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员变态心理的产生及矫正(论文文献综述)
付钊[1](2019)在《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犯罪矫正的实践与思考——以小马个案为例》文中指出青少年犯罪现象是一种"社会综合症",是其特有的社会性、心理性和生理性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的助人服务活动,其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青少年矫正个案为例,运用社会支持理论、优势视角理论阐释我国青少年社区矫正的一般过程,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即缺乏法律政策支持、缺乏实践经验支持、工作理念模糊、社工与司法人员职责模糊进行了深入剖析,建议从倡导社区矫正立法、强化工作理念和方法运用、明确社会工作者的职责定位、推动矫正向预防改变入手,来解决和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
默崎[2](2017)在《美华文学和“美国梦”叙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美华文学”(American Chinese Literature)①是“世界华文文学”(World Chinese Literature)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华人劳工海外赴美“淘金”被羁留于旧金山湾的天使岛(Angel Island),他们刻写在被拘禁之地的文字成为美华文学的早期代表作品。②从中国人赴美淘金到参与美国和加拿大的铁路建设和农业垦殖工作,直到现代新文化运动时期中国知识分子负笈抵美学习西方的先进文化科学技术,再到台湾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掀起的留美热潮,七十年代末由中国内地接续台湾而形成的“新移民”潮流,中国人离家去国到北美寻找自己的人生梦想,使反映这种人生梦想的美华文学内涵异常丰富。进一步说,美国梦书写是美华文学中十分突出的部分。这部分在美华文学中有它特有的作用和价值。本论文力图研究这些内容。美国梦“是每一个人对于更好、更深刻、更丰富人的美好愿景”③。作为一个概念它首次被提及是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美国梦首先是美国人的美国梦,但自近代华人抵美“淘金”以来,它也部分地转化为到达北美的华人的美国梦。华人美国梦的最终指向是通过努力奋斗使自己的人生价值得以实现。美华文学最初文本之一的《苦社会》,就是表现华人北美“淘金”的美国梦。新文化运动前后,中国知识分子奔赴西方实际上也是在寻找美国梦,寻找西方梦,更是寻找民族振兴梦。他们的美国梦更多是现代民主梦以及现代文化梦。国民党政权败退台湾后,白先勇这些台湾留学生作家的文本仍然包含了美国梦的追寻。他们的美国梦是逃离故土,抵达“天堂乐土”。但是进入美国社会后,台湾留学生作家对美国的美好想象化为泡影,这就使美国梦复杂了起来。从新移民文学开始,华人北美寻梦的过程不再充满辛酸与痛苦回忆。地球成为一个小小的“村子”,华人抵美所追寻的美国梦就变得简单纯粹,没有了以往被赋予的沉重的文化色彩。它们是理想主义追寻失落后的美国梦、以追逐物质利益作为人生实现的美国梦、以学习西方文化从而维护自身权益而奋斗和融入异质文化的美国梦,最后是由“落叶归根”到“落地生根”的美国梦。进一步说,在异域文化空间中,华人逐渐适应并部分地介入西方异质文化。在自觉的文化对比与审视中,华人自身形成“非此非彼,亦此亦彼”的“第三文化空间”,并以之回望文化母国,重新审视故土文化,这是另一向度的美国梦。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这些作家的美国梦视角更为高远,思维更加现代,文化内涵更为丰富。美华文学,简单地说,就是对这种美国梦的书写。这是本文立论的依据。因此,本文以华人美国梦的追寻为线索。一是以一些优秀的美华文学的代表性作家作品为主,梳理一百多年来的美华文学,分析这些作家文本的主题意蕴、思想内涵和时代精神的变化;二是对美华文学中美国梦叙事(小说)的丰富内涵做深入探讨,进而分析这些美国梦叙事的不同形态,各自的文化思想内涵;三是分析与美国梦叙事相关的美华作家的“故国回望”叙事以及其深刻的思想文化内涵。本论文除绪论外分为四章。第一章阐释华人的美国梦实质内涵,研究美国梦与美华文学的关系。美国梦叙事是美华文学中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研究美国梦叙事可以窥探到美华文学的个中面目。因此,该章首先探讨这一问题,这一复杂的文化现象。第二章研究早期美国梦叙事的不同形态。早期美国梦叙事有三种形态:近代时期华人追求温饱与养家糊口的美国梦;现代时期华人努力学习西方的民主政治观念和科学技术的美国梦;台湾留学生文学时期表现悲情与放逐的漂泊美国梦。此时期的美国梦叙事分别以控诉、寻求“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文化沟通、悲情放逐为主要内涵。第三章研究现代美国梦叙事的不同形态。本章通过对理想主义失落的美国梦叙事、逐利的美国梦叙事、维护华人权益的“人权”美国梦叙事和华人经过奋斗终于“落地生根”的美国梦叙事来研究这四种美国梦叙事的不同思想文化内涵。华人作家的“故国回望”也是美国梦叙事的一种形态。因此,第四章研究华人作家“故国回望”的美国梦叙事。华人作家经历了中西两种文化“洗礼”后,产生了超乎两种文化的“第三文化空间”的视角叙事。我们把这种叙事也称为美国梦叙事。这种叙事是美华作家反观、审视自己母国文化的叙事。其文化内涵极为复杂,它们既是美国梦叙事,也是中国梦叙事。因而,比较研究这种叙事就极有文化旨趣。这是海外作家所独具的叙事,因而美华作家对文化母国的审视叙事就更有价值。美华文学是海外华文文学的重镇,需要我们深入研究。目前,有学者将其放到全球化视野下研究,就十分有见地。然而,从具体文本出发来作深入研究也十分必要,因而本论文选择从美国梦叙事这一议题作研究。我相信,如果我们熟悉美国梦叙事,那么我们对美华文学将会有深入地了解。
张善芹[3](2017)在《服刑人员的依恋、社会支持和心理复原力的关系及内观干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个体心理复原力水平的高低意味着一个人的抗压能力,抗击打能力的高低。心理复原力不仅影响着一个人的心理健康水平,同时也影响着其应对方式。有研究表明心理复原力水平高的个体倾向于采用成熟、积极的应对方式。服刑人员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他们的心理健康容易受到社会的忽视,同时其应对方式倾向于采用不成熟的应对方式。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服刑人员的心理复原力做进一步地探讨。而依恋和社会支持是预测心理复原力水平的两个重要因子。本文试图探讨服刑人员的依恋、社会支持及心理复原力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并试图通过内观疗法干预其社会支持和依恋关系以期提高服刑人员的心理复原力。研究一采用《心理复原力量表简表》(RS-14)、《亲密关系体验量表》(Experiences in close relationships inventory,ECR)、《关系问卷》(Relationship Questionnaire,RQ)、《社会支持评定量表》对300名监狱服刑人员进行调查;研究二采用内观疗法对服刑人员的社会支持、依恋关系进行干预。研究一结果表明:(1)服刑人员中不安全依恋类型占多。就量表得分而言,服刑人员在依恋维度、社会支持维度及心理复原力维度上的得分处于平均水平。(2)服刑人员的依恋回避与社会支持呈显着负相关;社会支持和心理复原力呈显着正相关;依恋回避和心理复原力呈显着负相关。(3)服刑人员的社会支持在依恋对心理复原力的影响中没有中介作用。研究二的结果表明:(1)内观疗法能够改善服刑人员的依恋状况,降低其在人际关系中的依恋焦虑水平和依恋回避程度。(2)内观疗法能够改善服刑人员的社会支持水平,特别是提高其主观支持水平,体验到来自更多人对自己的支持和关心。(3)内观疗法在改善了社会支持水平、依恋关系,继而提升了其心理复原力,使他们对自己有更多正面积极的评价,更能在监狱中脚踏实地地接受改造。结论:服刑人员的依恋和社会支持对其心理复原力水平有显着的预测作用。内观疗法对改善服刑人员的依恋状况和社会支持水平有一定效果。
