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库体改理论与实践的再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徐莎莎[1](2019)在《栖霞市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存在问题及优化对策研究》文中提出自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以及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相关要求在我国实施以来,我国基层政治生态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转变,基层政府的社会公共服务质量与水平明显提升,服务型政府建设已见成效,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也在日渐升高,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的建设日趋完善。基层行政法治化水平日益提高。此外,随着国家近几年来对于政治体制建设要求的进一步深化,尤其是“放管服”政策和“阳关政务”建设的提出,这也进一步加深了基层政府进行转型的速度和动力。当下的国家发展,需要基层政府及时转变工作作风,完善职能职责界定,良好的进行职能履行,才能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最为核心和坚定的力量。本文关于栖霞市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状况的研究主要从四个部分进行,第一部分为论文的理论奠基及研究总述部分,在这部分的研究中,通过对职能履行、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等概念进行深入的界定及国内外文献的研究总述,奠定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同时结合当前的社会时代背景,阐明本文研究的深层次意义,夯实文章研究的总基调。第二部分为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现状分析,这部分主要采用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两种研究方法,从社会管理、经济管理、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几个角度来深入剖析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现状,发现其在职能履行过程中的优势和不足。第三部分将针对于上部分对于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现状的研究,逐一分析街道办在社会管理、经济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第四部分基于职能履行的要求针对上述问题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以期能够帮助S街道办事处明确其职能定位,解决职能履行不清晰的问题,提升整体职能履行和管理服务能力。
宋宇宁[2](2019)在《日本法治化进程中的地方自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代化的地方自治制度对于日本而言,虽然是一项自普鲁士移植而来的“舶来品”,但却在近现代日本的法治化进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法治化与地方自治的相互关系来看,两者可谓“同呼吸、共命运”。当日本法治建设处于良性的发展状态时,日本的地方自治制度也能够得以顺利运行,在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而当日本的法治建设处于倒退甚至彻底毁灭的状态下,那么其地方自治制度也伴随着法治化的挫折而形同虚设。20世纪30年代后日本进入“法西斯主义”的历史事件也恰好印证了这个事实。反过来,地方自治制度对于法治建设而言也具有极大的推进作用。地方自治制度中所包含的“权力制衡”、“权利保障”、“依法行政”等理念,契合了“法治国家”建设的基本特征,并通过制度的形式加以确立,为积极促进法治建设大有裨益。从更为宏观的层面看,这也更有助于我们从一个侧面了解近现代以来日本法治化何以建成。在日本法治化进程的各个时期,我们都可以明显地看到地方自治制度与法治化之间的这种紧密关系。在近代史上日本面临第一次重大转型的“明治维新”时期,日本的法治建设为地方自治制度的最终建立奠定了制度基础。这主要体现在:明治政府在政治改革中采取了“废藩置县”的措施,将权力收归中央,建立了近代化的中央集权制度。这使得新政府的改革意志得以推行,从而打破原有的“幕藩”体制,建立起近代化的地方自治制度;其次,“明治维新”还颁布了日本历史上第一步近代化的宪法——《大日本帝国宪法》,仿照普鲁士建立了近代化的“宪制”体制。这对于日本地方自治的建立至关重要;此外,明治政府还制定了相关的立法规范为地方自治的设立奠定了法律基础,使得地方自治在法治框架下得以真正建立。从这一时期日本的地方自治的发展而言,在法治化的框架下也取得了杰出的成果。其中最为典型的在于《町村制市制》及《府县制郡制》两部地方自治法典的颁布实施。地方自治制度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展现在了世人眼前,成为了法治化的重要成果。从两部自治法典的主要内容来看,从机构设置到地方住民的权利义务以及对相关权力的监督及司法救济,堪称地方自治领域的“小宪法”。明治时期在地方自治上所取得的成就,不仅仅在于建立了一项全新的制度,而是为法治建设增添了更大的成果。从明治时期地方自治与法治化的互动来看,双方呈现出良性发展的趋势。地方自治制度在推进“权力制约”、培养“法治公民”以及促进“依法行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明治时期日本法治化的推进作出了杰出的贡献。探究“明治维新”使日本成功走上法治化的原因,地方自治成为了其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在被学界广泛称赞的“大正民主”时期,地方自治与法治化之间依然有着无法割裂的纽带。从地方自治角度分析这一时期日本法治化的进展,“大正民主”时代的“政党政治”不失为自“明治维新”以来,日本法治化所取得的一大历史性成果。对于地方自治而言,由于与法治化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使得大正时代的“政党政治”也对当时的地方自治的新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例如对于社会民生建设的重视使得各个地方自治在居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上有了更多的扩充;普选制的建立也对明治时期以财产决定选民资格的地方选举制度产生了革新等。大正时期“政党政治”的兴起为这一时期日本地方自治的诸多新变化奠定了改革的制度基础,使得日本地方自治在民主政治的洗礼下迈向了新的篇章。而“大正民主”时期的地方自治制度也在法治化的高速发展之下涌现出了更多的成果:首先,在“宪制”体制稳固的基础之下关于“地方分权”的问题在这一时期出现了众多的改革浪潮。以安井英二为代表的新内务官僚们提出了诸多的改革主张;其次,在地方自治的重要法律规范中,市町村制度迎来了重要的修订。在有关公民权利的扩张上取得了相比明治更大的进步;此外,町村自治的强化以及地方自治体在“公营事业”上的发展也是这一时期的主要亮点。前者进一步迎合“地方分权”改革的需要,而后者则在保障地方住民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上取得了进步。从这一时期地方自治与法治化之间的互动来看,大正时期的地方自治由于在“地方分权”改革上的浪潮使得在法治建设上有了更大的动力;此外,无论是町村自治的强化还是地方自治体通过自主经营“公营事业”取得经济上的自主性,都使得地方自治体相对中央政府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利,为“分权制衡”奠定了重要基础。当然,近代史上日本的法治化进程绝非一帆风顺,它也遭遇过惨痛的历史教训。而地方自治与法治化天然的紧密联系也使自身深受其害。在全面进入“法西斯化”的30至40年代,日本的法治建设遭遇全面破坏,公民权利荡然无存。国家的所有制度建设都围绕“军国主义”扩张而展开。作为法治建设的成果之一,这一时期日本的地方自治也形同虚设,完全沦为了侵略扩张的工具。由此可见,法治化与地方自治之间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失去了法治的基础,地方自治不复存在。而当地方自治无法发挥作用时,法治建设也会失去向前的推动力。“二战”结束后,伴随着“军国主义”势力被肃清、日本法治走向重建,其地方自治制度也重新开始焕发活力。从有利于建设地方自治的角度看,日本战后的法治建设在“宪制”的重塑以及地方自治立法上为地方自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在战后的日本地方自治制度中,我们也看到了其在法治化框架下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并不断贯穿战后的各个历史时期,包括战后重建期、高速增长期、泡沫时期、低迷时期直至21世纪后的今天。战后日本在地方自治领域所取得的诸多新成果也继续推动着战后日本的法治化进程,并在各个历史时期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战后日本法治化又何以成功?作为学界始终长久不衰的经典话题,或许地方自治的建立和发展也能够为此提供更有说服力的答案。以法治化进程为视角来研究地方自治,也给我们带来了诸多值得思考的启示:首先,从法治化与地方自治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看,法治化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它的诸多成果中必然包含地方自治。而对于地方自治制度而言,它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两者的羁绊始终不可分割;其次,地方自治也是法治建设得以成功的重要因素,它是促进法治化发展不可或缺的动力;此外,对于日本而言,地方自治制度作为一项外来文明,在日本的成功使得其具有十足的“日本特色”,无论与日本近代化最初的“老师”德国相比存在着差异,而且与以联邦制为代表的美国更是存在着本质上的不同。但同时也不可否认,德国与美国对于日本从战前到战后的地方自治发展影响最为深远。日本也大量借鉴了德国和美国的经验;最后但也是最为重要的在于:研究外国制度归根到底是为中国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借鉴,日本与中国同为法治后发国家,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如何吸收、避免始终是研究日本地方自治时永远需要思考的课题。
