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60天3官员非正常死亡 地方政府被疑不作为(论文文献综述)
邱文康[1](2021)在《公安机关涉警网络舆情回应效果的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115个案例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指明网络时代没有旁观者。信息革命变革迅速,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人们越来越多地开始用网络表达情感,获取需求,网络已成为舆论传播的重要渠道。在社会转型期,网络舆情应运而生,并呈现出参与群体多元化、诉求目标多样化、影响范围广泛的特点。公安机关作为与公众联系最为密切的桥梁,不管是在执法中还是在行政服务中都不可避免地会成为舆论的焦点,导致各类涉警网络舆情案件被媒体、公众广为传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舆情工作要聚民心,要唱响主旋律,壮大正能量。”在新时代,如何回应好公众关注的涉警网络舆情,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已经成为公安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近十年来,我国涉警网络舆情事件层出不穷,涉警网络舆情案件在舆情中占据的比例不断上升。涉警网络舆情的传播已经影响到社会发展的多个领域,公安机关在面对涉警网络舆情时,能否及时、准确、有效的进行回应,不仅关系到公众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体现出公安机关的舆情回应效果,从而影响着警察形象和公安机关公信力。另外,公安机关的舆情回应效果是衡量其回应水平的重要标准,通过对收集的案例进行描述性分析发现,我国公安机关的舆情回应情况在近几年虽然有很大的改观,但是仍然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因此,涉警网络舆情回应效果及其影响因素成为新时代公安机关亟需研究的重要问题。本文运用动态博弈论和合作博弈论、5W理论以及三元交互决定论等成熟理论为公安机关舆情回应研究提供有力支撑,其核心创新点在于尝试提出公安机关涉警网络舆情回应效果这一新的概念,并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深入探讨了目前公安机关舆情回应效果的影响因素,从而准确认识公安机关涉警舆情回应效果的衡量标准。本文通过研究发现,行政压力环境对公安机关舆情回应效果有显着影响,网络压力环境与回应效果关系不大;公众心理和诉求目标对回应效果有明显影响,在公众心理中仇视心理和从众心理影响显着,批判揭露成为影响回应效果的主要诉求目标;媒体参与方式对回应效果有较大影响,主要表现为第三方炒作、网络大V引导和标签效应;从舆情发展的内部特征看,舆情起源与公安机关舆情回应效果密切相关,相对于网络诱发,现实诱发更具有影响性;从公安机关自身回应看,回应态度、回应速度、回应方式以及回应能力均对回应效果有显着影响。最后本文根据影响因素提出针对性策略,分别为优化外部回应环境、精准把握内部舆情特征、科学引导媒体参与、畅通诉求表达以及强化公安机关自身舆情回应。
张瑜[2](2020)在《塑造“社会主义新人” ——集体化时代一个晋东南村庄的个体与群体》文中研究表明中共对于人的塑造和培养的重视程度是一以贯之的。本研究关注的是集体化时代中共对于社会主义新人的塑造和培养问题,通过考察乡村社会中的“问题人物”、各类模范、干部、妇女、儿童、民兵六类不同身份的人物群体或具体的人物代表,集中探讨了集体化时代国家在基层乡村社会中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实践方式和过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形成并不断完善的培养机制和治理技术。从国家的角度来讲,通过政治学习、日常劳动、军事训练、树立典型等方式向“新人”们传输中共的价值观,将不同的人纳入到不同的组织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培养,就成为国家为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在乡村具体的实践方法。从民众的角度来讲,他们主动或者被动地去适应社会主义新人的标准,通过具体的行动实践着国家在不同阶段对于新人的要求,体现了国家意志,使得国家不再是事不关己的遥远存在,而是化身为一个熟悉的邻人,他可能是一名干部、模范,又或是五类分子。在塑造新人的过程中,国家的权力不仅触及到乡村的每个角落,也触及到了生活在这里的人,将个人与国家紧密地联合在一起。不同群体和个人在中共的领导下,共同缔造了集体化时代。论文的主要内容分为六章。第一章:乡村“问题人物”的思想改造与人生际遇。本章是对四个乡村社会中“问题人物”个人生活史的研究,主要运用个人档案,还原这些曾经生活在村庄五类分子的平凡人生,试图揭示出他们在那个政治挂帅的时代环境下,那些隐藏在不合时宜言行中的复杂内心世界与性情。第二章:“公”“私”之间:集体化时代的乡村干部。乡村干部作为村庄里的领导人,他们是沟通国家与基层社会的桥梁。因此,他们的自身素质、作风问题、与村民的关系问题则成为影响基层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因素。教育、培养好各种类型的乡村干部,也成为国家控制、动员广大的农民的前提和基础。本章主要从组织架构、干部正面和负面的形象等方面,尽可能全面揭示集体化时代真实的干部面向,探讨国家是通过怎样的方式将乡村干部塑造成为符合中共价值观的社会主义新人。第三章:榜样的力量:集体化时代对模范的塑造。集体化时代是模范辈出和“模范引领”的时代,国家重视模范的引领作用,不遗余力地评选模范。本章既关注模范作为一种精神的存在,也关注模范作为具体个人的存在。将以村级档案为核心史料,尝试揭示集体化时代基层普通模范的形象和模范评比制度在基层的运作及不同时期对劳模标准的变化,以求尽可能真实、立体、动态地展示各类模范被塑造的过程。以此呈现新中国通过树立模范典型来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过程,进一步阐释中共在群众动员方面的成功之道。第四章:家庭·劳动·革命:妇女形象的嬗变。本章将依照集体化时代不同“表征”的顺序,探讨中共期望新妇女在新社会中扮演怎样的角色。通过分析集体化时代妇女参加劳动的基层实践,揭示国家对妇女角色和形象如何在劳动的过程中得以塑造,妇女劳力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如何被一步步开发以及开发的程度,又如何从家庭逐步走向社会的过程,进而考察妇女参加劳动生产的成绩和问题;同时,也尽量从妇女的角度出发,分析其自身体验,从而尽可能全面地、连续地呈现国家如何培养、塑造新时期女性的努力,进一步回答社会主义新妇女何以产生的问题。第五章:“新人”的启蒙:集体化时代的儿童教养。中共对儿童的“共产主义接班人”式塑造和培养赋予了儿童新的角色、定位、属性和“儿童—国家”关系。通过梳理集体化时代儿童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的发展与变化,可以追寻特殊历史背景下童年经历的蛛丝马迹,不失为理解集体化时代和集体化时代的人们提供一个新的角度和途径。因此,本章以集体化时代幼儿教育的发展、变化以及国家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阶段如何去塑造社会主义新人为线索,尝试从儿童的角度出发,探讨儿童观念在这一时期的变迁和国家在塑造“共产主义接班人”过程中与儿童的互动,试图为理解集体化时代提供一个新的角度和途径。第六章:从拿镐到拿枪:建国以来山西乡村的民兵。民兵制度作为集体化时代的一项重要制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民兵是中共把老百姓组织起来的一种方式,是集体主义的重要表现形式。本章主要突出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揭示民兵制度如何嵌入到农村并逐步完善起来;二是将农民置于特定的历史环境中,考察他们在民兵制度下的心态与行为以及与国家的互动,进一步探讨国家借助民兵形象为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努力。本研究将采用传统史学中重资料重描述的方式,注重村庄一手档案的整理与利用,并以此为主,结合地方文献、官方档案和口述资料,试图运用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的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来阐释集体化时代国家与个人互动的场景及其背后的微妙关系,再现权力与利益博弈的历史图像。力争把宏观的理论构想和微观的个案分析相结合,更全面系统地研究集体化时代和集体化时代的人们,试图诠释集体化时代社会与文化的深层内涵,思考集体化时代的留给后人的经验和教训。在具体研究中,既关注人物群体也关注具体个人,既关注历史进程也关注具体事件,既关注制度层面也关注执行效果,既关注成绩又考察问题与矛盾,希望以“社会主义新人”为线索,体现出集体化时代不同时期国家对社会主义新人要求的动态的变化过程,以揭示共产主义革命对现代中国人的思想改造和重塑历程,进而去解读集体化时代在乡村的运行逻辑和历史进程。回答“集体化时代基层民众的真实生活是怎样的”、“国家与个人是怎样互动”、“国家如何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问题。研究表明,劳动是集体化时代塑造新人的重要途径,是理解集体化时代的一条重要线索。劳动成为了中共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主要方式和重要载体,在劳动的过程中,集体化时代的人们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身体上,都得到了塑造和锻炼。集体化时代所塑造的各类新人形象是符合时代要求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与时代的命运休戚相关,但是也夹杂着问题与矛盾,其中问题的根本还应回到对人的关照上来。因此,对待集体化时代的认识,也应当放到动态地、连续的情境中,将历史的解读更为人性化。集体化时代的乡村社会研究应当在重视档案史料的基础上,终究回归以人为中心,以历史学为本位的研究,这样才能实现整体史的研究。
周莹[3](2020)在《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新闻标题是人们接触新闻的第一窗口。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新闻愈发成为了人们获取新闻信息最便捷快速的渠道。其中,“今日头条”作为当代在线用户数量最多的门户网站,在传播新闻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本文利用爬虫技术抓取了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的今日头条客户端新闻标题作为研究语料。分别从词汇、语法、修辞、语用等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在词汇方面,统计了今日头条新闻标题中的高频词,分类分析后我们发现标题中名词、动词使用最为广泛。在语法方面,新闻标题主要有单句式、组合式、成分缺省式这三类句型结构,在句类的选择上,以陈述句和疑问句为主。在修辞方面,从标题的词语层面的修辞、辞格层面的修辞这两个部分对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进行探讨。最后,从语用角度结合关联理论具体分析语料,我们发现标题创作是制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一种交际,关键在于激发读者结合语境取得最佳关联。
