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第五批省名牌产品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2020)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中研究说明闽政办[2020]4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有关工作要求,经省政府研究,对《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10]3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4]139号)部分内容作出修改:
段传龙[2](2019)在《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治理实践中的重要主体力量,是完善与保障我国社会领域建设的重要组织基础,因此提升我国社会组织的治理水平与能力将成为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关键突破口。但社会组织的类型纷繁复杂,各类组织的功能、性质与地位存在差异,对其很难在统一、概括的普遍性层面上开展细致性与深入性的研究。为了突出研究重点,本文选择行业协会这一社会组织的典型代表作为研究对象,力图对其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法治困境予以全面阐述,并尝试给出相应的制度解决对策。从整体来看,目前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环境仍然不够完善,行业协会治理的立法、执法与司法的实践监管水平仍待提高。行业协会在治理实践的过程当中不仅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其同时也享有制定行业自治规范、开展行业管理以及惩治行业违法行为等多项公共管理权力,因而在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角色切换当中也随之产生了权力的不规范与权利的无保障等多种法律问题。当下我国针对行业协会的研究仍较多局限于政治学、历史学以及公共管理学等领域,缺乏从法学尤其是行政法学的研究视角对其在成立、运行以及注销等各个实践治理环节所面临的法治困境进行一次全面地实证分析与总结,从而梳理出当下我国行业治理中所存在的真实法治问题。因此本文从规范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的公法视角出发,以行业协会作为贯穿全文的研究对象,立足于考察和分析其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并在充分总结国内外行业协会治理的历史经验基础上尝试提出行业治理制度改革的本土性回答,以期从法学层面为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做出应有的学术贡献。本文共计五章内容。第一章探讨了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第一节从历史发展与演进的视角,对清末社会团体的产生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变迁两大方面进行了概括性的回顾,简要分析和总结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发展历史及其功能定位,为后文展开奠定基础。第二节归纳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法律性质,指出其“公”“私”兼具的法律属性。从“私”属性来讲,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的民事主体,是指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会员共同利益而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而从“公”属性来讲,行业协会行使或参与行使着越来越多原本由行政机关享有的“公共行政事务”的管理权,并且此类权力与通常意义上的行政职权难以做出区分,其在行使上述法定管理权限之时明显具有“公”属性。第三节指出我国行业协会具有“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而“准行政主体”的定位主要是指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的实践过程中既有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的一面,又有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被治理者的一面,其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主体。第四节在对行业协会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章程以及北京、上海、南京等多个地区的行业协会开展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归纳出我国行业协会在实践中主要履行自律、服务、协调以及代表四大基本职能,并对其具体职能的运行状况作了详尽论述。第二章详尽梳理了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权利保障层面所面临的问题与困境。第一节从立法层面切入,详尽分析了行业协会治理所涉及的包括基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各地方行业协会专门立法等在内的现有法规政策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第二节从党的领导和政府执法的层面切入,以实践中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个案为考察对象,全面分析了我国行业协会的实践监管不足。第三节则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行业协会同主管部门之间发生的行政诉讼判例为考察文本,详尽归纳了两主体之间诉讼纠纷的主要争议内容及相关规范困境。通过上述三个层面的详尽论述,本文力图全面呈现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外部治理领域的整体制度环境。第三章探讨了行业协会作为治理者在权力规范层面所存在的内部治理困境。延续第二章节的探讨思路,第一节同样先从“法规则”层面切入,归纳出包括行业专门立法、行业规章以及行业内部管理规则等内部治理依据中所存在的规则缺陷。而在第二、第三、第四节中,本文分别对行业内部治理中的主体、组织、行为、程序以及资产管理共五大方面存在的治理困境进行了详尽阐述,具体指出了行业协会存在内部机构设置不足、行业共谋行为、限制会员自由、破坏公平交易、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经营、监督程序缺失以及财政税收制度不健全等多个方面的治理实践困境。第五节则同样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我国行业协会同其会员或利害关系人之间所发生的诉讼纠纷案例为文本材料,梳理归纳了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纠纷中的实践争议内容及其存在的多种救济困境。第四章总结与反思了中外社会治理中的制度经验,以期对当下我国行业协会治理改革提供理论与经验支撑。第一节以我国古代的“公”“私”概念为载体,对春秋战国、宋、明以及清末民初等各个时期的公理思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第二节则对民国时期社会部颁行的《社会法规汇编》三辑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纳了民国初期、广州国民革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以及抗日战争时期有关公民结社的立法和管理规定,并具体梳理了民国社会团体的法规范规定、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以及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三大问题。