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农业应对入世挑战的对策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刘洋[1](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刘玥[2](2020)在《国家、行业组织与产业发展 ——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的创建与发展(1988-2016)》文中研究指明机床工具工业是制造机器的母机工业,机床工具产业的发展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程度。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由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器管理局对机床工具行业实行统一有序的管理。这一管理模式虽一方面提升了我国机床工具产品的自给率,另一方面因资源配置的滞后性等因素拖慢了产品生产的质量与技术发展的速度。以改革开放为契机,国家改革工业管理体制,原先僵化的生产方式得到改变。从国家层面来看,政府职能发生转变,企业权力得到下放,原先管理机床工具行业的政府部门经历裁撤与调整;从市场层面来看,商品经济逐渐为机床工具产业发展所认可,市场经济的活力逐渐注入到社会生产的领域。以此为背景,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应运而生。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作为当代的行业组织,与中国历史上传统的行会、商会有着明显的区别。从产生方式来看,国家通过裁撤机床工具局主动将机床工具工业的管理权力下放给社会。原机床工具局局长梁训瑄等干部也利用改革之势积极组建筹委会,到1988年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正式成立。协会成立后承担起管理机床工具行业的职责。由于成立时间较早,国内缺乏发展经验,因此在成立初期协会经历了探索阶段。一方面主要理顺协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则通过行业调查等手段对机床工具企业发展现状进行了解,并将其发展所遇到的困难反映给政府。在1992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后,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的发展逐渐走向成熟。协会在管理机床工具行业中更加发挥起市场化的职能,譬如为扩大产业贸易坚持主办中国国际机床展览会等。当代机床工具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与市场的合力作用,一方面市场经济给产业发展带来机遇与挑战;另一方面协会也根据市场中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引导企业发展,避免行业出现严重的损失。同时,因机床工具产业存在的特殊性意义,国家政策也需时时给与协会、行业相应的扶持。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机床工具产业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李其成[3](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王靓[4](2019)在《奉节脐橙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的内生动力研究》文中指出本文是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内生动力和运行结构的理论与实证研究。研究出发点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第一,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是国家、社会关注的重点话题,是国家在特色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总结出来的发展新模式。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同年10月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林业局等联合发布《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国家和省级两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架构。2017年、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提出促进农林牧渔业创新发展,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第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对我国农业区域布局有重要意义。优势区通过特色产业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它的建设有利于优化我国农业生产格局、增强我国特色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帮助农民增收,是我国农业未来的发展方向。2017年12月,农业部发布了第一批62个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其中奉节脐橙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作为特色园艺类优势区具有发展历史悠久,发展规模大,经济效益良好等优点,但也存在产业竞争加剧、绿色发展推进缓慢、深加工能力不足等问题,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因此本文选取奉节脐橙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作为研究对象,对其内在发展结构和运行模式进行研究,试图揭示特优区的发展机制,这不仅可以扩展区域经济学理论,更为其他特色农业区建设提供发展建议。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将内生式理论和文献研究相结合构建经济-社会-生态内生动力系统结构模型,以国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评价标准为基础,筛选影响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运行的动力因素,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对各动力因素与特优区发展水平之间进行关联度分析,确定它们之间的相关性;其次,在完成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应用系统动力学方法结合奉节统计年鉴、奉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实地调研整理得到数据资料,以2006年奉节脐橙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初始数据为基础,运用VensimPLE软件成功构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内生动力系统模型,以2016年、2017年、2018年的实际数据和模型运行的结果作对比验证动力系统模型的可行性,分析整体运行情况,并证实该模型的适宜性、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最后,通过改变敏感参数仿真模拟资源环境、人力资源、农业投资、农业经济组织建设几个重要动力因素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的影响。本文主要得到以下三点结论:第一,农业投资、自然资源、农业技术水平、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是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第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在不同发展阶段对发展动力敏感程度略有差异。农业经济组织建设、农业投资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初始阶段和成长阶段作用效果最为显着,生态环境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影响最为长久并在成熟阶段作用明显。第三,奉节脐橙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已经步入由量的增长向质的提高发展新阶段,在此阶段,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走生态经济之路是提高特色农产品质量、实现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可持续性发展的必然选择。基于以上研究,本文从农业投资、资源环境、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角度提出以下三点建议:第一,加大农业投资来完善农业配套设施是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的基本条件,配套设施不仅涉及特色农产品种植和加工链条,也涉及营销端;第二,生态环境既是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的基石也是命脉,要努力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实现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绿色可持续发展;第三,通过农业经济组织建设深挖特色农产品附加值。
任春杨[5](2017)在《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研究 ——基于公共产品双重外溢视角》文中提出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潮流不断深化,合作与发展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旋律。我国在经历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中也逐步认识到国际合作、区域合作的重要性,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区域、次区域贸易合作受到各国的广泛青睐,并展现出其蓬勃的发展潜力。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建立顺应了全球自由贸易区快速发展的态势,是我国与参与国际合作、区域合作的重要桥梁。同时,在“一带一路”战略发展背景下,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是将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联系起来的重要纽带,也是促进新一轮经济发展、开展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平台。2013年9月,我国国内首个自由贸易区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自由贸易区在投资制度改革方面,确立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的外商投资准入制度、以政府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为特点的商事登记备案制度、以取消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为核心的监管制度。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与国际经济贸易投资规则深度接轨,对未来我国其他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制度的建立及实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但目前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实施仍处于初期阶段,尚存在一系列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这也为本文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提供了研究空间。本文以新制度经济学和公共经济学相关理论为基础、以公共产品双重外溢为视角,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思路,以投资制度具有制度一般性的基本特征、投资制度优化应发挥制度的激励与约束效能、投资制度具有国际性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投资制度优化应发挥制度作为公共产品的双重外溢效应为研究的内生逻辑框架,综合运用理论分析、规范分析、比较分析、历史分析、文献分析、实证分析方法,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成效、问题以及绩效等进行详细分析,进而提出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建议。