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证券市场有效性的实证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常嘉欣[1](2022)在《中国上海证券市场半强式有效性研究——基于上市公司分红的实证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Eugene-Fama提出有效市场假说以来,市场有效性一直是金融领域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文章以2020年上海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发放红利为契机,通过事件研究法,借助CAPM模型,选取上海证券市场60只股票进行实证分析,根据累计平均超额收益率(CAR)指标,得出上海证券市场尚未达到半强式有效这一结论并提出相关政策性建议。
石晟懿[2](2021)在《中国医药股票市场实证分析》文中认为
张艺琼[3](2021)在《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注册制改革正式开启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模式“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重要转型,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成为证券监管的工作重心与核心理念。自2019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行注册制以来,沪硅产业、百奥泰、君实生物等诸多非盈利公司成功上市的案例屡见不鲜,龙腾光电、路德环境和瑞晟智能等新上市的公司在报告期间相继业绩大幅下滑,这一系列亏损上市和业绩下滑事件中值得深思的是当前对于公司上市标准和价值的评判由盈利能力等传统财务数字信息逐步转向公司未来前景、商业模式和品牌价值等非财务数字信息。2020年颁布实施的新《证券法》明确提出“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信息披露要求,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叙述性文本信息的要求和规范上升至法律层面。这些现象和变化说明相较于传统的财务数字信息,上市公司非数字的、定性的文本信息开始不断受到重视。由于年度报告是公司对外传递信息的主要载体,其在信息披露中占据核心地位,因而,年报中文本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逐步引起资本市场参与者的广泛关注,也同时成为当前学术界一个新兴的焦点问题。能否以及如何在真正意义上促进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保证其实质上符合信息披露基本原则要求?成为当前证券市场监管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议题和挑战。在当前证券市场监管转型背景下,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作为公司治理的一种重要的外部治理方式,是实现年报日常事后监管、充分发挥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的创新性举措。基于此,本文立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本原则的整体框架,聚焦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这一公司外部治理视角,针对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这一焦点问题,选取2015-2018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利用Python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批量获取并深入挖掘交易所年报问询函与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从年报语调操纵、年报可读性和年报文本信息含量三个层面多维度、系统性地详细探究了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影响并揭示其影响机制和渠道,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最终得到以下几点主要研究结论:(1)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能有效发挥其对公司的外部治理作用,显着促进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切实督促上市公司将信息披露基本原则落到实处。具体为: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显着降低了年报语调操纵,保证了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显着提高了上市公司年报可读性,保证了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无论是纵向维度还是横向维度,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均能显着提高年报文本信息含量,促使年报文本信息披露在实质上具备“完整性”。此外,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程度越严重,其越能充分发挥对管理层年报文本信息披露机会主义行为的约束和治理作用,即越能显着促进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2)年报数字信息与年报文本信息之间具有关联性,除了直接促进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外,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还能通过约束年报数字信息操纵进而间接促进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具体为: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能有效降低公司操纵性应计利润进而降低异常乐观语调、增加年报可读性和年报文本特质性信息。相对于间接影响,直接影响占主导,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更多地会直接促进年报文本信息披露。此外,通过影响机制研究还发现上市公司年报文本相似度降低可能并非真正代表年报信息含量提高,当前学术界广泛采用年报文本相似度来衡量年报文本信息含量的方式可能并不完美。(3)在不同治理环境和内外部治理机制下,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含量的促进作用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具体为:非国有企业和内部控制质量低的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其年报语调操纵的抑制作用更为明显;市场化进程高、媒体报道数量多时,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上市公司年报可读性的提高作用会更明显;较高的市场竞争程度下,管理层会提供更多与其他公司不同的特质性信息,提高横向维度的年报文本信息含量;而对于纵向年报文本信息含量即年报文本相似度来说,市场竞争程度较低时,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的影响反而更明显;媒体报道数量多时,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含量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本文的主要特色与创新体现为:第一,本文创新性地基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本原则的整体框架,从年报语调操纵、年报可读性及年报文本信息含量这三个维度系统性、综合性地全面展开年报文本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丰富了针对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传统单一研究视角,拓展了文本信息披露的研究外延。第二,与现有研究不同,本文选取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这一独特的公司外部治理方式,深入分析其对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影响,既弥补了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制约因素的研究不足,又丰富了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公司治理效应的研究成果,具备一定的新颖性和独特性。第三,考虑到年报数字信息与年报文本信息之间的关联性,本文将年报数字信息披露纳入研究体系,构建“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年报数字信息披露—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影响机制模型,为相关研究提供了一个更为缜密、完整的逻辑链条和新的经验参考。第四,依据计算机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将大数据综合应用于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研究中,扩展了传统的文本信息披露研究手段,提高了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创新性地运用Python的sklearn模块构建样本公司年报特征集并实现文本向量化,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同时构建年报文本信息含量的测度变量,完善和丰富了年报文本信息含量的评价和测度体系。