第三节总结了美国与欧洲在社会治理中所采用的第三部门理论,具体阐述了两地在第三部门理论领域的特征与差异,并对两地的第三部门理论在我国是否具有借鉴意义展开了相关反思,进而提出美国式的国家与社会平行、对立、冲突的组织机构设置与治理模式并不适宜我国本土治理,而欧洲模式则具有可借鉴之处。第四节讨论了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治理经验与改革创新实践,总结了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模式、逻辑和经验,并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社会管理体制领域所作出的多项制度改革尝试与创新成果。第五章在对我国行业协会治理进行问题归纳与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第一节论述了新时代我国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的再定位问题。实践中,行业协会不论作为治理者还是被治理者,其前提都是自治权力(利)能被充分保障。此节再次回顾了我国国家公权强大而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背景,并对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功能及其同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进行了再认知与再划分。第二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内外治理的整体完善路径,具体从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行为、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以及完善行业协会资产管理共六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建议。第三节从整体上梳理了行业协会、政府以及法院等多个行业治理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清晰呈现了上述主体在权力责任、权利义务之间协调、冲突与对立的不同面貌。第四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完善要准确规范和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具体可从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以及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共五大方面具体着手。第五节重新界定了我国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责任边界,具体提出了落实行业自治的审核许可权、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以及全面推进行业领域信息公开义务共四大方面的建议对策。第六节提出了要健全行业争议纠纷的救济规则体系,并具体从理清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健全行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以及完善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共三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议。
王成[3](2019)在《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高层次人才一直以来都是稀缺资源,各地区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上不断加大力度,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抢夺人才。然而,目前地方政府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缺乏对地区精准的定位,以及缺乏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用好留住等方面的关注,这导致一些优秀的人才不能人尽其用,造成人才资源浪费及流失,从而影响引才的效果。为了更好的引进、留住、用好高层次人才,地方政府应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精准引才。本文从福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现状入手,借助SWOT分析工具分析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的内外部环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存在的不足及原因,主要存在的不足之处有:所引人才与产业需求的匹配度不够,引才对象的针对性不足,引才激励不够精准,引才责任主体不够明确,精准引才市场化程度不足。存在不足的原因有:精准引才的理念较滞后,精准引才机制不够灵活,引才政策碎片化依然存在,引才工具行政化色彩较强。最后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先进的引才经验,从而提出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的对策:一是树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精准引才理念;二是构建三位一体的精准引才工作机制;三是完善精准引才的相关政策;四是优化精准引才的软硬环境。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4](2019)在《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厦府办[2019]2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闽政办[2019]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认真贯彻落实。对列人取消目录的证明事项,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再出具相关证明。二、做好工作衔接。及时公布证明事项取消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5](2019)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文中提出闽政办[2019]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取消《福建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等5部省政府规章设定的10项证明事项和《福建省政府