本文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研究的主要创新尝试如下:一是以新制度经济学和公共经济学相关理论为基础构建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的逻辑框架。笔者提出,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的四大内生逻辑为:投资制度具有制度一般性的基本特征;投资制度优化应发挥制度的激励与约束效能;投资制度具有国际性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投资制度优化应有效发挥制度作为公共产品的双重外溢效应。二是以公共产品双重外溢效应为视角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进行理论分析。以公共产品双重外溢效应为视角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进行深入的理论剖析,笔者认为,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是具有国内和国际属性的公共产品,且投资制度的实施能够产生双重外溢效应。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实施的双重外溢效应主要体现为:正向的辐射效应和扩散效应;负向的挤出效应和回波效应。三是以实证分析方法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实施的双重外溢效应进行定量验证。本文尝试通过运用实证分析方法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绩效进行定量研究。实证分析结果显示: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实施三年多来,已在一定程度上开始显现其吸引投资的积极作用,但也给未实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地区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即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实施产生了正、负双向的双重外溢效应。本文实证分析的结论也恰恰验证了笔者提出的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实施具有双重外溢效应的理论观点。本文的篇章结构与主要结论:第1章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进行了详细说明,对自由贸易区及投资制度相关文献进行了综述总结,对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和结构框架进行了系统介绍。第2章对相关基础理论进行了阐述,并在此基础上得出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的内生逻辑框架。第3章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历史演变阶段进行了总结划分,并对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现状和特点给予了详细阐述。同时,以投资制度供需和交易费用为分析框架,得出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供求非均衡、制度安排交易费用仍需降低及制度继续优化势在必行的结论。第4章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外商投资准入制度进行深入的理论和实践分析。研究认为,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准入制度改革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在负面清单的制定形式、投资内容和投资口径等方面仍存在需要完善的内容。同时,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准入制度能够产生双重外溢效应,且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准入制度改革存在路径依赖现象。第5章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商事登记备案制度进行深入的理论和实践分析。研究认为,商事登记备案制度的实施充分体现了政府行政审批理念由过度重视制度安全向重视制度效率的转变,商事登记备案制度的实施实现了政府行政审批的“一站式”服务,发挥了明显降低交易费用作用和激励效能。第6章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进行深入的理论和实践分析。研究认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核心是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控、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实施发挥了制度的激励性和约束性效能。第7章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认为,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实施已在一定程度上显现其吸引投资的积极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制度的不断完善,长期来看,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正外部效应会逐渐扩大,负外部效应会随着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地域均衡发展而逐渐收敛。第8章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的思路和对策建议作出详细阐述。主要建议:审慎完善投资准入制度,加强负面清单的顶层设计;积极改善商事登记备案制度,降低交易费用、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继续探索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提高监管的约束和激励效应。
嵇景岩[6](2017)在《党的十六大以来干部教育改革创新问题研究(2002-2012)》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工作。随着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不断发展变化,我们党总是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放在基础性、战略性和先导性的地位,以培养适应新形势发展和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教育,并且成效显着。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大幅提高干部素质,开阔教育视野,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培训实效,使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实现了大发展,取得了辉煌成绩,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认真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宝贵历史经验,深入研究这一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发展的历史规律,不断探索干部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的新途径、新趋势和新方法,为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提供动力源泉和后续支撑,这对于我们党干部教育事业实现进一步发展创新具有深远且重大的战略意义。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着眼于中国共产党干部教育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发展的视觉维度,以马列主义干部教育思想为指导、引领和支撑,对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干部教育改革与创新问题作深入细致的研究。具体内容如下:第1章,绪论。共分四个部分:选题依据和研究意义;研究现状和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研究思路和方法;论文的创新与不足。第2章,党的十六大以来干部教育面临的形势。共分二个部分:干部教育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干部队伍和干部教育的现状。第一部分对干部教育面临的国内外形势进行了全面准确的分析。在面临的国际形势方面,主要从和平发展仍是时代主题、国际政治格局趋于多极化、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综合国力竞争的激烈变化和现代科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党的干部教育工作必须要准确把握时代脉搏,有效应对形势变化,不断适应国际形势发展对我们党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挑战;在面临的国内形势方面,主要从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当前经济发展的艰巨复杂任务及对党和干部提出的新课题、新要求和新任务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指出党的干部教育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新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以提高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以有效应对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复杂矛盾问题为重点,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加快实现改革创新,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第二部分对干部队伍和干部教育的现状进行了全面总结和深入分析。在干部队伍现状方面,指出当前部分干部在政治素质、理论素养、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政能力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必须加以有效解决;在干部教育方面,指出当前在思想认识、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师资队伍、体制机制、经费保障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干部教育创新发展的因素和障碍,应尽快加以健全完善。第3章,党的十六大以来干部教育改革创新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共分为二个部分:干部教育改革与创新的理论基础;干部教育改革与创新的实践基础。第一部分系统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干部教育改革创新的理论基础,指出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的干部教育思想是干部教育改革创新的理论基础,他们的干部教育思想都紧紧围绕不同时期党面临的中心任务,坚持不懈地推动重大理论创新,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不断得到继承、丰富、完善和创新,这些理论创新成果是新时期干部教育创新发展的重大理论指南;第二部分系统回顾了中国共产党干部教育改革创新的实践基础,指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干部教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干部教育、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干部教育是干部教育改革创新的实践基础。这三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干部教育在改革创新中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为新时期党的干部教育改革创新提供了坚实的实践支撑。第4章,党的十六大以来干部教育改革创新取得的成就。共分为五部分: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的改革创新成果;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的改革创新成果;干部教育培训方式的改革创新成果;干部教育培训体制的改革创新成果;干部队伍的新变化。