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复查换证评审建立新的质量体系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开发利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论文文献综述)
肖舒雅[1](2021)在《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测服务中的问题研究 ——以H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为例》文中指出
李化[2](2013)在《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研究 ——以国际气候变化为视角》文中认为本文通过梳理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演变及其两大具体的法律制度——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和排放交易(碳税)机制,以及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与国际气候变化法之间的互动,提出新能源法律制度是国际气候变化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鼓舞了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进程,推动了国际碳市场的发展,以及丰富了国际气候变化法的内容。中澳两国相似的能源结构、全球能源市场的一体化和良好的双边关系,既为中国新能源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制度借鉴,同时也为建立双边新能源合作机制奠定了基础。除绪论部分外,论文分以下六大部分:绪论部分主要介绍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研究的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一章论述国际法视野下新能源与国际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提出新能源是破解国际可持续发展困局的唯一出路。世界能源体系正处于十字路口,能源供应和消费的趋势显然是不可持续的,世界正沿着一条不可持续之路蹒跚前行。国际社会倡导可持续能源的努力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面前如此不堪一击。要从根本上阻止全球气候灾难与无法挽回的损失,我们需要一个脱碳的世界能源来源。第二章解读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现状及其发展前景。澳大利亚新能源法确立了三大目标——经济繁荣、能源安全和生态可持续发展。作为世界上第一个提出“可再生能源目标”的国家,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与政策走在世界各国的前列,形成了以能源安全、清洁能源、核能开发利用和能源市场为内容的成熟体系,呈现出市场推动与政府引导并重、立法与政策相配套以及能源安全与气候变化相结合的主要特征。澳大利亚新能源发展的大方向业已确定,但是不确定性因素依然存在,未来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发展将主要受到国内气候政治的影响。第三章分析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及其运行机制。澳大利亚是世界上第一个真正实施“强制性”配额制的国家,以“可再生能源目标”为具体表现形式,确定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占电力总供应的20%。《200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法》及其条例是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的重要法律保障,它建立了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的运行机制——可再生能源证书制度,规定了所有“可再生能源目标”参与者的法律责任。第四章探究澳大利亚排放交易(碳税)机制。作为环境管理制度的创新,碳排放交易机制经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议定书等国际法律文件进入国际法领域,从而解决了碳排放交易机制的法律先决条件。“国际社会共同利益”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发展的主流,它构成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国际法理论基础。在过去十几年时间里,澳大利亚的政党领袖一直以“战争”方式来寻求应对气候变化最佳的政策工具。新南威尔士州“温室气体减排计划”的实践、《郜若素气候变化报告》和“碳污染减排计划”的立法尝试为《2011年清洁能源法》确立排放交易(碳税)机制铺平了道路。第五章剖析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与国际气候变化法之间的互动。国际法调整国家利益,特别是国家间共同利益。澳大利亚充分认识到应对气候变化全球行动对澳大利亚所蕴含的巨大国家利益。在国内立法的支撑下,2010年以来,澳大利亚国际气候政治的最大特征是确保气候变化全球协议的缔结。在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国际气候变化法的未来发展是可以预期的。虽然澳大利亚新能源法与国际气候变化法分属于相互独立的两个法律体系,但是两者相互契合,共同发挥着减缓气候变化的作用。第六章提出中澳新能源合作国际法律调整的具体应对措施。新能源国际合作是能源国际合作的一大难点问题,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这是因为新能源合作牵涉政治和经济因素,是未来国际竞争的焦点,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当下的国际法制环境不利于新能源国际合作,努力构建双边新能源合作机制成为发展中国家的一种无奈选择。中澳两国建设自由贸易区,或许能够成为破解利益集团战略围堵的突破口。适宜的法律制度能够促进中澳新能源合作的进程,因此,以国际组织(机制)为媒介拓展新能源合作的深度,缔结双边新能源合作协定实现合作共赢,加强新能源立法创造良好的国际合作环境。
夏云娇[3](2013)在《基于生态文明的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矿产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矿产资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有力地支撑了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但是,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加速发展,矿产资源消耗急剧增加,资源短缺与发展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与此同时,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的矛盾日益显现。一些宝贵的矿产无序开采,低效利用,浪费严重:一些地方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矿业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矿产开发中利益矛盾和社会冲突突出,矿区生态和社会不和谐。这些问题的产生不仅与矿产资源的开采技术水平落后有关,也有人们对矿产资源保护观念不强、现行初级加工、粗放经营的工业生产以及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方式有关。但是,从根本上说,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的利益关系不顺、权责配置失当、体制机制不健全、监管制度不落实等等有关。特别是矿产资源开发涉及中央与地方、国营与民营、个人与集体以及不同地方之间、不同部门之间以及不同生产经营主体之间的矛盾。这些问题的解决,不是单纯的技术和经济问题,要求对现行的权力、利益和责任进行重大调整,从根本上说,是一个体制和政治问题,需要从制度和政治层面进行研究和化解。矿产资源是稀缺资源,具有耗竭性、不可再生性。矿产资源开发的负外部性是市场失灵的表现,政府作为“看得见的手”,必须在市场失灵时进行干预。为确保有限的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矿产资源管理中政府必须以提供社会服务、弥补市场缺陷、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为目标,为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和正常调节创造良好的环境,并充分关注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否在事实上增进了公平与正义。我国《宪法》规定,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同时,《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作为国家政权的行政机构,政府就名正言顺地成为矿产资源的管理机构。但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涉及的利益主体不仅有中央政府,还有地方政府、矿山企业、矿产地居民等多元主体。由于利益主体各自的利益诉求不同,各自的行为目标也存在差异,这就需要政府运用作为所有者代理人的公权力或者纯粹的行政权力进行必要的干预同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之间达到平衡,保证国家作为所有者权利的实现,维护政府作为行政管理者的利益,保护矿山企业的合法收益,保障矿产地居民的合理权益。