林艺[6](2018)在《福州市自主创新政策工具的分类比较与实施效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主创新既是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也是建设国家级创新型城市的根本途径。在国家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背景下,福州市密集出台一系列支持自主创新的政策,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城市发展的核心战略,实施“八大自主创新提升工程”,推动区域创新能力有效提升,但从整体上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仍处于一般水平,自主创新之路任重道远,需要政府政策的支持和引导。本文对福州市自主创新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科学评估,了解政策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促进福州市自主创新政策实施效果提升的对策建议。本研究以福州市自主创新政策工具的分类比较与实施效果研究为选题,主要内容从以下五个方面展开。首先,在广泛查阅和借鉴总结国内外自主创新政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界定了本文的核心概念,对自主创新政策相关理论、社会网络分析法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其次,基于社会网络分析法对福州市自主创新政策工具进行分类比较。按照供给型、环境型、需求型三大类,对应人才队伍建设类、基础设施建设类、公共服务类、财政金融支持类、知识产权保护类、体制机制建设类、政府采购类、对外贸易类、交流合作类九种政策工具类型绘制福州市自主创新政策工具图谱,比较各种政策工具的实际运用。第三,基于问卷调查对福州市自主创新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构建以企业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估体系,收回有效问卷265份,通过整理分析,形成对福州市自主创新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价。评估结果显示:总体上看,福州市自主创新政策的实施效果尚可,企业满意度较高。第四,对制约福州市自主创新政策实施效果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主要有:财政科技投入政策的支持力度不足,人才队伍建设政策的支撑不健全,开拓海内外市场政策的缺乏,政策执行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最后,有针对性的提出促进福州市自主创新政策实施效果提升的对策建议:完善环境政策,稳定财政科技投入强度和机制;落实供给政策,优化人才支撑策略和配套;充实需求政策,提升自主创新市场活力;改进政策实施,构建部门间协同机制。
福建省人民政府[7](2018)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中研究表明闽政[2018]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福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4月12日福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进名牌
肖汉[8](2018)在《着名商标制度的完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着名商标制度是一种我国特有的商标保护管理制度。它是以着名商标认定为前置手段,以与着名商标认定、管理、保护等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省级工商行政机构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普遍采用高于普通注册商标低于驰名商标的保护标准,对当地质量优秀、声誉良好的产品和服务商标进行保护的制度。从表面上看,着名商标制度理应受到好评,但由于大多数省市的着名商标制度内容与我国早期驰名商标制度相近,当然也就保留下了现在被认为是驰名商标的“糟粕”的部分。此外,由于现行商标法并未给予着名商标一定的法律地位,国务院方面也未及时出台全国统一的着名商标行政法规,目前全国除台湾省外,其余三十一个省级行政区域内与着名商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省工商的规范性文件不仅在立法层级上千差万别,实质内容上更是在各不相同,有的地方甚至被人质疑为与上位法相抵触。着名商标制度在2017年之前,虽然同样存在争议,但是总的来说仍有学者赞同保留完善后再次加以利用。然而这个争论的平衡在“陕西奥凯电缆事件”之后彻底被打破,几乎是一边倒地赞同并敦促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工商总局出面及时清理地方着名商标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在2017年下半年,国家工商总局和人大法工委先后发布命令,要求有关部门停止着名商标认定,并及时废止着名商标制度。可是耐人寻味的是,这次的命令执行度并不乐观,虽然有关省市暂停了着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但是截止于2018年3月15日,只有部分省市明确宣布废除了当地的着名商标地方性法规。此外,山西省还在工商总局的命令发布后颁布了全新的着名商标规章。这些现象发人深省:着名商标制度是否具有其合理性?着名商标制度是否真正无可救药,一定要将其置之死地?是否有更好的解决方案?本文将从这一系列现象着手,从着名商标制度的前世今生,以及最主要的着名商标制度的未来等角度,力求对着名商标制度的完善作出系统全面的阐释。本文总共约三万五千字,除去引言、结语、致谢和参考文献外,文章主要内容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着名商标制度的演进”,介绍着名商标制度的由来,并以图表形式展示全国三十一个省级行政区域的着名商标制度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及其异同,并着重阐释着名商标制度目前遭受的质疑。第二部分为“着名商标制度的合理性”,从对现行法律的补缺、对公共政策的呼应以及对地方经济的促进三方面阐释着名商标制度本身存在的合理性,为后续着名商标制度的完善做铺垫。第三部分为“着名商标制度与其他制度的比较”,通过对中国名牌产品制度、老字号制度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的简述和与着名商标制度的对比,探索出着名商标制度在完善过程中应当吸纳的精华和应当回避的误区。第四部分为“着名商标制度的完善”,首先阐述着名商标制度近期的完善动向,从中归纳出着名商标制度的完善方向,进而给出完整的着名商标制度完善方案,最后简要论证完善后的着名商标制度能起到的作用。
兰海军[9](2016)在《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研究 ——以厦门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旅游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改善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既是旅游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快建设旅游强国的必然要求,更是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深入研究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有助于促进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理论成熟成型,丰富公共服务管理学科体系;有助于促进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稳定供给并持续改进,夯实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基础。本文选择厦门为例,源于其系全国最重要旅游城市之一,解剖既有重要理论价值,也有典型示范意义。本文以游客满意为出发点和归宿,以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服务质量理论为内核,综合运用文献、比较、案例、访谈、问卷、统计等方法,研究如何通过确立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目标、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机制、旅游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持续改进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本文研究内容包括如下四个方面:第一,从实践层面梳理旅游公共服务质量进展。