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足球裁判员业务能力构成因素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余学亮[1](2021)在《盐城市基层足球裁判员队伍培养模式与管理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发布以来,中国足球进入发展快车道,盐城市足球发展纲要发布在即,盐城市足球特色校联赛和社会足球联赛如火如荼的开展对于基层裁判员数量和质量的要求都急剧增加。本文通过运用查阅文献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数理统计法、实地考察等方法对盐城市基层裁判员培养现状进行调查研究,从裁判员的培养和管理两个维度出发,找出现有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的局限性,参考国内外一些先进的培养模式与管理理念,得出如下结论和建议:盐城市基层裁判员数量不多,无法满足基层比赛的需要,且裁判员男女比例不平衡,年龄结构偏大,但是裁判员队伍整体文化素质较高。盐城市足协培养体系作为基层裁判员培养的主要输出力量,其举办的裁判员培训班具有权威性,培养、考核体系较为完善。但是培训的频次不够,不能满足基层裁判员的培养和成长需求。高校学生足球裁判员在盐城市基层裁判员队伍的占比远远不及其他足球发展较好的省市。现有的基层裁判员管理模式有待优化,选派片面,激励形式单一,缺少对裁判员的监督和评估,也没有明确的晋升条件。提出如下解决方案:在培养模式上,发挥盐城市足协在基层裁判员培训中的主导作用,为裁判员晋升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对经验丰富且理论水平较高的裁判员进行裁判员讲师培养,壮大讲师队伍,提高盐城市足协举办裁判员培训班的能力,举办裁判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提高基层裁判员的质量。加强与教育部门体系的合作,举办裁判员规则普及讲座,鼓励非体育岗教师和高校学生积极参加,并利用校园内部比赛进行实践,对表现优异者进行更高级别的培养。在管理机制上,结合基层裁判员胜任力,利用大数据建立裁判员执裁档案,对于具备可培养性的裁判员采用“区域分组,组内指导”的选派模式,适当提高裁判员的酬劳水准,给予优秀裁判员评选,树立典型,并借助互联网做好宣传工作,提高裁判员的执裁积极性和社会地位。
谢松林[2](2020)在《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足球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然而我国足球相对于迅速发展的亚洲和世界足球仍全方位落后,其中后备人才培养乏力、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非常突出,是振兴中国足球必须要补齐的短板。当前我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内部不协同的问题比较严重,是制约后备人才培养效果的重要原因。按照协同学的观点,只有内部元素之间的协同,才能带来体系结构上的有序,进而产生“1+1>2”的协同效应。协同学属于系统科学的基础理论学科,它解释了系统有序发展的内在机制,因而从协同学的视角研究我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具有认识论和方法论意义。上海是我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先进地区和改革示范区,尝试了很多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也积累了很多经验和矛盾,是研究我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最佳的试验田。文章以系统论、协同学等为理论基础,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实地研究法、访谈法、数理统计法等对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进行了研究。全文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理论分析与强国经验;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模型构建与检验;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特征;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思路与对策。在以上研究基础上,得出如下结论:(1)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可表达为以下理论模型:体系结构和体系元素决定协同效应;足球文化是序参量,是决定性变量,直接和通过协同条件间接影响体系元素和体系结构,进而影响协同效应。(2)足球强国的共同经验表明,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协同效应最终得益于良好的足球文化:以人为本和契约精神衍生了足球并使其按照自组织的方式发展,有效激发了体系元素的活力,形成了纵向独立和横向支撑的经纬结构,最终不但取得了良好的竞赛成绩和职业球员培养效果,而且球员整体输出通畅,投入产出比较高。强国经验显然与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的理论模型相吻合。(3)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印证了协同发展理论模型:体系元素和体系结构决定协同效应,其中体系元素的作用更大;序参量对体系结构和体系元素产生深远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以通过协同条件产生的间接影响为主。上海现存的问题主要是体系不够开放和体系结构欠佳。此外,上海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定的“上海特色”,包括资源叠加效果良好、专业人才聚集、勇于改革和创新、校园足球引领全国、更具国际视野等。(4)标本兼治是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的总体思路。“标本兼治”是指:优化足球文化是治本,对其它维度的优化是治标。各维度的优化思路与对策包括:完善政府的评价体系,淡化竞技和成绩,提高足球普及、文化培育、条件建设等基础性指标的权重,以此践行科学发展,形成正确的协同效应观;全国统一注册,完善转会制度,坚决执行青训补偿制度,保障球员和培训机构的基本利益,实现多方利益均衡,激发体系元素活力;打破行政条块分割,加强横向联系,在促进体系分化的同时增强子系统之间的横向联系;加快管办分离,强化政府和足协“管”的职责,淡化其“办”的职能,营造良好的自组织环境,变管理为治理;提升足球文化的战略地位,将体育纳入各级升学考试,扩大足球普及,淡化社会重文轻武的观念,培育健康的足球文化。
