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制造了2000万失地农民——城市化浪潮中的新弱势群体调查(论文文献综述)
叶继红[1](2019)在《集中居住让生活更美好——基于江苏集中居住区居民生活质量的调查与思考》文中研究指明美好生活是当前全社会对于高质量生活的共同期盼与追求,集中居住为农民共享美好生活提供了契机。美好生活与人们的生活水平有关,代表了一种高质量、高品位的生活方式。因此,追求美好生活实质上就是在追求和提升生活质量。为了能够直观地了解集中居住区居民生活质量的总体状况,同时为了检视目前的集中居住政策效果,文章对江苏农民集中居住区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总体上集中居住区居民就业率较高,收入来源多元化,居民居住条件较好,养老与医疗覆盖率较高,但不同区域集中居住区居民生活质量差异显着。其中,苏南、苏中地区集中居住区居民生活质量已达到较高水平,而苏北地区仍然存在就业稳定率低、社会保障满意度不高、心理适应与调节能力弱等问题,制约了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究其原因,经济条件、区位优势、政策因素、消费"惯习"是造成三大区域生活质量差异的主要因素,这一研究为后续的集中居住政策调整或优化提供了必要的依据。为进一步完善农民集中居住政策,要秉持以人为中心的发展策略,着力提升农民集中居住政策效果,重点提升苏北地区失地农民福利水平,破解区域发展不均衡、不充分难题;同时要全面提升集中居住区的居住品质,提高失地农民的文明素养和城市适应能力,从而加快人的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进程。
田苑[2](2017)在《克州地区失地农民就业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 ——以阿克陶县皮拉勒乡阔苏拉村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当前,我国的城镇化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着,可谓席卷整个中国,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意味着有很多农民离开自己的土地,特别是近郊农民的土地,有可能被完全征用。在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这些失地的农民,陷入了没有土地可以耕作,没有工作岗位可以谋生,没有社会保险来对最基本的生活进行保障的状况。失地农民的生活状况,再就业状况,最低生活保障状况,不仅仅关系着他们自身的生存,同时也关系着整个和谐社会的构建,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失地农民的生存问题,和谐社会的构建就将成为一句空谈,城镇化建设也只会成为一个败笔。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也不例外,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不管是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还是城乡协调均衡发展,一定要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这是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再就业问题,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建设,关系着基本的人权,是国家民生建设的重要一部。因此,本文通过对克州地区阿图什市周边失地农民再就业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一则了解失地农民的生活状况、经济来源以及就业需求,二则对克州地区城市建设、增加就业率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课题在对国内外文献研究的基础上,运用文献研究法、调查问卷法阿和访谈法,对农户实地调查,进行实证分析,最后得出结论。首先对克州城镇化发展、土地征收以及失地农民生活现状,经济来源和就业需求等信息介绍了介绍,然后对本次调研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介绍,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失地农民在失地前后的生活水平变化,失地农户的补偿情况等,最后分析了克州地区失地农民就业存在的问题;重点就新疆克州地区影响农民再就业的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重点从政府部门对失地农民再就业出台的相关政策、失地农民自身素质条件、地域因素、宗教因素、制度因素这五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促进克州地区失地农民就业的对策,从政府和农民自身两个方面分别提出了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构建完善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对劳动力市场进行健全和完善,对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再就业的进行有效扶持,对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开展就业培训,为他们规划有效的就业方向,不断提升个人素质与能力等具体对策。
