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业支持企业改革改制与维护金融债权问题的对策建议(论文文献综述)
董少明[1](2020)在《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文中认为并购重组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工具和手段,从过去国有企业激发活力,实现扭亏为盈和发展壮大,到当下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并购重组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有必要从历史演进的大视角考察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演进的阶段性特征和历史规律,在历史演进的分析中重新认识当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意义和作用,以更好的指导当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改革实践。基于此,本论文尝试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知识,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遵循“理论分析——历史演进——实证研究——对策建议”的研究思路,对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进行研究。论文首先梳理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相关文献、理论,从而奠定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之后,着重从历史演进的视角考察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发展的起步阶段(1984—1991)、转型阶段(1992-2002)和全面发展阶段(2003-2018),剖析各个阶段的背景、特点和成效;其次,论文对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进行实证检验和绩效评价,总结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成绩,剖析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和成因,并进一步构建计量回归模型实证检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的影响因素;最后,论文借鉴域外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顶层设计,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原则、目标和模式,厘析了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主体定位和政府作用,并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提升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的对策建议,尤其要加强“顶层设计”,强调“法治企业”,构建完善的产权保护体系和破产清算体系,以及建立资本市场淘汰机制和建立稳定的失业保障体系。
陈雪梅[2](2020)在《ZD银行昆明分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优化研究》文中指出经济风暴促进了全球资源共享,使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得到迅猛发展,银行发展加速了放贷规模的扩大,滋生了大量的不良资产,这不仅制约了银行自身的发展,也限制整个金融业的发展,进而影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进程。因此,银行必须更新不良资产的处置模式,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进度,才能满足市场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增强股份制商业银行竞争实力。合理高效的不良资产处置模式不仅能为金融业的稳定发展扫除隐患,还能为优化中国经济结构提供重要的支持。ZD银行昆明分行立足云南红土高原,依托客户的支持与信赖,在不断的创新求变中,各项业务取得快速全面发展。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和产能过剩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加上内部风险文化的弱化,风险管理存在的缺失,ZD银行昆明分行不良资产大规模爆发。本文以经济进入新常态为切入点,立足于银行实际,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进行界定,分析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相关理论,以及现阶段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成因、危害和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常用的处置方法,具体结合ZD银行昆明分行不良资产的现状以及处置模式,提出昆明分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分析,运用ZD银行昆明分行不良资产风险管理理论,分析了ZD银行昆明分行在不良资产处置模式机制转变下,不良资产期望达到的处置效果,进一步探索和优化ZD银行昆明分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模式及相应的保障措施。旨在提升ZD银行昆明分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减少其经营风险,提高经营利润,从而提升其市场竞争力,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何美玲[3](2020)在《我国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关联交易风险的研究》文中提出近几年,各地政府积极出台政策以发展区域金融中心,纷纷将地方性金融管理机构如金融办升级为金融局,以加强辖区内金融管理,推动地方金融发展、创新和试验。许多省份都提出了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要求,并试图建立产融结合的地方政府金融控股集团(以下简称“地方金控集团”)来保证地方经济发展。地方金控集团的发展壮大可以给地方政府带来提高竞争力、降低财政压力以及做大做强地方性金融资源等优势,无疑已经成为了地方政府参与竞争的新手段。然而,在地方政府为促进经济增长,竞相推动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发展的同时,也蕴含着较为严重的金融风险。地方金融控股集团作为地方政府金融控制权的最新表现形式,一方面它具有一般金融混业经营企业的特点,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背景决定其具有特殊的风险特征,与我国金融分权和经济转型现象密切相关。除了传统的金融控股集团内风险转移行为外,更重要的是地方金融控股集团与地方国企之间复杂的所有权控制与关联交易,以及地方政府盲目金融扩张而引发的特殊风险。其具体来源于我国工业化过程中产业结构失调和产能过剩导致的地方国企不良资产和高额负债,城市化进程中地方金融控股集团承担过多政策性负担导致的投资效率低下,以及地方政府通过地方金控集团对隶属银行的贷款进行干预导致银行风险上升等方面。如何理解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的快速发展和由此产生的金融风险,以及如何构建金融监管体制来防范风险,迫切需要我们在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相较于市场交易,关联交易具有交易主体之间关系复杂、交易方式多样化以及交易信息透明度差等特点,往往是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利益输送或公司自身盈余管理的一种手段。而地方金控集团除了具有一般企业集团的多层次金字塔结构外,还具有地方政府属性和金融属性,这使得其关联交易特征更为复杂。在本文研究的搜索范围内,地方金融控股集团文献较为匮乏,几乎没有专门讨论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关联交易风险的文献,理论和实证都非常匮乏。基于此,本文选择从关联交易角度,研究其与地方金控集团风险之间的关系。本文的基本逻辑如下:作为学术研究和实践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关联交易引发的集团内风险传染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但是关联交易风险不仅仅限于由互相交易而产生的子公司间风险关联性和传染性,还会引起集团内部资源在母子公司以及不同层级子公司间的流动与重新配置。尽管这种内部资源配置并不会直接影响合并报表结果,但会引起集团内部收益和责任的转移,进而影响子公司和集团整体的风险承担水平。除此之外,地方金控所在地区的地方政府竞争压力以及经济禀赋等决定了其战略定位和功能定位也有所不同,因此关联交易风险应该呈现出异质性特征,不能一概而论。基于此,本文首先梳理地方金控集团发展历程及现状,以使读者能够直观理解地方金控集团的发展现实。其次,本文研究了关联担保、关联借贷以及附属银行关联贷款产生的风险。这三类关联交易属于非经常性关联交易,但频率和占比相对较高,是关联企业之间利益输送的重要渠道,能够对企业的盈余以及投融资计划产生重要影响,对这三类关联交易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针对关联交易表现出的风险特征,本文在最后部分讨论了地方金控集团关联交易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由于地方金控集团是地方政府金融资产的重要组成形式,本文进一步将风险防范与化解拓展到地方金融层面,不仅讨论了地方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冲突,还构建理论模型求解中央—地方间激励相容的风险分担机制。主要的观点及结论如下:1.地方金融控股集团有多种分类方式,有着整合地方金融资源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是地方政府竞争的新形式。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属于综合型的地方金控集团占比最高。这是由于在地方金融机构股权改革中,地方政府往往将地方财政局直接持有的金融机构股权划归给了综合型的国有企业集团,实现产融结合,提升经济发展的目标。其次为金融业,这是地方政府整合金融资源,打造地区金融协同效应的结果。其余占比较高的行业类型还包括商业、建筑业、制造业以及交通运输等各地区支柱产业,这与地方金控集团承担的拉动地区经济增长责任相一致。按照金融资产与产业资产融合程度,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可分为纯粹金融型如山西金控、金融主导型如重庆渝富、产融并重型如广州越秀集团、产业主导型如浙江国贸。2.地方金控集团的发展和现状具有如下特点:第一,资产和负债逐年增长较快,截止2016年平均资产额突破10亿元,是各地区举足轻重的集团企业。第二,负债占资产的规模较高,存在一定依靠杠杆运营的风险。第三,从行政级别看,省级政府控制的地方金控数量要远远高于非省级。第四,地方金控整体地域分布与地区定位以及金融资源分布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北京上海广州拥有的直接融资类金融牌照较多,而江苏、山东和浙江拥有的间接融资类金融牌照较多。3.关联担保引发了地方金控集团过度负债风险,异质性分析表明担保方向和母子公司关系是影响该效应的重要原因。具体而言,关联担保与地方金控过度负债的可能性正相关,也即地方金控内关联担保占比越高,则过度负债风险程度越严重。这是由于地方金控的集团式发展模式使其更容易获得关联担保,在自身融资冲动和银行对担保贷款青睐的双重作用下,很容易导致过度负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关联担保更可能造成地方金控的过度负债风险。这是由于母公司控制资源较多,增信能力更强。这种效应在决策权配置集中于母公司,子公司盈利性较差或成长性较高的地方金控中,表现的更强。进一步研究发现,地方金控的政府属性和金融属性也会影响关联担保的后果。具体而言,相比于非省级地方金控,省级地方金控中,关联担保与过度负债的正向关系更强;相比于非持股银行的地方金控,持股银行的地方金控中,关联担保与过度负债风险的正向关系更强。4.关联资金借贷与地方金控过度投资风险正相关,并受到地方政府干预程度的调节作用。具体而言,地方金控内关联资金借贷比例越高,地方金控过度投资风险越大。这是因为,地方金控集团在挑选投资项目时,并不一定遵循企业价值最大化原则,有可能是政治收益最大化。且地方金控集团存在较为严重的代理问题,关联借贷资金的使用受到的监督和约束较少,借贷资金的预算约束很软。本文从相对GDP排名、地方金控集团的相对重要重要性以及地方官员更替等多个角度刻画地方政府对地方金控集团的干预程度,结果发现,当地方金控所在地区的GDP排名较为落后时,地方金控集团的重要性越高,地方官员更替导致的政策不确定性越低时,内部关联资金借贷与过度投资风险的正相关关系越显着。也即地方金控集团关联资金借贷与过度投资风险的关系受地方政府干预程度的调节。5.地方金控集团对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影响渠道既有关联贷款的直接影响渠道,又有贷款集中度的间接影响渠道。关联贷款对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影响不显着。但是按照对外融资依赖度和融资约束分组后发现,当银行隶属于外部融资依赖度较高,融资约束较高的金控集团时,关联贷款显着提高了银行不良贷款率。可见,关联贷款并不必然代表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当集团紧缺资金而又难以通过其他途径融资时,集团会通过关联贷款损害银行利益。贷款集中度提高了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但是以上关系受到地区经济禀赋的调节作用的影响。具体而言,当地区工业经济比例以及地区国有经济比例较高,地方政府财政禀赋较差时,贷款集中度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影响更为明显。6.