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建国内长途电话网与其他电话网网间互联技术规范(论文文献综述)
武君[1](2015)在《互联互通比较法研究及热点问题探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互联互通制度是电信管制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实现互联互通是现代电信管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之一。随着电信市场自由竞争思想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立法者、电信管制机构的认同,互联互通制度得到各个国家的强化。其中,美国作为世界电信立法最为先进的国家,引领了世界互联互通立法趋势。本文将从互联互通立法进程、互联互通管制内容、运营商义务的规定以及互联争议的解决方法等几个方面,对世贸组织、欧盟、美国、台湾地区和我国电信立法中有关互联互通的条款进行对比研究,分析差异,得出对我国值得借鉴的地方。同时,针对互联互通热门问题—南北互联问题,结合最新的情况,从法律关系、监管的角度展开分析。
唐睿[2](2013)在《基于区域性垄断下互联网互联互通双向接入定价的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对于具有自然垄断特征的网络型产业而言,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区域性垄断实行规制已经成为了全国通讯产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基于固有的技术和经济特点,通讯网络有效竞争的前提条件是平等接入、实现互联互通。而通讯网络产业全程全网、连通作业、服务全社会的基本特性,又决定了运营商只有互联互通才能实现网络效率、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但实践中,由于行业的自然垄断特性,往往某个主导运营商凭借技术优势、历史机遇、政策许可等因素控制着瓶颈资源,阻碍着产业有效竞争的发挥。因此,从资源配置效率、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角度,如何建立-套兼顾通讯网络型产业互联互通接入运营商之间的利益的接入定价规制机制、方法与措施,已成为了一个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价值的问题。目前对通讯网络型产业互联互通接入定价以及规制的研究,国内外的研究对象集中在电信网络、广播网络等,鲜有文献对互联网互联互通双向接入定价的区域性垄断的规制进行研究,缺乏对互联网互联互通接入定价方法、规制工具选择的系统研究。尽管和电信网络、广播网络产业同具自然垄断等特征,但互联网产业又具有自身固有的经济、技术特点。特别对于我国而言,互联网产业的互联互通双向接入实践与改革正迫在眉睫,这亟待理论与实践经验的指导。结合我国互联网接入市场发展的历史演变,本文在对发达国家互联网或电信产业互联互通接入定价规制的成功经验进行归纳与梳理的基础上,对我国的互联网互联互通双向接入定价的区域性垄断规制进行了研究。具体来讲,本文基本框架如下:本文首先对区域性垄断、互联网互联互通接入、价格规制等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对经济规制的基础理论和模型进行了综述。在此基础上,本文在第三章对现阶段互联网互联互通接入定价的主要方式(互不结算方式、基于资费结算方式以及基于成本结算方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对互联互通的成本与收益、接入定价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本文的第四章是一个动态博弈模型,考察互联网互联互通接入价格规制工具选择,研究了放松管制、基于成本的价格管制以及零售减成(retail-minus)规制三种政策工具的区别。接下来,本文对规制互联网互联互通双向接入定价的区域性垄断依据进行了探析,从现实依据和理论依据这两个方面进行了展开,并探讨发达国家例如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进行互联网互联互通垄断定价规制的经验,以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结合中国互联网互联互通接入市场的现实情况,本文在第六章分析了规制互联网互联互通双向接入定价的区域性垄断的途径与障碍,分析了管制机构在互联网双向接入定价区域性垄断中的作用。最后是本文的政策与措施部分,将从建立识别管制需求的有效方式、善定期回顾制度和管制制度评价机制、重构网间结算标准、加快互联网互联互通立法、建立第三方技术监督平台等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与措施。从研究方法来看,本文采用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理论联系实践的研究方法、归纳演绎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法、理论模型研究法,对我国互联网互联互通双向接入定价区域性垄断的规制进行了研究。本文的研究属于一个探索性研究,目前此方面的相关资料、文献等都较少,因此这既是本文研究的难点也是可能的创新点之一。此外,本文建立了一个互联网互联互通接入定价的动态博弈模型,考察提供互联网互联互通接入的运营商、接入的运营商之间的博弈行为,并比较分析了三种互联网互联互通接入价格规制工具的差异,将为规制机构选择最有效的价格规制工具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本文建立了一个互联网互联互通接入定价的动态博弈模型,考察提供互联网互联互通接入的运营商、接入的运营商之间的博弈行为,并比较分析了不同互联网互联互通接入价格规制工具(基于成本的价格规制、零售减成价格规制、放松规制)的差异,为规制机构选择最有效的价格规制工具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其次,在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互联管制经验的基础之上,本文提出了建立识别管制需求的有效方式、构建定期回顾制度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我国互联网互联互通规制政策的完善提供了一定的方法论;最后,本文对区域性垄断规制理论与模型、我国互联网互联互通接入区域性垄断历史演变与现状、发达国家互联网互联互通区域性垄断成功经验等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梳理。特别的,对互联网互联互通双向接入定价的区域性垄断的规制研究,目前在国内仍然属于空白,本文的试探性研究将为此后的相关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可以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受制于研究时间、调查数据、本文作者研究水平,本文存在较多不足:缺乏足够的数据来测算互联互通双向接入定价以及价格规制,包括互联网接入运营商的成本、收入、利润等信息;缺乏足够的数据对模型结论进行实证检验,这些都有待后续深入研究。当然,对具有区域性自然垄断的基础性行业的双向接入定价理论进行一定的拓展,并对中国现阶段互联网行业互联互通双向接入的价格制定提供某些借鉴意义,这将正是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刘佳丽[3](2013)在《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在电信、电力、民航、铁路等几大自然垄断行业密集展开政府监管改革,到本世纪初达到最高潮。此后,改革渐趋于平稳,并呈现出停滞的态势。到目前为止,经济学界对于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改革的相关研究基本上是遵循传统分析范式,即从监管主体、监管客体及监管手段的角度进行监管改革路径设计。据此,我国自然垄断监管改革在监管机构(主体)、监管对象(客体)、监管工具、手段及方法等几个方面均作出过大胆的改革与尝试。从2003年7月我国自然垄断产业中第一个专业性监管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建立,到从“所有制结构调整”、“引入竞争机制”和“企业治理结构”等不同侧面对监管客体进行改革,再到城市水务等公用事业产业对特许经营权招投标等激励性监管机制的广泛运用,改革不可谓不系统。从表面上看,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似乎已经面面俱到、无“制”可改。但是,自然垄断行业事故频发、问题不止、争议不断的事实表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而造成目前进入“胶着”状态的原因可能就是“主体、客体、手段”的分析范式:一方面,片面地将政府监管体系简单地肢解为主体、客体及手段三个板块难免存在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之嫌;另一方面,主体、客体与手段之间的关联互动性很难在现有分析框架内得以体现与关注。因此,推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当务之急是破除以往基于“主体、客体、手段”片面的、局限的、平面式分析思维框架,重建一种全方位的、系统的、多维的、动态研究框架与分析范式,即以界区更准确、涵义更广泛、关联更紧密且能全面覆盖以往研究对象及其相互之间互动关系为原则,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体系重新界区为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三个功能模块,并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宗旨,探索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问题,实现政府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本文的理论价值是:首先,在理论上提出围绕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的推进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新思路,即突破对监管主体、监管手段与监管客体的片面研究,建立在三者之间关系的适应性研究基础上进行关于监管制度、监管体制、监管机制相互匹配问题这样一个更高层次的研究。