本论文立足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实现资源与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对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政府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对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及其根源进行探讨,对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和发展方式,优化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政府管理体制提出对策建议。与此同时,本文也是旨在通过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的研究,探讨在新型工业化和新型现代化过程中,如何构建与生态环境文明相适应的现代政府管理体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讨论。全文分为六个部分: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理论与现实基础;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历史变迁与特点;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存在的问题;国外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经验借鉴与启示: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目标与职能定位:优化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对策与建议。第一部分,基于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提出本研究的理论基础,并详细阐释了我国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问题。第二部分,按照古代、现代、近代的历史脉络,遵循马克思主义文明史观,系统梳理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在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及生态文明时代的历史变迁,并从体制、机制、制度三个层面较为细致地分析其特点。第三部分,立足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政府管理现状,以政府管理的体制、机制、制度三维视角透视我国当前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管理体制层面上存在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不对等、管理模式不科学、部门职能协调难;管理机制层面存在上利益分配不合理、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政府监管效率低;制度层面上存在产权制度不清晰、税费制度不科学、生态补偿制度不完善。第四部分,对发达国家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机构及权限、矿业权管理方式、税费制度、矿山生态保护等进行分析,总结国外政府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经验教训,为我国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从世界范围来看,绝大多数国家,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政府管理的重点是矿山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矿山安全的管理,以期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第五部分,导致矿产资源开发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除资源约束与制度约束外,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缺陷与政府失灵是导致我国矿产资源开发问题的根本原因,因此针对我国矿产资源的国情与供需形势,应当确立正当合理的管理目标,为实现目标进行政府职能的理性定位。第六部分,提出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对策与建议。论文认为,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新型工业化和新型现代化时期,必须立足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切实转变发展理论和发展方式,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水平,改革和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体制机制。其中,尤其要理顺中央与地方及不同利益主体的关系,健全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法律制度,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体制,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保的协调以及自然与社会的和谐。
姜杰[4](2012)在《矿业生态化开发的哲学研究及模式探索》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几千年的矿业发展史表明,矿业在推动人类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类对矿产资源需求量的急剧增加,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也变得愈加突出。当今时代,妥善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已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矿山企业普遍沿袭着一种粗放型的、不遵循生态规律的传统开发模式,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特别是现代化大型开采设备的逐渐普及带来的开发规模的加大,导致其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众多行业中跃居首位。事实上,矿业如何实现科学发展已经成我们无法回避的重大社会课题。目前,国家层面上已提出了绿色矿业的发展要求,并就其基本条件作了规定。但学术界对此问题的研究还不够多,也不够深入,研究成果也还主要集中在循环经济、生态治理以及技术层面。对于从行业整体角度出发的、宏观的、系统性的研究,特别是社会学、哲学角度的研究还较缺乏。应该说,矿业作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门类,已经到了必须转变发展方式,努力实现科学发展、生态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因它对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影响,对其进行深入的哲学理论与实践探索,具有很强的紧迫性与现实意义。本文研究的目的就在于,通过矿业生态化开发哲学角度的研究和模式的构建,为矿业生态化开发提供一个较为完备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模式,以及适合基本国情的实践方法和检验标准。从而使这个涉及到行业的,棘手而复杂的难题能够变得简单清晰,易于解决。本论文采用了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系统科学的方法,以及交叉学科的研究方法,分别从认识论、方法论与实践三个角度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主要研究成果包括对传统矿业开发的再认识、矿业生态化开发哲学角度的理论建构、基本模式的建立,以及矿业生态化开发的实践方法和检验标准的确立。本论文在分析研究意义及考察研究现状的基础上,首先从认识论角度对传统矿业开发的价值诉求、主要危害、典型特征、哲学基础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指出传统矿业开发的唯一价值诉求是经济利益最大化,传统矿业开发的主要危害不仅局限于生态环境方面,对社会和谐及可持续发展同样构成了严重威胁;传统矿业开发具有价值追求的片面性特征、外部不经济高熵特征,以及黑色利己害他特征,并建立在两个彼此渗透的哲学基础——主客分立自然观和经济主义价值观之上。论文在对其价值诉求、哲学基础批判与反思的基础上,对传统矿业开发进行了解构。在对传统矿业开发反思与解构的基础上,本文从认识论角度上对矿业生态化开发进行了哲学角度的理论阐释。作为本论文的研究重点和难点之一,理论阐释主要包含了矿业生态化开发的概念内涵分析、与传统矿业开发之间的区别比较、矿业生态化开发的思想来源,以及矿业生态化开发哲学基础的研究。指出矿业生态化开发是遵循生态规律的,有利于人、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和谐持久发展的、负面效应较小的矿业开发活动;其本质上内涵了尊重自然、绿色环保、全面和谐可持续、科学合理、生态公正等价值追求;矿业生态化开发与传统矿业开发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价值取向、实践方法和评级标准上;矿业生态化开发具有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优、生态生产力持续,以及绿色利他和熵自控等基本特征。