预算软约束和非金融生产要素的流动程度是影响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协调度的重要因素,硬化预算约束的同时,提高非金融要素流动性是一种协调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的方式。硬化预算约束会促使金融机构选择高努力,提高金融项目成功率;而提高非金融生产要素流动性,有助于提高金融资本的相对边际价值,促进金融发展。从硬化预算约束方面,本文提出了建立地方政府金融风险防范基金,具体包括,基金金额的设置应与地方金融机构的数量、规模以及金融风险暴露额等相挂钩;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基金的设立不仅是地方政府的责任,金融机构也应按照其风险程度进行出资;基金的出资额要经过央行的验资,但其日常运营由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并受公众和政府监督。在提高要素流动性方面,本文也从优化制度环境、促进人才流动、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给出了建议。7.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最优监管分权取决于监管收益、利益协同程度、以及信息优势等因素。本文从鼓励代理人参与、激励委托人和代理人努力以及加强双方信息交流等三个方面对最优监管分权进行了分析。鼓励代理人参与模型的结果为:若中央政府在该项目中的相对收益较高时,应该实施集权监管;若地方政府在该项目中的相对收益较高时,需要进行分权监管。为保障委托人利益最大化,若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利益较为一致,适合分权监管;若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利益不一致,则适合集权监管。激励委托人和代理人努力模型的结果为:如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较为一致,此时为了激励地方政府努力,应该对该金融项目进行集权监管;如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不一致,此时为了激励地方政府的努力,应该对该金融项目进行分权监管。信息传递模型的结果为:在集权情况下,中央政府总是有激励将自己获得的信息告知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是否将信息告知中央政府则取决于利益协调系数。如果利益协调系数较高,则地方政府也有激励将信息告知中央政府;在分权情况下,地方政府总是有激励将自己获得的信息告知中央政府;而中央政府是否将信息告知地方政府则取决于利益协调系数。如果利益协调系数较高,则中央政府也会将信息告知地方政府。本文主要有以下几点创新:首先,本文根据金融机构股权数据,并通过股权关系追溯前十大股东最终控制人性质和持股比例的方式确定了各地的地方金控集团,由此构造了地方金控集团的全样本。在本文搜索的文献范围内,针对地方金控集团的研究都是案例研究或者定性分析,暂没有研究通过金融机构向上追溯股东的方法确定地方金控集团全样本,更毋论对地方金控集团的实证研究。其次,本文对关联交易风险的研究与传统关注金融控股集团内不同金融机构间风险转移和侧重防火墙建设来防范风险的思路不同,本文认为关联交易引起的集团内部资源在母子公司以及不同层级子公司间的流动与重新配置,会进一步影响子公司和集团整体的风险承担水平。本文的研究内容更加强调地方金控通过关联交易导致权利责任以及资源在不同金融公司和产业公司间转移而产生的风险。再次,本文更加强调地方政府竞争带来的特殊关联交易风险,视角新颖。已有文献大多基于公司金融角度,从“效率观”或者“掏空观”的视角讨论关联交易。而本文认为地方金控集团关联交易的经济后果不仅仅受公司治理因素影响,更重要的是受地方政府竞争因素的影响。如果忽略了关联交易的政治特征,将难以深入全面了解关联交易风险。最后,本文基于组织监管分权的理论分析框架,构建了中央与地方分级监管体制的理论模型,并根据理论模型提出了监管意见。目前已有监管分权文献仅就事论事探讨监管权限的划分,不仅缺乏从理论角度分析中央与地方的最优风险分担,而且多为就事论事的应急研究方法,缺乏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
李其成[4](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认为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李雯[5](2019)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多元化战略优化研究》文中提出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以及国内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内及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都愈发激烈。同时,为了适应国内金融行业分业经营及分业监管的模式,建立多元化经营的金融控股集团逐渐成为国内大型金融机构的选择。对于国内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而言,在国家赋予的政策性不良资产任务处置完成后,都选择了多元化经营战略作为其商业化转型的出路。从四大AMC近20年的商业化经营成果来看,多元化经营对其自身发展、提高资产规模、利润水平及其在金融市场、金融业务创新方面的话语权带来的正向效应是极其显着的。因此,AMC多元化经营的可持续发展也就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本文基于文献分析法,在积极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利用PEST分析模型、波特五力模型等分析工具,以国内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的长城资产的多元化战略为研究对象,总结长城资产多元化战略的经营成果和存在问题,分析长城资产目前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在此基础上分析长城资产的多元化战略优化的必要性,并据此提出优化原则、优化目标和优化方案,同时在本文的最后提出了多元化战略优化的保障条件。首先,在导论和相关理论部分,概述了本文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研究的思路及方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国外实践及国内研究现状、多元化战略基础理论和国内外研究现状,为本文研究奠定相应的理论基础;其次,对长城资产的基本情况、其多元化战略的经营成果和存在问题进行介绍;并运用PEST分析模型对长城资产面临的外部宏观环境进行分析,运用波特五力模型对其面临的竞争环境进行分析,同时从内部资源和内部能力两方面对内部环境进行分析。最后,基于上述分析得出长城资产多元化战略优化的必要性,并据此提出优化原则、目标以及具体方案,同时也提出了保障战略优化的相关措施。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些许弥补学术界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多元化战略个案的研究空白,同时对长城资产的可持续发展和同行业其他企业多元化发展的战略优化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
任俏俏[6](2019)在《SJ集团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平台改组研究》文中提出自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来,中央及各地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对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以试点企业改革的方式积极探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改革方向。2017年6月,陕西省政府批复同意4户企业进行国资运营公司试点改革,SJ集团公司是其中之一。本文以SJ集团公司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为研究对象。首先,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管理理论和金融控股公司管理理论进行理论综述,简要提出理论对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的指导意义,并以此为论文的理论基础;其次,对SJ集团公司的资本运营现状进行剖析,指出SJ集团公司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的优势、劣势、机遇、挑战并提出相应的战略;再次,根据SJ集团公司的资本运营现状及SWOT战略分析,按照“融投管运研”五业联动架构,设计了集金融服务、产业投资、资产处置、股权运作及战略研究于一体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最后,从加强组织领导、争取政策支持、信息技术保障、申请专项资金、制度文化建设五个维度对SJ集团公司实施国有资本运营平台改组方案进行保障。综上,本文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管理理论和金融控股公司管理理论的理论指导下,以SJ集团公司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为研究对象,设计了具有可行性的改组方案,本文的研究成果将有助于推进陕西省国资运营公司试点改革,为国内其他公司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提供一定的借鉴,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赵立新[7](2017)在《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研究》文中认为健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资本监管体制,是贯穿国有企业改革的主线,也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环节。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就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勾勒出一幅清晰的健全完善国有资本监管体制的路线图。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央关于改革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精神,把改革的思路原则、目标要求落到实处,就要以中央关于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为“基石”,牢牢抓住“管资本”这条主线,设计出具有针对性和实操性的监管模式,这是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必须始终坚持的方向。纵观我国国资监管的发展历程,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次革命性变革。新中国成立以来,从计划经济“统收统支、高度集中”的国资管理体制到改革开放后增设归口财政部的国有资产管理局,从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到成立国资委解决“九龙治水”问题,我国国资监管一直在探索中前行。总体来看,国资监管探索的指向是明确的,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做到有所管、有所不管;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清楚的,即通过实现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真正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不断增强企业活力,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但从当前我国国资监管体制的实际情况看,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现象大量存在,国有企业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比较模糊,国有资本配置效率还不高,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亟待优化,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与我国国资监管部门的“官本位”思想以及与国资监管相配套的法律体系不完备有关,同时,更主要的症结还在于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和监管模式,主要是从国有资产的概念来设计和布局。从法律角度看,资产归属企业法人而非出资人,国家通过代理关系实现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并不直接拥有企业资产,资本才是企业经营的法律依据和基本保障。因此,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的根本和关键。实际运营中,国有资本不能脱离企业实体独立存在,而需要承载于企业之中,通过不断运动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央企作为国有资本承载的主要平台,承担着经营管理国有资本的重任。但国有资本分布领域广以及运营目标多元化的特点,决定了国有资本监管既要体现一般原则,又要针对不同类别国有资本,采取差异化监管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安排。为此,2016年8月,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中央企业功能分类考核的实施方案》,按照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有关政策要求,将央企分为商业类央企和公益类央企。所谓公益类央企,是指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以社会效益为导向的央企。所谓商业类央企,是指按照市场化经营原则,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的中央企业。