张松[4](2019)在《刑事错案及其治理》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走向权利时代,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后,社会主要矛盾随之发生深刻变化,这一变化折射到法治领域,即表现为人民群众对于法治的美好需要,对于法治生活的美好期盼,尤其是人民群众对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与立法不优、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人权保障不力等的矛盾,这些矛盾只有通过法治改革的方式才能有效化解。可以说,正是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催生法治改革并成为其强大动力,而人权作为法治的逻辑起点与根本归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本质而言即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权利,这将使得权利在国家社会中更加神圣、更加崇高,促使依法确实保障权利成为党的执政理念与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执法、司法的核心要义。而司法作为人权救济的最后防线,在司法改革的过程中,中央明确提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并着重将纠正冤假错案,特别是纠正刑事冤假错案作为人权司法保障的重大举措,作为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具体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推动下,呼格吉勒图案、张氏叔侄案、念斌案等一系列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刑事错案得以纠正,这不仅是社会进步、法治昌明、司法公正的生动体现,更引起理论界和全社会的反思,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错案?为什么纠正错案困难重重?应当说,如何防范刑事错案的产生、如何防止人权特别是无辜者人权受到非法侵害已成为法学研究的重大课题,本文正是在此背景之下将刑事错案及其治理作为研究选题。在反思刑事错案产生的同时,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对何为错案,错案产生原因及如何有效纠正与防范错案的理解莫衷一是、不尽一致,有待梳理与统一性认识的达成。如若缺乏充分的系统阐释,必然无法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因此,在对刑事错案基本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提出科学合理的刑事错案治理之策既是我国刑事法治建设无法回避的一个重大实践课题,同时也是一个重大理论命题。本文是对刑事错案及其治理问题的一个全面阐述,依次对“什么是刑事错案”、“刑事错案的发生有什么规律性的实践样态”、“刑事错案出现的原因是什么”、“如何有效治理刑事错案”等问题作出回答。以上问题的层层递进,共同建构起本文的逻辑主线,对这些问题的详细阐述,也体现出本文论证的内在逻辑思路。刑事错案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错误认识与错误行为,从端本正源角度出发,可运用语义分析方法分别解读“错”与“案”,由此将刑事错案定性于刑事司法主体在刑事司法活动中,由于对事实认定发生错误、对法律适用错误,或者违反诉讼程序以致作出错误结论而给予当事人错误处理的案件或违反诉讼程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也即刑事错案可分为冤枉无辜与放纵犯罪两大类错案。而本文基于刑事司法目标理性平衡、陈旧司法理念亟待转变与开展错案研究深入系统的综合考虑,将对刑事错案的研究限于冤枉无辜类错案,并根据其范围的不同,划分为最广义错案、广义错案、狭义错案、最狭义错案四类。随后,基于有利于明确错案研究重心、提升研究针对性、增强研究政策性以及确保研究民意性等方面的考虑,将刑事错案实证样本范围及后续开展错案成因与错案治理研究的对象限定于狭义的刑事错案,即因事实认定存在错误而使无辜者蒙冤的案件。本文较为新颖之处在于将2013年作为实证分析的界点,分别选取了从1997年1月1日到2013年1月1日之间纠正的100起重大刑事错案与从2013年1月1日开始至今纠正的50起重大刑事错案。通过对所选取的容量相对较大的150起样本案件进行基本情况、纠正现状、赔偿追责三大方面的实践样态规律总结,能够发现2013年以后纠正的错案在纠错原因、纠错方式及纠错主动性等方面均与2013年以前纠正的错案有明显区别,这不仅有利于我们在汲取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用长远的目光深刻反思现阶段错案产生的原因,而且能够切实反映出党的十八大以后国家法治大环境的改变对于刑事错案治理的重要影响,与时俱进的披露出现行司法制度存在的病症,由此“对症下药”,切实纠正与防范刑事错案,助推依法治国的发展方略。在对150起样本案件进行规律性分析的基础之上,依据认知错案产生的难易程度,可将错案生成原因划分为由浅入深的四个层级,即基础原因为证据问题,中层原因为制度运行问题,深层原因为心理偏差问题,根本原因为客观制约问题。应当说,刑事错案的治理乃本文最为核心与关键的创新之处,因为只有明晰如何治理刑事错案,才能在今后的刑事诉讼工作中,确保依法公正办理每一起刑事案件,在准确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之上正确适用法律,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刑事诉讼目标,给党和人民,给宪法与法律一个交代。所以,本文提出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即将刑事错案问题放置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法治化的大背景之下,提出刑事错案治理的概念,其是指国家公权力机关、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防范和救济刑事错案的实践活动及其过程。其中,治理的主体是国家公权力机关、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而尤以国家公权力机关为核心;治理的对象是刑事错案,包括尚未发生的错案与已经发生的错案;治理的内容是防范与救济,也即事前预防与事后挽救;治理的方式是“制度”之治,因制度具有根本性,不仅可以改造人的素质,还可制约治理者的滥权和失职,所以,治理刑事错案的关键在于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治理的目标是通过对刑事错案的治理,使潜在的可能发生的冤假错案无法形成以及错案一经发现,依法及时纠正、匡扶正义,从而保障公民权利,约束国家权力,让民众对国家法治树立起信心。根据治理的范围大小,可将其划分为广义的刑事错案治理与狭义的刑事错案治理,其中前者是包含潜在错案与显在错案双重对象、救济与防范双重内涵的概念,后者则仅为潜在错案单一对象,有效防范单一内涵的概念。鉴于我国长期以来针对刑事错案的理论研究及司法实务较多集中于救济层面的实际,且因刑事错案的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所涉方面众多,无法做到面面俱到的阐述与论证,故本文将“治理”限定为狭义的“防范”之意,以便突出重点对刑事错案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治理研究。而刑事错案治理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分支,同样包含着两大向度,即刑事错案治理体系与刑事错案治理能力。其中错案治理体系是由治理刑事错案的一系列制度性措施所形成的体系,错案治理能力是治理刑事错案的主体运用错案治理制度性措施防范刑事错案的能力。就错案治理体系与错案治理能力二者的关系而言,错案治理体系是错案治理能力的前置与基础,制度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对于执行制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错案治理能力则为错案治理体系得以落实的重要保障。通过刑事错案治理体系与刑事错案治理能力的相互作用、共同促进,使得公检法三机关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前提之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发挥好各自在刑事错案治理系统工程中的应有作用,进一步提升侦查、检察、审判质量与水平,共同筑牢错案防范底线,并与全社会一起为法治中国建设营造良好的刑事司法环境。为清晰地对以上论题进行合逻辑性的层层递进式的研究,本文作绪论、上篇、下篇的结构安排。绪论主要是对选题背景和意义、刑事错案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及本文基本框架的阐述。上篇为刑事错案基本问题研究,分别对什么是刑事错案进行科学定性、对刑事错案实践样态进行详细描述、对刑事错案生成原因进行理论剖析。下篇为刑事错案治理研究,此部分紧紧围绕刑事错案治理而展开,在比较研究中西方有关于治理理论渊源与发展的基础之上,提出刑事错案治理的概念,并将其划分为刑事错案治理体系与刑事错案治理能力两大向度,通过二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以期切实防范刑事错案的产生,有效保障人民权益,大力提升司法公信与司法权威。
唐梅玲[5](2018)在《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研究》文中指出精准扶贫行政法保障是指,制定针对精准扶贫内容并能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的法律规则,对扶贫参与主体设定良好的权利(权力)和义务(责任),设立专门的扶贫管理机构,对精准扶贫成效进行持续的评估、管理和交流等活动,并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规范和监督手段实现精准扶贫的目的。总体来说,目前的精准扶贫是政府在一种资源相对短缺的背景下所实施的大规模的行政改革。5年来,在不利的宏观经济环境下,我国实现了贫困人口的较大规模持续减少,中国减贫成绩被称为“奇迹”。然而,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基层政府和乡村精英“寻租”、贪污挪用、渎职失职,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这些问题暴露出我国精准扶贫制度面临法治困境,体制缺陷,程序机制不畅等问题。以行政法视域审视精准扶贫,其主要面临着以下困境:首先,对精准扶贫主体而言,当下政策推进下的精准扶贫面临体制性障碍,扶贫行政机关间关系尚未理顺、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不够、未有效发挥企业参与扶贫的作用;其次,考察精准扶贫范围,存在行政机关扶贫范围与市场机制扶贫范围界限不明;行政机关扶贫范围与社会组织、贫困户扶贫范围界限模糊;再次,关于精准扶贫的方式,存在扶贫方式未能满足合法性需求、扶贫方式未能满足服务性需求、传统扶贫方式与现代扶贫方式之间相互冲突等诸多不足;复次,在精准扶贫的程序方面,缺乏规范的扶贫信息公开程序,科学的民主决策程序,扶贫行政机关未合理适用扶贫听证程序,缺失扶贫教示程序;最后,关于精准扶贫救济,扶贫领域未合理适用信访制度,扶贫领域调解制度不健全,扶贫领域未规范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救济制度。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基础理论在于:首先,分析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必要性,即行政法为何要回应精准扶贫,行政法如何对精准扶贫进行回应?其次,公益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公众参与原则与效率原则构成了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最后,给付行政理论、反贫困理论、人权保障理论以及合作治理理论构成了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合理性基础。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主体需要重点因应这些问题:一是,从精准扶贫主体来看,为突破困境,有必要引入“合作扶贫理念”,从政府、市场、社会三维角度重塑多元主体合作扶贫治理格局。具体来说,厘清精准扶贫行政法主体,理顺扶贫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重塑法律规范授权企业参与扶贫主体制度,健全法律规范授权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主体制度,从而明确精准扶贫究竟“谁来扶”的问题。