本文通过分析认为,矿业生态化开发的主要思想来源是现代生态学、生态哲学、系统科学、生态经济学、生态伦理学、科技伦理学等新兴学科,它根植于两个相互依存的哲学基础——主客统一和以人为本之中。认识论角度上还对矿业生态化开发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进行了分析,认为矿业生态化开发应遵循生态性、同时性和循环经济等基本原则。在认识论分析的基础上,论文从方法论角度上对矿业生态化开发的模式进行了构建。作为论文的第二个重点与难点部分,为使构建的模式科学合理,首先对模式构建的目标、准则和方法进行了确立。然后在矿业生态化开发基本模式构建的基础上,分别从模式的构建基础、模式的描述和适应性分析角度对所构建的α、β和ω三个层次渐进的模进行了分析。方法论角度的研究还包含了对矿业生态化开发实践方法和检验标准的分析与确立。本文提出,要实现矿业的生态化转向,必须从四个方面入手。即,必须努力做到:矿区生态环境的生态化、矿山生产工艺的生态化,矿山企业文化的生态化,以及企业管理的生态化。这四个方面既是构成矿业生态化开发的基本要素,也是实现矿业生态化开发的四条基本方法与途径。在检验标准的制定与确立上,本文提出,矿业生态化开发是一个包括生态经济系统、组织管理系统、生态生产过程系统、生态环境系统、生态生产力系统和社会关系系统等在内的复合系统。因此,其标准体系的制定不能只针对其中的某一个系统,而应当依每一个系统的综合要素来考量。论文在借鉴大量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系统论角度构建了一个较为全面而细致的矿业生态化开发标准体系。为使理论研究与现实情况紧密结合,在深入现场一线广泛调研并参与生态矿山建设的实践基础上,以首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对其生态化开发的方法与路径进行了剖析,并根据矿业生态化开发标准对其进行了评价。论文最后从法规政策、技术、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对我国实现矿业生态化转向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从国家、矿山企业和社会角度对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
胡斯亮[5](2011)在《围填海造地及其管理制度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口增长压力的日益增大,土地资源、空间资源短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对海洋进行围垦己经成为各国沿海地区拓展土地、空间,缓解人地矛盾的重要途径之一。纵观国内外围填海的发展历史,可以发现围填海造地的效益分为正面效益与负面效益。正面效益主要体现在社会经济方面,而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自然和生态方面,累积性负面影响更集中表现在资源影响上。一定时期,人们忽视了围填海造地的负面影响,只注重正面的经济效益,结构自然生态和资源的破坏反过来阻碍或减缓社会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到区域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问题。海域资源的稀缺性、海洋环境的脆弱性和不可逆转性都决定了对待围填海造地必须持极其谨慎的态度,这也对政府加强围填海管理提出了客观要求。外部效应理论、海岸带综合管理理论、海陆一体化与区域协调发展理论是政府加强围填海造地管理的理论依据。基于上述理论,建立规范的围填海管理的制度框架,成为我国向海洋要土地、要空间的必然政策趋向。我国围填海造地历史变迁与北海区、东海区、南海区的典型围填海案例表明,虽然我国围填海造地的正面效应比较突出,增加了土地供给,缓解沿海用地紧张的局面,且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内陆地区的环境压力;但围海造地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海湾面积锐减、海湾属性弱化;海岸自然景观遭到破坏;生态系统功能退化;造成资源利用冲突,加剧产业之间的矛盾;激化了社会矛盾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等。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我国必须审时度势,准确评价围填海造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综合考虑围填海造地的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效益以及指标可获得性,论文构建了三层综合效应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市场价值法、专家评估法和问卷调查法、影子工程法等评估方法,对分析指标层各指标进行了说明和计算解释,采用分层次筛选法与综合指数评价法对围海造地各种效益进行了综合评价。其中,以南海区广东省为例,从水动力条件、海洋冲淤条件、海洋环境质量和生物资源四个角度实证分析了围填海造地的生态环境效益;以北海区河北省为例,以经济价值损益、对农业、盐业、运输业和旅游业的影响等为内容实证分析了围海造地的经济效益;以东海区福建省为例,实证分析了围海造地的社会效益,包括人口和就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抵御灾害能力和景观效应的积极和消极影响。巨大经济效益以及由此引发的资源、环境和社会问题,表明政府加强围填海造地管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以20世纪90年代为界,我国对围填海造地的管理与制度建设可以分为两个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围填海造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海域权属管理制度、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海域使用论证制度等围填海造地管理制度。上述规章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围填海造地行为,但在围填海专门法律法规建设、具体管理制度、管理体制、监管体制等方面存在一些亟待健全、规范与完善的内容。上述问题的存在主要是由于海域权属观念淡薄、缺少必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多部门管海,职能冲突、对海岸带缺乏综合规划和管理等原因造成的。由于我国围填海造地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海域管理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制度体系尚需逐步完善,加上各省市区海域使用立法工作发展不平衡,给我国海洋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等方面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作为拓展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重要手段的围填海造地在世界上其他沿海国家得到广泛实践。根据各国围海造地的成因可以分为生存安全需求主导型(如荷兰)、工业化发展需求主导型(如日本)、城市化发展需求主导型(如美国)三种主要模式。这些国家围填海造地的历史和管理措施的变迁,对我国完善围填海管理规章提供了较好的经验借鉴。21世纪,我国沿海地区围填海造地呈现新的发展趋势,针对我国围填海造地存在的问题以及管理制度的缺陷,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强围填海造地管理,成为当前我国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基于海洋综合管理的需要,继续规范政府规制制度:建立健全围填海造地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相对集中、统一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规范微观控制制度,加强政府管理围填海项目的制度基础。基于围填海造地项目过程管理的需要,理顺管理流程:搞好围填海造地的全面综合规划与管理;建立并完善围填海造地的战略论证制度;严格围填海项目的审批制度;建立围填海项目的跟踪检查和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围填海造地的后评估制度;等等。
李卫东[6](2009)在《基于业务重组的城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研究》文中提出本文首次将城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需求划分为“弹性共享需求”和“刚性共享需求”。“弹性共享需求”主要源于政府内部,主要是由于政府管理体制不顺造成的。“弹性共享需求”的发动因素主要是职能交叉重叠、管理对象重叠等业务环境问题,是人为造成的,是可以消除和压缩的。“刚性共享需求”来自政府、公民社会和市场的实际应用需求,主要由协同办公、科学决策、公共服务、节约资源等发动因素产生。本文应用关联度分析法(RDA)构建的业务重组与信息资源共享的相互依存关系模型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城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总体需求和单个职能部门的共享需求都取决于业务之间的重叠度和耦合度。在控制其它因素下,通过业务重组降低业务关联度能有效减少城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需求。科学合理地界定每项业务的具体内容和范围是降低信息共享需求的关键。只要业务之间的耦合度足够低,不管两个业务被配置到同一部门还是被配置到两个不同的部门,都能有效降低共享需求。科学适当地将具有相关性的业务配置到同一职能部门,可以有效地降低单个职能部门对其它职能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需求。政府业务重组若能把“耦合度较高的业务配置到同一职能部门”,则可有效降低职能部门之间的共享需求。城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新方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业务重组减少共享需求”,主要由业务重组和业务参考模型构建、数据环境调查,信息资源共享需求调查、基于XML技术的城市政府战略数据规划、信息资源共享模型构建等步骤完成。业务重组的具体内容包括城市政府的战略目标分析,业务环境分析,面向对象的业务定义、业务关联度分析、权责一致的权能配置、基于信息技术的流程再造。基于理论框架和实证调查,本文构建了城市政府的业务参考模型和信息资源共享模型。业务参考模型主要包括城市政府的职能模型、关联模型、权能模型、流程模型。这些模型是对理想化城市政府管理模式的视图描述,是城市政府改革的方向,是城市政府业务重组的成果。信息资源共享模型主要包括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设施和产品等六类共享框架数据,以及社会管理与保障信息库、教科文信息库、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信息库、城市基础设施与住房信息库、市场监管信息库、卫生和食品药品信息库等六类共享专题数据。