张迪[3](2019)在《政治文化对政治制度变革的影响 ——以戊戌维新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政治文化和政治制度是政治体系中的两个独立系统,二者的发展遵循着各自的内在规律。当政治文化和政治制度相互协调时,政治体系呈现出稳定发展的态势。当然,二者完全一致的理想状态不存在。然而只要二者的张力保持在一定限度内,良性的政治秩序就能成为现实。当政治文化和政治制度的不一致性超过一定的限度,政治体系则呈现出动荡的局面。旧有的政治制度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制度变革的主张就会随之出现。如果传统的政治文化依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新政治制度建构的过程就会尤为艰难。即使是建构起来,由于缺乏与之相适应的新型政治文化的支撑,也很难长久维持下去。政治文化作为政治体系中的隐性结构,对政治制度的变革产生重要影响。主要通过三个方面体现:首先,在政治文化的传播广度上,表现为精英与大众的政治文化是否同步。当社会发生变革时,精英阶层的政治文化最先发生变化。如果他们倡导的政治文化能影响到大众,那么精英和大众的政治文化就具有一致性。政治制度的变革拥有了广泛的政治文化认同,就会较为顺畅。反之,变革很难成功。其次,在政治文化的整合效果方面,表现为传统的和外来的政治文化是否能完成融合。社会转型时期,政治文化往往呈现出多元并存状态。传统政治文化受到外来政治文化的冲击,开始消解;外来政治文化受到传统政治文化的抵制,很难稳固地在民众之间形成共识。如果传统和外来的政治文化能实现成功整合,政治制度变革成为顺理成章之事。反之,整合失败,政治文化呈现破碎状态,政治制度的变革也很难成功。再次,在政治文化演变层次方面,表现为表层的政治思想是否完成向深层政治心理的转变。一般而言,以先进知识分子为代表的社会精英阶层由于具有相对开放包容的态度,容易接受外来政治思想。而社会大众的政治心理是一种深层次的观念积淀,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转变。如果政治文化是在该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那么政治文化的深层次转变就较为容易发生,政治制度变革成果也随之巩固下来。相反,如果政治文化是从外国移植而来,与本国的社会经济条件相差甚远的话,政治文化的深层次演变很难实现,政治制度的变革也因而很难成功。戊戌维新作为中国近代史上一场旨在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的变法运动,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然而维新派知识分子提出的制度变革目标却没有实现,君主立宪制度没有建构起来,君主专制制度依然存在。从这个角度来看,戊戌维新运动是失败的。政治制度变革的失败固然受到经济基础、政治博弈和社会结构的影响。然而从更为深层和长远的角度来审视,当时的政治文化状况与维新派主张的君主立宪制度之间存在明显的脱节。传统政治文化占据主流地位,对君主专制制度形成稳固支撑。新型政治文化又尚未成型完善,君主立宪制度因而难以深入人心。维新派知识分子主张在中国建构起君主立宪的政治制度,并提出设议院、兴民权、三权分立等具体举措,同时对君主立宪制度及其相配套的政治文化进行宣传。然而其政治思想的宣传范围仅限于知识分子和统治阶层等社会精英。普通民众对于其倡导的新型政治文化并不了解,他们仍然固守着传统的政治文化。具体表现为求稳保守、反对变革、对皇权的依附和崇拜等,这些政治文化因素对君主专制制度形成稳固支撑。因此,戊戌维新在政治文化传播的广度上是极为有限的。戊戌维新时期,传统政治文化依然发挥着深远而广泛的影响。历经几千年的发展,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形成了自身严谨和完整的逻辑结构,并非和西方政治文化的简单融合就可以实现新型政治文化的内部契合。维新派对中西政治文化的整合多浮于表面,具有服务于现实政治变革的功利性。浮于表面的对中西政治文化的简单取舍并不能形成对君主立宪的稳固支撑,维新派没有完成中西政治文化的融合任务。中国的现代化属于外源型模式。外国的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封闭的大门,现代化进程由此开启。但是由于封建社会历经长期发展,经济、政治、文化相互配合,形成传统社会的超稳定结构。戊戌维新期间,小农经济仍然是主要经济形态,宗法制仍然是社会的主要结构,儒家政治学说和道德规范仍然牢固地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之中。因此,民众的臣民政治心理极为稳固,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改变。从政治文化的演变层次上来说,戊戌维新期间所倡导的新型政治文化仅仅停留在浅层次的政治思想方面,并没有演变为人们心中深层次的政治心理。本文在坚持唯物主义研究方法的基础上,选取戊戌维新这一具体案例为研究对象,从政治文化角度分析该运动在政治制度变革方面失败的原因,从中总结政治文化影响政治制度变革的具体机制。戊戌维新在新型政治文化的宣传方面,影响范围有限,中西政治文化的整合没有完成,政治思想没有实现向政治心理的转变。因此,新型政治文化没有形成对君主立宪的稳固支撑,政治制度变革的主张没有成为政治现实。
宋嘉宁[4](2018)在《治理理论视角下的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文中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经济体量逐步扩大,国有资本对增值和扩张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十九大报告也对国有资本增值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但目前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一定程度制约了国有资本增值率的提高,体制改革仍滞后于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本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国有资本增值能力也是世界各国国有企业改革关注的重点问题,同时也是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研究领域的难点问题。针对这一难点问题,国家政策层面提出了由“管资产”转向“管资本”,具体的改革工作也已经开始推进,但目前理论界对“管资本”的研究成果滞后于实际工作需要,并没有形成关于“管资本”一致性的理论成果,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缺少理论指导。本文从国有资本的资本属性角度分析“管资本”的内涵,通过对比“资本”、“资产”、“国有资本”、“经营性国有资产”、“非国有资本”等概念,依据治理理论的三个基本理念,界定了国有资本治理的概念,进而提出了“管资本”的内涵是国有资本治理。国有资本治理是指为了释放国有资本的资本属性,由多元制衡或合作的主体构成,以市场化方式相互作用,形成了拥有自主权利的“自组织”型出资企业的一种生产关系。因为目前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国有资本管理效果不佳,存在着多元主体运转不协调、委托代理链条不顺畅、企业经营自主权不充足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借鉴治理理论的三个基本理念:多元主体参与、主体之间权利的依赖性、“自组织”特征。本文论证的核心内容是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是国有资本治理。具体内容是证明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三个趋势体现国有资本治理的三个特征:第一是国有企业出资人主体多元化,第二是国有资本管理方式市场化,第三是国有资本出资企业权利逐渐完整化。本文使用规范和实证两种研究方法,规范研究包括历史沿革归纳和国外经验借鉴,实证研究主要是指将国有资本治理的三方面特征进行抽象,设计回归模型,验证国有资本治理对国有资本增值率的影响。本文论证结果:无论是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历程,还是国外的经验,都验证了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趋势体现国有资本治理的特征,实证检验证明国有资本治理有利于提高国有资本增值率,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遵从资本增值的规律。本文的主要内容是:第一章绪论,明确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方法、基础理论,基础理论包括:治理理论、资本理论、“自组织”理论。第二章文献综述,总结归纳了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目前的研究方向:多元化主体参与国有经济、减少行政干预、给予国有企业自主权,发现目前没有从治理角度分析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研究成果。第三章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现状和问题,发现目前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多元主体运转不协调、委托代理链条不顺畅、企业经营自主权不充足三方面问题。第四章分析治理理论在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适用性,通过界定国有资本治理的概念,提出了国有资本治理有利于释放国有资本增值属性,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是国有资本治理的观点。第五章、第六章是规范论证过程,从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国外经验两个角度验证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践符合治理理论的三个基本理念,分别从国有经济参与主体、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方式、国有企业自主权三个角度的演进过程进行归纳。第七章是实证论证过程,验证了国有资本治理有利于提高国有资本的增值率:国有资本出资人多元化有利于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市场化管理方式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拥有更多自主权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的净资产收益率更高。第八章总结研究结果和政策建议。研究结果是:我国和国外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体现了国有资本治理特征,改革遵循资本增值规律。政策建议:明确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定位、推动多元出资人参与国有资本运营、改进对国有资本的市场化管理方式、给予国有资本出资企业更多自主权。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是研究角度创新,本文基于治理理论对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分析。目前国内学者主要运用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分析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没有直接、明确的提出国有资本治理观点的研究。本文基于治理理论的三个基本理念对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了分析,一是治理理论的多元平等主体理念,二是治理主体之间的权利依赖性,三是治理主体的“自组织”特征,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界定了国有资本治理的概念。根据国有资本治理特征,提出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三个趋势:第一是国有经济出资人主体多元化,第二是国有资本管理方式市场化,第三是国有资本出资企业权利逐渐完整化。并且,以实证方式分析得出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动因是资本增值规律。