张金羽[4](2021)在《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上市医药企业的股价影响 ——基于事件分析法》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全球化进程和社会变革的加速,传染病疫情、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日益频发,严重威胁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2020年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一场严重的传染病大流行,为国民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严峻考验。有“经济晴雨表”之称的证券市场的走势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民经济的情况,突发事件的影响也常常会在第一时间反映在股票走势中。通常来讲,突发事件会改变投资者信心,造成证券市场股价的大幅波动,扰乱市场正常秩序,冲击股票市场相关上市企业与行业。对此,股票市场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受到了怎样的冲击值得深入研究。本文旨在研究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突发事件对中国医药企业的影响。从上市企业股票收益率的波动角度探讨新冠疫情事件对企业的影响,是最直观的,也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研究对象为医药上市公司是由于药物、医疗用品和医药器械等与防御、治疗新冠肺炎病毒密切相关,医药上市企业是新冠肺炎疫情最直接的影响者。对此,本研究采用事件分析法,选取中国上市医药企业股票收益率为研究对象,通过累计超额收益率检验新冠肺炎疫情是否对我国医药行业产生显着影响及其影响程度。此外,本研究还旨在分析新冠疫情信息披露对上市医药企业的影响。疫情初期,因为信息披露的不充分与不及时助长了疫情的扩散,引发并加剧了人们的恐慌情绪。及时、真实且详细的信息披露可以增加民众对官方发布信息的信任度,降低恐慌情绪。但在疫情十分严重的情况下,人们又会过度谨慎,做出非理性的从众行为。由此可知,相关疫情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方式尤为关键。一方面,通过分析疫情发展不同阶段下的信息披露情况,研究中国医药企业股票的波动特征,为投资者提供一定的参考信息,帮助投资者做出更加理性的交易行为;另一方面,研究投资者对这些信息的关注程度和认知程度,以及信息披露引发的市场反应,对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和应急管理策略提供补充和建议。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第一,疫情萌芽期,信息披露的不明显和不充分没有引起人们对该信息的关注,上市医药企业的股价不会出现较大波动。第二,疫情过渡期,相关疫情信息逐渐披露,上市医药企业的股票收益率呈现出正向变动。第三,疫情全面爆发期,疫情的披露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铺天盖地广为传播,信息披露十分充分,吸引投资者广泛关注,上市医药企业股票收益率显着上涨。第四,抗击疫情决胜期,此时有关新冠疫苗利好消息的出现,会带来上市医药企业股票收益率的正向变动。第五,疫情过渡期和疫情爆发期,不同类型医药企业受到的影响存在差异。在疫情过渡期,只有医疗保健设备与用品企业的股票收益率保持强劲上升的趋势;而在疫情爆发期,不同类型医药企业均有受益,表现为持续增长的收益率。文章的创新之处有两点:第一,学术界当前对突发事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自然灾害或者政策事件上,对大规模公共卫生事件的研究比较少,去年爆发的新冠疫情正属于这一类,本文研究可以弥补这方面的缺口,充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这类大规模的、影响国民生命健康和国家经济发展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对股票市场的影响研究;第二,目前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金融方向的研究大多是研究对宏观经济或对中小企业的影响,较少有研究将某个具体行业作为研究对象,本文具体对医药类企业进行研究,以研究单独某一行业对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反应是否具有特殊性,并且将疫情发展阶段和医药企业类型细分,进一步研究不同时期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影响差异。
姬昊辰[5](2020)在《基于沙堆模型对中国股市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股票市场也在不断的扩大,股市的趋势和波动对经济有着巨大的影响作用。自中国股市成立以来,就有许多专家学者对中国股市的有效性进行研究,近些年来,大量的文献表明中国股票市场已经达到弱式有效市场,表明中国股票市场已经属于有效市场假说的范畴。然而,还有一些文献的研究发现,市场上出现许多与有效市场假说相悖的异常现象,比如羊群效应和日历效应等,这些现象的发生表明股票市场的结构并非是有效市场所假设的情形。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分形市场假说的理论来探索中国股票市场的分形结构,以及通过分形理论中的自组织临界理论和沙堆模型来对中国股票市场进行实证分析。本文第一章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总结与分析。第二章从分形市场假说入手,对比分形市场假说与有效市场假说的不同之处,对分形市场假说进行概述与讨论。第三章使用R/S分析法对中国股票市场的分形特征进行实证研究,探索是否中国股票市场处于分形市场的状态。第四章对分形理论和动力学理论中着名的自组织临界性理论进行介绍与讨论,由于自组织临界性理论是揭示沙堆模型的基础,因此对自组织临界性理论的研究有助于更好的理解沙堆模型。第五章通过使用沙堆模型对中国股票的内在动力学机制进行研究和探索,使用中国沪深股市近20年数据进行实证研究,探索中国股市的内在动力学机制以及中国股票市场存在的分形结构。通过对中国股票市场的分形结构以及股市的动力学机制进行实证研究后表明:中国股票市场并非达到有效市场,而是处于一种分形市场的结构。中国股票市场具有长程相关性,沪深股市均具有150天左右的正向的长记忆性。中国股票市场满足沙堆模型的相关特征,是一个开放的耗散系统,会自组织的朝向自组织临界状态发展,在自组织临界状态时,任何一个扰动将导致股价的距离波动。中国股票市场在空间和时间上均呈现出标度不变性,其中,上海股票市场在出现大规模下跌的概率要高于大规模上涨的概率,在下跌时的持续时间会高于上涨时的持续时间;深圳股票市场在出现大规模下跌的概率要高于大规模上涨的概率,在下跌时的持续时间低于上涨时的持续时间。在外界环境相对稳定的状态下,中国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主要由其系统内部各因素所决定。本文的研究对中国股票市场的分形结构进行了探索,研究结果更加符合现实市场的情况,为进一步对中国股市内在的机制的探索以及对中国股市股价波动的研究有着借鉴作用。
张婷[6](2020)在《中国股票市场指令不平衡与市场有效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末,在80、90年代得到快速发展,至今作为现代金融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与实验金融学和行为金融学等互相融合发展。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的核心是研究在给定的交易规则下,金融资产的定价过程和结果,不仅揭示了市场交易规则对价格形成的影响,还能帮助市场管理者分析优化交易规则。微观市场结构理论一方面将价格形成过程与交易者行为联系起来,另一方面将市场行为看成单个交易行为的总和,将价格预测问题转化为潜在的决策问题进行研究。目前,已经有大量的文献研究了交易者行为与股票价格之间的关系,传统的研究大多以交易量作为交易行为的表征。但是交易量高可能是由于买方或者卖方占优势,也可能仅仅是因为该交易日交易者的交易兴趣较高,而单纯的交易量指标会忽略掉交易方向信息,而无法区分这些情况。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以指令不平衡作为交易行为的度量,他们认为指令不平衡能够同时反映交易量和交易方向,因而包含更多信息。指令不平衡相关的研究在美国股票市场开始得最早,也研究得最为全面。大量学者发现了美国市场指令不平衡存在很强地自相关性,与收益率也有很强的同期相关性。随后,关于指令不平衡与收益率关系,以及指令不平衡与市场效率的研究在全球金融市场引起关注,包括日本股票市场、澳大利亚股票市场等。本文立足于中国股票市场,研究中国股票市场指令不平衡的统计性质,指令不平衡与收益率之间的关系,并以指令不平衡为指标,研究中国股票市场的价格发现效率以及市场的微观结构分类。我们发现中国股票市场总体指令不平衡的概率密度分布有明显的“胖尾”特征,用学生分布函数和q-指数分布函数拟合经验分布,能得到很好的拟合效果。我们通过比较这两个分布函数拟合残差的均方根来比较拟合优度,结果表明学生分布的拟合效果更优。我们同时采用了极大似然估计和最小二乘估计进行拟合,极大似然估计的整体拟合优度高于最小二乘估计,而最小二乘估计能更好地拟合尾分布。在单个股票指令不平衡的分布拟合中,学生分布函数的表现也更好。然后,本文通过非参数方法检测到指令不平衡分布具有幂律尾特征。已有大量研究将指令不平衡作为交易行为的度量,并发现了其与股票价格之间的紧密联系。关于中国股票市场中指令不平衡对未来收益率预测作用已经一些研究结果,但是所得结论并不一致。已有的研究存在样本股票少或是样本期短的问题,因此,基于更完整的样本股票和更长的样本期,研究中国股票市场中日度指令不平衡与收益率的关系,重新检验日度指令不平衡的预测效果显得十分必要。本文选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所有股票作为样本,样本期为2000年1月到2011年12月。本文结合Chordia等人的理论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中国股票市场中日度指令不平衡也是显着自相关的,而且同期指令不平衡与收益率之间有很强的正相关性。更重要的是,我们发现滞后期指令不平衡能够显着预测未来收益率,指令不平衡的预测作用不仅在全样本中显着,而且在按市值分组和按换手率分组的子样本中也是稳健的。而且,我们发现当天的涨跌停限制对指令不平衡的预测效果有显着为正的影响。另外,本文基于日度指令不平衡对未来收益率的预测作用构建了交易策略,实证结果表明该交易策略能得到显着为正的回报。而且,在与只买或只卖的被动交易策略进行比较时,基于指令不平衡的交易策略在获得相当的回报时,夏普比率明显低于被动交易策略。这个研究结果为指令不平衡与收益率关系的研究提供了新的实证结果,也为指令驱动市场中存货效应对股票价格影响的研究提供新的阐述。最后,以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和有效市场假说为导向,以指令不平衡为研究视角,本文探究了中国股票市场的有效性和市场微观结构分类。首先,中国股票市场中的日度指令不平衡存在显着的自相关性,而日度收益率的自相关性较弱。基于这个结果,本文检验了中国股票市场收敛到有效的速度。实证结果发现,中国股票市场收敛到有效需要120分钟到150分钟。大市值股票和低换手率股票的收敛速度更快,为10分钟到30分钟。更进一步,本文将市场中的交易者分为大的个人交易者、大的机构交易者、小的个人交易者和小的机构交易中四类,研究不同类型交易者指令不平衡对市场的影响以及中国股票市场的微观结构分类。实证结果表明,机构交易者指令不平衡的持续性强于个人交易者。对于个人交易者,不同交易者之间的模仿行为是指令不平衡持续性的主要原因,而对于机构交易者,则主要是来源于交易者为了降低成本而拆分指令。最后,我们研究了不同交易者限价指令和市价指令的比例以及表现,结果表明个人交易者的市价指令表现较差,这类交易者通常是噪声交易者或流动性交易者;而机构交易者的市价指令能在对股价不造成显着影响的情况下获得收益,说明机构交易很有可能获得内幕消息,并据此采取一定的交易策略减小价格影响,从而降低交易成本,这类交易者通常为知情交易者。除了大的个人交易者,市场中的限价指令都能获得为正的收益,说明中国股票市场在没有指定做市场的情况下,市场中的做市行为也能够有效的进行。综上,以指令不平衡为研究视角,我们认为中国股票市场作为一个指令驱动的新兴市场,已经足够有效容纳市场指令不平衡带来的价格压力,但是市场价格发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孟铂林[7](2020)在《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文中指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解决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监管手段之一。随着我国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全面推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影响更为重大。然而,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着广泛的失灵,具体表现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失真;上市公司的披露信息存在自利性;以及,普通投资者难以吸收并运用披露信息。