商业类央企又可以分为商业一类央企(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商业二类央企(关系到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本文研究的央企是指商业一类央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央企的经营机制既要服务于国家战略,承担起应尽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又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实现资本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相较于公益类央企,商业类央企市场化程度更高,研究探讨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既契合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原则,又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健全完善国有资本监管体制的客观要求。有鉴于此,本文按照“理论分析-现状考察-国际比较-模式设计”的思路,对我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首先,本文对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理论内涵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界定;对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历史变迁作了梳理;对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效率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检验;对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然后,从监管主体、监管目标和监管方式三个方面,对国内外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进行比较,总结了国外经验对我国的启示。最后,围绕解决“监管主体、监管目标和监管方式”三个问题,对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进行了设计。论文共分九章:第一章是导论。首先就本文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进行了阐述,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并对既有研究进行了简要评述。然后,对本文的研究思路和内容进行了概括,构建了技术路线图,归纳总结了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最后,对论文的创新点与不足进行了阐述。第二章是关于国有资本监管的相关理论回顾与借鉴。对这部分内容,主要从四个层面进行了梳理。第一,主要论述国有资本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包括马克思的产权理论、资本循环理论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第二,主要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梳理,包括市场失灵理论、国家干预理论和公共财政理论;第三,主要是从经济发展的长周期视角,论述商业类央企存在的价值,包括后发优势理论和赶超理论;第四,主要对国有资本监管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性进行论述,包括委托代理理论、现代产权理论和内部人控制理论。第三章是关于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理论分析。这部分内容,一是分析了资本的含义,资本的起源与发展以及资本的分类与特征,并对资本与资金、资产间的关系进行了阐述。二是分析了国有资本、公有资本与私有资本间的关系,梳理了国有资本的内涵、分类与特征、一般分布以及基本功能。三是对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理论内涵进行了分析界定,明确了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是一些组织机构及其管理职能、内部各层次间的关系,以及与之相关的监管制度和管理方式所构成的总和。第四章是关于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历史回顾与现状考察。这一部分包含四个方面内容:第一,把定性描述与定量分析结合起来,对国有资本的历史演进、发展规模、主要特征和发展目标进行了回顾。第二,对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历史演进作了梳理,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直接监管模式,二是过渡时期的职能化监管模式,三是国资委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监管模式。第三,对我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现状进行了考察,既包括国资委所属的商业类央企,又包括其他商业类央企。第四,从监管主体、监管目标和监管方式三个方面,对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主要特点进行了归纳:监管主体由多头监管向单一主体监管转变;监管目标由以社会效益为主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主导转变;监管方式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第五章是关于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效率评价与影响因素。这部分内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首先阐述了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效率的评判标准,在此基础上利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模型)对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进行效率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阐释。二是实证检验了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效率的影响因素。在这一部分中,首先从理论上分析了影响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效率的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的因素,并利用因子分析法,计算出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效率的综合指数,然后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实证检验了影响监管效率的主要因素。第六章是关于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改革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第一,对我国推进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改革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总结。第二,对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着“官本位”思想;监管部门对国有资本分类监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国有资本监管还没有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第七章是关于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启示。首先,选取一些有代表性的国家作为研究样本,按照监管权力的集中度和监管层级的不同对这些国家进行了划分。其次,对国外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的基本模式进行归纳梳理,探讨了国外国有资本监管模式对我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启示。第八章是关于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设计。在这一章中,主要从监管主体、监管目标和监管方式三个方面,对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进行设计,提出了以“公共管理者-国有资本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监管主体的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三层次监管架构。基于上述研究,本文得出以下四点结论:第一,改革开放以来的国资监管实践表明,2003年国资委成立前,我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效率较低。国资委成立后,改变了由多个部门共同履行出资人职能的监管模式,形成了由国资委统一行使出资人职能的新模式。在这一新旧转换过程中,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效率有了较大提升。但从2007年开始,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效率有所下降,表明由国资委统一行使出资人职能的监管模式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存在一些制约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效率提升的问题。第二,影响我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效率的因素,主要分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从宏观层面看,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有助于提升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效率。从微观层面看,商业类央企国有资产规模的扩大和净资产收益率的提升,都会提高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效率。第三,随着我国国企改革的持续深入,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也在探索中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如建立了以国资委为主体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监管模式、国资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才体系建设得到加强等。但在现行国资监管体制下,仍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多头管理、政企政资不分、商业类央企内部治理与市场化经营目标不匹配等。第四,健全完善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提升国有资本配置与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在监管主体上,构建以“公共管理者一出资人代表一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主体的三层次监管架构。所谓公共管理者,是指全国人大和中央政府,其监管取向是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所谓出资人代表,是指国有资本监管机构,其监管取向是履行好国家出资人代表的职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其监管取向是实现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和运营。在监管目标上:一是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激发国有经济活力;二是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三是提高商业类央企公司治理水平。在监管方式上,公共管理者注重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为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制度保障;出资人代表围绕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的总体目标,聚焦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完善企业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构建风险防控体系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的出资人,监管重点主要是五个方面:制定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配置战略;构建与国有资本委托管理相适应的财务指标管理体系;成立专职风险控制部门;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夯实自身资本经营能力。