戚莹[5](2015)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中央银行的职能调整》文中提出利率市场化是由市场决定资金价格。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发挥市场在资金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但是,利率市场化改革可能带来的风险会在经济的宏观和微观层面广泛影响金融机构、投资者、存款人和其他金融消费者的利益,要想在保证金融稳定的同时实现利率市场化的平稳过渡,法治化改革是唯一途径。本文在厘清利率市场化内涵的基础上,指出利率市场化改革成败的关键是能否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进而提出利率市场化背景下,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应当成为中央银行职能调整的目标,中央银行需要在金融(银行)监管和货币政策两方面有所变革。第一章分析了中央银行职能调整的逻辑起点:利率市场化的风险控制,即回答“利率市场化背景下,为什么中央银行要进行职能调整”的问题。利率是资金的风险与期限的价格表现,利率市场化是一个伴随风险的制度变迁过程,表而上是利率形成机制的管制与放松,深层次上反映地却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自由主义与国家干预主义的演变逻辑,利率市场化并不是全面否认和摒弃政府金融监管,而是实现政府十预与市场自治的平衡。利率市场化的内生性风险和外生性风险可能在微观层而单独表现出来,更可能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综合表现为宏观层面的系统性风险。“合法+合理”的适度十预是国家对金融市场进行监管和调控的界限。利率市场化改变了资金的配置权,资金配置权的重构要求中央银行优化宏观调控方式。利率市场化为货币当局提供了更多的调控工具和手段,同时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又常常制约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利率市场化要求市场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加强金融监管是让中央银行由直接管制转变为间接管理,要“管而不乱”而不是“放而不管”。第二章从实践层面分析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职能分离与回归的现象,并从理论层面探讨中央银行分离或者合并金融监管职能的本质与利弊,从而回答“我国中央银行的职能调整日标是什么”的问题。从国外中央银行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来看,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是现代中央银行的核心职能。上世纪80年代后期,在部分发达国家出现了中央银行“去监管”的现象,但是,自2007年次贷导致金融危机产生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纷纷开始改革金融监管体制,金融监管权重新回归中央银行成为各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设专章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微观市慎监管权,在2003年的修改中,明确人民银行主要负责金融宏观调控,为了实施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保留必要的监管职责。但是失去金融监管权的中国人民银行降低了其收集信息的效率,可能削弱其独立性和权威性,为化解系统性风险带来隐患。次贷危机后,多数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明确了由中央银行承担着宏观金融监管职能,与货币政策协调合作进行系统性风险防范,维护金融稳定。将金融监管职能重新配置给中央银行不是微观审慎监管职能的简单回归,而是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确立。第三章构建我国中央银行职能宏观审慎监管职能,即回答“从金融监管角度,如何实现我国中央银行防范系统性风险的目标诉求”的问题。宏观审慎监管主体、方式和工具的确立与完善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事前干预”措施,最后贷款人制度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事后救济”手段。利率市场化改变了利率形成机制,货币资金的定价权由政府转向了市场,政府的角色由“运动员”转变为“裁判员”,在分业监管的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的宏观审慎监管要与其他监管主体的微观审慎监管相协调,同时,中央银行自身也要注意避免宏观审慎监管职责与制定、实施货币政策的职责的冲突。最后贷款人制度在法律制度设计上应尽可能减小道德风险的发生,即解除金融系统性风险危害的成果大于实施救助产生道德风险的负外部性,控制道德风险发生的范围和程度。第四章完善我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职能,即回答“从货币政策角度,如何实现我国中央银行防范系统性风险的目标诉求”的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货币政策决策机制的核心问题是中央银行在决策权力配置中的独立性较弱,并集中反映在货币政策委员会制度中。通过与其他国家在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地位与作用、组成人员、会议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制度进行比较,建议提高我国货币政策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使其享有货币政策决策权,并提高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的专业性和货币政策透明度。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操作工具由“从量”转向“从价”,巴克莱银行利率操纵事件暴露了利率形成机制的缺陷和监管的漏洞,立法需要明确央行的基准利率并完善其形成机制。
李子伦[6](2015)在《产业结构升级与政府职能选择》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总结人类千年发展史和二十世纪以来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成败教训,一个不争的事实摆在眼前:以工业革命为发端的产业结构升级历程既是启动经济增长的变革性动力,也是维持长期经济增长的根本性力量。在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迈进的历史性时期,中国正面临着经济增速换挡,前期经济增长模式难以为继的严峻挑战,唯有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为突破口,从供给端发力,在维持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以升级版的中国经济增长模式和增长内涵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因此,一个重要的战略性问题应运而生,即应当如何定位产业结构升级中的政府职能,以现代化的经济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助推产业结构的持续升级?本文以奥地利学派市场过程理论、市场失灵理论和国家理论为研究基础,以知识分立和政府有限理性为假设前提,在探明产业结构升级科学内涵的基础上,综合权衡市场效率、市场失灵问题和政府失灵问题,勾勒出产业结构升级中政府职能定位的新蓝图。研究认为产业结构升级的本质内涵是人的劳动行为不断搜寻、组合并批量复制类似信息群以及不同种类信息群,通过实现信息群结构关系的不断变迁而满足或更好满足人的需要及其组合的过程。信息分散的现实条件决定了以探索并发现默会知识的自发性市场秩序较面对信息不完全和有限理性约束的政府的比较优势。加之政府行为的自身利益偏好属性,在以弥补市场失灵为产业结构升级中政府介入的限制框架基础上,实现从强制干预型政府向增进扩展市场型政府的让渡必然成为构建现代经济治理格局的主体逻辑。第1章论证了产业结构升级对经济长期持续增长的价值,在回顾评价了目前产业结构升级中政府干预思想的两大主要理论基础即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和市场失灵理论之后,从政治、经济和社会角度出发,研究了政府从强制干预型向增进扩展市场型的转变在由单极独揽到多极共治的权力解构和各级公共权力相对化已成定局的当今中国基本国情下的重要意义。本章还系统回顾了涉及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多学派在内的产业结构升级理论。第2章从哲学、心理学和行为学入手,通过劳动价值论和主观价值论对立与统一的分析,认为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即是以搜寻、组合并批量复制信息组合为本质的劳动过程在总量和结构层面的扩张。从对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和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发展脉络的总结可以提炼出产业结构升级存在两种方式即产业内升级和产业间升级,前者包括既存有效信息复制速率提高和不完全一致信息组合的复制,后者指新信息组合的复制。从对奥地利学派经济增长理论出发可以看出产业结构升级的根本动力是市场经济下的企业家精神。本章还构建了包括科技创新能力、人力资本水平和节能环保能力在内的具有公共品属性和外部性的产业结构升级能力概念,它是产业结构升级的能力基础。第3章从对市场过程理论的分析得出市场对产业结构升级起决定性作用,政府职能确立应当以弥补市场失灵为原则,具体表现在保护产权、管理并协调市场信息传递和维护市场组织效率三点旨在维护市场机制的职能和加强产业结构升级能力建设一点旨在弥补市场公共品供给不足问题的职能。第4章以建国以来的美国、 “二战”后的日本和结构主义向新自由主义过渡时期的拉美地区为比较对象,通过对美国产业结构升级中政府职能的借鉴性回顾,对日本战后产业政策与产业结构升级、经济增长关系的分析和对拉美地区不同国家政府职能分化所展现的不同产业结构升级绩效诠释了以维护市场为首要责任,以加强产业结构升级能力建设为重要职能的政府职能选择原则,并系统探讨了产业政策的效率问题。第5章对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政府职能变迁历程进行了总结性回顾。第6章建立产业结构升级能力指标考核体系,并实证检验了我国产业结构升级中政府职能选择的效率。第7章为我国准确界定产业结构升级中的政府职能提供政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与主要贡献有:(1)完善产业结构升级理论体系,探究产业结构升级的本质内涵。(2)构建产业结构升级中政府职能选择理论框架。(3)比较分析产业结构升级中政府职能选择的国际实践经验与教训。(4)尝试构建产业结构升级能力和指标体系,实证检验我国产业结构升级中政府职能选择绩效。(5)给出了完善我国产业结构升级中政府职能选择的政策建议。
范欢欢[7](2014)在《新公共管理理论视角下地方政府预算管理问题研究 ——以R市为例》文中指出预算管理不仅是政府财务规划最重要的起点,也是将人民的意愿转化为政府行动,实现政策目标的有力工具。良好的预算管理强调受托责任、透明度、参与和预见性。实现有效科学的预算管理,不仅可以弥补法治的不足,改善信息知情权,强化政府财政责任,减少腐败,还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促进民主的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实现。我国地方政府在预算管理方面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包括地方政府预算理论创新、改善预算管理体制,变革转移支付制度,改进地方政府收入制度等,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本文就预算管理的准备、执行、事后评估和参与四个方面,从新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探讨作为管理学角度的地方政府预算管理问题。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地方政府预算管理的意义阐述、国内外研究成果的综述、论文独有的特色和创新之处、进行研究采用的方式方法。第二部分界定预算管理和分级财政体制的概念,进一步对预算管理原则,预算管理与公共利益关系做了阐述,并引入奥斯本和盖布勒的《改造政府》十大原则,重点从增强公共组织预见性、强调公共组织的使命感、注重公共组织工作效果、让顾客成为政府工作的驱动力量四方面展开,阐述了在新公共管理理论指导下预算管理的发展方向。第三部分通过调查问卷、网站公开的数据,结合中国地方政府公共预算的背景,总结了R市地方政府在预算准备工作、预算执行阶段、事后的评估和控制阶段以及公民参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部分针对R市在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试图从四个阶段的制度缺陷中寻找原因,包括准备阶段的编制时间不合理;执行过程中自主权缺乏;事后评估中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价机制;预算过程中缺乏公民参与等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教训。第五部分针对R市具体的预算管理问题,从新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实现预算编制与宏观计划有效结合,扩充地方政府资源分配的自主权,建立绩效评价、发展参与式预算等方面进行改革,试图建立一个有预见性、讲究使命、注重效果、民主参与的预算管理体制。
