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环境下专利文献资源的利用(论文文献综述)
冯婧[1](2021)在《基于专利情报分析的智能家居企业发展战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现代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智能家居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一些新型智能家居研发公司在家居市场上更是如雨后春笋般映入眼帘,智能家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往往体现在技术创新上,其表现形式更多的是在专利方面,因而专利情报分析对智能家居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本课题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智能家居企业专利数据进行技术情报分析,并从经济情报和法律情报层面进行整体分析,进而提出合乎智能家居企业的发展战略,让更多智能家居企业认识到专利情报分析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也促使其今后的发展中更加重视专利情报分析,为智能家居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方向,从而提高智能家居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本文采用社会网络分析法对智能家居专利数据整理分析,构建共现矩阵,绘制共类网络图,分析专利涉及的各项相关信息,总结出智能家居领域的发展现状、研究热点、核心专利技术等;运用博弈论方法对智能家居企业之间的合作竞争关系进行分析;从专利说明书出获取智能家居专利的法律信息,了解专利的法律状态,以更好地应对专利诉讼情况。最后,综合三方面的分析提出了适合智能家居企业发展的战略。
王益成[2](2020)在《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信息时代”到“数据驱动”的智慧服务时代,多源异构且海量的数据资源成为人们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将多源异构且海量的数据资源纳入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中,不再局限于传统科技情报服务涉及的专利数据、科技文献数据、实地调研数据与科技项目数据等,还应该涵盖更广范围的互联网数据资源、科研社交媒体数据资源、社交网络数据资源与政府开放数据资源等多种来源的数据形式。数据资源驱动着科技情报服务从用户需求感知、科技情报内容获取与科技情报服务场景化推送这三个核心功能实现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实现了科技情报服务流程的创新。本研究旨在以新视角探索数据驱动时代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及其实现,解析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构成要素及其特征,以实证分析探索数据驱动时代科技情报服务向智慧服务模式转型的思路,为科技情报机构科学转型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撑。基于此,通过界定“数据驱动”、“情报、智能与智慧的辩证关系”、“智慧服务”与“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等相关概念,以回顾智慧服务、科技情报服务与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研究现状为基础,综合运用文献调研法、问卷调查法、情境实验法、案例分析法与模式构建法分析了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的数据环境、驱动模式、创新模式与模式实现以及保障策略的制定。围绕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这一核心研究内容,本文第三章从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构成要素及表现特征为出发点对智慧数据、用户需求、智能技术、智慧情报、情报工作者、智慧服务平台与情报分析方法这七个维度进行详细阐述,分析了各构成要素在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中的地位以及数据驱动各构成要素的融合协作的服务特征;第四章以“数据驱动”视角切入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构建研究,更多的体现智慧数据服务作为智慧服务的核心构成要素,实现数据驱动科技情报智慧服务,获取用户需求,利用智能技术分析获取情报,实现场景化服务推送与嵌入式的科技情报服务;第五章就如何实现数据驱动科技情报智慧服务进行了详细阐述,从多源数据分析切入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的实现研究过程,体现了数据驱动作为科技情报服务的新范式与新思想,着重从需求感知、内容获取与服务推送等三个科技情报服务流程构成解析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实现路径,综合运用用户画像方法、数据挖掘方法与场景分析和需求侦测方法对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进行解析,并融入科研大数据在此过程中结构、类型与属性分析结果进行解析,探究这些数据在需求感知、内容获取与服务推送中的应用关系,进而实现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并完善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研究体系;第六章采用单案例横向研究方法研究格微软件数据驱动背景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的系统优化策略;第七章就如何实现科技情报机构实现智慧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分析了相关保障策略。具体内容如下:(1)系统分析了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核心构成要素与特征。构成要素涵盖数据、用户、技术、智慧情报、科技情报工作者、智慧服务平台与方法等七个维度,将从这七个维度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讨论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实现的理论与实践基础,进而对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的需求敏感性、数据多源性、技术智能性与服务场景化等四个主要特征进行解读。系统分析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构成要素是构建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的基础,在文献调研并借鉴其它领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各个构成要素进行详细分析。数据、用户、技术、内容、科技情报工作者、智慧服务平台与方法等七个维度间相互关联、相互印证,进一步丰富着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研究领域的知识体系。(2)构建了数据驱动下的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从“数据驱动”视角切入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构建研究,更多的体现智慧数据服务作为智慧服务的核心构成要素,实现数据驱动科技情报智慧服务,获取用户需求,利用智能技术分析获取情报,实现场景化服务推送与嵌入式的科技情报服务。在此过程中优化传统科技情报服务模式,优化构成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的各个构成要素,实现模式最优化并体现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的四个特征,通过文献调研法探讨已有服务模式的优劣势,重构科技情报服务模式与流程,重点突出智慧实现流程,数据如何驱动智慧情报服务。(3)分析了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的实现路径。以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实现的三项核心功能为基础,在实现智慧服务核心功能基础上实现科技情报智慧服务,从多源科研大数据分析切入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的实现研究过程,体现了数据驱动作为科技情报服务的新范式与新思想,着重从需求感知、内容获取与服务推送等三个科技情报服务流程构成解析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实现路径,综合运用用户画像方法、数据挖掘方法与场景分析和需求侦测方法对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进行解析,并融入科研大数据在此过程中结构、类型与属性分析结果进行解析,探究这些数据在需求感知、内容获取与服务推送中的应用关系,进而实现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并完善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研究体系。(4)采用单案例横向研究方法研究格微软件数据驱动背景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的系统优化策略,在分析格微软件基本概况与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进而分析格微软件科技情报智慧服务发展模式,并对其较为超前的实践应用成果进行分析,然后借鉴前述构建的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及其实现研究,提出格微软件在数据驱动背景下科技情报服务模式优化的策略。(5)制定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保障策略。以构成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的构成要素以及智慧服务模式实现过程为主体制定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保障策略,具体维度包含数据、用户、科技情报工作者、科技情报服务机构、政府部门、技术与方法等维度。如完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完备数据分析技术、方法与工具,科技情报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数据驱动下的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保障策略应依据重点保障关键要素、完备并疏通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流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整体平衡、联合共建共享等四项基本原则。数据驱动时代,传统科技情报服务模式已然无法满足用户崛起的趋势以及内外环境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界定数据驱动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的内涵与外延,探索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的实现,有利于从方法论认知层面为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的转型升级提供理论支撑,本文构建的数据驱动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也更具实践价值。