就精准扶贫范围而言,首先,应确定其合理性基础,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价值取向,并且有利于规范扶贫行政机关职责、公平合理地配置扶贫资源。其次,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扶贫范围的制度实践及经验。最后,须明确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之具体内容:一方面,明确精准扶贫范围需遵循适当性原则、效率原则;另一方面,也要确定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的标准,即信息标准、公共安全责任标准、专业技术标准以及扶贫效率标准,分别为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的基础标准、目的标准、工具标准以及评价标准。就精准扶贫方式而言,传统扶贫方式需转型,现代扶贫方式之确立,有行政法保障之必要,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扶贫方式的行政法制度,优化我国精准扶贫方式的行政法措施。首先,明晰运用行政法统合扶贫方式之思路。其次,通过主体上赋权,程序上激励以及救济上激励的路径,引入激励型扶贫行政方式;最后,通过规范行政指导,优化行政资助,完备行政奖励的路径,来完善既有扶贫方式。唯有如此,才能找到与扶贫目标相匹配的扶贫方式,以期实现有效脱贫。对扶贫方式的分析实质上回答了精准扶贫领域“怎样扶”的问题。就精准扶贫程序而言,精准扶贫程序之行政法完善实质上通过程序路径监督扶贫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以及确保精准扶贫行政效率,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日本、德国扶贫程序的行政法制度。具体通过健全精准扶贫信息公开程序,合理适用精准扶贫听证程序,优化精准扶贫教示程序,规范精准扶贫民主科学决策程序,来解决“如何监督扶贫行政主体”的问题。就精准扶贫救济而言,首先,考察精准扶贫行政法之救济,梳理对精准扶贫救济制度认识误区;其次,对于现行的行政救济方式能否直接适用于精准扶贫领域,以及如何完善需要再认识;最后,对于如何优化精准扶贫救济制度,需要规范扶贫领域信访制度,健全扶贫领域调解制度,完善扶贫领域行政复议制度,改善扶贫领域行政诉讼制度。对救济方式的研究主要回答“扶贫对象如何获得救济”的问题。为从源头上确保精准扶贫行政的合法性,首先,从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和立法模式三个方面理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立法的总体思路。接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主要内容和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说明。最后,通过健全以权利保障为中心的扶贫基本法律体系,制定扶贫基本法,完善扶贫法律支撑体系,规范扶贫法律保障机制,对扶贫立法的配套制度进行了设计。
刘丹[6](2017)在《群体性冲突极端化的脆弱性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我国群体性冲突呈现出诱因小,群众情绪燃点低,事件演化升级快的新趋势,且多数最终演化为打砸抢烧的极端化群体性冲突,给政府应急管理造成非常大的挑战。本文研究群体性事件在脆弱性激发因素作用下无法保持平和状态,向极端化打砸抢烧状态演化的脆弱性激发机理,为政府的应急管理提供理论支撑。本文以群体性冲突为背景,以文献研究、案例分析法、灰色关联分析法、随机突变、演化博弈论为研究工具,采用实证与模型相结合的方法,研究群体性冲突极端化的脆弱性激发机理。首先,分析新形势下群体性冲突极端化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然后,通过精读文献并梳理33个典型案例,分析并辨识出7个关键脆弱性激发因素。接着,借助随机突变理论和演化博弈论,分别从行为演化不连续和连续的双重视角,展开对群体性冲突极端化的脆弱性激发机理研究。a.考虑关键脆弱性激发因素建立参与者行为演化的突变模型,通过拓扑变换及数理解析发现行为突变的临界区域。研究结果表明:当行为状态在临界区域边界时,参数的微小变化将使得参与者的行为发生结构性突跳,政府应该实时关注参与者的行为状态,对其心理和行为进行疏通引导;当行为状态在分歧区域时,会受偶发因素干扰产生扰动性突跳,政府应重点控制偶发事件对整个群体性事件的影响。b.分别建立“地方政府-参与者”两方、以及“地方政府-网媒-参与者”三方博弈模型,全面研究群体性冲突极端化过程中地方政府、参与者、网媒等各方的行为互动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极端抗争所获得的额外收益、抗争成本以及地方政府惩罚强度,是影响参与者博弈行为决策的主要因素;存在两个演化稳定点的特定情景下,三方演化博弈呈现出“初值敏感”特性,初始的参与者参与冲突比例较低时,网媒的阻滞策略可以牵制参与者参与群体性冲突,防止系统脆弱性激发;初始的参与者参与群体性冲突比例较高时,参与者参与可导致网媒选择推动策略,激发系统脆弱性;找出了网媒推动、参与者参与策略的最优概率,同时为避免行为选择向脆弱性被激发的极端化方向演化,提出减小最优概率的相关措施。最后,综合前文的研究成果,画出群体性冲突极端化的脆弱性演化路径图,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的脆弱性控制策略。
冯贵霞[7](2016)在《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变迁的逻辑 ——基于政策网络的视角》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中国城市空气质量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焦点,大范围持续的重度雾霾天气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危及公众健康安全,国内外反应强烈。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加强环保工作,出台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并取得一定效果,防治政策经历各种改革、调整与完善。虽然空气质量总体上有所改善,污染形势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从总体来看,空气污染的区域性特征日益明显,空气质量与公众期盼有较大差距,仍未走出“先污染后治理”的困境,治理成效并不显着。当前情况不禁让人反思:中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1973年正式启动至今,己积累了四十多年的防治经验,同时,随着大气污染形势的加剧,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持续强化推进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什么治理效果却差强人意?这是否从某种程度上说明当前中国的污染防治政策难以满足大气环境治理的现实需要?那么,什么样的政策才能更好地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因此,总结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经验,寻找影响政策变迁的关键因素,探索污染防治政策运行的规律就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为辨识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变迁的影响因素,进而探寻政策变迁背后的过程逻辑,本研究基于历史和现实相结合的角度,运用文献分析、案例分析、历史与逻辑统一的方法,结合政策网络理论分析框架,剖析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变迁过程。本研究首先立足于政策发展的历史事实,在界定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内涵、明确政策变迁研究对象的基础上,通过梳理建国以来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的演进历程,总结政策变化所呈现的表面特征,发现:经历了以工业点源污染为主的行政控制(1956-1978年)、开启法制途径下的管控(1979-1991年)、引入市场机制的管控(1992-2002年)、尝试突破属地模式的综合治理(2003-2010年)、走向法治化的合作治理(2010年至今)等五个阶段,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变迁在整体上呈现“阶梯式渐进”的轨迹,具体表现为,政策主体多元化、政策工具规范化、社会行动网络化等特征,为下一步寻找政策变迁的影响因素提供历史线索和现实基础。仅靠历史沿革的分析无法得出政策变迁的规律,因此需要找到适于解释政策变迁过程的理论视角。从已有研究看,政策变迁的研究无疑是多视角、多途径的。然而,在当代社会结构转型背景下,各种复杂的跨部门的公共政策议程大量涌现,政策过程中组织与参与者数目增多、行动主体多元化,政策部门间的相似性减少,利益团体和政策执行机构间的长期联系逐渐演化为多元组织之间更为复杂的网络关系,公共问题变得更加难以处理。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和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也使政策过程参与者增多,中国的政策过程同样面临着复杂多变的趋势。传统的政策阶段论及其单一的线性模型越来越无法清晰完整地描述和解释复杂多变的政策过程。已有研究表明,政策网络理论以行动者关系与结构为切入点去审视和诠释政策过程,尝试突破政策阶段论的范式,对多元主体参与政策过程的研究具有很强的描述功能和独特的理论分析优势。政策网络目前已成为政治学和政策研究中广泛使用的一种分析路径,为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学者所运用。此外,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过程既充满了跨部门跨区域的决策事件,又不可避免地涉及多元利益主体。综合以上考虑,本研究认为,政策网络是研究政策变迁过程的最佳的理论视角。本研究结合中国情境,对缘起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政策网络理论要素进行了适度改造,将政策网络的结构观和行为观相结合,在新制度主义理论和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的指导下,得出政策变迁的“结构—行为”观,并以此为理论基础建构了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变迁的解释框架,用以分析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网络内行动者的互动关系。借鉴政策网络分析框架发现,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变迁与政策网络结构、网络主体行为的变化相关,其中变化的关键影响因素主要涉及网络权力结构、政企策略行为、以公众参与网络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社会资本。这些因素的变化引起了政策网络结构的变化和网络主体间不同程度的互动,从而影响着政策运行的轨迹。从政策网络权力结构看,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始终存在政策网络权力中心,并在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网络中居于主导地位。纵横交错的政府行政关系形成了矩阵式权力网络结构,环保行政职权面临“碎片化”的问题。国家环保部的决策地位及其话语权的权威性增长,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权力分配格局,促使政策网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行为方式发生转变,从而推动政策变迁的过程。从政企策略行为看,地方政府与企业是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执行的责任主体,其政策响应行为直接关系污染防治的政策效果,其互动关系的变化是影响政策过程运行的关键因素。