熊帝兵[8](2010)在《中国古代农家文化研究》文中指出中国古代农家以农名派,战国时曾因与儒家论战而引人注目,在百家争鸣中形成了独特的主张和观点,并跻身于“九流十家”。秦以后有志于农者继承和发扬了先秦农家的学术研究传统,逐步充实研究内容,拓宽研究领域,使农家的学术研究不断向纵深发展,最终形成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术群体,其研究内容涉及农学思想、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方法、防灾救灾措施等诸多方面;整个群体还表现出重农务本、关注民生的学术风格,形成了独特的农家文化,其中精华部分在新时期仍有重要现实意义。古代文献中,《汉书·艺文志》首述农家,并设“农家”类收录先秦及汉代农家着作。此后的史志、公私书目和大型丛书都继承和发展了这一分类方式,直至《四库全书》。历代学者对农家多有定义,一致肯定农家与农业技术研究有密切关系。有学者直接指称汉代以后的有志于农者为农家,也有学者自称农家,可见,农家发展的历史跨度不仅仅局限于先秦,而是一直延续至清中期。农家正式形成于战国,以许行为标志,形成了自己的学派,并参与了“儒农论战”。农家在先秦获得较大发展,其游学范围经历了由楚→宋→鲁→齐→秦的变化。两汉相对较短的历史时期内出现了较多农家,他们继承和发展了先秦农家文化,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魏晋至唐末,农家虽然不多,但出现了划时代人物贾思勰,其在农家文化的发展中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隐士开始融入到农家群体之中。宋元时期,农家又一次集中出现于较短的历史时期,南方农业技术得到系统总结,而且出现了南北技术融合的趋势。史至明清,农家学者身份多样、研究成果卓着、研究内容广泛而深入,使古代农家文化发展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农家在研究农业生产的同时留下了丰富的着作。因农家学者身份复杂,有在朝的地方官员和朝廷要员,也有在野的隐士和平民,不同的身份使得他们研究农业技术的条件不同,撰写农书的方法、目的和农书的指导范围也有区别,因此,根据农家的身份把农书归为平民所撰农书、地方官员所撰农书和“高官”所撰农书三类具有一定意义。尽管农家身份背景各异,但他们撰着农书的主要动机大体相同:资政重本、总结农业技术和指导农业生产,只是所站的角度和高度不同而已。不同农家学者撰写农书时的资料来源也有共同之处,主要来自文献搜集、亲身实践和调查采访,但各有侧重,在朝为官的农家长于文献搜集;隐士和平民农家则更注重对自己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的总结;调查采访则是所有农家共同使用的方法。随着农家的发展,农家着作的内容逐步由单一趋向丰富,最终涵盖大农业的各个领域;农家着作的结构也由简单逐步走向完善和成熟。众多农家着作主要以手抄和官颁的方式流传至近代,甚至流传至国外。近代以后,主要农家着作均得以整理和出版。中国古代农家在研究农业的过程中表现出较强的思想性。“三才”理论是农家的重要指导思想,“三才”思想中的“人地”关系和“人天”关系的地位随着农家的发展不断变化,其中的“人天”关系逐步得到强化,经历了“时至而作,渴时而止→趣时→顺天→盗天→合天→胜天”的变化过程。农时方面,农家在沿用常规指时方式的基础上,还以作物生长过程、土壤特征指时,并把多种指时方式综合运用,以更准确把握生产时机。农家所谓农时既包括农忙之时,也包括农闲之时,从总体上分为春耕、播种、中耕、秋收、冬藏“五时”,“五时”之下又细分上、中、下三时,形成了系统的农时内涵。农家还揭示出农时与农业收成、产品质量、灾害以及生产效率之间的关系。土地用养结合思想和农业生产“三宜”原则也随着农家的发展而不断充实和丰富。在系统的农学思想指导下,农家更注重农业技术问题的研究,农业技术也是农家着作的主体内容;农家主要集中于总结土地利用、土壤耕作、作物栽培、林业园艺、蚕桑、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以及农具的改进与制造等诸多技术,涉及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这些贡献受到学者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在农业经营管理方面,农家强调重农务本,认为农业是衣食之本、财富之源,关系国家兴衰和社会稳定,对社会道德风尚也有重要影响。因此,农家建议国家应注重农业政策性和导向性的宏观管理,地方政府保障和督促农业生产。农家特别强微观层面的农业家庭经营管理,主张在有限的规模上合理安排农事和劳动力从事多种集约经营,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增加了经济效益,并总结了细致的家庭经济核算方法。各种农业灾害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的过程,农家长期把农业生产实践与研究相结合,能够从自然规律的本身认识农业灾害的概念、种类,相对准确地揭示出灾害产生的原因和所导致的严重危害。基于对农业灾害的科学认识,古代农家总结出了一系列防灾、减灾措施,突出了水利防灾优势,在水利工程、用水技术和提水工具的运用方面多有总结。农家更强调以技术抗灾,总结出了一系列抗水旱灾害的农业生产技术;提倡以物理、生物或化学等手段防治农业生物灾害;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趋利避害以预防低温、风灾等。针对灾害频发的现实,农家还强调多种经营、储备节用,积极发掘备荒食物以减少灾年饿殍遍野之患。古代农家在农业研究中始终秉承着民生关怀的传统和精神。竺可桢先生指出5000年历史中曾经历过四个寒冷期。其中后三个寒冷期,灾害频发、社会危机严重、民不聊生,农家也相应出现了三个活动高峰。就个体来看,大多数可考的农家都有过艰苦的生活经历,且都具丰厚的儒学背景,环境和个人因素的综合作用激发了农家对民生的高度关注。古代农家在农学着作和相关文集中以文、论、诗、画等不同方式记录着当时民生疾苦的状况,涉及对百姓生命的关注,对百姓负担沉重的慨叹和对百姓苦累的悲悯。实践上,为官的农家注重解决百姓生产和生活难题,站在百姓的立场上为官施政,并保障人民生活和生产的有序进行;在野的农家囿于地位,只能着书传道,为民生艰难而呼号,并提出丰富的改善民生的措施和建议。古代农家的民生关怀精神和实践有的在当时就受到人民的肯定,有的则为后世学者所认可。在关注民生的过程中,农家逐渐形成了民生思想,关注焦点集中于民食、民利、民命、民财等方面。随着历史的变迁,古代学者对农家的评价经历了“完全否定→逐渐认可→完全肯定”的过程,“农家”类在古籍中的排序也呈逐步上升趋势,这都反映出古代农家历史地位的上升。而近代学者对农家的认识却存在一定局限性,未能给予客观评价。事实上,农家文化源远流长,农家与儒家、道家、医家等各种文化相互影响和交融,共同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而重农务本,器道并重,关注民生则是农家文化的显着特色。农家文化中的用养结合、灾害防治、循环经营等技术经验对当前发展可持续农业、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都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农家文化中的农学思想、集约经营思想以及重农思想对当前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等仍具有重要启示意义。农家的治学目的、治学方法以及民生关怀精神对当前学术研究和学风建设具有一定启示作用。
廖添土[9](2010)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历史考察与制度建构》文中研究指明随着2007年9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之后,中央层面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入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一个新的阶段。随后,地方层面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也在全国各地广泛展开。然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毕竟还是个新事物,国外可供借鉴的经验不多,在我国也还仅仅处于试点探索阶段。试点探索中也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争论,需要加强理论研究以进一步指导实践工作。本论文研究是在此背景下展开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本质上反映的是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提出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从建国初的统收统支,到改革初期的税利合一,以及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确立后的税利分流,再到目前税利分流框架下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均有着其内在的历史发展规律。因此,本论文首先从历史发展的视角分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探索国家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关系的演变特征和规律,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建构提供历史经验。之后,本论文考察了西方国家国有经济发展的历程及资本预算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借鉴了国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经验,在纵向上建构中央与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级所有”的产权关系,横向上处理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互补与衔接。最后,在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历史分析、国外经验借鉴、横向和纵向关系理清的基础上,本论文构建一个包含了预算内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决算和预算监督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框架,并为这一制度框架的实施提供政策建议。
胡丽娟[10](2009)在《民初宪政危机中的政治调和思潮》文中提出政治调和思潮代表着民国初年民主转型中的妥协路径。因其蕴涵着深邃的妥协智慧与丰富的曲折性经验,不失为近现代中国政治思想史的重大课题。英美宪政民主的成功经验,证明妥协之于民主转型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价值,基于此,本文回顾了民初的政治调和思潮。本文围绕如何实现民初民主转型的问题意识,通过文本解读和历史分析,探讨了民初政治调和思潮的时代背景、理论要旨和思想价值,以及思潮衰落的历史原因;进而借鉴邹谠的“全赢博弈”理论,分析了民初激烈对抗型政治文化的基本特征以及调和思潮衰落的原因。本文认为,民初的宪政危机,很大程度上是由袁氏与民党间互不妥协的激烈对抗所致。本文梳理了章士钊、杜亚泉、梁启超、张东荪、李大钊、李剑农的政治调和理论,进而从价值理念、宪政制度、社会基础三方面综合分析思潮的要旨,指出思潮的价值理念在于多元妥协的宽容,渐进的进化,英美传统的自由;宪法、政党政治及权力分立制度,是其一整套的宪政制度;社会是政治改革的基础,社会与国家二分,中产阶级占主体的市民社会,是政治调和所需的社会基础。由于袁氏与民党间你死我活的激进“全赢博弈”,政治调和思想因其“妥协博弈”的温和特质,被激进的时代所淹没。思潮的衰落,不仅表征着民初的转型方式由渐进改革转向激进革命,也表征着自由主义由英美传统转向法俄传统。此外,调和思潮的衰落有着更为深层的社会历史原因。与英美孕育妥协的封建弱王权,多中心秩序,思想多元、法治传统,均势政治,以及市民社会等等社会历史条件不同,民初社会深具大一统专制强王权,一元秩序,思想一元论与人治传统,非均势政治,以及东方农民社会等等政治文化传统。民初的这一历史土壤只能产出“全赢博弈”,全然不适宜政治调和的生长。本文在结语部分充分肯定民初政治调和思潮的思想价值,提出跳出民初的“全赢博弈”模式,实现中国的民主转型,必有赖妥协之道及其适宜的历史土壤。妥协是民主的必由之路。