郝明英[3](2020)在《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研究》文中指出网络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近年来有关网络直播方式的出现,对知识产权现有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战。如何应对网络传播技术发展带来的冲击,是本文要研究的主题。探讨网络直播技术发展中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着作权是核心问题,本文以着作权法律关系的分析为研究视角进行系统论述。着作权法律关系包括了着作权保护的客体、着作权内容、着作权主体及归属等具体方面。通过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为切入点,系统分析与阐释着作权法中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一方面为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完善提供建议,另一方面也为网络着作权理论的剖析与完善提供基础。在具体研究过程中本文采用法历史学、法经济学、比较法学等视角,综合运用历史考察法、实证研究法、比较分析法、法律解释等研究方法对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问题进行研究。本文的撰写思路主要分为三方面,一是从法律关系本身分析网络直播节目的着作权保护;二是从现有法律制度规定角度解释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问题;三是从应然角度分析如何发展与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以加强网络直播节目的着作权保护。具体分为六章内容。第一章为基础理论分析,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及研究的必要性。本文的研究对象为网络直播节目,具体可分为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综艺直播节目和游戏直播节目。网络直播节目是指基于互联网技术,对体育赛事、网络游戏、综艺节目等内容进行现场拍摄、制作并实时发布于网络的画面和声音的组合。对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进行研究,是网络直播产业发展的需求,也有助于促进着作权法在网络环境下的完善。第二章为实证分析,即从立法、司法角度分析网络直播节目的保护现状,并结合现状分析网络直播节目目前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困境。就网络直播节目面临的保护困境而言,主要为网络直播节目知识产权保护路径不清晰,目前包括了狭义着作权、邻接权、反不正当竞争等多个保护模式,在狭义着作权中还存在电影作品与类电作品、汇编作品、其他作品说等。其次,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存在多个问题,包括主体复杂、作品独创性定义及认定标准缺乏一致性、涉及作品类型认定标准模糊、权利救济规定混乱等。第三章主要从着作权保护客体角度分析网络直播节目,即分析作品定义及构成要件、独创性标准以及网络直播节目是否具有独创性问题的分析。本文认为独创性要求作品为独立创作,同时体现作者的选择与判断,判定某一智力成果的独创性,应以有无为标准,网络直播节目在创作中由作者独立创作,体现作者的个性与选择的,可认定其具有独创性。其次,分析目前相关作品类型的定义及构成要件,网络直播节目涉及的作品类型分析。本文认为与网络直播节目相关的作品类型为电影作品与类电作品以及邻接权中的录像制品,二者区分并不明显,这些作品类型的本质在于其由一系列连续动态画面组成。在着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中,建议将电影作品和录像制品统一定义为视听作品,删除制作手段、传播方式的限定,避免产生着作权与邻接权独创性高低的划分。第四章从着作权保护内容角度分析网络直播节目,即分析网络直播节目涉及的权利类型,明确各项权利控制的行为,进而分析网络直播节目的着作权保护可以归入何种权利类型。目前主要存在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兜底权利、广播组织权的讨论。我国着作权法中有关广播权的规定主要来自于《伯尔尼公约》,不能控制初始为有限传播的行为,广播权无法控制网络直播行为。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是交互式传播行为方式,而网络直播节目的传播特点是具有单向性,信息网络传播权无法控制网络直播行为。广播组织权是广播组织对其广播节目信号所享有的权利,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其保护范围尚不能延伸至网络环境,亦无法对网络直播节目的传播提供保护。运用“其他权利”保护网络直播节目也仅仅是权宜之计,由于法律并未明确何种权利可以纳入兜底权利范畴,适用兜底权利会带来司法判决的不确定性,应十分谨慎。第五章从着作权保护主体及权利归属角度分析网络直播节目。网络直播节目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包括了节目的制作者、创作者、传播者、表演者以及节目中单个作品的作者。分析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归属,需要结合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上述利息相关方发挥的作用。根据我国现行着作权法,网络直播节目的制作者应享有作品的着作权;根据着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过程中的送审稿,网络直播节目的着作权归属应优先从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财产权由制片者享有。第六章为完善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的建议。在上述五章分析内容的基础上,明确网络直播节目知识产权保护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以促进版权产业发展为重点考量因素,坚持技术中立、利益平衡原则,坚持法律制度的确定性。并从实然和应然两个角度分析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的完善建议,从实然角度完善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司法保护,明确电影作品和类电作品独创性判断在于一系列连续动态画面是否具有独创性,并合理解释涉及传播的着作权内容。从应然角度完善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立法,一是完善作品的定义,明确作品独创性的标准。二是完善视听作品的定义及构成要件。三是明确视听作品的归属。四是完善有关传播权的定义及内容。
钱敏[4](2020)在《2009至2018年我国公共图书馆研究与高校图书馆研究的对比分析》文中研究说明从最早时期的藏书阁,到如今的数字图书馆、移动图书馆、智慧图书馆,图书馆伴随人类科技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地进行自身建设并提供更广泛高效的服务。公共图书馆和高校图书馆在大范围下都属于图书馆,公共图书馆能够同时为科研和公众提供服务,在转化创新知识、保护文化遗产、强化公众教育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高校图书馆则担负着培养新一代祖国建设接班人的历史使命,在强化学生素质、营造育人氛围、知识交流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内对于公共图书馆和高校图书馆的研究愈发丰富和深入。但纵观前人的研究,对于公共图书馆研究和高校图书馆研究的比较较少,大多是从单一主体出发或者单一角度出发进行的研究。公共图书馆研究和高校图书馆研究有着自身的发展要点,但都属于图书馆研究的重要领域,我们不能把其割裂和对立起来研究,而应相互对应,用发展的角度去分析探讨。本文通过收集2009年至2018年图情领域的18个核心期刊上关于公共图书馆研究和高校图书馆研究的论文数据,利用SATI、SPSS、Ucinet、Citespace和Excel软件,制出相关图表,从发文量、机构、作者、研究内容四个方面分析出近10年公共图书馆研究和高校图书馆研究的异同点,并分析产生相异点的原因,总结相关问题和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以下这四个方面:其一,通过文献调研的方法,对我国公共图书馆研究和高校图书馆研究进行了综述,并从中发现问题,理清思路,搭建全文的研究框架。其二,通过各种工具将相关数据制成清晰的图表,从发文量、机构、作者、关键词和高被引文献这几个角度对公共图书馆和高校图书馆主题文献进行计量分析,其中关键词分析又分为频率、主题路径、聚类和突现这多个角度,得出公共图书馆研究和高校图书馆研究的所分别具有的特征,为公共图书馆研究和高校图书馆研究的对比分析提供依据。其三,根据前述的对公共图书馆和高校图书馆主题文献的计量分析结果,从发文量及趋势、机构、作者和研究内容四个方面分析公共图书馆研究和高校图书馆研究的异同点,其中研究内容又分为了阅读推广、资源服务、读者服务和自身建设四个角度阐述,并进一步分析得到研究相异点出现的原因。其四,根据分析结果,总结现有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与国外研究的差别,并提出对于后续研究的建议,主要包括重视公共图书馆研究、加强作者合作、开展有新意的阅读推广研究、加强技术运用研究等,最后对全文进行总结和展望。本文在相关数据的基础上,对公共图书馆研究和高校图书馆研究的现状进行分析与对比,为将来研究和发展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其研究结论能够为图书馆学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刘艳花[5](2020)在《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问题研究 ——以公共领域保留为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网络技术的发展深刻地改变了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模式,对于传统的着作权制度发起了猛烈冲击。网络环境不仅激发了大众作为创作主体的创作热情,为社会公众带来了文化狂欢,也加剧了着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失衡。一方面,作者面对网络环境下的作品传播方式的变革,要求更高水平、更加全面的着作权保护;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对于知识和信息的文化需求对于作品传播的及时与广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者之间的利益需求在网络环境中呈现拉锯战的形势。虽然目前我国《着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针对网络传播特点作出了针对性的立法,但未从根本上缓解着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冲突,而且变相地扩张了作者的着作权。此外,立法的滞后性也无法全面解决技术发展所引发的新型作品使用行为带来的着作权问题。要想彻底解决网络环境中着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冲突,有效发挥着作权制度在维护作者合法权益和公众文化权利方面的作用,必须确立着作权保护的清晰边界,而这依赖于着作权法中的公共领域。从理论和制度层面剖析公共领域对于着作权制度的意义与价值,有利于将公共领域作为遏制网络环境中着作权扩张的有力武器,消除着作权因立法滞后所导致的无法有效应对新型作品使用行为的困境,更好地维护社会公众的文化权利,促进社会发展与文化繁荣。本文总共分为四个章:第一章探讨公共领域的起源、发展,明确公共领域的内涵——公共领域与着作权之间呈现非此即彼的关系,作品不受着作权保护的部分,即落入公共领域的范畴。公共领域与着作权保护具有内在联系,公共领域是着作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着作权的最终目的和归宿。本章的研究为下文从公共领域视角划定网络环境中的着作权保护边界提供了理论依据。