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港文化现代化建设的有益探索——读《内地—香港:比较文化的视野》(论文文献综述)
浦恩菱[1](2020)在《南方英文网汉英新闻编译实习报告》文中研究表明笔者在南方英文网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实习(2019年7月至9月),主要负责中文稿件、采访录音及视频的编译工作,共完成稿件64篇。本报告中,笔者将结合自身的编译实习经历,对南方英文网平台、编译人员职责、编译产出过程以及质量控制做出介绍。在生态翻译学理论框架下探讨南方英文网的汉英新闻编译,总结出编译原文本的特点,包括中国特色政治话语和新词的使用、标题中对政府官员的突出、引语、主动语态以及小标题的运用等。结合原文本特点,以具体实例分析编译过程中的适应性选择,并有针对性地从语言维、文化维及交际维提出相应的翻译技巧。具体而言,语言维的适应性选择可通过增译、省译、意译、仿译、转换等翻译技巧,解决中国特色政治话语、新词、标题、直接与间接引语以及主动句等的翻译问题。在文化维的适应性选择方面,可使用直译与意译处理文化对等和文化差异。而在交际维的适应性选择方面,可通过增译、省译和转换来分别解决信息缺失、信息冗余及信息可视化的问题。基于本次实习经历,笔者希望提高自身的翻译技能,掌握新闻编译技巧,为将来快速融入相关行业做准备。同时也希望本报告能为其他新闻编译以及相关专业者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王泽平[2](2020)在《高密度城区轨交枢纽站域空间组织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使得区域内的城际轨道交通快速发展,而城市高密度的发展又推动了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当下城际轨道交通与城市轨道交通在城市的高密度城区内产生了接驳的需求,形成了复合型的轨道交通枢纽站点,并且随着城市群不断的发展,未来的高密度城区会出现更多复合型枢纽。由于轨道交通枢纽站域空间内的组织较为复杂,因此在高密度城市用地紧缩的情况下,其站域空间应当如何组织来更好协同城市空间的发展是本文想要研究的要点。本文首先对研究的城市和枢纽基于高密度城市所需具备的条件以及城区内形成复合型枢纽站点这两个条件进行了选取,最终确定了香港油尖旺区西九龙站以及深圳市福田区福田站作为比较分析的研究平台。并对站域的演化特征做出了分析,总结了当下站域空间组织层面的不足。其次在总结了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选取了高密度用地紧缩条件下轨道交通枢纽发展的三个相关理论,以三个理论确定站域空间组织要素选取的总体原则,并对城市设计中的要素分类进行了研究,以更好的抓取站域空间组织的影响因素。随后以原则确定影响要素,通过对两个枢纽站相关要素的对比,分析二者站域空间的组织模式的异同,以及其是如何解决站域空间演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后对要素的发展趋势进行总结,得出未来高密度城区轨交枢纽站域要素发展的同质化趋势和差异化趋势,并以同质化发展趋势为站域空间组织的基本面,以差异化趋势为变量,提炼总结了三种高密度城区轨交枢纽空间组织模式,并对每种模式的空间布局特征进行了演绎,对其适用范围进行了探讨,为未来高密度城区的轨交枢纽站域空间组织提供借鉴和参考。
王开茹[3](2020)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机制研究》文中指出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国家重大战略将成为新时代推动我国进一步全面对外开放的新引擎。在“一国两制、三种法律体系、三个关税区和四个核心城市”的特殊背景下,城市政府间如何打破行政壁垒、弥合制度差异,深化内部分工与合作,携手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成为我国区域协调发展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通过运用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等研究方法,首先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文献综述入手,廓清相关核心概念,阐明涉及到的理论分析框架;其次,细梳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历史演进逻辑和现实境况,并进一步结合制度性集体行动理论(ICA)对这一跨境府际协作的影响因素进行剖析,建构运行机理模型;再次,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现存的深层次问题及成因进行探析;最后,在借鉴国际三大湾区府际协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从“凝聚共识—互联互通—制度保障”三个维度创新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间整体性协作治理机制的对策建议。
童富智[4](2020)在《基于语料库的《政府工作报告》日译文本翻译语言特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研究以语料库翻译学理论作为研究框架,以2004年度至2018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汉语原文、日语译文以及与报告文本类型相近的日语原创文本作为语料,自建专用语料库,使用以语料库法、问卷调查法为代表的实证研究法、比较法等研究方法,通过探讨翻译共性、具体语言对翻译语言特征,考察《政府工作报告》日译文本的翻译语言特征问题,具体体现为分析翻译语言的词汇、句法、搭配和语义韵等方面的特征。政府工作报告日译文本的词汇特征表现在词汇的总体特征、词汇的应用特征两个方面。研究表明,作为词汇的总体特征,报告日译文本词汇的类符/形符比值、词汇密度值高于文本类型相似的原创日语参照语料,反映出报告日译文本词汇的变化性较大,词汇应用相对复杂;报告日译文本的词汇出现次数分布均值低于日语参照语料,反映出日译文本词汇变化的多样性特征;报告的译文和原文前20位高频词呈现较高的对应关系,频率接近,存在词类活用的转换现象,表明译词有效传递了原文信息。词汇的应用特征表现在受原文影响,在日译文本的词汇中,含有略语、比喻、专有等典型的表达结构,具有相似的共性特征。对略语结构中的数词略语结构,本研究进一步探讨了其日译特征,以翻译方法为切入点,探讨数词略语日译词汇的分类并分别探讨了各类数词略语的日译特征,对部分类别提出了规范性的日译方法。研究表明:报告日译文本的词汇呈现“显化”和“简化”的翻译共性特征,可以概括为:“语义显化”和“形式简化”。“语义显化”具体可分为:所指语义显化、功能语义显化;“形式简化”具体可分为:概念延续性形式简化、概念构成性形式简化。政府工作报告日译文本的句法特征表现在句法的总体特征、典型语句结构应用特征两个方面。研究表明:在句法的总体特征方面,报告日译文本和日语参照语料的平均句长值相近,具有相似的句法特征,反映出报告日译文本的表达符合日语母语的表达习惯,能够起到良好的受众阅读效果。在典型语句结构应用特征方面,报告日译文本中,动词连用形联接分句的结构符合日语语言特征,可以传递报告原文分句间内含的语义逻辑关系信息。研究表明:报告日译文本的句法呈现“范化”的翻译共性特征。作为前沿问题探索,本研究以政府工作报告中实义动词“坚持”及其日语对应词「坚持(する)」为例,探讨了基于语料库的配搭和语义韵研究问题。研究发现,数据显示两词分别在相应的语料库中与搭配词形成不同的共选型式,两词分别形成的短语序列在形式、意义和功能方面虽有部分重合,但差异明显,指向不同的语义韵。研究表明,汉日短语的应用具有各自的形式、意义特征,政府工作报告的词汇日译研究还需将功能作为考量标准。在研究总结的基础上,本研究提出了中央文献日译标准体系的对策思考。
邝杜振[5](2020)在《港澳地区多元主体参与舆情治理研究》文中提出香港和澳门是我国“一国两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港澳地区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是我们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香港和澳门特区政府及社会各界共同的目标。公共舆情事件作为舆情产生的对象,突出表现了港澳地区社会各界对于某些社会问题的关注及诉求,如香港地区的“保卫皇后码头事件”、“反高铁”运动和澳门地区的“海一居事件”、“澳门基金会捐款事件”等公共舆情事件,都集中表现了港澳地区广大市民对于政策制定、民生就业、文化保育等社会问题的关注。任何公共舆情事件都涉及社会各界的切身利益相关,如果不能妥善推动公共舆情事件的解决,就无法舆情治理。治理理论为港澳地区多元主体参与舆情治理提供了理论指导。针对港澳地区舆情治理中存在的舆情议题“泛政治化”、媒介环境复杂、社会利益诉求多元和境外势力干预港澳事务等复杂社会生态,港澳地区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大众媒体等多元主体参与港澳地区的舆情治理将成为一种模式。港澳地区政府部门权责清晰、成熟的跨部门合作机制以及完善的应急制度使其成为舆情治理的重要主体。此外,港澳地区的公民社会发展程度高,社会组织不仅数量多,而且在社会事务中影响力和号召力大,这些都为社会组织参与舆情治理提供了条件。而高度发达的大众媒体也丰富了港澳地区舆情治理的主体,香港和澳门地区的大众媒体凭借在信息传播、社会监督中的重要作用,也成为港澳社会治理特别是舆情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员。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可以发现港澳地区多元主体在舆情治理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政府部门通过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而社会组织在舆情治理中则充当着公众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及重要的表达渠道,大众媒体更是香港和澳门地区重要的“社会公器”。当然,港澳地区多元主体参与舆情治理也存在不足,如政府部门不能主导舆情治理的过程,社会组织在舆情治理中存在的负面作用也大大削减了治理的效果,而香港和澳门地区多元的媒体立场也不利于在舆情治理中推动社会共识的达成。多元主体参与舆情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现实挑战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为了更好地实现香港和澳门地区的舆情治理,进而有力维护港澳地区的社会管治、保障“一国两制”事业的稳定,香港和澳门地区的特区政府在舆情治理中应该发挥主导作用,不仅应该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及规范其社会活动,也要引导香港和澳门地区的大众媒体发挥在凝聚社会共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作用。