其次,在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学、法学等学科进行综合运用的基础上,提出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论,为政府监管理论提供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最后,将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研究置于法经济学语境下,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研究的本土化,拓展政府监管理论的研究视野。本文的现实意义是:首先,进行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问题的创新研究,构建起适应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背景下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其次,触及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天花板,从监管改革的顶层设计高度把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改革通盘加以考量,深化我国转轨时期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再次,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现状和问题入手,一方面,为转型期的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筛选更具本土适应性的个性化监管机制,另一方面,同步考虑监管体制搭建和监管制度匹配问题,实现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在更高层面上的推进。最后,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民营化、市场化进程,切实提高自然垄断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增加和公共利益提供现实保障。本文首先对国内外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的相关理论进行系统梳理。创新性地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划分为监管迷信、监管质疑和监管重构三个阶段,继而提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改革应予关注的几个问题。其次,构建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的理论基础。在清晰界定监管机制、体制和制度的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构建功能耦合模型,探讨在理论层面上如何建立自然垄断行业最优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以及如何实现三者的功能耦合。再次,分别以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为研究对象,针对其改革历程、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等多方面内容展开论述,并提供国际经验借鉴。最后,综合上述研究,在系统阐述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目标及现存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推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新思路及对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有四:首先,在文献资料的梳理方面,一改以往学者对国外有关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研究按照时间顺序的简单铺陈。遵循监管思想史和监管改革史梳理并重的原则,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发展与演变创新性地归结为三个阶段,即基于市场失灵考量的监管迷信期、基于政府失灵考量的监管质疑期和引入激励性监管的监管重构期。在充分咀嚼世界范围内监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准确定位。其次,在对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清晰界区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引用“耦合”这一物理学概念,积极探索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三个系统之间,以及系统内各组成要素之间在功能上的相互关联,并因此形成对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的“功能耦合”研究。再次,重塑监管理念,在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思想指导下,将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作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核心目标,并以此为基础通盘考量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功能耦合问题。最后,运用法经济学分析范式,解决新监管经经济学中理想化的最优监管机制设计向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制度安排转换的难题,弥补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理论“供给”与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现实“需求”之间的缺口,同步做好与监管机制相适应的监管体制搭建、监管制度安排。
高媛[4](2012)在《网间互联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1994年中国联通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大统一的电信市场局面破冰,经历了2008年电信业的重组风潮并形成“三足鼎立”局面,我国电信业的改革一直没有停步,网间互联问题的实现是我国电信市场改革成功的关键。作为WTO的成员国,我国应该在WTO体制下加紧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网间互联法律制度,借鉴别国经验,解决我国网间互联所出现的问题。本文尝试着对网间互联的相关基本问题进行国别比较的初步研究,通过对每个基本问题的分析,对我国网间互联的立法完善提出笔者自己的建议。本文分八章,内容如下:第一章关于网间互联的法律关系。首先介绍了传统网间互联的含义及新发展,并区分了网间互联的种类,对网间互联的法律关系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网间互联的平等接入、适度透明、非歧视、关键设施、非捆绑网络元素五大原则,并从网络外部性要求和电信行业有效竞争保障两方面阐述了网间互联的重要性。第二章关于网间互联的法律根据。本章阐述了网间互联的国际法根据和国内法根据,一方面从国际法的角度,介绍了网间互联的国际立法,重点分析了WTO成员方网间互联的义务;另一方面,从国内法的角度,以典型国家为例介绍了网间互联的国内立法及相关规定。第三章关于网间互联的监管机构。本章论述了网间互联监管机构的定义及分类,对比了法人型和非法人型网间互联监管机构,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设置网间互联监管机构应遵循的独立性、适度监管、合法性、融合性四大原则,最后阐述了网间互联监管机构不对称管制、监管手段及监管内容。第四章关于网间互联协议的法律问题。本章阐述了网间互联协议的订立与履行,提出网间互联协议的履行应依据全面履行原则,阐明了网间互联的内容和形式。第五章关于网间互联中的物权法律问题。本章提出了网间互联中物权法律问题主要涉及的通路权问题,就通路权的物权属性进行了分析,对私有财产和公共基础设施通路权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比较研究。第六章关于网间互联争议的处理机制。本章介绍了网间互联争议的概念、特点和类型,提出了网间互联争议处理机制的目标,并就网间互联争议处理机构和程序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比较研究。第七章关于网间互联的竞争法管制。本章阐述了电信法和竞争法共同规制网间互联的基础,分析了国内外网间互联竞争法管制的典型案例,对我国网间互联竞争法管制提出了建议。第八章关于完善我国网间互联的立法建议,是本文的结论部分。首先介绍了我国网间互联的发展的四个阶段和立法现状,在分析电信运营商网间互联纠纷典型案例的基础上,论述了我国网间互联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经济原因和法律原因,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网间互联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