本文立足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整个体系,运用调查问卷、成本-收益分析和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研究发现,导致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的原因可以分为三大部分:在披露规定层面上,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模糊性降低了违规披露的成本,相关规定的分散性则增加了合规披露的成本,且细化规定需要支付高昂的成本;在披露信息层面上,不断增加的披露信息不仅导致了监管上成本收益的失衡,而且导致了投资者吸收和运用披露信息上成本收益的失衡,此外海量的披露信息还扭曲了投资者的信息获取途径、增加了证券市场的“代理”成本和道德风险,并且引发了上市公司之间的“马太效应”;在监管监督层面上,上市公司、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关,以及投资者形成了一个“伞形”利益关联体系,由于利益冲突和监管“俘获”等原因,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监督很有可能出现缺位问题。比较分析中美两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路径,规范分析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的解决办法,在法律机制方面,应从事前、事中和事后法律机制三个方面入手:在事前法律机制方面,可以通过立法,适当增加司法机关、监管机关和监督主体的自由裁量权,与此同时通过信息披露标准化的方式,进一步压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可操作空间;在事中法律机制方面,应该着重保证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的独立性,实现保荐人与承销商的分离,在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业务和资产评估业务中增设同行评审环节,在审计业务和资信评级业务中重构委托-代理关系;在事后法律机制方面,应该完善信息披露监管督查机制,完善相关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与此同时,立足于“法律+技术”的视角,为了解决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失灵问题,可以通过构建新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级机制,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可以通过构建偏好型信息披露体系,缓解披露信息的“数量问题”;此外,还可以通过构建监管机关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提高监管效率、促进监管合作、强化监管制约。
曹松威[8](2019)在《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监管的外部公司治理效应研究》文中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一国经济的稳定运行具有重要作用。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这两大全国性的证券交易场所建立开始,经过将近30年的建设,我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历了飞速发展,并在世界资本市场扮演重要角色。与此同时相比于银行信贷资产等传统资产,以股票、债券为代表的金融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的占比迅速增加,中国经济的金融化程度不断提高,金融体系的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金融体系的风险也从银行主导下的“资本充足风险为主”逐渐变为银行与资本市场协调发展下“资本充足风险”和“透明度风险”并重。此外,股价暴涨暴跌、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亟待提高的现实,也对我国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金融监管思路的逐渐调整和监管策略逐步向“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转型,着力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透明度监管”成为了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基石,放松管制、加强监管尤其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证券市场监管格局也随之逐步形成。作为“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实行自律管理”的会员制法人机构,我国上海和深圳两大证券交易所在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中承担着“一线监管”的职责,且随着新修订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在2018年的正式实施,我国证券交易所的上述职责有了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在增加市场透明度建设中,发放问询函也成为了证券交易所“依法、从严、全面”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力度和真实度的一个重要机制。相比于以往的资本市场监管方式,问询函制度是监管机构在事后审核上市公司相关公告过程中针对未达到“直接监管标准”的问题进行的监管,因此也被称为“非处罚性监管”和“预防性监管”。通过监管机构事后审核、问询和上市公司回复的互动过程,问询函监管提高了监管的及时性和信息的双向流动。同时有别于其他国家的问询制度,我国证券交易所问询的原因和对象更广泛,问询信息的公开程度也更及时,具有提升信息含量和发挥监管作用双重性质的问询函,也能够对上市公司治理产生影响。由于我国证券交易所从2014年底才公开披露问询函,因此研究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公司治理效应的文献较少,国外的文献也大多集中于分析针对上市公司年报所发放的问询函的监管效应。作为一种新兴的、非处罚性的外部监管制度安排,我国证券交易所针对上市公司不同行为发放的问询函同时具有信号作用和监督作用,但针对上市公司内部人主要发挥的是监督作用,且易受到上市公司重视程度和延期回复的影响,这削弱了问询函监管发挥内部公司治理效应的效果,而投资者、债权人和审计机构,一方面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外部机制,另一方面也易受到有关目标公司信息的影响,这为问询函监管发挥公司治理效应提供了空间,所以本文聚焦于问询函监管的外部公司治理效应。具体而言,公开披露的问询函是否能够影响投资者的价值判断从而具有信息含量,又是否能够对债权人、审计机构等外部公司治理机制产生影响,这些均是需要实证来检验和回答的迫切问题。通过收集并手工统计我国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的各类问询函的相关信息,本文试图就问询函这一非处罚性监管所具有的外部公司治理效应进行分析。首先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对问询函监管影响公司治理的机制进行分析;然后在回顾资本市场监管理论的基础上,就我国资本市场采取问询函监管的现实基础进行阐述;随后分析了我国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的构成和证券交易所在其中所承担的作用,并从不同方面对我国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监管的现状进行描述;接下来借鉴事件研究的方法,就我国证券交易所公开问询函的市场反应进行实证分析;然后使用多元回归的分析方法,探究不同种类的问询函对上市公司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最后借鉴中介效应的研究方法,分析经审计师审计后的年报收到问询函这一事件是否会影响审计质量以及影响路径。通过探究证券交易所不同种类问询函所具有的公司治理效应,有助于更全面的评估我国证券交易所监管的效应和监管实践的完善,同时也能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借鉴。相关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第一,不同种类的问询函所具有的信息含量不同。整体来看,收到问询函这一事件,会给被问询公司股价带来影响;当上市公司由于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受到问询时,在不同的事件窗口内,问询公告使上市公司股价获得了约为4%的累积异常收益;而当上市公司由于年报、中报、季报等财务报告被问询时,这一效应变为约-3%,这表明投资者会视交易所发布的不同类型的问询函为不同的信号,并进而做出相应的反应。同时大规模的公司被问询,其股价受到的负面冲击也更明显,而代表公司成长性的指标——账面市值比却有助于样本公司股价获得正面的冲击。第二,相比于重组类问询函和其他类问询函,定期报告类问询能够提升债务融资成本,但受到产权性质、市场化程度的影响。整体来看,当年收到问询函的上市公司面临更高的债务融资成本,且被问询的次数越多,提升作用越明显;通过进一步区分不同问询函的类型,发现上述提升作用主要来自于针对年报、半年报、季度报告等财务报告进行问询的定期报告类问询函,而针对重组、其他事项等“行为”监管的问询函对债务融资成本的提升作用并不显着;在针对定期报告类问询函的研究中,问询函所包含问题的数量、问询函的页数也与债务融资成本显着正相关;在根据上市公司产权性质和所处省份市场化程度进行分组的检验中,定期报告类问询函对债务融资成本的提升作用只在非国企和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的上市公司组中显着。第三,年报问询函主要通过监督效应提升审计质量。年报问询函显着降低了当年审计报告的激进程度和上市公司收到有利审计意见的概率,提升了审计质量,且年报问询函页码越多、所涉及的问题越多,提升作用越明显,但审计机构是否在年报问询函中被“点名”,并不影响上述提升作用;年报问询函可分别通过信息效应和监督效应提升审计质量,但监督效应占据主导地位。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主要提出了如下政策建议:监管机构应进一步完善问询函机制,提高问询函制度自身的透明度;持续关注被问询公司,增强上市公司回函效率,提高问询函监管的威慑力;进一步加强市场化程度建设,促进问询函监管的信号作用对市场参与者的影响和问询函监管效率的提高。投资者也应理性分析问询函,合理制定投资决策。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第一,本文在对问询函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探究了不同种类的问询函在公司治理作用中的差异。有关问询函发挥监管功能的研究,国外文献较多,国内文献还较少,并且大多集中于分析年报问询函的相关影响。而在监管实践中,不同种类问询的监管目的和作用方式均有不同。通过研究不同种类问询函的影响,有助于完善我国的监管实践,也为这一监管工具的有效性提供了来自新兴市场的证据。第二,借鉴中介效应的研究方法,本文探究了年报问询函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路径。相比于以往的资本市场处罚性监管工具,问询函制度兼具增加市场信息含量和发挥监督作用两个功能。区别于已有文献,本文发现年报问询可通过信息效应和监督效应提升审计质量从而发挥公司治理作用,但监督效应占主导。这一研究结论丰富了资本市场监管和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的文献,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我国问询函监管制度的效率。总之,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我国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制度能够发挥公司治理作用,这为我国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模式的转型提供了经验支撑。同时本文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问询函制度对资本市场整体监管效率有何影响?利用文本分析技术,问询函的可读性、语气等特征是否也具有公司治理作用?这些也是有待研究和完善的内容。