丁聪[3](2016)在《社会转型时期农村青年的职业现状及发展方向调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市场的不断开放,我国农村产业结构也在不断地优化、调整,大批的农民告别了他们祖祖辈辈耕作的土地,告别了他们世世代代的“农民”职业,但一直未脱离他们的“农民”身份。农民的进城带动了我国整体经济的向前进步,但同时也要意识到,由于大批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农村地区的发展逐渐停滞,城乡差距逐渐拉大。这种发展模式引发的城镇化问题及农村问题成了当下最迫待解决的难题,其中包含了城镇化中“农民工问题”及农村中的“留守问题”、“空巢问题”等。这些问题已成为城镇化、农村改革、社会结构调整必须思考的问题。基于这一背景,本文从当前农村青年的职业现状及期望着手,分析并探讨的农村青年、农村的发展出路问题。本研究着眼于当下农村问题,调查农村青年群体的职业现状,研究农村及农村青年的发展出路。研究思路如下,首先,本文通过深入阐述“农民”及“农村青年”的定义、社会转型时期农村经济状况及人口结构、农村青年的独有的特征和社会地位产生的时代背景进行说明;其次,本文针对农村青年的职业状况进行分析,主要通过留守的农村青年及进城的农村青年职业状况分析、农村青年的职业发展期望、农职农村青年的职业分化及发展方向与问题、农村青年市民化的过程及问题等方面予以细致阐述;再次,通过分析农村青年的职业状况分析的结论来说明其产生的根源及社会影响;最后,提出了社会转型背景下农村及农村青年的出路,即发挥国家政策的扶持与引导作用、实现农村专业化与产业结构变革、从城乡二元结构转为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杨璐瑶[4](2015)在《土地征收中农民参与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土地征收关系着国计民生和农民的切身利益。征地制度作为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体系中最核心的组成部分,建立于计划经济时期并沿袭至今,其间虽不断有所改良但并未动及根本。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私权保护的加强,尤其《物权法》颁布之后,《物权法》的权利本位属性与《土地管理法》等义务本位法律之间在征地行为价值取向上的巨大差别,使得现行政府主导型征地制度的正当性日受质疑。近年来征收侵权案件以及因征收引发的社会矛盾频发,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已成时代的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保障农民在土地征收程序中的参与权,完善土地征收中农民参与制度,确保农民在土地征收程序中有充足的话语权,不仅是化解征地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议精神的有益探索。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从案例中引出了本文论证的问题。第二部分是农民参与土地征收的基础理论。首先明确了农民参与制度应包括整个土地征收过程中被征地农民应享有的一切具有参与性质的权利以及相应的程序保障制度,阐述了相关权利与程序制度的内涵。完善的参与制度能从程序上保障农民与行政机关平等的法律地位,极大程度地扩张了农民在土地征收程序中对相关决策内容的影响力。其次从程序正当理论和行政民主理论两个角度论述了完善土地征收中农民参与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三部分是我国土地征收中农民参与制度的现状及问题。在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的基础上,详细剖析了我国现有的农民参与制度存在的被征地农民个体法律地位不明确;权力配置不充分;公告、听证程序简陋;程序顺序不合理等问题。第四部分是国外制度的比较及启示。本部分借鉴了美国、法国、日本三个国家相关制度的规定,如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的协商谈判机制、听证程序前置制度、对被征收人知情权的有力保障等。第五部分是我国土地征收中农民参与制度的完善。本部分结合我国处于城镇化进程关键时期的基本国情,主张在立法上明确赋予农民被征收人的法律主体地位,完善其知情权、听证权等重要参与权利,健全、调整土地征收程序,最终目的是使被征地农民平等地、完整地参与土地征收程序,有效制衡行政机关的征收权,力求真正地保障农民权益,实现土地征收程序的公开、土地征收制度的公平正义,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国家经济良性发展。
葛天博[5](2014)在《失地农民再就业困境的制度分析与能动对策》文中认为伴随失地农民总量的不断增大,解决再就业刻不容缓。然而,目前仍然是以加强再就业培训、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增加征地补偿、建立司法诉讼救济渠道为主要路径,忽略了产生失地农民的制度诱因。制度设计粗疏,执法依据不足,司法救济制度性缺失导致征地的无序,从而使得失地农民数量持续上升,最终陷入并加剧再就业困境。通过制定特别法、科学配置土地管理权,允许司法介入是从源头减少失地农民总量,从而破解失地农民再就业困境的不二选择。
孙秀林,周飞舟[6](2013)在《土地财政与分税制:一个实证解释》文中指出地方政府的区域竞争推动了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其中的作用机制有待发掘。地方政府行为受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影响,尤其受分税制以来财税体制改革的影响。分税制集中财权使地方政府逐渐走向以土地征用、开发和出让为主的发展模式,从而形成了土地财政;利用省级的年度数据验证了两者之间的密切关系。无论如何评价以土地财政为代表的发展模式,与财政包干制相比,分税制都是一个理性化的制度变革,其建立了中央与地方之间关系的稳定互动框架,而以土地为中心的城市扩张模式是这次改革的意外后果。