第一部分总结了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方面所取得的创新成果,主要包括创建新的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井冈山干部学院、延安干部学院等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以及广东省等地方基层党校办学体制的调整与创新;第二部分总结了在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方面所取得的创新成果,主要包括科学发展观教育、执政能力教育、和谐社会教育、先进性教育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以及加强教材体系建设;第三部分总结了在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面所取得的创新成果,主要包括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方式的结合、脱产培训与在职学习方式的结合、国内培训与境外培训方式的结合以及案例式、体验式、研讨式、模拟式等多种新兴教学方法的大量探索和运用;第四部分总结了在干部教育培训体制方面所取得的创新成果,主要包括颁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等法规制度,把县委书记、县长纳入国家级院校培训,建立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体系等方面;第五部分总结了干部队伍的新变化,指出通过干部教育在机构、内容、方法、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不断增强了干部教育培训的效果,使干部队伍出现了许多新变化,呈现出新面貌,广大干部的理论功底、政治素养、执政能力、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都得到了明显的加强、改善和提升。第5章,党的十六大以来干部教育改革创新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共分二个部分:干部教育培训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解决干部教育培训体制机制存在问题的对策。第一部分主要分析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培训体制方面,主要存在着令出多门、条块分割、多头投资、资源浪费、重复培训、负担加重、机制单一、竞争不足等方面的问题;在培训机制方面,主要存在着规范性不够、内容更新不够、方式不够丰富、管理相对滞后、激励机制不够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是影响干部教育创新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必须加以有效解决。第二部分系统提出了解决干部教育培训体制机制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办法。在干部教育培训体制改革创新方面,提出要加快理论创新、加强宏观管理、整合资源配置、引入市场调节、倡导组织推进等办法和举措;在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改革创新方面,提出要创新培训理念、借鉴国外经验、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培训质量等基本要求,提出要坚持系统协调、双轨并重、激励约束、优胜劣汰、综合效益等基本原则,提出要健全完善和改革创新干部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机制、需求分析机制、调训择训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市场竞争机制、内部运行机制和组织保障机制。同时,还提出了要借鉴发达国家公务员的培训经验,学习他山之石,为我所用。
谭贵华[7](2014)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研究回顾与前瞻》文中提出目次一、直接研究状况二、间接研究状况三、现有研究的不足及前瞻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改革以来所确立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中央始终强调要坚持和完善这项基本经营制度。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
廖兴勇[8](2012)在《重庆丘陵山区土地整理模式及其关键技术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前,土地整理正在运用自然环境格局、经济态势以及资金、技术、管理水平等创新驱动力,形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模式。西南丘陵山区是我国特殊的生态脆弱区,人地矛盾十分突出,农村土地整理实现项目选址判别、资源环境效应诊断、产业发展培育、生态景观再造等方面的创新,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农村土地整治理论与技术的基础上,创新适合西南丘陵山区农村土地整治需求的新模式,是目前西南丘陵山区土地整理问题研究的主要方向。本研究以重庆丘陵山区柑橘园建设土地整理、蔬菜基地建设土地整理、粮油基地建设土地整理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实例,针对丘陵山区土地整理的规划布局和工程设计面临的制约因素及困境进行系统分析,以期提出适宜于丘陵山区的土地整理模式及其关键技术,为实现丘陵山区可持续土地利用、提高土地生产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以及相关建设规范和标准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主要研究结果和结论如下:(1)柑橘园建设土地整理模式:以重庆市万州区甘宁镇永胜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柑橘园建设)为例,研究了柑橘园建设的改土工程、灌排工程以及道路工程,并提出了柑橘园建设土地整理的关键技术。(1)海拔低于500m,坡度控制在25°以内适宜种植柑橘的水田采用垄畦改土法;而旱地中土层较深的坡耕地采用定植穴改土法,土层较浅的坡瘠地采用壕沟改土法。(2)研究区水资源供大于需,根据各地块实际情况,设计排灌沟渠,布设一定量的周转池等,形成一个完善的综合排灌体系,以调节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造成季节性缺水现象的情况。(3)整修原有田间道,连通横跨研究区的主要对外交通道,进而与县城主干道连为一体;考虑到水田、旱地集中成片改建为果园,整修部分骨干生产便道,使其将田块与每条支田间道、主要对外交通相连接,使各级道路均与农田水利系统、田块、居民点、对外交通干道结合,构建完善田间道路网系统。(4)柑橘园建设土地整理关键技术:①采用定植穴改土(坡地)和垄畦型改土(水稻土),回填有机物料,达到土层深厚,有机质高,质地疏松,通透性、排水性良好;②采取修建壕沟、背沟及箱沟等多种沟渠构成排水系统,以一级主管道与蓄水池、天然河沟以及灌溉渠等水源相连接,并配套一定数量的阀门与二级管道连接,将水输送至田块实现灌溉;③生产作业道和生活便道宜采用平直式,当道路纵坡大于10°时宜采用凹槽防滑处理的平直与台阶结合式,以便于柑橘园内小型机械车、摩托车通行。通过土地整理建设柑橘园,坡耕地土层变深厚,耕作层结构改善,肥力水平提高,生态服务功能提升,并且,柑橘园能提供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产品,因此,柑橘园应作为耕地的一部分。(2)蔬菜基地建设土地整理模式:以重庆市璧山县璧北蔬菜基地建设土地整理项目为例,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区域优势品种,立足蔬菜生长特性,因地制宜进行宏观规划与微观土壤改良,并提出了蔬菜基地建设土地整理的关键技术。(1)大气、灌溉水质、土壤单项污染指数Pi均≤1,未受污染。大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为0.56,污染水平属清洁;灌溉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为0.69,污染水平属尚清洁;土壤综合污染指数为0.74,污染水平属尚清洁。可见,大气、灌溉水质、土壤所有指标均合格,符合蔬菜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无公害食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质量标准要求适合蔬菜基地的建立和选择。(2)依据地形、地貌、土壤和水系分布及产业发展定位,宏观上布局为“一心两基地四区一点”八个功能区,即种苗培育中心、设施蔬菜生产示范基地、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蔬菜良种试验示范区、农耕体验区、观光休闲区、综合配套服务区和农民新村点。(3)在农田规划上,首先,将研究区耕作田块设计为条田,条田可以改善农田生产环境,消除农田利用中对作物生长发育的限制因素,促进农田利用的有序化和集约化;其次,进行了水利管网系统以及配套管网建设,使灌排系统配套,使规划的田块具有保水、保肥的目的;最后,还设计了保障蔬菜销售运输和田间作业的完善快捷道路网体系。以此实现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销售品牌化和经营产业化。(4)蔬菜基地建设土地整理的关键技术:①通过对环境空气质量、灌溉水质量与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监测与评价,以此检验是否适合建设蔬菜基地;②耕作田块修筑工程,以此消除农田利用中对作物生长发育的限制因素;③通过设计排除地面水和控制地下水结合使用的排水农沟,以实现田块保水保肥。④通过重点建设环状机耕道和板车道,完善道路交通网络,以解决运输问题。(3)粮油基地建设土地整理模式:以重庆合川区大石镇高川村等四村粮油基地土地整理项目为例,从制约因素,工程措施和效益分析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粮油基地建设土地整理的关键技术。(1)从基础设施条件、土地利用限制、士地适应性、水资源供需等四方面分析了研究区建设粮油基地的制约因素。研究区基础设施条件较差,且遭受一定程度的干旱、水土流失和洪涝灾害;研究区水资源总量上可实现供给平衡,但可能出现季节性和区域性干旱问题。为此,需要通过粮油基地土地整理来实现研究区田、水、路、林的改造,以实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节水高效。(2)通过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及其他工程等工程建设,以提高基础设施配套程度,改善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生态景观,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促进粮油基地持续利用。(3)通过对田、水、路的综合治理,可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基本实现稳产高产,优质高效,符合粮油基地要求。(4)粮油基地建设土地整理的关键技术:①丘陵山区耕作田块以修建梯田为主,田(地)面坡度水平(水田)或<6°(旱地),耕作层厚度>25cm,有效土层厚度>50cm;②充分利用水资源,完善灌溉体系,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70%;水源受空间和时间限制不稳定区域的耕地,每亩耕地可用于补充灌溉的设施蓄水量宜在4m3以上。③田间道路面宽3.0m~4.0m,设置必要的错车道和回车道,同时应配套桥、涵和农机下田(地)设施,便于农机进出田间作业和农产品运输;主干田间道宜硬化;生产路采用横向、纵向交叉布置,路面宽宜为0.8m~2.0m。生产路可沿沟渠或田埂灵活设置,并形成网状。(4)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模式:以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大柱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为例,对研究区的土地利用、产业发展、新居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系统研究和规划,并提出了农村综合整治的关键技术。(1)结合当地实际进行产业规划,把研究区建设成以有机农业、现代设施农业和高新农业为核心的产业,并打造出了产业的休闲观光的多重功能,形成了蔬菜种植区、粮油种植区、林木种植区(包括果园、苗园)、养殖中心(包括家畜养殖中心、水产养殖中心)、中药种植区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2)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建成“钱塘人家”新型社区。通过农村居民点复垦,可补充耕地25.50hm2,有利于维持耕地占补平衡;农田土地整治实现田块规整,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完善田间道路系统和农田灌溉系统,满足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农业新技术能得到有效推广。(3)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模式的目标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基本一致的,二者之间是互相促进、互为基础的关系;研究区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质量将提高39.5%;生态环境水平将呈上升趋势,且年均生态环境综合水平进步显着;景观破碎度指数由综合整治前的0.0021降低为0.0013,聚集度指数由0.67增加为0.71。通过田块合并,渠、沟、路的重新布设,使原来破碎杂乱的斑块镶嵌格局进行了规整,总体格局趋于简单,斑块的团聚性得到增强。(4)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关键技术:①针对不同类型区的资源禀赋和农业产业规划,提出与产业协同的农村土地利用配置模式,编制符合“四生”(生态、生产、生活、生财)理念的农村土地整治规划;②针对山地耕地组织利用方式和耕地规模经营水平,实施耕作田块整治及耕地质量保育;③从自然、经济、社会、生态多角度,设计促进村镇建设用地潜力挖掘与释放。综上所述,本研究提出了重庆丘陵山区四种土地整理模式:柑橘园建设土地整理模式、蔬菜基地建设土地整理模式、粮油基地建设土地整理模式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模式及其关键技术,丰富和完善了丘陵山区土地整理实践研究。但以项目为载体的土地整理模式,缺乏对新形势下相关政策工具的运用。因此,将来应以项目、工程为载体结合政策工具的运用转变,特别是将农用地整理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进行丘陵山区土地整理模式研究。并且本研究提出的土地整理关键技术,还需在实践中验证,反映其适用性,推导其广适性。