黄秀清[5](2010)在《通信网间互联管制制度研究》文中提出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电信产业中竞争性市场的出现是网间互联问题成为行业内焦点话题的起点,吸引了各国产业经济学家以及管制机构等的热切关注。人们发现无论是主导电信运营商、具有市场势力的运营商还是管制者,谁能最大限度地、有效地控制网间互联,谁就能最大程度地影响市场结构和竞争强度,进而影响通信市场业务定价、消费者福利和整个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然而,实践中,电信产业技术、经济的复杂性,市场结构、管制体制的差异性和管制目标的多重性,导致电信网间互联问题始终是电信市场维持有效竞争、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约束下的一个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电信网间互联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涉及到通信技术和网络结构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涉及到经济、政治等多角度、多层次的复杂问题。从面向连接的电话网、非面向连接的互联网到当前正在演进的基于IP的下一代网(NGN),电信通信技术的发展引发了通信市场结构的变迁,也带来了不同技术领域及不同模式的网间互联问题,相应的互联安排和管制制度框架也呈现出演进的特点。从对网间互联问题的研究来看,国际组织、管制机构、咨询机构,特别是欧、美的产业经济学家一直对通信网间互联问题倍加关注。从互联经济理论模型到管制实践经验的总结,针对传统电话网、基于IP的互联网的网间互联问题的研究产生了丰富的研究成果。目前,网络融合趋势、NGN概念的提出和实践又激发了对该问题的进一步深入研究。鉴于目前对NGN网间互联问题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互联结算制度等方面。从制度基础薄弱的我国来看,具体的互联制度安排固然十分重要,但构建一个有效的互联管制制度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这也是多数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共同问题。因此,本篇论文的研究选择了网间互联管制制度角度,希望通过对有效的互联制度的深入研究为我国的互联管制实践提供参考。论文的主要研究思路是:采取SSP制度分析框架,从对影响互联管制制度的技术和市场结构等因素的分析出发,分析不同技术条件约束下网间互联市场的特点及对互联管制的需求,进而研究网间互联制度构成的一般框架。结合经济理论及欧美一些国家NGN管制实践经验,提出有效的互联管制制度概念并构建相关的制度评价框架。在运用该评价框架对我国网间互联管制制度评价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有效的网间互联管制制度应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其相关机制和方法。本文内容共包括九章。第一章综述部分,主要说明论文选题的相关背景、国内外研究概况、论文的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等。第二章对管制制度研究的相关理论和分析工具进行了介绍和梳理。阐明了本文选择制度研究视角的原因。介绍了研究制度问题的相关理论和SSP分析框架。梳理了管制的理论依据、管制理论的不同观点,提出要重新认识管制边界的观点。第三章研究了通信网间互联相关技术的约束问题。介绍了NGN的概念、技术特点和可能的演进路径,比较了基于电路交换的传统电信网间互联和基于分组交换的IP网络互联的差异,分析了NGN发展对网间互联管制带来的挑战。第四章系统研究了传统电话网和基于IP的互联网的互联模式。结合经济理论,分析了不同市场条件下的管制需求及成因。第五章在介绍国际层面和国内层面NGN互联模式的基础上,分析了NGN演进对网间互联制度带来的挑战。第六章结合国际组织和欧美国家互联管制制度实践,研究了网间互联管制制度的一般框架,分析了NGN演进进程中互联管制制度演进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第七章重点介绍了美国以及欧洲国家(如英国和德国)针对NGN发展在互联管制方面的实践经验。重点对美国和英国的互联管制实践进行了对比分析。第八章对在NGN时代建立有效的互联管制制度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有效互联管制制度评价的一般框架和如何构建有效的互联管制制度的相关机制和方法。第九章结论和展望。本论文的创新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借助于SSP分析范式,提出通信网间互联管制制度的建立是受到当期技术、市场结构和相关制度环境制约的。构造出互联管制制度状态因素、制度结构、制度评价以及与制度改善和变迁之间的关系。提出可以借助于一定的手段和方法对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判以促进管制制度的变革或改善。2、在阐述PSTN、Internet、NGN技术差异的基础上,分析了网络融合,向基于IP的NGN演进可能对网间互联制度带来的挑战。3、在阐述制度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评价有效的网间互联管制制度的一般框架,定义了制度改善程度如何衡量。具体地,该一般框架包括三个维度,分别是制度完整性维度、制度合理性维度和制度有效性维度。在这三个维度下共提出10项指标来评价互联管制制度的有效程度。运用该框架结合我国互联管制制度实际进行了初步测评。4、在借鉴欧洲通信业管制经验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简化互联管制目的、建立有效识别管制需求机制、建立管制制度定期回顾制度以及建立互联管制制度评价方法的建议。这些建议不仅能为我国互联管制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供一定的方法论,也会对其他国家或者其他行业的管制制度建设提供参考。
房林[6](2010)在《网络产业互联互通的接入定价研究 ——以电信业为例》文中研究说明网络产业互联互通的接入定价研究一直是电信业乃至网络产业的一个焦点领域,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广泛探讨的重要议题之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在网络产业,特别是电信业相继放松价格规制、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实施规制改革。由于各国历史、文化、法律制度等背景不同,规制改革的出发点也有所不同,但30年来世界各国电信业规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却是一致:通过打破垄断、引人竞争,促进电信行业的有效竞争。自从电信业引入竞争以来,电信网间互联互通成为电信监管的重中之重,而制定一个合理的网间接入定价是解决互联互通问题的关键。但是,由于电信网络结构的复杂性、业务种类的多样性,因此,很难确定一种各方都认同并且科学合理的定价方案。随着世界各国电信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立一种能同时最大化电信网络营运的社会效益、企业效益和消费者效用的互联互通接入定价模式,是实现电信市场有效竞争的关键。基于上述原因,本文试图利用数理分析法研究互联互通中的接入定价对市场结构的影响,同时分析在特定的假设条件下,单向接入、双向接入中的在位运营商和进入运营商在其各个业务领域的产品定价、接入定价的影响因素,从而为制定价格规制政策提供理论和实践建议。全文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1、第二章在对网络经济的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分析总结网络的概念及其分类以及网络经济、网络效用的概念,进而归纳网络产业的基本特征。2、第三章从网络产业的基本特征之一——网络外部性角度,把互联互通的接入定价引入到市场结构的研究范围内,建立数理模型,分析接入定价的变化对社会福利水平及市场结构的影响,得出:接入定价的变化对社会福利水平及市场垄断势力的改变取决于改变接入定价运营商的规模的大小。3、第四章主要研究在政府规制条件下,当存在规制激励时,单向接入中的在位运营商、进入运营商在各自业务领域的产品定价以及接入定价的影响因素,进而引申出政府在制定对运营商的转移支付时,既要考虑运营商的成本,又需考虑运营商的垄断势力,同时提出了提高产业的网络外部性,是利用市场手段降低产品定价的途径之一4、第五章研究双向接入条件下,针对中国电信业固定电话、移动通讯业务领域的特殊格局,分别运用区域性双寡头垄断模型和双寡头价格博弈模型,分析接入定价的高低对生产者利润、社会福利及生产者合谋的影响,同时给出市场失灵的条件。5、第六章结合中国电信业规制的特殊经济背景,分析单向接入条件下激励机制、规制收买对受规制运营商和进入运营商的产品定价以及接入定价的影响。当存在有规制收买的可能性时,规制机构说真话的概率越大,受规制运营商的产品定价越高,同时,给出了规制收买是否可以发生的临界概率值;进入运营商产品的定价结构及接入定价结构不会受规制收买的直接影响,但会通过产品价格、需求量对其产生间接影响。6、第七章在前述分析中国电信业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电信业发展的趋势——三网融合。从三网融合概念、原因及途径对三网融合进行理论分析,同时对国外某些国家和我国的三网融合现状作一简单的比较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研究的主要特点和具有创新性的地方在于:1、在分析电信业的市场结构、有效竞争时,尝试从网络外部性特点把互联互通接入定价引入到数理模型中,研究接入定价的变化对运营商的利润、社会福利以及市场结构的影响。2、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接入价格并非外生变量,而是接入数量的函数,从是否存在政府规制的角度建立理论模型。同时,在分析政府边际转移支付对受规制运营商在垄断领域的产品定价影响时,首次从成本效应、垄断势力效用两方面进行解释,并分析了技术进步、网络外部性对受规制运营商在竞争领域的产品定价的影响。3、在互联互通的双向接入定价方面,针对中国目前固定电话的“北网通南电信”的经营模式,区别对待固——固、移——移的双向接入问题,建立区域性双寡头垄断模型和双寡头价格博弈模型分析了接入定价的确定对运营商的利润及社会福利水平的影响。4、结合中国电信业现有的行政体制及社会因素,在接入定价的建模分析时考虑规制收买这一特殊因素及变量特征并提出相应的变量特征假定,同时设计一个激励机制,研究受规制运营商和进入运营商的产品定价以及接入定价问题,力图为中国电信业互联互通接入定价的规制提出有意义的建议。