李海萍[7](2013)在《农民土地征收参与权利保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用地日趋紧张,土地征用正在逐步向农村地区延伸,农村土地的征收逐渐成为土地征收的重要对象。因为土地是农民的主要的生产资料,关系到农民的基本生存,更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而对土地的征收更要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定,以保障土地征收制度的严格化和规范化。然而在我国的土地征收过程中,民主参与的程度比较低。从土地征收决策的做出到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以及补偿款的发放等程序中,都缺少农民这个利益深受土地征收决策影响的主体的参与法律规定的缺位,农民维权意识的淡薄和维权能力的缺乏,都使得他们祖辈经营的土地轻易地被一纸文书剥夺。要实现农村土地征收的规范化,确保农民在土地征收中的权利不受侵犯,需要对我国当前的土地制度予以改革,给与农民相应的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资格,增强农民在土地征收中的参与权,赋予农民在土地征收中实体性权利、程序性权利和救济性的权利。切实保障农民参与权,维护农民利益。
吴刚[8](2012)在《苏州娄葑镇中老年失地农民肥胖及罹患疾病的现况调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的:了解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中老年失地农民肥胖与相关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流行现况,探讨肥胖与相关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关系,为失地农民人群慢性病的早期预防提供依据,以便及时进行干预指导。方法:本研究采用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从娄葑镇随机抽取3个社区,以3个社区45岁以上失地农民为研究对象,并以3个社区内45岁以上原有城市居民作为对照,收集失地农民和原有城市居民2011年的健康体检档案,进行横断面分析。健康体检档案内容包括:一般情况(年龄、性别、民族等)、既往病史、身高、体重、血压、血糖、血脂等。数据采用SPSS17.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两组间的均数比较用t检验,率的比较用χ2检验。应用logistic回归分析中老年失地农民BMI、WC与相关慢性病的关系。结果:通过数据分析发现,(1)中老年失地农民超重率44.2%,肥胖率18.2%,不同年龄段的肥胖率有性别差异;中心性肥胖率47.85%,女性检出率显着高于男性(P<0.05)。(2)中老年失地农民高血压的患病率为43.49%,糖尿病的患病率为9.20%,高脂血症患病率为55.47%。(3)与原有城镇居民比较,中老年失地农民肥胖超重,肥胖和中心性肥胖的检出率明显较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4)随着体质指数(BMI)、腰围(WC)的增高,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的各项检测指标水平以及患病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BMI对高血压的影响较为明显,肥胖者高血压患病率是BMI在24以下者的1.85倍;WC对糖尿病、高脂血症的影响更为明显,中心性肥胖者糖尿病、高脂血症的患病率分别是腰围正常者的4.21倍和1.52倍。结论:(1)该镇中老年失地农民肥胖及相关慢性病的患病率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2) BMI、WC与慢性病检测指标及患病率密切相关,因此控制体重和腹部脂肪堆积对高血压、糖尿病及高脂血症等慢性病的防治具有重要意义,(3)为预防控制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应对BMI≥24以及中心性肥胖的失地农民人群实施干预措施。
庞文[9](2012)在《失地农民的权益保护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分析了失地农民在政府征地过程中的权益受损状况,论述了政府保护失地农民利益应遵循的原则,提出了保护失地农民权益的政策措施:政府应通过制度设计、执政理念的转变,完善对失地农民的利益补偿、就业安置与社会保障,尊重其政治权利和人格尊严,全方位保护失地农民的权益,使政府行为与农民利益达到共赢。
杜丽霞[10](2012)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地方政府职能研究 ——以广州开发区为研究对象》文中研究表明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必然会出现大量的失地农民,失地农民法定社会保障标准低,与其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尤其是失地农民作为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需要政府优先关注和保障。地方政府有责任深入研究和探索当地失地农民所面临的生计、就业、发展等保障问题,充分发挥政府的能动作用,提高行政效率,以责任政府的高度处理好地区经济发展、征地补偿与失地农民社保的关系,利用经济和市场的手段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好服务和较高社会保障。本文将广州开发区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其在社会保障方面走过的历程、具体做法,总结了其在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有独特的经验,阐述了其作为责任主体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本文研究了土地征收与地方政府职能的关系,明析了地方政府无论从经济职能还是从社会职能的角度都有能力、义务和职责通过构建社会保障制度,为失地农民融入城市提供各种服务和社会保障。通过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供需均衡分析,得出由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需求与供给不均衡,需要通过改变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需求与供给。