甄晓凯[4](2012)在《寻衅滋事罪探究》文中指出寻衅滋事罪是我国独有的罪名,是我国1997年《刑法》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流氓罪中分离出来的罪名,在司法实践中是一种常见罪、多发罪。1979年《刑法》中的流氓罪由于法条规定较为笼统,情节方面难以准确认定,而被广大司法工作者称为“口袋罪”。寻衅滋事罪由于特殊的历史传承性,不可避免的“继承”了流氓罪的这些弊端,成为新的“口袋罪”。这些缺陷主要体现在寻衅滋事罪情节的认定方面,“情节恶劣、情节严重、严重混乱”等情节作为出罪入罪的认定标准,存在词义模糊,对情节理解不同等诸多问题,使得这些情节难以成为准确定罪以及区别此罪与他罪的标准,从而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束缚,影响了司法的公平性、公正性、权威性。因此,刑法理论界展开了对寻衅滋事罪存废的讨论。本文通过对该罪历史发展、国内外立法情况、犯罪构成要件方面的介绍分析,列出了该罪存在的概念不统一、法律条文用词不准确、情节认定标准不统一等弊端,从刑法谦抑性和当前轻刑化刑事政策角度出发来看,认为应废止寻衅滋事罪。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寻衅滋事罪的概念、历史发展以及立法目的。目前国内学者关于寻衅滋事罪概念的不同观点,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寻衅滋事行为构成是否取决于犯罪“情节恶劣、严重”和发生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罪是由1979年《刑法》第160条流氓罪分离而来,是我国独有的罪名。目前在其他国家并无相同罪名,但有相似罪名如扰乱公共秩序罪等。也正是因为寻衅滋事罪独特的历史特点,不可避免的继承了流氓罪“口袋罪”的一些缺陷,而被广大司法工作者称为新的“口袋罪”;通过对1997年《刑法》293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四种行为方式的分析,介绍了目前学者在该罪保护法益上的争议。第二部分,通过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对该罪的犯罪构成以及存在的争议做了分析。犯罪构成理论在犯罪体系及整个刑法学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大陆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理论普遍认为,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是成立犯罪的三个要件。而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主要来源于苏联。我国刑法界通说认为,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反应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构成是一罪名是否成立的判断标准,也是区别此罪与彼罪的判断标准。目前在寻衅滋事罪犯罪构成要件的认定上,学者们仍存在争议。第三部分,介绍了寻衅滋事罪罪与非罪的认定,罪数问题,与他罪的区别等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寻衅滋事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一般违法寻衅滋事行为在概念上较为相似,但性质相差甚远。这也给司法实践中对两者的认定带来了困难;寻衅滋事罪本身“情节恶劣、严重”的法定标准缺乏相关权威司法解释,虽各地做了相关法律规定,但各地规定不尽相同,这有违法律的统一性与公平性;在触犯寻衅滋事罪同时又触犯他罪如何处理,目前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没有相关司法解释,仍存在争议;通过列举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例,来表明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易与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及与侮辱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相混淆。第四部分,介绍了关于寻衅滋事罪存在价值的不同观点。目前我国刑法理论界对寻衅滋事罪的去留问题,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继续存在,但要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予以完善;二是将寻衅滋事罪予以废止。通过上文对寻衅滋事罪在理论上以及司法实践中出现问题的分析,同时秉承刑法谦抑性以及轻刑化刑事政策的发展趋势,建议废止该罪,同时提出了该罪被废止后的解决方案。
邢红枚[5](2009)在《家庭暴力受虐妇女杀夫犯罪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家庭暴力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不论国家的发达程度和国民所属的阶层、种族等,并且在现代社会仍然广泛存在,主要受虐对象是妇女。家庭暴力不是简单的家务事,是侵犯人权的行为,危害性很大,最极端的后果就是受虐者被折磨致死或受虐者不堪忍受暴力进而反抗杀死施暴人,家庭暴力严重破坏了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西方国家随着女权主义的崛起,从七十年代开始研究家庭暴力问题,目前已经有了一套相对成熟的理论和实务模式。我国从1995年承办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后开始关注这一问题,经过十几年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与西方起步较早的国家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关于受虐妇女杀夫问题,虽然关注,但是缺乏深入的研究,刑事立法上没有特别的裁量条款,刑事司法实践中定性过于保守,量刑普遍偏重,行刑无特别重视。本文在回顾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之上,对正在监狱服刑的杀夫受虐妇女采用问卷调查、访谈、量表(中国罪犯心理测验中的个性分测验量表和犯罪心理结构变化情况量表)测量的方法进行研究。通过回收的121份有效问卷的SPSS统计结果,25位受虐妇女的访谈资料及测试结果、判决书等收集了大量相关资料。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分析表明家庭暴力是导致妇女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犯罪的重要原因。在该监狱中服刑的受虐杀夫妇女分两类,一类是经常遭受家庭暴力,因不堪忍受而杀害施暴人,另一类是偶尔遭受家庭暴力在互打的过程中杀死施暴人,第一类比较具有典型性。对于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杀死施暴人的受虐妇女而言其从恋爱结婚到受虐杀夫大致经历了希望期、半希望期、失望期和绝望期,通常是在绝望期实施杀人行为。偶尔遭受家庭暴力的受虐妇女心理表现没有这么复杂,通常没有到达绝望期。受虐妇女从充满希望到完全绝望最后实施杀人行为的主体外原因主要是无法摆脱无休止的暴力、立法不健全、社会支持薄弱,而受虐妇女自身的特殊身心状况、文化程度和职业以及法制观念促进了杀夫后果的发生。有的受虐妇女是在受虐当时反抗杀死施暴人的,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其他的受虐妇女杀夫行为虽然不符合构成正当防卫的要件,且造成了施暴人死亡,但是经过综合考察量刑情节,这一类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并不大。