陈志远[3](2020)在《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员职业化发展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职业化是中国足球顶层设计需要,是中国职业足球发展所需,更是提升裁判员执法水平和职业素养的根本所在。伴随世界足球裁判职业化潮流,中国足协在2019年首度聘任5位国内外职业裁判执法中超联赛。至此,中国足球裁判发展进入职业化时代。目前,我国足球裁判职业化处于起始阶段,中国足协尚未在职业裁判培养、管理及保障等方面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很多方面仍然遵循业余裁判管理办法,无形中延缓了职业化建设的速度,影响和制约我国足球裁判职业化的发展。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法、专家访谈法、SWOT分析法等方法。从职业化角度对国外职业裁判制度、中国足球裁判制度、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现状进行研究与分析,并运用SWOT分析法对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职业化建设进行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分析。目的是立足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职业化发展实际需求,制定出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员职业化发展路径,为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员职业化发展提供理论参考。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英、意、日三国在足球裁判职业化的过程中均成立了专门的职业裁判管理机构,各自立足本国实情制定出了完整的职业裁判培养、选派、监督及保障机制,在职业裁判薪资方面都推出了“高薪养廉”政策。2、中国足协现有裁判员管理制度存在培养周期过长,裁判员招募晋升体制不完善,裁判员选派制度、监督制度不完善等短板。3、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员原有职业多集中于教师行业,且存在年龄结构整体偏高、薪资待遇相对较低的现象。4、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员体能测试采用国际足联最新推荐的内容,但是裁判员日常体能训练却大都采用传统体能训练项目。5、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员培训项目已经与国际足联保持同步,但中国足协组织的裁判培训次数相对较少,并且缺少心理培训。6、运用SWOT分析法得出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职业化建设的优势在于国家和协会的重视、裁判水平不断提高;劣势在于我国裁判员老龄化严重,裁判员讲师队伍建设滞后;机会在于职业足球大环境持续向好、联赛职业化建设取得突破,联赛商业化发展成绩显着;威胁在于中国传统观念的束缚、国外职业裁判进入中国足球职业联赛执裁。7、从职业裁判规章制度建设、职业裁判培养体系建设、职业裁判管理体系建设、职业裁判保障体系建设、整顿执法环境入手,制定出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员职业化发展路径。
陈兵兵[4](2020)在《校园足球开展中儿童权利保护研究》文中认为为了促进我国儿童的全面发展,维护儿童的合法权利以及更好的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所以对我国校园足球开展中的儿童权利保护进行研究十分重要。本文以校园足球开展中的儿童权利保护为研究对象,以兰州市十所小学的部分儿童、家长、教练员以及学校领导为调查对象。应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数理统计法和实地考察法等研究方法对其进行研究。调查发现侵犯儿童权利的主要因素有:教师/教练员、家长、学生、裁判员以及其他;儿童权利侵犯的主要表现有:打、骂、体罚及变相体罚、区别对待、冷暴力等;侵犯的儿童权利类型主要有:儿童的健康权、发展权、平等权、自由权等。造成儿童权利侵犯的原因主要有:1、部分教师/教练员在道德素养、业务能力、教学态度与方法等方面存在不足。2、家长错误的教育观念与教育方式。3、学生道德素养尚未建成、互相竞争激烈等。4、部分校园足球裁判员职业道德水平较低、业务能力较差。5、学校领导对校园足球工作和儿童权利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校园足球开展中场地设置不合理、器材使用率低、社会对足球运动和校园足球运动的负面舆论较多。通过研究得出:1、校园足球开展中儿童权利侵犯现象普遍存在。2、“儿童权利”内容认识片面、重视程度不足。3、儿童权利侵犯类型复杂、判别困难。4、儿童权利受侵犯频率较高。5、儿童权利受侵后,阻碍儿童健康成长。6、儿童权利受侵犯后,维权意识不足、维权效果不佳。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以下建议:1、建立完善的足球教师/教练员培训和审核机制。2、转变家长思想意识、改善家长教育方式。3、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和体育道德建设。4、建立专业裁判队伍、适当使用视频裁判。5、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和便捷有力的维权渠道。6、加强政策执行力,保障足球运动开展环境。期望该研究可以为校园足球开展中的儿童权利保护提供理论支撑,促进相关儿童权利保护和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
付丽嘉[5](2020)在《中国足球裁判员心理资本与职业倦怠对判罚行为的影响》文中认为2015年《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的通过将足球改革提升至国家战略,标志着中国足球的春天即将来临。近几年,随着我国足球事业的不断发展,各级各类的足球赛事日益丰富了起来,这对足球裁判员的需求和要求越来越高。目的:本文通过探究中国足球裁判员的心理资本及职业倦怠现状,分析其心理资本与职业倦怠对裁判员判罚行为产生影响,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方法:以150名中国足球裁判员为研究对象,采用便利抽样法进行了问卷的发放与收集。运用SPSS 23.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了分析,具体采用了描述统计、探索性因子分析、可靠性分析、独立样本T检验、方差分析、相关分析、回归分析。结果:第一,在独立样本T检验中,发现中国足球裁判员心理资本在性别上存在显着性的差异。第二,根据单因素方差分析发现,不同心理资本水平的足球裁判员在判罚行为上存在显着性差异。第三,中国足球裁判员的心理资本与判罚行为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而职业倦怠与判罚行为存在负相关关系。第四,根据回归分析发现,心理资本的三个维度,坚韧、乐观希望和自信是预测裁判员判罚行为的有效变量,并且三者对中国足球裁判员判罚行为有正向预测作用。而职业倦怠的子维度职业成就感低对中国足球裁判员的判罚行为有一定的负向预测作用。最后,根据本研究的结果进行了讨论,并且对中国足球裁判员心理资本、职业倦怠和判罚行为的后续相关研究进行了建议。
梁志伟[6](2020)在《淮北市业余足球联赛裁判队伍现状及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淮北市位于安徽省北部,地处于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因交通便利为足球运动的开展提供了优越的条件。本市不仅多次承担了省内外重要赛事,业余足球联赛的场次与球队数量上也保持逐年上升的趋势。虽然淮北市业余足球联赛发展迅速,但是足球裁判队伍的发展却始终裹足不前,业务水平及综合能力也很难和其他足球发达城市的裁判队伍相比较。并且,针对淮北市业余足球联赛裁判队伍这一特殊群体的相关研究,至今仍存在空白。因此,本文将对淮北市足球裁判队伍整体发展现状进行研究,通过准确客观的了解,分析淮北市足球裁判队伍现存不足与问题,根据现有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与对策,以保证淮北市业余足球联赛裁判队伍能够平稳健康的发展。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田野调查法、专家访谈法对在淮北市注册且三年内有执裁记录的现役裁判员进行调查,分析淮北市业余足球联赛裁判队伍的发展现状。通过对淮北市业余足球联赛裁判队伍的基本情况、知识结构、专业素质、发展影响因素等方面调查得出结论:(1)目前裁判员数量能满足联赛需求。但缺乏高水平裁判员,现役裁判员等级继续晋升高水平空间不大,后备培养人才不足,裁判员队伍偏向老龄化发展,性别与区域发展失衡。(2)裁判队伍整体学历偏高,多为本科为主。第一职业多为老师但整体英语及理论知识水平较差且没有经常学习的习惯,知识获取途径单一,裁判相关科研成果较少,高科技电子产品掌握不熟练。(3)裁判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偏低,临场执裁还存在跑位、手势、哨声等基本问题。大多数裁判员有体能训练的习惯但专业体能不达标。目前组织裁判培训课程太少且质量不高,裁判员希望能定期开设新型授课培训班,并从中获得执裁经验、理论知识、心理素质训练等综合能力,这些能力也是目前裁判员的短板。(4)裁判员从事裁判工作的动机普遍是以兴趣爱好为主,并且所有裁判员的家庭都支持他们这项工作;薪资能令大多数裁判员满意,以上积极因素有效的促进了裁判执裁的动力。此外裁判员认为淮北市足球大环境不理想、工作单位不支持、联赛管理不科学、培训课程少等消极因素同样会影响到他们执裁的动力。(5)淮北市足协目前对于裁判员的管理制度不够系统,存在选拔途径单一,晋升道路不清晰,派遣方式不科学,考核制度松散等问题。