戴建华[7](2009)在《电信业务网间结算研究》文中提出不同电信网接续后,一个电信网为另一个电信网的用户提供了服务并发生了相应的成本。网间结算是指,如果这个电信网的运营商没有从另一个运营商的用户得到相应的费用,则另一个电信网的运营商就应由自己的收入中向这个电信网的运营商支付费用。这时,网间结算的资费究竟应该支付多少,就直接关系到互联双方的利益,并成为互联互通的核心问题,也是政府电信管制政策的热点问题之一。本论文在第一章首先介绍了电信业务网间结算产生的根源及重要性。第二章系统地分析了迄今为止全世界对于网间结算的各种理论和方法。论文把它们归纳为补偿原则、成本原则和其他网间结算方法三种类型,分别对其特点和缺陷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分析的结果表明,目前国内外还没有一种能够在理论和实践上完全解决网间结算问题的方法。第三章利用福利经济学中的阿罗不可能定理,从理论上严格证明了:当市场上运营商数量不少于三个时,不存在确定能找出统一网间结算标准的制度或者方法(即“社会福利函数”)。所以,网间结算的原则至少应该具有以下几种特性:公平性、可实施性,并对不同网络采用不同的结算标准。第四章阐述了网间结算的资费独立原则。在国际研究已经证明双向付费优于单向付费的基础上,论文进一步证明了资费独立原则可以有效地避免单向付费所引起的网间结算费过高和社会福利损失,在这一点上与双向付费等效。因此,在不改变现有资费体系约束条件下,资费独立原则是最优的结算方案。同时,因为资费独立原则不需要测算网间结算成本,公开透明,所以它有助于大大降低政府的监管成本,促进电信业的有效竞争。第五章对本论文进行了总结,并指出了其局限性和今后的研究方向。本论文的贡献在于,在目前全世界还没有完善的网间结算理论和方法的情况下,从理论上证明了网间结算统一标准的不可能性。论文进一步证明了,在不改变电信资费体系的约束条件下,资费独立原则是最优的网间结算方法。
李楠[8](2009)在《中国电信产业互联互通接入定价研究》文中认为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美国、欧洲等国对电信产业进行以引入竞争为核心的改革,放松规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就成为了全球电信改革的重要内容。电信业固有的技术和经济特点,决定了其有效竞争的必要条件是平等接入,实现互联。电信网全程全网、联合作业和服务全社会的基本属性决定了任何一个电信运营商都不可能孤立发展,只有合作运营互联互通才能最大化网络效率。然而互联互通中有可能产生对瓶颈资源的利用和控制,阻碍电信有效竞争的形成,降低竞争的效率。因此,建立一种能够兼顾参与互联互通运营商之间利益的接入定价模型,以最大化网络效率和社会福利,既是促进电信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个极为现实的关键问题,又对于一般性网络产业的互联互通及其利益协调和均衡,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国外学者对于互联互通接入定价已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和方法。国内学者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则更多地停留在西方实践经验对我国网络产业规制改革的启示上,缺乏对互联互通接入定价形成原理的系统分析,更缺乏基于成本和收益两方面考虑的模型设计。本文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互联互通接入定价形成原理的分析,认为互联互通接入定价应兼顾单位增量成本和单位增量收益,是互联互通双方利益博弈的均衡区间,以保障互联互通双方收益的公平分配和成本的公平分摊,从而从一个新的视角对互联互通的接入定价形成原理作出了新的解释。论文共六章,第一章为导论,首先阐述了本文研究的背景,指出随着我国电信产业的发展,互联互通中存在拖而不联、通而不畅、“围墙花园”等影响网络效率的问题。然后通过对接入定价方面的研究文献进行回顾,梳理接入定价的意义、原则、方式、条件以及规制绩效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和不同观点的基础上,认为现有研究尚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1)互联互通接入定价是参与互联各方利益矛盾和冲突的焦点,涉及互联各方及其用户以及规制机构等利益主体,需综合考虑成本、收益、需求、竞争、市场结构、终端价格、规制效率等诸多因素。但现有文献对于接入定价的形成原理往往只是从单个因素的角度进行分析,缺乏系统的、考虑多方相关因素的综合分析。(2)电信网络互联接入收费与终端价格产品收费的关系其实是上游企业产品价格与下游企业产品价格的关系,是批发价格与零售价格的关系。因此,接入定价的确定既要考虑成本的因素,还要考虑终端价格的约束。但现有文献对接入价格的研究,或只基于成本,或只基于资费,而未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3)接入定价的研究与各国政府规制体制、电信开放政策和开放路径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关系,因此对该问题的研究不能脱离其国情背景。现有的研究中,结合西方各电信改革较早国家的电信接入规则实践和政策,分析接入定价的相关问题已经得到了广泛关注,而结合我国国情及电信改革相关政策和背景,深入分析接入定价及其规制,提出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的文献较少。最后,介绍了本文的核心命题、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创新之处与不足。第二章首先研究了电信产业的含义、电信网络的组成要素以及电信网间通话原理,以明确电信业互联互通的物理架构;在此基础上,进而剖析了电信产业作为网络产业所具有的技术特征、经济特征及社会特征,认为技术特征包括纵向一体化结构、全程全网联合作业以及兼容性等方面,经济特征包括成本特征和效益特征,社会特征则体现为电信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及公益性质。在此基础上阐述了电信产业互联互通的涵义和方式,从技术、经济及社会因素三个方面,阐发了互联互通的产生背景,从技术、服务质量、监管及接入定价等四个方面分析了互联互通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比较研究各国在互联互通方面的解决对策和法律规范,认为接入价格作为互联各方利益矛盾和冲突的焦点,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世界性难题。第三章围绕接入定价的形成机理,首先阐述了互联互通接入价格在电信价格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较全面地阐述电信价格体系构成的基础上,认为接入价格关系国计民生和电信运营商的兴衰存亡,接入定价中成本的分摊和收益的分配会产生波及全局和未来的重要影响。论文进而比较分析了现行接入定价的三种方式,即互不结算、基于资费结算和基于成本结算,认为互不结算方法在双方交换的流量相当的情况下是一种简单、理想的方案,基于资费结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信息不对称问题,但有可能使接入价格发生扭曲,基于成本结算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互联各方的贡献与资源的使用,但对相关成本数据要求较高且计算方式较复杂,应将基于资费和基于成本两者结合起来。最后,论文从接入定价的成本、终端价格的形式、市场需求、企业竞争行为、电信产业市场结构及接入定价的制定者等几方面系统地阐述了接入定价的形成原理,认为以长期增量成本定价为基本取向兼以完全成本分摊定价为变通补充是较适合我国国情的互联成本测算方式,终端价格采取价格上限规制方式比较适合我国电信产业发展的现状以及我国目前电信市场处于三寡头垄断阶段,为避免不当竞争或企业合谋,应对接入价格实行规制等。第四章在上章所阐述的接入定价的形成原理的基础上,着重围绕电信网络的成本和收益展开分析。论文认为网络成本是确定合理的网间结算价格的重要基础之一,互联成本的测算应遵循非绑定、前瞻性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原则。论文在比较分析国际常用的三种互联成本测算方法,即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以及从外向内的优缺点的基础上,指出自下而上法更适合我国的电信产业现状,并以例证说明了互联互通成本测算的实际流程。论文进而研究了互联互通的收益问题,认为它是确定网间结算的另一个重要基础。论文介绍了网络价值三大定律,并分析比较了不同定律主导下的互联价值,阐述了按照泽尔腾公平分配原则的收益分配方式。第五章以上章阐述的单位增量成本和单位增量收益为基础,以泽尔腾公平分配定理为依据,构建了互联互通接入定价模型:(?)≤a<(?)(P)。进而分析了终端价格的形成,主张按上限规制模型确定终端价格,按正常报酬率定价法定期调整终端价格。论文在定性归纳该模型的四个特点的基础上,进而将之与基于资费的接入定价、基于成本的接入定价和基于单一数值的接入定价进行比较,认为本文设计的模型能较完善地反映互联各方的利益,促进规制机构由直接规制向激励性规制转变,为3G时代实现多样化的互联资费提供可能,使社会获得更多的福利。第六章在上文完成对接入定价这一互联互通的经济焦点的研究之后,认为还有必要从法律、技术以及行政等方面完善监管。研究得出,为有效遏制人为设置互联互通障碍行为,营造良性竞争市场环境,必须加强政府行政监管。我国目前的互联互通行政监管主要存在着法律手段不足、取证困难行政处罚缺乏依据、追究责任人员行政手段不足等方面的问题。为此,在法律手段方面,有必要修改现有法规中缺乏操作性和有效性的条款,完善对妨碍互联互通行为的法律认定,合理设置罚款金额,将停业整顿处罚改为高额罚款和追究相对人刑事责任。在技术手段方面,须建立考核体系,建立网间监测系统,为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调查取证和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事实依据。在行政手段方面,须完善企业领导问责制,建立企业及主要领导人信用评级体系,完善监督机制和沟通机制以及干部换岗制度。通过多管齐下,促进互联多赢。