陈南辉[8](2012)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世纪初的“次贷危机”给世界金融业造成了巨大的灾难,各国金融体系重建步履维艰。究其原因,主要症结在于不良资产的积聚衍生和金融监管的严重滞后。不良资产是伴随着金融业的发展特别是银行业的发展产生的问题,由于金融业的高风险性质和本身自带的违约成本,加之20世纪80年代以来资本全球流转加速、国际金融产品不断创新和全球金融一体化迅猛发展,不良资产已成为各国经济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一大桎梏。数额巨大的不良金融资产使许多国家的金融体系不堪重荷,大大冲淡了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增加了金融风险,为经济金融危机埋下隐患。为了摆脱这一困境,各国采取多种应对之策。然而,化解不良资产的方法又可能造成资产风险的进一步积聚和放大。例如,次级贷款证券化,就被认为是引起本次危机的罪魁祸首,是在化解不良资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方法偏差,其危害持续而深远。因此,如何处置不良资产,一直是国际金融业发展和风险防范不容回避的一大核心问题。本文正是站在不良资产处置的前沿,结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对不良资产的适当处置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前景进行考察和研究,以探寻其今后的改革方向和路径。通常,各国采取流量或者存量的方法解决金融体系内的过多坏账问题。存量的解决主要是通过成立专门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进行接收和处置,改善原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情况,使本国的金融市场得以稳定。资产管理公司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但在我国依旧是属于新兴事物。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我国经济转型,银行业在资产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不良资产率一度高企,亚洲金融危机后更是急剧升高。为维护我国的金融稳定和安全,我国于1999年相继成立了信达、长城、东方和华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和处置4家国有商业银行的部分不良资产。这些资产管理公司的产生和运行开辟了我国对不良金融资产进行专业管理的先河,通过借鉴外国相关行业经验,我国以市场化运作模式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金融资产进行处理,不仅降低了金融风险,而且推动了四大专业银行的股改上市,进一步深化了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目前,虽然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不良资产的处置已经告一段落,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资产处置的任务依旧繁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有效运作,离不开法律的规范。本文着重从法律角度,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其运行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进行探讨。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银行不良资产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概述。本章着重从银行内部因素、政府政策因素和企业因素三个方面分析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及其危害,阐述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概念、特征与所面临的风险。此外,还概括介绍了我国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转历程和转型之路及其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中的地位与作用。第二章在讨论传统公司治理理论和借鉴国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的经验基础上,分析了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股权结构、资本结构和治理机构三个方面的不足,对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出建议。第三章详细分析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收购过程中的定价、融资渠道等问题,此外,专门研究了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诸多相关法律问题,如不良资产转让的生效要件、不良资产收购行为的可诉性问题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不良资产处置的顺利进行以及处置的最终收益均有重要影响。第四章采用理论研究和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目前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处置的五种主要方式,即债务重组、资产转让、债转股和资产证券化、诉讼追偿的深入分析,提出了其在实践中的法律运用。第五章考察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现有监管体制的挑战,指出由此引发的监管体制方面的问题,提出在当前多头监管模式实际存在的情况下,要完善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部监管,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协调委员会。第六章在借鉴国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立法经验和阐述我国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环境和法律地位的基础上,运用法理学的价值分析方法和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分析了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中的法律障碍,并就其今后法律体系的完善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具体来说,在组织形态、法人治理、债权债务承继、监管、信息披露、法律适用、激励和约束机制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一个以《公司法》为一般法、以条例为特殊法、辅之以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资产管理公司法律体系。
吴越[9](2010)在《我国产融结合的有效性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世界经济史显示,产业与金融的结合是后起国家加速实现工业化,全面赶超先进国家进程的必经之路。在经济发展的实践中,产业发展与金融发展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产业与金融的有效结合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从以华尔街为代表的美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融合最终成就了一个世界经济强国。但是,产融结合的负效应也是造成11年前“亚洲金融危机”的一个主要原因。在11年后,由产融结合所形成的混业经营导致了金融体系中原本相对独立的“金融市场”和“银行机构”丧失了独立性所引起的次贷危机又席卷全球。两次经济危机警示人们,尽管产融结合促进了世界经济的繁荣发展,但同时产融结合的无效或负效也可能给世界经济带来更大的危害。从我国这二十年的实践来看,产融结合的效果对产业经济和金融产业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是双向的,既有协同效应,也有负面效应。它既造就了如海尔、光大、中信、鲁能、红塔、希望等成功的大企业,也引发了广泛的危机,它是做大作强的法宝,又是企业崩溃的罪魁。德隆系的崩溃,大宇的倒闭,现代的拆分,都是微观层面的失败案例。由世界经济危机和我国产融结合的实践可见,产融结合的无效用和负效用是切实存在的,两者的结合并非一定带来正效应。这种无效用甚至负效用即有可能带来金融体系的危机而造成宏观经济的停滞,甚至倒退,更有可能导致企业盲目扩张、多元发展,造成风险不当积累而最终崩溃。因此,产融结合中以何种机制、何种路径、何种模式导出正效应,避免负效应或无效应,确实是产融结合的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论文依据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产业经济学、金融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等学科的一些理论成果,运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方法、比较分析法、多学科融合的系统方法,并依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对我国产融结合的有效性从理论、实证和对策上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分析和创新研究。从理论上来看,论文在对产融结合的经典理论和现代理论综述评价的基础上,围绕产融结合的有效性的内在机理是什么?借助有关理论对产融有效结合的动因、有效结合的本质和方式、有效结合的条件等问题进行深层探讨。并对产融结合的有效性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提出了其判断标准以及标准的理论依据。在论文提出垄断利润是产融结合的直接动力、风险与交易成本是产融结合的间接动力、资本增值是产融结合有效性的本质基础、市场是产融结合有效性的结合点、金融发展是促进产融有效结合的重要途径和政府行为决定了产融结合有效性的程度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产融有效结合的企业层面的标准是效率和效益标准、有效结合的战略目的性标准以及其分析的框架是新竞争理论。从实证上来看,论文就产融结合的有效性对我国经济的实践具有什么样的经济效应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论文围绕影响产融结合有效性的环境因素是什么?我国产融结合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是什么?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实证。在此基础上,论文以我国产融结合有效性的企业绩效作为切入点,以上市公司为例,以分析我国产融结合有效性的现状为目的,在两个基本假说的基础上,对我国实施产融结合的上市公司(非金融类)绩效通过1999-2008年10年的数据进行检验,尤其是在检验中发现了产融结合是否有效存在一个有效性临界值假说,并在结合第三、五章研究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了具有承上启下的四个结论:一是我国产融结合无效的直接原因是不完善的市场机制和政府行为;二是我国产融结合无效的根本原因是产融结合的目的性不明确;三是促进我国有效产融结合的重要途径是金融发展;四是促进我国有效产融结合的关键是制度创新、模式创新和途径创新。接着以1993-2008年我国金融市场的数据,从层面进一步因A<1证明了产业层面金融资本对产业的无效性。从实现我国产融结合的有效性对策来看,时代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高端先进的技术、发达的金融服务业、规模更加庞大的产业资本以远非马克思、列宁时代所研究的对象范围和背景,现今社会各种各样的储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基金和投资银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功能,使得笔者这个时代所研究的产融结合的内容得到极大的扩展,特别是中国面临转型期复杂的经济形势,这必然要求在对策研究中就必须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但要考虑到我国全面以银行金融机构为主体的现实,也要充分研究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市场在产融有效结合中所发挥的作用,论文围绕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产融结合实践有什么基本的经验及对我国有何启示?如何防范和规避我国产融结合的风险?如何选择我国产融结合有效性的模式?如何进行我国产融结合有效性的途径设计?等问题进行研究。在有效模式的选择上重点研究的是目标模式的确立及应创新的内容。在途径设计上重点研究的是以新型银企关系、企业集团成长和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为目标的途径设计。
郑青[10](2010)在《中国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地位。金融机构风险具有外部性,金融风险最终的承担者是政府(财政)和公众。我国国有金融资产在金融业占据着主导地位,属于战略性经济资源,是国家直接或者间接出资形成,表现为金融企业的国有资本和享有的各项权益。我国的国有金融企业经过改革,实现了股权结构多元化,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同时,也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国有金融资产多头管理模式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利于我国国有金融企业的发展壮大。本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经济理论为指导,并适当借鉴现代西方产权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阐述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关系,分析了金融的“二重性”作用,论证金融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产业;强调说明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条件下,在金融领域加强国有控制力的必要性,必须保持国有金融机构的主体地位,重点金融机构必须坚持国有控股。笔者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权制度的改革历程,阐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国有金融企业改革实践的意义,围绕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机构、授权经营、国有金融企业资本投入和经营绩效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国有金融机构国家所有权管理的目标模式和实现方式。