宋婧[7](2020)在《我国沙滩排球国家级以上裁判员队伍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分析归纳我国沙滩排球国家级以上裁判员队伍发展现状,探索其发展新方向,为更好地发展沙滩排球裁判员队伍提供更为合理的管理模式,致力于打造一支高水平、高质量、公平公正的优秀国家级沙滩排球裁判员队伍,保证国内以及国际沙滩排球重要赛事的顺利进行。本文对沙滩排球裁判员队伍现状进行整理归纳,并提出发展对策,为裁判员队伍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为我国沙滩排球运动的发展做出贡献。结论:1)现状方面:裁判员男女比例不均衡,年龄结构合理,地区分布不均衡,以经济发达省份和有专业运动队省份为主。裁判员职业分布也较为广泛,以体育教师和体育机关工作人员为职业的裁判员较多。以本科学历和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数最多,整体学历较高;英语水平整体较高,70%以上的裁判员可以完成日常交流,但可以流利畅谈的裁判员较少。所调查裁判员中70人都曾有过排球运动经历,有15人参加过沙滩排球运动,73人都有过室内排球裁判员经历。2)执裁能力方面:执裁年限在5-15年人数最多,裁判员临场执裁能力较高,对判罚尺度的掌握情况较好,对于不同级别的赛事,裁判员会在赛前准备会议时提前定好判罚尺度的基调。临场应变能力较好,可以很好的处理突发状况。影响执裁能力的因素排序是:执裁场数的不足,执裁能力的不足、身体不适应。3)培训方面:在培训中,裁判员主要以书籍为载体,并且以赛前培训为主,集中培训和定期培训较少,培训内容主要是理论知识和实践练习。裁判员的培训经费主要是由单位承担,其次是协会,也有少部分是自费进行学习。并且参加各级别培训次数情况是国家级﹥省级﹥市级。裁判员对授课安排的意见排序:相互讨论时间较少、外语培训较少、实践次数较少、理论培训较少。4)岗位满意度方面:裁判员对于经济收入大部分表示比较满意,但相比室内排球裁判员还有些差距,还有待调整。对于中国排球协会实行的考核、选派、奖惩方面,裁判员表示非常满意。对于组织培训的内容以及次数表示非常满意的人数较多,但还需要完善培训工作,增加外语培训以及相互交流讨论的时间,并且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可以有实质性提高。5)影响因素:整体发展受到工作、家庭、区域、年龄、知识水平、执裁动机等因素的影响。
于子豪[8](2020)在《对北京市石景山区足球裁判员队伍培养的困境与发展对策的探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2015年,随着《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出台,北京市足协为了有效的落实方案的要求,正在不断的增加竞赛的种类,扩大比赛的规模和数量。比赛的增加意味着对裁判员的需求也在同步增加,因此,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足球裁判员是能够对总体改革方案起到重要推进作用的。石景山区足协作为北京市足协的会员协会,有责任为北京市乃至全国培养出更多的优秀裁判员来,同时这也是为了石景山区能够开展更多的足球赛事,提高足球运动水平做保障。所以如何能让我区足协培养出更多的裁判员人才来,是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以北京市石景山区的足球裁判长和裁判员为调查对象,采取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实地考察法、访谈法、数理统计法,对我区裁判长和裁判员的培养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以期找出北京市石景山区足球裁判员培养的困境和发展对策。在管理学的视角下分析,得出:一、北京市石景山区足球裁判员培养的质量与数量上的困境有:裁判员的职业结构不合理,体育教师裁判员群体不足;与其他区足协比较,国家二级、三级的裁判员数量不足;裁判员缺少专业足球运动经历;裁判员的选材范围狭窄。二、北京市石景山区足球裁判长对裁判员的培养困境有:裁判讲师数量不足,年龄结构较大,职业有一半人数是企事业单位的,制约了裁判长对裁判员的指导;裁判长对裁判员的针对性指导不足;裁判长对裁判员教育指导的方式方法存在弊端。三、北京市石景山区足协对于裁判员管理体制的培养困境是:裁判员对石景山区足协有关培养制度不满;裁判员缺少计划引导;石景山区足协缺少健全的裁判员培养机制;裁判员驱动力不足;裁判员之间的业务交流机会少;裁判员不重视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和体能的训练;石景山区足协对裁判员的选派方式不合理。四、通过管理学的视角,找出北京市石景山区足协在培养足球裁判员中的困境成因主要有:委员会决策缺少依据,缺少具体的裁判员培养计划;组织机构设置不完全,委员职责不明确,人员配备不充足;缺乏完善的奖励制度;比赛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二级、三级裁判员的需求;裁判长与裁判员有效沟通不足;裁判员之间的沟通交流机会少;考核制度的缺失导致对裁判员的监管力度不足;宣传力度不足;管理缺少现代化科学手段。
石延坤[9](2020)在《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裁判员发展现状和培养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足球比赛中,比赛开展的顺利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足球赛场上的足球裁判员,而一个优秀的足球裁判员要经过长时间、系统性培养。当下足球运动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对裁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裁判在高层次的比赛中做出更加严格、精准的判罚。本课题通过研究内蒙古地区足球裁判员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推动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裁判员的培养提供理论依据,并提出改善性建议。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对2369名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运动裁判员的基本信息进行了全方面的调查,此次调研内容包括裁判员的基本情况(性别和年龄结构、级别结构、职业结构、地域分布)、知识掌握情况(学历结构、英语水平、计算机掌握情况、科研工作)、业务水平情况(理论学习、身体锻炼、工作年限、执裁数量、执裁级别)、自我认知情况(从业动机、主观因素、客观因素)、培训与晋升现状以及裁判员的社会关注度分析六个方面,研究结论如下:1.在内蒙古自治区足球比赛中,高级裁判相对稀缺,裁判年龄总体偏小,国际级别乃至国家级别的裁判员的平均年龄是30岁,内蒙古自治区的足球裁判员30岁以下至今无国家级以上裁判,所以年轻的裁判还有较大的发展和提升空间。2.