义 |
2.1.1 贫困的定义 |
2.1.2 贫困的标准 |
2.1.3 贫困的分类 |
2.1.4 扶贫的内涵 |
2.2 西藏贫困问题的基本状况 |
2.2.1 贫困人口较多且分布广 |
2.2.2 贫困程度深且类型复杂 |
2.2.3 贫困代际传递现象严重 |
2.3 西藏贫困问题产生的根源 |
2.3.1 严酷的自然生存环境 |
2.3.2 低下的经济发展水平 |
2.3.3 落后的基础服务设施 |
2.3.4 突出的健康风险问题 |
2.3.5 严重的精神文化贫困 |
2.4 开展西藏扶贫工作的必要性 |
2.4.1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
2.4.2 筑牢党在西藏执政根基的需要 |
2.4.3 实现西藏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
3.1 理论基础 |
3.1.1 马克思恩格斯及列宁关于反贫困理论 |
3.1.2 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扶贫工作的论述 |
3.1.3 中国传统文化关于反贫困的思想 |
3.1.4 西方学者关于反贫困的理论探索 |
3.2 实践基础 |
3.2.1 1949-1958 年党在西藏的扶贫实践 |
3.2.2 1959-1977 年党在西藏的扶贫实践 |
第4章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 |
4.1 体制改革带动扶贫阶段(1978-1993) |
4.1.1 出台西藏农牧民休养生息的政策 |
4.1.2 改革制约农牧区发展的经济体制 |
4.1.3 初步开启西藏扶贫开发的新模式 |
4.1.4 体制改革阶段西藏扶贫成效总结 |
4.2 扶贫攻坚阶段(1994-2000) |
4.2.1 西藏扶贫攻坚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
4.2.2 新的特殊优惠政策的出台与落实 |
4.2.3 扶贫攻坚阶段西藏脱贫工作成效 |
4.3 扶贫深化阶段(2001-2011) |
4.3.1 探索适宜西藏扶贫开发的新路子 |
4.3.2 明确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目标 |
4.3.3 夯实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 |
4.3.4 扶贫开发政策落地与基本成效总结 |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西藏精准扶贫实践 |
5.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推动西藏发展的战略抉择 |
5.1.1 规划新时代富民兴藏路线 |
5.1.2 加快推进西藏高质量发展 |
5.2 构建西藏精准扶贫的实施机制 |
5.2.1 西藏精准扶贫的瞄准机制 |
5.2.2 西藏精准扶贫的政策机制 |
5.2.3 西藏精准扶贫的责任机制 |
5.2.4 西藏精准扶贫的投入机制 |
5.2.5 西藏精准扶贫的退出机制 |
5.2.6 西藏精准扶贫的监督考核机制 |
5.3 明确西藏精准扶贫的施策路径 |
5.3.1 特色产业开发:撬动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杠杆 |
5.3.2 易地扶贫搬迁:打破恶劣生存环境的束缚 |
5.3.3 生态保护扶贫:破解“富饶的贫困”陷阱 |
5.3.4 大力发展教育:阻断西藏贫困的代际传递 |
5.3.5 社会保障兜底:兜住西藏脱贫攻坚的底线 |
5.4 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阶段工作成效 |
5.4.1 第六次座谈会推动西藏经济社会长足发展 |
5.4.2 “三不愁三有三保障”脱贫目标基本实现 |
5.4.3 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创新与发展 |
第6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经验及启示 |
6.1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历史经验 |
6.1.1 始终坚持党对西藏减贫事业的全面领导 |
6.1.2 凝聚形成推动西藏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 |
6.1.3 注重推动扶贫标准与减贫方略持续革新 |
6.1.4 强化构建西藏工作座谈会扶贫工作机制 |
6.2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对西藏未来减贫与发展的启示 |
6.2.1 建立解决西藏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 |
6.2.2 更加注重激发西藏各族群众的内生动力 |
6.2.3 在脱贫攻坚基础之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6.2.4 优化援藏机制助推西藏实现高质量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3)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的改造研究(1949-195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1.5 基本概念界定 |
第2章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背景 |
2.1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理论基础 |
2.1.1 马克思、恩格斯的文艺理论 |
2.1.2 列宁的文艺理论 |
2.1.3 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的文艺理论 |
2.2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实践经验 |
2.2.1 苏区时期的文艺改造 |
2.2.2 延安时期的文艺改造 |
2.3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现实缘由 |
2.3.1 协调继承发展,推进文艺现代转型 |
2.3.2 培育文化认同,整饬伦理道德观念 |
2.3.3 建立人民主体,重塑民族国家理想 |
2.3.4 强化宣传机制,巩固新生人民政权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准备 |