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地方政府与企业都会从所处的环境出发选择最适合自身的策略行为。利益需要产生行为偏差,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及其实施工具也因此不断的调整和改变。环境规制的转型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地方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从社会资本因素看,作为政策网络的资源集合体,社会资本是公共政策运行的重要影响因素。政策网络行动者之间关系的变化以及互动行为的变化使社会资本存量发生改变,社会资源在政策网络内的重新分配改变了政策网络的结构。在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网络中,专家、媒体、公众因对社会资本的运用而改变了自身在政策网络结构中的位置,具体体现为他们在环保维权行动中的角色转型。专家、媒体、公众之间的互动以及政府的回应表明,网络行动主体以建构社会资本从而塑造公共议题为主要方式推进政策变迁。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变迁实际上是政策网络中的社会资本结构不平衡所引发。本研究最终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演进历程实际上是中国环境治理结构转型的过程,同时也是政策网络因素作用于政策过程的体现。第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变迁主要存在三重逻辑趋向。从“政府-市场”到合作治理的演变过程,是政策网络主体多元化的体现;从行政控制、“法制”到“法治”的演变过程,不仅是政策工具规范化的体现,而且是政策网络制度逐渐走向成熟的标志;从“权威-服从/对抗”走向共同监管的演变过程,是社会行动主体之间互动方式转型的表现,社会行动的网络化改变了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网络运行的社会环境。第三,政策网络与政策变迁是相互作用的关系,政策网络有助于制定更好的环保政策。政策网络权力结构的变化促进政策变迁,政策变迁是权力结构间断均衡的反映;政策变迁是政策网络行动者互动行为规则的调整;社会资本存量影响政策变迁的价值取向。此外,在政策变迁的研究中,政策网络理论最大的优点在于,能更好地描述和解释多元行动者参与的复杂的政策变迁过程,追踪政策变迁的根源性影响因素。它的局限性是,在实际分析中无法完全脱离政策过程阶段论的束缚;在政策变迁纵向层面的问题研究中,政策网络理论的解释力不足,很难对政策行动者进行历史追踪式的对比分析。大气污染防治亟需加强顶层制度设计,而政策设计是进行制度设计的重要路径。因此,通过辨识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变迁的影响因素,寻找这一政策变迁背后的过程逻辑,就成为下一步有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的关键所在。本研究基于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演进的历史事实,总结其阶段性特征,通过借鉴政策网络的理论内涵、研究途径及方法,分析影响政策变迁的关键因素,进而尝试得出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及其发展趋向,以期为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和治理模式的研究提供基础的理论支持。这不仅有利于反思中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定,而且有助于总结环境污染防治政策变迁的经验教训和积累中国政策变迁的理论知识,推进政策变迁理论研究的本土化过程。
申霞[8](2013)在《从对抗到合作:冲突社会下的风险治理》文中研究表明任何发展路径的选择都可能蕴藏着风险,发展与风险密不可分。我国旨在改变贫穷落后的改革开放国策在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经济繁荣之余,也导致了社会稳定风险丛生,群体性事件数量激增。怎样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构建和完善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机制,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治理面临的问题主要有:对群体性事件根源的科学认知;群体性事件蕴藏的社会稳定风险演化、突变的机理分析;社会稳定风险失控的社会影响分析;社会稳定风险治理的制度建构。本文以分析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宏观社会背景为逻辑起点,以“维权型”和“泄愤型”两类群体性事件为考察对象,以社会冲突理论和社会风险理论为分析框架,以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社会稳定风险衍生、演化并最终突变为社会冲突的机理为逻辑顺序,讨论了暴力革命与改革社会稳定风险发展的两种路径,提出了平衡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关系的总体思路及对策构想。社会转型与社会风险的关系。区分了西方社会转型与我国社会转型的不同,认为贝克“风险社会”理论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完成了第一次转型(即第一次现代化)的西方发达国家,而不完全适用于正处于第一次现代化过程中的我国。因此,我国社会风险的原因既有源自现代化进程中的风险,也有现代化本身的风险,但是,现代化进程中的风险是我国目前主要的社会风险:源于经济转型的社会风险:改革成果分配不公平导致的贫富分化;源于政治转型的社会风险: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矛盾;源于社会转型的风险:道德伦理滑坡与现代文明社会建设之间的矛盾,在这三对矛盾之间,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矛盾是社会转型期各类社会稳定风险的源头。群体性事件蕴藏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通过对“维权型”和“泄愤型”两类四个典型案例的剖析,对群体性事件的直接原因和深层原因进行了微观分析。“维权型”事件选取了2008年的云南孟连事件和2012年宁波镇海PX事件。孟连事件中,一味重视GDP和税收的地方政府和经营商结盟,直接参与当地胶农与经营商的经济纠纷,并动用国家公器惩罚胶农,导致胶农对政府立场的极度愤怒,发生激烈的警民冲突,造成了伤亡后果。本质上,是基于地方政权的利益驱动,公权力对胶农经济利益的肆意侵犯,不仅直接激发了当地民众与政权之间的矛盾冲突,而且侵蚀了政权的合法性。镇江宁波镇海PX事件的直接原因仍然是地方政府对于GDP的冲动,而其冲突的根本原因仍然是在地方重大决策中,对作为利益相关者的市民的排斥,对市民健康权的践踏。两例“泄愤型”群体性事件样本分析揭示,导致冲突的原因看似是基于人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文化心理,但促成作为无直接利益者广泛参与的关键因素,均在于当地长期官员贪腐、官商结盟对当地民众进行财富掠夺,导致贫富差距显着以及对底层民众的欺凌,导致底层社会怨怼情绪长期积累并寻找道德正当的导火索事件发泄不满。社会稳定风险衍生根源及演化规律。以社会风险管理理论为分析框架,运用系统论方法,揭示了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衍生的源头在于公权力对私权利的藐视和侵犯与公民权利意识苏醒之间的矛盾。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加之苏联政治模式示范,公权独大、私权孱弱,私益服从公益逐渐成为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特征。改革开放后,国家对民众的政治动员逐渐放松,在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把农民从人民公社的政治体制束缚中解放出来;在城市,非公有制经济给工人和知识分析脱离单位约束提供了渠道。虽非纯粹自由的市场经济依然给人们带来了渴望已久的自由,言论解禁和学术自由为西方民主理论再次东渐提供了机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开放,尤其是随着以网络博客、微博为标志的微时代的到来,官方一言堂的传播方式已经过去,人人皆可成为媒体的时代,自由逐渐超越了物质,成为崭新的公共需求,权利意识迅速复苏,在近年来频发的群体性事件中,“权利”已经成为一个时髦的口号。民众在私权利受到侵犯后不再隐忍,而是实施积极地权利救济。由于体制内权利救济途经梗阻,被迫拿起“弱者的武器”进行体制外抗争。“分步式改革”模式,价格双轨以及特权影响下的市场经济中由资源分配所造成的收入差距,不但急剧拉大了贫富差距,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政治价值,在农村不断发生的征地和城镇发生的强拆事件以及部分官员和富商骄横傲慢态度中,民怨在一点点积累,当富有道德正义的导火索事件出现后,泄愤型群体性暴力事件便难以避免了。社会稳定风险爆发的可能后果与倒逼模式。本部分采用历史分析方法,分析了历史上社会稳定风险爆发后可能导致的暴力革命。暴力革命已经给民族和家庭带来了极大地创伤和惨痛的代价,因此,改革应该称为不可避免的选择。消减和控制社会稳定风险的总体思路及对策构想。本文认为,首先应对当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越来愈大的现实有一个清醒、客观的认知,树立风险意识。既不粉饰太平也不回避风险,重视社会冲突后的应急处置,更应该进行关口迁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治理。应首先树立理性的风险文化,在限制公权力和保障私权利的前提下平衡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通过构建协商民主制度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参与公共决策的渠道,以此促进社会成本和成果的公平分配;通过培养理性的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
王虹波[9](2013)在《1912-1931年间东北灾荒的社会应对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1912—1931年间东北灾荒为研究对象,大量搜集和挖掘东北地方文献资料,借鉴区域史研究理论和方法,从社会科学角度对灾荒资料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运用历史地理学、灾害学、环境学等学科知识与方法对灾荒自然属性进行探究,统计灾荒发生的时空分布情况,分析归纳灾荒发生的特点;运用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知识和方法对灾荒社会属性进行分析,重点考察民初社会应对灾荒的情况及能力,主要从政府赈济、民间救助、仓储备荒和巫术救荒几个方面来进行阐述,并探究东北灾荒带来的影响。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东北灾荒的成因。主要从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两个方面探析灾因重点从气候、水系、山脉、地质等方面考察其成灾的自然环境;从对生态的破坏和政治背景考察其成灾的社会环境,如民初政治腐败、战乱频繁、租赋繁重等社会因素使之民不聊生,大大降低了社会整体御灾能力。第二章东北灾荒的历史考察。重点对东北多发的水灾、旱灾、冰雹和瘟疫四种灾害来进行考察,介绍东北灾情;分析归纳东北灾荒发生的特点:从时间分布上看,发生频繁,无年不灾;从空间地域看,灾区广大,无地不灾;从灾害发生种类看,多灾并发,接连不断,种类繁多,危害严重。第三章东北灾荒的官赈措施。东北地方政府设立赈务机构对灾情进行管理,通过报灾、勘灾和查灾鉴定灾情,实施赈济。首先,急赈以缓灾情。主要措施有拨发赈粮、赈款、设施粥厂和实行以工代赈等;其次,帮扶生产。实行借贷、蠲缓等;最后,调控市场,平抑物价。主要措施是“禁粮出运”和平粜政府赈济措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灾情,赈济中体现了近代化的色彩。