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的足球裁判主要为本科学历,计算机水平总体较好,英语水平总体偏低,科研意识普遍较弱。3.在内蒙古自治区整体裁判员队伍中,裁判员注重在实际比赛中的操作,不是很重视足球理论学习以及体能训练。同时由于裁判员队伍年龄偏小,在执裁经验上也略有欠缺。4.在内蒙古自治区中,多数足球裁判员的从业动机是对足球的热爱,拥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但存在部分年轻裁判实际经验不足,心理素质欠佳的问题。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的足球裁判员培养对策有:加大足球裁判员的选拔和培养力度,为足球裁判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加强对裁判队伍的管理、培训,提高足球整体运动水平,完善足球裁判员晋升、考核制度以及选派方式,从而提升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裁判员整体水平。根据本文的研究结果,希望对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裁判员的良性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建议。
张琳[10](2019)在《全国校园足球女子裁判员队伍现状与管理模式的调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现代足球运动职业化速度的加快,足球运动对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要求都在不断的提高。足球裁判员的专业素养、执法公平性直接关系到赛事的公平公正,如何加强足球运动裁判的专业素养,加强对足球运动裁判的培训管理显得非常重要。近年来我国女子足球发展迅猛,国内女子足球各种级别的比赛从数量到质量都大幅增加,由此带来的女子裁判员队伍的发展问题研究也就成为影响中国女子足球运动水平持续发展的重要之位置上来了。校园女子足球是中国女子足球的基础,因此对校园女子足球裁判队伍的培养与提高是至关重要的,应当从培养之初就应该有一个更高的要求和完善人才选拔体系及培训体系,在此基础之上,建立统一的培养标准,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一支专业性强的女子足球裁判队,这样的女子足球裁判员队伍是保证整个中国女子足球运动能够不断地向更高水平进步的的重要元素。本文以我国校园女子足球裁判员队伍现状与管理模式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数理统计法等方法对全国校园足球女子裁判队伍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管理模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在过对调查结果深入讨论分析的基础上揭示出校园足球女子裁判员队伍存在的问题,进而得出如下结论:1.我国校园女子足球裁判员队伍发展迅速,人数具有一定规模,年龄大多集中在20-30岁,年龄结构合理,学历以本科为主,职业多为教师、学生、教练,在地域分布上表现出地区性差异,高水平的女足裁判员均来自与足球发展较好的地区。2.我国校园女子足球裁判员大多为一级和国家级裁判员,年执法场次相对较低(1-10场),执法年限大都为1-10年;部分裁判员不太注重规则理论学习,外语水平整体不高,学习方式较为单一;校园足球女足裁判员每周体能训练的次数在2-4次;跑动选位、判罚能力,规则的理解、突发事件的处理、团队配合、抗压是校园女子裁判员执裁能力所存在的问题。3.校园足球女子裁判员管理在机构设置方面,裁委会部门、人员不够健全,缺少自下而上金字塔式布局;选拔方面,目前主要从:身体素质,执法水平,公正水平,理论知识水平,心理素质,道德修养等各方面进行考核,选拔的过程仍存在监管不到缺乏客观评价标准等问题。4.我国校园足球女子裁判员的培训方面主要存在:教学资源不足、讲师综合素质不高、缺少实践机会,培训结构过于单一化等问题;另外女裁判员待遇水平偏低,社会关注度低。根据校园足球女子裁判员队伍和管理模式目前所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如下:1.我国校园足球女子裁判员应该注重充分完善自身各项素质水平的提高:重视理论规则学习和外语能力培养;保持系统体能训练;运用多元化的方式学习;增加执裁经验,提高判罚水平。2.我国校园足球女子裁判员管理模式需要改进与完善:健全裁委会机构设置;丰富选拔路径,建立公平、公正选拔体系;建立更加完善的裁判员培养体系;建立裁判员数据库和资源共享平台;提高校园足球女子裁判员的待遇和关注度。
二、足球裁判员业务能力构成因素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足球裁判员业务能力构成因素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盐城市基层足球裁判员队伍培养模式与管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选题依据 |
1.2 文献综述 |
1.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2.2 裁判员能力培养的研究现状 |
1.2.3 裁判员培训体系的研究现状 |
1.2.4 裁判员管理机制研究现状 |
1.2.5 国外裁判员培养及管理研究现状 |
1.3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2 研究对象和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研究方法 |
2.2.1 文献资料法 |
2.2.2 专家访谈法 |
2.2.3 问卷调查法 |
2.2.4 实地调研法 |
2.2.5 数理统计法 |
3 研究结果与分析 |
3.1 盐城市基层裁判员培养现状分析 |
3.1.1 盐城市基层裁判员基本情况分析 |
3.1.2 盐城市基层裁判员培养现状分析 |
3.1.3 盐城市基层裁判员管理现状分析 |
3.2 盐城市基层裁判员培养模式探究 |
3.2.1 盐城市基层裁判员足协培养探究 |
3.2.2 盐城市基层裁判员教育部门培养模式探究 |
3.2.3 盐城市基层裁判员社会组织培养探究 |
3.2.4 小结 |
3.3 盐城市基层裁判员管理机制探究 |
3.3.1 基层足球裁判员评价机制 |
3.3.2 盐城市基层足球裁判员激励机制 |
3.3.3 盐城市基层足球裁判员选派机制 |
3.3.4 盐城市基层足球裁判员继续教育机制 |
3.3.5 盐城市基层足球裁判员晋升机制 |
3.3.6 小结 |
4 结论与建议 |
4.1 结论 |
4.2 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一 盐城市足球裁判员队伍培养模式与管理机制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访谈提纲 |
(2)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问题提出 |
1.3 文献综述 |
1.3.1 我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现状与问题研究 |
1.3.2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中外比较与启示研究 |
1.3.3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研究 |
1.3.4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与协同的相关研究 |
1.3.5 研究述评 |
1.4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5 研究思路 |
1.6 研究对象与方法 |
1.7 相关概念界定 |
1.7.1 足球后备人才概念界定 |
1.7.2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概念界定 |
1.7.3 协同发展的概念界定 |