分别考察境内外典型旅游城市实践,梳理出境内旅游城市发展的共性问题,并观察厦门市实践。第二,从理论层面建构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框架。厘清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等核心概念,梳理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及责任主体;借鉴公共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实践,结合旅游公共服务具体环境,建构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理论框架。第三,从操作层面阐述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持续改进。首先是确立质量目标。在现有软硬件基础上,采用ISA法调查游客真实感知,测量期望与感知差距,全面摸清旅游服务质量“短板”。通过I-S等级计算,找出优先改进项、次优改进项,确立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的阶段性目标。其次是监测质量运行。通过改进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的宣传贯彻,统一内部思想、营造社会氛围。借助“信息化监测、联动化治理、标准化确认、奖惩化控制”机制,全面监测旅游公共服务质量。再次是评价服务质量。采用SERVQUAL框架,将旅游公共服务质量具体化,对应开发一套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厦门评价并计算出阶段性质量改进的工作重点。最后是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厦门旅游公共服务质量,必须以游客满意为目标,基于旅游服务应用优化智慧厦门顶层设计,修筑质量改进“营养池”;丰富完善厦门质量奖体系,培壮质量改进“胡萝卜”;强化部门协同治理,锻造质量改进“大棒”,构建“三位一体、恩威并举”的服务质量改进运行框架。第四,从推广层面探索公共服务质量改进一般性操作指南。将各环节研究成果和具体操作步骤与厦门经验相结合,抽象化为通用性的操作指南。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包括,一是尝试构建了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管理理论和运行框架;二是尝试开发了一套旅游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量化了服务质量改进的阶段性目标;三是尝试梳理了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管理的一般化操作指南。受能力、精力等条件限制,最初调查问卷数据多来源于思明区,未来将进一步拓宽研究区域范围,尽量缩小实然与应然的差距。未来将进一步优化评价指标体系,跟进研究以厦门本岛为核心建构的旅游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全面优化提升其适用性。
谢忠强[10](2014)在《反哺与责任:解放以来上海支援全国研究 ——以人力、财物和技术设备的输出为中心》文中认为上海是全国的上海,开埠以来上海与全国的经济联动关系就十分紧密。解放后,随着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建立,在国家对于全国经济发展调控不断加强的历史语境下,上海与全国的经济联动关系更加密切。上海的发展离不开全国的支援,而上海在得到全国支援的同时也为全国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历史贡献。建国后,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当中,上海虽未被当做国家投资的重点地区,但由于具有雄厚的工业技术力量,上海还是担负起了支援全国建设的历史任务。在建国后的头十年里,全国以工业化建设为重点。上海市为了支援全国的经济建设,充分动员本市资源,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对这一时期国家的治淮工程、内地工业建设、一五计划重点工程建设、内地文化教育事业等进行了有力的支援。上海支援全国的历史,自“全国一盘棋”的发展方针确立之后,在从大跃进开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间的二十年时间里面更是进一步展开。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上海支援全国”作为概念的体制语境消失,但随着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上海支援全国”的精神不但得到了很好的延续,而且还呈现出了新的时代特征。解放以来上海支援全国的历史过程在推动全国发展的同时也进一步升华了上海自身的城市精神。正文共设五章及结语六个部分。第一章,主要在回顾上海历史地位演变的同时,以解放后上海与全国的联动关系为切入点,在“全国支援上海”和“上海支援全国”两个方向相互印证的基础上,为后面几章内容的展开提供历史背景和内在逻辑的铺垫;第二章,主要对1949年至1958年间上海支援全国的开展情况进行考证和分析;第三章,主要对1958年至1978年间上海支援全国的情况进行梳理和研究;第四章,则选取支援福建省为例,进行上海支援全国的个案研究;第五章,主要对改革开放以后上海对全国的支援情况进行探讨;结语部分,主要对全文进行总结与概括的基础上,对解放后上海支援全国的历史进行宏观的评价和分析。通过研究,本文在前人成果启发的基础上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对解放后上海支援全国的研究有所推进:1、在对相关概念的考证方面有所推进;2、在对上海支援全国历史发展脉络的梳理上更注重保持其完整性;3、在进一步补充和挖掘史料的基础上对上海支援全国的相关史实的考证和梳理上力求更加丰富和全面。
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第五批省名牌产品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第五批省名牌产品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2)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 |
第一节 行业协会的历史发展及演变 |
一、清末时期社会团体的产生 |
二、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发展 |
第二节 “公”与“私”兼具的法律属性 |
第三节 “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
一、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 |
二、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行业被治理者 |
第四节 自律、服务、协调与代表的四大基本职能 |
第二章 作为被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外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外部治理的法规政策领域 |
一、党对行业协会的领导与管理 |
二、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核 |
三、行政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审批 |
四、社会团体的资金财税规定 |
五、社会团体的处罚罚则 |
第二节 党和政府的实践管理领域 |
一、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困境与挑战 |