为此,地方政府可以促进保障制度的调整与创新,通过系列的诱致性变迁措施,将变迁的阻滞成本降低。政府要着力改善关系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环境,促进变迁的发生。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将有利于借助市场的力量增强诱致性变迁的潜在利益效益,达到积极能动地创造条件诱导资源的有机结合,通过市场经济的运行实现一系列诱致性制度变迁,为失地农民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供给。土地的发展权承载着土地未来的最大收益潜力,在现行的征地制度下,非公共利益性质的征地行为侵害了失地农民的土地发展权,征地对于失地农民更多的是利益损失,用地单位和政府则享受了土地增值收益的大头。土地征收后如何保证失地农民生存权的实现是首要解决的问题,如果不能够解决和落实失地农民的生存权,则征地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就会遭到质疑。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角度来看,失地农民为城市化做出了贡献,理应享受城市化发展的成果,即应该享有土地发展权。现实中,农民常常被排除在土地发展权之外,具有非正当性。征地补偿标准定得过低,土地增值收益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地方政府通常将土地财政大部分用于城市建设开发,投在农民社会保障和农村公共设施方面的少,失地农民的利益和保障得不到充分体现。从而导致城乡发展水平不平衡差距拉大,因此,地方政府公共投资政策要进行调整。让失地农民分享土地发展权,要同时强调保持区域经济发展的活力,使地方政府更有能力扶持和带动失地农民共同发展,解决好农民的社会保障、生活保障和农民市民化等系列问题,让利益贡献主体获得社会发展成果的回报。因此,地方政府要更加积极地帮助农民享受土地发展权,通过区域经济发展让成果的受益者更具普遍性,唯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和长远生活保障。
二、谁制造了2000万失地农民——城市化浪潮中的新弱势群体调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谁制造了2000万失地农民——城市化浪潮中的新弱势群体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1)集中居住让生活更美好——基于江苏集中居住区居民生活质量的调查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集中居住区居民生活质量状况的基本描述 |
(一) 居民就业率较高、收入来源多元化, 但就业质量不高、消费与收入不匹配 |
(二) 居民居住条件较好, 出行较为便利, 但存在一定的配套服务等问题 |
(三) 居民家庭关系较好, 但邻里关系出现淡化, 精神文化生活不够丰富 |
(四) 居民养老与医疗覆盖率较高, 但就医不太方便, 对社会保障满意度不高 |
(五) 居民对小区环境给予积极评价, 健康状况良好, 但存在一定的心理不适应 |
二、集中居住区居民生活质量区域差异的解释 |
(一) 经济条件是影响集中居住区居民生活质量的最主要因素 |
(二) 区位优势是影响集中居住区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外部条件 |
(三) 地方政府推动是影响集中居住区居民生活质量的政策因素 |
(四) 消费“惯习”是影响集中居住区居民生活质量的主体因素 |
三、提升集中居住区居民生活质量的思考 |
(一) 重视以人为中心的发展策略, 着力提升农民集中居住政策效果 |
(二) 针对区域发展不均衡、不充分, 重点提升苏北地区失地农民福利水平 |
(三) 全面提升集中居住区的居住品质, 满足失地农民“美好生活”需求 |
(四) 加强对失地农民的教育与引导, 提升其文明素养和城市适应能力 |
(2)克州地区失地农民就业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 ——以阿克陶县皮拉勒乡阔苏拉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城市化背景下失地农民问题研究 |
1.2.2 关于失地农民就业现状的综述 |
1.2.3 关于失地农民就业存在的问题 |
1.2.4 关于失地农民就业影响因素的综述 |
1.2.5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1.4.1 研究的创新点 |
1.4.2 研究存在不足 |
2.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城市化与城镇化 |
2.1.2 失地农民 |
2.1.3 就业 |
2.2 理论基础 |
2.2.1 凯恩斯就业理论 |
2.2.2 绝对地租理论 |
2.2.3 城市化阶段性S型规律 |
2.2.4 可持续生计理论 |
3.克州地区失地农民就业现状分析 |
3.1 克州地区城镇化发展与土地征收情况 |
3.1.1 克州地区城镇化发展现状 |
3.1.2 克州地区土地征收情况与政策 |
3.2 克州地区失地农民就业现状调查分析 |
3.2.1 调研说明与样本特征 |
3.2.2 调查结果分析 |
3.3 调查结果小结 |
4.克州地区失地农民就业制约因素分析 |
4.1 政策制度因素 |
4.1.1 征地补偿机制不合理 |
4.1.2 城乡二元就业制度的不健全 |
4.1.3 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健全 |
4.1.4 政府的再就业培训不足 |
4.2 市场因素 |
4.2.1 克州地区第三产业发展滞后 |
4.2.2 新疆当前总体的就业形势严峻 |
4.2.3 失地农民的信息不对称,就业渠道不宽 |
4.2.4 乡镇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对劳动力吸纳不够 |
4.3 农民自身的自身因素 |
4.3.1 失地农民的文化素质偏低 |
4.3.2 失地农民就业的思想观念不新 |