2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理论分析与强国经验 |
2.1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元素分析与强国经验 |
2.1.1 体系元素基础理论 |
2.1.2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元素分析 |
2.1.3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元素发展的强国经验 |
2.2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结构分析与强国经验 |
2.2.1 体系结构基础理论 |
2.2.2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结构分析 |
2.2.3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结构发展的强国经验 |
2.3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效应分析与强国经验 |
2.3.1 协同效应基础理论 |
2.3.2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效应分析 |
2.3.3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效应的强国经验 |
2.4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条件分析与强国经验 |
2.4.1 协同条件基础理论 |
2.4.2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条件分析 |
2.4.3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条件的强国经验 |
2.5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序参量分析与强国经验 |
2.5.1 序参量基础理论 |
2.5.2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序参量分析 |
2.5.3 足球文化建设的强国经验 |
2.6 本章小结 |
3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模型构建与检验 |
3.1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的理论模型 |
3.2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的强国经验模型 |
3.3 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结构方程模型构建 |
3.3.1 探索性因子分析 |
3.3.2 验证性因子分析 |
3.3.3 结构方程模型解读 |
3.4 本章小结 |
4 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特征 |
4.1 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总体特征 |
4.1.1 协同发展路径特征 |
4.1.2 协同发展总体水平 |
4.2 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效应特征 |
4.2.1 竞赛成绩全国领先 |
4.2.2 职业球员输送成绩显赫 |
4.2.3 球员输出存在压力 |
4.2.4 资源投入产出比有待提高 |
4.3 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元素特征 |
4.3.1 基本元素发育不充分 |
4.3.2 子系统发展不协调 |
4.4 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结构特征 |
4.4.1 纵向结构不清晰 |
4.4.2 横向联系不紧密 |
4.5 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条件特征 |
4.5.1 人力资源流动不够自由 |
4.5.2 资金流动不够合理 |
4.5.3 信息资源开放度不高 |
4.5.4 “条块分割”是开放的重要障碍 |
4.6 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序参量特征 |
4.6.1 国内比较:海派文化有利于体系协同发展 |
4.6.2 国际比较:传统文化有碍体系协同发展 |
4.7 上海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特色 |
4.7.1 上海足球后备人才培养资源叠加效果良好 |
4.7.2 上海是全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人才高地 |
4.7.3 上海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勇于改革和创新 |
4.7.4 上海校园足球发展水平引领全国 |
4.7.5 上海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更具国际视野 |
4.8 本章小结 |
5 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思路与对策 |
5.1 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整体思路 |
5.2 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效应发展思路与对策 |
5.2.1 落实科学发展,优化协同效应 |
5.2.2 完善政府部门评价体系,落实科学发展 |
5.3 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元素发展思路与对策 |
5.3.1 提高利益均衡,优化体系元素 |
5.3.2 健全注册、转会和补偿制度,提高利益均衡 |
5.4 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结构发展思路与对策 |
5.4.1 促进分化与整合,优化体系结构 |
5.4.2 打破行政条块分割,促进体系整合 |
5.5 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条件发展思路与对策 |
5.5.1 走向善治,优化协同条件 |
5.5.2 加快管办分离,推进足球善治 |
5.6 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序参量发展思路与对策 |
5.6.1 培育足球文化,优化序参量 |
5.6.2 改革升学考试制度,培育足球文化 |
5.7 本章小结 |
6 研究结论、创新与不足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创新 |
6.3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主要学习经历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3)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员职业化发展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选题依据 |
1.1.1 足球裁判职业化是中国足球顶层设计的需要 |
1.1.2 足球裁判职业化是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发展的需要 |
1.1.3 足球裁判职业化是稳步提升裁判员执法水平的长远需要 |
1.1.4 足球裁判职业化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需要 |