葛其明[9](2018)在《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文中认为中国证券市场正进入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18年工作会议中亦已明确要“吸收国际资本市场成熟有效有益的制度与方法,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2决策层的发声和执行层的尝试均已明确,“包容性”与“适应性”是未来证券市场改革的重要方向。证券市场建设的关键在于基础性制度的完善,因而,“包容性”与“适应性”的改革一定意义上是扩大制度的应用情景,赋予制度以“差异化”的品性。而我国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亦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增长及披露内容的增加,所披露信息的同质化和形式化时有发生,呈现共性有余而个性不足的情形。因此,为了突出信息披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有必要实施差异化的信息披露。本文旨在系统论述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理论内涵与规则,并总结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理念的现有实践,分析境外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中值得借鉴的经验,并对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构建提出建设性的方案和建议。以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本文由绪论、正文六个章节,以及结论等内容构成。各部分的核心内容简述如下:绪论部分分别梳理了选题背景、文献分析、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创新及不足。通过文献分析可知,国内外对信息披露有效性的研究大多落入强制性披露与自愿性披露领域,针对差异化披露的研究相对不足,我国学界提出了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构想,但研究局限于方式的呼吁而缺乏体系的深度,在方法上也有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籍此,本文的研究目标是填补相关空白,提出了一个更全面的信息披露观察视角。为了实现研究目标,本研究以问题为导向,正文部分拟分别问答以下问题:差异化信息披露是什么?具有哪些法律特征与法律价值?境外法域下差异化信息披露的表现形式及其价值与局限性是什么?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现有规则及问题有哪些?我国证券市场推行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是否可以做,是否应该做,以及具体怎么做?这些问题的提出紧密围绕本文的研究目标,始终遵循“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论证逻辑。不仅如此,上述问题之间环环相扣,分析由表及里。同理,建立在全文研究的基础之上,为了更好地分析问题,本文选择的研究方法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正文第一章为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原理解析。本章旨在厘清差异化信息披露是什么?一方面,本章从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基本内涵出发,梳理了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定义和特征,另一方面,本章还透过差异化信息披露定义之乱,从不同的逻辑理路探寻了其内因。为此,本章对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各种定义进行了提炼总结,对其共性进行了甄别与评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差异化信息披露的一般法律定义。本文认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可以定义为:在一国或地区内,根据上市公司所在市场、所处行业及自身规模等属性的差异,就信息披露的标准做出不同规定,使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呈现出差异化的特点,进而促进信息披露有效性的一项制度。紧随其后,本章论述了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内涵特征,并将差异化信息披露与选择性信息披露及自愿性信息披露进行比较分析,旨在梳理差异,并通过差异性的展现,进一步澄清对差异化信息披露概念的认识。围绕差异化信息披露作为一项证券法律制度应有的法学理论之义,本章论述了差异化信息披露与公平原则及效率原则的竞合关系,呈现差异化信息披露对于资本市场公平原则的维护和对于效率原则的提升。在分析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则时,本章的讨论以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为脉络展开,构成前述内容的外延和深化,同时也与前文的特征论述形成呼应。本章还梳理重述了证券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理论背景,从信息披露的发展历程、结构划分、及质量衡量与评价标准三个方面加以梳理阐述,力求展现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与价值解构,以历史发展与价值评价的视角,强调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意义,这既点题了本章叙述的目的,也是对全文论述的开启。正文第二章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模式的国际比较。本章的宗旨是呈现差异化信息披露有何种表现形式,及其背后的展开逻辑及实际效果。考虑到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模式各异,侧重点不一,本章依据差异化的标准对它们进行了分类,具体的类别包括区分行业、区分企业规模、区分流动性、区分发行规模及区分重要性水平。为了更好地展示不同法域内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制度细节,本章的几个小节又以法域元素展开排比论证。除了必要的差异化信息披露文本阐述,本文侧重于探析各种差异化披露模式的适用情景,以及结合有关披露情景证明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实然影响力。本章在全文体例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通过对差异化信息披露规则细节的分析叙述,旨在进一步厘清理论的发展脉络和方向,另一方面以此为基础,通过综合比较境内外各主要证券市场关于差异化信息披露在立法起源,基本法律理念,具体法律规定等诸方面的异同,为后续中国证券市场的个体讨论建立一个比较法的基础。正文第三章为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现状评价与问题分析。在第一章的理论铺陈与第二章的实务阐述的基础之上,本章提炼、总结了我国证券市场对于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现有实践,按证券发行市场(一级市场)与证券交易市场(二级市场)的逻辑划分方式分别展开分析。本章一方面基于法条研究,分析了持续信息披露阶段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的个性化披露的法律要求,及并购交易中权益变动报告的差异化对待,并以主板和创业板招股说明书为例,阐述了我国证券发行市场现有的差异化披露的法律思想,紧接着,本章对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与论述,指出存在法律规范的制度有效性不足、法律法规和披露规章过于碎片化,及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执行和操作难以把握等缺陷;另一方面,本章也基于实证研究,分析了几例因不重视差异化信息披露而导致信息披露失效的案例,如重庆啤酒信息披露失效事件和獐子岛信息披露失效事件。从理论联系实际,再从实际升华到理论,这一章的讨论,旨在全面展现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现状,讨论其不足,并以此为基础,为我国证券市场最终形成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成熟建制提供借鉴和参考。本章始终不欲夸大制度的现实缺陷,而是希望客观、全面地认知问题,并引发学界与监管层面的思索。本章的写作安排同样是为后文的展开做铺垫,特别是为下文分析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改进和完善进路埋下伏笔。正文第四章为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本章既是对前文分析论证的呼应,也是后文得以展开的前提基础。本章指出,随着市场的迭代演进,现行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在多年的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了适用性狭窄的缺陷:从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功能角度而言,无法解决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效能低下的困境,从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价值角度而言,出于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及证券市场营利属性的驱使,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也存在局部改造的必要。本章的分析既是站在现实角度的思索,也是站在理性立场的审视。正文第五章为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构建的影响因素,是在法经济学的语境下进行的分析。从法律的价值看,法律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马克思主义认为,“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3这种利益关系影响着立法的价值判断与选择,促使着立法动机的产生,并引导着立法行为的价值目标。具体到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其调整的主要对象是上市公司、投资者及监管机构之间的三角关系,其中尤以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为重点。因此,对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利益关系的解构与分析,成为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设计的有益视角,也是本章数理分析研究手段的应用基础。