宋建新[9](2005)在《竞争性市场中国电信运营商网间互联问题的研究》文中指出电信网间互联问题是当前中国电信业的热点、难点问题。1993年以前,我国的基础电信业基本上是由中国邮电独家运营。1993年12月之后,随着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全国邮政、电信分营,中国移动公司成立,中国网络通信公司成立,中国电信南北分营、重组等,国务院对我国的基础电信业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标志着我国的基础电信领域正式开始引入竞争。同时,各电信运营商的网间互联问题也随之出现,阻碍网间互联互通的手段层出不穷,并且日趋隐蔽,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和复杂性。本人在通信运营企业工作多年,结合实际工作实践,从影响网间互联的主要手段和典型案例、监管现状等方面进行分析,从网间互联问题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探讨。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综述性介绍网间互联问题的定义、种类、原则、方式和意义,指出困扰当前中国电信业网间互联的主要问题。第二章简述当前电信网间互联的现状,阐述影响网间互联的主要手段:破坏通信设施、拒绝或拖延互联互通要求、利用技术手段降低网间通信质量等;归纳出,无序的市场竞争迫切需要系统、有力的行业监管。第三章从电信行业技术、经济特点出发,指出电信行业监管已陷入了“典型的困境”,分析监管所涉及的深层次问题。第四章针对当前网间互联问题的现状及分析,提出需要采用经济、技术和法律等多种手段,对网间互联问题进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李雯翠,靳燕[10](2003)在《我国互联互通的现状及问题分析》文中研究指明文章介绍我国互联互通的现状,从主导运营商、新兴运营商和政府三方面入手,分析目前我国互联互通的症结所在,提出运营商之间应加强公共关系管理,并从成本定价和监管机构独立性等方面给出对策。
二、新建国内长途电话网与其他电话网网间互联技术规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新建国内长途电话网与其他电话网网间互联技术规范(论文提纲范文)
(1)互联互通比较法研究及热点问题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
1.1 互联互通概念及本文研究范围 |
1.2 互联互通的内容 |
1.3 互联互通的重要性 |
1.4 互联互通管制的必要性 |
1.5 本文引用法律文件名称缩写 第二章 互联互通立法演进比较研究 |
2.1 各国、地区立法进程简析 |
2.1.1 WTO |
2.1.2 欧盟 |
2.1.3 美国 |
2.1.4 中国大陆 |
2.1.5 中国台湾地区 |
2.2 比较分析 |
2.2.1 电信立法速度比较分析 |
2.2.2 电信立法层级比较分析 |
2.2.3 世界各国、组织之间立法的相互影响 |
2.3 对我国互联互通立法的启示、借鉴 第三章 互联互通监管范围比较分析 |
3.1 互联互通定义及监管范围简析 |
3.1.1 WTO |
3.1.2 欧盟 |
3.1.3 美国 |
3.1.4 中国大陆 |
3.1.5 中国台湾地区 |
3.2 比较分析 |
3.2.1 关于适用网络 |
3.2.2 关于适用业务范围 |
3.3 对我国立法建议 第四章 运营商义务比较分析 |
4.1 互联互通立法中运营商义务总体分析 |
4.2 各国、地区运营商义务简析 |
4.2.1 WTO |
4.2.2 欧盟 |
4.2.3 美国 |
4.2.4 中国大陆 |
4.2.5 中国台湾地区 |
4.3 比较分析 |
4.3.1 互联互通强制性义务比较 |
4.3.2 非歧视原则立法比较 |
4.3.3 透明公开原则立法比较 |
4.3.4 互联协议达成时间比较 |
4.3.5 号码可携带义务 |
4.4 对我国立法借鉴及建议 |
4.4.1 通过立法明确运营商义务 |
4.4.2 变革管制思维 第五章 互联互通争议解决比较分析 |
5.1 各国争议解决立法简析 |
5.1.1 WTO |
5.1.2 欧盟 |
5.1.3 美国 |
5.1.4 中国大陆 |
5.1.5 中国台湾地区 |
5.2 比较分析 |
5.2.1 争议解决流程及时限比较分析 |
5.2.2 行政决定的司法前置性对比及评析 第六章 “南北互联”法律问题探析 |
6.1 “南北互联”问题简述 |
6.1.1 概念及背景 |
6.1.2 南北互联问题产生的影响 |
6.2 原因分析 |
6.2.1 技术障碍 |
6.2.2 垄断市场格局 |
6.2.3 监管难度大 |
6.2.4 司法管辖权不明确 |
6.3 解决思路 |
6.3.1 增加骨干互联点 |
6.3.2 增加运营商数量 |
6.3.3 互联互通举证责任分配探讨 |
6.3.4 明确司法管辖权 |
6.3.5 监管方式改革 |
6.4 小结 |
6.5 续论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2)基于区域性垄断下互联网互联互通双向接入定价的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外学者政府规制的观点总结 |
1.2.2 国内外学者对网络定价的研究现状与评价 |
1.3 本文研究方法、结构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论文结构安排 |
1.3.3 技术路线图 |
1.4 创新点 |
2. 概念辨析与基础理论 |
2.1 概念辨析 |
2.1.1 垄断、区域性垄断与互联网互联互通接入的区域性垄断行为 |
2.1.2 互联互通及互联网互联互通的界定 |
2.1.3 规制与定价规制 |
2.2 规制互联网互联互通接入定价区域性垄断行为的基础理论 |
2.2.1 公共利益理论 |
2.2.2 规制俘虏理论 |
2.2.3 斯蒂格勒模型 |
2.2.4 佩尔兹曼最优规制政策模型 |
2.2.5 贝克尔政治均衡模型 |
2.2.6 规制博弈理论 |
2.2.7 激励性规制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互联网互联互通接入定价形成原理 |
3.1 互联网互联互通接入定价方式 |
3.1.1 互不结算方式 |
3.1.2 基于资费结算方式 |
3.1.3 基于成本结算方式 |
3.2 互联网互联互通接入定价影响因素 |
3.2.1 互联互通接入定价的成本 |
3.2.2 互联网终端价格规制 |
3.2.3 市场需求 |
3.2.4 接入定价的制定者 |
3.3 互联网互联互通成本与收益分析 |
3.3.1 互联互通的成本分析 |
3.3.2 互联互通的收益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规制互联网互联互通双向接入定价的区域性垄断的依据 |
4.1 规制互联网互联互通双向接入定价的区域性垄断的现实依据 |
4.1.1 互联网互联互通双向接入定价的区域性垄断的本质发生变化 |
4.1.2 互联网互联互通双向接入定价的区域性垄断具有危害性 |
4.2 规制互联网互联互通双向接入定价的区域性垄断的理论依据 |
4.2.1 经济学依据 |
4.2.2 国内法律依据 |
4.2.3 国际法依据 |
4.3 发达国家规制互联网互联互通垄断定价的经验:他山之石 |
4.3.1 美国经验 |
4.3.2 英国经验 |
4.3.3 德国经验 |
4.3.4 经验对比——来自英美两国的比较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互联网互联互通接入价格规制工具选择的博弈模型 |
5.1 基本模型 |
5.1.1 基本假设 |
5.1.2 斯塔克伯格下的零售价格和企业产量 |
5.1.3 情形A——放松管制(Deregulation) |
5.1.4 情形B——基于成本的价格管制 |
5.1.5 情形C——零售减成规制(Retail-minus regulation) |
5.2 规制工具的结果比较 |
5.2.1 破坏性(Foreclosure) |
5.2.2 投资水平 |
5.2.3 消费者剩余 |
5.3 本章小结 |
6. 规制互联网互联互通双向接入定价的区域性垄断的障碍与途径 |
6.1 发挥规制互联网互联互通双向接入定价的区域性垄断的障碍 |
6.1.1 利益协调 |
6.1.2 企业运行机制 |
6.1.3 利益集团 |
6.2 规制互联网互联互通双向接入定价区域性垄断中的途径 |
6.2.1 制定互联互通具体指导细则 |
6.2.2 设置网间互联互通默认安排 |
6.2.3 协调运营商互联互通谈判 |
6.2.4 激励运营商实施网间互联互通 |
6.3 本章小结 |
7. 规制互联网互联互通双向接入定价的区域性垄断的措施 |
7.1 建立识别管制需求的有效方式 |
7.2 完善定期回顾制度与管制制度评价机制 |
7.3 重构网间结算标准 |
7.4 加快互联网互联互通立法 |
7.5 建立第三方技术监督平台 |
7.6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3)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背景 |
0.2 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0.2.1 理论价值 |
0.2.2 现实意义 |
0.3 研究方法 |
0.3.1 归纳与演绎分析 |
0.3.2 比较研究 |
0.3.3 案例分析 |
0.3.4 博弈分析 |
0.3.5 法经济学分析 |
0.3.6 耦合分析 |
0.4 研究内容和创新 |
0.4.1 研究内容 |
0.4.2 创新 |
第1章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文献综述 |
1.1 国外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 |
1.1.1 监管迷信:基于市场失灵考量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1.2 监管质疑:基于政府失灵考量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1.3 监管重构:激励性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2 国内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 |
1.2.1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手段的研究 |
1.2.2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主体的研究 |
1.2.3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的研究 |