二、国库体改理论与实践的再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库体改理论与实践的再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栖霞市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存在问题及优化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0 引言 |
0.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0.4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 概念界定和基础理论 |
1.1 概念界定 |
1.1.1 街道办事处 |
1.1.2 职能履行 |
1.2 相关理论基础 |
1.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1.2.2 善治理论 |
2 S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能及职能履行现状 |
2.1 S街道办事处概述 |
2.2 S街道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
2.3 S街道当前职能履行现状 |
2.3.1 社会管理职能的履行现状 |
2.3.2 经济管理职能的履行现状 |
2.3.3 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现状 |
3 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分析 |
3.1.1 政府权力界定不清 |
3.1.2 财政浪费状况严重 |
3.1.3 市场管理问题频发 |
3.1.4 居民参与主动性较差 |
3.1.5 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 |
3.2 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2.1 政府对治理理念认识不深 |
3.2.2 行政成本控制意识薄弱 |
3.2.3 经济项目规划性弱 |
3.2.4 居民社区归属感弱 |
3.2.5 基层公共服务意识缺失 |
4 优化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的对策建议 |
4.1 建立良好的政府职能履行体系 |
4.1.1 明确政府法定职能 |
4.1.2 创新服务治理理念 |
4.1.3 明晰政府任务分工 |
4.2 完善内部财政制度 |
4.2.1 建立监督管制体系 |
4.2.2 规范决策程序 |
4.2.3 建立科学政府预算方案 |
4.3 良好规划辖区经济发展 |
4.3.1 提高对经济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
4.3.2 合理分配项目财政资金 |
4.4 拓宽居民自治参与渠道 |
4.4.1 唤醒居民主动参与意识 |
4.4.2 提供多样化参与方式 |
4.5 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
4.5.1 均衡公共服务项目投入 |
4.5.2 发挥社工机构作用 |
5 结语 |
5.1 结论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2)日本法治化进程中的地方自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四、本选题的基本内容及创新点 |
第一章 明治时期日本法治化与地方自治的成长 |
第一节 明治时期日本地方自治中的法治化发展 |
一、建立地方自治的政治改革 |
二、建立地方自治的的“宪制”体制 |
三、建立地方自治的其他立法成果 |
第二节 明治时期日本地方自治在法治化框架下的展开 |
一、町村制市制在法治化背景下的形成 |
二、府县制郡制在法治化背景下的形成 |
第三节 明治时期地方自治与法治化的互动 |
一、地方自治推进权力制约 |
二、地方自治培养“法治公民” |
三、地方自治促进依法行政 |
第二章 二战结束前日本法治化与地方自治的变迁 |
第一节 二战结束前日本地方自治中的法治化发展 |
一、大正时期推动地方自治新变化的法治化发展 |
二、昭和前期至“二战”结束前地方自治中的法治化挫折 |
第二节 二战结束前日本地方自治在法治化框架下的展开 |
一、大正时期地方自治的新变化 |
二、“二战”结束前日本地方自治的新发展 |
第三节 大正时期日本地方自治与法治化的良性互动 |
一、地方分权对日本法治发展的推动 |
二、农村自治对日本法治发展的推动 |
三、经济自治对日本法治发展的推动 |
第四节 昭和初期日本地方自治与法治化之间的消极互动 |
一、地方自治对法治发展的消极作用 |
二、地方自治在战争下荡然无存 |
第三章 二战后日本法治化与地方自治的发展 |
第一节 二战后日本地方自治重建的法治基础 |
一、日本“宪制”的重建 |
二、日本“地方自治”法制的回归 |
第二节 二战后日本地方自治在法治化发展之下的新成果 |
一、战后重建期日本地方自治在法治化中的成果 |
二、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日本地方自治在法治化中的成果 |
三、泡沫经济时期日本地方自治在法治化中的成果 |
四、低迷时期日本地方自治在法治化中的成果 |
五、21世纪至今日本地方自治在法治化中的成果 |
第四节 二战后日本地方自治与法治化之间的互动 |
一、地方自治中的“权力制衡”对战后日本法治的推进 |
二、地方自治中的“居民自治”对战后日本法治的推进 |
三、法治化是地方自治的保障 |
四、法治化对地方自治的促进是“民主主义”的体现 |
第四章 结语 |
一、日本法治化框架下实行地方自治的必然性 |
二、从法治化角度研究地方自治的必要性 |
三、地方自治是法治化的具体体现 |
四、地方自治推动法治进步 |
五、日本地方自治的特色 |
六、日本法治化进程中的地方自治对中国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政治文化对政治制度变革的影响 ——以戊戌维新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政治文化研究综述 |
1.西方政治文化研究 |
2.中国政治文化研究 |
(二)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研究综述 |
1.西方政治制度研究渊源及理论成果 |
2.中国学界关于政治文化和政治制度二者关系的研究 |
三、现有研究的不足及本文的创新点 |
四、研究方法和框架结构 |
第一章 政治文化对政治制度变革的影响——一种理论视角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政治文化 |
二、政治制度 |
第二节 政治制度变革 |
一、新制度主义学派关于制度变革的基本理论 |
二、制度变革路径方式 |
三、制度变革中的路径依赖 |
第三节 政治文化影响政治制度变革的具体机制 |
一、政治文化影响政治制度变革的路径:建构、维系、运行 |
二、政治文化影响政治制度变革的过程 |
第二章 戊戌维新发生过程——一种实践分析 |
第一节 康有为多次上书及1898 年上书成功 |
一、第一次上书未果 |
二、“公车上书”揭开了戊戌维新的序幕 |
三、连续上书催生百日维新 |
第二节 百日维新的开始和结束 |
一、《名定国是》的颁布开启百日维新进程 |
二、变法措施的施行情况及结果 |
三、百日维新的成果和影响 |
第三节 百日维新过程中的权力博弈 |
一、帝党和后党的权力争夺以及后党的力量分析 |
二、帝党和维新派知识分子结盟——百日维新的开始 |
三、帝党力量 |
四、维新派力量 |
五、变法措施实施方式的冒进性 |
六、外国对变法的态度 |
第三章 精英与大众政治文化分析 |
第一节 维新派政治思想状况 |
一、“变”——摆脱危机的必然出路 |
二、“破”——对君主专制的批判 |
三、“立”——君主立宪制度的建构 |
第二节 统治阶层政治思想状况 |
一、慈禧——马基雅维利主义的实践者 |
二、光绪——专制王朝强弩之末下的除旧布新者 |
三、张之洞和翁同龢——具有变革思想的旧式官僚 |
第三节 大众政治心理状况 |
一、超稳定社会结构之下保守传统的臣民政治心理 |
二、西方冲击背景之下的民族主义政治心理 |
第四章 传统与外来政治文化博弈 |
第一节 传统政治思想 |
一、天命观论证政治合法性 |
二、大一统思想维系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 |
三、民本思想——民众评价君主统治效果的重要标准 |
第二节 西方政治思想 |
一、国家起源的目的:社会契约论 |
二、以自由和平等为主要内容的革命宣言书:天赋人权 |
三、政府建构的原则:分权制衡思想 |
四、作为一种政制形式:民主 |
第三节 维新派知识分子整合中西政治文化之过程和结果 |
一、西方文化对中国产生影响的途径和流变 |
二、维新派整合中西政治文化之成果——以《大同书》为例 |
第五章 表层和深层政治文化演变 |
第一节 政治文化在层次方面的演变机制 |
一、内生:以启蒙运动对法国政治制度变革的影响为例 |
二、外源:以西方政治学说在明治维新中的影响为例 |
第二节 戊戌维新中政治文化演变的政治社会化途径 |
一、新式学堂——教育改革的突破口 |
二、现代报刊——启发民智的舆论场 |
三、社会团体——变法力量的集散地 |
四、政治社会化之效果分析 |
第三节 戊戌维新失败的政治文化原因:臣民政治心理为何如此稳固? |
一、经济形态之小农经济 |
二、社会结构之宗族宗法制 |
三、完备的政治社会化方式 |
余论 |
参考文献 |
一、专着类 |
二、期刊类 |
三、报纸类 |
致谢 |
(4)治理理论视角下的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理论基础 |
1.2.1 治理理论 |
1.2.2 “他组织”与“自组织”理论 |
1.2.3 资本理论 |
1.3 研究内容与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论文结构 |
1.3.3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 |
1.4.1 规范研究方法 |
1.4.2 实证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研究中存在的不足 |
2. 文献综述 |
2.1 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研究方式综述 |
2.1.1 历史沿革研究 |
2.1.2 国外经验研究 |
2.1.3 实证研究 |
2.2 治理理论研究 |
2.2.1 治理理论的起源 |
2.2.2 治理的概念界定 |
2.2.3 治理理论的主要观点 |
2.3 治理理论在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领域的应用研究 |
2.3.1 治理理论主要应用领域 |
2.3.2 对“国有资本治理”类似观点的研究 |
2.4 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研究 |
2.4.1 多元化主体参与国有经济 |
2.4.2 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减少行政干预 |
2.4.3 给予国有企业自主权 |
2.5 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措施的研究 |
2.5.1 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总体框架构建 |
2.5.2 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设置 |
2.5.3 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运转模式 |
2.5.4 成立基金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
2.5.5 强化法律制度建设 |
2.6 小结 |
3. 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
3.1 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现状 |
3.1.1 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主体 |
3.1.2 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运行模式 |
3.1.3 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客体 |