本章运用了博弈理论与实物期权两项法经济学的工具:其一,从探讨信息披露利益攸关方的角色定位出发,建立了博弈均衡模型,并以有限理性为假设,进行动态演化推演,获得了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设计受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成本、处罚强度、监管强度等因素的影响的结论;其二,将上市公司实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视为是在常规信息披露基础上的一项追加投资,进而将扩张期权与延迟期权的方法引入到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决策过程,得到的结论是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制度构建也受制度实施选择期,及企业的期望收益率两个因素的影响。具体而言,运用法经济学的工具分析获得的结论是:降低差异化信息披露成本、增加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加强监管并使监管强度达到一定程度、压缩制度实施的选择期、增大上市公司的期望收益率,这五项措施有利于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构建。对这些细节的把握有助于加深我们对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成法并有效执行之关键影响因素的理解。本章最后将法经济学的研究结论与目前我国现有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中的差异化元素及片段结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分析,将理论的发现回归到对实践的指导。正文第六章为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之构建。本章是基于前面诸章节的分析,提出对于我国构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分两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是明确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本章阐述了有效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差异性原则,及自愿性原则。原则既是对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发挥其应然作用的总体要求,亦是对其在我国实然境遇的应对建议。结合前文构建的分析框架,本章余下部分阐述了对于我国构建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首先是进一步明确差异化信息披露的范畴,本章围绕差异化的区分标准及差异化的形式与内容展开论述;其次是完善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机制,本章从信息披露的内生机制,归责机制,属性认定机制,反馈机制及指引机制的健全完善五个层面提出建议;再次是建立健全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监管,本章围绕风险导向型监管与监管沙箱制度分别论述;最后本章提出了差异化信息披露中的“完全港”制度作为制度构建的突破点之一,以平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鼓励上市公司向投资者披露特征性信息,激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在“强制性”与“自愿性”之间的良性互动。我国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完善正处于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以差异化披露为切入点,它将为我们打开一扇研究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新窗口。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日新月异,证券发行模式注册制的改革亦箭在弦上,这些都为信息披露的改进提供了制度创新的基础,同时也是对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时代呼唤。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关注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内容与形式,思考推行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探索改善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实施之进路,无疑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理论价值。作为总结,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是助力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发展完善的重要引擎。欲发动该引擎,在理念与制度设计上进行必要的调整不可或缺。
王近[10](2018)在《中国股票市场操纵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研究 ——基于收盘价操纵行为的识别与监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沪深交易所成立以来,我国股票市场在规模上取得了巨大发展。截至2017年底,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数量达到3485家,总市值达到56.71万亿元。除在外延上的增长以外,股票市场的内涵式发展,即运行质量的提升同样值得关注。尤其,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保障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并指出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体系的发展与完善应坚持质量优先。就股票市场而言,贯彻质量优先、效率至上的发展理念是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率、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要求。党的十九大也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新的历史方位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亟待解决。对于我国股票市场而言,尽管在规模上取得了较快发展,但于2015年下半年出现的异常波动表明,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质量仍有待提高。在这样的背景下,关注中国股票市场质量的研究极具现实意义。一直以来,我国股票市场中市场操纵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层出不穷,不仅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不利于股票市场的长期稳健发展。实际上,规范股票市场投资交易行为以维护市场公正一直是证券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有鉴于此,本文从股票市场质量的视角出发,以收盘价操纵为研究对象,尝试对中国股票市场可疑的收盘价操纵行为进行识别与监测,并基于监测结果论证收盘价操纵对股票市场流动性的影响,总结有效防范收盘价操纵的政策建议,力求为监管部门遏制收盘价操纵、维护市场公正和确保市场质量提供参考与借鉴。本文针对收盘价操纵的研究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首先是收盘价操纵行为的监测研究。本文开创性地利用收盘价操纵后股票价格的变化特征,构建了收盘价操纵行为的识别模型,并基于中国股票市场分时高频交易数据实现了可疑收盘价操纵行为的有效监测。为确保收盘价操纵识别模型的有效性,本文进一步地搜集整理了中国证监会已处罚市场操纵案件涉及的股票,并与模型监测结果进行了比较。由于涉及客户详细订单信息的全账簿数据难以获取,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市场操纵行为识别与监测研究的推进。但是,收盘价操纵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证券交易来操纵证券收盘价格,却为基于公开可获得的市场交易数据实现收盘价操纵的监测创造了条件。本文从构建识别模型的角度出发开展收盘价操纵行为的监测研究,避免了涉及客户详细订单信息的全账簿数据难以获取对研究推进的制约,对丰富股票市场质量领域的研究成果具有重要意义。其次是收盘价操纵行为对股票市场流动性的影响研究。目前,国内外学者主要基于交易所及监管机构所披露的市场操纵案例,采用事件分析法来研究市场操纵对股票市场流动性的影响。与真实发生的操纵行为相比,被披露的操纵案例数量明显较少,而且均为非随机样本数据,更为完整市场操纵数据库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实证研究的深入。对此,本文利用可疑收盘价操纵行为的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有效避免了上述问题。本文先后从市场层面和股票层面论证了收盘价操纵对股票市场流动性的作用与影响。在市场层面,本文分别运用有向无环图(DAG)及预测误差方差分解、广义脉冲响应分析及方差分解技术对我国股票市场交易、操纵行为与市场流动性之间的动态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并比较了不同市场行情下该动态关系的演变;在股票层面,本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通过构建用于衡量投资者报价策略保守程度的指标——非最优报价占比,论证了收盘价操纵影响市场流动性的微观机制。最后是收盘价操纵行为的防范研究。改善收盘价操纵的防范效果是本文开展一系列研究的最终目的。为此,本文分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疑似发生收盘价操纵股票的特征,以及收盘集合竞价机制对收盘价操纵行为的影响。同时,本文也重点梳理总结了国际主要国家和地区在市场操纵立法、市场操纵行政调查及收盘交易机制设计上的有益经验。基于以上分析,本文从监管部门、交易制度、上市公司等角度出发,提出了加强收盘价操纵行为监管与防范的政策建议。经过以上研究,本文形成以下重要结论:第一,可疑收盘价操纵行为的监测结果表明,除2015年下半年中国股票市场异常波动期间以外,沪市发生可疑收盘价操纵的严重程度总体上呈改善趋势,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我国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第二,市场层面股票市场交易、操纵行为与市场流动性之间动态关系的研究结果表明,市场操纵行为可能会通过加剧股票价格波动及降低订单非执行风险来影响市场参与者的报价策略,进而对交易成本和市场流动性产生影响,该影响往往在下跌行情下更为显着。第三,收盘价操纵对市场流动性微观影响机制的研究结果表明,收盘价操纵会引起股票价格波动加剧,受此影响,投资者订单的非执行风险有所下降,在此情况下投资者可以在不影响订单成交的前提下选择更为有利的报价,呈现出报价策略保守化的趋势,最终导致股票交易成本提升和流动性下降。第四,疑似发生收盘价操纵股票的特征分析显示,总市值规模较小、换手率较低、交易不够活跃的股票更容易发生收盘价操纵。与此同时,收盘交易机制设计也会对操纵行为产生影响:在收盘集合竞价制度下,投资者需要更多资金才能达到操纵目的,大大提高了市场操纵者干预股票收盘价格的成本和难度,有利于对收盘价操纵产生抑制作用。