1.3 文献综述简评 |
第2章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分析 |
2.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内涵与外延 |
2.1.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内涵 |
2.1.2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外延 |
2.2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 |
2.2.1 耦合的涵义 |
2.2.2 耦合的理论模型 |
2.2.3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理论分析框架 |
2.3 法经济学语境下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体制与制度关系 |
2.3.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法经济学解释 |
2.3.2 法经济学语境下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 |
第3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分析 |
3.1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 |
3.1.1 自然垄断的动态性 |
3.1.2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的嬗变 |
3.2 主要发达国家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的适用性分析 |
3.2.1 “全方位、立体式”放松监管改革 |
3.2.2 垂直分解和剥离重组结合,引入竞争机制 |
3.2.3 放开市场准入,为竞争开辟通道 |
3.2.4 实行非对称监管,维护、保证公平竞争 |
3.2.5 激励性监管机制的运用 |
3.2.6 放松监管的成效 |
3.2.7 关于自然垄断产业监管机制适用性的若干思考 |
3.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分析 |
3.3.1 价格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2 市场准入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3 激励性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4 非对称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第4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分析 |
4.1 中国主要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改革实践 |
4.1.1 电信产业:逐步走向监管下的竞争 |
4.1.2 电力产业:弱监管下的强垄断 |
4.1.3 铁路运输产业:政企双重角色缺位下的业内垄断 |
4.1.4 航空运输产业:竞争下的过度监管 |
4.1.5 邮政产业:垄断经营模式下的体制改革滞后 |
4.1.6 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缺失下的公益性矛盾 |
4.2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的基本类型、问题及成因 |
4.2.1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的基本类型 |
4.2.2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
4.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问题的成因 |
4.3.1 行政体制缺陷 |
4.3.2 监管体制自身的缺陷 |
4.4 国外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改革经验借鉴 |
4.4.1 监管机构的独立性 |
4.4.2 监管机构的权力配置与协调 |
4.4.3 监管机构的动态调整 |
4.4.4 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督体系 |
4.4.5 对中国的启示 |
第5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研究 |
5.1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的法律制度框架 |
5.1.1 针对监管主体考量的法律制度安排 |
5.1.2 针对监管客体考量的法律制度安排 |
5.2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听证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5.2.1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制度与价格听证制度 |
5.2.2 价格听证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5.2.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价格听证制度的改进 |
5.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的若干缺陷 |
5.3.1 监管体制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3.2 监管客体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3.3 监管机制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4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建设的经验借鉴 |
5.4.1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变迁 |
5.4.2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分析 |
5.4.3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特点 |
5.4.4 对中国的启示 |
第6章 完善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政策建议 |
6.1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目标 |
6.1.1 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目标 |
6.1.2 公平与效率的博弈与协调 |
6.1.3 监管改革与城镇化步伐的同步 |
6.1.4 消费者话语权的制度保障 |
6.1.5 垄断一般和特殊的权衡 |
6.1.6 综合性的研究领域,开阔的研究视角 |
6.2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制约因素 |
6.2.1 监管理念及理论发展的滞后 |
6.2.2 并未真正破除的原有垄断格局和垄断利益 |
6.2.3 “俘获”现象严重,监管执行不力 |
6.2.4 政府职能转变迟缓 |
6.2.5 法治的薄弱 |
6.2.6 改革的参差不齐、互不配套 |
6.2.7 转轨时期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压力 |
6.2.8 国际竞争环境对国内经济的压力 |
6.2.9 改革实践和理论研究相背离 |
6.2.10 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改革的不匹配 |
6.3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新思路 |
6.3.1 监管主体和监管客体的转化 |
6.3.2 监管机制调整要求监管体制、监管制度的适应性变化 |
6.2.3 监管制度、监管体制改革需要监管机制支撑 |
6.3.4 监管体制传动、整合监管机制和监管制度 |
6.3.5 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路径 |
6.4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实施路径 |
6.4.1 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通盘考量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与制度功能耦合问题 |
6.4.2 完善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设计,同步考虑监管体制搭建和监管制度匹配问题 |
6.4.3 搭建合理的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衔接监管机制的实施与监管制度安排 |
6.4.4 进一步健全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充分考量其与监管体制、机制的匹配问题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4)网间互联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网间互联法律关系 |
1.1 网间互联的含义 |
1.1.1 传统网间互联的含义 |
1.1.2 网间互联含义的新发展 |
1.2 网间互联的种类 |
1.2.1 网络互联和业务互通 |
1.2.2 同种网间互联和不同种网间互联 |
1.3 网间互联的法律关系 |
1.3.1 网间互联法律关系的主体 |
1.3.2 网间互联法律关系的客体 |
1.3.3 网间互联法律关系的内容 |
1.4 网间互联的原则 |
1.4.1 平等接入原则 |