谭贵华[9](2012)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文中指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改革以来所确立并至今仍在坚持实行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尽管历经30余年的改革发展,该体制得到了极大的巩固和完善,并被实践证明仍是符合农业生产特点以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但亦须正视的是,其所处的内外部制度环境及所服务的核心目标均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此背景下,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运行中也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对此,学界虽然予以了不同程度的关注,并且在一些问题的研究上达到了极为深入的程度,但这方面的探讨也还存在一些缺陷,除了以“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为主题展开的直接特别是系统性研究较少外,其中尤为明显的不足是,这些研究更多是从经济学、历史学和社会学等视角展开,而从法学角度进行的研究相对欠缺,尤其是从法学视角展开的系统性研究可谓尚付阙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主要是靠党和国家的政策来推动的;在此过程中,法律制度供给严重不足,这使得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缺乏强有力的制度支持。尽管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国家适时制定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涉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法规,为其稳定和完善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法制保障,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方面的法律制度供给仍不同程度地存有不足。对此,虽不应抹杀政策所具有的功用,但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今天,更需要重视法治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深化改革和完善提供保障,一方面将行之有效的政策适时地上升为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创制推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而在此基础上实现法律与政策的良性互动。本文即是针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既有研究的不足并基于以上认知,站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立场,通过综合运用历史、规范、实证、比较等分析方法,在对我国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以及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历程加以全面、系统爬梳的基础上,立足新时期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所处的内外部制度环境,对其当前所存在的突出法律问题予以重点剖析,进而提出尽可能具体的完善对策。全文除绪论和结论,主体部分由以下5章构成。第一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乃是要通过对相关历史文献资料,尤其是中央出台的政策立法文件的梳理,力图清晰地揭示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如何逐步形成的,以及该体制最初被正式确立时体现的是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就总体而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乃是对我国20世纪50年代实施农业集体化以来所形成的高度统一经营体制尤其是人民公社体制的扬弃,并且在其最初确立时体现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集体统一经营”的制度架构。具体而言,一方面,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摈弃了以往具有高度集中管理特点乃至是以各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一经营主体的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又传承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土地改革基础上通过农业集体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所形成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些重要构成要素,如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可以说,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在一种宽泛意义上的“双层经营”格局中不断调适的,只是由于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集体统一经营长期占据着绝对地位,直至问题积累日深并随着宏观环境的变化才得以在正式层面确立起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第二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及现存法律问题,旨在通过对国家所出台的相关政策立法文件的梳理和解读,系统揭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正式确立后历经30余年的改革发展出现了什么样的变化,形成了哪些较为重要的制度安排,并在此基础上对其法制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揭示。就总体来看,一方面,决策层基于实际情势的变化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不断予以修正,如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取代“家庭联产承包为主”,并形成了至今延用的正式表达,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另一方面,决策层亦充分肯定并切实支持统一经营方式的机制创新,如今在实践中总体上形成了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组织依托的三种较为典型的统一经营机制。与此同时,随着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提出,国家逐步重视依靠法律治理农业和农村,并出台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涉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立法,为其稳定和完善提供极为重要的法治保障。不过,尽管这方面的改革及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官方既有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的界定与实际情况不甚契合,尤其是统一经营的内涵有待拓展和予以更加正式和科学的界定;旨在落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政策进而健全家庭承包经营机制的法律制度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旨在培育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组织发展进而健全统一经营机制的法律制度供给亦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第三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总体分析,旨在通过结合前两章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历史回顾、现状审视,就我国当前乃至今后改革与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一个较为宏观的层面上展开分析,以期更为清晰地勾勒出在探索健全该项体制以及完善相应法律制度安排时可为之努力的方向以及需要遵循的基本准则,与此同时,亦为本文后两章的基本逻辑架构及相应阐述的展开作出铺垫。本章的基本结论是:其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总体上应当界定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并与以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或是多样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载体的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意味着:一方面,需要在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相关立法让农民享有长期稳定、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健全农村统一经营机制及其法律制度不应狭隘地理解为仅重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完善其相关法制;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多元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而以此为依托提高农民组织化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程度,亦是落实农村统一经营机制的重要途径。其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深化改革总体上需要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协调农民权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在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的基础上协调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在重视法治的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协调法治保障与政策导向的关系。第四章——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乃是从具体法律制度完善的角度对前文梳理得出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现存法律问题予以回应。