二、上海证券市场有效性的实证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上海证券市场有效性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上海证券市场半强式有效性研究——基于上市公司分红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2 沪市半强式有效性实证检验 |
2.1 事件定义与样本数据选取 |
2.2 模型参数预先估计 |
2.3 超额收益率确认和检验统计量构造 |
2.3.1 超额收益率 |
2.3.2 平均超额收益率 |
2.3.3 累计平均超额收益率 |
2.4 实证结果分析 |
3 发展建议 |
3.1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兼顾公平效率 |
3.2 发展机构投资者,引导理性投资 |
3.3 深化证券市场改革,提高市场效率 |
(3)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的主要特色与创新 |
第二章 文献回顾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 |
2.1.2 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 |
2.2 证券交易所问询的相关文献回顾 |
2.2.1 证券市场监管效果文献回顾 |
2.2.2 证券交易所问询对公司的治理效应文献回顾 |
2.3 上市公司文本信息披露的相关文献回顾 |
2.3.1 上市公司文本信息的测度文献回顾 |
2.3.2 上市公司文本信息策略性披露文献回顾 |
2.4 证券交易所问询对上市公司文本信息披露的影响文献回顾 |
2.5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制度背景与机理分析 |
3.1 制度背景 |
3.1.1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历史沿革与现状分析 |
3.1.2 我国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特征分析与现状描述 |
3.2 基于相关理论基础的分析 |
3.2.1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 |
3.2.2 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分析 |
3.2.3 基于印象管理理论的分析 |
3.3 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影响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机理分析 |
3.3.1 交易所年报问询直接影响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机理分析 |
3.3.2 交易所年报问询间接影响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机理分析 |
第四章 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上市公司年报语调操纵影响的实证分析 |
4.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4.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4.3 研究设计 |
4.3.1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
4.3.2 变量设定 |
4.3.3 模型构建 |
4.4 实证结果分析 |
4.4.1 描述性统计 |
4.4.2 主检验实证结果分析 |
4.4.3 影响机制实证结果分析 |
4.5 拓展性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
4.5.1 分组检验分析 |
4.5.2 内生性问题处理 |
4.5.3 稳健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上市公司年报可读性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5.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3 研究设计 |
5.3.1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
5.3.2 变量设定 |
5.3.3 模型构建 |
5.4 实证结果分析 |
5.4.1 描述性统计 |
5.4.2 主检验实证结果分析 |
5.4.3 影响机制实证结果分析 |
5.5 内生性与稳健性检验 |
5.5.1 分组回归分析 |
5.5.2 内生性问题处理 |
5.5.3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含量影响的实证分析 |
6.1 问题的提出 |
6.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3 研究设计 |
6.3.1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
6.3.2 变量设定 |
6.3.3 模型构建 |
6.4 实证结果分析 |
6.4.1 描述性统计 |
6.4.2 主检验实证结果分析 |
6.4.3 影响机制实证结果分析 |
6.5 拓展性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
6.5.1 分组回归分析 |
6.5.2 内生性问题处理 |
6.5.3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与启示 |
7.2 研究对策与建议 |
7.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4)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上市医药企业的股价影响 ——基于事件分析法(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关于突发事件影响股票市场的研究 |
2.2 关于信息披露影响股票市场的研究 |
2.3 关于投资者反应的研究 |
2.4 文献评述及启示 |
第三章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1 突发事件引发股价变动的传导效应 |
3.2 信息披露对市场反应的调节作用 |
3.3 研究假设 |
第四章 实证检验 |
4.1 样本与数据 |
4.2 实证模型 |
4.3 检验结果与分析 |
4.4 稳健性检验 |
第五章 总结与建议 |
5.1 总结 |
5.2 建议 |
参考文献 |
(5)基于沙堆模型对中国股市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 |
1.2.2 国内文献 |
1.2.3 文献述评 |
1.3 本文主要研究内容 |
第2章 分形市场假说 |
2.1 有效市场假说 |
2.1.1 弱式有效市场 |
2.1.2 半强式有效市场 |
2.1.3 强式有效市场 |
2.2 有效市场的研究现状 |
2.2.1 中国有效市场的实证研究 |
2.2.2 有效市场假说的局限性 |
2.3 分形市场假说 |
2.4 有效和分形市场假说的比较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基于R/S分析法的实证研究 |
3.1 概述 |
3.2 R/S分析步骤 |
3.3 长记忆性与Hurst指数 |
3.4 实证研究 |
3.4.1 上证指数的实证研究 |
3.4.2 深成指数的实证研究 |
3.5 实证总结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自组织临界性 |
4.1 自组织理论 |
4.1.1 概述 |
4.1.2 特征 |
4.1.3 耗散结构 |
4.1.4 协同理论 |
4.1.5 突变论 |
4.2 自组织临界理论 |
4.2.1 概述 |
4.2.2 特征 |
4.2.3 示例 |
4.3 沙堆模型 |
4.3.1 概述 |
4.3.2 模型演示 |
4.3.3 特点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沙堆模型的实证研究 |
5.1 股市的动力学机制 |
5.2 实证研究 |
5.2.1 上证指数的实证研究 |
5.2.2 深成综指的实证研究 |
5.2.3 研究结论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中国股票市场指令不平衡与市场有效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背景 |
1.1.1 理论背景 |
1.1.2 中国股票市场发展概述 |
1.2 指令不平衡的定义 |
1.3 论文研究目标及内容安排 |
1.3.1 论文研究目标 |
1.3.2 论文内容安排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 |
2.1.1 存货模型 |
2.1.2 信息模型 |
2.2 金融市场有效性理论 |
2.2.1 有效市场假说的发展历程 |
2.2.2 有效市场假说的三种形态 |
2.3 指令不平衡与收益率的关系 |
2.3.1 国外市场研究综述 |
2.3.2 中国市场研究综述 |
2.4 指令不平衡与市场有效性检验 |
2.4.1 国外市场研究综述 |
2.4.2 中国市场研究综述 |
2.5 文献评述 |
第3章 中国股市指令不平衡的统计性质 |
3.1 概率分布的数据介绍以及研究方法 |
3.1.1 数据介绍 |
3.1.2 研究方法 |
3.2 概率分布的参数拟合 |
3.2.1 所有股票的总体样本 |
3.2.2 单个股票样本 |
3.3 幂律尾指数的非参数测定 |
3.3.1 每分钟指令不平衡的研究结果 |
3.4 概率分布的时间演化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股市日度指令不平衡与收益率的关系 |
4.1 数据介绍以及研究方法 |
4.1.1 数据介绍 |
4.1.2 研究方法 |
4.2 指令不平衡与收益率的同期关系 |
4.3 指令不平衡对未来收益率的预测作用分析 |
4.3.1 全样本预测效果分析 |
4.3.2 子样本预测效果分析 |
4.4 同期指令不平衡控制下的预测效果分析 |
4.4.1 全样本预测效果分析 |
4.4.2 子样本预测效果分析 |
4.4.3 涨跌幅限制对预测效果的作用分析 |
4.5 基于指令不平衡的交易策略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股市指令不平衡与市场有效收敛速度分析 |
5.1 数据介绍以及研究方法 |
5.1.1 数据介绍 |
5.1.2 研究方法 |
5.2 日内指令不平衡和收益率的统计性质 |
5.3 收益率与指令不平衡的单变量回归分析 |
5.3.1 全样本单变量回归分析 |
5.3.2 子样本单变量回归分析 |
5.4 收益率与指令不平衡的多变量回归分析 |
5.4.1 全样本多变量回归分析 |
5.4.2 子样本多变量回归分析 |
5.4.3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股市市场有效性检验及市场微观结构分类 |
6.1 数据介绍以及研究方法 |
6.1.1 数据介绍 |
6.1.2 研究方法 |
6.2 指令不平衡持续性原因分析 |
6.3 不同类型交易者的指令不平衡与市场收益率关系分析 |
6.3.1 指令不平衡的预测因子分析 |
6.3.2 指令不平衡对市场收益率的影响 |
6.4 交易者分类以及市场微观结构分析 |
6.4.1 不同交易者的市价指定与限价指令结构分析 |
6.4.2 不同交易者的市价指令与限价指令收益性分析 |
6.5 结果鲁棒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全文总结 |
7.1 本文创新点 |
7.2 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发表论文目录 |
(7)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失灵 |