4.3.3 不适应非农就业 |
4.4 地域因素 |
4.5 宗教因素 |
5.促进克州地区失地农民就业的对策 |
5.1 政府方面 |
5.1.1 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
5.1.2 健全农村土地征用制度 |
5.1.3 构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
5.1.4 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 |
5.1.5 失地农民就业的制度扶持 |
5.1.6 加强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支持 |
5.2 农民自身方面 |
5.2.1 客观认识自身条件,规划就业方向 |
5.2.2 充分利用各类途径,提升个人素质与能力 |
6.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导师评阅表 |
(3)社会转型时期农村青年的职业现状及发展方向调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目的及意义 |
1.2 概念界定 |
1.3 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1.5 重难点及创新点 |
2 社会转型时期农村青年的职业现状 |
2.1 农村青年的职业流向现状 |
2.2 农村青年的职业素质现状 |
2.3 农村青年的职业结构现状 |
2.4 农村青年的职业待遇现状 |
2.5 农村青年的职业流动现状 |
2.6 农村青年的职业规划现状 |
3 农村青年职业现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
3.1 农村青年职业现状对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 |
3.2 农村青年职业状况对社会发展的消极影响 |
4 农村青年职业现状的原因分析 |
4.1 客观原因分析 |
4.2 主观原因分析 |
5 社会转型时期农村青年的职业发展方向 |
5.1 留在农村发展成为新型职业农民 |
5.2 回到农村发展成为“非农农民” |
5.3 融入城市发展成为“新市民” |
6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潜江市新南村“农村青年”的职业现状及发展方向调查问卷 |
(4)土地征收中农民参与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案例简介及问题的引出 |
(一)案情简介 |
(二)引出的问题 |
二、农民参与土地征收的基础理论 |
(一)农民参与土地征收的内涵 |
(二)农民参与土地征收的理论依据 |
三、我国土地征收中农民参与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
(一)我国土地征收中农民参与制度现状 |
(二)我国现行土地征收农民参与制度存在的问题 |
四、国外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参与制度及其启示 |
(一)美国 |
(二)法国 |
(三)日本 |
(四)国外被征收人参与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五、我国土地征收中农民参与制度的完善 |
(一)确立被征地农民的法律主体地位 |
(二)完善农民参与土地征收的权利配置 |
(三)完善农民参与土地征收的程序制度 |
(四)完善被征地农民的法律救济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失地农民再就业困境的制度分析与能动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立法技术粗陋与特别规定 |
(一)征地主体法律地位不适格 |
(二)土地征收和征用规定指向模糊 |
(三)征地补偿买断农民期待性收益权利 |
二、制度自我关照与执法权力配置 |
(一)听证制度为执法风险转移提供正当性理由 |
(二)土地财政比例逐年升高导致土地执法两难 |
(三)“运动员”与“裁判员”集于一身难以严格土地执法 |
三、救济依据不足与能动性司法 |
四、结语 |
(6)土地财政与分税制:一个实证解释(论文提纲范文)
一、地方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 |
二、从工业化到城市化:以地生财的新发展模式 |
1. 财政包干下的工业化发展模式 |
2. 分税制改革 |
3. 分税制体制下的新发展模式 |
三、土地征用与出让 |
四、分税制和土地财政的实证解释 |
1. 假设 |
2. 数据 |
3. 因变量 |
4. 自变量 |
5. 控制变量 |
6. 估计方法 |
7. 估计结果 |
五、结论 |
(7)农民土地征收参与权利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土地征收制度概述 |
(一) 行政征收概念 |
(二) 土地征收要件 |
1、土地征收须以公共利益为目的 |
2、土地征收须依正当法律程序 |
3、土地征收须给与被征收人补偿 |
二、我国农民在土地征收中的地位 |
(一) 农民不完全具备被征收人主体资格 |
(二) 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参与缺失 |
1、土地征收方案公告前缺少农民参与 |
2、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缺乏农民参与 |
3、听证流于形式,意见难以采纳 |
三、土地征收农民参与缺乏的原因分析 |
(一) 土地征收农民参与缺失的内部原因 |
1、农民个体不是土地所有权人 |
2、农民自身的维权能力弱 |
(二) 土地征收农民参与缺失的外部原因 |
1、推动农民参与的外部力量的缺乏 |
2、纠纷争议解决途径单一 |
四、保障农民土地征收参与权利的价值 |
(一) 维护和保障农民利益的必然要求 |
(二) 合理推进城市化的有效途径 |
五、农民土地征收参与权利的构建 |
(一) 农民在土地征收中的实体性权利 |
1、确立农民作为被征收入的主体资格 |
2、赋予农民参与土地征收决定方案的权利 |