宋立荣[7](2008)在《基于网络共享的农业科技信息质量管理研究》文中提出信息质量(IQ)是信息共享发展的前提,从信息共享的本质特征看,信息共享必须解决信息质量最优化、共享程度最高效等实质问题,才能实现共享信息的价值。随着我国各类科技信息共享工程的逐步推动,共享信息的信息质量问题也日渐凸现,已成为影响我国农业科技信息共享工作中一个突出制约因素,因此,深入认识农业科技信息共享中信息质量管理(IQM)的基本特点,建立有效的IQ管理机制,解决共享中IQ问题,对于促进我国农业科技信息共享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目前我国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和科技信息共享实践中存在的信息质量问题为突破口,通过质量管理基本理念、网络信息资源管理理论认识,以及农业科技信息共享项目运行中的现状认识这三者的结合,从信息质量内在结构和管理角度分析了农业科技信息共享中信息质量管理的特殊性。在此基础上,引入“信息质量约束(CIQ)”这一新概念,并以构建CIQ机制为框架,形成农业科技信息共享中信息质量管理的基本内容。即:通过对IQ控制研究、IQ管理策略分析、IQ评价指标体系探讨展开论文的理论研究;最后,采用案例进行比对分析和对策建议。本文是在农业领域中首次运用信息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来分析和解决农业科技信息共享中信息质量问题,论文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性探索:1、在农业科技信息共享的信息质量管理中提出了“信息质量约束”概念和信息质量约束机制。“约束”包括两方面,一是需要增加投入来消除客观存在的不足的支持性约束;另一个是对影响信息质量因素所作的必要人为设置的限制性约束,以使共享系统按照预定方向进行。在此概念基础上展开深入分析,并构建信息质量约束机制,确保信息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2、提出了农业科技信息共享中信息质量管理的基本分析框架。它包括三部分: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信息质量管理的策略研究、从数据和数据库两方面入手分析信息质量控制方法,以及从信息质量本身和信息质量管理评价两个角度建立信息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使形成一个基本完整的信息质量管理循环系统。3、揭示了目前网络共享环境下农业科技信息的基本质量特征。从IQ的形式、内容和效用三个方面结构分析入手,结合专家调查,认为目前农业科技信息共享中IQ基本质量特征主要集中在真实性、可达性和实用性等三个方面。故在信息质量管理的策略分析、控制方法、评价指标选择等方面重点关注这三个方面。4、简明地探索了农业科技信息共享中信息质量评价基本思路。信息质量评价应从信息质量本身评价和信息质量管理工作评价两方面进行,对前者,需针对不同需求(如针对农业科技信息总体评价、针对特定主题领域和针对某一专题领域这三个层次)建立有所选择、有所侧重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后者,应针对宏观质量约束管理和微观质量约束管理分别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以便找出影响IQ的主要影响因素,选择必要约束要素及约束指标,修订约束内容,使达到有效监控信息质量管理实施效果的目的。本项研究紧密结合我国农业科技信息共享建设中的实际情况,形成的一些观点、办法和思路,期望能为我国农业科技信息共享建设及信息质量管理研究提供理论和实践的指导作用。
张莉[8](2006)在《中国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发展研究》文中提出农业科学数据,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但其使用效率低下、资源重复浪费已成为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一个突出制约因素。因此,建立农业科学数据共享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数据的网络化共享,这对加快我国农业科技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运用信息管理学、信息经济学、战略管理等相关理论,采用信息分析、系统分析、实证分析方法对农业科学数据共享战略进行了系统研究:系统分析了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相关理论问题,包括农业科学数据的概念、性质、特点、分类,以及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内涵与特征;同时,系统分析了国际科学数据共享的发展态势、我国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现状与存在问题;结合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需求分析,提出了中国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战略目标和战略对策,并以案例实证研究为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发展战略提供了支持。在农业科学数据共享领域,本项研究是第一次对农业科学数据共享战略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性探索研究:一是系统地分析了农业科学数据的共享需求。重点分析了不同的用户需求特征以及共享需求变化特征。将数据共享需求用户分为七大类,至少要满足5个方面的需求。“信息网络化”决定着用户对数据资源需求的满足方式和利用形态出现了以下6个方面的变化趋势:共享观念日益更新,对数据类型和数据载体的多元化需求,需求的分散性和不平衡性,共享功能一体化,服务方式个性化,共享服务模式集成化的需求。二是系统地分析了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系统的结构包括科学数据体系、技术网络体系、标准政策体系和组织机构体系,并形成三级体系结构。共享系统的功能包括开发利用数据资源的功能、保藏与配置数据资源的功能,集散与传播农业科学数据的功能,保障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应用的功能。对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系统的构建,包括数据资源系统的建设与整合、组织保障体系建设、政策支持体系与运行机制的构建、共享技术支撑系统的研发与集成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三是提出了中国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战略。战略目标是要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标准化、集成化以及共享服务。提出了推动中国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战略对策,包括转变观念、政府主导、政策法规、组织机构和资金保障以及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质量控制、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本文还以“国家农业科学数据中心的建设”为案例进行研究,总结了经验并提出一些建议。对于共享系统的效益评价有待于今后继续深入的研究。