第二章分析网络技术发展对于传统作品传播模式下的“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所产生的影响,明确网络环境下着作权制度的特殊性。其次,阐述我国现行的网络环境中着作权保护边界的表现、缺陷以及所产生的现实问题,论证从公共领域视角划定网络着作权保护边界的必要性。第三章从公共领域保留视角分析了网络环境中着作权保护边界模糊不清的成因,包括理论上的公共领域未在网络环境中受到重视以及制度上的公共领域在网络环境中不够完善。通过深入探讨作品的独创性标准与思想表达二分法、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制度的不完善,为下文从公共领域保留视角构建符合我国现实需要的网络环境中着作权保护边界打下基础。第四章从保留公共领域视角提出构建我国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的划定思路。主张我国应当在坚持利益平衡理论的前提下,从制度层面引入公共领域,并且完善独创性界定标准与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完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制度,增设技术措施合理限制制度和作品的默示许可制度,以更加有效地保障公共领域的繁荣。结论部分,笔者再次从网络环境中作品创作与传播的特点出发,阐述了网络环境下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的不同需求,重申了现有着作权制度并不适应网络环境下作品创作与传播的现实需要,并从公共领域保留视角出发提出完善我国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的建议,以构建一个更清晰的着作权保护边界,更好地平衡作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实现着作权法促进社会主义科学和文化事业繁荣的制度目的。
冯扬[6](2019)在《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模式及优化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利用与保护在支撑科技创新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日益显着。2014年9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出席夏季达沃斯论坛时,首次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概念,后来又将其写入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加强关键环节与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2015年9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5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助力创新创业的意见》,提出要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体系、落实并强化激励政策、加强各种培训条件建设、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引导产业升级等,进一步释放创新创业活力。高校是科技创新的源头,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打造产学研协同的创新创业格局对高校的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体现在高校知识产权创造水平的提升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首先,高校需要强化科学技术前沿领域的原始创新,培育具有市场前景的高价值专利;加强知识产权的过程管理与布局,提高科研效率;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发知识产权的创造活力。其次,高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是实现创新的内在要求。高校图书馆作为科技情报与学科信息资源的集散地,担负着科研支持的重任。它拥有丰富的专利文献资源、先进的专利管理与分析平台、以及专业化信息人员,对于高校的技术创新指导、专利服务与产学研对接具有较强的优势。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16年底颁布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指出高校可在图书馆设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负责开展重大科研项目的专利导航服务,承担专利信息利用培训、专利文献收集与挖掘、专利推广与转让等工作。基于此,本文对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及服务模式进行研究。首先对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用户以及过程进行研究。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用户相关需求进行细分,探究了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用户需求的类型和特征,分析了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在提供专利挖掘服务的动力,探讨和研究了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的过程并且针对用户需求设计了四种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模型,为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方法和模式构建提供理论支撑。目前我国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的相关研究较少,缺乏深层次的专利挖掘服务,更缺少从语义层面进行专利信息的深度理解和分析的技术、方法与工具。本文利用领域本体对专利检索、专利文本分类以及专利技术研发方向预测等方法进行改进。将领域本体应用到专利挖掘中,可以更好地揭示专利之间内在的语义关联,满足用户精准化需求,有效识别领域内技术研发现状,为企业制定研发策略提供参考。针对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的模式特征,重点分析了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的构成要素,并基于要素间关系与双创系统外环境的支撑完成了专利挖掘服务模式的构建。基于以上支撑完成了专利挖掘服务模式的构建,包括高校图书馆专利语义检索与查新服务模式、高校图书馆专利主题挖掘服务模式、高校图书馆关联专利知识发现服务模式、高校图书馆核心专利预测服务模式。四种模式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在系统外环境的辅助下,共同维持双创系统的平衡。创新创业时代背景下,高校作为科研主力军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基地,无论是在教学、科研及师生创业都必须起契合创新创业新时代要求。而高校图书馆作为高校科研信息的服务机构,也应该适应创新创业时代要求,加强对于师生、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服务。通过创新信息服务模式,为高校师生和科研人员提供专利挖掘服务,保证创新创业活动在高校顺利开展。高校图书馆创新专利挖掘服务模式既是时代的客观要求,也是自身服务提升的内在要求,对于指引高校图书馆在双创背景下的服务转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邱磊[7](2019)在《新媒体环境下重庆市科研人员的信息需求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科研人员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是科研机构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也是信息需求的主体。互联网技术的革新,新媒体的广泛应用对科研人员的科研信息需求与信息行为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在这种背景下,有必要分析新媒体环境下科研人员的科研信息需求的基本特征,并对其信息获取渠道、影响因素等进行研究,有利于保证科研人员的科研信息需求能够得到更好地满足,提高其科研效率。重庆市Z院是集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人才培训和国际交流为一体的工业技术综合研究机构,也是重庆市组建的较为大型的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担负着重庆打造国家创新中心的核心科技支撑之重任。论文通过用户信息需求的系统文献梳理,界定了科研人员信息需求的内涵和外延,明确研究范围和对象,设计研究技术路线和方法;并以重庆市Z院为样本,展开科研人员信息需求的现状调研,对科研人员获取信息资源的类型、信息获取的渠道、新媒体渠道对科研人员获取方式的影响等问题进行分析,藉此总结出新媒体环境下科研人员信息需求的新特点;进而深入探析了制约科研人员信息获取的主观、客观因素,并针对新媒体环境下科研人员信息获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提升科研单位的信息服务能力和科研人员的信息获取能力等提供参照和借鉴。
邹潇[8](2019)在《我国电子商务平台专利文献计量分析》文中提出随着各式各样的互联网交易平台的出现,对传统线下交易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众多线下传统商业企业均将互联网背景下的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作为新的战略发展重点,与此同时也有学者开始利用文献计量学相关方法对电子商务平台展开研究分析。由于文献计量分析方法能够全面、客观地对电子商务平台领域的专利技术研究方向进行系统性归纳,能够基于大量的科研成果从多个角度对电子商务平台领域的专利技术进行总结性研究,能够系统分析电子商务平台领域内重要的申请人、研发资本、专利技术类型、专利分布区域、专利技术趋势等,能够全面总结电子商务平台领域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所以本文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法对我国电子商务平台专利文献进行共词分析、整体网络分析、小世界分析、中心性分析、核心-边缘分析、结构洞分析来研究我国电子商务平台专利文献中专利技术发展情况。通过搜集整理国内电子商务平台专利文献,运用Bicomb2抓取政策文本中的高频专利号得到核心专利图谱,对核心专利进行共词分析,得到核心专利矩阵,再利用UCINET进行对核心专利社会网络分析,最后根据对电子商务平台专利文献研究结论总结我国电子商务平台专利技术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的核心结论:一是发现处于我国电子商务平台专利技术中领先集团、核心集团、边缘集团中的专利技术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二是根据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为我国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提出对策。