在这类犯罪中作为被害人的施暴人具有严重过错,受虐妇女的主观恶性小,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属于《刑法》232条故意杀人罪中情节较轻的情况。这类犯罪行为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受虐妇女犯罪前表现良好,因此她们的人身危险性很小。基于此,在立法和司法上应该充分考虑“家庭暴力及其后果”,修改《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增设家庭暴力罪取代虐待罪,明确强奸罪的主体,将遭受家庭暴力作为法定从宽量刑情节。行刑时尽量应用社区矫正,运用心理干预措施,给予受虐妇女更多的关怀。同时,应该尽快制定专门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扩大家庭暴力的对象和形式范围,增加保护令等家庭暴力的防治措施。另一方面要用足现有法律,做到司法最优化。同时,对家庭暴力的双方给予心理干预和教育。最后,加强反家庭暴力宣传,尤其是农村地区。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各部门相互配合防治家庭暴力,对受虐妇女实施帮助。建立警—社—医三者联动的模式,对家庭暴力早发现,早治理,防止受虐妇女被重度伤害或走向杀人反抗的极端。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运用犯罪心理学和法律的综合视角来研究家庭暴力受虐妇女杀夫这一问题。一方面,用犯罪心理学的视角来分析受虐妇女的法律观念、执法人员的态度等对她的行为的影响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对受虐妇女犯罪心理和犯罪原因的分析为刑事立法、司法建议提供理论依据。
钟文娟[6](2008)在《基于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社区居民心理预警模型的研究》文中指出研究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严重精神疾病患病率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率呈明显上升趋势,精神卫生问题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精神疾病的增加,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巨大压力。为了尽可能减少和避免患者精神衰退,有利于心理康复,回归社会,同时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应运而生。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是一种新的医疗方式,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本课题通过了解社区居民、社区医务人员及社区管理人员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对社区居民心理健康、生活事件、社会支持、应对方式进行研究,建立心理预警模型,分析其相互关系及内在作用机制,为维护和促进社区居民的心理健康提供理论依据。本研究对社区居民心理健康问题的预防和早期干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并可为我国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管理、相关卫生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研究方法:1、文献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为本研究提供基本理论依据。2、专家咨询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有关专家、研究人员等进行咨询,用于设计调查问卷、选择所需心理调查量表。3、现场调查方法在武汉市选取4个社区,以入户方式随机抽取18岁以上的成人1167名进行调查。并随机抽取社区医务人员101名、社区管理人员82名进行调查。4、统计分析方法采用卡方检验、方差分析、多元线性回归分析、Logistic回归分析、AMOS4结构方程模型等统计方法进行分析。5、半结构访谈根据事先确定的问题对社区医疗管理人员进行访谈。研究内容:应用设计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需求问卷对社区医务人员、社区管理人员、社区居民进行调查,研究社区精神卫生服务需求的情况,并分析精神卫生服务对社区居民生活工作有影响的因素;对社区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对社区居民作生活事件量表、应对方式、社会支持、症状自评量表(SCL-90)的测试与调查,分析其相互关系,从个体和生活事件角度研究社区居民心理健康的预测因素,从应对方式和生活事件角度研究社区居民心理健康的危险因素和保护因素,对社会支持与生活事件、心理健康之间的关系和作用机制进行研究,构建社区居民心理预警模型;结合精神分析理论、社会学理论、认知理论、心理应激、健康教育等相关理论进行分析。根据上述研究分析,提出我国建立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重要性以及社区居民心理预警机制和防治措施,并构建了适合我国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心理卫生服务模式。研究结果:1、大部分社区医务人员、社区管理人员、社区居民认为社区需要有精神卫生服务,不同文化程度、不同性别、不同收入、不同年龄、不同婚姻状况的社区居民对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是不相同的。2、根据SCL-90的筛查结果,发现有心理问题者353人,心理问题总检出率达30.2%。男、女社区居民心理问题检出率分别为26.42%和32.32%,两者比较有显着性差异,女性明显高于男性。社区居民SCL-90评分除了躯体化与焦虑两因子与常模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外,其他因子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不同性别、不同文化、不同年龄、不同婚姻的社区居民在SCL-90评分、应付方式、社会支持方面,某些因子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3、社区居民在心理健康、社会支持、应对方式方面进行差异性分析发现,某些因子与婚姻、文化、性别、年龄存在显着交互作用。4、社区居民生活事件调查发现,在家庭有关问题坏事方面发生最多的事件是家庭经济困难,在工作学习有关问题坏事方面发生最多的事件是工作学习中的压力大,在社交与其他问题坏事方面发生最多的事件是被人误会、错怪、诬告。在家庭有关问题好事方面最多的事件是恋爱或订婚,在工作学习有关问题好事方面最多的事件是开始就业、其次是突出的个人成就。生活事件刺激量评分比较,性别在学习工作方面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其他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不同婚姻、不同文化、不同年龄的社区居民在某些生活事件方面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5、相关分析表明,社区居民家庭有关坏事、工作学习坏事、社交等问题坏事与SCL-90各因子呈正相关,家庭有关好事、工作学习好事与SCL-90某些因子呈正相关。社区居民应对方式中解决问题与客观支持、主观支持、支持利用度、支持总分呈正相关,求助与客观支持、支持利用度、支持总分呈正相关;自责、幻想、合理化与客观支持、主观支持、支持利用度、支持总分呈负相关,退避与客观支持、主观支持、支持总分呈负相关。6、以SCL-90总分为因变量,生活事件各因子及婚姻、文化、年龄、性别为自变量做多因素逐步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问题坏事、工作学习问题坏事、社交及其他问题坏事对心理健康有显着的预测作用(p<0.05)。