3.1 中国共产党对旧文艺机构及传统文艺理论的改造 |
3.1.1 中国共产党对旧文艺机构的改造 |
3.1.2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理论的改造 |
3.2 第一次文艺工作者代表大会的召开及影响 |
3.2.1 第一次文艺工作者代表大会的召开 |
3.2.2 第一次文艺工作者代表大会的影响 |
3.3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文艺改造机构和团体的建立 |
3.3.1 中央性文艺改造机构和团体的建立 |
3.3.2 地方性文艺改造机构和团体的建立 |
第4章 中国共产党传统文艺改造方针政策的出台及贯彻 |
4.1 中国共产党文艺改造方针政策的出台 |
4.1.1 改造的基本方向:第一届全国戏曲工作会议 |
4.1.2 改造的根本方针:“五五”指示 |
4.1.3 改造的思想纠偏:文艺整风 |
4.2 中国共产党对文艺体制的改造 |
4.2.1 改革文艺管理体制 |
4.2.2 改革团体组织体制 |
4.2.3 改革团体管理体制 |
4.3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艺人的改造 |
4.3.1 思想改造 |
4.3.2 技能改造 |
4.3.3 形象改造 |
4.4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内容的改造 |
4.4.1 查禁反动有害旧文艺 |
4.4.2 整理改造传统文艺 |
4.4.3 创作社会主义新文艺 |
第5章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改造的继续推进 |
5.1 “双百方针”的提出 |
5.1.1 “双百”方针的提出 |
5.1.2 “双百”方针的影响 |
5.2 “双百”方针后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改造的继续推进 |
5.2.1 改造传统文学的推进 |
5.2.2 改造传统戏剧的推进 |
5.2.3 改造传统美术的推进 |
5.2.4 改造传统音乐的推进 |
第6章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作用及经验 |
6.1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作用 |
6.1.1 确立社会主义的文艺体制 |
6.1.2 推动传统文艺的繁荣发展 |
6.1.3 建立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 |
6.2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经验 |
6.2.1 文艺的思想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 |
6.2.2 文艺的发展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6.2.3 文艺的导向必须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 |
6.2.4 文艺的繁荣必须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 |
第7章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问题及启示 |
7.1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问题 |
7.1.1 文艺改造教条化 |
7.1.2 文艺论争政治化 |
7.2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启示 |
7.2.1 尊重文艺发展的客观规律 |
7.2.2 正确处理政治与文艺的关系 |
7.2.3 坚持“双百”方针的正确引导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当前我国“为官不为”现象及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论文的创新点 |
第2章 “为官不为”相关内涵阐述 |
2.1 “为官不为”概念界定 |
2.2 “为官不为”的表现形式 |
2.2.1 保守不敢为 |
2.2.2 平庸不善为 |
2.2.3 懒散不愿为 |
2.2.4 逐利乱作为 |
2.3 “为官不为”的现实危害性 |
2.3.1 阻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
2.3.2 不利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2.3.3 降低政府的工作效能 |
2.3.4 损害公众的利益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当前我国“为官不为”存在的原因 |
3.1 “为官不为”存在的主观原因 |
3.1.1 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 |
3.1.2 党性薄弱,理想信念滑坡 |
3.1.3 部分官员能力匮乏 |
3.2 “为官不为”存在的客观性原因 |
3.2.1 内外监督不健全 |
3.2.2 行政问责不健全 |
3.2.3 考核体系不完善 |
3.2.4 缺乏严格的保障机制 |
3.2.5 “干部召回”机制存在的弊端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当前我国“为官不为”的治理现状 |
4.1 各地对于“为官不为”情形的认定 |
4.2 不同领域中的“为官不为”问题 |
4.2.1 生态文明建设中“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
4.2.2 扶贫领域“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
4.2.3 安全生产领域“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
4.2.4 公共危机管理“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
4.3 各地出台的“为官不为”治理办法 |
4.3.1 天津增设干部“作为”考察 |
4.3.2 广东汕尾的“电视问政” |
4.3.3 河南的“线下线上代表打分” |
4.3.4 贵州黔西南的“干部召回”制度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深化“为官不为”的治理措施 |