但政治的腐败,赈济中的中饱私囊等消极因素,弱化了政府赈灾能力,使政府救济如杯水车薪。第四章东北灾荒的社会救济。民赈群体主要来源于社会慈善团体、绅商政府官员等社会上层人士,还有平民阶层的个人义举。社会救济对当时比较弱化的政府御灾能力是一个强有力的补充,并逐渐承担了社会救济的主要角色,对赈灾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第五章东北地区的仓储备荒。仓储备荒是当时东北政府应对灾害的主要防灾举措,由于政府对官仓建设的能力有限,积极鼓励加强东北各地义仓的建设。各地民间对义仓积谷的征收和使用、义仓的建设和管理、仓董的任命等情况都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但在实际运行和管理中还是弊端丛生,义仓积谷被挪用、变谷生金、中饱私囊、仓董失职、天灾人祸等情况时有发生,使义仓积谷遭受巨大损失,弱化了义仓积谷灾时急赈的重要作用。第六章东北旱灾与禳弥信仰。这是古代消极的救灾思想,被历代所沿用和效仿。由于民国时期政治腐败、战乱频繁、传统思想根深蒂固,加之民众受教育水平低,使巫术救荒在民国时期东北地区一度盛行,统治者积极组织参与祈神禳灾,使巫术救荒更加得到了人们的敬畏,达到所谓的阶级调和。其实质是政府御灾能力降低的表现,巫术救荒不仅贻误了最佳的救灾时机,而且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一步加深了灾民的痛苦。第七章东北灾荒的影响。灾荒造成东北人口的死亡与流移;破坏了东北人们的生产生活;加剧东北社会环境的恶化,导致东北社会秩序的失控和阶级矛盾的激化。民国时期灾荒距今较近,对今天东北地区的防灾、减灾和救灾等工作也可以提供历史教训与借鉴,并对东北地域经济投资的预测性和针对性提供理论依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徐祖迎[10](2013)在《网络动员及其管理》文中认为近年来中国的社会冲突事件频繁发生,在很多情况下,网络动员都成为推动冲突扩散和升级的重要机制。论文主要研究了以下两个问题:第一,网络动员自身的规律性研究,即网络动员是如何成功发起的。第二,当冲突的主体为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成员时,网络动员对冲突双方的不同影响。网络动员是“少数人的大努力”驱动“多数人的小努力”过程,这是网络动员的杠杆作用。认知、情绪、评价和意志等主观因素都会影响民众的网络参与。概括地说,影响公民卷入网络动员的因素既包括判断相似、价值相同、情绪共振和目标趋同等主观因素,也包括上网条件和网络技能等客观因素以及参与的成本收益计算、动员者的信誉与影响力、公民兴趣和公民的参与经历等调节因素。同时网络动员也是一个意义建构的过程,它需要建立一个行动框架。框架动员方式主要分为高层动员、中层动员和低层动员。高层动员规定了动员的主题;中层动员涉及到需要处理的具体任务,它主要包括热场、归因、吁求和释疑等阶段;低层动员方式是网络动员的具体技巧和策略,它主要表现为具象化叙事、草根式表达和苦难式叙事。当前中国社会的冲突以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的博弈为主。网络动员可以迅速地改变冲突双方的博弈格局,它对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双方的影响是不同的。网络动员使得冲突双方的支持力量呈现一种非均衡性增长,它大大地削弱了强势群体对冲突结果的控制。具体地说,网络动员通过影响民众的认知、评价、情绪和意志等主观因素对冲突双方产生了不同影响。认知变化对强弱双方的影响表现为隐瞒与公开、理智与盲信;判断的改变对强弱双方的影响表现为污化与美化、憎恨与同情;情绪感染对强弱双方的影响表现为隐忍与传染、反思与发泄;共同意志对强弱双方的影响表现为着急与不急、让步与提价。网络动员是一把“双刃剑”,在现实生活中具有双重效应。网络动员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为保护弱者权利、推动更广泛的民主参与和监督、释放社会的深层压力以及为改革提供动力和契机。网络动员的负面作用表现为冲击社会秩序、“人肉搜索”侵犯了公民权利、网络暴力引发了民众的不安全感、“媒体审判”形成对公正审判的干扰。网络动员也使得传统的冲突管理有了一定的难度,它对我国的冲突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主要表现为网络动员对信息管理、情绪管理、评价管理和行为管理的挑战。具体地说,就信息管理挑战而言,信源的多元化导致真相难以辨认、信息的快速扩散加大了政府回应和管理的难度、信息的匿名发表使得政府很难找到谈判和协商的对象;就情绪管理挑战而言,情绪升温阻碍了有效沟通、情绪感染加剧了观点的偏激和极化;就评价管理而言,简单化思维导致了评价的二元对立;就行为管理而言,网络动员降低了人们参与的成本、增强了人们的“赋权感”、加剧了网络行为的失范以及加大了责任追究的难度。面对着网络动员对传统的冲突管理带来的挑战,应该加强网络冲突管理的制度与机制建设,这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要尊重和保障民众的网络表达权,并对其进行合理的限制;第二,要建立网络的自我约束机制,即加强网络的交流平台建设、网络交流规范建设以及网络交流道德建设;第三,要合理发挥政府在网络冲突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即及时地进行信息的发布和回应、有效疏导负面情绪、树立政府诚信形象、抑制破坏性的行动意志等。
二、湖南60天3官员非正常死亡 地方政府被疑不作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湖南60天3官员非正常死亡 地方政府被疑不作为(论文提纲范文)
(1)公安机关涉警网络舆情回应效果的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115个案例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文献综述 |
1.6.1 国内研究现状 |
1.6.2 国外研究现状 |
1.6.3 文献述评 |
1.7 研究创新点 |
2 理论分析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网络舆情 |
2.1.2 涉警网络舆情 |
2.1.3 公安机关舆情回应效果 |
2.2 相关理论 |
2.2.1 动态博弈论和合作博弈论 |
2.2.2 5W理论 |
2.2.3 三元交互决定理论 |
3 涉警网络舆情中公安机关回应效果现状:基于案例的描述性分析 |
3.1 回应结果中正面舆情比重提高 |
3.2 回应速度显着提升 |
3.3 舆情周期明显缩短 |
3.4 回应态度愈加积极 |
4 涉警网络舆情中公安机关回应效果的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
4.1 基于定性研究的影响因素提取 |
4.1.1 开放式编码 |
4.1.2 主轴编码 |
4.1.3 选择性编码 |
4.1.4 编码一致性检验 |
4.2 公安机关舆情回应效果影响因素的模型建构与研究假设 |
4.2.1 公安机关舆情回应效果影响因素的模型建构 |
4.2.2 提出研究假设 |
4.3 基于回归分析的影响因素验证 |
4.3.1 设计因变量 |
4.3.2 编码自变量 |
4.3.3 回归分析 |
4.4 涉警网络舆情中公安机关回应效果影响因素分析 |
4.4.1 基于影响因子显着性的统计模型间比较 |
4.4.2 基于影响因子贡献度的总体性比较 |
4.5 涉警网络舆情中公安机关舆情回应效果影响因素的分析结论 |
5 公安机关涉警网络舆情回应效果的提升策略 |
5.1 完善体制:优化外部舆情回应环境 |
5.1.1 明确职权划分,细化部门落实 |
5.1.2 压实责任,科学问责 |
5.1.3 上下部门联动,实现全流程监督 |
5.2 全面把控:准确把握内部舆情特征 |
5.2.1 动态研究,实时监测 |
5.2.2 总结规律,科学引导舆情 |
5.2.3 把握舆情特征,设置预案 |
5.3 科学引导:规范媒体参与,增强警媒互动 |
5.3.1 对媒体恶意炒作严格问责 |
5.3.2 搭建警媒沟通平台,实现良性互动 |
5.4 积极回应: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实现警民双向沟通 |
5.4.1 提高公众对信息知晓度与准确度 |
5.4.2 科学引导网络意见领袖参与舆情 |
5.4.3 积极回应公众诉求,反馈民意 |
5.5 强化提升:加强公安机关舆情回应 |
5.5.1 规范舆情回应态度 |
5.5.2 创新舆情回应方式 |
5.5.3 提升舆情回应能力 |
6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案例参考点来源 |
附录B 专家打分表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2)塑造“社会主义新人” ——集体化时代一个晋东南村庄的个体与群体(论文提纲范文)
附图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理论反思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 |
四.研究区域及史料特点 |
第一章 “问题人物”的思想改造与人生际遇 |
一.精诚所至:董心诚的重归“群众”之路 |
(一)学生时代 |
(二)军旅生涯 |
(三)成为“反革命” |
(四)接受改造 |
(五)成为“群众” |
二.我行我素:石逢生难以被改造的本性 |
(一)成长过程一波三折 |
(二)青年时期因言获罪 |
(三)政治渗透下的家庭关系 |
(四)本性难改:回村后的表现 |
(五)学会使用政治话语保护自己 |
(六)人生悲剧的心理分析 |
三.大起大落:一个皮革手工业者人生的“高潮”与“低谷” |
(一)坎坷波折的前半生 |
(二)改造生活 |
(三)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
四.“学而优则仕”:宁家成士绅梦想的破灭 |
(一)求学 |
(二)工作 |
(三)管制 |
(四)改造 |
五.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公”“私”之间:集体化时代的乡村干部 |
一.集体化时代蔚村权力结构的变迁 |
二.大队的核心干部 |
(一)大队书记 |
(二)大队长 |
(三)其他干部 |
三.小队干部 |
(一)小队干部的基本设置 |
(二)大队干部与小队干部之间的关系 |
四.“三通四化”的干部形象 |
(一)党课制度 |
(二)干部参加劳动制度 |
五.“人无完人”:干部的另一面 |
(一)违反国家政策问题 |
(二)“四清”与整风运动中的干部问题 |
(三)作风问题 |
六.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榜样的力量:集体化时期对模范的塑造 |
一.制造模范 |
(一)制造模范的标准及变化 |
(二)制造模范的困难与问题 |
二.解读模范 |
(一)模范贴近生活 |
(二)模范无处不在 |
(三)模范的奖励 |
三.典型模范 |
(一)水利专业队队长赵世喜 |
(二)第七生产队长卫胜利 |
(三)“保险会计”杨家星 |
四.事件中的模范 |
五.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家庭·劳动·革命:妇女形象的嬗变 |
一.互助组时期:妇女走向生产的准备 |
(一)“互助”的早期理解 |
(二)妇女参与生产的背景 |
(三)效果和经验 |
(四)理想的妇女形象 |
二.初级社、高级社时期:从家庭妇女到劳动妇女 |
(一)以妇女参加劳动生产为中心 |
(二)妇女参加劳动生产的成绩 |
三.人民公社时期:“劳动妇女”和“革命妇女”的双重身份 |
(一)新的要求 |
(二)新的举措 |
(三)新的变化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人”的启蒙:集体化时代的儿童教养 |
一.幼托事业的发展及幼儿教养 |
(一)合作化时期“保育为主、教育为辅”的方针 |
(二)人民公社化时期对“共产主义接班人”的培养 |
(三)集体化时代后期:“儿童本位”的回归 |
二.儿童的小学教养 |
(一)集体化时代农村小学教育普及概况 |
(二)“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 |
(三)“教育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 |
三.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从拿镐到拿枪:建国以来乡村社会中的民兵 |
一.民兵制度的数据分析 |
(一)人数统计 |
(二)组织、干部结构 |
(三)年龄分析 |
(四)基本情况 |
二.民兵的日常管理 |
(一)军事训练制度 |
(二)宣传、学习制度 |