7、将心理健康作为因变量(两分类变量:SCL-90因子中有1项或1项以上2分者为1,SCL-90因子分均<2分者为0),应对方式各因子为自变量,进行二项分类Logistic逐步回归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解决问题、自责、幻想被选入模型,其中自责和幻想的OR值最高,为危险因素;解决问题为保护因素。将心理健康作为因变量(两分类变量:SCL-90因子中有1项或1项以上2分者为1,SCL-90因子分均<2分者为0),生活事件各因子为自变量,进行二项分类Logistic逐步回归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家庭有关坏事、工作学习坏事、社交等问题坏事被选入模型,被选入的三个因素均为危险因素。通过预警模型可及时发现有心理问题的社区居民,对他们进行早期预防干预,防止心理疾病的发生。8、对社区居民生活事件、社会支持与心理健康的结构方程模型进行拟和检验,发现整合模型的各种拟和度指标均高于独立模型,整合模型具有较高的拟和度和稳定性。表明社会支持在生活事件对心理健康的影响方面起着中介调节作用,社会支持不足将有损心理健康。结论与建议:生活事件中家庭问题坏事、工作学习问题坏事、社交及其他问题坏事、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等对社区居民心理健康有预测作用,自责、幻想是心理健康的危险因素,解决问题为心理健康的保护因素;社会支持对生活事件的应激具有较大的调节作用。因此,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应指导社区居民利用社会支持,在应对方式上多应用解决问题成熟型方式,少自责、幻想;要重视高文化程度及其他婚姻状况人群的心理情况,对生活中出现家庭有关问题坏事、工作学习问题坏事、社交及其他问题坏事的社区居民及时提供心理卫生服务,预防和减少精神疾病的发生。政府应加强对精神卫生服务的投入,提高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专业人员素质,并扩大宣传力度;建立以预防为主,以需求为向导的治疗机制,满足不同人群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和服务内容,降低医疗费用的支出。建议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机构采用建立心理档案、实施心理测评、早期发现心理问题、及时预防、有效干预等“五位一体”的心理卫生服务模式,给每一位参加心理测试的社区居民建立心理档案,并根据所测指标统计得分,划分为轻度预警、中度预警、重度预警等几种类型。做到心理问题及早发现、及早预防、及早干预。充分利用社区的人、财、物、信息资源,达到精神疾病预防及提高社区居民心理健康的目的。创新:本研究在对我国社区精神卫生服务需求、社区居民心理状况、生活事件、社会支持、应对方式、不同群体社区居民特点及关系进行研究的基础上,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多元回归及Logistic回归分析,探讨了社区居民心理健康的预测因素、危险因素、保护因素;对社会支持与心理健康、生活事件的作用机制进行了研究;建立了社区居民心理预警模型,通过预警模型可以检测出社区居民的心理健康情况,发现需要心理预防干预的社区居民。提出了在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应构建:心理档案、心理测评、早期发现心理问题、及时预防、有效干预“五位一体”的心理卫生服务模式。
王先云,张军[7](2007)在《拖拉机驾驶员心理变态的产生原因及矫正方法》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所谓心理变态?是指人们受某些因素的影响激发而使自身行为偏离常轨的不良心理状态,如冲动、冒险、报复、侥幸、麻痹等等。由于拖拉机驾驶员的身份和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这些心理变态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它是农机事故的隐患,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因而必须找出原因,对症下药,及时矫正。
张建华[8](2007)在《当前湘西地区犯罪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犯罪是人类社会进入到文明时期才出现的社会现象,犯罪的原因一般可以分为社会原因和个体原因,犯罪产生是犯罪行为人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相契合的结果。犯罪侵蚀、消耗社会资源,威胁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导致社会政治和经济不稳定,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构成极大威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政治领域的改革不断深化,中国社会经历着剧烈的变革。在改革的巨大冲击下,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思想、社会风尚、行为方式乃至人际关系等都在发生剧烈的变化。社会转型时期是利益格局不断调整时期,同时也是社会问题高发的时期。当前,犯罪数量增加迅速,大案要案频发,严重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尤其是城市治安状况日益恶化,人们的安全感普遍下降。而在一些边远落后地区的社会治安状况也不容忽视。以湘西地区为例,总体上看该地区近年来犯罪数量上升很快,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尤其以黑恶势力犯罪,宗族势力犯罪,赌博、迷信犯罪为本地区典型犯罪;然而由于地处湖南西部地区,地理位置较偏僻,交通不发达,湘西地区一直比较封闭和落后,这也使得湘西地区在整个现代化进程中受到的冲击远不如东部地区大,传统文化保存相对较好,与其他地区相比,本地区的犯罪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分析湘西地区犯罪的主要原因,把握其发生、发展规律,构筑有效的犯罪社会防控体系,遏制犯罪势头进一步蔓延,对于维护本地区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持本地区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本地区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实现社会的久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刘磊[9](2007)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论纲》文中认为本论文依次围绕三个核心问题展开,其一是厘定实践能力的内涵,其二是构建实践能力的结构模型,其三是探索学校教育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原则与方法。论文对于实践能力的界定着眼于“实践”和“能力”两个方面,认为“实践”是个体形成并有效实施实践观念的过程,“能力”是保证个体顺利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需具备的心理和生理特征的总和,故此,“实践能力”的含义应当是形成实践观念,并能将之付诸实施的个体心理和生理特征的总和,它是个体身心统一的能量系统,最终体现在个体完成现实任务的质量和水平上。第二部分,论文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将既定理论与事实材料相结合,运用逻辑归纳的方法构建了实践能力的结构模型。具体地讲,论文选取人类五大实践活动领域(物质生产实践、精神生产实践、知识生产实践、交往实践和人类自身生产实践)表现出高水平实践能力的30位代表,拟定一份易于洞察他们身心特质的访谈提纲,逐个进行一对一的访谈。谈话主要围绕他们的心理和行为特征以及实践能力成长历程展开。