彭雄亮[6](2020)在《环珠江口湾区城市群形态演进与空间模式研究》文中认为城市群是全球化和市场化的产物,也是国家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空间载体。“湾区”自1990年代成为学术界区域研究对象以来,经历了由区域规划实践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发展历程。因此,在国家新一轮对外开放和国土空间整体治理的背景下,通过对环珠江口湾区城市群空间形态演进的实证研究,提炼湾区空间发展模式,对湾区城市群未来空间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基于上述研究背景与研究目的,本文将研究对象环珠江口湾区界定为广东省内珠江出海口两岸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五座城市,再加上佛山。以六座城市为基础,本文从环珠江口湾区城市群空间演进的历程出发,围绕三个核心议题展开论述:一是经过改革开放后四十年的发展,环珠江口湾区城市群建设空间和生态空间有哪些形态特征,其相互关系发生了怎样的演变?二是推动湾区空间发展动力机制是什么,政府、市场和社会主体在空间演进过程中发挥了什么作用?三是在湾区创新发展的背景下,如何构建面向未来的湾区空间结构和模式?论文总共分为八个部分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具体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前两部分为文章概述与研究进展综述。第三部分为湾区形成的自然地理和历史人文基础,第四部分利用湾区1992-2013年多时相GIS和RS数据对湾区建设空间和生态空间的演进特征进行了实证。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基于“政府-市场-社会”三元主体视角,对推动城市群空间演进的动力机制、空间模式和治理趋势进行了分析和检验。第七部分提炼创新发展趋势下湾区空间发展模式和空间结构。最后一部分为全文的总结和展望。第一部分是导论。“湾区”概念经历了学术讨论、规划实践和国家战略三个发展阶段,“环珠江口湾区”规划实践阶段的重要概念,在国家新一轮对外开放和区域发展战略背景下,厘清空间发展的演变和规律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部分对“城市群”、“空间模式”等论文关键概念进行界定,以此提出论文的研究目标、方法和研究思路。第二部分是对城市形态演进和空间模式的研究进展展开综述,提出文本研究框架。首先,从空间认识的本源出发,梳理从空间形态到空间模式研究的演变;其次,从城市群空间发展的动力机制的研究进展来看,“政府-市场-社会”三元主体构成了我国有关空间动力研究的基本框架;最后,本文认为,空间客体包含了建设空间和生态空间的本底关系,空间治理的实质是推动空间发展的动力主体与空间客体的相互作用关系。以此,本文建立从城市群空间本底关系到空间模式的研究框架。第三部分从环珠江口湾区自然地理、以广府文化为主体的历史人文条件两个方面梳理了湾区形成的空间基础。珠江河口湾的自然地理条件演变影响了城市的形成与发展方向,以广府文化为主体,形成了开放兼容的湾区文化。第四部分利用湾区1992-2013年多时相的卫星遥感影像数据,采用紧凑度指数、分维指数、等扇分析等,揭示湾区城市空间扩展的总体特征、组织差异和方向演变。结果表明,改革开放以来,环珠江口湾区城市建设用地扩展强度总体上呈高速增长,在珠江口喇叭型地形的制约下,建设用地持续向广深、广珠两个方向高速拓展,形成A字型总体空间格局。但珠江口东西两岸扇面规模和紧凑程度上差异较大,两岸发展并不平衡。随着建设空间的拓展,水体、农田等生态服务价值最高的用地类型斑块密度变低,建设空间的“不充分”和高价值生态空间的“破碎化”同步。加上持续台风影响最大的河口湾区域大规模近岸填海造陆,珠江口生态安全面临极大压力。第五部分基于“政府-市场-社会”三元主体理论框架,进一步分析湾区空间发展的动力演变。“政府-市场-社会”主体作用力的交织推动了城市建设空间的拓展,但不同发展阶段主体的合力差异明显。在早期发展阶段,政府力和社会力以迁就市场力的方式吸引投资,造成空间利用的低效和“不充分”;到了中后期,市场力量通过与政府形成各种伙伴关系,主导了城市与区域空间的变革,加速东西两岸发展的“不平衡”。在生态空间的管治上,由于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生态空间面临碎化和安全压力。第六部分论述在国土空间整体治理趋势下,湾区未来空间逻辑转变和治理趋势。对比纽约的洲际合作治理、旧金山湾区的网络化联合治理和东京湾区的集中型治理模式,环珠江口湾区有充足的平原腹地实现东西岸均衡治理。因此,湾区未来空间治理重点转向对建设空间的柔性引导和生态空间的韧性管治,并建立以政府主体为主导,融合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的三元协商机制。第七部分探讨创新经济发展背景下的环珠江口湾区空间模式和结构。以政府力量为主导的国家科学平台建设形成新的创新城市节点,在基础科学研究的引导下,有能力改变传统“核心-边缘”城市体系下“中心城区研发与服务——城市节点产业服务——高新园区技术转化”的单向关系,朝着以“科学创新节点基础科学研究”为原点的新型节点簇群空间模式转变。因此,本文认为,未来创新湾区将逐渐形成“两脊三湾链”的空间结构。以广州-东莞-深圳形成的创新发展主轴和以广州-中山-珠海为次轴成为政府推动空间均衡发展的的关键。另一方面,内湾地区应实行更为严格的生态空间的管治与修复,科学创新城市节点应合理控制组团规模,并通过并通过快速交通设施走廊进行连接,在空间上形成“珠链”式布局;内湾增强发展韧性,主湾强化协同机制,外湾培育增长中心,构建生态与经济交织的网络化格局。第八部分为结论与展望。指出论文主要的结论、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之处,展望今后进一步研究的努力方向。本文在以下几个方面尝试了创新:(1)从环珠江口湾区空间的自然环境特征出发,分析自然环境和生态安全与城市群建设空间的本底关系和影响特征,改进了以往空间模式研究中“重城市轻生态”的局限。空间形态研究源于对城市建设空间分析与规律总结,因此有关城市空间形态的研究多用于描述单个城市的建设空间特征。考虑到环珠江口湾区城市建设空间占总用地面积的32%以上,本文运用地理信息技术GIS和遥感技术RS,通过定量分析分析河口湾的自然地理和生态特征,探讨湾区城市建设空间与生态空间形态的本底关系。一是建设空间的不充分与水面、农田等高生态价值的斑块破碎化同步。二是自然地理环境影响了东西岸发展的不平衡,由于东岸地质条件更为稳定,更适宜市场力的投资建设行为。三是通过近岸填海的演变和台风灾害的核密度分析,揭示湾区开发的生态安全压力。最后,基于建设空间和生态空间的关系,本文提出“珠链”式空间布局模式,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湾区。(2)以往有关空间发展的动力主体研究对象多为政府和市场,本文尝试引入社群概念,对社会主体在湾区城市空间作用机制进行研究。“政府-市场-社会”三元主体的分析视角是学术界较为公认的动力机制分析方法,但在以往的研究中,社会主体往往并不直接作用于城市空间建设,因此相关研究多集中于政府主体和市场主体的关系。本文引入社群理念,对改革开放以来湾区空间发展的分阶段进行合力模型分析,认为早期湾区在自下而上的发展过程,血缘型和地缘型社群在空间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纽带”作用;在中期以后,则形成了路径依赖的“锚定”作用,成为湾区经济转型的主要障碍之一;在创新经济发展中,则为创新和创业提供了低成本的“容错”空间。社会主体对湾区城市建设空间的影响经历了直接影响,逐渐后退到间接影响,再到半直接影响的过程。社会主体的影响力随着时代演变表明,建立在血源和地缘基础上的乡村社群随着城市空间发展被进一步强化,外来人口融入湾区并逐渐形成业缘型和友缘型社群,逐渐成为创新的源泉,日益庞大的中等收入阶层为湾区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因此,本文对于社会主体作用的实证分析,弥补了以往湾区研究中对社会力作用机制的不足,并为未来建立政府引导下的三元协商治理机制提供理论基础。(3)在创新发展的时代趋势下,基于政府、市场和社会主体的空间模式的转变趋势,提出建立以“两脊”+“三道湾链”的湾区空间结构。本文通过梳理环珠江口湾区空间模式演变历程发现,环珠江口湾区经历了点状生长、点轴发展、双核轴带到多元网络的演变过程,在空间表征上与国内外城市群有很大共性。但通过分析空间模式背后的动力机制,本文认为,其他城市群雏形阶段的点状生长大多是由政府或市场力量推动,而在湾区,由分散化的社会主体影响下的生长“点”,并没有成长成为城镇。在长期激烈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广深双核轴带结构,孕育了大量的创新型企业。政府权力空间在珠江口两岸的均衡布局,有能力在未来西岸地区发展中起到更为关键的推动作用。因此,本文提出以珠江口为中心,创新性提出构建三道“湾链”的圈层式空间结构。内湾地区打造以国家科学平台为基础的功能区,通过“珠链”式开发,避免对珠江口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主湾则强化中心城区的现代服务能力;外湾地区着眼于区域均衡发展。
肖棣文,廖了,王琳[7](2020)在《理念认同与共生互赖:大湾区跨境公共服务中的合作治理——基于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跨境公共服务需要克服制度差异、应对文化挑战,是公共治理中的难题。论文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为分析对象,展示在"一国两制"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医疗服务供给过程中行动者间的合作互动,探讨双方合作的基础、支持合作治理平稳持续的机制。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党组织和专业医疗力量所抱持的国家认同是合作开展的基础,他们依托"两制"下的行动空间充分发挥所长,巩固了基于利益形成的共生互赖关系,推动跨境合作持续深化。论文将发展中国家和次国家层面的"政-社"跨境合作纳入分析,可以拓展跨境公共服务研究的视野;同时,也通过展示党在公共服务领域中同专业力量、地方政府的关系,为理解中国地方政治提供助益。
郭书剑[8](2020)在《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文中研究指明当前中国大学人才竞争的主要对象是制度化学术精英,中国学术劳动力市场的强势群体亦是制度化学术精英。作为政府与大学协作的产物,制度化学术精英因拥有经官方认证的学术权威与学术声誉而受到大学的强烈推崇与热烈追求。大学围绕制度化学术精英而展开的人才竞争直接刺激并引发学术精英的流动。某种意义上,制度化精英主义愈兴盛则大学学术精英竞争愈激烈,而大学学术精英竞争愈激烈则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愈频繁。1999年以来,中国大学学术精英在不同地区、不同省市的不同层次大学间进行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大学学术精英在全国的分布格局随各地、各校人才竞争力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总体上,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散中有聚”“聚中有散”;以跨域流动为主,但同域流动现象亦值得关注;众多普通院校和地方城市正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具活力的机制、更富成效的举措在学术精英竞争中“异军突起”,地方政府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促成了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新局面。中国地方政府人才竞争的背后是为经济增长而竞争,更是为政治晋升而竞争。为赢得政治锦标赛,地方政府所出台的人才政策对大学学术精英流动具有较强的激发性、引导性与支持性。因地制宜制定人才政策,与时俱进变革人才政策,是地方政府维持人才竞争力、保持人才竞争优势的必要之举。作为一项长期政策,大学重点建设的逻辑是竞争博弈,而竞争博弈的载体则是学术锦标赛。在市场化大学排名与行政化学科评估的驱动下,中国大学着重以学术管理资本主义的方式吸引海内外学术精英,以不断争取国家的政策关照与政府的重点支持。大学人才竞争所促成的流动,对学术精英学术发展的影响,既有特殊性也存共通性。大部分学术精英流动后的学术生产力、学术影响力和学术竞争力得到提高。这一方面是由于流动对知识生产与创新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则与学术锦标赛密切相关,其不仅驱动大学支持学术精英发展学术,还驱动大学要求学术精英发展学术。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是一个复杂现象。由于学术精英吸收能力的异质性与学术精英竞争优势的可转移性,大学学术精英流动对大学发展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可以明确的是,学术精英流入对大学学科发展的积极影响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学术精英流出对大学学科发展的消极影响也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基于此,学术精英流动不应成为大学间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更不应诱致大学间针锋相对的“人才战争”。在面向世界、追求卓越的发展战略下,需要正确理解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以客观冷静的态度、以历史的、发展的、全球的眼光认识和体察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所具有的阶段性、特殊性和一般性。这对中国大学全面深刻地了解自己,实事求是地制定科学合理的“双一流”建设目标、采取正确有效的学术精英队伍建设策略至关重要。