丁希滨[9](2006)在《山东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森林作为地球三大资源(土地、矿产、森林)之一,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森林除了为人类提供木材、能源、林副产品外,还具有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美化环境,净化空气,抵御自然灾害,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同时,森林是植物、动物及其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统一体。森林在生态系统和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作用已举世公认。关注和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就是人类为自身的生存发展建造一个持久、稳固的防护屏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国家为保护森林资源,通过国家财政投资等途径设立的,用于森林生态效益提供者从事森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资金。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是巩固和完善林业生态体系的根本保证,是实现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重要基础。建立山东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是一个崭新的课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本研究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吸取和借鉴国内外成功的经验,力争在理论指导和具体工作中有所创新。森林的特殊作用决定了其具有三大效益,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多年来,森林经营者一直重视经济效益,兼顾社会效益,淡化生态效益。这里的主要原因是森林经营者在经济尚不发达阶段,必须首先考虑自己的经济利益,自己的经营能够持续,否则,连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都受影响,更谈不上社会和生态效益了。虽然这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但也说明政府和社会以及森林生态的享用者只有与森林经营者在利益方面的关系理顺,才能实现三大效益的统一。特别是随着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呼声越来越高,建设和谐社会的日程越来越紧,人类对林业生态的需求已经超过林业经济,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森林资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具有外部性的生态产品与服务,客观要求受益群体予以补偿,以实现生态要素得到最优配置。因此,建立完善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大势所趋。森林生态效益之所以要补偿,从理论上讲是因为森林生态效益是特殊商品,是森林的外部经济效益,也称公共商品,它不通过市场交换就能使其他经济主体受益。由于森林生态效益受益群体的庞大且比较分散,森林所有者或经营者无法直接面向整个受益群体获取补偿,因此,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是全社会的责任,是政府的责任。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享受生态、享受自然的需求
谢守鑫[10](2006)在《我国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哲学思考与实践剖析》文中研究表明论文在对国内外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研究和实践动态进行综合叙述的基础上,比较深入系统地对我国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发展和现状进行了分析:自20世纪末以来,我国林学将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作为重要课题进行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展;特别是从本世纪开始,更对我国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概念、体制、机制、政策和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广泛探讨与实践,为系统研究分类经营管理奠定了扎实基础。但从总体分析发现,已有的研究多是从局部或单项问题出发进行孤立、片面地研究,特别缺乏对分类经营管理应用基础理论的研究,不少成果仅是过程或结果的一般性总结,没有上升到理论高度,没有归纳出一般规律,也因此影响了其指导实践作用的发挥。因此,作者提出必须对我国分类经营管理进行科学、全面探索,使研究与实践有机结合,把各种现象和问题上升到哲学角度进行思考,归纳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一般规律,用以指导全国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实践。本研究立足于加快推进我国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从国情、林情出发,在对我国分类经营管理实践进行历史回顾和现实总结的基础上,以哲学的视角,应用对立统一和唯物辨证法、科学发展观的原理,对分类经营管理的要素和过程进行全方位考察,并将各种要素归类为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哲学范畴进行系统比较、协调,寻求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结论和认识。论文分别在分类经营管理的物质基础和认识基础、分类经营管理的本质与外部特征、分类经营管理的必然趋势与偶然现象、分类经营管理的整体属性与区域特征、分类经营管理的因果联系及其复杂性、分类经营管理的要素构成和经营管理方式、分类经营管理的可能性与现实性等方面,提出了各个基本观点、现状诊断和实践活动,既有分类经营管理的认识论问题,又有分类经营管理的方法论问题;既回答为什么分类经营管理,又回答如何分类、以及分类后的控制管理。通过研究得出下列主要结论:森林资源本身的固有属性是分类经营管理的物质基础和基本前提;人类对森林的认识是分类经营管理的认识基础和基本条件;森林短缺和社会对森林的多元化需求是分类经营管理的根本动力;环境全球化等因素是分类经营管理的外在动力;分类经营管理的物质基础、认识基础、根本动力和外在动力构成了我国分类经营管理的历史必然性,而我国林业实现“两个转变”、建立“两大体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成了我国分类经营管理的现实必然性;由于资源环境、历史文化、民族意识等的特殊性,何时、以何种方式开展分类经营管理具有偶然性;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要素构成可归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主体、经营管理方略三个方面,本质是经营管理方式和体制机制的转变;推进我国分类经营管理既有各种有利条件,又面临不少困难,必须把握现实与可能的辩证关系,立足必然、关注普遍性,同时顾
二、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复查换证评审建立新的质量体系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开发利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复查换证评审建立新的质量体系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开发利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论文提纲范文)
(2)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研究 ——以国际气候变化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选题的意义 |
0.1.1 破解国际可持续发展困局的需要 |
0.1.2 发展国际气候变化法的需要 |
0.1.3 借鉴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需要 |
0.1.4 开展中澳新能源合作的需要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2.1 国内研究现状 |
0.2.2 国外研究现状 |
0.3 研究的基本思路 |
0.4 研究的基本方法 |
0.4.1 分析方法 |
0.4.2 国际法与国内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
0.4.3 跨学科的综合性研究方法 |
1 新能源与国际可持续发展 |
1.1 气候变化 |
1.1.1 气候变化的概念 |
1.1.2 气候变化问题 |
1.1.3 气候变化的应对 |
1.1.4 IPCC与气候变化 |
1.2 能源安全与气候变化 |
1.2.1 能源安全的概念 |
1.2.2 能源安全与气候变化的关系 |
1.3 新能源与国际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
1.3.1 新能源之辨 |
1.3.2 国际可持续发展的困局 |
1.3.3 新能源是破解国际可持续发展困局的根本出路 |
2 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与政策概览 |
2.1 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演变 |
2.1.1 “经济民族主义”挑战“经济自由主义” |
2.1.3 从“强制性可再生能源目标”到《2011年清洁能源法》 |
2.2 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与政策体系 |
2.2.1 澳大利亚法律制度概述 |
2.2.2 能源安全法律与政策体系 |
2.2.3 清洁能源法律与政策体系 |
2.2.4 核能开发利用法律与政策体系 |
2.2.5 能源市场法律与政策体系 |
2.3 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目标 |
2.3.1 经济繁荣 |
2.3.2 能源安全 |
2.3.3 生态可持续发展 |
2.4 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特点及其发展前景 |
2.4.1 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特点 |
2.4.2 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发展前景 |