论文在30余万文字访谈记录中提取那些最能体现实践能力的词句共计4263条,按照逻辑关联将这些词句划归不同的类属,最后从这些类属中提炼出实践能力的结构要素。论文最终构建出由4个维度13个要素共同构成的实践能力结构模式。这四个维度分别是:“实践动机因素”、“一般实践能力因素”、“专项实践能力因素”和“情境实践能力因素”。其中,“实践动机因素”又包含实践兴趣、实践成就动机和实践压力3个要素;“一般实践能力因素”包括情境感知、知识构建、信息交流、人际沟通和肢体运动5个要素;“专项实践能力因素”包括专项知识和专项技能2个要素;“情境实践能力因素”包括匹配分析力、策划力和执行力3个要素。第三部分,依照第二部分研究构建的实践能力结构模型,论文提出学校教育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基本原则与方法。为了将问题阐释清楚,论文把实践能力结构的四大支架单独列出,各自成章。在参阅大量心理学和生理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逐一分析实践能力各个构成要素形成与发展的基本规律。论文植根我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现场,依次剖析了我国学校教育在培养学生“实践动机因素”“一般实践能力因素”“专项实践能力因素”和“情境实践能力因素”等方面突显的问题与局限,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学校教育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若干原则与对策。
薛福连[10](2007)在《驾驶员心理变态的产生及矫正》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所谓驾驶员心理变态,是指驾驶员受某些因素的影响和刺激,使自身行为偏离常轨的不良心理状态,如冲动、冒险、报复、侥幸、麻痹、恐惧等。驾驶员心理变态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隐患,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驾驶员变态心理的产生及矫正(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驾驶员变态心理的产生及矫正(论文提纲范文)
(1)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犯罪矫正的实践与思考——以小马个案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犯罪的个案实践 |
(一)案主基本情况及社工的介入 |
(二)社工介入的实践过程 |
(三)个案介入运用的方法及理论 |
1.“优势”视角和增能理论 |
2. 社会支持理论 |
3. 认知行为理论 |
(四)社会工作介入取得的成效 |
二、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犯罪矫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
(一)社会工作介入小马个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1. 缺乏法律政策支持 |
2. 缺乏本土性特色实践经验 |
3. 介入过程中的工作理念问题 |
4. 社工与司法人员的职责问题 |
(二)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犯罪矫治工作的实践对策 |
1. 注重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的运用 |
2. 注重与司法行政人员的沟通 |
3. 加强社区矫正领域相关立法 |
4. 推动介入由矫正向预防转变 |
三、总结与反思 |
(2)美华文学和“美国梦”叙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概述 |
一、关于“世界华文文学” |
二、多样的学科命名及概念阐释 |
三、有关世界华文文学的研究理论及方法 |
四、美华文学研究的进展 |
第二节 本论文的写作设想 |
第一章 美国梦与美华文学 |
第一节 美国梦 |
一、美国梦的由来 |
二、美国梦的内涵和特征 |
三、中美形象的互相建构 |
第二节 “华人的美国梦” |
一、华人美国梦及其实质 |
二、华人美国梦的叙事进程 |
第三节 华人美国梦叙事的文化指向 |
一、华人美国梦叙事的文化指向 |
二、华人的美国梦与美华文学 |
小结 |
第二章 早期美国梦叙事的不同形态 |
第一节 “淘金者”的美国梦——《苦社会》的美国梦叙事 |
一、愤怒控诉的“美国梦”主题 |
二、美国梦叙事的最初范本 |
第二节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林语堂及其美国梦叙事 |
一、文化沟通的想象 |
二、文化担负与美国梦 |
第三节 “失根的一代”的美国梦——白先勇、於梨华、聂华苓的美国梦叙事 |
一、白先勇与於梨华的美国梦叙事 |
二、聂华苓的美国梦叙事 |
小结 |
第三章 当代美国梦叙事的不同形态 |
第一节 失落的美国梦 |
一、理想的追寻与失落——查建英的美国梦叙事 |
二、失落中的坚守——苏炜的美国梦叙事 |
第二节 “逐利”美国梦 |
一、大众文化下的“逐利”追寻——《北京人在纽约》、《曼哈顿的中国女人》的美国梦叙事 |
二、逐利书写的深化——《回流》的美国梦叙事 |
第三节 “维护权益”美国梦 |
一、艰难维权的美国梦——《安大略湖畔》、《刀锋下的盲点》的美国梦叙事 |
二、融入之难的美国梦——陈河小说和吕红的《美国情人》美国梦叙事 |
第四节 “落地生根”美国梦 |
一、为了更好的生活的美国梦——《金山》的美国梦叙事 |
二、“落地生根”美国梦——黄运基的美国梦叙事 |
三、“新生代”作家的美国梦叙事 |
小结 |
第四章 “美国梦”与故国回望 |
第一节 异质空间下的国族寓言——卢新华的故国叙事 |
一、《紫禁女》的故国叙事 |
二、《伤魂》的故国叙事 |
第二节 文化的传承与历史的想象——《甲骨时光》的故国叙事 |
一、文化及其传承 |
二、有关历史的想象 |
第三节 国民性的呈现与改造——袁劲梅的故国叙事 |
一、从中西文化融合到国民性批判 |
二、袁劲梅小说美国梦叙事的特点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3)服刑人员的依恋、社会支持和心理复原力的关系及内观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文献综述 |
1 心理复原力的研究 |
1.1 心理复原力的概念 |
1.2 心理复原力的发展阶段 |
1.3 心理复原力的模型 |
1.4 心理复原力的测量 |
2 社会支持研究 |
2.1 社会支持研究概述 |
2.2 社会支持的作用机制 |
2.3 社会支持的测量 |
2.4 社会支持与心理复原力的关系研究 |
3 依恋的研究 |
3.1 依恋的研究概述 |
3.2 依恋的内部工作模型及依恋行为系统 |
3.3 依恋的测量 |
3.4 依恋与心理复原力的关系研究 |
3.5 依恋与社会支持关系的研究 |
4 内观疗法的综述 |
4.1 内观疗法的概述 |
第二章 问题提出 |
1 问题的提出 |
1.1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假设 |
1.3 研究的意义 |
第三章 研究内容 |
研究一 服刑人员依恋、社会支持、心理复原力的量化研究 |
1 研究目的 |
2 研究假设 |
3 研究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工具 |
3.3 施测和数据处理 |
4 研究结果 |
4.1 服刑人员在依恋类型上的分布情况 |
4.2 服刑人员在成人依恋、社会支持以及心理复原力量表上的均分情况 |
4.3 各变量在成人依恋、社会支持及心理复原力上的差异性 |
4.4 服刑人员的成人依恋、社会支持及心理复原力之间的相关性 |
4.5 社会支持在成人依恋对心理复原力影响的中介效应检验 |
4.6 服刑人员的成人依恋、社会支持及心理复原力三者之间的回归分析 |
5 研究结论 |
研究二 内观疗法对服刑人员依恋、社会支持和心理复原力的干预研究 |
1 研究目的 |
2 研究假设 |
3 研究方法 |
3.1 被试选取 |
3.2 实验设计 |
3.3 实验干预的过程介绍 |
4 资料的分析方法 |
4.1 内观访谈及日志资料的分析 |