荆洪文[9](2019)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有学者开始研究香港、澳门回归后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如何在一国的前提下处理好区际法律冲突问题,既是一个政治问题,也是一个法治问题。随着2009年《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区、一带一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调发展等作为国家战略的区域政策反复覆盖粤港澳地区,其中最直接覆盖粤港澳的是粤港澳大湾区政策。除了区域政策的制定实施,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内地、香港、澳门之间签署CEPA及附件,粤港澳之间联席会议的定期召开和合作协议的不断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党的十九大将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等等变化,为粤港澳大湾区解决区际法律冲突,进而逐步实现区域法治一体化提供了环境和土壤。粤港澳大湾区不同于粤港澳地区,湾区作为一个区域是一个整体,是国家把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一个国家战略安排。在这种背景下,应当结合区域一体化的理论,深入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内不同法域的法治状况,建构区域法治一体化的理论,寻找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有效解决区际法律冲突。湾区的逻辑起点是区域,是区域的一种特殊形态。粤港澳大湾区的理论依据是区域一体化的理论。伴随着区域主义和新区域主义的发展,以巴拉萨为代表的区域一体化理论模型最值得粤港澳大湾区借鉴。区域一体化主要是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在这一过程当中,区域法治而不是区域法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因为单纯的区域法律制度不足以支撑和解决区域一体化在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的问题。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指粤港澳三地法治从开始合作到最终融合的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各个部分发生的变化,并向新整体特征演化的阶段性的过程或者状态。在这里,法治一体化并不意味着法治的融合才是一体化,一体是目标,化是过程或者状态。这个过程或者状态是分阶段的,每一阶段都会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都可以概括为一个模式化的理想类型。借鉴巴拉萨关于区域一体化的阶段和表现形式的论述方式,区域法治一体化的阶段可分为区际法律合作、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制度、统一区域法律标准以及区际法律融合四个阶段。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对区域法治一体化理论的具体化。区域与法治的概念自洽性来源于中央和地方的分权,这种分权不是主权的分割而是治权的让渡。治权让渡的是限于存在一定外部性的公共产品上的治权。香港、澳门的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围绕这些公共产品所进行的合作、分配与调整,既是法治一体化的重要内容,也不会影响港澳的高度自治和司法独立。借鉴涵洞的原理,在维护现有文明和一国两制现状的基础上,实现法治交融,平衡各种力量,逐步实现法治一体化是现实选择。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需要路径。在路径的选择上,应当以软法为主,硬法为辅。在硬法路径、软法路径、行政区划调整以及硬法和软法之外的松散型法制协调路径中,可以依照一定的选择方法,排除松散型法制协调、区域共同规章、赋予法律效力的行政协议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区域政策、区域协议、区域示范法、区域判例法和区域立法,可以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主要路径。我国区域法治丰富的实践证明,区域政策和区域协议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不是一个需要讨论是否可行的问题。作为法治一体化路径,区域政策群、具备区域法治特征是对区域政策形式和内容的要求,而区域政策和区域法律之间的角色交互与相互实现,也是粤港澳大湾区政策法治化的重要考量因素。区域协议可分为区域行政协议、区域司法协议和区域民事协议三种类型,其法律效力及等级、履行和纠纷解决方式各有不同。在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和区域判例法是推进法治一体化的重要路径。在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全面管治权理论的背景下,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粤港澳制定实施示范法的实践,以及粤港澳法律语义规范结构与示范法相匹配等因素为区域示范法发挥作用提供了可能。在实体法——程序法——冲突法的链条中,制定区域实体法示范法有利于根据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化解部分区际法律纠纷,减少区际法律冲突。判例法模式分为英美判例法模式、判例式司法解释模式、指导性案例模式和专门法院判例模式。在这四种模式之外,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探索建立区域判例法。区域判例法是通过对区域内判例或案例一定形式的确认,使判例或案例背后所体现的法律规则、原则或者解释,成为指导区域内各法院审判案件时统一适用的标准和要求。区域判例法可分为元判例和共通例,应当是粤港澳的共同先例,并为粤港澳共同遵循。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区域立法具有宪法和授权立法的依据。可供粤港澳大湾区选择的区域立法模式主要有国家统一立法、区域合作立法、区域认可立法、区域内特别合作区立法和区域单边立法。
侯燕[10](2019)在《胡锦涛青年思想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青年,既是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又是影响社会问题的不定因素。青年群体的发展方向与各种政治力量的走势存在一定内在联系,青年与青年问题也因此始终受到社会的关注。马克思主义者总是把世界的发展进步与青年的历史使命联系起来,满腔热情地寄希望于青年。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终代表广大青年、赢得广大青年、依靠广大青年,把马克思主义青年思想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相结合,不断进行理论创新。由于曾从事共青团工作,胡锦涛对于青年和青年问题有着直观感受和深刻理解,他在继承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的青年思想的基础上,坚持从事关国家与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战略高度审视青年和青年问题,形成了一系列符合社会发展与青年变化时代特征的科学认识与判断,从而继承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青年思想。但凡客观存在的事物,都有其内在规律性。任何科学思想形成和发展都与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密切相关,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在独特的实践历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胡锦涛青年思想,有着丰富的理论渊源和现实依据,也有其内在根基,其产生、形成、发展和成熟都遵循社会历史基本规律。改革开放翻开了中华民族艰苦奋斗、厚积薄发的新篇章,党领导全国人民以无限的智慧和热情投入这一波澜壮阔的伟大实践,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青年自身的特征与需求也呈现出相应的时代气息。随之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胡锦涛青年思想,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坚持科学发展,强调以人为本,把青年发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注重以服务青年发展促进青年理想信念的形成与生力军作用的发挥,指引着当代青年与青年工作的发展方向。本研究通过对胡锦涛青年思想形成的理论渊源、现实基础以及形成发展过程进行回溯和梳理,阐述了胡锦涛青年思想的总体脉络和逻辑体系,探讨了胡锦涛青年思想在马克思主义青年思想中国化发展历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就如何以胡锦涛青年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高青年素质,更好地为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提供人才保障进行了前瞻性分析。本研究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的青年思想、列宁斯大林的青年思想、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的青年思想以及中西方文化中的青年观点,是胡锦涛青年思想形成发展的理论和文化渊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党的青年工作面临的任务与挑战、胡锦涛自身成长和青年工作经历则构成了胡锦涛青年思想形成发展的现实依据。就其发展阶段来看,胡锦涛青年思想经历了由孕育到初步形成、再到不断丰富完善的过程,而这一过程始终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紧密相连。本研究也探讨了胡锦涛青年思想关于青年的地位和价值、青年的优势与不足、青年工作的旨归与要求等方面的基本观点,这些也恰恰构成了胡锦涛青年思想的立论基础。在总论其形成基础、发展阶段和基本出发点之后,本研究选取胡锦涛青年思想极具时代特征的政治视角、利益视角、人才视角、实践视角、全球视角等维度对其内容构成进行了分论。从坚持党的领导、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审视青年和青年问题,突出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青年发展提供指引,实施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青年工作等方面论述了胡锦涛青年思想之政治视角;从为大局服务与为青年服务的一致性、寓引导教育于服务之中、着力服务青年的根本需求等方面讨论了胡锦涛青年思想之利益视角;从人才强国与青年人才培养、科教兴国与青年教育、社会环境与青年成长、执政能力与干部选拔等方面剖析了胡锦涛青年思想之人才视角;从火热社会实践中的无悔青春、党和国家需要青春力量、伟大时代召唤创业者等方面分析了胡锦涛青年思想之实践视角;从青年要努力拓展世界眼光、青年是和谐世界的重要建设者、加强各国青年之间的交流等方面阐述了胡锦涛青年思想之全球视角。