1.1.5 足球裁判职业化是顺应国际裁判发展趋势的需要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2 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 |
2.1.2 裁判 |
2.1.3 职业化 |
2.1.4 足球裁判员职业化 |
2.2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2.2.1 国外文献综述 |
2.2.2 国内文献综述 |
3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资料法 |
3.2.2 问卷调查法 |
3.2.3 专家访谈法 |
3.2.4 数理统计法 |
3.2.5 逻辑分析法 |
3.2.6 SWOT分析法 |
4 结果与分析 |
4.1 国外职业裁判制度分析 |
4.1.1 英国足球职业裁判制度分析 |
4.1.2 意大利足球职业裁判制度分析 |
4.1.3 日本足球职业裁判制度分析 |
4.2 中国足球裁判制度分析 |
4.2.1 中国足球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分析 |
4.2.2 中国足球裁判员晋升制度分析 |
4.2.3 中国足球裁判员选派制度分析 |
4.2.4 中国足球裁判员监督制度分析 |
4.2.5 中国足球裁判员保障制度分析 |
4.3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员现状分析 |
4.3.1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员基本情况分析 |
4.3.2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员体能训练分析 |
4.3.3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员培训现状分析 |
4.4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员职业化建设SWOT分析 |
4.4.1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员职业化建设优势分析 |
4.4.2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员职业化建设劣势分析 |
4.4.3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员职业化建设机会分析 |
4.4.4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员职业化建设威胁分析 |
4.4.5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员职业化SWOT矩阵分析 |
4.5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员职业化发展路径构建 |
4.5.1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员职业化规章制度构建 |
4.5.2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职业裁判培养体系构建 |
4.5.3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职业裁判员管理体系构建 |
4.5.4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职业裁判保障体系构建 |
4.5.5 整顿裁判员执法环境,推广“尊重”理念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一 裁判员调查问卷表 |
附件二 专家访谈提纲 |
附件三 问卷信效度检验表 |
个人简历、学习期间发表论文及科研 |
(4)校园足球开展中儿童权利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2 相关研究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校园足球 |
2.1.2 儿童 |
2.1.3 权利 |
2.1.4 儿童权利 |
2.1.5 侵权 |
2.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2.2.1 儿童的相关权利 |
2.2.2 国内儿童权利保护相关机构组织 |
2.3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2.3.1 儿童的相关权利 |
2.3.2 国外儿童权利保护相关组织 |
3 研究对象与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资料法 |
3.2.2 问卷调查法 |
3.2.3 访谈法 |
3.2.4 数理统计法 |
3.2.5 实地考察法 |
4 研究结果与分析 |
4.1 儿童权利侵犯因素分析 |
4.1.1 教师/教练员侵权分析 |
4.1.2 家长因素侵权分析 |
4.1.3 学生因素侵权分析 |
4.1.4 足球裁判员侵权分析 |
4.1.5 其他侵权因素分析 |
4.2 儿童权利受侵类型分析 |
4.2.1 儿童健康权侵犯分析 |
4.2.2 儿童发展权侵犯分析 |
4.2.3 儿童平等权侵犯分析 |
4.2.4 儿童自由权侵犯分析 |
4.3 儿童权利受侵后维权渠道分析 |
4.3.1 学校相关管理部门 |
4.3.2 教育局、体育局等相关部门 |
4.3.3 相关司法机关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1.1 校园足球开展中儿童权利侵犯现象普遍存在 |
5.1.2 “儿童权利”内容认识片面、重视程度不足 |
5.1.3 儿童权利侵犯类型复杂、判别困难 |
5.1.4 儿童权利受侵犯频率较高 |
5.1.5 儿童权利侵犯后,阻碍儿童健康成长 |
5.1.6 儿童权利受侵犯后,维权意识不足、维权效果不佳 |
5.2 建议 |
5.2.1 建立完善的足球教师/教练员培训审核机制 |
5.2.2 转变家长思想意识、改善家长教育方式 |
5.2.3 建立与比赛等级相对应的裁判员队伍 |
5.2.4 加强学生的道德建设、培养学生的维权意识 |
5.2.5 加强政策执行力,保障足球运动开展环境 |
5.2.6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和便捷有力的维权渠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一 关于《校园足球开展中儿童权利保护研究》学生问卷调查表 |
附件二 关于《校园足球开展中儿童权利保护研究》教师/教练员问卷调查表 |
附件三 关于《校园足球开展中儿童权利保护研究》家长访谈提纲 |
附件四 问卷效度专家检验表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5)中国足球裁判员心理资本与职业倦怠对判罚行为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问题 |
1.4 研究意义 |
1.4.1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4.2 研究的实践意义 |
1.5 相关概念 |
1.5.1 心理资本的相关概念 |
1.5.2 职业倦怠的相关概念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外研究现状 |
2.1.1 心理资本 |
2.1.2 职业倦怠 |
2.1.3 判罚行为 |
2.2 国内研究现状 |
2.2.1 心理资本 |
2.2.2 职业倦怠 |
2.2.3 判罚行为 |
2.3 心理资本、职业倦怠与判罚行为的相关研究 |
2.4 国内外文献综述的简析 |
第3章 研究对象与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问卷调查法 |
3.2.2 数理统计法 |
3.3 测量工具 |
3.3.1 心理资本量表 |
3.3.2 职业倦怠量表 |
3.3.3 判罚行为量表 |
3.4 研究程序 |
第4章 研究结果 |