二、政府部门执法领域的规范性考察 |
第三节 行业协会与主管部门间的诉讼纠纷考察 |
一、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困境与反思 |
第三章 作为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内部治理的整体规范环境 |
一、外部法律法规的不当限制 |
二、内部治理规范的内容缺失 |
第二节 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的主体与组织缺陷 |
一、人员的引进与管理缺失 |
二、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健全 |
第三节 内部治理的不正当行为 |
一、行业共谋的不当行为 |
二、利用先发优势限制会员自由 |
三、破坏公平交易的信息与机会行为 |
四、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正常经营行为 |
第四节 内部治理的程序运行及资产管理缺陷 |
第五节 内部治理的纠纷解决机制不全 |
一、内部治理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内部治理纠纷救济的困境与反思 |
第四章 中外社会治理经验与当前行业协会治理改革 |
第一节 古代公理思想的梳理与归纳 |
一、春秋战国的“公”“私”之源 |
二、宋、明两代的“公”与“私” |
三、清末民初的“公”“私”裂变 |
四、中西“公”“私”理念的特征与差异 |
第二节 民国时期公民结社的制度经验与借鉴 |
一、社会团体管理的规范性考察 |
二、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 |
三、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 |
第三节 欧美社会治理中的国家、社会与第三部门 |
一、美国第三部门理论的特征 |
二、欧洲第三部门理论的特点 |
三、欧美第三部门理论的反思与启示 |
第四节 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经验与改革创新 |
一、国家治理的逻辑与经验 |
二、社会管理体制的实践改革 |
第五章 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 |
第一节 新时代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再定位 |
一、国家公权强大、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再审视 |
二、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与功能再认知 |
三、我国社会自治权与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再划分 |
第二节 共治前提下的行业协会内外治理完善 |
一、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 |
二、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 |
三、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 |
四、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行为 |
五、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 |
六、完善行业协会的资产管理 |
第三节 政府、法院与行业协会等多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辨析 |
一、行业主管部门同行业协会的法律关系 |
二、行业主管部门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三、行业协会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四、行业协会同非行业会员间的法律关系 |
第四节 准确规范与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 |
一、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 |
二、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 |
三、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 |
四、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 |
五、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体系 |
第五节 理清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权责边界 |
一、落实行业资质的审核许可权 |
二、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 |
三、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 |
四、全面推进行业领域的信息公开 |
第六节 健全行业协会侵权的救济规则体系 |
一、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定位 |
二、健全行业协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 |
三、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3)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路径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路径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人才及高层次人才 |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
三、精准化引才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人力资本理论 |
二、人才流动理论 |
三、需要层次理论 |
第二章 福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现状分析 |
第一节 福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基本情况 |
一、福州市人才需求基本情况 |
二、福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梳理 |
第二节 福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成效 |
一、高层次人才不断集聚 |
二、政策体系日益完善 |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环境初步改善 |
第三节 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的SWOT分析 |
一、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的优势分析 |
(一)区位优势 |
(二)产业优势 |
二、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的劣势分析 |
(一)创新创业环境较落后 |
(二)城市发展规模有限 |
三、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的机会分析 |
(一)人才流动加剧 |
(二)地区的战略定位凸显 |
四、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的挑战分析 |
(一)区域的竞争加剧 |
(二)外部感情牵引力相对较弱 |
第三章 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存在的不足 |