最后,提出胡锦涛青年思想的现实启示,即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青年脉搏,积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青年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激发青年的主体自觉,充分发挥青年的主观能动性,搭建更为广阔的青年创新实践平台,引导青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续奋斗;坚持服务青年,注重青年的利益实现,增强服务青年的实效性,推进青年工作改革创新,牢牢把握青年工作的生命线。基于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以及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胡锦涛青年思想系统且全面地回答了关于青年的基本问题,既是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既有理论范畴,又是科学发展观战略思想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胡锦涛青年思想内容丰富、时代感强,不仅丰富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而且对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且与时俱进的理论体系及其科学品质,开拓青年工作的思路、方法、手段,增强青年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具有深远的借鉴意义。为了阐明胡锦涛青年思想对于开展青年工作的指导意义,本研究选取了多个案例,从某一角度或某一形式印证胡锦涛青年思想的实践价值。比如,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为例,简述了党和青年的特殊关系,突出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对于青年发展的重要意义,就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路径进行了论述;以大学青年教师为例,从剖析职业获得感生成入手,对于如何立足青年的基本特征、遵从青年成长的客观规律、正确分析青年的实际状况、在服务中赢得青年进行了探讨;以高校共青团发展路向为例,就共青团如何通过深化改革凝聚青年人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进行了分析;以21世纪以来蓬勃发展的青年自组织为例,讨论了新时期青年社会实践主体的拓展形式,得到的基本结论是,自组织这一随着时代发展应运而生的组织形式对于青年参与社会、投身实践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和价值,但也存在着局限性,需要在实践中贴近青年、创新思路,充分发挥青年群体的主体作用,积极引领青年成长发展;以孔子学院的形成发展为例,简析青年国际交流状况,以此说明青年拓展世界眼光的重大意义,并印证青年对于促进国际交流、树立国际形象、提升国家“软实力”的积极作用。站在新的历史时期分析青年和青年工作,不难看到胡锦涛青年思想严谨而科学的理论品质及重大而深刻的时代价值。当今世界政治、经济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国际青年争夺战愈演愈烈,党的青年工作也面临各种新情况与新挑战,但综观国际国内大势,中国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胡锦涛深刻指出,未来属于青年,未来取决于青年,未来更需要青年去创造。当代中国青年的历史使命与青年运动的主题,在根本上与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完全一致,就是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从进一步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出发,全面梳理、分析胡锦涛青年思想对青年工作的指导价值和实践成效,对于引领当代中国青年自觉担负起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历史责任,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伟大征程,无疑具有重要的实践参考与指导价值。
二、深港文化现代化建设的有益探索——读《内地—香港:比较文化的视野》(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深港文化现代化建设的有益探索——读《内地—香港:比较文化的视野》(论文提纲范文)
(1)南方英文网汉英新闻编译实习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ACKNOWLEDGEMENTS |
ABSTRACT |
摘要 |
1.TASK DESCRIPTION |
1.1 Background of transediting internship |
1.1.1 Brief introduction to transediting |
1.1.2 Overview of Newsgd.com |
1.1.3 Responsibilities of a transeditor at Newsgd.com |
1.2 Significance of the report |
1.3 Outline of the report |
2.PROCESS DESCRIPTION |
2.1 Pre-transediting preparation |
2.1.1 Parallel texts |
2.1.2 Information collection |
2.1.3 Eco-translatology theory study |
2.2 Transediting process |
2.2.1 Routine of transediting at Newsgd.com |
2.2.2 Tools used in the transediting |
2.3 Post-transediting management |
2.3.1 Quality control |
2.3.2 Comparison and analysis |
2.3.3 Glossary collection |
3.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ECO-TRANSLATOLOGY |
3.1 Overview of eco-translatology |
3.2 Adaptation and selection |
3.3 Multi-dimensional transformations |
3.4 Relationship between eco-translatology and news transediting |
4.CASE ANALYSIS |
4.1 Translational eco-environment of C-E news transediting |
4.2 Adaptive selections in linguistic dimension |
4.2.1 Lexical level |
4.2.2 Syntactic level |
4.2.3 Discourse level |
4.3 Adaptive selections in cultural dimension |
4.4 Adaptive selections in communicative dimension |
5.CONCLUSION |
5.1 Summary |
5.2 Reflections |
5.2.1 On news transediting and eco-translatalogy |
5.2.2 On transediting job as a transeditor |
5.3 Limitations and suggestions |
5.3.1 Limitations |
5.3.2 Suggestions |
REFERENCES |
APPENDICE |
Appendix A Glossary sheet |
Appendix B Practice materials |
(2)高密度城区轨交枢纽站域空间组织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中国轨道交通发展趋势 |
1.1.2 城市高密度发展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
1.1.3 轨交枢纽站域空间发展需求 |
1.2 研究设想及研究内容 |
1.2.1 研究设想 |
1.2.2 研究内容 |
1.2.3 研究概念界定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高密度城市紧缩发展研究 |
1.3.2 轨交枢纽站域空间研究 |
1.4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意义 |
1.5 研究方法与框架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写作框架 |
第二章 轨交枢纽站域相关理论基础及城市平台建构 |
2.1 轨交枢纽站域空间组织相关理论基础建构 |
2.1.1 城市触媒理论(Urban Catalysts) |
2.1.2 公共交通主导开发理论(TOD,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 |
2.1.3 城市建筑一体化理论(Holistic Design on Urban Architecture) |
2.1.4 关于三个理论研究的系统总结 |
2.2 轨交枢纽站域空间组织平台选取搭建 |
2.2.1 深圳香港区位气候比较 |
2.2.2 深圳香港密度现状比较 |
2.2.3 深圳香港轨道交通发展比较 |
2.2.4 深圳香港对比系统总结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轨交枢纽站域空间组织模式影响要素分析 |
3.1 我国轨交枢纽站域空间组织演化特征 |
3.1.1 轨交枢纽站域空间演化历史 |
3.1.2 轨交枢纽站域空间现状问题 |
3.1.3 轨交枢纽站域空间演化趋势 |
3.2 轨交枢纽站域空间组织模式及选取原则 |
3.2.1 城市设计中要素分类 |
3.2.2 站域空间组织模式中要素选取原则 |
3.3 轨交枢纽站域空间组织模式影响要素分析 |
3.3.1 站域土地利用要素 |
3.3.2 站域交通组织要素 |
3.3.3 站域功能设置要素 |
3.3.4 站域空间设计要素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轨交枢纽站域空间组织模式案例对比 |
4.1 香港西九龙站站域空间组织模式分析 |
4.1.1 香港西九龙站周边建设基础 |
4.1.2 香港西九龙站站域空间布局特征分析 |
4.1.3 西九龙站站域空间组织模式总结 |
4.2 深圳市福田站站域空间组织模式分析 |
4.2.1 深圳市福田站周边建设基础 |
4.2.2 深圳市福田站站域空间组织模式分析 |
4.2.3 福田站站域空间组织模式总结 |
4.3 港深两地高密度轨交枢纽站域空间布局特征比较 |
4.3.1 站域土地利用特征对比 |
4.3.2 站域交通组织特征对比 |
4.3.3 站域功能设置特征对比 |
4.3.4 站域空间设计特征对比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高密度城区轨交枢纽站域空间组织模式总结 |
5.1 高密度城区站域空间组织要素发展趋势 |
5.1.1 同质化发展趋势 |
5.1.2 差异化发展趋势 |
5.2 枢纽站域空间组织模式提炼 |
5.2.1 模式A:“点——树状”空间组织模式 |
5.2.2 模式B:“轴——树状”空间组织模式 |
5.2.3 模式C:“环形——网络”空间组织模式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研究结论 |
研究创新点 |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 |
(3)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文献述评及论文创新点 |
第三节 研究计划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粤港澳大湾区 |
二、跨境 |
三、府际协作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理论分析框架 |
一、制度性集体行动理论 |
二、元治理理论 |
三、合作治理理论 |
第三章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演进历程与现实境况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演进历程 |