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核心无疑是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而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关键又在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基于此认知,本章着重分析提出可采取以下措施来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农村承包地调整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法律制度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应在予以适当规制的基础上,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和放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限制;通过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的基本立法、统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机构、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登记的法律效力、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程序和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法律制度等,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法律制度。第五章——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亦是从具体法律制度完善的视角对前文所揭示的农村统一经营现存法律问题予以回应。经济组织制度建设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其他各项基本经营制度发挥功能的极为必要的组织载体和制度保障。有鉴于此,并结合农村统一经营机制的创新发展方向,前文选择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济组织制度建设的视角梳理了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章着重分析提出了以下对策:其一,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具体而言,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和基本法律,重新认识和清晰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以及尽快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人)地位。其二,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一是拓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态法定化立法,重点在于明确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代表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法律形态,并在此基础上健全相应的法律运行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如增加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法律规定,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法律机制以更好地保障社员和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以及建立健全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其三,完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相关法律制度。关键在于通过完善立法以合理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形式和范围,以及建立健全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
王章华[10](2011)在《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文中指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90年代初进行试点,逐步在农村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于制度本身设计存在缺陷等种种因素的影响,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难以推进。1999年,国务院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清理整顿,要求停办新业务,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过渡为商业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于停滞状态。2002年十六大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之后,一些地方开始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09年9月1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从2009年开始选择10%的县(市、区、旗)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本论文在此背景下通过与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比和与其他人群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联系,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一些问题及其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研究。论文共分为九章。第一章“绪论”主要内容为:介绍论文的选题背景与意义;对社会养老保险等概念进行阐述,本文所研究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范围确定为从事农业劳动的纯农民群体:对研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文献进行述评以及本文的研究内容、框架、方法、研究目标及创新进行介绍。第二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理论基础”介绍了论文分析所应用的基础理论,主要介绍了社会公平理论、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划分理论和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社会公平理念是作为社会保障的核心价值员穿全文,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划分理论用来分析新农保中各级政府财政补贴责任分担问题,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用来分析新农保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地位和作用。第三章“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回顾”主要介绍了探索建立老农保时的政治、经济、社会背景及意义;阐述了老农保发展过程和实施状况;分析了老农保存在的问题。第四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与试点”主要内容为:一是分析了新农保试点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背景。在政治上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新农保工作,制定了试点指导意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经济社会方面,与已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国家相比,基本具备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二是阐述了新农保试点的发展过程和状况。到目前为止,新农保发展经历了各地方新农保探索、新农保研究性试点和国家新农保试点等阶段,并且试点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分析了新农保特征。与老农保相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具有社会性、互济性和福利性;缴费标准和保障水平更高;明确强调了政府责任,体现了政府在新农保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兼顾了效率与公平;从宏观制度层面上看具有发展的可持续性等。四是阐述了新农保推进原则。新农保在推进中应遵循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速度相适应,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先慢后快、逐步推进,规范操作、逐步完善,可衔接性和可持续性,自愿参保、积极引导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等原则。五是分析了新农保试点中应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人户分离的人群参保、缴费标准设计、财政补贴、村集体和其他组织补助及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等问题。第五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分析”主要阐述了研究者在全国试点前对新农保模式的探索研究,各地方新农保实践模式以及全国试点后各地对新农保的调整和完善情况。第六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政府责任”主要阐述了政府介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理论依据,政府在新农保中的立法职责、财政职责、组织实施职责、监管职责等责任。重点分析了政府在新农保中财政责任及其各级政府承担财政补贴的方式,这部分介绍了国外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经验,归纳了目前我国政府对新农保财政补贴的主要方式——进口(缴费)补贴、出口(养老金待遇)补贴。分析了不同的补贴方式的效应:进口补贴能提高农民缴费意愿,激励效果较好,能提高农民参保人缴费能力和保障水平,具有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但也增加了新农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压力,加重了财政困难地区地方政府负担,多缴多补的鼓励办法有可能产生逆向选择问题。出口补贴直接提高了参保人的养老保障水平,减缓了基金的保值增值的压力,体现了新农保的公平性、普惠性,但没有缴费补贴的激励效果大。这一章还分析了目前新农保政府补贴在基金中存在补贴比例低、补贴制度不完善、各级政府事权和财权不统一等问题和提出了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补贴机制和建立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财政责任分担机制等相应的对策措施,提出了省、县(市、区)、乡(镇)三级政府补贴比例分配的三种方式——三三制、高中低或高低低、低中高。第七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主要阐述了我国目前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构成及不同养老方式的地位和作用,重点分析了新农保目前和将来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功能和作用。通过分析认为目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难以在农村养老保障中占主体地位,农村养老保障在将来一段时期内还主要靠家庭养老,随着新农保进一步发展,将在农村居民养老保障中占据主体地位,但也必须与家庭养老和社区养老等其他养老方式相结合才能完全实现全面保障农村居民养老的需要。第八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前景与展望”通过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比较,对新农保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认为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合并实施,这体现了财政补贴的公平性,易于建立相似或相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是也有可能存在增加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内部管理机制不顺和保障水平缺乏相对公平等问题;认为新农保在制度模式、基金管理等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为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制度相衔接和建立全国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准备条件。在推进进程上,可分为三步:第一步是到“十二五”期末,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第二步是到2020年,新农保成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保障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第三步是到2049年,新农保的基本制度框架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一致,城乡基础保障水平基本相同,形成全国统一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第九章“研究结论与不足”。文章通过分析可以得出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和老农保的缺陷有必要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较老农保设计更合理;新农保最终发展趋势应该更有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政府应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中央政府应该加大转移支付;新农保目前难以在农村养老保障中占据主体地位,必须与其他养老方式相结合共同完成农村居民养老功能等结论。文章村在由于缺乏基础数据无法对新农保的中长期收支变动趋势进行精算,研究不够深入,研究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拓展等不足。