(三)武器管理制度 |
(四)评优制度 |
(五)问题及对策 |
三.民兵的模范带头作用 |
(一)改造种子山 |
(二)抗旱蓄水 |
(三)抗洪抢险 |
(四)科学种田 |
四.民兵营中的女民兵 |
五.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3)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现状与意义 |
1.3.1 研究现状 |
1.3.2 研究意义 |
1.4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
1.4.1 理论基础 |
1.4.2 研究方法 |
1.5 语料来源 |
1.5.1 建立小型语料库 |
1.5.2 依据爬虫程序,滚动抓取标题 |
1.5.3 标题信息处理 |
第二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汇语法特点 |
2.1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频特点 |
2.1.1 词频统计 |
2.1.2 词频分布分析 |
2.2 标题词汇的语义特点 |
第三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法特点 |
3.1 句法结构形式 |
3.1.1 单句式结构 |
3.1.2 组合式结构 |
3.1.3 成分缺省结构 |
3.2 句类特点 |
3.2.1 陈述句标题 |
3.2.2 疑问句标题 |
3.2.3 感叹句标题 |
3.2.4 祈使句标题 |
第四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 |
4.1 引言 |
4.2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 |
4.2.1 词语修辞 |
4.2.2 辞格修辞 |
第五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用特点 |
5.1 关联理论与网络新闻标题 |
5.2 网络新闻标题的“明示—推理”交际 |
5.2.1 明示行为 |
5.2.2 推理过程 |
5.3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境效应 |
5.3.1 认知语境假设 |
5.3.2 语境效果 |
5.4 网络新闻标题的最佳关联 |
第六章 结语 |
6.1 主要研究过程和结论 |
6.2 创新之处与不足 |
6.3 后续研究的设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4)刑事错案及其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选题的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上篇:刑事错案基本问题研究 |
第一章 刑事错案之科学定性 |
第一节 理论界关于“刑事错案”基本内涵的争鸣与评析 |
一、关于“错案”概念的理论争鸣 |
二、对不同“错案”概念的评析 |
第二节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错案”的界定 |
一、中央文件使用“错案”一词的情况分析 |
二、法律法规使用“错案”一词的情况分析 |
三、错案判断标准的多样性 |
第三节 刑事错案概念之科学定性 |
一、刑事错案之语义分析 |
二、刑事错案之构成要件 |
三、刑事错案之类型分析 |
第二章 刑事错案之样态分析 |
第一节 刑事错案研究样本之科学选取 |
一、样本研究对象的针对性 |
二、样本涵盖范围的全面性 |
三、样本所处背景的社会性 |
四、样本素材来源的广泛性 |
第二节 样本案件基本事项实证分析 |
一、样本案件中“被告人”自然特征分析 |
二、样本案件中“被告人”所涉罪名类型分析 |
三、样本案件中“被告人”刑罚情况分析 |
四、样本案件中“被告人”羁押时间分析 |
五、样本案件时间分布分析 |
六、样本案件区域分布分析 |
第三节 样本案件纠正现状实证分析 |
一、样本案件的纠正依据分析 |
二、样本案件的纠正效率分析 |
三、样本案件的纠正方式分析 |
四、样本案件的纠正因素分析 |
五、再审程序的错案纠错功能分析 |
第四节 样本案件赔偿追责实证分析 |
一、样本案件赔偿总体情况分析 |
二、样本案件索赔困难分析 |
三、样本案件赔偿趋势分析 |
四、错案责任追究情况分析 |
第三章 刑事错案之成因剖析 |
第一节 错案生成之基础原因—证据问题 |
一、侦查阶段—证据收集不当 |
二、检察阶段—证据审查不力 |
三、审判阶段—证据判断不准 |
第二节 错案生成之中层原因—制度运行问题 |
一、司法职权配置失衡 |
二、不当干预司法问题突出 |
三、考核指标不尽合理 |
四、错案纠正机制运行不力 |
五、办案经费难以保障 |
六、辩护权缺乏有效行使 |
第三节 错案生成之深层原因—心理偏差问题 |
一、“洞穴隐喻”心理偏差之表征 |
二、心理偏差之理念因素 |
三、心理偏差之主体因素 |
四、心理偏差之环境因素 |
第四节 错案生成之根本原因—客观制约问题 |
一、认定案件事实的逆向性与回溯性 |
二、人类认知能力的有限性与差异性 |
三、认知技术手段的滞后性与误用性 |
下篇:刑事错案治理研究 |
第四章 刑事错案治理概述 |
第一节 治理理论的渊源与发展 |
第二节 刑事错案的治理 |
第五章 构建刑事错案治理体系 |
第一节 科学刑事立法是全面推进错案治理之首要前提 |
第二节 完善证据制度是全面推进错案治理之基础要义 |
一、案件事实认知的理论基础 |
二、严格刑事证明标准 |
三、完善刑事证据规则体系 |
第三节 “以审判为中心”是全面推进错案治理之核心所在 |
一、夯实侦查基础工作 |
二、筑牢检察使命防线 |
三、深化审判程序规则 |
四、理顺公检法三机关的相互关系 |
第四节 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是全面推进错案治理之制度保障 |
一、坚持与改进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 |
二、理顺人大监督与司法自主的关系 |
三、改善司法的外部环境 |
四、优化司法的内部环境 |
第五节 落实司法责任制是全面推进错案治理之组织保障 |
一、正确解读司法责任制 |
二、科学建构司法人员选任、退出与保障机制 |
三、妥善运用司法责任制的倒逼机制 |
四、严格落实错判责任追究制度 |
五、优化绩效考核制度 |
第六节 强化律师辩护是全面推进错案治理之重要力量 |
一、全面实施辩护律师侦查讯问在场制度 |
二、着力提升辩护律师程序性辩护的效能 |
三、不断完善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
四、大力确保辩护律师正确意见得以采纳 |
五、高度重视辩护律师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
六、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制度的应有作用 |
第六章 提升刑事错案治理能力 |
第一节 树立科学执法理念,全面提升错案治理能力 |
一、树立刑事错案可治理理念 |
二、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理念 |
三、树立正当法律程序理念 |
四、树立遵循司法规律理念 |
五、树立依靠党的领导做好错案治理工作理念 |
第二节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错案治理能力 |
一、强化政治信仰建设 |
二、强化职业道德建设 |
三、强化业务能力建设 |
第三节 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有效增强错案治理能力 |
一、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司法理念 |
二、积极引导媒体维护公正的司法权威 |
三、积极引导社会厚植文明的法治精神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5)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范围限定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三、研究述评 |
四、研究方法与框架 |
五、本论文可能的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精准扶贫面临的困境 |
第一节 精准扶贫主体面临困境 |
一、扶贫行政机关间关系尚未理顺 |
二、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不足 |
三、未有效发挥企业参与扶贫的作用 |
第二节 精准扶贫范围面临困境 |
一、扶贫行政机关与市场扶贫范围界限不明 |
二、扶贫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贫困户扶贫范围界限模糊 |
第三节 精准扶贫方式面临困境 |
一、扶贫方式未满足合法性需求 |
二、扶贫方式未满足服务性需求 |
三、传统扶贫方式与现代扶贫方式冲突 |
第四节 精准扶贫程序面临困境 |
一、扶贫信息公开程序不规范 |
二、扶贫听证程序未合理适用 |
三、扶贫教示程序缺失 |
四、扶贫决策程序不健全 |
第五节 精准扶贫救济面临困境 |
一、扶贫信访制度不规范 |
二、扶贫调解制度不健全 |
三、扶贫行政复议救济制度不完善 |
四、扶贫行政诉讼制度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
第二章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精准扶贫行政法保障之界定 |
一、“精准扶贫”的语义 |
二、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 |
第二节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必要性 |
一、规范和控制扶贫公共行政权力的需要 |
二、行政法治原则的必然要求 |
三、提升脱贫质量的内在需要 |
第三节 精准扶贫领域的行政法回应 |
一、行政法为何要回应精准扶贫 |
二、行政法如何对精准扶贫进行回应 |
第四节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基本原则 |
一、公益性原则 |
二、协调性原则 |
三、公众参与原则 |
四、效率原则 |
第五节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理论依据 |
一、给付行政理论 |
二、反贫困理论 |
三、人权保障理论 |
四、合作治理理论 |
第三章 精准扶贫主体之行政法健全 |
第一节 精准扶贫主体之行政法界定 |
一、精准扶贫行政主体含义 |
二、精准扶贫行政主体之特点 |
第二节 域外扶贫主体的行政法保障 |
一、域外扶贫主体的行政法保障实践 |
二、域外扶贫主体行政法保障的启示 |
第三节 “合作扶贫理念”下精准扶贫主体制度之完善 |
一、以“合作扶贫理念”健全精准扶贫主体制度 |
二、厘清精准扶贫行政法主体 |
三、理顺扶贫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
四、重塑法律规范授权企业参与扶贫主体制度 |
五、健全法律规范授权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主体制度 |
第四章 精准扶贫范围之行政法厘定 |
第一节 精准扶贫范围的行政法保障之界定 |
一、精准扶贫行政法保障范围概念之界定 |
二、厘清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之必要性 |
第二节 明确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的合理性基础 |
一、符合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 |
二、有利于规范扶贫行政主体职责 |
三、有助于公平合理地配置扶贫资源 |
第三节 域外扶贫制度的保障范围 |
一、域外扶贫范围的保障实践 |
二、域外扶贫范围制度的启示 |
第四节 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之路径 |
一、明确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遵循的原则 |
二、明确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之标准 |
第五章 精准扶贫方式之行政法优化 |
第一节 精准扶贫方式行政法之思考 |