李永明[9](2019)在《高校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的激励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图书馆是社会文化服务中心,其服务随着社会的变革、信息技术的进步、用户需求和行为的变化,经历了从文献服务到信息服务再到知识服务的发展历程。高校图书馆作为高校知识存储、生产、应用和创新活动的重要机构,需要进一步做好以知识为基础和内容的知识服务,促使其由知识宝库转变为社会经济发展的知识基础设施。图书馆知识服务是信息服务的深化和拓展,是精细化和专业化的信息服务,是图书馆融入用户情境,充分发挥馆员的知识和智慧,支持或辅助用户问题解决的活动过程。图书馆知识服务离不开用户参与,用户参与是图书馆知识服务的核心要素。图书馆知识服务以用户为中心、融入用户情境、辅助或支持用户问题解决的这些特性,都要求用户参与到图书馆知识服务过程,以保证图书馆知识服务的顺利开展。已有图书馆知识服务的历史演变、研究历程、服务模式、实施对策等相关研究中,用户需求、用户情境、用户参与等用户因素被提及或被重视,但是缺乏系统的研究。国内外图书馆服务中有关用户参与的相关研究不断增多,但总体来看,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方面的研究甚少。为了促进图书馆积极吸引、鼓励、引导、协同用户参与知识服务,确保图书馆知识服务的顺利开展,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提升知识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本研究在文献梳理图书馆服务中用户参与研究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研究问题和研究内容,明确了研究主题、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研究工具、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进一步深入探索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拓展用户参与图书馆知识服务的理论基础,以期为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第一,分析典型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类型。本研究借助文献调研和网站调研分析图书馆知识服务研究与开展情况,筛选典型图书馆知识服务项目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的用户角色转变、用户价值转变和用户行为转变,细分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类型,结合图书馆知识服务流程,构建图书馆知识服务项目与用户参与类型的映射,深入剖析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行为。结果表明,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类型可分为使用性参与、评估性参与和建设性参与;用户参与是图书馆知识服务的核心要素,已经逐步融入图书馆知识服务过程,但是用户参与的深度、广度和强度都有待提升;图书馆可以根据知识服务流程寻求用户参与切入点,鼓励用户参与知识服务。第二,解释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的影响因素。探索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的影响因素,可为图书馆制定政策吸引、引导、鼓励用户参与知识服务提供依据。设计爬虫采集开放式虚拟社区有关用户参与主题的问答数据,借助质性分析工具Nvivo识别用户参与的影响因素。结合文献调研,组织专家小组讨论,抽取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的影响因素。进一步借助解释结构模型方法,通过建立邻接矩阵、计算可达矩阵、分解层级关系等一系列步骤,构建解释结构模型深入分析影响因素间的层级关系。综合上述分析,理清影响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因素间的相互关系,识别出各层级主次要因素,对于进一步研究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激励机制提供理论支撑。第三,研究用户参与对图书馆知识服务绩效的作用机理。综合相关理论,引入用户感知价值作为中介变量,构建用户参与对图书馆知识服务绩效的影响假设模型,并提出相关研究假设。设计问卷获取数据,利用SPSS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和探索性分析,利用Amos验证假设模型,实证探索用户参与对图书馆知识服务绩效的影响路径和作用大小。研究结果表明,用户参与通过用户感知价值正向影响图书馆知识服务绩效。用户参与对图书馆知识服务绩效的作用机理研究,不仅确立了用户参与图书馆知识服务的重要性和合理性,还丰富了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理论。第四,提出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的激励机制。用户参与对图书馆知识服务绩效的作用机理是建立用户参与激励机制的前提和基础,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的影响因素及其逻辑关系是构建面向知识服务绩效的用户参与激励机制的依据。针对上述研究结论及启示,提出了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激励框架,并从角色定位、方式选择、氛围营造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为图书馆吸引、鼓励、支持和引导用户参与知识服务提供参考。基于用户参与类型对图书馆知识服务绩效的作用机理,提出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激励对象定位,将用户融入知识服务过程。基于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的影响因素分析,提出促进用户参与的激励方式选择。鉴于情景因素对用户参与图书馆知识服务的重要影响,营造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激励氛围,集多种资源、多种渠道、多种方式促进用户参与图书馆知识服务。上述研究结论不仅有力地支持了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丰富了用户参与图书馆知识服务的理论,还可以为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实践提供指导和借鉴,有利于促进图书馆正确鼓励、支持、引导用户参与知识服务。鉴于知识服务项目各有不同,本研究只是从整体情况考量,后续将关注不同知识服务项目中的用户参与,继续扩展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李照东[10](2018)在《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研究》文中认为专利间接侵权制度是专利法的重要制度之一。从世界范围来看,知识产权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大多已在本国构筑了相对完善的专利权保护体系。就专利权保护而言,这些国家既规定了传统的“专利直接侵权制度”,还构建了新兴的“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相比较而言,我国的专利间接侵权制度还不是很发达,或者说是尚处在起步阶段。首先,在专利立法方面,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构建已提上日程。2015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在第六十二条中明确规定了专利间接侵权的归责情形、归责要件以及责任承担方式。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专利纠纷解释(二)》)。根据《专利纠纷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认定能够直接援引该条款。其次,在理论研究方面,专利间接侵权制度日渐成为专利法的研究热点之一,在学界引起了广泛讨论。专利间接侵权构成要件、专利间接侵权与专利直接侵权的关系、专利间接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等基础理论问题都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最后,在司法实践方面,由于立法的缺失,有关专利间接侵权案件的司法裁判标准并不统一,由此引发了更多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如何厘清专利间接侵权与专利直接侵权、专利共同侵权之间的区别,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专利间接侵权制度是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从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来看,其起源于美国1871年Wallace v.Holmes案,该案确立了一个规则,即“如果有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从事制造或销售专用品的行为将会被认为是专利侵权行为”。后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美国于1952年修订《专利法》将其正式写入立法,并建立了“教唆型专利间接侵权”和“辅助型专利间接侵权”的二元间接侵权结构。随后德国、法国、冰岛、芬兰、挪威、日本、韩国、欧盟等国也相继在本国专利法中加入了规制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规则。关于我国的专利间接侵权制度,我国的理论界和司法界的众多学者已经贡献了一定的理论研究基础,部分研究成果也反映在当前的立法文件或规范性文件中。虽然我国《专利法》并未明确规定专利间接侵权的含义,不同的学者亦有不同的定义,但比较明确的是,专利间接侵权行为与专利直接侵权行为、专利共同侵权行为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它们三者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但并不能彼此涵括。专利间接侵权行为是独立于专利直接侵权行为而存在的。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中,应明确的是,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主观方面须为故意,客观方面的产品要件应是与专利发明的实质性特征有关的产品。法律的构建需要坚实的理论基础,专利间接侵权制度也不例外。首先,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法哲学阐释。专利间接侵权制度建立的初衷就是保护专利权人的专有权利。因为,在社会中有很多可以依据自然规律产生的潜在的方法发明或产品发明,这些人的创造性劳动经过国家相关机关的程序之后就取得了一个独占性的专利权。当然,这个专利权人在取得一个专利权之后还留下了足够好、同样多的东西给他人,毕竟这个专利权人在从公有领域取得一部分划归己有之后又把更大一个部分放进了公有领域之中。国家授予一个人专利权也毕竟是出于节约资源和提高效率的目的,因此,这个人取得财产所有权以不造成浪费。其次,专利间接侵权的法经济学解读。知识产权激励理论的运行机理一般是这样的,即国家通过专利而授予一定时间和一定空间合法的垄断权,是一种必要的刺激,这种刺激对鼓励发明创造人的发明创造活动非常有必要;同时,具有国家通过对发明创造者发明创造的最终成果授予专有性的财产权,也可以激励发明创造活动者尽可能早地将其发明创造向社会公开,从而可以减少重复开发,对社去资源的节约也是必要的手段。可以说,专利法正是对技术方案公开“对价”的衡平机制。这种制度设计的最终目的也是在鼓励更多的发明创造者将其聪明才智贡献在对社会整体有更大帮助的先进科学技术之中。专利制度的设计也可以既可以让公众通过公开的途径尽早获悉这些发明的内容,也可是让专利在经过一定的独占期限之后进入到共有领域,进而公众可以自由地进行利用。最后,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民法学思考。专利间接侵权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这是对专利间接侵权的一种基本定性。专利间接侵权的来源就是专利共同侵权理论。无论是在各种法律文件中还是在司法实践中,专利共同侵权在专利间接侵权行为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专利间接侵权行为对共同侵权规则进行了适度突破。