二、金融业支持企业改革改制与维护金融债权问题的对策建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金融业支持企业改革改制与维护金融债权问题的对策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主要创新点与研究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范畴界定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基本概述 |
一、研究范畴界定 |
二、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动因分析 |
三、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类型 |
第二节 企业并购重组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资本流动与资本集中理论 |
二、现代西方企业重组理论 |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
第二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起步阶段(1984-1991) |
第一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现实背景——国有企业普遍亏损 |
二、理论背景——对“两权分离”的认识突破 |
第二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企业兼并的目标转向自觉优化经济结构 |
二、交易的自发性与政府干预并存 |
三、兼并方式以承担债务式和出资购买式为主 |
四、局部产权交易市场开始兴起 |
第三节 起步阶段并购重组的地方探索 |
一、成都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二、武汉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三、保定并购重组的特色和成效 |
第三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转型阶段(1992-2002) |
第一节 转型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中国经济制度环境的变迁 |
二、企业重组受到政府高度重视 |
三、各类市场体系的建立 |
四、国企脱困和国企改革任务 |
第二节 转型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产权市场普遍兴起 |
二、企业并购的规模逐步扩大 |
三、政府积极参与引导 |
四、上市公司并购成为热点 |
五、部分中国企业开始参与跨国并购 |
六、外商并购国有企业成为新景观 |
第三节 转型阶段的并购重组成效 |
一、国企成功脱困 |
二、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三、利用国内国外资本市场 |
第四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之历史演进:全面发展阶段(2003-2018) |
第一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的背景 |
一、中国融入全球化经济发展 |
二、鼓励混合所有制发展 |
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 |
第二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的特点 |
一、战略并购成为企业并购的重点 |
二、国企大型跨国企业的出现 |
三、以横向整合与纵向整合为主 |
第三节 全面发展阶段并购重组取得的成效 |
一、国企各项经济指标增长迅速 |
二、国有企业国际竞争力稳步提升 |
三、国有企业治理规范化 |
第五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制度演进:绩效、问题与成因 |
第一节 国企并购重组取得的辉煌成绩 |
一、优化了产业布局,提升了社会资源配置效率 |
二、提高了资产证券化率,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
三、盘活了国有资产,提升了国有企业经营绩效 |
第二节 国企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 |
一、并购重组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
二、并购支付方式和融资渠道单一 |
三、盲目规模扩张与多元化转型并存 |
四、标的公司资产质量差导致并购效率低下 |
五、并购双方缺乏深层次整合 |
六、海外并购重组困难重重 |
第三节 国企并购重组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
一、企业并购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
二、政府“缺位”和“越位”现象并存 |
三、中介机构和资本市场尚不发达 |
四、企业自身条件缺乏 |
第六章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绩效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国有企业并购下政府与国企高管的行为动机分析 |
二、国企高管行为影响并购绩效的研究假设 |
第二节 变量选择和数据来源 |
一、变量选择 |
二、数据来源 |
第三节 数据描述性分析 |
一、主要变量统计描述 |
二、变量趋势分析 |
第四节 计量模型设定 |
一、实证基本模型设定 |
二、面板数据模型 |
第五节 实证结果分析 |
一、面板数据模型形式检验 |
二、计量模型估计及结果分析 |
第七章 域外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企业并购重组的经验借鉴 |
一、美国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美国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二节 日本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借鉴 |
一、日本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日本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三节 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借鉴 |
一、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法德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经验借鉴 |
第四节 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经验及教训 |
一、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概况 |
二、发展中国家企业并购重组特点及教训 |
第八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原则、目标与模式 |
第一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时代特征 |
一、通过调整结构来优化供给侧的重组方式 |
二、在重组中解决亏损企业与多余的产能 |
三、并购重组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步进行 |
第二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原则 |
一、最大限度地释放和激发国有企业竞争力 |
二、在国企并购重组中推进国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三、在国企并购重组中促进产能的优化配置 |
第三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目标导向 |
一、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
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 |
三、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 |
第四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模式 |
一、横向重组模式 |
二、纵向重组模式 |
三、混合重组模式 |
四、策略联盟重组模式 |
第九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主体定位与政府作用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主体分析 |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不宜作为国企并购重组的主体 |
二、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凸显优势 |
三、市场在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 |
第二节 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作用 |
一、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正面效应 |
二、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负面效应 |
第三节 政府在国企并购重组中的角色定位 |
一、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政策引导者 |
二、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宏观调控者 |
三、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信息中介者 |
四、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服务者 |
五、政府是国企并购重组中具体监督者 |
第四节 政府在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中的制度创新 |
一、保持国有资产管理权的独立性 |
二、完善法律制度 |
三、营造公平竞争的并购重组环境 |
四、制定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战略规划和指导政策 |
第十章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导向下国企并购重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指导思想 |
一、深化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顶层设计 |
二、强化并购重组的理念共识 |
三、明确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指导思想与基本要求 |
第二节 强调“法治企业”,突出国企总法律顾问作用 |
一、全面打造法治企业 |
二、深化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
第三节 构建完善的产权保护体系及破产清算体系 |
一、建立健全产权保护体系 |
二、构建破产清算体系 |
第四节 建立资本市场淘汰机制 |
一、加快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
二、完善资本市场退市制度 |
三、健全资本市场推动并购重组的作用机制 |
第五节 建立稳定的失业保障体系 |
一、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发挥社会托底作用 |
二、加大失业救助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
三、完善再就业服务保障机制,促进再就业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2)ZD银行昆明分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的背景 |
二、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三、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技术路线 |
第四节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理论概述 |
第一节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概述 |
一、不良资产界定 |
二、不良资产分类 |
三、不良资产基本特征 |
四、不良贷款与逾期贷款 |
第二节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相关理论 |
一、信息非对称理论 |
二、贷款客户关系理论 |
三、“冰棍效应”理论 |
第三节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 |
第四节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成因 |
一、宏观层面 |
二、微观层面 |
第五节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危害 |
一、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
二、对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
第六节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法 |
一、常规处置方法 |
二、常规处置方法与处置模式的联系与区别 |
第三章 ZD银行昆明分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现状分析 |
第一节 ZD银行及其昆明分行基本情况 |
一、ZD银行简介 |