一、传统扶贫方式需转型 |
二、现代扶贫方式之确立 |
第二节 精准扶贫方式行政法保障之必要性 |
一、精准扶贫方式应当符合比例原则 |
二、精准扶贫方式需遵循程序制约机制 |
第三节 域外扶贫方式的行政法制度 |
一、域外扶贫方式的实践 |
二、域外扶贫方式的启示 |
第四节 精准扶贫方式的行政法优化 |
一、运用行政法统合扶贫方式之思路 |
二、构建激励型扶贫方式 |
三、完善既有扶贫方式 |
第六章 精准扶贫程序之行政法完善 |
第一节 明确精准扶贫行政程序之作用 |
一、监督扶贫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 |
二、确保精准扶贫行政效率 |
第二节 域外扶贫程序的行政法保障 |
一、域外扶贫程序的行政法保障实践 |
二、域外反贫困程序实践的启示 |
第三节 精准扶贫程序之行政法完善路径 |
一、健全扶贫信息公开程序 |
二、合理适用扶贫听证程序 |
三、优化扶贫教示程序 |
四、规范扶贫民主科学决策程序 |
第七章 精准扶贫救济之行政法优化 |
第一节 精准扶贫救济之行政法再思考 |
一、精准扶贫救济制度的认识误区 |
二、正确认识和积极运用精准扶贫救济制度 |
第二节 域外扶贫救济的行政法保障 |
一、域外扶贫救济的行政法保障实践 |
二、域外扶贫救济的行政法保障启示 |
第三节 扶贫救济之行政法建构思路 |
一、规范扶贫信访救济制度 |
二、健全扶贫调解救济制度 |
三、完善扶贫行政复议救济制度 |
四、改善扶贫行政诉讼救济制度 |
第八章 精准扶贫的立法建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立法总体思路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立法建议说明 |
三、扶贫立法的配套制度设计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6)群体性冲突极端化的脆弱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图 |
2 相关理论基础和研究现状 |
2.1 群体性冲突极端化理论及研究现状 |
2.2 复杂系统脆弱性理论及研究现状 |
2.3 灰色关联分析理论及研究现状 |
2.4 突变理论及研究现状 |
2.5 演化博弈理论及研究现状 |
3 群体性冲突极端化的现状与面临的问题分析 |
3.1 群体性冲突极端化的现状分析 |
3.2 群体性冲突极端化面临的问题分析 |
3.3 群体性冲突极端化的原因分析 |
4 群体性冲突极端化的脆弱性激发因素分析 |
4.1 群体性冲突极端化的典型案例分析 |
4.2 群体性冲突极端化的脆弱性激发因素辨识 |
4.3 群体性冲突极端化的关键脆弱性激发因素提取 |
5 突变视角下群体性冲突极端化的脆弱性激发模型与行为分析 |
5.1 因素诱导下脆弱性激发的行为突变过程描述 |
5.2 脆弱性激发的行为演化模型构建 |
5.3 脆弱性激发的行为突变分析 |
5.3.1 脆弱性激发的行为演化临界区域分析 |
5.3.2 脆弱性激发的行为演化的突变特性分析 |
5.4 脆弱性激发行为突变的实例分析 |
5.5 实例分析结果及现实指导意义 |
6 演化博弈视角下群体性冲突极端化的脆弱性激发模型与行为分析 |
6.1 脆弱性激发的“地方政府-参与者”两方博弈 |
6.1.1 博弈要素分析及模型建立 |
6.1.2 博弈双方行为演化分析 |
6.1.3 博弈结果分析及参数讨论 |
6.1.4 博弈模型分析结果的现实指导意义 |
6.2 脆弱性激发的“地方政府-网媒-参与者”三方博弈 |
6.2.1 三方博弈模型建立 |
6.2.2 三方博弈模型的Nash均衡求解 |
6.2.3 三方博弈Nash均衡解的稳定性分析 |
6.2.4 三方博弈混合策略Nash均衡解的分析 |
6.2.5 博弈模型分析结果的现实指导意义 |
7 群体性冲突极端化的脆弱性演化路径及控制 |
7.1 群体性冲突极端化的脆弱性演化路径分析 |
7.2 群体性冲突极端化的脆弱性控制策略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的主要工作及结论 |
8.2 研究创新点与未来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1 |
附录 2 |
附录 3 |
在校期间获奖和参与项目情况 |
(7)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变迁的逻辑 ——基于政策网络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目的与研究问题 |
(三) 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现状 |
(一) 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相关研究 |
(二) 政策变迁的研究途径 |
(三) 政策网络理论研究现状 |
(四) 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内容、论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内容 |
(二) 论文结构 |
(三)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变迁的轨迹 |
第一节 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内涵、特征与本质 |
一、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内涵的界定 |
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体系的网状结构 |
三、本质:政府主导的规制型环境公共政策 |
第二节 建国以来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的演进 |
一、工业点源污染的行政控制(1956-1978年) |
二、开启法制途径下的管控(1979-1991年) |
三、引入市场机制的管控(1992-2002年) |
四、尝试突破属地模式的综合治理(2003-2010年) |
五、走向法治化的合作治理(2010年至今) |
第三节 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变迁的特征:阶梯式渐进 |
一、政策主体多元化 |
二、政策工具规范化 |
三、社会行动网络化 |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变迁的网络分析路径 |
第一节 政策网络界定及其理论内核 |
一、政策网络概念界定 |
二、政策网络理论的核心要素 |
三、政策网络理论的中国适用性考量 |
第二节 政策网络变化引发政策变迁的机理 |
一、政策网络与政策结果的关系:结构观与行为观 |
二、基于中国政策现实的改造:政策变迁的“结构—行为”观 |
(一) 结构与行为的互动关系 |
(二) 政策变迁的“结构—行为”观 |
第三节 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变迁的解释框架 |
一、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变迁中的政策网络 |
(一) 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网络的构成 |
(二) 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网络主体及其互动 |
(三) 政策网络内的核心关系与政策变迁 |
二、网络视角下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变迁的影响因素 |
(一) 权力结构因素 |
(二) 策略行为因素 |
(三) 社会资本因素 |
第三章 政策变迁的权力因素:政策网络权力结构的变化 |
第一节 政策网络对政策变迁的影响:权力结构分析 |
一、政策变迁中的权力结构 |
二、政策网络权力结构变化与政策变迁 |
三、政策主体权力关系与政策网络制度环境 |
第二节 政策网络权力中心:矩阵式的政府间权力关系 |
一、横向结构:党、立法、行政部门的权力关系 |
二、纵向结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关系 |
第三节 环保升级与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变迁 |
一、环保行政机构改革与职权变化 |
二、环保升级与政策实践 |
(一) 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中的权力整合 |
(二) 机动车燃油与排放标准政策演进中的权力博弈 |
(三) 环保约谈制引发新型权力关系 |
第四章 政策变迁的策略行为因素:政企互动关系的变化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与企业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角色 |
一、地方政府与企业的环保角色 |
(一) 社会分工与职责法定 |
(二) 政策执行中的利益博弈主体 |
二、地方政府与企业的政策网络角色 |
(一) 政策网络类型的变化与行动者角色的转换 |
(二) 府际网络关系中的地方政府角色 |
(三) 生产者网络关系中的企业角色 |
第二节 环境规制转型中的地方政府与企业行为 |
一、环保考核的制度转型与地方政府行为 |
二、污染规制的转型与企业行为 |
第三节 地方政府与企业的策略互动:利益共同体的形成与演变 |
一、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零和、共谋与合作 |
(二) 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共谋关系 |
(三) 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 |
二、地方政府与企业互动的行为选择及其影响因素 |
三、互动规则的变更:从“利益共同体”到“责任共同体” |
第五章 政策变迁的社会资本因素:专家、媒体与公众的角色转型 |
第一节 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网络中的社会资本 |
一、政策网络与社会资本 |
(一) 社会资本:公共政策运行的基础 |
(二) 政策网络中社会资本的建构 |
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网络的社会资本及其结构特征 |
第二节 大气污染防治中专家、媒体与公众的角色转型 |
一、专家:从决策咨询到社会动员 |
二、媒体:从信息传播到协商平台 |
三、公众:从环境关心到环境维权 |
四、专家、媒体与公众的三方互动及政府回应 |
五、塑造公共议题与建构社会资本:专家、媒体与公众影响政策变迁的方式 |
第三节 社会资本的变化与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变迁 |
一、社会资本的内在增进:专家、媒体与公众的角色转型 |
二、社会资本的外在提高:决策网络的开放与议题网络的生成 |
三、社会资本:政策变迁的结构性因素 |
第六章 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与路径选择 |
第一节 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变迁的三重逻辑 |
一、从“政府-市场”走向合作治理 |
二、从行政、“法制”走向“法治” |
三、从“权威-服从/对抗”走向共同监管 |
第二节 政策网络与政策变迁的互动机制 |
一、政策网络对政策变迁的作用机制 |
二、政策变迁对政策网络的作用机制 |
三、政策工具:政策网络与政策变迁互动的中介 |
第三节 “共识互动型”的政策变迁路径 |
一、责任共识:定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均衡点 |
二、合作行政:克服环保职权碎片化 |
三、法治规范:建立政企互动良性关系 |
四、共同监督:社会行动化解政策僵局 |
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与学术贡献 |
(一) 研究结论 |
(二) 学术贡献 |
二、研究不足与研究展望 |
(一) 研究不足 |
(二)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从对抗到合作:冲突社会下的风险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第1节 选题的缘起和意义 |