5.1 官员自身素质层面 |
5.1.1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
5.1.2 强化自身本领 |
5.2 组织监督层面 |
5.2.1 修正现有的内部监督 |
5.2.2 构建外部舆论监督 |
5.3 组织行政问责层面 |
5.3.1 加大行政问责的惩处力度 |
5.3.2 组织健全行政问责体系 |
5.3.3 避免官员“复出”现象 |
5.4 组织激励层面 |
5.4.1 借鉴企业的激励机制 |
5.4.2 激励官员要依据实际情况出发 |
5.5 组织保障层面 |
5.5.1 物质生活保障是保障官员“有为”的必要基础 |
5.5.2 容错机制是保障官员“敢为”的前提基础 |
5.5.3 法律是保障官员“能为”的根本基础 |
5.6 组织召回层面 |
5.6.1 各党政机关主动出击 |
5.6.2 重塑召回标准 |
5.6.3 注重召回后效的运用 |
5.7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6)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群众工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选题意义 |
二、目前研究现状分析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研究重点、难点及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党的群众工作的理论依据 |
一、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
二、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 |
三、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 |
第二章 党的群众工作的历史借鉴 |
一、建党初期和大革命时期的初步探索 |
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积极发展 |
三、抗日战争时期的有力推进 |
四、解放战争时期的全面发展 |
五、民主革命时期党的群众工作的经验与启示 |
第三章 党的群众工作的社会背景 |
一、党的群众工作的社会历史条件 |
二、党的群众工作与群众复杂多变的社会心理 |
三、党的群众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挑战 |
第四章 党的群众工作的实践推进 |
一、以任务为导向明确群众工作的新使命 |
二、党的群众工作的实践机制 |
三、党的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 |
四、党的群众工作的实践创新 |
第五章 党的群众工作的价值意蕴 |
一、群众工作为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发挥了保障作用 |
二、群众工作为执政条件下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供了思路 |
三、群众工作为践行党的宗旨意识拓宽了实践路径 |
四、群众工作为执政条件下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积累了经验 |
五、群众工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明确了新任务 |
第六章 党的群众工作的现实启示 |
一、群众工作应遵循其内在的规律性,做到因时因势而异 |
二、群众工作应在丰富党的群众路线的内涵中体现时代性 |
三、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党的群众工作始终秉持的核心价值理念 |
四、做好群众工作需要厘清的几个关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7)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主要内容 |
六、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文化体制改革的相关概念 |
一、文化 |
二、文化体制 |
三、文化体制改革 |
四、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 |
第二节 文化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文化体制的理论 |
二、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文化体制的理论 |
三、西方学者关于文化体制的理论 |
第二章 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形成创立阶段(1921—1978)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文化体制的形成(1921—1949)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文化体制的创立(1949—1978) |
第二节 改革探索阶段(1978—2012)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制改革初探(1978—2002)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制改革拓展(2002—2012) |
第三节 新时代全面深化阶段(2012 至今)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制改革共识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制改革深化 |
第三章 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的成就与经验 |
一、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的成就 |
二、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的经验 |
第二节 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 |
一、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面临的外部挑战 |