3.2 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
3.2.1 多元主体运转不协调 |
3.2.2 委托代理链条不顺畅 |
3.2.3 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不充足 |
3.3 小结 |
4. 理论基础——治理理论指导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适用性 |
4.1 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管资本”的内涵 |
4.1.1 “国有资本”的内涵 |
4.1.2 “管资本”的内涵 |
4.2 国有资本治理概念 |
4.2.1 国有资本治理内涵 |
4.2.2 国有资本治理外延 |
4.3 治理理论指导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适用性 |
4.3.1 现有理论的研究基础 |
4.3.2 治理理论的应用 |
4.4 小结 |
5. 历史沿革验证——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体现国有资本治理特征 |
5.1 我国国有经济参与主体演进情况归纳 |
5.1.1 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经济的外部政策环境 |
5.1.2 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经济的实践 |
5.2 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方式演进情况归纳 |
5.2.1 完全管制式行政管理方式 |
5.2.2 行政与法律相结合方式 |
5.2.3 行政与市场相结合方式 |
5.2.4 以市场化为主的方式 |
5.3 我国国有企业自主权演进情况归纳 |
5.3.1 行政体制内的权利调整 |
5.3.2 行政体制内向国营企业释放权利 |
5.3.3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塑造国有企业 |
5.3.4 给予国有资本出资企业更多自主权 |
5.4 小结 |
6. 国外经验验证——国外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体现国有资本治理特征 |
6.1 国有经济参与主体多元化情况归纳 |
6.1.1 发达国家情况 |
6.1.2 发展中国家情况 |
6.2 管理方式归纳 |
6.2.1 发达国家情况 |
6.2.2 发展中国家情况 |
6.3 出资企业权利配置情况归纳 |
6.3.1 发达国家情况 |
6.3.2 发展中国家情况 |
6.4 小结 |
7. 实证检验——国有资本治理有利于提高国有资本增值率 |
7.1 出资人主体多元化对国有资本增值率影响的实证检验 |
7.1.1 出资人主体多元化的现实背景 |
7.1.2 研究设计 |
7.1.3 分析结果 |
7.1.4 研究结论 |
7.2 市场化管理对国有资本增值率影响的实证检验 |
7.2.1 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的现实背景 |
7.2.2 研究设计 |
7.2.3 分析结果 |
7.2.4 研究结论 |
7.3 给予企业更多自主权对于国有资本增值率影响的实证检验 |
7.3.1 改组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现实背景 |
7.3.2 对比分析 |
7.3.3 回归分析 |
7.4 小结 |
8. 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1.1 国有经济参与主体由一元转向多元 |
8.1.2 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方式逐步转向市场化 |
8.1.3 国有企业由被管制的“他组织”转向权利完整的“自组织” |
8.2 政策建议 |
8.2.1 主体平等化——明确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定位 |
8.2.2 主体多元化——推动多元出资人参与国有资本运营 |
8.2.3 管理市场化——改进对国有资本的市场化管理方式 |
8.2.4 权利完整化——给予国有资本出资企业更多自主权 |
附录1: 各地国企改革进展情况调查问卷卡 |
附录2: 国外经验附表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利率市场化背景下中央银行的职能调整(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原因与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利率市场化的风险控制:中央银行职能调整的逻辑起点 |
第一节 利率市场化的界定及其风险测度 |
一、利率市场化的内涵与外延 |
二、风险控制对于利率市场化的制度意义 |
第二节 利率市场化风险的形成机理与现实样态 |
一、利率市场化风险形成的制度轨迹 |
二、利率市场化风险的集成形式——系统性风险 |
三、系统性风险的实证考察:以转型经济体为例 |
第三节 利率市场化视域下的中央银行职能调整 |
一、利率市场化要求中央银行转变职能 |
二、利率市场化对中央银行职能调整提出的挑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分与合:中央银行职能的现实选择与理论诠释 |
第一节 国外中央银行职能变迁的梳理与思考 |
一、中央银行职能的源起与扩展 |
二、中央银行的核心职能: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 |
三、中央银行金融监管职能分离与回归的国际趋势 |
四、中央银行职能变革的思考 |
第二节 我国中央银行职能的现实检视与评判 |
一、中央银行职能的文本检视与实践对照 |
二、中央银行职能的制度局限与进化可能 |
第三节 宏观审慎监管与货币政策职能融合:中央银行职能调整的目标诉求 |
一、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职能的分离与融合:一个理论分析框架 |
二、系统性风险防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职能的耦合点 |
三、中央银行职能调整的法定化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的构建 |
第一节 宏观审慎监管主体的厘定 |
一、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监管主导地位的确立 |
二、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监管职责的界定 |
三、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的监管协调机制 |
第二节 宏观审慎监管工具 |
一、系统性风险预警体系 |
二、宏观经济监测和风险识别 |
三、宏观压力测试 |
四、或有债权分析(CCA) |
第三节 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反思与变革 |
一、利率市场化背景下货币政策决策与最后贷款人职责的关系 |
二、最后贷款人制度基本理论及其新发展 |
三、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 |
四、完善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职能的完善 |
第一节 完善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决策制度 |
一、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决策机制的现状与问题 |
二、货币政策委员会制度的国际比较 |
三、我国货币政策决策制度的完善 |
第二节 货币政策操作工具的结构性调整 |
一、基准利率的确定 |
二、利率操纵的风险:巴克莱银行案的警示 |
三、基准利率的选择与完善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6)产业结构升级与政府职能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理解经济增长中的结构逻辑 |
1.1.2 市场决定:经济治理思维的根本性变革 |
1.2 相关理论综述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开放经济体下的产业结构自发升级——产业结构演进理论 |
1.2.2 发展经济学中的产业结构追赶升级——产业结构调整理论 |
1.2.3 国际产业分工中的产业结构转移升级——产业结构转移理论 |
1.2.4 产业结构升级中的政府角色——从强制干预型到强化市场型 |
1.3 研究方法及论文结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论文结构 |
1.4 论文重要概念界定与区分 |
1.4.1 政府与国家 |
1.4.2 产业与产业结构 |
1.4.3 产业政策与政府职能 |
1.5 论文可能创新与不足 |
1.5.1 论文可能创新 |
1.5.2 论文不足 |
2 产业结构升级的科学内涵 |
2.1 经济增长 |
2.1.1 需要与人类行为 |
2.1.2 劳动行为与经济增长的本质 |
2.1.3 从经济增长思想史看经济增长的三种方式 |
2.2 产业结构升级的科学内涵 |
2.2.1 从劳动行为的本质看产业结构升级的科学内涵 |
2.2.2 从经济增长看产业结构升级的实现形式 |
2.2.3 产业结构升级的动力 |
2.3 产业结构升级的基础条件——产业结构升级能力 |
2.3.1 产业结构升级能力概念的提出 |
2.3.2 产业结构升级能力的外延 |
2.3.3 以公共品为基本属性和外部性为特征的产业结构升级能力 |
3 产业结构升级中的资源配置机制——政府与市场的权衡 |
3.1 从市场过程理论看市场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决定性作用 |
3.1.1 市场过程理论简介 |
3.1.2 市场主体决策自由的作用 |
3.1.3 市场价格机制的特性 |
3.1.4 市场竞争机制的本质 |
3.1.5 市场供需机制的作用 |
3.1.6 市场对产业结构升级起决定性作用 |
3.2 产业结构升级中的市场失灵是政府干预的原因 |
3.2.1 外部性与市场供给失灵 |
3.2.2 不完全信息与市场失效 |
3.2.3 规模递增与垄断组织结构 |
3.3 国家理论中的政府职能演替 |
3.3.1 制度契约论视角下的政府——合作之手 |
3.3.2 古典经济学中的政府——扞卫之手 |
3.3.3 公共选择学派的政府——掠夺之手 |
3.3.4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政府——阶级间暴力压迫的工具 |
3.3.5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政府——诺斯悖论 |
3.3.6 小结 |
3.4 结论:产业结构升级中的政府职能 |
3.4.1 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塑造合格市场主体 |
3.4.2 加强市场监管构建透明健全市场体系 |
3.4.3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确保市场组织效率 |
3.4.4 合理运用经济政策有效弥补公共品市场供给失灵 |
4 产业结构升级中政府职能的新比较经济学分析 |
4.1 自由市场经济体的经验:以美国为例 |
4.1.1 一般性制度构建是产业结构升级的基础 |
4.1.2 支持具有公共品性质的产业结构升级能力建设 |
4.1.3 从美国信息产业崛起看政府的优选产业政策 |
4.2 从“通产省奇迹”到“失去的十年”:对日本产业政策的反思 |
4.2.1 以通产省为核心的日本产业政策奇迹(1945-1973) |
4.2.2 九十年代“失去十年”的深层原因 |
4.2.3 对日本产业政策的反思 |
4.3 从拉美国家产业结构矮化看政府的失败——结构主义向新自由主义过度时期 |
4.3.1 过度时期的产业结构矮化 |
4.3.2 结构主义时代的产业结构升级与政府职能 |
4.3.3 对拉美国家政府失败的反思 |
5 建国以来我国产业结构升级与政府职能变迁历程 |
5.1 计划经济时期产业结构升级与政府职能 |
5.1.1 总路线指引下的产业政策 |
5.1.2 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
5.1.3 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下的产业结构失衡 |