一、缘起:粤港澳府际协作的起步阶段 |
二、拓展:粤港澳府际协作的成长阶段 |
三、深化:粤港澳府际协作的规范阶段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现状分析 |
一、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发展的对比分析 |
二、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实践现状 |
第四章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推动因素 |
一、良好的地缘优势 |
二、深厚的合作基础 |
三、叠加的政策支持 |
四、共同的利益目标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阻碍因素 |
一、固有的合作风险 |
二、巨大的交易成本 |
三、既存的制度障碍 |
四、过度的城市竞争 |
第五章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问题与原因探析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问题分析 |
一、政治层面:制度差异与跨境行政壁垒 |
二、经济层面:城市间互补溢出效应不足 |
三、文化层面:认同差异阻碍湾区凝聚力 |
四、社会层面:资源要素跨境流动性障碍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问题的形成原因 |
一、固有传统文化观念:协作意识淡薄 |
二、属地竞争模式凸显:彼此利益矛盾阻隔 |
三、跨境府际制度缺失:政策配套不齐全 |
第六章 国际三大湾区府际协作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
第一节 国际三大湾区府际协作的实践经验 |
一、纽约湾区:非政府机构助力 |
二、旧金山:政府行政机构联合 |
三、东京湾区:跨区域协调机构组建 |
第二节 国际三大湾区府际协作实践经验的启示 |
一、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商委员会 |
二、建构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范体系 |
三、设置粤港澳大湾区行政机构联合委员会 |
第七章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凝聚共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前提 |
一、建构跨境府际协作信任机制 |
二、完善湾区信息共享与协商制度 |
三、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元治理模式 |
第二节 互联互通: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基础 |
一、建立资源要素跨境流动的制度协同机制 |
二、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资源要素整合机制 |
三、建构湾区层面的合作治理模式 |
第三节 制度保障: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的关键 |
一、建立健全激励与监督约束制度 |
二、制定区域性绩效评价和考核体系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4)基于语料库的《政府工作报告》日译文本翻译语言特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语料库翻译学研究 |
1.1.2 中央文献翻译研究 |
1.2 研究目的和研究问题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问题 |
1.3 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 |
1.3.1 理论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意义和研究结构 |
1.4.1 研究意义 |
1.4.2 研究结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语料库翻译学 |
2.1.1 缘起与发展 |
2.1.2 研究内容 |
2.2 翻译语言特征 |
2.2.1 翻译共性 |
2.2.2 具体语言对翻译语言特征 |
2.3 语料库翻译研究现状 |
2.3.1 国内研究概况 |
2.3.2 国内各研究领域情况 |
2.3.3 日本的语料库研究 |
2.4 政府工作报告外译研究 |
2.4.1 英译、俄译研究 |
2.4.2 日译研究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政府工作报告》日译文本问卷调查 |
3.1 背景分析 |
3.1.1 文本类型 |
3.1.2 翻译方法 |
3.1.3 受众选择 |
3.2 第1 次问卷调查 |
3.2.1 调查概况 |
3.2.2 调查结果 |
3.2.3 结果分析 |
3.3 第2 次问卷调查 |
3.3.1 调查概况 |
3.3.2 调查结果 |
3.3.3 结果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政府工作报告》专用语料库建设 |
4.1 语料库建设现状 |
4.1.1 语料库的发展和类型 |
4.1.2 语料库翻译研究和语料库应用翻译研究 |
4.1.3 中日研究语料库 |
4.2 语料库制作 |
4.2.1 语料收集和处理 |
4.2.2 “网络爬虫” |
4.2.3 语料对齐 |
4.2.4 检索软件 |
4.3 政府工作报告专用语料库 |
4.3.1 语料收集和清理 |
4.3.2 语料库建设 |
4.3.3 语料库检索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政府工作报告》日译词汇特征分析 |
5.1 词汇总体特征 |
5.1.1 类符/形符比和词汇密度 |
5.1.2 词汇出现次数分布 |
5.1.3 高频词 |
5.2 词汇应用特征 |
5.2.1 略语结构 |
5.2.2 比喻结构 |
5.2.3 专有结构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政府工作报告》数词略语日译特征分析 |
6.1 数词略语日译探讨 |
6.1.1 观察方法 |
6.1.2 日译统计 |
6.1.3 日译分类 |
6.2 数词略语日译讨论 |
6.2.1 第1 类数词略语 |
6.2.2 第2 类数词略语 |
6.2.3 其他小类(种) |
6.3 日译词汇共性特征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政府工作报告》日译句法特征分析 |
7.1 句法特征 |
7.1.1 平均句长 |
7.1.2 典型语句结构应用特征 |
7.1.3 句法逻辑关系 |
7.2 外译文本句法比较 |
7.2.1 2016 年度日英译比较 |
7.2.2 2017 年度日英译比较 |
7.2.3 2018 年度日英译比较 |
7.3 日语语言要求 |
7.3.1 「连用形」语法特征 |
7.3.2 日本学者汉日翻译研究 |
7.3.3 日语文章表达要求 |
7.4 日译句法共性特征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政府工作报告》日译搭配和语义韵分析 |
8.1 搭配和语义韵研究 |
8.1.1 近年的相关研究 |
8.1.2 搭配和语义韵 |
8.1.3 研究方法 |
8.2 “坚持”的搭配和语义韵 |
8.2.1 “坚持”的搭配词 |
8.2.2 “坚持”的共选型式 |
8.2.3 “坚持”的语义韵 |
8.3 「坚持」的搭配和语义韵 |
8.3.1 「坚持」的搭配词 |
8.3.2 「坚持」的共选型式 |
8.3.3 「坚持」的语义韵 |
8.4 “坚持”「坚持」的语义韵比较 |
8.5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 |
9.1 研究总结及主要发现 |
9.1.1 研究总结 |
9.1.2 主要发现 |
9.1.3 不足之处 |
9.2 中央文献日译对策思考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日本语要约 |
在学期间科研及获奖情况 |
(5)港澳地区多元主体参与舆情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及述评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理论框架及核心概念 |
1.3.1 治理理论 |
1.3.2 核心概念 |
1.4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港澳地区舆情治理的社会生态分析 |
2.1 舆情议题“泛政治化” |
2.2 媒介生态环境复杂 |
2.3 社会利益诉求多元 |
2.4 境外势力干涉港澳事务 |
第3章 多元主体参与:港澳地区舆情治理的一般模式 |
3.1 政府参与舆情治理 |
3.1.1 政府部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 |
3.1.2 不同部门间合作机制成熟 |
3.1.3 完善的紧急应变制度 |
3.2 社会组织参与舆情治理 |
3.2.1 公民社会发展程度高 |
3.2.2 社会影响力大 |
3.3 大众媒介参与舆情治理 |
3.3.1 高度的新闻自由保障参与舆情治理 |
3.3.2 媒介产业发达促进舆情信息传播 |
第4章 港澳地区多元主体参与舆情治理的案例分析 |
4.1 香港:广深港高铁香港段建设公共舆情事件 |
4.1.1 香港高铁公共舆情事件“菜园村事件”概况 |
4.1.2 多元主体参与“菜园村事件”的治理 |
4.2 澳门:澳门基金会对暨南大学捐款公共舆情事件 |
4.2.1 “澳门基金会捐款事件”公共舆情事件概况 |
4.2.2 多元主体参与“捐款事件”公共舆情事件的治理 |
第5章 港澳地区多元主体参与舆情治理的经验与挑战 |
5.1 港澳地区多元主体参与舆情治理的有益经验 |
5.1.1 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5.1.2 社会组织:充当公众表达渠道及与政府沟通的桥梁 |
5.1.3 大众媒介:保障公众知情权并监督社会的“社会公器” |
5.2 港澳地区多元主体参与舆情治理的现实挑战 |
5.2.1 政府:权威缺失不能主导治理过程 |
5.2.2 社会组织:负面影响削弱治理效果 |
5.2.3 大众媒介:立场对立不利于达成社会共识 |
第6章 “一国两制”框架下多元主体参与舆情治理的建议 |
6.1 发挥特区政府在舆情治理中的主导作用 |
6.2 对社会组织加强管理并规范社会组织活动 |
6.3 大众媒体要发挥凝聚共识引导舆论的正面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访谈对象列表 |
附录B:深度访谈内容提纲 |
(6)环珠江口湾区城市群形态演进与空间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1 全球化和信息化推动下的城市群发展 |
1.2.2 城市群成为国家重要的战略空间载体 |
1.2.3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空间治理变革 |
1.2 湾区的概念提出与研究进展 |
2.1.1 有关湾区研究的三个阶段与概念内涵的转变 |
2.1.2 湾区空间发展相关研究的进展 |
2.1.3 本次研究问题的提出 |
2.1.4 本文研究的环珠江口湾区的空间范围 |
1.3 概念辨析与界定 |
1.3.1 城市群的概念与基本特征 |
1.3.2 城市空间形态与空间结构的相互关系 |
1.3.3 城市空间模式的概念内涵 |
1.4 研究的目标与意义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意义 |
1.5 研究思路、方法与主要内容 |
1.5.1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5.2 研究方法 |
1.5.3 主要内容 |
2 城市群空间研究进展与研究框架 |
2.1 城市群空间研究的要素组成与模式演变 |
2.1.1 对空间认识的转变 |
2.1.2 城市空间研究的构成要素 |
2.1.3 由单一城市到城市群的空间模式研究 |
2.1.4 城市群空间模式的动态演变 |
2.2 城市群空间演变的动力机制 |
2.2.1 全球化和市场化作用下的发展动力 |
2.2.2 城市群空间发展的动力研究 |
2.2.3 “政府-市场-社会”三元主体的作用机制 |