二、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面临的内部困境 |
第三节 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传统体制惯性的路径依赖 |
二、改革路径的单向性 |
三、改革主体的一元主导 |
四、动力机制的非原生性 |
五、政府文化管理的低效性 |
第四章 文化体制改革的国际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社会运作型”的美国文化体制 |
一、美国文化体制的形成 |
二、美国文化体制的组织架构 |
三、美国文化体制的运行机制 |
四、美国文化体制的经验总结 |
第二节 “政府主导型”的法国文化体制 |
一、法国文化体制的形成 |
二、法国文化体制的组织架构 |
三、法国文化体制的运行机制 |
四、法国文化体制的经验总结 |
第三节 “产业促进型”的韩国文化体制 |
一、韩国文化体制的形成 |
二、韩国文化体制的组织架构 |
三、韩国文化体制的运行机制 |
四、韩国文化体制的经验总结 |
第四节 国际经验的启示 |
一、文化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需要立足本国国情 |
二、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应围绕多中心治理 |
三、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开辟多元文化融资渠道 |
四、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应进一步丰富公共文化服务 |
第五章 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的路径创新 |
第一节 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的理念创新 |
一、创新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方式 |
二、树立新时代高效服务型政府理念 |
三、践行新时代文化治理理念 |
四、重视文化自身的发展规律 |
第二节 新时代文化管理领导体制创新 |
一、推动政府文化管理权的下放转移 |
二、落实大文化体制架构 |
三、推进新时代文化立法工作 |
四、提升大数据环境文化管理能力 |
第三节 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运行机制创新 |
一、党和政府切实保障国家文化需求 |
二、传统文化事业体系向现代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转化 |
三、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不断满足人民文化消费需求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的宪法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状况及文献综述 |
三、论文结构安排 |
四、论文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人民法院的宪法属性 |
第一节 人民法院的宪法性质、地位及职能 |
一、人民法院的宪法性质 |
二、人民法院的宪法地位 |
三、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 |
第二节 人民法院审判权的宪法特征 |
一、人民法院审判权行使的国家性 |
二、人民法院审判权行使的统一性 |
三、人民法院审判权行使的独立性 |
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权权力来源的地方性 |
第二章 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的缘起与进程 |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我国法院的人财物管理制度 |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法院司法制度 |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地方法院法官的任免及管理 |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地方法院的财物管理 |
第二节 我国当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管理体制的问题及原因 |
一、地方法院人财物管理体制出现的问题 |
二、地方法院人财物管理体制出现问题的宪法分析 |
第三节 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的进程 |
一、中共中央及最高法院的部署 |
二、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的试点工作 |
三、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改革的现状 |
第三章 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理论的宪法反思 |
第一节 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改革的理论基础:司法权是中央事权 |
一、“司法权是中央事权”理论的提出 |
二、“司法权是中央事权”的理论依据 |
第二节 中央事权的内涵及其特点 |
一、关于“中央”的含义 |
二、关于“事权”的含义 |
三、关于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划分 |
四、我国的“中央事权”及其特点 |
第三节 “司法权是中央事权”理论的宪法、法律障碍 |
一、司法权处理的事务大部分并非中央事务 |
二、我国宪法体制下地方法院司法权权力本源的地方性 |
三、央地国家机构职权划分的宪法规定不支持司法权是中央事权 |
四、司法制度专属立法不必然表明司法权是中央事权 |
五、地方法院并非中央或者最高法院派设在地方的法院 |
六、司法权行使标准统一、裁判既判力与确定力不代表司法权是中央事权 |
七、司法权产生、发展历史并不支持司法权是中央事权 |
八、省级统管改革的实践表明了司法权权力本源等方面的地方属性 |
第四节 省级统管改革“去地方化”的理论困境 |
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去地方化”的理论依据 |