1.4.2 适度透明原则 |
1.4.3 非歧视原则 |
1.4.4 关键设施原则 |
1.4.5 非捆绑网络元素原则 |
1.5 网间互联的重要性 |
1.5.1 网络外部性的要求 |
1.5.2 电信行业有效竞争的保障 |
2 网间互联的法律根据 |
2.1 网间互联的国际法根据 |
2.1.1 网间互联的国际立法 |
2.1.2 WTO 成员方对网间互联的义务 |
2.2 网间互联的国内法根据 |
2.2.1 日本和新加坡的有关立法 |
2.2.2 德国和英国的有关立法 |
2.2.3 美国的有关立法 |
3 网间互联的监管机构 |
3.1 网间互联监管机构的定义及分类 |
3.1.1 网间互联监管机构的定义 |
3.1.2 网间互联监管机构的分类 |
3.2 网间互联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 |
3.2.1 法人型监管机构 |
3.2.2 非法人型监管机构 |
3.3 设置网间互联的监管机构的基本原则 |
3.3.1 独立性原则 |
3.3.2 适度监管原则 |
3.3.3 合法性原则 |
3.3.4 融合性原则 |
3.4 网间互联监管机构的不对称管制和监管手段 |
3.4.1 网间互联监管机构的不对称管制 |
3.4.2 网间互联监管机构的监管工具 |
3.5 网间互联监管机构的监管内容 |
3.5.1 主导运营商的认定 |
3.5.2 网间互联费率监管 |
3.5.3 网间互联的质量监管 |
4 网间互联协议的法律问题 |
4.1 网间互联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
4.1.1 网间互联协议订立的特殊性 |
4.1.2 网间互联协议的履行 |
4.2 网间互联协议的内容与形式 |
4.2.1 网间互联协议的内容 |
4.2.2 网间互联协议的形式 |
5 网间互联中的物权法律问题 |
5.1 通路权的物权属性分析 |
5.1.1 通路权是物权 |
5.1.2 通路权是用益物权 |
5.1.3 通路权的法理分析 |
5.2 对私有财产的通路权 |
5.2.1 对私有财产通路权的规定 |
5.2.2 对私有财产的通路权的限制 |
5.3 对公共基础设施的通路权 |
5.3.1 对公共基础设施的通路权的规定 |
5.3.2 对公共基础设施通路权的限制 |
6 网间互联争议处理机制 |
6.1 网间互联争议的概述 |
6.1.1 网间互联争议的概念 |
6.1.2 网间互联争议的特点 |
6.1.3 网间互联争议的的类型 |
6.2 网间互联争议处理机制的目标 |
6.3 网间互联争议处理的机构和程序 |
6.3.1 网间互联争议处理的机构 |
6.3.2 网间互联争议处理的程序 |
7 网间互联的竞争法管制 |
7.1 竞争法与电信法共同规制网间互联行为的基础 |
7.2 网间互联竞争法管制案例 |
7.2.1 国际案例——美墨电信案 |
7.2.2 国内案例 |
7.2.3 小结 |
7.3 我国电信网间互联竞争法管制的完善 |
7.3.1 完善与监管部门的协调机制 |
7.3.2 确立“关键设施原则” |
8 完善我国网间互联的立法建议 |
8.1 我国网间互联的发展及立法现状 |
8.1.1 我国网间互联的发展 |
8.1.2 我国网间互联的立法现状 |
8.2 我国网间互联存在的问题分析 |
8.2.1 我国运营商网间互联纠纷案例分析 |
8.2.2 我国网间互联存在的问题 |
8.2.3 我国网间互联问题产生的根源 |
8.3 我国网间互联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
8.3.1 完善主导运营商的界定 |
8.3.2 完善主导运营商的义务 |
8.3.3 明确网间互联协议的签署方式 |
8.3.4 完善网间互联结算体系 |
8.3.5 增加网络元素非绑定的规定 |
8.3.6 完善网间互联纠纷的解决 |
8.3.7 建立通路权制度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附件 |
(5)通信网间互联管制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综述 |
1.1 论文选题背景 |
1.2 国内外网间互联问题研究综述 |
1.2.1 电话网间互联研究综述 |
1.2.2 互联网网间互联研究综述 |
1.2.3 网间互联管制研究综述 |
1.3 论文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榧架 |
1.4 论文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管制制度研究相关理论及分析工具 |
2.1 选择制度研究视角 |
2.1.1 制度和制度安排 |
2.1.2 制度的功能 |
2.2 相关理论及分析框架 |
2.3 SSP范式 |
2.4 管制的理论依据 |
2.4.1 管制及其目的 |
2.4.2 管制的边界 |
2.5 与管制绩效相关的两类管制理论观点 |
2.5.1 正面观点 |
2.5.2 负面观点 |
2.5.3 管制经济理论的两个扩展模型 |
2.6 对管制边界和管制的重新认识 |
第三章 网间互联制度的技术约束 |
3.1 基于IP的下一代网络—NGN |
3.1.1 关于NGN |
3.1.2 NGN的网络结构和演进路径 |
3.1.3 NGN的关键技术 |
3.1.4 NGN的演进路径 |
3.2 技术约束与网间互联 |
3.2.1 技术比较 |
3.2.2 传统PSTN的网间互联 |
3.2.3 INTERNET网间互联 |
3.2.4 NGN的网间互联 |
3.3 NGN对互联制度带来到的挑战 |
3.3.1 市场结构和管制制度框架 |
3.3.2 分组交换对收费模式的影响 |
3.3.3 网业分离、分层互联 |
3.3.4 业务质量保证(QoS) |
3.3.5 成本结构和成本原则 |
第四章 通信网间互联市场有效性及管制需求 |
4.1 网间互联(Interconnection)与接入(Access) |
4.1.1 网间互连(Interconnection)和互通(Inter-working) |
4.1.2 接入(Access) |
4.2 传统电话网的网间互联模式 |
4.2.1 根据地理范围划分的三种互联模式 |
4.2.2 根据接入需求划分的互联模式 |
4.2.3 根据互联双方关系和结算模式划分的互联模式 |
4.3 传统电话网间互联管制需求分析 |
4.3.1 终接垄断 |
4.3.2 非合作定价和合谋定价 |
4.3.3 政策含义 |
4.4 互联网IP互联模式 |
4.4.1 互联网互联模式发展简要回顾 |
4.4.2 互联网网间互联模型 |
4.4.3 Internet-电信网的互联:本地环路的接入 |
4.4.4 互联网互联市场的有效性和管制需求 |
第五章 NGN网间互联及管制实践压力 |
5.1 国际全IP网络互联的新模式 |
5.1.1 GSMA的IPX互联模式 |
5.1.2 i3论坛的互联模式 |
5.2 国内层面的NGN互联 |
5.2.1 NGN互联的关键问题 |
5.2.2 当前的互联模式及发展趋势 |
5.3 管制实践面临的压力 |
第六章 网间互联管制制度框架 |
6.1 网间互联管制制度的一般框架 |
6.1.1 区域层面的互联管制框架 |
6.1.2 国家层面的互联管制框架 |
6.2 通信网间互联管制制度模式选择 |
6.2.1 事前管制模式 |
6.2.2 事后管制模式 |
6.2.3 混合管制模式 |
6.3 管制机构在互联互通中的作用 |
6.3.1 制定指导规则,作为互联双方谈判的基础 |
6.3.2 制定默认网间互联安排 |
6.3.3 对未能达成一致的谈判进行协调 |
6.3.4 提供完成网间互联的激励 |
6.4 电信网间互联的基本框架 |
6.5 NGN时代互联管制制度演进需要关注的问题 |
6.5.1 过早管制介入可能带来风险 |
6.5.2 增加套利的风险 |
6.5.3 是否需要继续保障任意(any-to-any)互联 |
6.5.4 管制的确定性 |
6.5.5 NGN互联管制制度调整政策建议 |
第七章 NGN互联管制经验分析 |
7.1 美国的经验 |
7.1.1 美国NGN的发展 |
7.1.2 美国IP网间互联管制 |
7.1.3 美国互联支付方式的改革 |
7.1.4 美国互联管制经验的总结 |
7.2 欧洲经验 |
7.3 英国的经验 |
7.3.1 英国的21世纪网络(21CN) |
7.3.2 英国下一代网络的互联管制措施 |
7.3.3 英国的互联支付方式 |
7.3.4 英国NGN互联管制的经验总结 |
7.4 德国关注的NGN互联问题 |
7.5 英美两国互联管制经验对比分析 |
第八章 NGN时代的网间互联管制 |
8.1 轻手管制还是严格管制 |
8.1.1 一个轻手管制模型 |
8.1.2 离网成本定价(Off-net-pricing)原则 |
8.2 有效的互群管制制度 |
8.2.1 有效的互联管制制度 |
8.2.2 对我国互联管制制度评价 |
8.3 构建一个建立有效管制制度的机制 |
8.3.1 简化并明确互联管制目的 |
8.3.2 建立有效识别管制需求的方法 |
8.3.3 建立互联管制制度定期回顾制度 |
8.3.4 建立互联管制制度评价机制 |
第九章 结论和展望 |
9.1 论文的主要结论 |
9.2 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6)网络产业互联互通的接入定价研究 ——以电信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关于网络经济的研究 |
1.2.2 关于电信业的研究 |
1.2.3 关于互联互通接入定价的研究 |
第三节 主要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内容与论文创新 |
1.4.1 研究内容 |
1.4.2 论文创新 |
第二章 网络及网络经济的基本特征 |
第一节 本章文献综述 |
第二节 网络的概念及其分类 |
2.2.1 网络的概念 |
2.2.2 网络的分类 |
第三节 网络的经济学定义和网络效应概念 |
第四节 网络产业的基本特征 |
2.4.1 互补性、兼容性和标准 |
2.4.2 网络外部性 |
2.4.3 转换成本和锁定 |
2.4.4 规模经济性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网络产业的市场结构、有效竞争与互联互通 |
第一节 本章文献综述 |
3.1.1 市场结构与有效竞争理论文献综述 |
3.1.2 电信业市场结构与有效竞争文献综述 |
第二节 世界典型国家电信业市场结构演化分析 |
3.2.1 国外电信业市场结构演化分析 |
3.2.2 中国电信业市场结构演化与有效竞争 |
第三节 互联互通的理论分析 |
3.3.1 互联互通的概念 |
3.3.2 电信业互联互通的特征 |
3.3.3 电信互联互通的网络价值 |
第四节 互联互通、市场结构与有效竞争的建模分析 |
3.4.1 建立模型 |
3.4.2 接入价格的任意变化分析 |