二、昆明分行情况简介 |
三、昆明分行组织架构与发展战略 |
第二节 ZD银行昆明分行不良资产现状 |
一、ZD银行昆明分行风险管理情况 |
二、ZD银行昆明分行不良资产规模 |
三、ZD银行昆明分行不良资产处置特征 |
四、ZD银行昆明分行不良资产处置机构 |
第三节 ZD银行昆明分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 |
一、常规清收与依法收贷模式 |
二、常规清收与核销模式 |
三、核销与贷款重组模式 |
四、核销与批量转让模式 |
第四节 ZD银行昆明分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一、自主处置模式容易引发风险 |
二、借助外力处置模式下银行议价能力不高 |
三、现有处置模式导致经济成本高 |
四、现有处置模式执行效率不高 |
五、配套法律制度不健全 |
第四章 ZD银行昆明分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优化 |
第一节 ZD银行昆明分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机制转变 |
一、政府职能转变 |
二、经济结构转变 |
三、银行角色转变 |
第二节 ZD银行昆明分行不良资产期望达到的处置效果 |
一、财力成本方面 |
二、人力成本方面 |
三、时间成本方面 |
四、风险成本方面 |
五、机会成本方面 |
六、回收价值成本方面 |
第三节 ZD银行昆明分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优化建议 |
一、常规清收和依法收贷与贷款重组整合模式 |
二、常规清收和核销与贷款重组盘活模式 |
三、核销和贷款重组与不良资产证券化组合模式 |
四、核销和批量转让与债转股联合运作模式 |
第四节 ZD银行昆明分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优化的保障措施 |
一、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
二、优化评级系统 |
三、推进授信执行一体化改造 |
四、推进合规管理与文化提升 |
五、强化机构人员业务培训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我国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关联交易风险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图 |
1.2.1 技术路线图 |
1.2.2 研究方法 |
1.3 逻辑框架与章节安排 |
1.3.1 逻辑框架图 |
1.3.2 章节安排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与未来研究展望 |
2.文献综述 |
2.1 关联交易 |
2.1.1 关联交易表现形式与类型 |
2.1.2 关联交易产生原因 |
2.1.3 集团关联交易的经济后果 |
2.1.4 商业银行关联贷款 |
2.1.5 关联交易文献评述 |
2.2 地方政府金融控股集团风险 |
2.2.1 金融控股集团风险及监管 |
2.2.2 过度负债风险 |
2.2.3 过度投资风险 |
2.2.4 商业银行风险承担 |
2.3 地方金融监管 |
2.3.1 组织分权与监管分权理论 |
2.3.2 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研究 |
2.3.3 地方金融监管文献评述 |
2.4 文献评述 |
3.地方金控发展历程与现状 |
3.1 地方金控界定 |
3.1.1 一般金融控股集团定义及分类 |
3.1.2 地方金控定义与统计方式 |
3.2 地方金控统计性描述 |
3.2.1 地方金控集团参控股情况 |
3.2.2 地方金控集团获得金融牌照方式 |
3.2.3 地域分布、成立时间、行政级别、行业以及规模 |
3.3 关联交易统计性描述 |
3.3.1 各类型关联交易年度变化 |
3.3.2 各类型关联交易横向对比 |
3.4 本章小结 |
4.关联担保与过度负债风险的研究 |
4.1 问题的提出 |
4.2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4.3 研究设计 |
4.3.1 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
4.3.2 变量定义 |
4.3.3 回归模型 |
4.3.4 描述性统计 |
4.4 实证结果分析 |
4.4.1 基本回归结果 |
4.4.2 担保方向与过度负债 |
4.4.3 企业集团权利配置与过度负债 |
4.4.4 子公司相对盈利能力与过度负债 |
4.4.5 子公司相对成长性与过度负债 |
4.4.6 稳健性分析 |
4.4.7 进一步研究 |
4.5 本章小结 |
5.关联借贷与过度投资风险的研究 |
5.1 问题的提出 |
5.2 制度背景 |
5.3 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说 |
5.4 研究设计 |
5.4.1 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
5.4.2 指标说明 |
5.4.3 回归模型 |
5.4.4 描述性统计 |
5.5 实证结果分析 |
5.5.1 基本回归结果 |
5.5.2 关联资金借贷、GDP增长压力与过度投资 |
5.5.3 关联资金借贷、地方金控集团重要性与过度投资 |
5.5.4 关联资金借贷、政策不确定性与过度投资 |
5.6 稳健性分析 |
5.7 本章小结 |
6.地方金控集团控制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的研究 |
6.1 问题的提出 |
6.2 制度背景 |
6.2.1 银行进入地方金控集团的制度背景 |
6.2.2 关联贷款和贷款集中度的相关限制 |
6.3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4 研究设计 |
6.4.1 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
6.4.2 回归模型及变量介绍 |
6.4.3 描述性统计 |
6.5 实证结果 |
6.5.1 关联贷款基本回归结果 |
6.5.2 关联贷款异质性分析 |
6.5.3 贷款集中度基本回归结果 |
6.5.4 贷款集中度异质性分析 |
6.6 稳健性分析 |
6.6.1 关联贷款的稳健性分析 |
6.6.2 贷款集中度的稳健性分析 |
6.7 本章小结 |
7.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监管 |
7.1 问题的提出 |
7.2 地方金控集团关联交易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
7.2.1 金融机构关联交易风险的防范 |
7.2.2 产业公司关联交易风险的防范 |
7.3 中央及地方金融监管体系的历史演变 |
7.4 金融监管和金融发展冲突的模型解释 |
7.5 中央和地方最优监管分权体制 |
7.5.1 基于代理人参与的角度 |
7.5.2 基于委托人激励的角度 |
7.5.3 带有交流的激励模型 |
7.6 本章小结 |
8.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论文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集团关联交易风险的防范 |
8.2.2 地方金融风险防范的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4)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多元化战略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的思路 |
1.3.2 研究的方法 |
1.4 研究的内容 |
1.5 可能的创新 |
2 相关理论基础和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
2.1.2 金融控股集团 |
2.1.3 多元化战略 |
2.2 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文献综述 |
2.2.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国外实践情况和国内研究现状 |
2.2.2 多元化战略研究现状 |
2.2.3 文献述评 |
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多元化战略定位、经营成果及存在问题 |
3.1 长城资产基本情况 |
3.2 长城资产多元化战略的制定 |
3.2.1 长城资产制定多元化战略的背景 |
3.2.2 长城资产的多元化战略定位 |
3.3 长城资产多元化战略的经营成果 |
3.3.1 形成了完备的经营体系和良好的创利格局 |
3.3.2 扩大了公司业务范围,提高了经营业绩 |
3.3.3 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
3.4 长城资产多元化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
3.4.1 业务扩张偏离战略初衷,主业地位待加强 |
3.4.2 盲目扩张,业务范围全而不精 |
3.4.3 母子公司缺乏配合,协同效应不明显 |
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面临的环境分析 |
4.1 外部环境分析 |
4.1.1 PEST分析 |
4.1.2 竞争环境分析 |
4.2 内部环境分析 |
4.2.1 内部资源分析 |
4.2.2 内部能力分析 |
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多元化战略优化分析 |
5.1 长城资产多元化战略优化的必要性 |
5.1.1 监管政策充分引导和支持AMC回归不良资产主业 |
5.1.2 经济结构调整为不良资产行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
5.1.3 行业竞争加剧要求长城资产必须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 |
5.2 长城资产多元化战略的优化原则及目标 |
5.2.1 多元化战略优化的原则 |
5.2.2 多元化战略优化的目标 |
5.3 长城资产多元化战略的优化方案 |
5.3.1 回归以主业为基本支撑开展相关多元化 |
5.3.2 回归以自身资源和能力为基础的多元化 |
5.3.3 控制盲目扩张,适度多元化 |
6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多元化战略优化的保障措施 |
6.1 调整业务结构,聚焦不良资产经营管理主业 |
6.1.1 继续做大做强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业务 |
6.1.2 大力拓展非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业务 |
6.1.3 创新主业模式,整合平台资源市场化地运作主业 |
6.1.4 利用平台资源加快发展资本节约型业务 |
6.2 提高业务协同能力,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
6.3 继续推进引战上市,提升公司治理能力 |
6.4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复合型人才 |
6.5 紧密关注国家战略,加强政府合作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在学期间发表文章) |
致谢 |
(6)SJ集团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平台改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对象及方法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思路及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框架 |
1.4 本文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理论综述 |
2.1 国资运营公司相关管理理论 |
2.1.1 国有资产管理理论 |
2.1.2 国有资产管理理论指导意义 |
2.1.3 资本运营理论 |
2.1.4 资本运营理论指导意义 |
2.2 金融控股公司相关管理理论 |
2.2.1 现代企业组织理论 |
2.2.2 现代企业组织理论指导意义 |
2.2.3 风险分散理论 |
2.2.4 风险分散理论指导意义 |
第三章 SJ集团公司资本运营现状分析 |
3.1 公司简介 |
3.2 资本运营管理现状 |
3.2.1 资产配置情况 |
3.2.2 优先股资产情况 |
3.2.3 上市公司股权资产情况 |
3.3 SJ集团公司资本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
3.3.1 财务状况不够理想 |
3.3.2 股权、债权项目数量大、金额小 |
3.3.3 资产规模有限,影响平台资本运作力度 |
3.3.4 市场化与专业度尚欠缺 |
3.4 SJ集团公司资本运营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
3.4.1 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 |
3.4.2 财务管理能力不强,风险防范力度不够 |
3.4.3 激励约束机制和选人用人机制尚不健全 |
3.4.4 部门设置不合理,企业管理层级较多 |
第四章 SJ集团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平台改组条件分析 |
4.1 SJ集团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平台改组优势条件分析 |
4.2 SJ集团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平台改组劣势条件分析 |
4.3 SJ集团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平台改组面临机遇分析 |
4.4 SJ集团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平台改组面临挑战分析 |
第五章 SJ集团公司国资运营平台改组方案设计 |
5.1 国资运营平台定位与改组思路 |
5.1.1 平台定位 |
5.1.2 改组思路 |
5.2 改组方案具体内容 |
5.2.1 创新金融化服务体系 |
5.2.2 加强市场化投资能力 |
5.2.3 做好资产管理与盘活 |
5.2.4 加快股权划转与运作 |
5.2.5 强化战略研究与服务 |
5.2.6 积极强化集团内部改革 |
5.2.7 大力推动所属企业改革 |
5.3 方案评价 |
第六章 SJ集团公司国资运营平台改组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