二、省级统管改革并不能“去地方化” |
三、省级统管降低了省以下法院受地方干预的程度 |
第四章 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的宪法冲突 |
第一节 省以下法院人事权统一管理不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
一、现行宪法和法律关于法官提名权的规定 |
二、“省级统一提名”不符合宪法规定的人民主权原则 |
第二节 省以下法院人事统管割裂了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法定任免权 |
一、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任免权 |
二、地方法院院长的法官提名权与人大任免权应当同级行使 |
三、省以下法院人事权统管割裂了下级地方人大的任免权 |
第三节 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削弱了地方人大的监督权 |
一、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权 |
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免权等权力是监督权行使的基础 |
三、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削弱了地方人大对法院的监督权 |
第四节 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改变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国家权力框架 |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国家权力框架 |
二、省级统管改革改变了原有的国家权力框架 |
三、省级统管将使得省以下地方人大难以组织同级人民法院 |
第五节 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与上下级法院宪法关系的冲突 |
一、宪法规定的上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监督关系 |
二、上下级法院的人财物统一管理尚缺乏宪法、法律依据 |
三、缺乏制度保障时上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监督关系将受到影响 |
第五章 境外国家和地区宪法制度下法院人财物管理研究 |
第一节 境外国家和地区宪法制度下法官的选任 |
一、英美法系发达国家宪法制度下法官的选任 |
二、大陆法系发达国家宪法制度下法官的选任 |
三、新兴经济体金砖国家宪法制度下法官的选任 |
四、我国台湾地区宪法制度下法官的选任 |
五、境外国家、地区宪法制度下法官选任的特点 |
第二节 境外国家、地区法院的财政管理 |
一、英美法系发达国家法院的财政管理 |
二、大陆法系发达国家法院的财政管理 |
三、新兴经济体金砖国家法院的财政管理 |
四、我国台湾地区法院的财政管理 |
五、境外国家、地区法院财政管理的特点 |
第三节 境外国家、地区法院的行政管理 |
一、英美法系发达国家法院的行政管理 |
二、大陆法系发达国家法院的行政管理 |
三、新兴经济体金砖国家法院的行政管理 |
四、我国台湾地区法院的行政管理 |
五、境外国家、地区法院行政管理的特点 |
第六章 我国宪法制度下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的路径完善 |
第一节 我国宪法制度下省级统管改革的理论重构与模式选择 |
一、省级统管改革的理论重构 |
二、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管理体制的模式研究 |
三、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管理体制的模式选择 |
四、省级统管模式下宪法、法律的完善 |
第二节 省级统管模式下地方人大与地方法院宪法监督关系的完善 |
一、地方人大与地方法院宪法监督关系的基本特点 |
二、省级统管下地方人大与地方法院宪法监督关系的变化 |
三、省级统管下地方人大监督地方法院的难题 |
四、省级统管下地方人大与地方法院宪法监督关系的完善 |
第三节 省级统管下上下级地方法院宪法关系的完善 |
一、上下级法院宪法关系的内涵 |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法官遴选制度 |
三、宪法原则统领下的上下级法院行政管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9)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与意义 |
1.2 国内研究述评 |
1.2.1 整体研究概貌 |
1.2.2 历史维度的相关研究 |
1.2.3 理论维度的相关研究 |
1.2.4 实践维度的相关研究 |
1.3 国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基本思路与内容安排 |
1.4.2 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 |
1.5 相关概念辨析 |
1.5.1 时期界定:土地革命时期 |
1.5.2 基础概念:监督与监察、巡视与巡察 |
1.5.3 重点概念:执政党建设、党内监督、党内巡视、行政监察 |
1.5.4 身份概念:监察员、巡视员与特派员 |
1.5.5 制度界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 |
1.6 研究的创新点、难点与局限性 |
第二章 土地革命时期党内巡视制度的确立基础 |
2.1 思想理论基础 |
2.1.1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党建思想 |
2.1.2 列宁的党建思想 |
2.1.3 早期中国共产党人的党建思想 |
2.2 传统文化根基 |
2.2.1 中国传统政治伦理 |
2.2.2 中国传统监察制度 |
2.2.3 中国传统社会心理 |
2.3 革命斗争需要 |
2.3.1 白色恐怖下中共各级党组织遭遇重创 |
2.3.2 部分党组织与党员出现思想与行动上的混乱 |
2.3.3 党内人才匮乏,基层干部选拔体制不够畅通 |
2.4 组织实践基础 |
2.4.1 党内巡视工作的早期实践经验累积 |
2.4.2 联共(布)对中共巡视工作的指导 |
2.4.3 土地革命前中共组织与群众基础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土地革命时期党内巡视制度的发展历程 |