3、给与农民参与安置补偿方案制定的权利 |
(二) 农民在土地征收中的程序性权利 |
1、完善公告制度,保障征收程序中的知情权 |
2、保障农民在土地征收中的听证程序参与权 |
(三) 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救济性权利 |
六、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苏州娄葑镇中老年失地农民肥胖及罹患疾病的现况调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2 对象与方法 |
2.1 对象的选择 |
2.2 资料的收集 |
2.3 体检数据测量方法 |
2.4 诊断标准 |
2.5 数据资料的处理和分析 |
2.6 技术路线图 |
3 结果 |
3.1 一般情况 |
3.2 中老年失地农民超重、肥胖和中心性肥胖分布情况 |
3.3 中老年失地农民慢性病患病状况 |
3.4 失地农民与原有城市居民肥胖及相关慢性病的患病率比较 |
3.5 中老年失地农民体质指数(BMI)、腰围(WC)与慢性病的关系 |
4 讨论 |
4.1 中老年失地农民肥胖和相关慢性病流行现况 |
4.2 肥胖和相关慢性病患病情况的关系 |
4.3 可能存在的问题 |
5 结论 |
6 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综述 |
参考文献. |
硕士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10)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地方政府职能研究 ——以广州开发区为研究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和概念界定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5 预期创新点 |
2 广州开发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分析 |
2.1 广州开发区土地利用与土地征收现状 |
2.2 广州开发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概述 |
2.3 广州开发区医疗保险现状 |
3 土地征收与地方政府职能的关系 |
3.1 城市化、工业化与土地征收的逻辑演进 |
3.2 土地征收与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 |
3.3 土地征收与地方政府的社会职能 |
4 土地征收相关政策与地方政府职能的发挥 |
4.1 地方政府履行职责建立失地农民社保制度的意义 |
4.2 地方政府履行职能推进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职能的方式 |
4.3 土地征收的相关政策和实践 |
5 地方政府提高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的考量 |
5.1 失地农民的生存权与发展权 |
5.2 地方政府对失地农民权益的考量 |
5.3 土地发展权的权力主体研究与实现机制 |
5.4 地方政府要平衡社会发展与农民发展 |
6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供需均衡分析 |
6.1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需求状况分析 |
6.2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供给分析 |
6.3 增加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供给的途径 |
6.4 地方政府实现保障制度诱致性变迁的作用 |
6.5 广州开发区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建设性路径 |
7 结论与不足 |
7.1 论文结论 |
7.2 论文不足之处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附录2 相关资料 |
四、谁制造了2000万失地农民——城市化浪潮中的新弱势群体调查(论文参考文献)
- [1]集中居住让生活更美好——基于江苏集中居住区居民生活质量的调查与思考[J]. 叶继红. 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4)
- [2]克州地区失地农民就业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 ——以阿克陶县皮拉勒乡阔苏拉村为例[D]. 田苑. 石河子大学, 2017(01)
- [3]社会转型时期农村青年的职业现状及发展方向调查研究[D]. 丁聪. 华中科技大学, 2016(01)
- [4]土地征收中农民参与制度研究[D]. 杨璐瑶.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9)
- [5]失地农民再就业困境的制度分析与能动对策[J]. 葛天博.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2)
- [6]土地财政与分税制:一个实证解释[J]. 孙秀林,周飞舟. 中国社会科学, 2013(04)
- [7]农民土地征收参与权利保障研究[D]. 李海萍. 山东大学, 2013(10)
- [8]苏州娄葑镇中老年失地农民肥胖及罹患疾病的现况调查研究[D]. 吴刚. 苏州大学, 2012(05)
- [9]失地农民的权益保护研究[J]. 庞文. 安徽农业科学, 2012(23)
- [10]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地方政府职能研究 ——以广州开发区为研究对象[D]. 杜丽霞. 华中科技大学, 2012(09)
标签:农民论文;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论文; 社会因素论文; 土地政策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