6.1 加强组织领导 |
6.2 争取政策支持 |
6.3 信息技术保障 |
6.4 申请专项资金 |
6.5 制度文化建设 |
结论与展望 |
结论 |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博士生自认为的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二、国内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三、简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与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二章 国有资本监管的相关理论回顾与借鉴 |
第一节 国有资本存在与发展的相关理论 |
一、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与资本循环理论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
第二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关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 |
二、国家干预理论 |
三、公共财政理论 |
第三节 商业类央企存在价值的相关理论 |
一、后发优势理论 |
二、赶超理论 |
第四节 国有资本监管的相关理论 |
一、委托代理理论 |
二、现代产权理论 |
三、内部人控制理论 |
第三章 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资本的内涵与特征 |
一、资本的涵义 |
二、资本的起源与发展 |
三、资本的分类与特征 |
四、资本与资金、资产的关系 |
第二节 国有资本的内涵与特征 |
一、公有资本、国有资本与私有资本的关系辨析 |
二、国有资本的内涵与特征 |
三、国有资本的基本功能 |
第三节 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理论内涵 |
一、商业类央企的界定 |
二、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的经营目标 |
三、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基本概念 |
四、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基本要素 |
第四章 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历史回顾与现状考察 |
第一节 中国国有资本的历史演进、发展规模、主要特征与发展目标 |
一、中国国有资本的历史演进 |
二、中国国有资本的发展规模 |
三、中国国有资本的主要特征 |
四、中国国有资本的发展目标 |
第二节 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历史演进 |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直接监管模式:1952-1977 |
二、过渡时期的职能化监管模式:1978-2002 |
三、国资委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监管模式:2003年至今 |
第三节 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现状考察 |
一、国资委所属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现状 |
二、其他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现状 |
第四节 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主要特点 |
一、监管主体由多头监管向统一监管转变 |
二、监管目标由以社会效益为主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主导转变 |
三、监管方式由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 |
第五章 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效率评价及影响因素 |
第一节 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效率评价 |
一、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效率的评判标准 |
二、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效率评价 |
三、效率评价结果的原因阐释 |
第二节 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效率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效率的因素 |
二、模型构建、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
第六章 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改革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中国推进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改革取得的成效 |
一、建立了以国资委为主体的分级监管模式 |
二、监管制度不断完善 |
三、人才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
第二节 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现行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 |
一、多头管理现象依然存在 |
二、政企政资不分现象依然存在,国资委一身兼两任 |
三、民间资本参与商业类央企经营管理存在诸多障碍 |
四、商业类央企内部治理与市场化经营目标不相匹配 |
第三节 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现行监管模式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官本位”思想依然存在 |
二、监管部门对国有资本分类监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
三、国有资本监管尚未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 |
第七章 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
第一节 国外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代表 |
一、监管权力集中度划分 |
二、监管层级划分 |
三、国外各种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优势与不足 |
第二节 国内外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对比分析 |
一、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目标对比 |
二、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主体对比 |
三、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方式对比 |
第三节 国外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一、因地制宜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国资监管模式 |
二、完善国有资本监管的法律框架,加强法制监管 |
三、探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国有资本的监管职责 |
四、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加强社会监督 |
五、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 |
第八章 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的设计 |
第一节 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主体 |
一、以全国人大和中央政府为代表的公共管理者 |
二、作为出资人代表的国有资本监管机构 |
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
四、各监管主体之间的关系 |
第二节 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目标 |
一、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激发国有经济活力 |
二、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
三、提高企业公司治理水平 |
第三节 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方式 |
一、公共管理者的监管方式 |
二、国有资本监管机构的监管方式 |
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监管方式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目录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0 引言 |
0.1.1 本文的研究背景 |
0.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1.3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 银行不良资产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
1.1 银行不良资产概述 |
1.1.1 银行不良资产的定义和法律特征 |
1.1.2 与不良贷款有关的几个理论 |
1.1.3 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分类 |
1.1.4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分析 |
1.1.5 银行不良资产的危害 |
1.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概述 |
1.2.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定义和特征 |
1.2.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类型 |
1.2.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面临的风险 |
1.3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历史演进 |
1.3.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中的作用 |
1.3.2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历史发展 |
1.3.3 我国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路径 |
1.4 小结 |
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 |
2.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传统公司法理论 |
2.1.1 传统公司法关于公司的理论 |
2.1.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传统公司法理论的挑战 |
2.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 |
2.2.1 公司的治理结构的概念 |
2.2.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结构 |
2.2.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结构 |
2.2.4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治理机构 |
2.3 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构建 |
2.3.1 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缺陷 |
2.3.2 我国资产管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
2.4 小结 |
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收购 |
3.1 资产收购与不良资产获取 |
3.1.1 资产收购的含义和范围 |
3.1.2 不良资产的获取 |
3.1.3 资产收购的定价 |
3.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分析 |
3.2.1 政府援助 |
3.2.2 中央银行融资 |
3.2.3 发行债券 |
3.2.4 募集基金 |
3.3 不良资产收购中的法律问题 |
3.3.1 不良资产收购中的当事人分析 |
3.3.2 不良资产收购的法律性质分析 |
3.3.3 不良资产收购实践中的常见法律问题 |
3.3.4 非金融不良债权收购的有关法律问题 |
3.4 小结 |
4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 |
4.1 资产处置业务概述 |
4.1.1 资产处置的概念 |
4.1.2 影响资产处置的关键因素 |
4.1.3 资产管理公司常见的资产处置方式 |
4.1.4 主要国际金融组织处置银行不良贷款的新举措 |
4.2 债务重组 |
4.2.1 债务重组概述 |
4.2.2 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及风险规避 |
4.2.3 债务重组案例分析:通过债务重组增值运作——AW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处置案例 |
4.3 债权转让 |
4.3.1 债权转让概述 |