从比较法的视野来看,在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构建上,美国、欧盟、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均规定专利间接侵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必须是故意,间接侵权行为的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产品。但是,在专利间接侵权的立法模式和专利间接侵权与直接侵权的关系上,各国有所差异。就专利间接侵权立法模式而言,《德国专利法》和《美国专利法》均采用二元立法模式,即具体规定了“教唆型专利间接侵权”和“辅助型专利间接侵权”两种间接侵权的行为类型。而《日本专利法》则采用一元立法模式,即仅规定了“辅助型专利间接侵权”这一类型,而将“引诱侵权”纳入到“共同侵权”的规制范畴中。我国台湾地区则一并将专利间接侵权纳入到“共同侵权”规制范围。就专利间接侵权与直接侵权的关系而言,美国专利法规定专利间接侵权的成立,需要以专利直接侵权行为的存在为前提要件;日本专利法认为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成立,并不需要以专利直接侵权行为的存在为前提要件。德国专利法的司法实践亦未将专利间接侵权与专利直接侵权行为挂钩。我国目前对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制主要通过《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六条到第一百七十八条;《民通意见》第一百四十八条;《侵权责任法》第八条到第十二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第七十三条到第八十条;《专利纠纷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定,同时,司法实践中对专利间接侵权的裁判案例也可划分为“帮助型专利间接侵权”和“教唆型专利间接侵权”两种侵权行为类型。但是这些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司法裁判规则还不足以充分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也存有诸多问题:第一,专利间接侵权并非一个法定概念。现有“专利间接侵权”的概念仅是学者们的一种理论概括,正式的立法文件和司法解释并无此概念。第二,我国立法文件中未规定专利间接侵权的规则。现有调整专利间接侵权纠纷文件中,法律位阶最高的是《专利纠纷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第三,“共同侵权规则”并不能完全适用于“专利间接侵权”纠纷。第四,我国的专利间接侵权范围过大。第五,部分司法案例承认了专利间接侵权规则有域外适用的可能性。在专利法中规定专利间接侵权制度可谓意义重大,大致来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论述:其一,专利间接侵权制度可以给专利权人提供更全面的保障。虽然已经有专利直接侵权行为的存在,可是现实中更多的人通过绕开“全面覆盖原则”来实施侵权他人专利权的行为。由此,专利间接侵权制度可以弥补直接侵权制度的不足,更充分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其二,专利间接侵权制度兼顾了不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合理平衡了专利保护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从世界主要国家的立法现状而言,构建专利间接侵权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专利保护的必然趋势。我国当前频繁的司法纠纷也反映了构建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客观需求。就具体的制度构建而言,大致分为以下几点:第一,明确专利间接侵权的概念。第二、我国专利法应仅规定帮助型间接侵权。本文认为,帮助侵权更符合主流语境下的专利间接侵权,仅采取帮助侵权的一元立法模式,更具备合理性和紧迫性。第三,我国专利法不应规定专利间接侵权具有域外效力。第四,关于互联网络空间中的专利间接侵权规则的完善,针对“必要措施”不够明确和“通知——删除”规则不完善。本文认为可以从如下方面努力:在删除、屏蔽、.断开侵权产品链接等必要措施之外明示其他必要措施;完善“通知——删除”规则。
二、网络环境下专利文献资源的利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网络环境下专利文献资源的利用(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专利情报分析的智能家居企业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
1.2.2 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
1.2.3 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之处及难点 |
1.4.1 研究创新之处 |
1.4.2 研究难点 |
第2章 智能家居企业发展中专利情报的作用 |
2.1 专利情报的定义及特点 |
2.1.1 专利情报的概念 |
2.1.2 专利情报的特性 |
2.2 专利战略的概念及作用 |
2.2.1 专利战略的概念 |
2.2.2 专利战略的作用 |
2.3 专利情报战略分析的主要内容 |
2.3.1 主要专利技术的分析 |
2.3.2 对关键专利的分析 |
2.3.3 对拟申请专利的各专题技术的分析 |
2.3.4 该课题中争夺要点的技术领域的分析 |
2.4 专利信息的情报功能 |
2.4.1 技术情报 |
2.4.2 市场情报 |
2.4.3 法律情报 |
2.5 专利情报分析对于智能家居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
2.5.1 发现竞争对手 |
2.5.2 判断竞争对手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
2.5.3 评价竞争对手的实力 |
2.5.4 监测竞争对手的市场策略 |
第3章 智能家居企业专利技术情报分析 |
3.1 智能家居行业的发展 |
3.2 专利数据收集与整理 |
3.2.1 数据源选取 |
3.2.2 专利检索策略 |
3.3 专利态势分析 |
3.3.1 专利年度申请量分析 |
3.3.2 地域分布分析 |
3.4 专利发明人及专利权人分析 |
3.4.1 专利发明人分析 |
3.4.2 专利权人分析 |
3.5 专利技术分析 |
3.5.1 德温特手工代码分析 |
3.5.2 国际专利分类号分析 |
3.6 专利共被引分析 |
3.6.1 专利号共被引分析 |
3.6.2 发明人共被引分析 |
3.6.3 专利权人共被引分析 |
第4章 智能家居企业的经济情报与法律情报分析 |
4.1 智能家居企业的经济情报分析 |
4.1.1 智能家居控制难易程度分析 |
4.1.2 主导者与进入者的博弈分析 |
4.2 智能家居专利的法律情报分析 |
4.2.1 专利有效性的判定 |
4.2.2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适用范围确定 |
4.2.3 外观设计中的专利权保护适用范围的确定 |
4.2.4 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 |
第5章 智能家居企业发展战略 |
5.1 专利管理的风险防范 |
5.1.1 研发阶段的专利风险防范 |
5.1.2 专利申请中的风险防范 |
5.1.3 专利运营中的风险防范 |
5.2 专利战略管理 |
5.2.1 专利信息战略 |
5.2.2 专利进攻战略 |
5.2.3 专利防御战略 |
5.3 专利综合战略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研究创新之处 |
6.3 研究不足之处 |
6.4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创新点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技术路线 |
第2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1 智慧服务研究现状 |
2.1.2 科技情报服务研究现状 |
2.1.3 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研究现状 |
2.1.4 研究现状述评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相关概念界定 |
2.2.2 信息链理论 |
2.2.3 用户场景理论 |
2.2.4 需求层次理论 |
2.2.5 生命周期理论 |
第3章 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构成要素及特征 |
3.1 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构成要素 |
3.1.1 智慧数据 |
3.1.2 用户需求 |
3.1.3 智能技术 |
3.1.4 智慧情报 |
3.1.5 科技情报工作者 |
3.1.6 科技情报智慧服务平台 |
3.1.7 科技情报分析方法 |
3.2 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要素间关联关系 |
3.3 科技情报智慧服务特征 |
3.3.1 数据多源性 |
3.3.2 需求敏感性 |
3.3.3 技术智能性 |
3.3.4 服务场景化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构建 |
4.1 多源数据驱动 |
4.1.1 数据多源性 |
4.1.2 多源数据融合 |
4.2 智慧服务模式构建思路 |
4.3 智慧服务模式核心功能设计 |
4.3.1 用户需求智慧感知功能 |
4.3.2 情报服务智慧决策功能 |
4.3.3 用户服务智能推送功能 |
4.4 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实现 |
5.1 多源科研数据调研 |
5.1.1 数据结构 |
5.1.2 数据类型 |
5.1.3 数据属性 |
5.2 基于用户动态画像的科技情报用户需求智慧感知 |
5.2.1 用户结构分析 |
5.2.2 用户分层画像 |
5.2.3 用户动态画像 |
5.2.4 用户需求模型构建 |
5.3 基于网络文本挖掘的公众政策感知智慧研究 |
5.3.1 运用网络文本挖掘分析公众政策感知 |
5.3.2 人工智能产业政策公众感知的特征 |
5.3.3 人工智能产业政策公众感知热点主题 |
5.4 基于向量空间模型的科技情报服务场景化推送 |
5.4.1 向量空间模型的应用 |
5.4.2 场景化服务 |
5.4.3 场景化服务接受效用 |
5.4.4 场景化服务推送模型 |
5.4.5 场景化服务推送实验 |
5.5 科技情报服务智慧反馈机制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案例研究 |
6.1 格微软件科技情报智慧服务发展现状 |
6.1.1 基本概况 |
6.1.2 科技情报智慧服务发展现状 |
6.2 格微软件科技情报智慧服务发展模式 |
6.2.1 发展模式分析 |
6.2.2 实现路径 |
6.3 格微软件向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转变的优化 |
6.3.1 用户维度优化 |
6.3.2 情报维度优化 |
6.3.3 服务维度优化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保障策略 |
7.1 政策保障层面 |
7.1.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
7.1.2 优化科技情报机构管理架构 |
7.2 资源保障层面 |
7.2.1 完善科研数据安全保障策略 |
7.2.2 推进科研数据开放保障策略 |
7.2.3 科技情报数据资源保障策略 |
7.3 技术保障层面 |
7.3.1 完善技术体系建设保障策略 |
7.3.2 完善科技情报服务反馈体系 |
7.3.3 创新大数据分析方法及工具 |
7.4 人才保障层面 |
7.4.1 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保障策略 |
7.4.2 完善科技情报人才教育体系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总结与展望 |
8.1 研究总结 |
8.2 研究创新点 |