3.4.3 单个运营商的接入定价变化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互联互通的单向接入定价 |
第一节 本章文献综述 |
第二节 单向接入定价理论 |
4.2.1 接入的界定 |
4.2.2 单向接入的经济原理 |
4.2.3 接入定价规则 |
第三节 单向接入定价建模分析 |
4.3.1 无规制状态下的单向接入定价分析 |
4.3.2 规制状态下的单向接入定价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互联互通的双向接入定价 |
第一节 本章文献综述 |
第二节 LRT模型及主要结论 |
5.2.1 基本模型 |
5.2.2 LRT模型主要结论 |
第三节 双向接入定价建模分析 |
5.3.1 区域性双寡头垄断模型 |
5.3.2 寡头企业价格竞争模型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5.4.1 计量检验方法 |
5.4.2 实证分析结果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接入定价与规制收买 |
第一节 本章文献综述 |
第二节 发达国家与中国电信业价格规制比较 |
6.2.1 发达国家电信业价格规制 |
6.2.2 中国电信业价格规制 |
6.2.3 英、美、德与中国电信业规制比较 |
第三节 规制收买下的单向接入定价分析 |
6.3.1 特定变量及假设的提出 |
6.3.2 建模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电信业的发展趋势——三网融合 |
第一节 本章文献综述 |
第二节 三网融合的理论分析 |
7.2.1 产业融合与三网融合的含义 |
7.2.2 三网融合的原因 |
7.2.3 三网融合的途径 |
第三节 三网融合的现状分析 |
7.3.1 国外三网融合现状 |
7.3.2 中国三网融合现状 |
第三节 三网融合的对策及建议 |
7.3.1 制定统一的产业标准、促进技术融合 |
7.3.2 强化体制改革,促进法律融合 |
7.3.3 鼓励业务创新,促进业务融合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第一节 基本结论 |
8.1.1 理论分析结论 |
8.1.2 实证分析结论 |
第二节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7)电信业务网间结算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互联互通与网间结算的由来及重要性 |
1.1.1 互联互通与网间结算的由来与定义 |
1.1.2 我国互联互通与网间结算的发展 |
1.1.3 互联互通与网间结算的重要性 |
1.2 网间结算的研究意义 |
1.3 本文研究方法和体系 |
第2章 文献综述及分析 |
2.1 网间结算的补偿原则 |
2.1.1 补偿原则的具体形式 |
2.1.2 补偿原则的理论依据 |
2.1.3 补偿原则的本质问题 |
2.2 网间结算的成本原则 |
2.2.1 成本原则的理论介绍 |
2.2.2 成本原则遇到的困难 |
2.3 其他网间结算理论 |
2.3.1 互不结算法 |
2.3.2 主叫方资费分成法和收入分成法 |
2.3.3 零售价打折法 |
2.3.4 国际资费比较法 |
2.3.5 其他结算理论遇到的困难 |
2.4 小结 |
第3章 电信业务网间结算统一标准的不可能性 |
3.1 福利经济学相关理论 |
3.1.1 社会选择问题的相关定义 |
3.1.2 阿罗不可能定理的条件 |
3.2 阿罗不可能定理的证明 |
3.2.1 阿罗不可能定理的简要证明 |
3.2.2 阿罗不可能定理的一些解释 |
3.3 不存在获取统一网间结算标准的方法 |
3.3.1 最简单的电信市场模型 |
3.3.2 寻求网间结算统一标准方法的不可能性 |
3.4 小结 |
第4章 电信业务网间结算的资费独立原则 |
4.1 网间结算资费独立原则 |
4.1.1 资费独立原则的定义 |
4.1.2 资费独立体现了成本原则 |
4.1.3 资费独立在网间结算方面的优势 |
4.2 资费独立原则的数学分析 |
4.2.1 通用的网间结算模型 |
4.2.2 资费独立原则与运营商利润 |
4.3 资费独立原则的具体实施 |
4.3.1 单向付费网络与双向付费网络互联 |
4.3.2 单向付费网络与单向付费网络互联 |
4.3.3 双向付费网络与双向付费网络互联 |
4.4 资费独立原则的实证分析 |
4.4.1 单向付费导致高额网间结算费用 |
4.4.2 双向付费解决网间结算资费过高问题 |
4.4.3 单向付费和双向付费时的网间结算资费比较 |
4.4.4 资费独立原则与双向付费的对比 |
4.5 资费独立原则是约束条件下的最优方案 |
4.6 小结 |
第5章 总结和展望 |
5.1 主要结论及创新 |
5.1.1 网间结算理论创新性的归类和分析 |
5.1.2 不存在寻求统一网间结算标准的方法 |
5.1.3 论证了资费独立原则及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
5.2 局限性及后续研究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WTO关于互联互通的规定 |
附录二:社会福利函数及阿罗不可能定理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8)中国电信产业互联互通接入定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已有研究综述 |
1.2.1 接入定价应考虑的因素 |
1.2.2 接入定价的制定者 |
1.2.3 接入定价的原则 |
1.2.4 接入定价的方法 |
1.2.5 接入定价效益分析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及结构 |
1.4.1 核心观点 |
1.4.2 主要内容 |
1.4.3 写作框图 |
1.5 研究方法 |
1.6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2. 电信网络与互联互通 |
2.1 电信网络 |
2.1.1 电信的含义 |
2.1.2 电信网络 |
2.1.3 电信产业的网络经济特征 |
2.2 电信产业的互联互通 |
2.2.1 互联互通的含义 |
2.2.2 互联互通的方式 |
2.2.3 互联互通的产生背景 |
2.2.4 互联互通的意义 |
2.3 互联互通存在的问题 |
2.3.1 技术问题 |
2.3.2 服务质量问题 |
2.3.3 监管问题 |
2.3.4 接入定价问题 |
2.4 各国互联互通现行做法 |
2.4.1 国外对运营商互联互通义务的规定 |
2.4.2 我国的互联互通规范 |
2.4.3 成效与问题 |
2.5 小结 |
3. 接入定价的形成原理 |
3.1 电信价格体系 |
3.1.1 按照业务划分 |
3.1.2 按照流程划分 |
3.1.3 按照管理方式划分 |
3.2 接入定价的方式及其问题分析 |
3.2.1 互不结算 |
3.2.2 基于资费结算 |
3.2.3 基于成本结算 |
3.3 接入定价影响因素分析 |
3.3.1 接入定价的成本 |
3.3.2 终端价格的形式 |
3.3.3 市场需求 |
3.3.4 企业竞争行为 |
3.3.5 电信产业市场结构 |
3.3.6 接入定价的制定者 |
3.4 小结 |
4. 互联互通的成本和收益分析 |
4.1 互联互通的成本 |
4.1.1 互联成本的分类 |
4.1.2 互联成本的测算 |
4.1.3 互联成本测算例证 |
4.2 互联互通的收益 |
4.2.1 收益的分类 |
4.2.2 网络的收益 |
4.2.3 收益的分配 |
4.3 小结 |
5. 接入定价模型设计 |
5.1 基本模型 |
5.1.1 模型框架 |
5.1.2 基本假设 |
5.1.3 模型分析 |
5.2 讨论 |
5.2.1 终端价格的确定 |
5.2.2 终端价格的调整 |
5.2.3 区间上下限的博弈 |
5.3 本模型的特点 |
5.3.1 定性分析 |
5.3.2 定量分析 |
5.4 小结 |
6. 互联互通监管对策建议 |
6.1 目前互联互通监管存在问题分析 |
6.2 完善互联互通监管的对策 |
6.2.1 修改现有法规缺乏操作性和有效性条款 |
6.2.2 对网间质量标准用技术手段予以监管 |
6.2.3 建立和完善企业领导问责制 |
6.3 小结 |
附录 |
附录I 重组后中国电信市场各个电信运营商 SWOT分析 |
附录II 资费改革和体制改革对我国电信业产生的影响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后记 |
(9)竞争性市场中国电信运营商网间互联问题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章 网间互联问题概述 |
第一节 网间互联的定义 |
第二节 网间互联的种类 |
第三节 网间互联的原则和方式 |
第四节 网间互联的意义 |
第二章 网间互联的现状 |
第一节 网间互联监管上的真空 |
第二节 网间通信不畅的种类 |
第三章 网间互联监管分析 |
第一节 基础电信行业的技术经济特点 |
第二节 基础电信行业的改革和监管分析 |
第四章 网间互联问题的应对策略 |
第一节 建立科学合理的网间结算体系 |
第二节 建设网间互联监管技术支撑系统 |
第三节 建立健全电信网间互联法律法规的建设 |
第四节 运营商的共同责任 |
参考文献 |
附录 网间互联主要文件规定 |
四、新建国内长途电话网与其他电话网网间互联技术规范(论文参考文献)
- [1]互联互通比较法研究及热点问题探析[D]. 武君. 北京邮电大学, 2015(08)
- [2]基于区域性垄断下互联网互联互通双向接入定价的规制研究[D]. 唐睿. 西南财经大学, 2013(01)
- [3]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D]. 刘佳丽. 吉林大学, 2013(08)
- [4]网间互联法律问题研究[D]. 高媛. 武汉大学, 2012(12)
- [5]通信网间互联管制制度研究[D]. 黄秀清. 北京邮电大学, 2010(01)
- [6]网络产业互联互通的接入定价研究 ——以电信业为例[D]. 房林. 南开大学, 2010(08)
- [7]电信业务网间结算研究[D]. 戴建华. 北京邮电大学, 2009(03)
- [8]中国电信产业互联互通接入定价研究[D]. 李楠. 江西财经大学, 2009(03)
- [9]竞争性市场中国电信运营商网间互联问题的研究[D]. 宋建新. 厦门大学, 2005(02)
- [10]我国互联互通的现状及问题分析[J]. 李雯翠,靳燕. 电信快报, 20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