4.1 中国足球裁判员心理资本、职业倦怠和判罚行为的人口统计学特征 |
4.1.1 中国足球裁判员心理资本的人口统计学变量特征 |
4.1.2 中国足球裁判员职业倦怠的人口统计学变量特征 |
4.1.3 中国足球裁判员判罚行为的人口统计学变量特征 |
4.2 中国足球裁判员心理资本、职业倦怠的不同水平组之间的判罚行为 |
4.3 中国足球裁判员心理资本、职业倦怠与判罚行为的相关分析 |
4.4 中国足球裁判员心理资本与职业倦怠对判罚行为的回归分析 |
第5章 讨论 |
5.1 中国足球裁判员心理资本、职业倦怠与判罚行为在人口统计学变量上的差异讨论 |
5.1.1 中国足球裁判员心理资本在人口统计学变量上的差异 |
5.1.2 中国足球裁判员职业倦怠在人口统计学变量上的差异 |
5.1.3 中国足球裁判员判罚行为在人口统计学变量上的差异 |
5.2 中国足球裁判员不同心理资本水平与不同职业倦怠水平在判罚行为上的差异 |
5.3 中国足球裁判员心理资本、职业倦怠与判罚行为的关系 |
5.3.1 中国足球裁判员心理资本与判罚行为的关系 |
5.3.2 中国足球裁判员职业倦怠与判罚行为的关系 |
5.3.3 中国足球裁判员心理资本与职业倦怠的关系 |
5.4 中国足球裁判员心理资本、职业倦怠对判罚行为的影响 |
第6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 |
6.2 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6)淮北市业余足球联赛裁判队伍现状及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选题依据及意义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2 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业余足球联赛 |
2.2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
2.2.1 裁判员培养相关研究 |
2.2.2 业余联赛裁判员现状研究 |
2.3 国外相关研究现状 |
2.3.1 裁判员业务能力相关研究 |
2.3.2 裁判员比赛表现相关研究 |
3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资料法 |
3.2.2 专家访谈法 |
3.2.3 田野调查法 |
3.2.4 问卷调查法 |
3.3 技术路线与研究步骤 |
3.3.1 技术路线 |
3.3.2 研究步骤 |
4 调查结果与分析 |
4.1 裁判队伍发展现状分析 |
4.1.1 裁判队伍基本情况分析 |
4.1.2 裁判队伍知识结构分析 |
4.1.3 裁判队伍专业素质分析 |
4.2 裁判队伍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
4.2.1 裁判员自我认知情况分析 |
4.2.2 业余足球联赛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
4.3 裁判队伍发展新思路 |
4.3.1 完善梯队建设扩大后备人才培养 |
4.3.2 提升裁判员理论知识与英语水平 |
4.3.3 提升裁判员整体业务水平及职业道德水平 |
4.3.4 完善足协与裁委会的管理机制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附录A 淮北市业余足球联赛裁判员问卷 |
附录B 淮北市业余足球联赛运动员问卷 |
附录C 淮北市足协官员调查问卷 |
附录D 专家访谈提纲 |
个人简历及在读期间学术论文发表 |
(7)我国沙滩排球国家级以上裁判员队伍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2 文献综述 |
2.1 国内研究现状 |
2.1.1 关于裁判员现状调查的研究 |
2.1.2 关于高校裁判员培养的相关研究 |
2.1.3 关于影响裁判员执裁因素的研究 |
2.1.4 关于裁判员其他方面的研究 |
2.2 国外研究现状 |
2.3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3.1 裁判员 |
2.3.2 沙滩排球国家级裁判员 |
2.3.3 沙滩排球裁判员技术等级 |
3 研究对象与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资料法 |
3.2.2 问卷调查法 |
3.2.3 专家访谈法 |
3.2.4 数理统计法 |
3.2.5 逻辑分析法 |
4 结果与分析 |
4.1 我国沙滩排球国家级以上裁判员基本情况分析 |
4.1.1 年龄性别分布情况分析 |
4.1.2 地域分布情况分析 |
4.1.3 学历结构情况分析 |
4.1.4 职业分布情况分析 |
4.1.5 身体素质情况分析 |
4.1.6 职业运动经历情况分析 |
4.2 我国沙滩排球国家级以上裁判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
4.2.1 英语水平分析 |
4.2.2 科研能力分析 |
4.3 我国沙滩排球国家级以上裁判员执裁能力分析 |
4.3.1 执裁年限分析 |
4.3.2 临场执裁次数的分析 |
4.3.3 级别结构分布情况 |
4.3.4 理论学习情况分析 |
4.4 影响我国沙滩排球国家级以上裁判员执裁水平因素的分析 |
4.4.1 规则掌握程度分析 |
4.4.2 临场执裁能力分析 |
4.4.3 判罚尺度把握情况分析 |
4.4.4 临场应变能力分析 |
4.4.5 影响执裁能力因素分析 |
4.5 我国沙滩排球国家级以上裁判员培训学习情况分析 |
4.5.1 培训经费来源分析 |
4.5.2 培训组织情况分析 |
4.5.3 参加培训情况分析 |
4.5.4 授课安排意见分析 |
4.6 我国沙滩排球国家级以上裁判员对岗位满意度的调查 |
4.6.1 经济收入满意度分析 |
4.6.2 考核办法满意度分析 |
4.6.3 培训次数满意度分析 |
4.6.4 培训内容满意度分析 |
4.6.5 选派办法满意度分析 |
4.6.6 奖惩办法满意度分析 |
4.7 影响裁判员队伍发展因素分析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附录 |
附录1 |
附录2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对北京市石景山区足球裁判员队伍培养的困境与发展对策的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前言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的意义、目的 |
2.2.1 研究的意义 |
2.2.2 研究的目的 |
1.3 研究任务 |
1.4 文献综述 |
1.4.1 研究的现状 |
1.4.2 关于对足球裁判员以及管理学运用的研究 |
1.4.3 综述小结 |
2.研究对象和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研究方法 |
2.2.1 文献资料法 |
2.2.2 问卷调查法 |
2.2.3 实地考察法 |
2.2.4 访谈法 |
2.2.5 数理统计法 |
3.研究结果与分析 |
3.1 北京市石景山区足球裁判员培养的质量与数量困境 |
3.1.1 石景山区足球裁判员人才质量情况分析 |
3.1.2 石景山区足球裁判员数量情况分析 |
3.1.3 石景山区足球裁判员培养的质量与数量困境分析 |
3.2 北京市石景山区足球裁判长对裁判员培养的困境 |
3.2.1 石景山区足球裁判长人才情况分析 |
3.2.2 石景山区足球裁判长对裁判员培养的困境分析 |
3.3 北京市石景山区足协对于裁判员管理体制的培养困境 |
3.3.1 石景山区足协对裁判员的有关培养制度的情况分析 |
3.3.2 石景山区足协对裁判员的培养目标计划和裁委会组织机构设置分析 |
3.3.3 影响裁判员工作驱动力的因素分析 |
3.3.4 裁判员与裁判员之间的经验交流情况分析 |
3.3.5 石景山区足协对裁判员业务水平能力管理情况分析 |
3.3.6 裁判员的选派方式分析 |
3.3.7 石景山区足协对裁判员管理体制的困境分析 |
3.4 基于管理学视角下,对北京市石景山区足球裁判员培养的困境成因分析 |
3.4.1 决策职能:委员会决策缺少依据;缺少裁判员培养计划 |