二、重庆农业应对入世挑战的对策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重庆农业应对入世挑战的对策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个案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一、新时代 |
二、高新区 |
三、管理体制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第三节 比照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三、研究启示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一、功能优化 |
二、职能转变 |
三、权力重构 |
四、机构改革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2)国家、行业组织与产业发展 ——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的创建与发展(1988-2016)(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回顾 |
(一) 关于国家、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的研究 |
(二) 关于中国历史上的行业组织研究综述 |
(三) 关于行业协会的研究综述 |
三、章节内容 |
第一章 协会成立前中国机床工具行业的发展与变迁 |
一、机床工具工业历史概述 |
二、改革开放前中国机床工具工业的发展 |
(一) 近代以来国外机床工具技术的引入 |
(二) 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机床工具行业的曲折发展 |
第二章 体制改革与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的成立(1988-1992) |
一、新中国成立后的工业管理体制的变迁 |
(一) 1949年-1978年工业管理体制及产业发展 |
(二) 改革开放后的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 |
二、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的成立及初期发展 |
(一) 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成立的经过 |
(二) 协会的组织架构 |
(三) 政府指导与协会初期活动 |
第三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协会与产业发展(1992-2016) |
一、从幼稚到成熟: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的市场化职能 |
(一) 扩大交易:展览会的持续举办 |
(二) 推动企业经营机制改革 |
(三) 鼓励企业出口与积极“入世” |
二、国家、协会与市场:三者互动下的产业发展 |
(一) 应对危机:市场失灵与行业自治 |
(二) 市场经济的新问题:“协会失灵” |
(三) 国家政策与机床工具产业发展 |
第四章 比较分析:不同类型行业组织的发展经验 |
一、历史回顾:中国传统的行业组织 |
二、市场自发性行业协会的发展 |
三、他山之石:日本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概况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奉节脐橙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的内生动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特优区的研究现状 |
1.3.2 内生式发展在区域农业中的研究 |
1.3.3 系统动力学在区域经济中的研究 |
1.3.4 研究评述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本文特色及创新之处 |
1.6 技术路线 |
第2章 特优区发展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特优区 |
2.1.2 特优区的演进历程 |
2.1.3 特优区特征 |
2.2 内生式发展理论 |
2.2.1 内生式发展内涵 |
2.2.2 内生式发展和外源式发展区别 |
2.3 系统动力学理论 |
2.3.1 系统动力学产生背景 |
2.3.2 系统动力学基本原理 |
2.3.3 系统动力学建模步骤及使用方法 |
2.3.4 系统动力学模型研究特优区的适用性 |
2.4 区域经济理论 |
2.4.1 比较优势理论 |
2.4.2 资源禀赋理论 |
2.4.3 中心外围理论 |
2.4.4 增长极理论 |
2.5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奉节脐橙特优区发展状况分析 |
3.1 奉节脐橙特优区建设背景 |
3.2 奉节脐橙特优区发展过程 |
3.2.1 初始阶段 |
3.2.2 成长阶段 |
3.2.3 趋于成熟阶段 |
3.3 奉节脐橙特优区发展优势 |
3.3.1 地理位置优越 |
3.3.2 资源禀赋丰富 |
3.3.3 产业发展完善 |
3.3.4 科技支撑力强 |
3.3.5 脐橙质量控制理想 |
3.3.6 品牌建设意识强烈 |
3.3.7 产业组织完善 |
3.4 奉节脐橙特优区存在的问题 |
3.4.1 脐橙产业竞争加剧 |
3.4.2 脐橙产业绿色发展推广缓慢 |
3.4.3 脐橙深加工能力不足 |
第4章 奉节脐橙特优区发展内生动力分析 |
4.1 已有的特优区发展动力分析 |
4.2 奉节脐橙特优区内生动力结构 |
4.2.1 奉节脐橙特优区内生动力子系统分析 |
4.2.2 奉节脐橙特优区内生动力因素识别 |
4.3 灰色关联度分析方法 |
4.3.1 灰色关联度方法主要步骤 |
4.3.2 奉节脐橙特优区脐橙产值与各动力因素灰色关联分析 |
4.4 特优区内生动力系统的运行环境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奉节脐橙特优区发展内生动力系统仿真模型构建 |
5.1 特优区内生动力系统模型结构解析 |
5.1.1 模型建立的目的 |
5.1.2 模型边界划定 |
5.1.3 内生动力系统模型的假设条件 |
5.2 奉节脐橙特优区内生动力系统模型的运行分析 |
5.2.1 内生动力系统模型因果反馈分析 |
5.2.2 内生动力系统模型流图 |
5.2.3 模型内各变量之间函数关系式的确定 |
5.3 内生动力系统模型检验 |
5.3.1 量纲一致性 |
5.3.2 灵敏度检验 |
5.3.3 模型行为与实际系统一致性检验 |
5.4 奉节脐橙特优区发展内生动力系统仿真模拟 |
5.4.1 环境保护对特优区发展的影响 |
5.4.2 人力资源对特优区发展的影响 |
5.4.3 农业投资对特优区发展的影响 |
5.4.4 农业经济组织对特优区发展的影响 |
5.4.5 模型仿真结果分析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奉节脐橙特优区可持续发展建议 |
6.2.1 加大农业投资完善农业配套设施是特优区发展的基本条件 |
6.2.2 生态环境建设是特优区的发展命脉 |
6.2.3 通过农业经济组织建设深挖特色农产品附加值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研究 ——基于公共产品双重外溢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自由贸易区基础理论研究综述 |
1.2.2 自由贸易区发展研究综述 |
1.2.3 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研究综述 |
1.2.4 文献综述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结构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结构框架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基础理论研究 |
2.1 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 |
2.1.1 消费需求理论 |
2.1.2 社会发展理论 |
2.2 制度变迁理论 |
2.2.1 制度变迁的动因 |
2.2.2 制度的均衡与非均衡 |
2.2.3 制度变迁过程 |
2.3 交易费用理论 |
2.3.1 交易费用 |
2.3.2 交易费用产生的原因 |
2.3.3 交易费用与制度安排的关系 |
2.4 公共产品理论 |
2.4.1 公共产品 |
2.4.2 私人产品的供求均衡 |
2.4.3 公共产品的供求均衡 |
2.5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研究的内生逻辑 |
2.5.1 投资制度具有制度一般性的基本特征 |
2.5.2 投资制度优化应发挥制度的激励与约束效能 |
2.5.3 投资制度具有国际性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 |
2.5.4 投资制度优化应有效发挥制度作为公共产品的双重外溢效应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演变及现状分析 |
3.1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演变阶段 |
3.1.1 第一阶段:1978~1991 年 |
3.1.2 第二阶段:1992~1999 年 |
3.1.3 第三阶段:2000~2012 年 |
3.1.4 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 |
3.2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现状及特点 |
3.2.1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现状 |
3.2.2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特点 |
3.3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供需及非均衡分析 |
3.3.1 投资制度需求及影响因素 |
3.3.2 投资制度供给及影响因素 |
3.3.3 投资制度的非均衡分析 |
3.4 进一步分析: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交易费用构成 |
3.4.1 投资交易主体契约人属性分析 |
3.4.2 投资制度的交易费用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Ⅰ:外商投资准入制度分析 |
4.1 中国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准入制度现状 |
4.1.1 外商投资准入制度改革内容 |
4.1.2 外商投资准入制度改革成效 |
4.2 中国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准入制度现存问题 |
4.3 中国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准入制度的外溢效应及其配置效率分析 |
4.3.1 外商投资准入制度的正、负外部效应 |
4.3.2 外商投资准入制度外溢的正外部效应的配置效率 |
4.3.3 外商投资准入制度外溢的负外部效应的配置效率 |
4.4 进一步分析:中国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准入制度路径依赖 |
4.5 中国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准入制度评述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Ⅱ:商事登记备案制度分析 |
5.1 中国自由贸易区商事登记备案制度现状 |
5.1.1 商事登记备案制度改革内容 |