第一节 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自利性 |
一、上市公司文字叙述的模糊披露 |
二、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盈余管理 |
第二节 我国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报告的失真问题 |
一、律师事务所IPO尽职调查报告失真导致“业绩变脸” |
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失真导致“资本消失” |
三、资信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报告失真导致“评级失灵” |
四、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报告失真导致“资产缩水” |
第三节 我国证券散户投资者难以吸收并运用披露信息 |
一、详尽披露导致的“过犹不及”问题 |
二、专业性导致的“知识壁垒”问题 |
三、散户投资者自身抗拒分析披露信息 |
第二章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的原因 |
第一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模糊且分散 |
一、规定模糊导致了低廉的违法成本 |
二、规定分散导致了高昂的披露成本 |
三、披露立法的困境 |
第二节 信息的单向棘轮:“数量至上”的误区 |
一、披露信息“大爆炸”的单向棘轮 |
二、数量问题导致了监管成本与收益的失衡 |
三、数量问题导致了投资者成本收益的失衡 |
四、数量问题引发了潜在的其他影响 |
第三节 “伞形”利益关联体系下监督的缺位 |
一、保荐人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关联 |
二、证券服务机构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关联 |
三、监管机关所面对的利益诱惑 |
第三章 中美案例及制度的比较分析 |
第一节 我国信息披露典型案例及制度发展过程 |
一、典型案例显示信息披露造假技术不断提升 |
二、监管趋严以及新的问题 |
第二节 美国信息披露典型案例及制度发展过程 |
一、“蓝天案件”与“安然、世通事件” |
二、美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历程 |
第三节 中美信息披露制度比较分析 |
一、全面实施注册制对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二、美国信息披露制度发展过程对我国的启示 |
三、技术进步对信息披露制度改革的影响 |
第四章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实现立法上的“刚柔并济” |
一、转移立法重心,实现“以柔克刚” |
二、制定标准模板,实现“以刚制柔” |
第二节 保证“看门人”的独立性 |
一、实现保荐人与承销商的分离 |
二、增加同行评审环节 |
三、重构委托-代理关系 |
第三节 完善监管督察机制和证券诉讼制度 |
一、完善信息披露监管督查机制 |
二、完善相关证券民事诉讼制度 |
第五章 “法律+技术”视角下的可行性建议 |
第一节 完善信息披露评级机制 |
一、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评机制简析 |
二、构建新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级机制 |
第二节 构建偏好型信息披露体系 |
一、顺应信息披露的单向棘轮 |
二、以个性“化繁为简” |
三、双轨体系与双重标准 |
第三节 构建数据共享机制 |
一、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的原因 |
二、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的思路 |
三、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的意义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沪深证券交易所2015年6月1 日—2018年12月31 日间上市公司统计表 |
附录2: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在个人投资者中实际效果的调查问卷 |
致谢 |
(8)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监管的外部公司治理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主要内容、基本思路及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和不足 |
第一章 问询函监管的概念界定及影响公司治理的机制分析 |
第一节 问询函监管的概念界定及特点 |
一、问询函监管的概念界定及各国具体实践 |
二、问询函监管的特点 |
第二节 公司治理的内外部机制 |
一、公司治理中的内部治理机制 |
二、公司治理中的外部治理机制 |
第三节 问询函监管发挥外部公司治理效应的机制分析 |
一、问询函监管在内部公司治理中的有限监督作用 |
二、问询函监管在外部公司治理中的信号作用和监督作用 |
第二章 资本市场问询函监管的理论与现实基础 |
第一节 资本市场监管的理论基础 |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
二、投资者保护理论 |
三、金融风险管理理论 |
第二节 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现实基础及问询函监管的重要性 |
一、价值投资理念需进一步加强 |
二、投资者保护任重道远 |
三、金融结构变迁下我国金融风险构成发生变化 |
四、问询函监管的必要性 |
第三章 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历史沿革和问询函监管现状 |
第一节 我国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的构成及证券交易所的作用 |
一、我国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的构成 |
二、我国证券交易所在资本市场监管中的作用 |
第二节 我国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监管的现状 |
一、问询函的数量及种类 |
二、问询函的行业及省份分布 |
三、年报问询函的现状描述 |
第四章 我国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监管的市场反应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问询函公告的市场反应 |
二、定期报告类问询函和重组类问询函市场反应的差异 |
第二节 数据来源与研究设计 |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二、模型设定 |
第三节 实证结果与分析 |
一、单变量检验结果 |
二、多元回归分析 |
三、使用市场调整模型的稳健性检验 |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监管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 |
二、定期报告类问询函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二、变量说明和模型构建 |
第三节 实证结果和分析 |
一、相关性分析 |
二、不同类别的问询函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回归结果 |
三、定期报告类问询函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及分组回归结果 |
第四节 稳健性检验 |
一、使用工具变量的稳健性检验 |
二、其他稳健性检验 |
第六章 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影响审计质量的路径分析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年报问询函影响审计质量的理论分析 |
二、年报问询函影响审计质量的路径 |
第二节 数据来源与研究设计 |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二、变量说明和模型构建 |
第三节 实证结果与分析 |
一、分组检验和相关性分析 |
二、年报问询函影响审计质量的回归结果 |
三、年报问询函影响审计质量的路径 |
第四节 稳健性检验和进一步分析 |
一、使用工具变量的稳健性检验 |
二、变更审计质量度量方法的稳健性检验 |
三、使用PSM模型的稳健性检验 |
四、市场化程度、产权性质分组回归结果 |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
一、研究结论 |
二、完善我国资本市场问询函监管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9)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分析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及不足 |
六、论文结构 |
第一章 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原理解析 |
第一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基本内涵 |
一、差异化信息披露内涵的界定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内涵的特征 |
三、差异化信息披露内涵的辨析 |
第二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理基础 |
一、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关系的主体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关系的内容 |
三、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关系的客体 |
四、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价值 |
第三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原则与规则 |
一、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原则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则 |
第四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特征 |
一、发展历程上经历了从账簿、报表、报告到多层次信息披露 |
二、结构上划分为发行市场信息披露与交易市场信息披露 |
三、法律规则上受制于披露质量与评价体系的检验 |
第二章 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模式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行业属性为标准的差异化披露模式 |
一、美国:S-K规章、S-X规章、行业指引、监管备忘录 |
二、香港:周年报告的参考披露材料、证券上市规则 |
三、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第二十四条之四之七 |
第二节 企业规模为标准的差异化披露模式 |
一、美国:S-B规章、过渡性披露格式、小型报告公司披露规则、新兴成长公司的信息披露 |
二、英国:主板市场与AIM市场的披露差异 |
第三节 流动性为标准的差异化披露模式 |
一、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第二条、第三条 |