8.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8.3.1 研究局限 |
8.3.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3)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网络直播与网络直播节目的演变 |
一、网络直播技术的发展及特点 |
二、网络直播节目的生成及特点 |
第二节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的必要性 |
一、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是产业发展的需求 |
二、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有助于促进法律体系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立法保护现状 |
一、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相关规定 |
二、网络直播节目相关法规规章 |
三、网络直播节目相关规范性文件 |
第二节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司法保护现状 |
一、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着作权司法保护现状 |
二、综艺直播节目着作权司法保护现状 |
三、游戏直播节目着作权司法保护现状 |
第三节 网络直播节目面临的着作权保护困境 |
一、网络直播节目知识产权保护路径不清晰 |
二、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现存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客体 |
第一节 作品的定义及独创性标准分析 |
一、作品的定义及其构成要件 |
二、独创性标准的界定 |
三、网络直播节目的独创性分析 |
第二节 视听作品的定义及网络直播节目作品类型分析 |
一、相关作品类型概念解析及有关国家规定 |
二、网络直播节目与现有作品类型之间的联系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内容 |
第一节 传播权相关内容及比较分析 |
一、广播权 |
二、信息网络传播权 |
三、广播组织权 |
第二节 网络直播节目涉及权利内容 |
一、广播权与网络直播节目 |
二、信息网络传播权与网络直播节目 |
三、“其他权利”与网络直播节目 |
四、广播组织权与网络直播节目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归属 |
第一节 视听作品着作权归属分析 |
一、有关国家视听作品着作权归属的比较 |
二、我国视听作品着作权归属的立法选择 |
第二节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归属分析 |
一、网络直播节目涉及利益相关方及其作用 |
二、我国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归属相关规定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完善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的建议 |
第一节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的基本原则 |
一、以促进版权产业发展为重点考量因素 |
二、坚持技术中立原则 |
三、坚持利益平衡原则 |
四、保持法律制度的确定性 |
第二节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司法保护完善建议 |
一、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 |
二、司法解释下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完善建议 |
第三节 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立法保护完善建议 |
一、关于作品定义的完善建议 |
二、关于作品类型的完善建议 |
三、有关权利归属的完善建议 |
四、有关传播权的完善建议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4)2009至2018年我国公共图书馆研究与高校图书馆研究的对比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对象、意义与方法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对象 |
1.1.3 研究意义 |
1.1.4 研究方法 |
1.2 研究路线和结构安排 |
1.3 本文贡献 |
2 研究综述 |
2.1 我国公共图书馆研究 |
2.1.1 馆员培养 |
2.1.2 技术与实践应用 |
2.1.3 服务研究 |
2.2 我国高校图书馆研究 |
2.2.1 馆员培养 |
2.2.2 技术与实践应用 |
2.2.3 服务研究 |
2.2.3.1 社会化服务 |
2.2.3.2 校内服务 |
3 核心期刊论文的计量与对比 |
3.1 数据及工具 |
3.1.1 数据选择 |
3.1.2 分析工具及可视化工具 |
3.2 发文量情况 |
3.3 机构情况 |
3.4 作者情况 |
3.4.1 作者分布情况 |
3.4.2 作者合作情况 |
3.5 研究内容情况 |
3.5.1 关键词分析 |
3.5.1.1 频率分析 |
3.5.1.2 主题路径分析 |
3.5.1.3 相关及聚类分析 |
3.5.1.4 突现分析 |
3.5.2 高被引文献分析 |
3.5.3 研究内容对比分析 |
3.5.3.1 阅读推广 |
3.5.3.2 资源服务 |
3.5.3.3 读者服务 |
3.5.3.4 自身建设——移动图书馆 |
3.6 研究相异点原因分析 |
4 问题、差异与建议 |
4.1 现有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
4.1.1 对公共图书馆研究不够重视 |
4.1.2 作者之间合作不密切,未形成核心作者群 |
4.1.3 公共图书馆研究中对阅读推广的研究不深入 |
4.1.4 图书馆的自身建设研究进展缓慢 |
4.2 与国外研究的差异 |
4.2.1 我国图书馆阅读推广研究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 |
4.2.2 我国图书馆技术运用研究不够充足 |
4.2.3 我国高校图书馆社会化研究较落后 |
4.3 关于后续研究的建议 |
4.3.1 重视公共图书馆研究,发挥公共图书馆价值 |
4.3.2 加强与作者的交流和合作,凝聚更多经验和智慧 |
4.3.3 设计有创意的阅读推广活动,开展有新意的推广研究 |
4.3.4 加强技术运用研究,提升图书馆开发水平 |
4.3.5 探寻合作机制,助力共建共享 |
5 总结与展望 |
5.1 总结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问题研究 ——以公共领域保留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内容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着作权法中的公共领域概述 |
一、公共领域的概念 |
二、公共领域与着作权的关系 |
(一)公共领域是着作权存在的前提与基础 |
(二)公共领域是着作权的最终目的和归宿 |
三、着作权法中公共领域的表现 |
(一)着作权客体中的公共领域 |
(二)着作权权利限制中的公共领域 |
第二章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问题 |
一、网络技术对于着作权制度的影响 |
(一)对创作者的影响 |
(二)对传播者的影响 |
(三)对使用者的影响 |
二、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及其缺陷 |
(一)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 |
(二)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的缺陷 |
三、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的现实问题 |
(一)戏仿行为和重混创作行为 |
(二)搜索引擎 |
(三)P2P网络技术 |
(四)数字图书馆 |
第三章 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问题的成因 |
一、理论上网络环境中的着作权法中公共领域未受重视 |
二、制度上网络环境下着作权法中公共领域不够完善 |
(一)作品的独创性与思想表达二分法 |
(二)合理使用 |
(三)法定许可 |
第四章 公共领域保留视角下网络环境中着作权保护边界的路径 |
一、坚持利益平衡原则作为着作权法设计的基本原则 |
二、从制度层面引入公共领域概念 |
三、完善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制度设计 |
(一)完善独创性界定标准及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 |
(二)完善合理使用制度 |
(三)完善法定许可制度 |
(四)增加技术措施合理限制制度 |
(五)增加默示许可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6)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模式及优化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图书馆专利服务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2 专利挖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3 研究总结与评述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6 本文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技术方法 |
2.1 专利挖掘相关内容 |
2.1.1 专利挖掘及专利文本挖掘概念 |
2.1.2 专利挖掘任务 |
2.1.3 专利文本挖掘相关技术 |
2.1.4 专利挖掘系统框架 |
2.2 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 |
2.2.1 专利内容信息概念 |
2.2.2 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概念及目标 |
2.2.3 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类型及特征 |
2.3 文本挖掘技术及方法 |
2.3.1 文本挖掘方法 |
2.3.2 文本概念的本体表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机理分析 |
3.1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的特征 |
3.1.1 双创环境下专利挖掘服务的前瞻性与互动性 |
3.1.2 双创环境下专利挖掘服务的差异性与系统性 |
3.1.3 双创环境下专利挖掘服务的智能化和精准化 |
3.2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用户需求研究 |
3.2.1 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用户类型 |
3.2.2 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用户需求分析 |
3.3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的动力 |
3.3.1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的外部动力 |
3.3.2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的内部动力 |
3.4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应用分析 |
3.4.1 专利检索和查新服务 |
3.4.2 专利主题抽取和核心专利挖掘服务 |