4.2 绘画资料的分析 |
5 前后效果分析 |
5.1 内观疗法结束后访谈评估 |
5.2 绘画前后测 |
5.3 咨询师评估 |
6 研究结果 |
6.1 服刑人员内观疗法干预结果数据分析 |
6.2 服刑人员内观疗法干预结果的个案分析 |
6.3 服刑人员的内观访谈及其日志的关键词分析 |
6.4 服刑人员的内观后测2次访谈的关键词分析 |
7 研究结论 |
第四章 综合讨论 |
1 服刑人员依恋、社会支持、心理复原力的一般状况 |
1.1 服刑人员的依恋状况 |
1.2 服刑人员的社会支持状况 |
1.3 服刑人员的心理复原力状况 |
1.4 服刑人员的依恋与心理复原力之间的关系 |
1.5 服刑人员的依恋与社会支持之间的关系 |
1.6 服刑人员的依恋、社会支持以及心理复原力之间的关系 |
2 内观体验干预结果分析 |
2.1 内观疗法对改善服刑人员依恋关系方面的讨论 |
2.2 内观疗法对改善服刑人员社会支持方面的讨论 |
2.3 内观疗法对改善服刑人员心理复原力方面的讨论 |
第五章 结论 |
第六章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附录 |
致谢 |
(4)寻衅滋事罪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或称绪论) |
(一)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 研究现状 |
1. 寻衅滋事罪概念 |
2.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
3. 关于寻衅滋事罪存在价值的讨论 |
(三) 研究方法 |
(四) 创新点与不足 |
一、 寻衅滋事罪概述 |
(一) 寻衅滋事罪的概念 |
(二) 寻衅滋事罪的历史发展 |
1. 国外立法 |
2. 国内立法 |
(三) 寻衅滋事罪的立法目的 |
二、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
(一) 寻衅滋事罪的客体 |
(二) 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 |
1. 对行为方式一的理解 |
2. 对行为方式二的理解 |
3. 对行为方式三的理解 |
4. 对行为方式四的理解 |
(三)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 |
(四)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 |
三、 寻衅滋事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一) 罪与非罪认定上的困惑 |
1. 寻衅滋事罪与一般衅滋事违法行为的区别 |
2. 关于“情节恶劣、严重”的不同解释 |
3. 多种滋事行为的认定 |
(二) 寻衅滋事罪的罪数问题 |
(三) 寻衅滋事罪与他罪的区别 |
1.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 |
2. 寻衅滋事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侮辱罪 |
3. 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 |
4.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 |
5.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 |
6.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
四、 寻衅滋事罪存在价值的讨论 |
(一) 寻衅滋事罪废止的理由 |
1. 刑法谦抑性的要求 |
2. 轻刑化刑事政策的要求 |
(二) 寻衅滋事罪废止方案 |
1. 需要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 |
2. 不需要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5)家庭暴力受虐妇女杀夫犯罪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男权社会与家庭暴力 |
二、写作的缘起 |
三、各章分布及其主要内容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
第一节 家庭暴力——一颗世界性的毒瘤 |
一、家庭暴力的种类和特点 |
二、家庭暴力的现状 |
三、家庭暴力的危害性 |
第二节 家庭暴力受虐妇女杀夫的现状及其法律后果 |
一、国外的情况 |
二、国内的情况 |
本章结语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家庭暴力的界定 |
一、法律规范及各种组织文件中的界定 |
二、学理上的界定 |
第二节 家庭暴力存在的原因与反抗家庭暴力的原因 |
一、男性施暴的原因 |
二、受虐妇女不离开施暴人的原因 |
三、受虐妇女极端反抗施暴人的原因 |
第三节 受虐妇女的心理历程 |
一、国外的研究 |
二、国内大陆地区的研究 |
第四节 受虐妇女杀夫行为的立法与司法 |
一、如何定性 |
二、对受虐妇女的刑罚裁量(量刑) |
三、证据及举证责任 |
四、女性犯罪人刑罚的执行 |
第五节 家庭暴力的防治措施 |
一、国外和港台地区的防治措施 |
二、国内大陆学者的建议 |
本章结语 |
第三章 研究总体设计 |
第一节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的问题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资料收集过程 |
一、研究地点的选择 |
二、样本的选择 |
三、资料收集方法 |
四、与研究对象的关系 |
第四节 被研究者的基本情况 |
一、调研女子监狱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犯罪的基本情况 |
二、121 份有效问卷答题者的基本情况 |
三、被访谈者的基本情况 |
第五节 研究不足 |
一、调研时间不足 |
二、验证资料少 |
第四章 受虐妇女杀夫的心理历程 |
第一节 经常受虐杀夫妇女的心理历程 |
一、希望期 |
二、半希望期 |
三、失望期 |
四、绝望期 |
五、杀人后的心理 |
六、服刑心理 |
第二节 偶尔受虐杀夫妇女的心理历程 |
一、希望期 |
二、半希望期 |
三、失望期 |
四、杀人后的心理 |
五、服刑心理 |
本章结语 |
第五章 受虐妇女杀夫原因研究 |
第一节 主体外原因 |
一、无休止地受暴 |
二、社会支持薄弱 |
三、法制不健全 |
第二节 主体原因 |
一、心理原因 |
二、生理原因 |
三、文化程度和职业 |
四、法律观念 |
本章结语 |
第六章 受虐妇女杀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 |
第一节 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的一般考察情节 |
一、社会危害性的考察情节 |
二、人身危险性的考察情节 |
第二节 受虐妇女杀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受虐妇女的人身危险性 |
一、受虐妇女杀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
二、受虐杀夫妇女的人身危险性 |
本章结语 |
第七章 个案分析 |
第一节 我被打的受不了了 |
一、受虐妇女基本情况 |
二、从结婚到入狱的心理历程 |
三、对杀夫主要原因的总结和建议 |
四、对其判决的评析 |
五、刑罚执行的建议 |
第二节 这日子没法过了 |
一、受虐妇女基本情况 |
二、从结婚到入狱的心理历程 |
三、对杀夫主要原因的总结 |
四、对其判决的评析 |
五、刑罚执行建议 |
本章结语 |
第八章 刑事立法和司法建议 |
第一节 刑事立法建议 |
一、分则具体罪名 |
二、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
三、量刑情节 |
四、缓刑的条件 |
五、假释的条件 |
第二节 司法建议 |
一、对受虐妇女杀夫行为的定性 |
二、对杀夫受虐妇女的刑罚裁量 |
三、对受虐杀夫妇女的刑罚执行 |
本章结语 |
第九章 防治受虐妇女杀夫的对策 |