二、适用性分析——尊重产品间的差异 |
第四节 发行规模为标准的差异化披露模式 |
一、美国:A规章的小额发行豁免、JOBs法案的众筹豁免 |
二、适用性分析——豁免与强制的平衡 |
第五节 重要性为标准的差异化披露模式 |
一、美国:兼顾证券价格与投资者决策的二元重要性标准 |
二、日本:投资者决策角度的重要性标准 |
三、适用性分析——原则化规定的合理把握 |
第六节 域外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评析 |
第三章 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现状评价与问题分析 |
第一节 证券发行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现状及评析 |
一、不同市场板块之间的制度现状及评析 |
二、同一市场板块下的制度现状及评析 |
第二节 证券交易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现状及评析 |
一、定期报告中的差异化披露 |
二、临时报告中的差异化披露 |
三、并购交易中的差异化披露 |
第三节 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局限性 |
一、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自身的有效性不足 |
二、差异化制度呈现碎片化,缺乏体系的构建 |
三、差异化披露缺乏鼓励自愿披露的制度保障 |
第四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缺位的案例分析 |
一、重庆啤酒疫苗事件——形式化信息披露的危害 |
二、獐子岛事件——特征性信息被故意隐瞒 |
第四章 我国差异化披露法律制度构建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第一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分析 |
一、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提升信息传递效率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
三、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尊重市场主体属性 |
四、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
第二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构建的可行性分析 |
一、国内已有碎片化的差异化信息披露经验 |
二、国外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可供借鉴 |
三、理论上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符合多方主体的价值需求 |
四、实践中显示各方主体认同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
第五章 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构建的影响因素 |
第一节 法经济学与差异化信息披露 |
一、法经济学的定义 |
二、法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与研究方法 |
三、法经济学在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研究中的适用性分析 |
第二节 基于博弈理论的影响因素确认 |
一、博弈理论应用于信息披露研究的适用性 |
二、博弈模型的构建与收益分析 |
三、博弈模型的动态演化分析 |
第三节 基于期权理论的影响因素确认 |
一、期权理论应用于信息披露研究的适用性 |
二、应用扩张期权理论的因素确认 |
三、应用延迟期权理论的因素确认 |
第四节 制度建设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信息披露成本 |
二、违规处罚力度 |
三、监管强度 |
四、制度实施的决策选择期 |
五、企业的期望收益率 |
第六章 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之构建 |
第一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 |
一、有效性原则 |
二、重要性原则 |
三、成本效益原则 |
四、差异性原则 |
五、自愿性原则 |
第二节 进一步明确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的范畴 |
一、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区分标准之评析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形式与内容之分析 |
第三节 完善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机制 |
一、强化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内生机制 |
二、建立权责匹配的差异化信息披露归责机制 |
三、规范上市公司差异化属性的认定机制 |
四、建立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反馈机制 |
五、完善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指引机制 |
第四节 建立健全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监管 |
一、建立风险导向型的监管模式 |
二、探索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监管沙箱制度 |
第五节 探索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中的“安全港”制度 |
一、“安全港”制度的法律概念与法律特征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与安全港制度的法律契合 |
三、差异化信息披露中的安全港规则设计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的工作 |
附录 |
(10)中国股票市场操纵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研究 ——基于收盘价操纵行为的识别与监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主要创新点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二章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第一节 股票市场质量研究 |
2.1.1 股票市场质量的内涵 |
2.1.2 股票市场质量评估研究 |
第二节 市场操纵行为识别与监测研究 |
2.2.1 市场操纵的内涵与分类 |
2.2.2 交易型操纵行为识别与监测 |
第三节 市场操纵对股票市场流动性的影响研究 |
2.3.1 股票市场效率与流动性 |
2.3.2 市场操纵对股票市场流动性的影响研究 |
第三章 中国股票市场收盘价操纵行为监测研究 |
第一节 中国股票市场操纵行为概况 |
3.1.1 市场操纵方式 |
3.1.2 操纵标的股票特征 |
3.1.3 市场操纵获利及行政处罚 |
第二节 中国股票市场收盘价操纵行为识别与监测 |
3.2.1 收盘价操纵识别模型构建 |
3.2.2 中国股票市场收盘价操纵行为监测结果分析 |
第四章 收盘价操纵与股票市场流动性动态关系研究——基于SVAR模型的分析 |
第一节 收盘价操纵与股票市场流动性关系研究设计 |
4.1.1 SVAR模型介绍 |
4.1.2 有向无环图分析方法 |
4.1.3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第二节 收盘价操纵与股票市场流动性关系实证分析 |
4.2.1 变量描述性统计 |
4.2.2 同期因果关系的DAG分析及SVAR识别 |
4.2.3 基于DAG分析的预测误差方差分解 |
4.2.4 主要研究结论 |
第五章 收盘价操纵与股票市场流动性动态关系研究——基于广义脉冲响应及方差分解技术的分析 |
第一节 收盘价操纵与股票市场流动性关系研究设计 |
5.1.1 广义脉冲响应与方差分解方法介绍 |
5.1.2 样本数据说明 |
第二节 收盘价操纵与股票市场流动性关系实证分析 |
5.2.1 基于滚动VAR模型的广义脉冲响应分析 |
5.2.2 基于滚动VAR模型的广义方差分解 |
5.2.3 主要研究结论 |
第六章 收盘价操纵影响股票市场流动性微观机制研究 |
第一节 收盘价操纵影响股票市场流动性研究设计 |
6.1.1 文献梳理与研究假设 |
6.1.2 样本数据与研究设计 |
第二节 收盘价操纵影响股票市场流动性的实证分析 |
6.2.1 实证结果分析 |
6.2.2 稳健性检验 |
6.2.3 主要研究结论 |
第七章 中国股票市场收盘价操纵行为防范研究 |
第一节 收盘价操纵决定因素分析 |
7.1.1 疑似发生收盘价操纵股票特征分析 |
7.1.2 收盘集合竞价机制对收盘价操纵行为的影响分析 |
第二节 收盘价操纵行为防范的国际经验借鉴 |
7.2.1 市场操纵监管的国际经验借鉴 |
7.2.2 收盘交易机制设计的国际经验借鉴 |
第八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提升我国股票市场质量的政策建议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四、上海证券市场有效性的实证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上海证券市场半强式有效性研究——基于上市公司分红的实证分析[J]. 常嘉欣. 中国市场, 2022(01)
- [2]中国医药股票市场实证分析[D]. 石晟懿. 华中师范大学, 2021
- [3]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对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D]. 张艺琼. 西北大学, 2021(12)
- [4]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上市医药企业的股价影响 ——基于事件分析法[D]. 张金羽.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10)
- [5]基于沙堆模型对中国股市的研究[D]. 姬昊辰.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0(02)
- [6]中国股票市场指令不平衡与市场有效性研究[D]. 张婷. 华东理工大学, 2020(01)
- [7]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D]. 孟铂林.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8]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监管的外部公司治理效应研究[D]. 曹松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9]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比较研究[D]. 葛其明. 上海交通大学, 2018(06)
- [10]中国股票市场操纵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研究 ——基于收盘价操纵行为的识别与监测[D]. 王近. 南开大学, 2018(03)
标签:股票论文; 证券交易所论文; 中国股票市场论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论文; 有效市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