3.4.3 专利技术预测和预警服务 |
3.4.4 专利挖掘分析报告服务 |
3.5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机理框架研究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方法及系统构建 |
4.1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方法改进策略 |
4.1.1 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优劣势分析 |
4.1.2 基于领域本体进行专利挖掘的优势 |
4.2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流程 |
4.2.1 基于维基百科的领域本体构建 |
4.2.2 文本表示的概念模型 |
4.2.3 专利挖掘的流程 |
4.3 改进的专利挖掘方法及服务系统构建 |
4.3.1 基于领域本体的专利文本检索方法 |
4.3.2 基于领域本体的专利文本分类及发现方法 |
4.3.3 基于领域本体的技术研发方向预测 |
4.3.4 高校图书馆专利服务系统原型设计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模式 |
5.1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组成要素分析 |
5.1.1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主体 |
5.1.2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技术 |
5.1.3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内容 |
5.1.4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对象 |
5.1.5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环境 |
5.2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要素关系 |
5.2.1 要素关系逻辑图 |
5.2.2 要素间促进关系 |
5.2.3 要素间阻滞关系 |
5.3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语义检索与查新服务模式 |
5.3.1 专利语义检索与查新服务模式设计思路 |
5.3.2 专利语义检索与查新服务模式总体框架 |
5.4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主题挖掘服务模式 |
5.4.1 专利主题挖掘服务模式设计思路 |
5.4.2 专利主题挖掘服务模式总体框架 |
5.5 双创环境下的高校图书馆关联专利知识发现服务模式 |
5.5.1 关联专利知识发现服务模式设计思路 |
5.5.2 关联专利知识发现服务模式总体框架 |
5.6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核心专利预测服务模式 |
5.6.1 核心专利预测服务模式设计思路 |
5.6.2 核心专利预测服务模式总体框架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优化与提升策略 |
6.1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优化的目标与原则 |
6.1.1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优化的目标 |
6.1.2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优化的原则 |
6.2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的优化策略 |
6.2.1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主体的优化策略 |
6.2.2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技术的优化策略 |
6.2.3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内容的优化策略 |
6.2.4 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环境的优化策略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总结与展望 |
7.1 本文总结 |
7.2 研究局限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及研究成果 |
致谢 |
(7)新媒体环境下重庆市科研人员的信息需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1.3.1 国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
1.3.2 国内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
1.4 研究方法及内容 |
1.4.1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2 研究内容与目标 |
1.5 研究创新点和难点 |
1.5.1 研究创新点 |
1.5.2 研究难点 |
2 基础概念论述 |
2.1 新媒体概述 |
2.1.1 新媒体的内涵和特征 |
2.1.2 新媒体环境的内涵和特征 |
2.2 信息需求概述 |
2.2.1 信息和信息需求的内涵 |
2.2.2 用户信息需求的内涵 |
2.3 科研人员信息需求概述 |
2.3.1 科研人员 |
2.3.2 科研人员信息需求 |
3 重庆市Z院科研人员信息需求的调查研究 |
3.1 调查方法 |
3.2 调查主体 |
3.3 问卷调查 |
3.3.1 样本选择 |
3.3.2 问卷设计 |
3.3.3 问卷统计样本描述 |
3.4 访谈调查 |
3.4.1 样本选择 |
3.4.2 访谈设计 |
4 重庆市Z院科研人员信息需求现状分析 |
4.1 科研人员获取信息资源的类型 |
4.2 科研人员获取信息的满足程度 |
4.3 科研人员信息需求的渠道分析 |
4.3.1 传播学中的信息传播渠道 |
4.3.2 科研人员信息获取渠道现状 |
4.3.3 科研人员信息获取的渠道偏好分析 |
4.4 科研人员信息需求渠道的选择分析 |
5 重庆市Z院科研人员信息需求特点分析 |
5.1 信息需求的未知性 |
5.2 信息需求的个性化 |
5.3 信息需求的多元化 |
5.4 信息需求满足的时效性 |
5.5 信息需求满足的交互性 |
5.6 信息需求满足的准确性 |
6 重庆市Z院科研人员信息需求影响因素分析 |
6.1 信息需求影响因素的理论依据 |
6.2 影响科研人员信息需求的主观因素 |
6.2.1 科研人员获取信息资源的能力一般 |
6.2.2 提升科研人员信息资源获取能力的方式 |
6.3 影响科研人员信息需求的客观因素 |
6.3.1 信息机构服务能力不足 |
6.3.2 提升科研单位信息服务能力的方式 |
7 主要结论与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1.1 科研人员的信息需求呈现新特点 |
7.1.2 科研人员信息供给不足 |
7.1.3 科研人员获取科研信息的渠道多元 |
7.1.4 科研人员在信息获取过程中存在障碍 |
7.1.5 新媒体对科研人员的信息行为影响广泛 |
7.2 科研机构信息服务行为存在的问题 |
7.2.1 电子资源数据库建设不足 |
7.2.2 信息服务资金投入不足 |
7.2.3 信息服务团队人员配备不足 |
7.3 对策建议 |
7.3.1 科研人员自身信息获取能力提升对策 |
7.3.2 科研机构信息服务能力提升对策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附录一 :重庆市科研人员信息需求调查问卷 |
附录二 :重庆市科研人员信息需求访谈提纲 |
(8)我国电子商务平台专利文献计量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述评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研究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路线 |
1.6 创新点 |
第二章 课题研究的相关概念 |
2.1 专利理论研究 |
2.1.1 专利的含义 |
2.1.2 专利的特点 |
2.1.3 专利的种类 |
2.2 专利文献理论研究 |
2.2.1 专利文献的概念 |
2.2.2 专利文献的特点 |
2.3 社会网络分析 |
2.3.1 社会网络分析相关知识 |
2.3.2 社会网络分析的指标 |
2.3.3 社会网络分析工具——UCINET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电子商务平台专利发展现状 |
3.1 数据来源及分析方法 |
3.1.1 数据来源 |
3.1.2 分析方法 |
3.2 E维度分析——申请人专利量分析 |
3.3 C维度分析——申请人研发资本投入分析 |
3.4 I维度分析——专利技术类型分析 |
3.5 R维度分析——专利技术分布区域分析 |
3.6 M维度分析——专利技术趋势分析 |
3.6.1 专利技术成熟态势分析 |
3.6.2 专利技术生命周期分析 |
3.7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电子商务平台专利的社会网络分析 |
4.1 构建矩阵 |
4.2 网络社群图分析 |
4.3 整体网分析 |
4.3.1 网络密度分析 |
4.3.2 小世界分析 |
4.3.3 中心性分析 |
4.3.4 电子商务平台专利集群分析 |
4.4 核心-边缘分析 |
4.5 个体网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电子商务平台专利文献分析及发展 |
5.1 我国电子商务平台专利文献数据分析结果 |
5.1.1 领先地位的行动者 |
5.1.2 中心地位的行动者 |
5.1.3 边缘地位的行动者 |
5.2 对我国电子商务平台专利发展的建议 |
5.2.1 创建关联性专利研发基金 |
5.2.2 合理搭建专利技术结构体系 |
5.2.3 建立健全专利联盟和专利管理体制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研究结论及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展望及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9)高校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的激励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知识服务已经成为图书馆服务的发展趋势 |
1.1.2 用户参与已经引起了图书馆的重视 |
1.1.3 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的用户参与有待探索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论文框架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与工具 |
1.4.2 技术路线 |
第2章 图书馆服务中用户参与相关研究综述 |
2.1 图书馆用户参与研究综述 |
2.1.1 基本文献计量分析 |
2.1.2 图书馆用户参与相关研究 |
2.1.3 图书馆服务用户参与相关研究 |
2.2 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研究述评 |
2.2.1 图书馆知识服务研究述评 |
2.2.2 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的研究价值 |
第3章 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的行为分析 |
3.1 图书馆知识服务及用户参与的内涵 |
3.1.1 图书馆知识服务的内涵 |
3.1.2 用户参与的内涵 |
3.2 用户参与视角下的图书馆知识服务项目调查 |
3.2.1 图书馆服务项目概况 |
3.2.2 图书馆知识服务项目开展情况 |
3.2.3 图书馆知识服务项目筛选 |
3.3 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的价值分析 |