5.2 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度时期产业结构升级与政府职能 |
5.2.1 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产业政策 |
5.2.2 转轨摩擦中的体制变革 |
5.2.3 产业结构的恢复性调整 |
5.3 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产业结构升级与政府职能 |
5.3.1 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的产业政策 |
5.3.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
5.3.3 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与升级 |
5.4 我国产业结构升级中政府职能选择的经验教训与启示 |
5.4.1 经济体制是决定产业结构升级的根本动因 |
5.4.2 国家产业政策有效性值得商榷 |
5.4.3 支持产业结构升级能力建设是政府职能的着力点 |
6 产业结构升级与政府职能选择的实证计量分析 |
6.1 产业结构升级能力建设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 |
6.1.1 产业结构升级的衡量标准 |
6.1.2 产业结构升级能力指标体系构建 |
6.1.3 中国产业结构升级能力指数与产业结构升级度的相关性 |
6.2 产业结构升级的市场化改革红利 |
6.2.1 市场化进程指标体系构建 |
6.2.2 市场化指数与产业结构升级度的面板数据测算 |
6.2.3 市场化指数与产业结构升级度的面板模型 |
6.3 产业结构升级能力建设中的财税政策效应 |
6.3.1 产业结构升级能力建设的国际比较 |
6.3.2 财税政策支持产业结构升级能力建设的历史统计分析 |
6.3.3 财税政策支持产业结构升级能力建设的时间序列模型 |
7 产业结构升级中政府职能选择的相关政策建议 |
7.1 加快完善市场体系,确保市场在产业结构升级中起决定性作用 |
7.1.1 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
7.1.2 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
7.1.3 建立新型市场监管体制 |
7.2 深化国企改革,通过建立现代产权体系和企业制度重塑合格市场主体 |
7.2.1 以完善产权制度为保障,锻造市场决定的发展新逻辑 |
7.2.2 以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导向,走出国有资本管理模式改革新道路 |
7.2.3 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抓手,构建国有企业运营新形式 |
7.3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新型国家创新体系 |
7.3.1 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
7.3.2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培育高效技术市场 |
7.3.3 深化公共科技资源体制改革,加强科技基础制度和创新资源共享平台建设 |
7.4 以财税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为依托,构建市场决定的大国经济下现代产业结构升级能力 |
7.4.1 健全中央与地方间财政体制,重构产业结构升级能力建设中的政府间责任与权力配置 |
7.4.2 建立目标明确、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制度,铸就产业结构升级能力建设的强大助推器 |
7.4.3 加强财税制度创新和政策优化,建立统一完整的产业结构升级能力建设激励机制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7)新公共管理理论视角下地方政府预算管理问题研究 ——以R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表目录 |
绪论 |
0.1 选题意义 |
0.1.1 理论意义 |
0.1.2 现实意义 |
0.2 文献综述 |
0.2.1 国外研究状况 |
0.2.2 国内研究状况 |
0.3 研究特色和创新点 |
0.4 研究方法 |
0.5 研究思路 |
1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内涵阐述 |
1.1 预算管理 |
1.1.1 预算管理的理念与发展 |
1.1.2 预算管理与公共利益 |
1.1.3 预算管理的原则 |
1.1.4 预算管理的关键目标和一般目标 |
1.2 财政体制与分级财政 |
1.3 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内涵 |
1.3.1 有预见的政府:预防而不是治疗 |
1.3.2 有使命感的政府:改变照章办事的组织 |
1.3.3 讲究效果的政府:按效果而不是按投入拨款 |
1.3.4 受顾客驱使的政府:满足顾客的需要,不是官僚政治的需要 |
2 R 市预算管理现状及问题 |
2.1 财政分级管理体制下 R 市预算管理现状 |
2.1.1 R 市预算管理的主要特征 |
2.1.2 R 市预算管理的数据分析 |
2.2 R 市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2.2.1 预算编制缺乏预见性 |
2.2.2 部门经费浪费严重 |
2.2.3 财政支出效益不高 |
2.2.4 预算难以反映公众诉求 |
3 R 市预算管理问题的成因分析 |
3.1 预算准备阶段缺乏预见性和战略性 |
3.1.1 编制时间不合理导致预见性降低 |
3.1.2 政府规划与预算编制融合度低 |
3.2 预算执行阶段缺乏使命感和责任感 |
3.2.1 部门易受组织自利性影响 |
3.2.2 自主权缺乏导致资源浪费 |
3.2.3 公共服务的供给未引入竞争机制 |
3.3 预算评估中绩效导向体制不完善 |
3.3.1 相关法律和制度保障薄弱 |
3.3.2 绩效评价指标比较单一 |
3.3.3 绩效评价结果约束力不强 |
3.4 预算公开制度缺乏参与式民主 |
3.4.1 人大监督职能弱化 |
3.4.2 财政公开透明度不高 |
3.4.3 公民参与途径受限 |
4 完善和改进 R 市预算管理的对策 |
4.1 实行有预见性和战略性的预算编制 |
4.1.1 合理安排预算编制和审议时间 |
4.1.2 将政府规划与中长期预算相结合 |
4.2 建立有使命感和责任感的预算执行机制 |
4.2.1 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程序 |
4.2.2 扩充地方政府预算执行中的自主权 |
4.2.3 积极发挥市场在服务供给中的作用 |
4.3 健全预算评估中绩效评价体制 |
4.3.1 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
4.3.2 建立系统的绩效基准与绩效标尺 |
4.3.3 强化绩效评估的结果运用 |
4.4 建立受顾客驱动的预算公开制度 |
4.4.1 细化人大预算审议权 |
4.4.2 加快预算管理信息化建设 |
4.4.3 推行公民参与式预算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附件 |
(8)中国古代农家文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三、研究方法和资料来源 |
四、研究的重点和结构 |
五、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农家的概念与源流 |
第一节 农家及其特征 |
一、农家的概念 |
二、农家与农家学派 |
三、秦以后农家与先秦农家的传承关系 |
四、农家与农书的关系 |
第二节 先秦农家的产生与发展 |
一、先秦农家产生的背景 |
二、先秦农家的产生 |
三、先秦农家的发展 |
第三节 秦以后农家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
一、两汉农家代表人物及农家的发展特征 |
二、魏晋至唐末的农家代表人物及农家的发展特征 |
三、宋元农家代表人物及农家发展的特征 |
四、明清农家代表人物及农家发展的特征 |
第二章 农家着作的撰写与流传 |
第一节 农家所着农书的数量和种类 |
一、农家所着农书的数量 |
二、农家所着农书的种类 |
第二节 农家撰着农书的动机 |
一、资政重本 |
二、总结农业生产技术 |
三、指导农业生产和生活 |
第三节 农家撰着农书的资料来源 |
一、历史文献的积累 |
二、农业实践经验 |
三、调查采访 |
第四节 农家着作内容结构的嬗变 |
一、先秦农家着作的内容结构及其特色 |
二、两汉农家着作的内容结构及其特色 |
三、魏晋至唐末农家着作的内容结构及其特色 |
四、宋元农家着作的内容结构及其特色 |
五、明清农家着作的内容结构及其特色 |
第五节 农家着作的刊印与流传 |
一、农家着作在国内的刊印和流传 |
二、农家着作在国外的流传 |
三、农家着作在近代的整理与出版 |
第三章 农家文化中的农学思想 |
第一节 农业"三才"思想 |
一、"三才"理论的确立 |
二、"三才"理论的逐步发展 |
三、"三才"理论发展的新阶段 |
第二节 古代农家对农时的认识 |
一、农家指时方式的特色 |
二、农家的农时内涵 |
三、农时与农业生产的关系 |
第三节 用养结合思想 |
一、用养结合思想的发展过程 |
二、养地的主要手段 |
第四节 农家的"三宜"思想 |
一、唐代以前的"三宜"思想 |
二、宋元时期的"三宜"思想 |
三、明清时期的"三宜"思想 |
第四章 古代农家的农业技术贡献 |
第一节 总结土地利用和土壤耕作技术 |
一、土地利用 |
二、北方土壤耕作技术 |
三、南方土壤耕作技术 |
第二节 传承粮食作物种植技术 |
一、品种选育 |
二、播种及育苗移栽 |
三、中耕除草技术 |
第三节 总结林业、园艺经验 |
一、林业 |
二、蔬菜种植 |
三、果树、茶树及其它园艺 |
第四节 探讨蚕桑、畜牧兽医知识 |
一、栽桑知识 |
二、养蚕知识 |
三、畜牧兽医知识 |
第五节 总结农产品加工技术 |
一、主食加工 |
二、副食加工 |
三、酿造 |
第六节 对农具的改进和记载 |
一、整地农具 |
二、播种和中耕农具 |
三、灌溉农具 |
四、收获和加工农具 |
第五章 农家文化中的农业经营管理思想 |
第一节 重农思想 |
一、农业是衣食之本、财富之源 |
二、农业关系国家兴衰和社会稳定 |
三、农业影响社会道德风尚 |
第二节 农家的农业宏观管理思想 |
一、国家的农业管理 |
二、地方官员或政府的农业管理 |
第三节 农家的农业家庭经营管理思想 |
一、集约化多种经营思想 |
二、农事安排和劳动力管理 |
三、对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追求 |
四、家庭经济的成本核算 |
第六章 古代农家的防灾备荒措施及思想 |
第一节 农家对灾荒的认识 |
一、农业灾害成因及形成过程 |
二、农业灾荒的类型 |
三、农业灾害的影响 |
第二节 农家的水利防灾措施 |
一、建设水利工程 |
二、灌溉排涝 |
三、运用提水农具 |
第三节 农家的抗灾技术 |
一、水旱灾害的抗御 |
二、生物灾害的防治 |
三、低温及风灾的防范 |
第四节 农家的备荒思想及措施 |
一、多种经营备荒 |
二、储备节用固本 |
三、搜集食物替代品充饥 |
第七章 农家文化中的民生关怀 |
第一节 农家民生关怀产生的动因 |
一、自然环境变迁对民生的影响 |
二、恶劣的社会环境对民生的危害 |
三、农家学者对民生艰难的切实体验 |
四、儒学知识背景的影响 |
第二节 古代农家对民生的关注 |
一、对百姓生命的关注 |
二、对百姓负担的的慨叹 |
三、对百姓苦累的悲悯 |
第三节 农家改善民生的措施 |
一、解决百姓生产和生活难题 |
二、维护百姓权益 |
三、保障百姓生活安定 |
第四节 农家民生思想评析 |
一、古今人民和学者对农家民生关注的评价 |
二、农家民生思想的形成过程 |
三、农家民生关注的焦点 |
第八章 农家的历史地位和农家文化的现实意义 |
第一节 农家在诸子百家中的地位 |
一、古代学者视野中的农家 |
二、现代学者视野中的农家 |
三、对农家的再思考 |
第二节 农家的技术精华对现代农业的启示 |
一、用养结合技术对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启示 |
二、立体循环经营对生态农业的启示 |
三、技术精华对有机农业的贡献 |
第三节 农家思想精华的现实意义 |
一、农家农学思想的现代价值 |
二、农家经营思想的借鉴意义 |
三、农家重农思想的现实意义 |
第四节 继承和弘扬古代农家的学风 |
一、继承农家的治学目的和态度 |
二、借鉴农家的治学方法 |