3 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 |
3.1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
3.1.1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的概念 |
3.1.2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与相关概念辨析 |
3.1.3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的实践 |
3.2 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述评 |
3.2.1 概述 |
3.2.2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的主要内容 |
3.2.3 对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的评价 |
3.3 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证书制度 |
3.3.1 可再生能源证书制度概述 |
3.3.2 可再生能源证书创制的预备工作 |
3.3.3 可再生能源证书的创制 |
3.3.4 可再生能源证书的转让与提交 |
3.4 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的法律责任问题 |
3.4.1 清洁能源监管局的监管职权 |
3.4.2 民事责任 |
3.4.3 刑事责任 |
3.4.4 行政责任 |
4 澳大利亚排放交易(碳税)机制 |
4.1 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国际法基础 |
4.1.1 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国际法依据 |
4.1.2 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国际法理论基础 |
4.1.3 主要国家(地区)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实践 |
4.2 澳大利亚排放交易(碳税)机制的演进 |
4.2.1 概述 |
4.2.2 新南威尔士州的排放交易实践——“温室气体减排计划” |
4.2.3 《郜若素气候变化报告》 |
4.2.4 《碳污染减排计划:澳大利亚的低污染未来》 |
4.3 澳大利亚排放交易(碳税)机制述评 |
4.3.1 排放交易(碳税)机制出台的背景 |
4.3.2 排放交易(碳税)机制的主要内容 |
4.3.3 排放交易(碳税)机制的特点 |
4.3.4 排放交易(碳税)机制的实施效果 |
5 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与国际气候变化法之间的互动 |
5.1 2010年以来澳大利亚的国际气候政治 |
5.1.1 国际气候变化谈判 |
5.1.2 区域性交往和多国论坛 |
5.1.3 战略伙伴关系 |
5.1.4 澳大利亚的气候变化国家利益 |
5.2 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的国际影响 |
5.2.1 鼓舞了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进程 |
5.2.2 推动了国际碳市场的发展 |
5.3 国际气候变化法的演进 |
5.3.1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京都议定书》 |
5.3.2 后京都时代国际气候治理制度谈判的进程 |
5.3.3 国际气候变化法的发展趋势 |
5.4 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与国际气候变化法的契合 |
5.4.1 国际法在澳大利亚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
5.4.2 澳大利亚新能源法与国际气候变化法的交互影响 |
6 中澳新能源合作的国际法律调整 |
6.1 中澳新能源合作的挑战与机遇 |
6.1.1 中澳新能源合作的历史回顾 |
6.1.2 中澳新能源合作面临的挑战 |
6.1.3 中澳新能源合作的机遇 |
6.2 中澳新能源合作法制环境分析 |
6.2.1 新能源合作的国际法制环境 |
6.2.2 新能源合作的中国法制环境 |
6.2.3 新能源合作的澳大利亚法制环境 |
6.2.4 对中澳新能源合作法制环境的解读 |
6.3 完善中澳新能源合作的法律思考 |
6.3.1 推进自由贸易区谈判,破解利益集团的战略围堵 |
6.3.2 以国际组织(机制)为媒介,拓展新能源合作的深度 |
6.3.3 缔结双边新能源合作协定,努力实现合作共赢 |
6.3.4 加强新能源立法,创造良好的国际合作环境 |
7 结语:新能源法律制度是国际气候变化法的组成部分 |
7.1 法律趋同化 |
7.2 新能源法与国际气候变化法的融合 |
7.3 新能源法律制度构成国际气候变化法的重要内容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3)基于生态文明的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关于政府管理的研究 |
(二) 关于生态文明与政府管理的研究 |
(三) 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研究 |
(四) 简要的评析 |
三、研究视角与研究框架 |
(一) 研究视角 |
(二) 研究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理论与现实基础 |
一、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理论基础 |
(一) 政府干预理论 |
(二) 政府职能理论 |
(三) 可持续发展理论 |
二、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现实基础 |
(一) 中国矿产资源的基本特点 |
(二) 中国矿产资源开发的现状 |
第二章 中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历史变迁及特点 |
一、中国古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
(一) 中国古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体制 |
(二) 中国古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机制 |
(三) 中国古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 |
(四) 中国古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特点 |
二、中国近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
(一) 萌芽时期的中国近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1840-1895年) |
(二) 中国民族矿业的管理(1895-1936年) |
(三) 抗日战争时期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1936-1945年) |
(四) 解放战争时期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1946-1949年) |
(五) 中国近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特点 |
三、中国现代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 |
(一) 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8年) |
(二) 改革开放时期(1978-至今) |
(三) 中国现代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特点 |
第三章 中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一、中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
(一)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产权界限不清 |
(二)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划分不科学 |
(三) 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部门间职能不协调 |
二、中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 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 |
(二) 矿产资源开发公众参与机制不完善 |
(三) 矿产资源开发监管机制不健全 |
三、中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 矿产资源开发税费制度存在的问题 |
(二) 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国外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经验与启示 |
一、国外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沿革 |
二、国外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现状 |
(一) 美国 |
(二) 英国 |
(三) 澳大利亚 |
(四) 加拿大 |
(五) 印度 |
(六) 俄罗斯 |
(七) 法国 |
(八) 日本 |
三、国外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经验与启示 |