第2节 研究的回顾与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1.2.2 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第3节 理论假设及分析框架 |
第4节 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
第2章 怀疑与分裂:社会转型背景下的社会风险 |
第1节 社会转型与风险社会理论 |
2.1.1 我国社会转型本质与核心 |
2.1.2 西方二次转型与风险社会理论 |
第2节 我国社会转型背景下的社会风险 |
2.2.1 社会风险相关概念 |
2.2.2 我国转型期社会风险的类型及其影响 |
第3章 对抗与冲突:社会风险突变 |
第1节 社会冲突与群体性事件 |
3.1.1 社会冲突及其功能 |
3.1.2 群体性事件的冲突性质 |
第2节 两类典型群体性事件及其原因分析 |
3.2.1 “维权型”群体性事件及其原因分析 |
3.2.2 “泄愤型”群体性事件及其原因分析 |
第3节 冲突社会的风险特征 |
3.3.1 冲突的社会风险源头清晰 |
3.3.2 社会冲突的暴戾趋势越来越强烈 |
3.3.3 社会情绪由仇恨贪腐转向仇恨官员 |
3.3.4 “制度风险”与“技术风险”并存 |
第4章 社会风险衍生、演化与突变的路径分析 |
第1节 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冲突:风险生产的逻辑起点 |
4.1.1 公权力与私权利的边界 |
4.1.2 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 |
4.1.3 公权力的异化及其与私权利的冲突 |
4.1.4 公权侵犯私权与私权利觉醒之间的矛盾 |
第2节 改革收益分配不均:风险演化的催化剂 |
4.2.1 阶层间的仇视与对立 |
4.2.2 中下层阶层的相对剥夺感 |
第3节 制度内利益表达机制的梗阻:风险突变的临界点 |
4.3.1 公共政策制订中的参与缺失 |
4.3.2 私权利遭侵犯后的救济途径受阻 |
第5章 暴力革命与政治改革:社会风险的爆发与应对方式 |
第1节 暴力革命:社会风险的激烈爆发方式 |
5.1.1 革命发生的制度和社会的可能背景 |
5.1.2 暴力革命对人权法治的排斥 |
第2节 政治改革:并非完全温和的风险处置方式 |
5.2.1 有关改革的两种理论及其产生的影响 |
5.2.2 关键阶层的政治态度与改革观点 |
第6章 协商民主:社会风险治理的一种可能路径 |
第1节 协商民主的价值:社会矛盾化解前置的有效形式 |
6.1.1 协商民主有助于促进公权与私权之间的平等与尊重 |
6.1.2 协商式民主提供了多元利益表达的渠道 |
6.1.3 协商式民主有利于培养理性、负责的公民 |
第2节 协商民主的前提:限制公权力与保障私权利 |
6.2.1 真正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 |
6.2.2 不以公益之名侵犯私益 |
6.2.3 媒体与公众参与监督公权力运行 |
第3节 协商民主的社会基础:网络民主与公民社会的发展 |
6.3.1 网络民主时代的到来 |
6.3.2 公民社会的充分发展 |
第4节 协商民主的参与主体与参与路径 |
6.4.1 协商民主的参与主体 |
6.4.2 协商民主的参与路径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第1节 研究结论 |
第2节 主要创新点 |
第3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9)1912-1931年间东北灾荒的社会应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文选题的缘起及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一)国内灾荒史研究综述 |
(二)国外有关中国灾荒史的研究 |
三、资料来源和研究方法 |
(一)资料来源 |
(二)研究理论与方法 |
四、相关概念界定和论文结构 |
(一)研究对象界定 |
(二)论文基本结构 |
五、论文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东北灾荒的成因 |
第一节 自然因素 |
一、气候状况与灾害 |
二、地质地貌特征与灾害 |
第二节 社会因素 |
一、滥砍盗伐 破坏生态 |
二、政争不断 战乱频仍 |
三、租赋繁重 民不聊生 |
第二章 东北灾荒的历史考察 |
第一节 东北灾情举要 |
一、东北水灾 |
二、东北旱灾 |
三、东北雹灾 |
四、东北瘟疫 |
第二节 东北灾荒的特点 |
一、发生频繁 无年不灾 |
二、地区广大 无地不灾 |
三、多灾并发 接连不断 |
第三章 东北灾荒的官赈措施 |
第一节 灾情管理 |
一、设立赈务机构 |
二、建全报灾体系 |
第二节 东北地方政府的赈灾措施 |
一、急赈 |
二、帮扶生产 |
三、调控物价 |
第三节 东北地方政府赈灾评述 |
一、赈济的正面效应 |
二、赈济的负面效应 |
第四章 东北灾荒的社会救济 |
第一节 东北慈善团体的救济 |
一、东北地区的慈善团体 |
二、慈善团体的救灾活动 |
第二节 东北地区的个人义举 |
一、绅商官员的救灾行为 |
二、平民阶层的救灾行为 |
第三节 社会救济评述 |
一、社会救济的积极作用 |
二、社会救济的不足之处 |
第五章 东北地区仓储备荒 |
第一节 仓储备荒之沿革 |
第二节 东北地区仓储备荒概况 |
一、各地建仓情况 |
二、仓储制度的建立 |
三、积谷的征收和使用 |
第三节 东北地区仓储备荒之评价 |
一、仓储备荒的作用 |
二、仓储备荒的弊漏 |
第六章 东北旱灾与禳弥信仰 |
第一节 禳弥信仰的源起及发展 |
第二节 东北旱灾与禳弥信仰 |
一、禳弥信仰的阶层 |
二、祈神禳灾的仪式 |
三、祈神禳灾的特点 |
第三节 禳弥信仰存在的社会根源及评价 |
一、禳弥信仰存在的社会根源 |
二、禳弥信仰的社会效应及评价 |
第七章 东北灾荒的影响 |
第一节 灾荒造成人口的变动 |
一、灾荒对人口的戕害 |
二、灾荒导致人口流移 |
第二节 灾荒滞碍农业生产 |
一、灾荒使劳动力锐减 |
二、灾荒恶化耕作环境 |
三、灾荒破坏生产工具 |
第三节 灾荒破坏社会生活 |
一、灾荒破坏居住环境 |
二、灾荒导致民食维艰 |
三、灾荒导致粮价奇涨 |
第四节 灾荒恶化社会环境 |
一、灾荒导致社会秩序混乱 |
二、灾荒激化社会矛盾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后记 |
(10)网络动员及其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的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文献及理论综述 |
一、三种基本的研究视角 |
二、网络动员的结构、策略、条件和作用 |
三、对既有研究的评价 |
第三节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阐述 |
二、相关理论支撑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网络动员的基础、载体和特征 |
第一节 网络动员的基础 |
一、技术基础:互联网革命 |
二、人力基础:从精英到平民 |
第二节 网络动员的载体 |
一、QQ群:温情脉脉的咖啡馆 |
二、网络论坛:自由的时代广场 |
三、博客(微博):私人的会客厅 |
第三节 网络动员的基本特征 |
一、动员成本的低廉 |
二、动员主体的身份隐蔽 |
三、动员参与者之间的高水平互动 |
四、动员形式的多元选择 |
五、动员信息的快速传播 |
第三章 网络动员的作用机制及其意义建构 |
第一节 网络动员的杠杆作用 |
一、“少数人的大努力” |
二、“多数人的小努力” |
第二节 网络动员的影响因素 |
一、吸引网民参与的主观因素 |
二、影响网民参与的客观因素 |
三、影响网民参与的调节因素 |
第三节 网络动员的意义建构 |
一、网络动员的意义框架建构功能 |
二、意义框架对集体行动的动员作用 |
第四章 网络动员对社会冲突的影响 |
第一节 网络动员对冲突双方博弈格局的影响 |
一、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冲突 |
二、冲突博弈中强弱双方不同的行动逻辑 |
三、网络动员成为弱势方改变冲突格局的最佳选择 |
四、网络动员对冲突双方的总体性影响 |
第二节 网络动员对冲突双方的影响 |
一、网络信息传播对冲突双方认知的影响 |
二、网络判断形成对冲突双方评价标准的影响 |
三、网络情绪感染对冲突双方情绪的影响 |
四、网络的行动口号对冲突双方意志的影响 |
第五章 网络动员的社会作用及其对冲突管理的挑战 |
第一节 网络动员的积极作用 |
一、保护弱者权利 |
二、推动更广泛的民主参与和监督 |
三、释放社会的深层压力 |
四、为改革提供动力和契机 |
第二节 网络动员的消极作用 |
一、冲击社会秩序 |
二、“人肉搜索”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
三、网络暴力引发了民众的不安全感 |
四、“媒体审判”对公正审判的干扰 |
第三节 网络动员对冲突管理的挑战 |
一、网络动员对信息管理的挑战 |
二、网络动员对情绪管理的挑战 |
三、网络动员对评价管理的挑战 |
四、网络动员对行为管理的挑战 |
第六章 国内外网络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
第一节 中国互联网管理的现状 |
一、互联网管理的内容 |
二、互联网管理的方式 |
第二节 中国网络管理存在的问题 |
一、网络立法层级不高,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
二、“多头管理”带来了“对接”和协调的困难 |
三、立足于控制,对“自律”重视不够 |
四、信息封锁引发民众猜疑 |
五、拖延战术错失解决良机 |
六、无原则妥协形成示范效应 |
第三节 国外的网络管理及其启示 |
一、国外网络管理的主要方式 |
二、国外网络管理的经验 |
第七章 网络管理的相应建议 |
第一节 对网络表达权的尊重、保障与限制 |
一、尊重网络表达权利 |
二、保障网络表达权 |
三、网络表达权的合理限制 |
第二节 建立网络的自我约束机制 |
一、网络交流平台建设 |
二、网络交流规范建设 |
三、网络交流道德建设 |
第三节 合理发挥政府在网络冲突管理中的作用 |
一、及时进行信息的发布和回应 |
二、有效疏导负面情绪 |
三、树立政府诚信形象 |
四、抑制破坏性的行动意志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案例1:厦门PX事件 |
案例2:宜黄拆迁事件 |
案例3:石首群体性事件 |
案例4:“淘宝伤城”事件 |
案例5:抵制家乐福事件 |
案例6:云南“躲猫猫”事件 |
案例7:2012年的“抵制日货”运动 |
案例8:山西黑砖窑事件 |
案例9:浙江“钱云会事件” |
案例10:南京天价烟事件 |
案例11:互联网助推官民“争水风波”的解决 |
个人简历在学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四、湖南60天3官员非正常死亡 地方政府被疑不作为(论文参考文献)
- [1]公安机关涉警网络舆情回应效果的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115个案例的实证分析[D]. 邱文康.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1
- [2]塑造“社会主义新人” ——集体化时代一个晋东南村庄的个体与群体[D]. 张瑜. 山西大学, 2020(01)
- [3]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D]. 周莹.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0(01)
- [4]刑事错案及其治理[D]. 张松. 吉林大学, 2019(10)
- [5]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研究[D]. 唐梅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6]群体性冲突极端化的脆弱性研究[D]. 刘丹. 西安理工大学, 2017(02)
- [7]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变迁的逻辑 ——基于政策网络的视角[D]. 冯贵霞. 山东大学, 2016(09)
- [8]从对抗到合作:冲突社会下的风险治理[D]. 申霞. 中央民族大学, 2013(06)
- [9]1912-1931年间东北灾荒的社会应对研究[D]. 王虹波. 吉林大学, 2013(08)
- [10]网络动员及其管理[D]. 徐祖迎. 南开大学, 20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