一、所引人才与产业需求的匹配度不够 |
二、引才对象的针对性不足 |
三、引才激励不够精准 |
四、引才责任主体不够明确 |
五、精准引才市场化程度不足 |
第二节 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
一、精准引才的理念较滞后 |
二、精准引才机制不够灵活 |
三、引才政策碎片化依然存在 |
四、引才工具行政化色彩较强 |
第四章 其他城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经验 |
第二节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经验 |
第三节 南京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经验 |
第四节 启示与借鉴 |
第五章 福州市精准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对策 |
第一节 树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精准引才理念 |
一、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人才精准引进 |
二、以总体规划需求为抓手的人才精准引进 |
第二节 构建三位一体的精准引才工作机制 |
一、党和政府领导的精准引才 |
二、落实用人单位引才自主权 |
三、鼓励社会组织及个人广泛参与 |
第三节 完善人才精准引进的相关政策 |
一、精准的制定人才引进激励性措施 |
二、提高精准引才政策工具的市场化运用 |
第四节 优化人才精准引进的软硬环境 |
一、提高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的硬环境建设 |
二、提升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的软环境建设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6)福州市自主创新政策工具的分类比较与实施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技术路线 |
1.4 本文创新点与局限性 |
1.4.1 本文创新点 |
1.4.2 本文局限性 |
第二章 核心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概述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自主创新政策 |
2.1.2 政策工具 |
2.2 理论基础概述 |
2.2.1 自主创新政策相关理论 |
2.2.2 社会网络分析法相关理论 |
第三章 基于社会网络分析法的福州市自主创新政策工具分类比较 |
3.1 社会网络分析法运用 |
3.1.1 社会网络分析法的起源与发展 |
3.1.2 社会网络分析原理和要素 |
3.1.3 社会网络分析软件——Ucinet |
3.2 福州市自主创新政策文本选定与分类 |
3.2.1 政策文本选定 |
3.2.2 福州市自主创新政策工具分类 |
3.3 福州市自主政策工具图谱绘制与分析 |
3.3.1 政策工具图谱绘制 |
3.3.2 政策工具分类比较 |
第四章 基于问卷调查的福州市自主创新政策实施效果评估 |
4.1 评估方案 |
4.1.1 评估主体 |
4.1.2 政策选择 |
4.1.3 问卷设计 |
4.1.4 问卷内容 |
4.2 评估过程 |
4.2.1 量表设计 |
4.2.2 量表效验 |
4.2.3 数据采集 |
4.3 评估结果 |
4.3.1 政策实施效果整体评价 |
4.3.2 政策实施效果分类评价 |
4.3.3 政策执行力评价 |
第五章 制约福州市自主创新政策实施效果的主要因素分析 |
5.1 财政科技投入政策的支持力度不足 |
5.2 人才队伍建设政策的支撑不健全 |
5.3 开拓海内外市场政策的缺乏 |
5.4 政策执行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 |
第六章 提升福州市自主创新政策实施效果的对策建议 |
6.1 完善环境政策,稳定财政科技投入强度和机制 |
6.2 落实供给政策,优化人才支撑策略和配套 |
6.3 充实需求政策,提升自主创新市场活力 |
6.4 改进政策实施,构建部门协同机制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福州市自主创新政策实施效果”调查问卷 |
附录二 信度检验表 |
附录三 效度检验表 |
附录四 “福州市自主创新政策实施效果”调查问卷原始数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8)着名商标制度的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着名商标制度的演进 |
(一)起源 |
(二)现状 |
(三)质疑 |
二、着名商标制度合理性 |
(一)现行法律的补缺 |
(二)公共政策的呼应 |
(三)地方经济的促进 |
三、着名商标制度与其他制度的比较 |
(一)中国名牌产品 |
(二)老字号 |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 |
四、着名商标制度的完善 |
(一)着名商标制度完善动向 |
(二)着名商标制度完善方向 |
(三)着名商标制度完善方案 |
(四)新着名商标制度的作用 |
五、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研究 ——以厦门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立题旨意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五、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的实践进展 |
第一节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兴起的动因 |
一、注重质量是各国发展的普遍路径 |
二、驱动质量是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追求 |
三、提升质量是游客对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期盼 |
第二节 境内外典型城市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实践 |
一、境外典型城市的旅游公共服务质量 |
二、境内典型城市旅游公共服务质量 |
三、境内城市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的共性问题 |
第三节 厦门旅游服务业与公共服务质量现状 |
一、厦门旅游服务业发展概况 |
二、厦门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现状 |
第三章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的管理框架 |
第一节 旅游公共服务相关概念辨析 |
一、公共服务 |
二、旅游公共服务 |
三、旅游公共服务质量 |
第二节 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及主体认定 |
一、旅游公共服务的体系 |
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划分及责任认定 |
第三节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的改进框架 |
一、质量管理通用框架 |
二、公共服务质量管理一般框架 |
三、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管理框架 |
第四章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目标的确立 |
第一节 总体服务质量目标设定 |
一、研究方法与框架 |
二、调查对象特征 |
第二节 旅游服务质量的目标体系 |
一、总体目标 |
二、分项目标 |
三、旅游服务质量目标变迁 |
第三节 质量目标确立过程及顺序 |
一、质量确立目标过程 |
二、质量目标确立顺序 |
第五章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的监测 |