第五章 中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目标及其职能定位 |
一、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目标 |
(一) 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内容 |
(二) 目标设定与目标管理 |
(三)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目标 |
二、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职能定位 |
(一) 矿产资源开发政府职能定位存在的问题 |
(二) 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职能定位 |
第六章 完善中国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的对策分析 |
一、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体制 |
(一) 强化矿产资源开发集中统一管理体制 |
(二) 构建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新模式 |
(三) 按矿种成立矿产资源管理机构实施分类管理 |
(四) 调整中央与地方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关系推行分级征收 |
(五) 因地制宜实行分区管理 |
二、理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机制 |
(一) 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
(二) 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
(三) 建立高效科学的监管机制 |
三、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 |
(一) 改革矿产资源开发税费制度 |
(二) 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矿业生态化开发的哲学研究及模式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序篇 |
第一章 序论 |
一、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 若干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三、 论文研究的技术路线、方法与步骤 |
(一) 论文研究的技术路线 |
(二) 论文研究的方法 |
(三) 论文研究的步骤 |
四、 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五、 论文的结构及研究内容 |
六、 论文研究的重点、难点与创新之处 |
(一) 论文研究的重点 |
(二) 论文研究的难点 |
(三) 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传统矿业开发模式的反思与解构 |
第一节 传统矿业开发的界定 |
第二节 价值诉求和主要危害 |
一、 传统矿业开发的价值诉求 |
二、 传统矿业开发的主要危害 |
(一) 生态环境问题 |
(二) 社会问题 |
第三节 传统矿业开发模式的基本特征 |
一、 价值追求的片面性特征 |
二、 外部不经济高熵特征 |
三、 黑色利已害他特征 |
第四节 传统矿业开发的哲学基础 |
一、 主客分立自然观 |
二、 经济主义价值观 |
第五节 传统矿业开发的反思与解构 |
一、 对传统矿业开发价值诉求的反思与解构 |
二、 对主客分立自然观哲学基础的反思与解构 |
三、 对传统矿业开发经济主义价值观哲学基础的反思与解构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认识篇 |
第三章 矿业生态化开发的理论阐释 |
第一节 矿业生态化开发的概念与内涵 |
一、 矿业生态化开发的概念 |
二、 矿业生态化开发的内涵 |
第二节 矿业生态化开发与传统开发的区别 |
一、 价值取向不同 |
二、 实践方法不同 |
三、 评价标准不同 |
第三节 矿业生态化开发模式的基本特征 |
一、 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优特征 |
二、 生态生产力持续和熵自控特征 |
三、 绿色利他特征 |
第四节 矿业生态化开发的思想来源 |
一、 现代生态学与生态哲学 |
二、 系统科学与生态经济学 |
三、 生态伦理学与科技伦理学 |
第五节 矿业生态化开发模式的哲学基础 |
一、 主客统一自然观 |
二、 以人为本价值观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矿业生态化开发应遵循的原则 |
第一节 生态性原则 |
第二节 同时性原则 |
第三节 循环经济原则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方法篇 |
第五章 矿业生态化开发模式的构建 |
第一节 矿业生态化开发模式构建的目标与准则 |
一、 矿业生态化开发模式构建的目标 |
二、 模式构建的基本准则 |
第二节 矿业生态化开发模式的建构 |
一、 模式的构建方法 |
二、 矿业生态化开发基本模式的构建 |
三、 三个层次模式的构建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矿业生态化开发的实践方法与检验标准 |
第一节 矿业生态化开发的方法与途径 |
一、 矿区环境生态化 |
二、 生产工艺生态化 |
三、 企业文化生态化 |
四、 企业管理生态化 |
第二节 矿业生态化开发的检验标准 |
一、 矿业生态化开发标准体系的建立 |
二、 矿业生态化开发标准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实践篇 |
第七章 首云矿业生态化开发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首云矿业概况 |
一、 矿区自然概况 |
二、 矿区生产状况 |
第二节 首云矿业的生态化开发实践情况 |
一、 生态化开发的前提与背景 |
二、 生态化开发实践 |
第三节 首云矿业生态化开发考核评价 |
一、 定性评价 |
二、 定量评价 |
三、 考核结果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矿业生态化开发可行性分析与措施建议 |
第一节 我国矿业实现生态化转向的现实性分析 |
一、 政策法规分析 |
二、 技术条件分析 |
三、 经济效益分析 |
四、 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矿业生态化开发的措施与建议 |
一、 国家层面 |
二、 企业层面 |
三、 社会层面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 |
附表 |
参考文献 |
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 |
后记 |
(5)围填海造地及其管理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引言 |
0.1 研究背景与研究目的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动态 |
0.2.1 国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 |
0.2.2 国内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 |
0.3 论文的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
0.3.1 论文的主要内容 |
0.3.2 论文的研究方法 |
0.4 论文的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1 围填海造地与加强管理的理论溯源 |
1.1 关于围填海造地的争论 |
1.2 围填海造地效益的理论分析 |
1.3 政府加强围填海造地管理的理论依据 |
1.3.1 公共物品理论 |
1.3.2 外部效应理论 |
1.3.3 海岸带综合管理理论 |
1.3.4 海陆一体化发展理论 |
2 我国围填海造地的历史变迁与总体评价 |
2.1 我国围填海造地的发展历程 |
2.1.1 20 世纪我国围填海造地的发展历程 |
2.1.2 21 世纪我国围填海造地的基本情况 |
2.2 我国围填海造地典型案例评述 |
2.2.1 北海区围填海造地的典型案例评述——以秦皇岛港的围填海造地为例 |
2.2.2 东海区围填海造地的典型案例——以福建省厦门市围填海造地为例 |
2.2.3 南海区围填海造地的典型案例评述——以澄饶联围为例 |
2.3 我国围填海造地的总体评价 |
2.3.1 围填海造地的积极效应 |
2.3.2 围填海造地的负面影响 |
2.3.3 科学、适度围填海造地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3 我国围填海造地效益的综合评价 |
3.1 围填海造地效益分析与评价方法 |
3.1.1 指标体系构建 |
3.1.2 指标选择的解释 |
3.1.3 围海造地效益评估的方法 |
3.2 围填海造地的生态环境效益 |
3.2.1 对重点海洋功能区的影响 |
3.2.2 对海洋环境质量的影响 |
3.2.3 对生物质量的影响 |
3.2.4 对海洋水动力条件的影响 |
3.2.5 对海洋冲淤条件的影响 |
3.2.6 围填海造地生态环境效益的实证分析:以南海区广东省为例 |
3.3 围填海造地的经济效益 |
3.3.1 经济价值益损 |
3.3.2 对农业的影响 |
3.3.3 对盐业的影响 |
3.3.4 对运输业的影响 |
3.3.5 对旅游业的影响 |
3.3.6 围填海造地经济效益的实证分析:以北海区河北省为例 |
3.4 围填海造地的社会效益 |
3.4.1 对人口和就业的影响 |
3.4.2 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影响 |
3.4.3 对自然灾害抵御能力的影响 |
3.4.4 景观效应 |
3.4.5 围填海造地社会效益的实证分析:以东海区福建省为例 |