4.3.2 债权转让的主要方式 |
4.3.3 我国债权转让的法律问题 |
4.3.4 债权转让案例分析:H资产管理公司JS地区资产包转让 |
4.4 债转股 |
4.4.1 债转股概述 |
4.4.2 实施债转股的优劣分析 |
4.4.3 债转股案例分析:大债权人成为大股东——GH饭店债转股方案 |
4.5 资产证券化 |
4.5.1 资产证券化概述 |
4.5.2 资产证券化运作中的法律问题 |
4.5.3 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
4.6 印度《金融资产证券化及重组与担保物权的强制实现法》及其借鉴 |
4.6.1 《SARFESI》的出台背景 |
4.6.2 《SARFESI》的主要内容 |
4.6.3 对《SARFESI》评价 |
4.7 小结 |
5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 |
5.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金融监管体制的挑战 |
5.1.1 金融监管概述 |
5.1.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现有金融监管体制的挑战 |
5.2 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 |
5.2.1 影子银行的涵义及其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关系 |
5.2.2 影子银行对金融体系及其监管的影响 |
5.2.3 影子银行监管的国际动态及措施 |
5.2.4 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及其监管建议 |
5.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模式研究 |
5.3.1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现状 |
5.3.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目标监管的合理性 |
5.3.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目标监管的可行性 |
5.3.4 推进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目标监管的建议 |
5.4 小结 |
6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立法 |
6.1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法的必要性分析 |
6.2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环境分析 |
6.2.1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法发展 |
6.2.2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实践中面临的法律困境 |
6.3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法的理论分析 |
6.3.1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法的法理分析 |
6.3.2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法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
6.4 股份制改造背景下相关法律问题及完善建议 |
6.4.1 组织形态 |
6.4.2 法人治理 |
6.4.3 债权债务的承继 |
6.4.4 监管 |
6.4.5 信息披露 |
6.4.6 法律适用 |
6.5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我国产融结合的有效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思路与框架结构 |
1.3.1 研究思路 |
1.3.2 框架结构 |
1.4 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产融结合概念的界定 |
2.2 国外研究综述与评价 |
2.2.1 国外早期产融结合研究综述及评价 |
2.2.2 国外现代产融结合研究综述及评价 |
2.3 国内研究综述与评价 |
3 产融结合有效性研究的理论基础 |
3.1 垄断利润是产融结合的直接动力 |
3.1.1 垄断利润是超额剩余价值 |
3.1.2 垄断利润是产、融资本结合的动力和源泉 |
3.2 风险与交易成本是产融结合的间接动力 |
3.2.1 交易成本 |
3.2.2 风险 |
3.2.3 制度创新是实现产融有效结合的关键 |
3.3 资本增值是产融结合有效性的本质基础 |
3.4 市场是产融结合有效性的结合点 |
3.5 金融发展是促进产融有效结合的重要途径 |
3.5.1 "货币中性论"和"信用媒介论" |
3.5.2 货币数量决定论 |
3.5.3 信用创造论 |
3.5.4 金融发展理论 |
3.6 政府行为决定了产融结合有效性的程度 |
3.6.1 金融抑制与产融有效结合机制 |
3.6.2 金融自由化与产融有效结合机制 |
4 产融结合有效性的判断标准、分析框架及经济效应 |
4.1 企业层面产融结合的有效性 |
4.1.1 企业层面产融结合有效性概念的梳理 |
4.1.2 企业层面产融结合有效性判断的标准 |
4.1.3 企业层面产融结合有效性判断标准的分析框架 |
4.2 产业层面产融结合的有效性 |
4.2.1 产业层面产融结合有效性的概念的梳理 |
4.2.2 产业层面产融结合有效性判断的标准 |
4.2.3 产业层面产融结合有效性的判断的分析框架 |
4.3 我国有效产融结合的经济效应 |
4.3.1 有效产融结合与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运营效率 |
4.3.2 有效产融结合与我国企业集团成长 |
4.3.3 有效产融结合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 |
4.3.4 有效产融结合与新型银企关系 |
5 中国产融结合的环境、历史、现状与问题 |
5.1 影响我国产融结合有效性的因素分析 |
5.2 我国产融结合的发展历程 |
5.3 我国产融结合的现状与特点 |
5.3.1 非银行金融资本通过多种途径向产业资本渗透 |
5.3.2 产业资本通过并购和收购等途径大量参股、控股金融机构 |
5.3.3 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债权转股权向产业资本渗透 |
5.3.4 企业集团向金融控股公司转化 |
5.4 我国产融结合存在的主要问题 |
5.4.1 产融结合具有较大的风险性 |
5.4.2 产融结合的有效性目标不明确 |
5.4.3 产融结合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 |
5.4.4 金融政策建设的滞后性 |
6 我国产融结合有效性的实证分析 |
6.1 产融有效结合的企业层面绩效评价 |
6.2 产融结合有效性的企业绩效定量分析 |
6.2.1 假说1及其检验分析 |
6.2.2 假说2及其检验分析 |
6.3 结论及分析 |
6.3.1 我国产融结合无效的直接原因是不完善的市场机制和政府行为 |
6.3.2 我国产融结合无效的根本原因是产融结合的目的性不明确 |
6.3.3 促进我国有效产融结合的重要途径是金融发展 |
6.3.4 促进我国有效产融结合的关键是制度创新、模式创新和途径创新 |
6.4 产融有效结合的产业层面绩效评价-金融对产业支持的资本效益分析 |
7 有效产融结合的国际借鉴及风险分析 |
7.1 影响产融有效结合环境因素的国际借鉴 |
7.2 发达国家产融结合的历史与借鉴 |
7.3 有效产融结合模式的国际经验 |
7.3.1 金融资本—产业资本模式 |
7.3.2 产业资本—金融资本模式 |
7.4 产融结合的风险及规避 |
7.4.1 企业产融结合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
7.4.2 产融结合风险的基本特征 |
8 我国有效产融结合模式的选择及实现途径 |
8.1 我国产融结合的主要模式 |
8.1.1 海尔—新希望集团模式 |
8.1.2 中信模式 |
8.1.3 东风模式 |
8.1.4 华晨模式 |
8.2 我国有效产融结合的目标模式 |
8.3 我国有效产融结合的途径设计 |
8.3.1 以新型银企关系为目标的途径设计 |
8.3.2 以控制风险和财团、企业集团成长目标的途径设计 |
8.3.3 以金融控股集团及其风险控制为目标的途径设计 |
8.4 实现有效产融结合目标模式的政策建议 |
8.4.1 创新以产权联系和产权融合为基础的银企关系 |
8.4.2 建立和完善以投资银行为中心的专业性中介组织 |
8.4.3 拓展新型产融结合的投融资方式 |
8.4.4 应用金融衍生工具 |
8.4.5 有效拓展和培育咨询服务型产融结合 |
9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10)中国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目录 |
Contents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 |
四、本论文的基本思路及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一章 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的理论概述 |
第一节 国有金融资产类型与特征 |
第二节 研究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理论基础 |
第三节 相关理论对完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意义 |
第二章 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
第一节 西方国家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历史与现状 |
第二节 西方国家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模式 |
第三节 西方国家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典型实例 |
第四节 西方国家财政部门在金融资产监管中的地位和作用 |
第五节 西方国家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经验及启示 |
第三章 我国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的历史演变与发展现状 |
第一节 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的历史演变 |
第二节 国有金融企业股权结构变化及趋势 |
第三节 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的发展现状 |
第四章 我国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目标模式 |
第一节 完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必要性 |
第二节 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
第三节 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体制结构 |
第四节 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代表的机构设置 |
第五节 对金融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监督管理 |
第五章 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的协调运行 |
第一节 国有金融资产宏观管理 |
第二节 国有金融资产的中观管理 |
第三节 国有金融企业资产的微观管理 |
第四节 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三个层次的协调机制 |
第六章 国有金融企业资本投入、绩效与薪酬 |
第一节 国有金融企业资本金管理 |
第二节 国有金融企业绩效评价 |
第三节 国有金融企业薪酬控制 |
第七章 福建省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福建省国有金融资产现状 |
第二节 福建省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及运行情况 |
第四节 完善福建省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对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金融业支持企业改革改制与维护金融债权问题的对策建议(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演进及发展模式(1984-2018)[D]. 董少明.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0)
- [2]ZD银行昆明分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优化研究[D]. 陈雪梅. 云南师范大学, 2020(05)
- [3]我国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关联交易风险的研究[D]. 何美玲. 西南财经大学, 2020(02)
- [4]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5]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多元化战略优化研究[D]. 李雯. 海南大学, 2019(05)
- [6]SJ集团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平台改组研究[D]. 任俏俏. 西北大学, 2019(04)
- [7]中国商业类央企国有资本监管模式研究[D]. 赵立新. 武汉大学, 2017(06)
- [8]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 陈南辉. 武汉大学, 2012(01)
- [9]我国产融结合的有效性研究[D]. 吴越. 西北大学, 2010(07)
- [10]中国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研究[D]. 郑青. 福建师范大学, 20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