2.2.4 主体作用下的空间表征 |
2.3 空间模式研究的相关理论基础 |
2.3.1 基于动力主体的引导 |
2.3.2 基于对空间客体的协调 |
2.3.3 主体与客体研究的融合:空间治理 |
2.4 建立湾区空间模式研究框架 |
2.5 本章小结 |
3 湾区形成的自然人文基础 |
3.1 湾区自然地理基础 |
3.1.1 自然地理条件与“湾区” |
3.1.2 环珠江口湾区总体地理特征 |
3.1.3 河口湾形态演变和经济活动 |
3.2 湾区历史人文基础 |
3.2.1 岭南三大民系与湾区空间分布 |
3.2.2 岭南文化来源特征 |
3.2.3 以广府文化为主体的湾区文化 |
3.3 本章小结 |
4 湾区城市群空间形态的演进研究 |
4.1 数据来源及处理 |
4.1.1 数据的选取与发展阶段划分 |
4.1.2 影像数据的处理 |
4.2 湾区城市群建设空间形态的扩展特征 |
4.2.1 建设空间演变的总体特征 |
4.2.2 建设用地规模的快速拓展 |
4.2.3 建设空间扩展的轴向集聚 |
4.2.4 空间形态的分维与紧凑度 |
4.3 湾区城市群自然生态空间形态的演变 |
4.3.1 湾区自然生态空间的演变历程 |
4.3.2 湾区自然生态空间形态指数特征 |
4.3.3 环珠江口生态空间与岸线演变 |
4.3.4 台风气候影响下的空间安全风险 |
4.4 环珠江口湾区城市群空间形态关系的总体判断 |
4.4.1 向湾演进与珠江口A字形空间结构的形成 |
4.4.2 环珠江口湾区空间开发的不平衡 |
4.4.3 城市群建设空间拓展的不充分 |
4.4.4 珠江口区域的生态碎化与安全压力 |
4.5 本章小结 |
5 湾区城市群空间发展的动力机制与空间模式演变 |
5.1 政府行为推动湾区空间结构演变 |
5.1.1 中央政府的宏观政策推动核心城市的形成 |
5.1.2 省级政府协同与调控促进城市群区域一体化 |
5.1.3 地方政府的空间竞争促使城市群向多中心转变 |
5.1.4 政府行为影响下的湾区空间特征:对称型等级化 |
5.2 市场发展引起城市建设空间扩展 |
5.2.1 从村镇工业化到创新发展的产业集聚与动力转变 |
5.2.2 典型产业模式与经济的梯队型格局 |
5.2.3 市场机制下不同产业类型企业的空间集聚特征 |
5.2.4 市场行为影响下的湾区空间特征:多中心网络化 |
5.3 社会需求促使空间内涵发生转变 |
5.3.1 人口快速增长与城镇化水平的提升 |
5.3.2 人口密度的双核圈层空间分布 |
5.3.3 社会阶层结构由纺锤型向橄榄型转变 |
5.3.4 社会行为影响下的湾区空间特征:社群多元化 |
5.4 “政府-市场-社会”主体交织推进的动力机制 |
5.5.1 “政府-市场-社会”交织推进的建设空间拓展 |
5.5.2 主体的合力差异导致空间的不平衡和不充分 |
5.5.3 以政府治理为主导的生态空间管控 |
5.5.4 主体的利益博弈导致生态碎化困境 |
5.5 “政府-市场-社会”主体推动下的湾区空间模式与结构演变 |
5.5.1 1978-1992年,村镇工业化推动湾区点状生长模式 |
5.5.2 1992-2002年,工业转型促进城镇空间点轴发展 |
5.5.3 2002-2012年,现代服务驱动中心城市崛起 |
5.5.4 2013年至今,科技创新成为湾区发展源泉 |
5.6 本章小结 |
6 湾区城市群空间作用逻辑转变与治理趋势 |
6.1 世界湾区的空间模式特征 |
6.1.1 纽约湾区:州际合作模式 |
6.1.2 旧金山湾区:网络化联合模式 |
6.1.3 东京湾区:单核集中型模式 |
6.1.4 与三大国际湾区的比较与借鉴 |
6.2 从对空间发展的引导走向空间底线管控 |
6.2.1 国土空间的整体治理:自然资源管理框架下的体系重构 |
6.2.2 建设空间的柔性治理:以功能区引导发展转型 |
6.2.3 生态空间的底线治理:从刚性管控走向韧性适应 |
6.3 从政府治理走向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协商治理 |
6.3.1 政府主体的治理趋势 |
6.3.2 市场主体的治理趋势 |
6.3.3 社会主体的治理趋势 |
6.3.4 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协商”治理体系 |
6.4 本章小结 |
7 环珠江口湾区的空间模式 |
7.1 湾区发展的目标与责任 |
7.1.1 服务于国家开放和转型发展战略 |
7.1.2 打造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
7.1.3 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
7.2 创新发展趋势下的湾区空间发展模式转变 |
7.2.1 以国家科学平台为引擎的节点簇群空间模式 |
7.2.2 以企业技术转化为主导的双核轴带空间模式 |
7.2.3 以社群创新创业为重点的多元网络空间模式 |
7.3 构建以环湾为核心的区域空间结构 |
7.3.1 历年空间规划的结构演变 |
7.3.2 立脊:推动更为均衡的空间发展 |
7.3.3 铸链:创新湾链空间的无地界协作 |
7.4 加强空间发展的核心要素管控 |
7.4.1 重塑区域:协调建设空间和生态空间 |
7.4.2 打破边界:推动无地界的协同发展 |
7.4.3 培育节点:创新功能区协同体系 |
7.4.4 打通路径:优化东西岸通道体系 |
7.5 创新主体协同治理模式 |
7.5.1 培育空间治理的制度厚实 |
7.5.2 强化生态空间的韧性治理 |
7.5.3 促进湾区治理的文化认同 |
7.6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启示 |
8.1 主要结论 |
8.1.1 珠江口东西两岸空间发展的不平衡与不充分程度增大 |
8.1.2 “政府-市场-社会”主体合力在环珠江口湾区空间形态与模式演变中具有阶段性、复合性特征 |
8.1.3 创新经济趋势下的湾区空间模式和两脊三湾链空间结构 |
8.2 论文的创新与存在的不足 |
8.2.1 论文的创新 |
8.2.2 存在的不足 |
8.3 对未来发展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理念认同与共生互赖:大湾区跨境公共服务中的合作治理——基于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政策之窗】 |
一、引言 |
二、文献评述与研究设计 |
(一)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合作治理:既有的研究积累和不足 |
1.合作治理:多元参与和协作互补 |
2.跨越边界的合作治理:研究议题与影响因素 |
(二)案例选择与研究方法 |
三、跨境公共服务的中国实践:港大深圳医院案例 |
(一)“一国两制”下的公共服务跨境合作:成立港大深圳医院 |
(二)探索医疗融合与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港大深圳医院的跨境治理实践 |
四、公共服务供给中的跨境合作治理 |
(一)接纳并包容香港医疗专业群体:自上而下的共识 |
(二)跨境医疗服务中的利益契合:推动医改与专业发展并行不悖 |
(三)跨境医疗合作深化:管理磨合调整,服务完善深化 |
(四)跨境医疗合作中的治理结构调整 |
五、如何在“一国”中跨越“两制” |
(一)国家认同:推动跨境合作的基础 |
(二) “两制”空间:确保合作各方各展所长 |
(三)资源依赖:跨越“两制”的保证 |
六、结论与讨论 |
(8)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核心概念 |
三、文献述评 |
四、理论基础 |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生成 |
第一节 制度化精英主义及其内涵 |
一、何谓制度化精英主义 |
二、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文化生态 |
第二节 制度化精英主义的历史溯源 |
一、前制度化精英主义时期 |
二、制度化精英主义的萌发与成长 |
三、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成熟与定型 |
四、制度化精英主义的形变与转型 |
五、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新发展 |
第三节 学术精英制度化与制度化学术精英 |
一、人才计划:制度化学术精英的“温床” |
二、多元互动:制度化学术精英的生成 |
三、被接受的制度化:学术精英与学术共同体 |
第二章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概况与特征 |
第一节 “两院”院士流动概况 |
一、流动规模 |
二、流动方向 |
第二节 “长江”“杰青”流动概况 |
一、流动规模 |
二、流动方向 |
第三节 “四青”人才流动概况 |
一、流动规模 |
二、流动方向 |
第四节 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整体概况与主要特征 |
一、整体概况 |
二、主要特征 |
第三章 政策驱动与学术精英流动 |
第一节 经济增长与人才竞争 |
一、为经济增长而竞争 |
二、创新驱动与经济发展 |
三、政策激励与人才竞争 |
第二节 地方政府人才政策的要义 |
一、部分省级政府人才政策的要义 |
二、部分非省会中心城市人才政策的要义 |
三、地方政府人才政策的主要特征与革新空间 |
第三节 人才政策与学术精英流动 |
一、学术精英是人才政策的重要对象 |
二、人才政策势差客观存在 |
三、人才政策效力有弱化风险 |
第四章 锦标赛制与学术精英流动 |
第一节 学术锦标赛与大学排名 |
一、大学为何参与学术锦标赛? |
二、大学如何提升大学排名? |
第二节 大学声誉竞争与学术精英流动 |
一、大学学术精英的市场需求度 |
二、大学竞争学术精英的策略 |
三、大学引才策略对学术精英流动的影响 |
第三节 学术精英竞赛型流动及其效益 |
一、学术精英学术流动的效益 |
二、学术精英行政调动的效益 |
三、竞赛型流动与学术精英发展 |
第五章 学术精英流动与大学发展 |
第一节 学术精英流动对流入大学的影响 |
一、“985”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
二、“211”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
三、普通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
四、小结 |
第二节 学术精英流动对流出大学的影响 |
一、“985”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
二、“211”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
三、普通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
四、小结 |
第三节 学术精英流动与大学发展的理论分析 |
一、学术精英流动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
二、学术精英吸收能力及其异质性 |
三、学术精英竞争性优势的可转移性 |
第六章 关于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反思 |
第一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阶段性 |
一、深化改革促进的高等教育自主化 |
二、快速发展推动的高等教育大众化与一流化 |
三、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阶段性及其形成 |
第二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特殊性 |
一、人才计划支配的学术精英流动 |
二、事业单位制异化的学术精英流动 |
第三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一般性 |
一、世界一流大学运动与中外大学学术精英流动 |
二、加快推进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国际化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发表情况 |
后记 |
(9)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的研究文献 |
(二)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研究文献 |
(三)关于区域法治一体化的研究文献 |
(四)关于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研究文献 |