5.1.2 商事登记备案制度改革成效 |
5.2 中国自由贸易区商事登记备案制度现存问题 |
5.3 中国自由贸易区商事登记备案制度的交易费用分析 |
5.3.1 商事登记备案制度总量交易费用模型 |
5.3.2 商事登记备案制度交易费用的构成 |
5.3.3 降低商事登记备案制度交易费用的思考 |
5.4 进一步分析:中国自由贸易区商事登记备案制度的安全与效率选择 |
5.4.1 商事登记备案制度的安全价值 |
5.4.2 商事登记备案制度的效率价值 |
5.5 中国自由贸易区商事登记备案制度评述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Ⅲ: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分析 |
6.1 中国自由贸易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现状 |
6.1.1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改革内容 |
6.1.2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改革成效 |
6.2 中国自由贸易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现存问题 |
6.3 中国自由贸易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博弈分析 |
6.3.1 博弈分析方法 |
6.3.2 博弈模型构建 |
6.3.3 博弈结果分析 |
6.4 进一步分析:中国自由贸易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激励性与约束性选择 |
6.4.1 制度激励性与约束性功能内涵分析 |
6.4.2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激励性与约束性分析 |
6.5 中国自由贸易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评述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绩效实证分析 |
7.1 实证分析说明 |
7.1.1 研究视角说明 |
7.1.2 样本选择说明 |
7.2 视角一——基于有参数的-T统计量检验和非参数的MANN-WHITNEY检验 |
7.2.1 指标选择 |
7.2.2 研究方法 |
7.2.3 检验结果 |
7.3 视角二——基于双重差分方法(DID)的实证分析 |
7.3.1 研究方法 |
7.3.2 模型设定 |
7.3.3 检验结果 |
7.4 视角三——基于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的实证分析 |
7.4.1 研究方法 |
7.4.2 检验结果 |
7.5 实证分析结论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思路及对策建议 |
8.1 国外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及国际经济贸易投资规则调整 |
8.1.1 国外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准入制度 |
8.1.2 国外自由贸易区商事登记备案制度 |
8.1.3 国外自由贸易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
8.1.4 国际经济贸易投资新规则 |
8.2 国外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及国际经济贸易投资规则调整对我国的启示 |
8.2.1 国外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8.2.2 国际经济贸易投资规则调整对我国的启示 |
8.3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思路 |
8.3.1 投资制度优化原则 |
8.3.2 投资制度优化目标 |
8.3.3 投资制度优化重点 |
8.4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的对策建议 |
8.4.1 外商投资准入制度优化的对策建议 |
8.4.2 商事登记备案制度优化的对策建议 |
8.4.3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优化的对策建议 |
8.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博士期间学术成果 |
致谢 |
(6)党的十六大以来干部教育改革创新问题研究(2002-201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和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 |
1.2.1 研究现状 |
1.2.2 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点 |
1.4.2 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党的十六大以来干部教育面临的形势 |
2.1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国内外形势 |
2.1.1 干部教育面临的国际形势 |
2.1.2 干部教育面临的国内形势 |
2.2 干部队伍和干部教育的现状 |
2.2.1 干部队伍的现状 |
2.2.2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现状 |
第3章 党的十六大以来干部教育改革创新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
3.1 干部教育改革创新的理论基础 |
3.1.1 毛泽东干部教育思想 |
3.1.2 邓小平干部教育思想 |
3.1.3 江泽民干部教育思想 |
3.1.4 胡锦涛干部教育思想 |
3.2 干部教育改革创新的实践基础 |
3.2.1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干部教育 |
3.2.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干部教育 |
3.2.3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干部教育 |
第4章 党的十六大以来干部教育改革创新取得的成就 |
4.1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改革创新 |
4.1.1 创建新的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基地 |
4.1.2 地方基层党校办学体制的调整创新 |
4.2 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的改革创新 |
4.2.1 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干部 |
4.2.2 全面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教材体系建设 |
4.3 干部教育培训方式的改革创新 |
4.3.1 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相结合 |
4.3.2 脱产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 |
4.3.3 国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 |
4.3.4 积极探索拓展新的教学方法 |
4.4 干部教育培训体制的改革创新 |
4.4.1 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法规制度体系 |
4.4.2 把县委书记县长纳入国家级院校培训 |
4.4.3 建立起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体系 |
4.5 干部队伍的新变化 |
4.5.1 理论功底和政治素养得到大幅提高 |
4.5.2 执政能力和宗旨意识得到有效提升 |
4.5.3 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
第5章 党的十六大以来干部教育改革创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5.1 干部教育培训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 |
5.1.1 干部教育培训体制存在的问题 |
5.1.2 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存在的问题 |
5.2 解决干部教育培训体制机制存在问题的对策 |
5.2.1 改革创新干部教育的培训体制 |
5.2.2 改革创新干部教育的培训机制 |
5.2.3 借鉴发达国家公务员培训经验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研究回顾与前瞻(论文提纲范文)
目次 |
一、直接研究状况 |
(一) 以“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为主题的系统性研究 |
(二) 以“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为主题的特定问题研究 |
二、间接研究状况 |
(一)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研究状况 |
(二)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研究状况 |
(三)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研究状况 |
(四) 关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研究状况 |
三、现有研究的不足及前瞻 |
(一) 关于系统性研究的欠缺 |
(二) 关于法学视角研究的不足 |
(三) 关于具体问题研究的薄弱 |
(8)重庆丘陵山区土地整理模式及其关键技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文献综述 |
1.1 基本农田节地型农田模式 |
1.2 农业产业化生产整治模式 |
1.3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模式 |
1.4 农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模式 |
1.5 农村综合景观生态再造模式 |
1.6 小结 |
第2章 绪论 |
2.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2.1.1 有利于实现丘陵山区土地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
2.1.2 有利于促进丘陵山区农业现代化发展与农民致富 |
2.1.3 有利于保护丘陵山区土地质量和农村生态安全 |
2.1.4 有利于推动丘陵山区城乡统筹进程和新农村建设 |
2.2 研究目的与内容 |
2.2.1 研究目的 |
2.2.2 研究内容 |
2.3 技术路线 |
第3章 重庆丘陵山区柑橘园建设土地整理模式 |
3.1 材料与方法 |
3.1.1 研究区概况 |
3.1.2 研究思路 |
3.1.3 数据来源 |
3.2 结果与分析 |
3.2.1 柑橘园改土工程 |
3.2.2 柑橘园灌排工程 |
3.2.3 柑橘园道路工程 |
3.3 讨论 |
3.3.1 柑橘园建设后地类的界定 |
3.3.2 柑橘园新增耕地来源分析 |
3.3.3 工程措施对柑橘产业的影响 |
3.4 结语 |
第4章 重庆丘陵山区蔬菜基地建设土地整理模式 |
4.1 材料与方法 |
4.1.1 研究区概况 |
4.1.2 研究思路 |
4.1.3 研究方法 |
4.1.4 数据来源 |
4.2 结果与分析 |
4.2.1 蔬菜基地环境评价 |
4.2.2 蔬菜基地功能分区 |
4.2.3 蔬菜基地工程建设 |
4.3 讨论 |
4.3.1 蔬菜基地建设与生态服务价值 |
4.3.2 蔬菜基地建设与农业结构调整 |
4.3.3 蔬菜基地建设与现代农业发展 |
4.4 结语 |
第5章 重庆丘陵山区粮油基地建设土地整理模式 |
5.1 材料与方法 |
5.1.1 研究区概况 |
5.1.2 研究方法 |
5.1.3 研究思路 |
5.1.4 数据来源 |
5.2 结果与分析 |
5.2.1 粮油基地建设的制约因素 |
5.2.2 粮油基地建设的工程措施 |
5.2.3 粮油基地建设的效益分析 |
5.3 讨论 |
5.3.1 粮油基地建设多元投资主体利益分析 |
5.3.2 农户参与粮油基地基础设施管护研究 |
5.3.3 粮油基地建设科技推广创新模式探索 |
5.4 结语 |
第6章 重庆丘陵山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模式 |
6.1 材料与方法 |
6.1.1 研究区概况 |
6.1.2 研究思路 |
6.1.3 研究方法 |
6.1.4 数据来源 |
6.2 结果与分析 |
6.2.1 现状分析与评价 |
6.2.2 土地利用布局 |
6.2.3 产业发展布局 |
6.2.4 新型社区布局 |
6.2.5 基础设施布局 |
6.3 讨论 |
6.3.1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
6.3.2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对土地资源质量的影响 |
6.3.3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对区域生态景观的影响 |
6.4 结语 |