3.3.1 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角色转变 |
3.3.2 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行为转变 |
3.3.3 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价值转变 |
3.4 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的行为类型 |
3.4.1 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的行为划分 |
3.4.2 知识服务项目与用户参与类型的交叉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行为的影响因素 |
4.1 案例分析:来自知乎社区的用户参与影响因素启示 |
4.1.1 数据采集与分析工具选择 |
4.1.2 编码方式与过程 |
4.1.3 影响因素识别结果 |
4.2 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影响因素确立 |
4.2.1 知乎社区与既有文献用户参与影响因素对比分析 |
4.2.2 结合访谈的图书馆知识服务用户参与影响因素抽取 |
4.3 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影响因素结构关系分析 |
4.3.1 方法选择 |
4.3.2 分析过程 |
4.3.3 解释模型 |
4.4 研究结论与启示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用户参与行为对图书馆知识服务绩效的影响模型 |
5.1 理论模型与研究假设 |
5.1.1 理论模型 |
5.1.2 研究假设 |
5.2 实证分析 |
5.2.1 量表设计及数据采集 |
5.2.2 探索性分析 |
5.2.3 验证性分析 |
5.3 研究结论与启示 |
5.3.1 研究结论 |
5.3.2 研究启示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面向图书馆知识服务绩效的用户参与激励机制 |
6.1 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的激励机制构建 |
6.1.1 激励机制与知识服务绩效的关系 |
6.1.2 面向知识服务绩效的激励机制 |
6.2 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的激励对象定位 |
6.2.1 使用性参与角色定位 |
6.2.2 评估性参与角色定位 |
6.2.3 建设性参与角色定位 |
6.3 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的激励方式选择 |
6.3.1 面向认知的激励方式 |
6.3.2 面向情感的激励方式 |
6.3.3 面向动机的激励方式 |
6.4 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的激励氛围营造 |
6.4.1 用户参与的平台氛围营造 |
6.4.2 用户参与的互动氛围营造 |
6.4.3 用户参与的合作氛围营造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总结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创新之处 |
7.3 研究局限 |
7.4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图书馆知识服务认知调查问卷 |
附录2 用户参与对图书馆知识服务绩效的影响调查问卷 |
附录3 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影响因素间的关系判别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目录 |
(10)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第二节 已有文献的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目前研究中存在的矛盾与不足 |
第三节 总体思路、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总体思路 |
二、主体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本文的难点和创新点 |
一、本文的难点 |
二、本文的创新点 |
第一章 专利间接侵权制度概述 |
第一节 专利间接侵权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
一、专利间接侵权的概念 |
二、专利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 |
第二节 我国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发展历程 |
一、1984年《专利法》及第一次修改:未涉及专利间接侵权 |
二、2000年《专利法》修改:专利间接侵权的首次热议 |
三、2008年《专利法》修改:专利间接侵权的讨论高潮 |
四、《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专利间接侵权纳入修正草案 |
第三节 我国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立法状况 |
一、作为专利间接侵权裁判依据的法律规范 |
二、规范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司法解释 |
三、与专利间接侵权裁判有关的指导性文件 |
第四节 我国专利间接侵权类型梳理 |
一、太原重型机器厂案:生产或销售专用于产品专利的关键部件 |
二、高压电器案:分别实施方法专利的部分步骤 |
三、嘧啶衍生物案:生产或销售专用于实施方法专利的材料 |
四、全耐火纤维复合防火隔热卷帘案:生产专利产品的半成品 |
第五节 网络环境下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发展趋势 |
一、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的现状分析 |
二、《侵权责任法》对网络间接侵权的首次回应 |
三、《送审稿》对网络间接侵权的持续关注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法哲学阐释 |
一、专利间接侵权制度存在的根基:洛克财产权劳动理论 |
二、专利间接侵权制度构建的准绳:利益平衡理论 |
第二节 专利间接侵权的法经济学解读 |
一、知识产权激励理论 |
二、专利制度层面激励理论的分析 |
三、专利间接侵权规则中的激励理论 |
第三节 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民法学思考 |
一、专利间接侵权的性质 |
二、专利间接侵权与专利直接侵权的关系 |
三、专利间接侵权与专利共同侵权的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专利间接侵权制度比较研究 |
第一节 美国专利间接侵权制度 |
一、美国专利间接侵权相关概念的界定 |
二、美国专利间接侵权制度发展历程 |
三、美国辅助型专利间接侵权构成要件分析 |
四、美国引诱型专利间接侵权构成要件分析 |
五、美国专利间接侵权与直接侵权行为的法律关系 |
第二节 欧盟专利间接侵权制度 |
一、欧盟专利间接侵权概况 |
二、《欧共体专利公约》对专利间接侵权的规定 |
三、欧盟专利间接侵权构成要件分析 |
第三节 德国专利间接侵权制度 |
一、《德国专利法》对专利间接侵权的规定 |
二、德国专利间接侵权的发展 |
三、德国专利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分析 |
第四节 日本专利间接侵权制度 |
一、日本专利间接侵权发展概况 |
二、日本专利间接侵权典型案例 |
三、日本专利间接侵权构成要件分析 |
四、日本专利间接侵权的经验评析 |
第五节 我国台湾地区专利间接侵权制度 |
一、我国台湾地区的专利间接侵权理论研究 |
二、我国台湾地区的专利间接侵权实务 |
三、我国台湾地区专利间接侵权的经验评析 |
第六节 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比较 |
一、专利间接侵权的类型 |
二、专利间接侵权的行为方式 |
三、间接侵权行为的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产品 |
四、专利间接侵权的主观过错必须是故意 |
五、专利间接侵权与专利直接侵权的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专利间接侵权法律适用的现状与反思 |
第一节 《专利法》并未规定专利间接侵权 |
一、《专利法》不能有效规制专利间接侵权行为 |
二、《专利纠纷解释(二)》效力层次不如法律 |
三、《意见》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 |
第二节 我国专利间接侵权概念不明确 |
一、法院的内部指导文件中的“专利间接侵权” |
二、法院的司法判决中的“专利间接侵权” |
第三节 专利间接侵权范围尚存争议 |
一、专利间接侵权范围之争议 |
二、《专利纠纷解释(二)》全面规定了“教唆侵权”和“帮助侵权” |
三、部分司法案例中承认了专利间接侵权的域外效力 |
第四节 专利间接侵权构成要件不明确而引发的裁判不一 |
一、标准并不统一:专利间接侵权是否需要有专利直接侵权 |
二、提供“专用部件”是否需要认定主观过错 |
第五节 “共同侵权规则”不能完全适应“专利间接侵权行为” |
一、共同侵权规则的变迁 |
二、专利间接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规则的不一致 |
第六节 网络专利间接侵权规则尚需细化 |
一、必要措施不够明确 |
二、未规定错误通知的法律责任 |
三、“反通知——恢复”规则缺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构建 |
第一节 我国专利间接侵权制度构建的必要性 |
一、专利间接侵权制度具有重要存在价值 |
二、专利间接侵权制度制度符合国际发展潮流 |
三、专利间接侵权制度契合司法实践需要 |
第二节 我国专利间接侵权制度构建的路径选择 |
一、修订《专利法》:在专利法中明确规定专利间接侵权 |
二、类型选择:我国专利法应仅规定“帮助型间接侵权” |
三、效力范围:我国专利法不应规定专利间接侵权具有域外效力 |
四、间接侵权构成要件:主观、行为与对象 |
五、直接与间接的关系:原则上不以直接侵权为必要但有例外 |
六、网络环境下的专利间接侵权:细化《送审稿》的第六十三条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1: 部分缩略语对照表 |
致谢 |
四、网络环境下专利文献资源的利用(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专利情报分析的智能家居企业发展战略研究[D]. 冯婧.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2]数据驱动下科技情报智慧服务模式研究[D]. 王益成. 吉林大学, 2020(08)
- [3]网络直播节目着作权保护研究[D]. 郝明英.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4]2009至2018年我国公共图书馆研究与高校图书馆研究的对比分析[D]. 钱敏. 南京大学, 2020(02)
- [5]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保护边界问题研究 ——以公共领域保留为视角[D]. 刘艳花.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6]双创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专利挖掘服务模式及优化策略研究[D]. 冯扬. 吉林大学, 2019(10)
- [7]新媒体环境下重庆市科研人员的信息需求研究[D]. 邱磊. 西安工业大学, 2019(04)
- [8]我国电子商务平台专利文献计量分析[D]. 邹潇. 黑龙江大学, 2019(03)
- [9]高校图书馆知识服务中用户参与的激励机制研究[D]. 李永明. 南京农业大学, 2019(08)
- [10]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研究[D]. 李照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