3.4.2 组织职能:委员会职能分工不明确,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
3.4.3 激励:缺乏完善的奖励制度;比赛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二级、三级裁判员的需求 |
3.4.4 沟通:裁判长与裁判员有效沟通不足;裁判员之间面对面的沟通平台少 |
3.4.5 控制职能:考核制度的缺失导致对裁判员的监管力度不足 |
3.4.6 创新职能:宣传力度不足;管理缺少现代化科学手段 |
3.5 北京市石景山区足球裁判员培养的发展对策 |
3.5.1 群策群力,制定裁判员培养计划 |
3.5.2 实行职能部门化管理,完善培养机制,发掘内部管理人才 |
3.5.3 通过合理的选派激发裁判员的积极性,完善奖励措施 |
3.5.4 提高沟通的有效性,创造面对面的交流平台 |
3.5.5 建立考核制度,定期对裁判员进行理论知识和体能的考核 |
3.5.6 加大宣传力度和选材范围,建立裁判员大数据平台 |
4.结论与建议 |
4.1 结论 |
4.2 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
附件1 |
附件2 |
附件3 |
(9)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裁判员发展现状和培养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研究方法 |
2.2.1 文献资料法 |
2.2.2 问卷调查法 |
2.2.3 专家访谈法 |
2.2.4 数理统计法 |
3 研究结果与分析 |
3.1 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裁判员发展现状调查与分析 |
3.1.1 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裁判员基本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
3.1.2 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裁判员知识掌握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
3.1.3 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裁判员队伍的业务水平的调查与分析 |
3.1.4 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裁判员的自我认知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
3.1.5 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裁判员的培训与晋升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
3.1.6 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裁判员的社会支持度的调查与分析 |
3.2 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裁判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内蒙古自治区的足球裁判职业结构有待优化 |
3.2.2 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裁判员能力有待提高 |
3.2.3 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裁判员体能状况不足 |
3.2.4 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裁判队伍管理相对落后 |
3.2.5 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裁判员培养体系需完善 |
3.3 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裁判员培养对策 |
3.3.1 加大足球裁判员的选拔、培养力度 |
3.3.2 加大资金投入,给裁判员提供执裁学习机会 |
3.3.3 积极加强足球裁判员队伍的培训 |
3.3.4 进一步完善足球裁判员队伍的管理 |
3.3.5 提高足球整体运动水平 |
3.3.6 完善足球裁判员晋升和考核方式 |
3.3.7 完善足球裁判员的选派方式 |
4 结论与建议 |
4.1 结论 |
4.2 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全国校园足球女子裁判员队伍现状与管理模式的调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选题依据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2 文献综述 |
2.1 国内研究现状 |
2.1.1 我国女子足球裁判员队伍现状 |
2.1.2 影响女子裁判员水平的因素 |
2.2 国外研究现状 |
2.2.1 女子足球裁判员队伍现状 |
2.2.2 影响女子裁判员水平的因素 |
2.3 文献综述述评 |
3 研究对象与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4 研究结果与分析 |
4.1 全国校园足球女子裁判员队伍现状分析 |
4.1.1 我国校园女子足球裁判员队伍的基本情况 |
4.1.2 我国校园女子足球裁判员业务能力情况 |
4.2 全国校园足球女子裁判队伍管理模式 |
4.2.1 机构设置 |
4.2.2 选拔情况 |
4.2.3 培训情况 |
4.2.4 考核情况 |
4.2.5 待遇与奖惩管理 |
4.3 问题与对策 |
4.3.1 裁判员应注意充分完善自身的各项素质 |
4.3.2 管理模式的提高与完善 |
5 研究结论及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附录 |
附录A 访谈提纲 |
附录B 全国校园足球女子裁判员队伍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足球裁判员业务能力构成因素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盐城市基层足球裁判员队伍培养模式与管理机制研究[D]. 余学亮. 南京体育学院, 2021(02)
- [2]上海市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协同发展研究[D]. 谢松林. 上海体育学院, 2020(12)
- [3]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裁判员职业化发展路径研究[D]. 陈志远. 西北师范大学, 2020(01)
- [4]校园足球开展中儿童权利保护研究[D]. 陈兵兵. 西北师范大学, 2020(01)
- [5]中国足球裁判员心理资本与职业倦怠对判罚行为的影响[D]. 付丽嘉. 东北电力大学, 2020(01)
- [6]淮北市业余足球联赛裁判队伍现状及发展研究[D]. 梁志伟.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0(08)
- [7]我国沙滩排球国家级以上裁判员队伍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D]. 宋婧. 中北大学, 2020(09)
- [8]对北京市石景山区足球裁判员队伍培养的困境与发展对策的探究[D]. 于子豪. 首都体育学院, 2020(01)
- [9]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裁判员发展现状和培养对策研究[D]. 石延坤.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0(08)
- [10]全国校园足球女子裁判员队伍现状与管理模式的调查研究[D]. 张琳. 北京体育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