3.1 初步形成:从八七会议到中共六大 |
3.1.1 历史背景:机遇与挑战并存 |
3.1.2 中心任务:重建、联络并改组党部 |
3.1.3 机构部署:建立三大中央派出机关 |
3.1.4 具体实践:央地巡视工作初步互动 |
3.2 波折发展:从中共六大到遵义会议 |
3.2.1 历史背景:波折忧患中前进 |
3.2.2 中心任务:服务党和苏维埃政权的建设 |
3.2.3 战略方针:初步建构央地巡视互动体系 |
3.2.4 具体实践:推进巡视探索并颁布巡视条例 |
3.3 自我调整:从遵义会议到洛川会议 |
3.3.1 历史背景: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与党内纠偏 |
3.3.2 中心任务:服务反围剿和党的军队建设 |
3.3.3 系统优化:巡视渗透各领域并提升地方主动性 |
3.3.4 具体实践:扩大巡视力度并创新巡视方式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土地革命时期党内巡视制度的主要特点 |
4.1 大体上沿用中国传统监察制度的建构框架与原则 |
4.1.1 将自上而下的国家行政区划作为巡视布局与实践的基础 |
4.1.2 重视巡视机构及其人员的相对独立性与职能多样性 |
4.1.3 以法规、条例等方式来规范巡视工作 |
4.2 吸取了国民党党政腐败与监察失灵的惨痛教训 |
4.2.1 反对独裁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建党原则 |
4.2.2 警惕制度失灵,重视党内巡视的有效运行 |
4.2.3 整顿官僚腐化,强调革命队伍的纯洁性 |
4.3 受到共产国际和苏联的影响,带有“苏联监察制度色彩” |
4.3.1 重视监察工作的制度化发展及其地位提升 |
4.3.2 将党内外监督方式统一于巡视制度设计 |
4.3.3 受到斯大林时期苏联监察制度“左”的偏执影响 |
4.4 结合中国革命实际,初步形成有自身特色的党内巡视系统 |
4.4.1 主体层面:意识到必须坚持党对巡视制度的领导 |
4.4.2 体系层面:尝试由“自上而下”转向“上下联动” |
4.4.3 任务层面:依据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调整巡视部署 |
4.4.4 落实层面:调研地方实际,开展“活泼的”巡视 |
4.4.5 规范层面:总结实践经验,颁布并修订《巡视条例》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土地革命时期党内巡视制度的历史作用 |
5.1 危急关头协助各级党组织的重建与恢复工作 |
5.1.1 恢复央地联系并传达上级指示与精神 |
5.1.2 协助改组地方党部并指导地方实际工作 |
5.1.3 选拔和培养党的优秀人才 |
5.1.4 筹备党的秘密组织和人民军队 |
5.2 提升了土地革命时期党内决策的科学性 |
5.2.1 通过巡视调研,综合考察各地党组织的工作环境 |
5.2.2 探索并推动了党内集中和党内民主的统一 |
5.2.3 总结反思巡视问题,逐步规范巡视工作 |
5.2.4 纠偏地方党组织错误思想并平反冤假错案 |
5.3 巩固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协助建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
5.3.1 推广革命军与当地农民结合的经验 |
5.3.2 争取广大群众,“打入党员群众的实际” |
5.3.3 发动群众组建工农学会,开展群团运动 |
5.3.4 领导群众开展革命、建设、起义,建构民族统一战线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土地革命时期党内巡视制度的历史局限 |
6.1 整体建构上,党内巡视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建立” |
6.1.1 不同层级党部巡视体系建构与落实差异较大 |
6.1.2 党内领导方式没有完全转变,巡视规范落实程度较低 |
6.1.3 部分地区巡视人员短缺、能力欠缺、作风不良 |
6.2 实践过程中,受到党内左倾思想、“唯成分论”等不良影响 |
6.2.1 选人用人“唯成分”,削弱党员革命积极性 |
6.2.2 巡视工作犯“盲动”错误,党组织遭到破坏 |
6.2.3 错误批判党员干部,党内人才流失 |
6.3 制度体系内,党内巡视系统的联动和监管程度较弱 |
6.3.1 战争、交通、通讯、资金等因素限制了央地互动效果 |
6.3.2 将集中凌驾于民主之上,削弱了地方主动性 |
6.3.3 某些地方巡视态度不端正、工作不作为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土地革命时期党内巡视制度的历史经验与当代启示 |
7.1 找准定位:坚定党内巡视制度的三个“立场” |
7.1.1 鲜明政治立场:坚定党对巡视工作的领导 |
7.1.2 人民本位立场: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和现实诉求的实现 |
7.1.3 战略发展立场:服务不同历史阶段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 |
7.2 科学指导: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展开巡视工作 |
7.2.1 重视开展实事求是、全面深刻的调查研究 |
7.2.2 把握工作的“度”,警惕思想与行动上的偏执 |
7.2.3 总结巡视经验与教训,推进巡视工作与具体实际相结合 |
7.3 制度优化:进一步提升其规范性、协作性和生命力 |
7.3.1 党内巡视制度与法制相结合,推进其规范化建设 |
7.3.2 促成两个“联动”,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 |
7.3.3 批判借鉴古今中外优秀巡视制度成果,提升制度生命力 |
7.4 实践推进:明确巡视重点与主体权责,创新巡视方法 |
7.4.1 明确当前阶段巡视任务与重心,加大政治巡视 |
7.4.2 明确巡视主体权责与激励,优化主体结构 |
7.4.3 创新巡视工作方法,拓展全媒体参与渠道 |
7.5 本章小结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
(10)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课题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课题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行政权力清单的概念及属性 |