三、发扬农家民生关怀的精神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历史考察与制度建构(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目录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框架与内容 |
五、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研究:范畴界定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的范畴界定 |
第二节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理论分析 |
第三节 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二章 “统收统支”的国家与国有企业财政分配关系:形成与演进(1949—1978) |
第一节 建国初期:奖励基金制和超计划利润分成(1949—1957) |
第二节 “大跃进”时期:利润全额留成制度(1958—1962) |
第三节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企业奖励基金制度(1962—1965) |
第四节 “文革”时期:秩序紊乱的企业分配关系(1966—1978) |
第五节 国有企业“统收统支”分配体制的客观评价 |
第三章 “税利合一”的国家与国有企业财政分配关系:改革与发展(1978—1994) |
第一节 企业基金与利润留成阶段(1978—1982) |
第二节 两步利改税阶段(1983—1987) |
第三节 含税承包制阶段(1987—1993) |
第四节 “税利合一”分配制度的简要评价 |
第四章 “税利分流”的国家与国有企业财政分配关系:探索与完善(1994—2007) |
第一节 政策背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确立 |
第二节 税利分流的改革试点 |
第三节 税利分流改革的全面推进 |
第四节 税利分流改革的客观评价 |
第五节 国家与国有企业财政分配关系演变的规律分析 |
第五章 “税利分流”框架下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实践与创新(2007—至今) |
第一节 在税利分流框架下建立国有资本财政收入的理论依据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制度的恢复与重构 |
第三节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框架的初步确立 |
第四节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点探索 |
第五节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 |
第六章 国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历史考察与经验借鉴 |
第一节 西方国家国有经济的发展历程与趋势 |
第二节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国际经验借鉴 |
第七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产权结构:分级所有 |
第一节 国有资本“分级管理”与“分级所有”的比较分析 |
第二节 实行国有资本中央与地方“分级所有”的依据 |
第三节 国有资本“分级所有”体制的建构原则和划分标准 |
第八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关系:互补与衔接 |
第一节 国有资本财政的相对独立性 |
第二节 国有资本财政的职能特征 |
第三节 两种财政预算的主体辨析 |
第四节 两种财政预算的运行区间比较 |
第五节 两种财政预算的互补与衔接 |
第九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构与框架设计 |
第一节 基本思路 |
第二节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框架 |
第三节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 |
第四节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 |
第五节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决算 |
第六节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监督 |
第十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施:政策建议 |
第一节 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参与试点工作 |
第二节 积极推进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建设 |
第三节 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组织体系 |
第四节 建立规范的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制度 |
第五节 建立规范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表报告制度 |
第六节 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基础 |
第七节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绩效考评机制 |
第八节 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立法建设 |
第十一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民初宪政危机中的政治调和思潮(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缘起与意义 |
1.1.1 问题意识 |
1.1.2 论域选择 |
1.1.3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与内容结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内容结构 |
2 民初宪政危机——政治调和思潮的时代背景 |
2.1 "宋案"与"二次革命" |
2.1.1 "宋案":暗地的不妥协 |
2.1.2 妥协抑或革命 |
2.1.3 "二次革命":公开的不妥协 |
2.2 中美比较视野中的民初第一次制宪失败 |
2.2.1 会议代表:妥协倾向比较 |
2.2.2 会议组织:妥协氛围比较 |
2.2.3 所制宪法:妥协性质比较 |
2.3 袁世凯称帝与宪政失败 |
3 章士钊:调和立国论 |
3.1 为政之本:"有容" |
3.1.1 好同恶异:"有容"的反面 |
3.1.2 "有容"的内涵 |
3.2 调和之法:"政力向背" |
3.2.1 政力向背与暴力革命 |
3.2.2 政力向背与宪法之性 |
3.2.3 政力向背与政党政治 |
3.3 调和之旨:"调和立国" |
3.3.1 "相抵相让"以成政治调和 |
3.3.2 针对民初现实的"调和立国" |
4 杜亚泉:接续主义与力之调节 |
4.1 接续与调节 |
4.1.1 接续主义:在保守中求进步 |
4.1.2 力之调节:政治力的对抗调和 |
4.1.3 调和之政党:接续与调节之政党 |
4.2 调和多元的社会结构 |
4.2.1 减政主义:社会与国家的分殊对抗 |
4.2.2 游民阶级:无由构成中产阶级 |
4.2.3 多元宽容:调和的社会结构所需之精神理念 |
4.3 渐进改革的政治调和之道 |
4.3.1 反对武力:真共和不能以武力求之 |
4.3.2 调和的道路:温和稳健之渐进改革 |
5 梁启超:政力对抗之调和 |
5.1 政治对抗力 |
5.1.1 政治对抗力的内涵 |
5.1.2 政治对抗力的养成 |
5.1.3 调和的政党 |
5.2 政体之调和:宪法与国会 |
5.2.1 国权与民权的调和 |
5.2.2 立法权与行政权的调和 |
5.2.3 国会与政府的调和 |
5.3 反对革命之渐进改良 |
5.3.1 革命复产革命:反对暴力革命 |
5.3.2 稳定的社会秩序是政治改革的基础 |
5.3.3 经济发展与国民性的提高需要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 |
6 张东荪:对抗力之调和 |
6.1 政治对抗力之原理 |
6.1.1 政治对抗力之含义 |
6.1.2 政治对抗的类别及其意义 |
6.2 渐进改革与法治 |
6.2.1 非暴力革命之渐进改革 |
6.2.2 宪法与法治 |
6.3 政治调和之社会基础与自治 |
6.3.1 自由发展之社会基础 |
6.3.2 自治与联邦 |
7 李大钊:调和之法则与辟伪调和 |
7.1 调和原理:政治对抗力 |
7.1.1 政治离心力与向心力 |
7.1.2 政治对抗力的养成 |
7.1.3 政治对抗力与暴力革命 |
7.2 调和释义:调和法则与辟伪调和 |
7.2.1 调和法则 |
7.2.2 辟伪调和 |
7.2.3 调和含义的延展 |
7.3 调和的宪法与政党 |
7.3.1 调和的宪法 |
7.3.2 调和的政党 |
8 李剑农:调和之本义 |
8.1 调和本义 |
8.1.1 调和含义与类别 |
8.1.2 民初调和政局分析 |
8.1.3 调和本义之补充 |
8.2 真立宪:调和的法治基础 |
8.2.1 宪法假面与宪法弹性 |
8.2.2 政党与议会政治 |
8.3 真秩序:调和的社会基础 |
8.3.1 反对国家过度干涉的伪秩序 |
8.3.2 地方分权自治 |
9 民初政治调和思潮之要旨 |
9.1 民初政治调和思潮的精神理念 |
9.1.1 宽容 |
9.1.2 进化 |
9.1.3 自由 |
9.2 宪政制度 |
9.2.1 宪法 |
9.2.2 政党政治 |
9.2.3 权力分立制度 |
9.3 市民社会 |
9.3.1 社会是政治改革的基础 |
9.3.2 社会与国家二分 |
9.2.3 中产阶级社会 |
10 一个被历史放弃的选择——以"全赢博弈"模式审视民初政治调和思潮 |
10.1 民初政治调和思潮的兴衰 |
10.1.1 民初政治调和思潮的兴盛 |
10.1.2 民初政治调和思潮的衰微 |
10.2 政治调和与"全赢博弈":温和不敌激进——民初政治调和思潮衰落的原因(一) |
10.2.1 两种政治博弈 |
10.2.2 民初政治调和思潮的温和特质 |
10.2.3 温和不敌激进 |
10.3 "全赢博弈"的历史土壤拒斥政治调和——民初政治调和思潮衰落的原因(二) |
10.3.1 中国帝制大一统与西欧封建多元 |
10.3.2 东方农民社会而非西方市民社会 |
11 结语:妥协是民主的必由之路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四、国库体改理论与实践的再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栖霞市S街道办事处职能履行存在问题及优化对策研究[D]. 徐莎莎. 山东科技大学, 2019(05)
- [2]日本法治化进程中的地方自治研究[D]. 宋宇宁.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3)
- [3]政治文化对政治制度变革的影响 ——以戊戌维新为例[D]. 张迪.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4]治理理论视角下的我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研究[D]. 宋嘉宁.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8(10)
- [5]利率市场化背景下中央银行的职能调整[D]. 戚莹. 武汉大学, 2015(01)
- [6]产业结构升级与政府职能选择[D]. 李子伦.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5(10)
- [7]新公共管理理论视角下地方政府预算管理问题研究 ——以R市为例[D]. 范欢欢. 辽宁大学, 2014(03)
- [8]中国古代农家文化研究[D]. 熊帝兵. 南京农业大学, 2010(05)
-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历史考察与制度建构[D]. 廖添土. 福建师范大学, 2010(07)
- [10]民初宪政危机中的政治调和思潮[D]. 胡丽娟. 浙江大学, 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