第一节 完善立法与司法 |
一、颁布专门的家庭暴力防治法 |
二、用足现有法律,达到司法最优化 |
三、公安司法人员的意识变革与机构设置 |
第二节 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和警——社——医联动的模式 |
一、多部门的合作机制 |
二、警——社——医的联动模式 |
三、推广各地的有益经验 |
第三节 对受虐妇女和施暴人的心理干预和教育 |
一、受虐妇女 |
二、施暴人 |
第四节 反家庭暴力宣传 |
一、加强反家暴宣传,尤其是农村地区 |
二、在学校开展反家暴通识课 |
三、在结婚登记处进行反家暴宣传 |
四、单位的宣传 |
五、传媒的宣传 |
本章结语 |
结论 |
一、家庭暴力对妇女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毁了受虐妇女的一生 |
二、受虐妇女杀夫具有必然性 |
三、定罪量刑时应该坚持整体观,考虑受虐妇女的特殊背景 |
四、对“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应持科学的态度 |
五、防治受虐妇女杀夫需要全社会的参与,首先要打破传统观念 |
六、关注农村受虐妇女 |
参考文献 |
附1 |
附2 |
附3 |
后记 |
(6)基于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社区居民心理预警模型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部分 前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第二部分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资料来源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理论框架 |
五、研究技术路线 |
六、创新之处 |
第三部分 社区精神卫生服务需求 |
一、社区医务人员精神卫生服务需求调查 |
二、社区管理人员精神卫生服务需求调查 |
三、社区居民精神卫生服务需求调查 |
四、不同群体社区居民精神卫生服务需求的比较 |
五、讨论 |
第四部分 社区居民心理状况研究 |
一、心理问题检出率 |
二、社区居民心理健康正常与异常情况的性别比较 |
三、社区居民心理状况scl-90 各因子分与常模比较 |
四、不同群体社区居民scl-90 的比较分析 |
五、讨论 |
第五部分 社区居民生活事件的研究 |
一、社区居民生活事件 |
二、不同群体社区居民生活事件比较 |
三、社区居民生活事件与社区居民心理健康的相关分析 |
四、讨论 |
第六部分 社区居民社会支持和应对方式研究 |
一、不同群体社区居民社会支持的分析 |
二、不同群体社区居民应对方式的分析 |
三、社区居民应对方式与社会支持的相关分析 |
四、讨论 |
第七部分 社区居民心理预警模型研究 |
一、社区居民scl-90 多元回归预警模型 |
二、社区居民心理健康异常危险因素的 logistic 回归预警模型 |
三、社区居民生活事件、社会支持与心理健康结构方程模型 |
四、讨论 |
第八部分 结论与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综述 |
参考文献 |
附件1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附件2 调查表 |
(8)当前湘西地区犯罪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本文的学术背景及理论与实际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主要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第2章 当前湘西地区犯罪的整体状况 |
2.1 当前湘西地区犯罪的整体状况 |
2.2 当前湘西地区犯罪的特点 |
2.2.1 类型特点 |
2.2.2 主体特点 |
2.2.3 地域特点 |
2.2.4 作案时间特点 |
2.2.5 方式和手段特点 |
2.3 当前湘西地区典型犯罪简析 |
2.3.1 黑恶势力犯罪 |
2.3.2 宗族势力犯罪 |
2.3.3 赌博、迷信犯罪 |
第3章 湘西地区犯罪的主要原因分析 |
3.1 经济体制改革促使利益分化 |
3.2 基层政权组织蜕变对社会控制乏力 |
3.3 治安防范控制体系弱化对犯罪打击不力 |
3.4 贫富两极分化引发心理失衡 |
3.5 道德失范引发行为失范 |
第4章 构筑湘西地区犯罪的社会防控体系 |
4.1 犯罪控制的基本结构 |
4.2 当前湘西地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发展态势及不足 |
4.3 构筑湘西地区犯罪的社会防控体系 |
4.3.1 弘扬传统美德,加强法制宣传 |
4.3.2 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
4.3.3 完善民主机制,健全民主监督 |
4.3.4 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遏止犯罪高发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9)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论纲(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第一部分 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核心概念与研究基础 |
第一章 研究的缘起 |
一、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价值 |
(一) 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
(二) 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是提升个人素养的重要途径 |
(三) 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同一性 |
二、当前我国学生实践能力的发展现状 |
(一) “夏令营较量”失力和大批家长陪读反映出我国学生生存实践能力较差 |
(二) 大学生就业难和“高级技工难寻”反映出我国学生职业实践能力较差 |
三、当前我国对培养学生实践能力问题的研究现状 |
(一) 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研究远远落后于培养学生应试能力的研究 |
(二) 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研究落后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研究 |
(三) 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研究本身还处于起步阶段 |
四、当前我国学校教育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现状 |
第二章 核心概念的界定 |
第一节 实践、认识及其相互关系 |
一、实践 |
(一) 发轫 |
(二) 形成 |
(三) 发展 |
二、认识 |
(一) 渊源 |
(二) 肇始 |
(三) 建立 |
三、实践与认识的关系 |
第二节 从“能力”到“实践能力” |
一、能力 |
(一) 能力区别于智力 |
(二) 能力区别于知识和技能 |
(三) 能力的含义 |
(四) 能力的类型 |
二、实践能力 |
(一) 实践能力的内涵 |
(二) 实践能力的类型 |
(三) 实践能力的特征 |
第三节 实践能力的构成 |
一、对于实践主体能力结构的探讨 |
二、对于完成实践活动所需普遍心理因素的研究 |
三、对于完成职业活动所需基本能力的研究 |
四、对于职业活动所需关键能力的描述 |
第三章 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研究基础 |
第一节 心理学对实践能力的探究 |
一、专长研究 |
二、实践智力理论 |
第二节 教育学中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两种取向 |