(五)关于区际法律冲突的研究文献 |
(六)关于区域政策的研究文献 |
(七)关于区域协议的研究文献 |
(八)关于区域示范法的研究文献 |
(九)关于区域判例法的研究文献 |
(十)关于区域立法的研究文献 |
(十一)香港澳门学者的有关研究文献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
(二)历史研究方法 |
(三)比较研究方法 |
(四)案例分析方法 |
(五)逻辑推理方法 |
第一章 粤港澳大湾区和区域法治一体化概述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的由来和依据 |
一、粤港澳大湾区的历史演变 |
(一)珠江三角洲沿海经济开放区 |
(二)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珠江三角洲地区) |
(三)大珠三角 |
(四)泛珠三角区域 |
(五)国家级新区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
(六)粤港澳大湾区 |
二、作为经济区域的湾区:湾区的逻辑起点 |
三、区域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的理论依据 |
第二节 区域法治一体化解析 |
一、法制与法治、区域法制与区域法治的区别 |
二、“一体化”概念的界定 |
三、区域法治一体化的概念及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四、区域法治一体化的阶段及表现形式 |
(一)“握手”——区际法律合作阶段 |
(二)“穿衣”——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制度阶段 |
(三)统一标准——区域法律标准阶段 |
(四)法律融合——区际法律融合阶段 |
五、是否存在区域法治一体化?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与世界三大湾区法治情况的比较 |
一、世界三大湾区的区域组织 |
(一)纽约湾区的区域组织 |
(二)旧金山湾区的区域组织 |
(三)东京湾区的区域组织 |
二、世界三大湾区的政策和法律制度 |
(一)纽约湾区的政策法律制度 |
(二)旧金山湾区的政策法律制度 |
(三)东京湾区的政策法律制度 |
三、各湾区区域组织、政策法律制度的比较 |
第二章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基础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问题的由来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可行性分析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否属于伪命题?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是否违背港澳基本法精神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能否实现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理论基础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现实基础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构成要素 |
一、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概念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目标 |
三、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内容 |
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组织 |
第四节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选择 |
一、现有路径之梳理 |
(一)硬法路径 |
(二)软法路径 |
(三)硬法和软法之外的松散型法制协调路径 |
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的选择方法 |
(一)解决一国内不同法域法律冲突而不是解决一国内同一法域不同区域法律冲突的方法 |
(二)中央协调为主而不是地方协调为主的方法 |
(三)法律为主而不是政治为主的方法 |
(四)软法为主而不是硬法为主的方法 |
(五)发现自然法法则而不是逻辑演绎推理的方法 |
(六)政府主导与民间推动并行而不是单一的方法 |
(七)紧密型而不是松散型的法制协调方法 |
(八)区别对待而不是全面调整的方法 |
三、可供选择路径之排除 |
第三章 区域政策: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一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政策的现状 |
一、国家级区域政策群 |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政策群 |
(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政策群 |
(三)国家级新区政策群 |
(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政策群 |
(五)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群 |
(六)《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政策群 |
(七)“一带一路”政策群 |
(八)其他国家级区域政策 |
二、省级区域政策群 |
(一)广东省政策群 |
(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策群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政策的法治化考量 |
一、区域政策群——区域政策法治化的结构形式要求 |
(一)区域政策群具有完整科学的政策体系结构 |
(二)以“群”作为归类手段有利于协调区域政策间的冲突 |
二、具备区域法治特征——区域政策的内在要求 |
(一)区域法治的空间属性 |
(二)区域法治依赖区域政策之治 |
(三)区域法治的自发性和区域政策的引导性 |
三、角色交互——区域政策与区域法律的衔接融合 |
(一)区域政策与区域法律的关系:角色交互 |
(二)区域政策与区域法律的相互实现 |
第四章 区域协议: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二 |
第一节 粤港澳地区签署区域协议的现状 |
一、区域行政协议 |
(一)内地、香港、澳门相互之间签署的CEPA |
(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
(三)《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
(四)《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 |
二、区域司法协议 |
(一)内地与香港的区域司法协议 |
(二)内地与澳门的区域司法协议 |
(三)香港与澳门的区域司法协议 |
三、区域民事协议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操作分析 |
一、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一)区域行政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二)区域司法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三)区域民事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等级 |
二、粤港澳法律规范与区域协议的关系 |
三、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的履行 |
(一)区域行政协议的履行 |
(二)区域司法协议的履行 |
(三)区域民事协议的履行 |
四、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一)区域行政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二)区域司法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三)区域民事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
第五章 区域示范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三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概述 |
一、粤港澳地区制定实施区域示范法的现状 |
(一)大陆地区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民事法律适用示范条例 |
(二)深圳经济特区涉港澳民商事关系法律适用条例(建议稿) |
(三)统一区际海事冲突法(草案) |
(四)两岸四地合同法示范法·通则(编纂中) |
二、区域示范法的发生语境 |
(一)粤港澳区域一体化的逐步形成 |
(二)殖民地历史下一国多法域的法律冲突 |
(三)中央立法大部分不能适用于港澳的现实 |
(四)现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缺失 |
三、区域示范法的概念和特征 |
(一)区域示范法的概念 |
(二)区域示范法的特征 |
第二节 区域示范法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的障碍 |
一、观念和理论的障碍 |
二、法律技术的差异和法律专家的缺失 |
三、区域示范法涉及事权的局限 |
四、示范法制定思路的局限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可适用性探究 |
一、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需求 |
二、粤港澳大湾区适用区域示范法的政策依据 |
三、粤港澳三地制定实施示范法的实践 |
四、粤港澳法律语义规范结构与区域示范法功能相匹配 |
五、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改革的需要 |
第四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操作分析 |
一、美国和欧盟制定示范法的两种模式 |
二、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制定主体 |
三、区域示范法应表现为判例法还是成文法? |
四、区域示范法应主要应用于区域实体法还是区际冲突法? |
五、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适用领域 |
(一)示范法适用领域是否包含公法? |
(二)示范法的自治性与示范法适用领域的关系问题 |
六、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示范法的制定程序 |
(一)选题 |
(二)开展示范法立法题目的可行性研究 |
(三)成立示范法起草专家工作组 |
(四)开展示范法的起草工作 |
(五)审议通过并公布 |
七、区域示范法被粤港澳大湾区立法采用的问题 |
(一)立法权限是否有障碍 |
(二)是否会破坏与其他内地区域的法治一体化 |
第六章 区域判例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四 |
第一节 粤港澳制定实施判例法的现状 |
一、香港制定实施判例法的情况 |
(一)香港判例法的制定主体及效力 |
(二)香港判例法在香港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
(三)香港判例法的形成方式和载体 |
二、澳门制定实施判例法的情况 |
(一)澳门的判例与统一司法见解制度 |
(二)澳门统一司法见解制度基本情况 |
三、广东省制定实施判例法的情况 |
(一)法院系统的案例指导制度 |
(二)检察系统的案例指导制度 |
(三)公安系统的案例指导制度 |
第二节 粤港澳判例制度的比较 |
一、名称上的差别 |
(一)判例概念群 |