第7章 结论、建议与展望 |
7.1 结论 |
7.1.1 柑橘园建设土地整理模式 |
7.1.2 蔬菜基地建设土地整理模式 |
7.1.3 粮油基地建设土地整理模式 |
7.1.4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模式 |
7.2 研究特色与创新点 |
7.3 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
7.4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参与课题与发表文章 |
(9)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绪论 |
一、 本文研究的意义及目的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研究现状述评 |
(一) 研究现状综述 |
(二) 现有研究的特点及不足 |
三、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逻辑架构 |
(一) 本文的研究方法 |
(二) 本文的逻辑架构 |
四、 关于本文的几点说明 第一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 |
一、 土地改革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民家庭经营的延续和转变 |
(二) 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的萌芽——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初步兴起 |
二、 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农业合作化: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纵深发展 |
(二)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的集体统一经营的确立——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
(三) 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经营体制下农民家庭经营的式微 |
三、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 |
(二) 人民公社体制的整顿与调整——从单一公社所有制到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 |
(三) 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家庭经营的进一步式微 |
四、 人民公社体制解体与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 |
(一)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兴起与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 第二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及现存法律问题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表述的演变 |
(二)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变迁 |
(三) 农村统一经营制度的变迁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现存法律问题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表述所存在的问题 |
(二)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
(三) 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总体分析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的重新认知与界定 |
(一) 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内涵解读 |
(二) 关于农村统一经营的内涵拓展 |
(三)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界定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准则 |
(一) 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协调农民权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
(二) 在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的基础上协调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 |
(三) 在重视法治的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协调法治保障与政策导向的关系 |
三、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运行机制的总体完善思路 |
(一) 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 |
(二) 关于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 第四章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农村土地承包期法律制度的完善 |
(二) 农村承包地调整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法律制度的完善 |
二、 关于拓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法律制度的健全 |
(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许可及其适当限制 |
(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限制的适当放宽 |
三、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的基本立法 |
(二) 统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机构 |
(三) 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登记的法律效力 |
(四)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程序 |
(五)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制度 第五章 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和基本法律 |
(二) 重新认识和清晰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
(三) 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人)地位 |
二、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 |
(一) 拓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态法定化立法 |
(二) 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 |
三、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合理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形式和范围 |
(二) 建立健全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10)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第二节 概念界定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第四节 研究问题、内容、框架与方法 |
第五节 研究目标及创新 |
第二章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社会公平理论 |
第二节 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划分理论 |
第三节 结构功能主义理论 |
第三章 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回顾 |
第一节 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背景及意义 |
第二节 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与实施状况 |
第三节 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与试点 |
第一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状况 |
第二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特征 |
第三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推进原则 |
第四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中应注意的问题 |
第五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分析 |
第一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类型 |
第二节 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后各地新农保模式调整与完善 |
第六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政府责任 |
第一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的政府职能 |
第二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方式分析 |
第七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
第一节 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构成 |
第二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农村养老保障中的地位与作用 |
第八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前景与展望 |
第一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关系 |
第二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 |
第三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推进展望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不足 |
附录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重庆农业应对入世挑战的对策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D]. 刘洋. 苏州大学, 2021(07)
- [2]国家、行业组织与产业发展 ——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的创建与发展(1988-2016)[D]. 刘玥.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3]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4]奉节脐橙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的内生动力研究[D]. 王靓. 西南大学, 2019(05)
- [5]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研究 ——基于公共产品双重外溢视角[D]. 任春杨. 吉林大学, 2017(09)
- [6]党的十六大以来干部教育改革创新问题研究(2002-2012)[D]. 嵇景岩. 吉林大学, 2017(09)
- [7]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研究回顾与前瞻[J]. 谭贵华. 经济法论坛, 2014(01)
- [8]重庆丘陵山区土地整理模式及其关键技术研究[D]. 廖兴勇. 西南大学, 2012(03)
- [9]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D]. 谭贵华. 西南政法大学, 2012(07)
- [10]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D]. 王章华. 华东师范大学, 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