第一节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前期准备 |
一、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宣传贯彻 |
二、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目标的任务分解 |
第二节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全面运行 |
一、信息化推动旅游大数据监测 |
二、联动化夯实跨部门服务质量治理 |
三、标准化促进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稳定 |
四、奖惩并举控制旅游公共服务质量 |
第三节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后期控制 |
一、监测后期控制阶段的现状 |
二、监测后期保障中的问题 |
第六章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的评价 |
第一节 旅游服务质量评价概述 |
一、旅游服务质量评价方法与框架 |
二、旅游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样本特征 |
第二节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
一、总体旅游服务质量评价 |
二、具体旅游项目服务质量评价 |
第三节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检验及改进 |
一、旅游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检验 |
二、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建议 |
第七章 旅游公共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
第一节 环境层面——优化智慧旅游平台 |
一、优化顶层设计 |
二、优化技术支撑 |
三、优化应用体系 |
四、提升全域智慧服务 |
第二节 激励层面——内化质量创新动力 |
一、强化质量导向 |
二、强化质量提升 |
三、强化质量奖励 |
第三节 机制层面—强化部门协同治理 |
一、构建“大旅游”协同发展机制 |
二、夯实“大数据”共享供给平台 |
三、构建“多部门”协同服务机制 |
四、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
结论 |
一、基本结论 |
二、存在不足 |
附录一 厦门市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调查问卷 |
附录二 厦门市旅游公共服务质量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反哺与责任:解放以来上海支援全国研究 ——以人力、财物和技术设备的输出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导言 |
一、 研究意义 |
二、 相关概念及题意的说明 |
三、 研究现状 |
四、 研究框架及内容的设定与说明 |
五、 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的几点推进(创新之处) |
六、 研究方法 |
七、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第一章 上海与全国经济联动关系的历史概况 |
第一节 上海发展及其历史地位的演变 |
第二节 解放以来全国支援上海的发展过程 |
第三节 解放以来上海支援全国的发展历程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上海支援全国的初步开展(1949——1958) |
第一节 支援治淮:“开国治水”中的上海力量 |
第二节 20 世纪 50 年代上海工厂内迁 |
第三节 “一五时期”上海支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 |
第四节 支援内地高等教育事业——以上海交通大学西迁为例 |
第五节 20 世纪 50 年代上海支援全国文化事业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上海支援全国的进一步开展(1958——1978) |
第一节 上海与“全国一盘棋”方针 |
第二节 20 世纪六十年代上海知识青年支援新疆农业建设 |
第三节 20 世纪六七十年代上海市支援全国三线建设 |
第四节 上海支援 1976 年唐山大地震抗震救灾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支援福建:上海支援全国的个案研究 |
第一节 1949 年上海组建南下服务团 |
第二节 上海对福建工业建设的协作与支援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改革开放后上海支援全国的延续和发展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后“上海支援全国”历史语境的变迁 |
第二节 内联协作与对口支援 |
第三节 改革开放后全国防疫和救灾中的上海力量——以防治“非典”和“5·12”地震救灾为中心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部分 |
附录一:上海支援全国大事年表 |
附录二:市委整顿金融业工作委员会动员上海金融业职工 2000 人参加西北区行工作总结报告(节选) |
附录三:上海支援广西的迁厂工作总结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出版的专着及发表的论文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参加或主持的科研项目 |
后记 |
四、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第五批省名牌产品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管理办法》的通知[J].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0(10)
- [2]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D]. 段传龙.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1)
- [3]福州市高层次人才精准引进对策研究[D]. 王成.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
- [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J].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04)
- [5]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J].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06)
- [6]福州市自主创新政策工具的分类比较与实施效果研究[D]. 林艺. 福州大学, 2018(03)
- [7]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J].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14)
- [8]着名商标制度的完善研究[D]. 肖汉.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7)
- [9]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改进研究 ——以厦门市为例[D]. 兰海军. 厦门大学, 2016(01)
- [10]反哺与责任:解放以来上海支援全国研究 ——以人力、财物和技术设备的输出为中心[D]. 谢忠强. 上海大学, 20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