一、行政权力及清单的概念 |
二、行政权力清单的概念 |
三、负面清单、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概念的区别 |
四、行政权力清单的属性 |
第二节 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人民主权论 |
二、控权论 |
三、有限政府论 |
第三节 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意义 |
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有利于推进法治型政府的建设 |
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有利于推进创新型政府的建设 |
三、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有利于推进廉洁型政府的建设 |
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有利于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
第四节 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与相关制度的关系 |
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关系 |
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与行政监督制度的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形成条件及发展历程 |
第一节 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形成的条件 |
一、思想基础 |
二、政策依据 |
三、环境背景 |
第二节 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发展历程 |
一、以权力梳理为任务的制度试点 |
二、以权力规范为目标的制度转变 |
三、以权力制约为宗旨的制度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第一节 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行政权力清单编制方面的问题 |
一、行政权力清单编制主体不合理 |
二、行政权力清单编制程序缺失 |
三、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内容混乱 |
第三节 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运行方面的问题 |
一、清单公示平台不够完善 |
二、执行监督主体缺位 |
三、更新机制不健全 |
第四节 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问题成因 |
一、缺乏法律依据 |
二、缺少法律文化氛围和历史积淀 |
三、缺少域外经验 |
四、存在功利主义的指导思想 |
五、外部技术条件不成熟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完善 |
第一节 确定行政权力清单制度遵循的原则 |
一、职权法定原则 |
二、便民原则 |
三、公众参与原则 |
第二节 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完善路径 |
一、内部路径:对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程序设计 |
二、外部路径:对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整体设计 |
第三节 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 |
一、完善行政组织法 |
二、制定行政程序法 |
三、出台《行政权力清单管理条例》 |
第四节 划定行政权力的界限 |
一、划定行政权力的层级界限 |
二、划定行政权力的地域界限 |
三、划定行政主体的职权界限 |
四、划定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幅度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四、从各地2004年工作部署看地方领导新思路(论文参考文献)
- [1]结构-功能视角下的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研究 ——基于A省土地整治项目的考察[D]. 张毅. 吉林大学, 2021(01)
-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D]. 暴占杰. 吉林大学, 2021(01)
- [3]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的改造研究(1949-1956)[D]. 赵子夜. 吉林大学, 2021(01)
- [4]区域一体化中地方政府注意力变迁研究 ——以长三角三省一市为例[D]. 方熠威. 华东政法大学, 2021
- [5]当前我国“为官不为”现象及治理研究[D]. 张国晨. 燕山大学, 2020(01)
- [6]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群众工作研究[D]. 赵兴银. 扬州大学, 2019(06)
- [7]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研究[D]. 孟宪怡.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2)
- [8]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的宪法分析[D]. 高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9]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研究[D]. 宋婧琳. 电子科技大学, 2019(01)
- [10]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研究[D]. 康琳娜. 黑龙江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