(二)先例概念群 |
(三)案例概念群 |
(四)司法解释群 |
二、效力上的差别 |
三、形式和内容上的差别 |
(一)香港判例法的形式和内容 |
(二)澳门统一司法见解的形式和内容 |
(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的形式和内容 |
第三节 判例法的模式分析 |
一、英美判例法模式 |
二、判例式司法解释模式 |
(一)日本的统一法令解释制度 |
(二)澳门的统一司法见解制度 |
(三)中国内地的判例式司法解释 |
三、指导性案例模式 |
四、专门法院判例模式 |
第四节 粤港澳大湾区适用各种判例法模式的可行性 |
一、英美判例法模式能否在广东、澳门适用 |
(一)英美判例法模式能否在广东适用 |
(二)英美判例法能否在澳门适用 |
二、判例式司法解释模式能否在粤港澳大湾区适用 |
三、指导性案例模式能否在香港、澳门适用 |
四、专门法院模式能否在粤港澳大湾区适用 |
第五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判例法模式的建构 |
一、区域判例法的概念 |
二、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判例法的构成条件 |
(一)区域判例法应当是粤港澳的共同先例 |
(二)区域判例法应当为粤港澳共同遵循 |
三、区域判例法的适用主体 |
四、区域判例法的制定程序 |
(一)粤港澳三地法院签署协议 |
(二)筛选和确认区域判例法 |
(三)报请程序 |
五、区域判例法的适用领域 |
第七章 区域立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的路径之五 |
第一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的现状 |
一、广东省立法现状 |
(一)我国的现行立法体制 |
(二)广东省及珠三角九市的地方立法权 |
(三)广东省范围内区域立法的实践 |
二、香港立法状况 |
(一)香港成文法的制定主体 |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的特点 |
三、澳门立法状况 |
(一)殖民统治时期的立法状况 |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状况 |
第二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的合法性依据 |
一、宪法 |
二、授权立法 |
(一)授权国务院立法 |
(二)授权经济特区立法 |
(三)调整适用法律授权 |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模式 |
一、国家统一立法 |
二、区域合作立法 |
三、区域认可立法 |
四、区域内特别合作区立法 |
五、区域单边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10)胡锦涛青年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三、基本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和主要方法 |
五、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胡锦涛青年思想的形成基础与发展阶段 |
第一节 胡锦涛青年思想的理论文化渊源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青年思想 |
二、列宁斯大林的青年思想 |
三、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的青年思想 |
四、中西方文化中的青年观点 |
第二节 胡锦涛青年思想形成发展的现实依据 |
一、实践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 |
二、现实需求: 青年工作面临的任务与挑战 |
三、个人因素: 胡锦涛自身的成长与青年工作经历 |
第三节 胡锦涛青年思想的形成发展阶段 |
一、胡锦涛青年思想孕育阶段 |
二、胡锦涛青年思想初步形成阶段 |
三、胡锦涛青年思想丰富完善阶段 |
第二章 胡锦涛青年思想的基本出发点 |
第一节 青年的地位与价值 |
一、“青年是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伟大力量” |
二、“党离不开青年,青年更离不开党” |
三、“未来属于青年,未来取决于青年,未来更需要青年去创造” |
第二节 青年的优势与不足 |
一、青年“最具创造活力” |
二、青年“值得信赖、堪当重任、大有希望” |
三、青年要“认真克服自己的弱点和不足” |
第三节 青年工作的旨归与要求 |
一、培养目标: “四个新一代” |
二、实现路径: “与实践相结合、与人民群众相结合” |
三、基本原则: “尊重青年、理解青年、相信青年、依靠青年” |
第三章 胡锦涛青年思想之政治视角 |
第一节 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审视青年和青年问题 |
一、扩大党在青年群体中的执政基础 |
二、注重对青年的引导方式 |
第二节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青年发展提供指引 |
一、强化青年理想信念教育 |
二、青年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
三、推进青年道德建设 |
第三节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青年工作 |
一、服务科学发展是青年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
二、以青年为本 |
三、发挥青年在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 |
第四节 青年思想政治教育路径论析——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为例 |
第四章 胡锦涛青年思想之利益视角 |
第一节 “把为大局服务和为青年服务结合起来” |
一、“赢得青年才能赢得未来” |
二、服务青年是党的宗旨在青年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
第二节 寓引导教育于服务之中 |
一、全党要“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 |
二、青年工作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年” |
第三节 “竭诚服务青年” |
一、服务青年学习成才 |
二、促进青年就业创业 |
三、维护青年合法权益 |
第四节 案例分析: 在服务青年中赢得青年——以大学青年教师职业获得感生成为例 |
第五章 胡锦涛青年思想之人才视角 |
第一节 人才强国与青年人才培养 |
一、青年人才是最重要战略性资源 |
二、“提高青年整体素质” |
三、完善青年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 |
第二节 科教兴国与青年教育 |
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大力实施“科教兴国” |
二、以“人民满意”为衡量标准,持续促进教育公平 |
三、以青年成才为终极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改革 |
第三节 社会环境与青年成长 |
一、树立“多样化人才”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理念 |
二、“以事业感召、培养、造就人才” |
三、青年的成才路径 |
第四节 执政能力与青年干部选拔 |
一、青年干部应具备的素质 |
二、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
三、创新青年干部选拔机制 |
第五节 案例分析: 共青团如何以改革凝聚青年人才——以高校共青团发展路向为例 |
第六章 胡锦涛青年思想之实践视角 |
第一节 “在火热的社会实践中创造出无悔、永恒的青春” |
一、社会实践是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 |
二、人民群众的实践是青年学习提高的大课堂 |
三、“投身实践是青年成长的必由之路” |
第二节 “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贡献智慧和力量 |
一、“奉献是崇高的精神境界” |
二、青年要艰苦奋斗 |
三、时代呼唤千千万万青年志愿者 |
第三节 “做伟大时代的创业者” |
一、当代青年“生恰逢时”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是青年汲取营养和力量的源泉” |
三、创新思维是青年发展的希望所在 |
第四节 案例分析: 青年自组织——社会实践主体的新拓展 |
第七章 胡锦涛青年思想之全球视角 |
第一节 青年要努力拓展世界眼光 |
一、起点: 把握国际竞争主动权的首要任务是学习 |
二、任务: “用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丰富自己” |
三、基点: “始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
第二节 青年是和谐世界的重要建设者 |
一、“和平与发展依然是时代的主题” |
二、青年是和平发展的生力军 |
三、青年“肩负着开创世界人民美好未来之使命” |
第三节 加强各国青年之间的交流 |
一、青年交流是国际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重视留学工作 |
三、构建青年交流的长效机制 |
第四节 案例分析: 青年国际交流状况论析——以孔子学院为例 |
第八章 胡锦涛青年思想的现实启示 |
第一节 坚持党的领导,促进青年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一、青年运动要坚持党的领导 |
二、准确把握青年脉搏 |
三、优化青年发展的社会环境 |
第二节 坚持以人为本,激发青年的主体自觉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青年接续奋斗 |
二、充分发挥青年的主观能动性 |
三、搭建更为广阔的青年创新实践平台 |
第三节 坚持服务青年,把握青年工作的生命线 |
一、注重青年的利益实现 |
二、增强服务青年的实效性 |
三、推进青年工作改革创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四、深港文化现代化建设的有益探索——读《内地—香港:比较文化的视野》(论文参考文献)
- [1]南方英文网汉英新闻编译实习报告[D]. 浦恩菱.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20(08)
- [2]高密度城区轨交枢纽站域空间组织模式研究[D]. 王泽平.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3]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府际协作机制研究[D]. 王开茹. 广西民族大学, 2020(06)
- [4]基于语料库的《政府工作报告》日译文本翻译语言特征研究[D]. 童富智. 天津外国语大学, 2020(08)
- [5]港澳地区多元主体参与舆情治理研究[D]. 邝杜振.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20(12)
- [6]环珠江口湾区城市群形态演进与空间模式研究[D]. 彭雄亮. 华南理工大学, 2020
- [7]理念认同与共生互赖:大湾区跨境公共服务中的合作治理——基于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的分析[J]. 肖棣文,廖了,王琳. 公共行政评论, 2020(02)
- [8]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D]. 郭书剑.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3)
- [9]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一体化路径研究[D]. 荆洪文. 吉林大学, 2019(02)
- [10]胡锦涛青年思想研究[D]. 侯燕. 扬州大学, 20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