一、“教劳结合”取向的要旨、实施与经验教训 |
(一) “教劳结合”的思想实质 |
(二) “教劳结合”在教育系统中的实施 |
(三) “教劳结合”取向的启示与教训 |
二、“做中学”取向的核心思想、经验与局限 |
(一) “做中学”的思想内涵 |
(二) “做中学”在学校教育中的实施 |
(三) “做中学”取向的经验与局限 |
第一部分小结 |
第二部分 实践能力构成要素的研究 |
第四章 实践能力结构的实证研究 |
一、研究目的与方法 |
(一) 研究目的 |
(二) 研究方法的选择 |
(三) 研究的信度和效度讨论 |
(四) 研究路径 |
二、访谈对象的选取 |
(一) 人类实践活动领域的初步划分 |
(二) 实践能力的判定标准 |
三、收集材料的方法 |
四、访谈材料的编码分析 |
(一) 整理并阅读原始资料 |
(二) 登录 |
(三) 设置码号 |
(四) 建立类属 |
第五章 实践能力构成要素剖析 |
第一节 实践动机因素 |
一、实践兴趣 |
二、实践成就动机 |
(一) 认知内驱力 |
(二) 成就内驱力 |
(三) 附属内驱力 |
(四) 社会责任内驱力 |
三、实践压力 |
第二节 一般实践能力因素 |
一、情境感知 |
二、知识构建 |
三、信息交流与人际沟通 |
四、肢体运动 |
第三节 专项实践能力因素 |
一、专项知识 |
二、专项技能 |
第四节 情境实践能力因素 |
一、匹配分析力 |
二、策划力 |
三、执行力 |
第五节 实践能力结构的内在逻辑 |
一、“实践动机”因素是个体实践能力发展的内在驱动力 |
二、“一般实践能力因素”是个体实现实践过程的生理和心理基础 |
三、“专项实践能力因素”可以减化和推进实践过程 |
四、“情境实践能力因素”确保个体在不同领域的实践过程顺利、流畅 |
第二部分小结 |
第三部分 在学校教育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
第六章 学校教育对学生“实践动机因素”的培养 |
第一节 “实践动机因素”形成与发展的基本规律 |
一、实践动机生成过程中的基本要素 |
二、实践兴趣的形成与发展 |
三、实践成就动机的形成与发展 |
四、实践压力与实践兴趣、实践成就动机的相互关系 |
第二节 学校教育对学生实践动机因素培养的问题与对策 |
一、当前我国学校教育在促成学生实践动机因素上存在的问题 |
(一) 教育者忽视甚至打击学生的实践动机 |
(二) 教育者过度控制和操纵学生的兴趣与需要 |
(三) 学校无意营造促使学生形成实践兴趣的主客观环境 |
二、学校教育激发学生形成实践动机因素的对策与途径 |
第一,尊重学生的各种发展潜质与积极的内在心理需求,大力促进他们内源性实践动机的生成 |
第二,从学生的日常生活出发,为促成实践动机提供丰富的诱因条件和宽松的支持性教育环境 |
第三,遵循学生实践动机因素形成与发展的客观规律,切实提高他们解决问题的本领 |
第七章 学校教育对学生“一般实践能力因素”的培养 |
第一节 “一般实践能力因素”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与规律 |
一、肢体运动能力的形成与发展 |
二、知识构建能力的形成与发展 |
三、情境感知能力的形成与发展 |
四、信息交流能力的形成与发展 |
五、人际沟通能力的形成与发展 |
第二节 学校教育对学生“一般实践能力因素”培养的问题与对策 |
一、当前我国学校教育在培养学生一般实践能力因素上存在的问题 |
(一) 学生的身体素质在学校教育中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
(二) 灌输式教学已经成为延缓学生知识构建能力发展的痼疾 |
(三) 单调乏味的校园生活使学生缺少丰富的感知觉刺激 |
(四) 过度强调书面表达,忽视学生其他形式信息交流能力的形成与发展 |
(五) 忽视学生的社会化发展,极大程度上限制了学生人际沟通水平的提高 |
二、学校教育增进学生一般实践能力因素的对策与方法 |
(一) 增强学生肢体运动能力的原则与对策 |
(二) 增强学生知识构建能力的基本原则与策略 |
(三) 增强学生情境感知能力的原则与方法 |
(四) 培养学生信息交流能力的对策与方法 |
(五) 提高学生人际沟通能力的对策与方法 |
第八章 学校教育对学生“专项实践能力因素”的培养 |
第一节 “专项实践能力因素”形成与发展的一般规律 |
一、掌握专项知识的一般过程 |
(一) 专项知识的直观 |
(二) 专项知识的构建与完善 |
(三) 专项知识的具体化 |
二、专项技能形成与发展的基本规律 |
(一) 在头脑中建立操作活动的定向映象是专项技能形成的必要前提 |
(二) 动作分解是检验、巩固和校正动作定向映象和动作联结的必要准备 |
(三) 动作联结的实现是个体初步形成专项技能的关键性指标 |
(四) 真实情境中个体能够运用专项技能成功解决问题是其形成的重要标志 |
第二节当前学校教育对学生“专项实践能力因素”培养的问题与对策 |
一、当前我国学校教育在培养学生“专项实践能力因素”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一) 片面地将专项知识的识记等同于专项知识的掌握 |
(二) 忽视对专项知识应用于实践领域的教育教学 |
(三) 学生专项技能的形成与发展并未得到学校教育的足够重视 |
二、学校教育增进学生“专项实践能力因素”的对策与方法 |
(一) 以问题解决的逻辑进行专项知识教学 |
(二) 帮助学生形成专项知识构建的基本能力 |
(三) 加强对学生专项知识具体化思维程式的训练 |
(四) 分析各实践领域所需要的专项技能对学生进行针对性训练 |
第九章 学校教育对学生“情境实践能力因素”的培养 |
第一节 “情境实践能力因素”形成与发展的一般规律 |
一、匹配分析力的形成与发展 |
二、策划力的形成与发展 |
三、执行力的形成与发展 |
第二节 学校教育对于培养学生“情境实践能力因素”的局限与对策 |
一、学校教育在培养学生“情境实践能力因素”方面存在的局限 |
(一) 学校教育无法为学生匹配分析力的形成与发展提供足够空间和条件 |
(二) 学校教育对于学生解决问题策划力的培养十分有限 |
(三) 学校教育忽视对学生意志品质的锻炼,学生执行力的发展受到限制 |
二、学校教育增进学生“情境实践能力因素”的对策与方法 |
(一) 为积极促成学生情境实践能力因素的发展创造真实的问题情境 |
(二) 帮助学生打破心理定势,有效掌握问题解决的各种思维策略 |
(三) 在各类教育活动中加强培养学生的自我评估和自我监控能力 |
(四) 对于学生进行适度的磨砺教育,大力培养他们具有坚定的意志品质 |
第三部分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访谈提纲 |
附录2 专家编号与实践角色一览表 |
附录3 码号与受访者实践能力语句对应表 |
附录4 访谈记录1(高级技师) |
附录5 访谈记录2(水产养殖集团总裁) |
附录6 访谈记录3(特级教师) |
附录7 访谈记录4(版画家) |
附录8 访谈记录5(设计与建筑总工程师) |
后记 |
四、驾驶员变态心理的产生及矫正(论文参考文献)
- [1]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犯罪矫正的实践与思考——以小马个案为例[J]. 付钊.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19(06)
- [2]美华文学和“美国梦”叙事研究[D]. 默崎. 陕西师范大学, 2017(05)
- [3]服刑人员的依恋、社会支持和心理复原力的关系及内观干预研究[D]. 张善芹. 苏州大学, 2017(04)
- [4]寻衅滋事罪探究[D]. 甄晓凯. 河北师范大学, 2012(03)
- [5]家庭暴力受虐妇女杀夫犯罪问题研究[D]. 邢红枚. 中国政法大学, 2009(03)
- [6]基于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的社区居民心理预警模型的研究[D]. 钟文娟. 华中科技大学, 2008(12)
- [7]拖拉机驾驶员心理变态的产生原因及矫正方法[J]. 王先云,张军. 湖北农机化, 2007(03)
- [8]当前湘西地区犯罪问题研究[D]. 张建华. 湖南大学, 2007(05)
- [9]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论纲[D]. 刘磊. 辽宁师范大学, 2007(02)
- [10]驾驶员心理变态的产生及矫正[J]. 薛福连. 汽车运用, 2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