4 我国现行围填海造地管理制度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 政府加强围填海造地管理的现实必要性 |
4.2 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对围填海造地管理的政策 |
4.2.1 国家无偿投资阶段:1950-1978 年 |
4.2.2 无偿和有偿投资相结合阶段:1978-1990 年 |
4.3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现行围填海造地管理制度 |
4.3.1 相关法律法规 |
4.3.2 海洋功能区划制度 |
4.3.3 海域权属管理制度 |
4.3.4 海域有偿使用制度 |
4.3.5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4.3.6 海域使用论证制度 |
4.4 我国现行围填海造地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4.4.1 缺少针对围填海造地管理的专门法律 |
4.4.2 相关制度不能满足围填海造地管理的现实需要 |
4.4.3 围填海造地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 |
4.4.4 围填海造地监管体制不健全 |
4.5 围填海造地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成因及其消极影响 |
4.5.1 围填海造地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成因 |
4.5.2 围填海造地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的消极影响 |
5 国外围填海造地的实践与管理经验借鉴 |
5.1 国外围填海造地实践的历史变迁 |
5.1.1 荷兰:生存安全需求主导型 |
5.1.2 日本:工业化发展需求主导型 |
5.1.3 美国:城市化发展需求主导型 |
5.2 荷、日、美对围填海造地的管理 |
5.2.1 荷兰对围填海造地的管理 |
5.2.2 日本对围填海造地的管理 |
5.2.3 美国对围填海造地的管理 |
5.3 中国与荷、日、美对围填海造地管理的比较 |
5.3.1 中荷比较 |
5.3.2 中日比较 |
5.3.3 中美比较 |
5.4 启示 |
6 我国进一步加强围填海造地管理的制度框架 |
6.1 我国沿海地区围填海造地的发展趋势 |
6.2 围填海管理制度重新设计的基本原则 |
6.3 围填海造地管理制度框架的构建 |
6.3.1 加强围填海造地管理的宗旨 |
6.3.2 围填海造地管理制度的综合框架 |
7 我国进一步加强围填海造地管理的具体制度安排 |
7.1 继续规范政府规制制度:基于海洋综合管理的需要 |
7.1.1 规制的依据:建立健全围填海造地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
7.1.2 创新宏观管理体制:建立相对集中、统一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 |
7.1.3 规范微观控制制度:加强政府规制围填海项目的制度基础 |
7.1.3.1 完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7.1.3.2 规范海域有偿使用制度 |
7.1.3.3 因地制宜建立围填海造地的综合评估体系 |
7.1.3.4 改进围填海造地工程的平面设计方式 |
7.1.3.5 建立生态修复与资源养护制度 |
7.1.3.6 社会监管机制:完善公众参与制度 |
7.2 理顺管理流程:基于围填海造地项目过程管理的需要 |
7.2.1 搞好围填海造地的全面综合规划与管理 |
7.2.2 建立并完善围填海造地的战略论证制度 |
7.2.3 严格围填海项目的审批制度 |
7.2.4 建立围填海项目的跟踪检查和动态监测机制 |
7.2.5 建立围填海造地的后评估制度 |
7.3 夯实管理基础:建立围填海造地管理的科学支撑体系 |
8 结语 |
参考文献 |
(6)基于业务重组的城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意义 |
1.2 研究预期目标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4 可行性 |
2 文献综述 |
2.1 政府业务流程再造 |
2.2 政府信息资源共享 |
2.3 城市政府组织再造 |
2.4 当前研究存在的不足 |
3 理论框架和研究设计 |
3.1 理论框架 |
3.2 研究设计 |
4 城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方法 |
4.1 城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方法的体系框架 |
4.2 城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方法的应用模型 |
5 业务环境调查、共享需求调查和实证检验结果分析 |
5.1 城市政府业务环境调查和业务关联度分析 |
5.2 城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需求调查 |
5.3 城市政府业务重组与资源共享相互依存关系的实证检验分析 |
6 城市政府业务参考模型和信息资源共享模型 |
6.1 城市政府职能模型 |
6.2 城市政府关联模型 |
6.3 城市政府权能模型 |
6.4 城市政府流程模型 |
6.5 城市信息资源共享模型 |
7 结论、政策性含义、创新性及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件1: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附件2: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 |
附件3: 中山市政府的组织结构和各个职能部门所涉及的业务项汇总表 |
附件4: 中山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需求明细表 |
附件5: 图表索引 |
(7)基于网络共享的农业科技信息质量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信息质量管理研究的现状概述 |
1.3.2 国内信息质量管理研究的现状概述 |
1.3.3 国内外信息质量管理研究现状述评 |
1.4 研究设想 |
1.5 研究框架 |
1.5.1 研究目标 |
1.5.2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5.3 论文框架结构及内容 |
1.6 论文特点与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农业科技信息质量管理实践进展认识 |
2.1 基本概念认识 |
2.1.1 数据和信息的概念界定 |
2.1.2 农业科技信息的概念及范围 |
2.1.3 质量的概念认识 |
2.1.4 数据质量和信息质量的界定 |
2.1.5 质量管理的定义和认识 |
2.2 我国农业信息网络建设中信息质量管理的实践和发展 |
2.2.1 国外农业信息网络建设中信息质量管理的经验借鉴 |
2.2.2 我国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发展现状及存在IQ 问题认识 |
2.2.3 农业信息网络建设中存在IQ 问题分析 |
2.3 基于网络共享的农业科技信息质量管理实践进展认识 |
2.3.1 农业科技信息共享的基本认识 |
2.3.2 国外科技信息共享中信息质量管理实践 |
2.3.3 国外科技信息共享实践中IQM 的成功经验 |
2.3.4 国内科技信息共享的实践发展 |
2.3.5 我国科技信息共享实践中存在的IQ 问题 |
第三章 网络共享环境下农业科技信息质量问题的分析 |
3.1 网络共享环境下农业科技信息质量的结构分析 |
3.1.1 信息的内在结构认识 |
3.1.2 信息质量的内在结构认识 |
3.1.3 基于网络共享的农业科技信息质量维度分析 |
3.1.4 语用层次的信息质量分析 |
3.2 网络共享环境下农业科技信息质量问题的管理认识 |
3.2.1 网络共享环境下信息质量问题特点 |
3.2.2 网络共享环境下农业科技信息质量控制的变化特点 |
3.2.3 农业科技信息共享环境下的IQM 和传统IQM 的区别 |
3.2.4 农业科技信息共享中信息质量管理的特征 |
3.2.5 网络共享环境下农业科技信息质量管理的动力分析 |
第四章 网络共享环境下农业科技信息的质量约束机制分析 |
4.1 目前主要的信息质量管理理论认识 |
4.1.1 信息质量的产品观点 |
4.1.2 全面数据质量管理理论 |
4.1.3 数据质量成熟度模型 |
4.1.4 现有IQM 理论的局限性认识 |
4.2 基于网络共享环境下农业科技信息的质量约束认识 |
4.2.1 农业科技信息共享环境的系统认识 |
4.2.2 约束的概念认识 |
4.2.3 信息质量约束与TOC 中约束的区别 |
4.2.4 信息质量约束的含义 |
4.2.5 质量约束引入信息质量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
4.2.6 基于信息质量约束观点对网络信息质量管理的理解 |
4.3 信息质量约束机制 |
4.3.1 机制的内涵 |
4.3.2 信息质量约束机制特征 |
4.3.3 信息质量约束机制的约束要素 |
4.3.4 信息质量约束机制的构建原则 |
4.3.5 信息质量约束机制的结构构建 |
4.3.6 信息质量约束机制的环境构建 |
4.3.7 信息质量约束机制的内容构建 |
4.3.8 质量约束机制的实施步骤 |
第五章 基于网络共享的农业科技信息质量管理策略分析 |
5.1 宏观层面的信息质量约束机制策略分析 |
5.1.1 农业科技信息共享中的组织管理 |
5.1.2 农业科技信息共享中法规约束 |
5.1.3 农业科技信息共享中信息技术的质量约束 |
5.1.4 农业科技信息共享中的标准约束 |
5.1.5 农业科技信息共享中的信息资源整合 |
5.1.6 农业科技信息共享中的人员信息素质 |
5.1.7 农业科技信息共享的经费支持与激励 |
5.2 微观组织层面的信息质量约束机制对策分析 |
5.2.1 健全微观组织内部自我质量约束机制 |
5.2.2 建立微观组织内部的IQM 机制 |
第六章 基于网络共享的农业科技信息质量控制分析 |
6.1 基于网络共享的农业科技信息质量控制认识 |
6.1.1 控制定义及认识 |
6.1.2 农业科技信息质量控制范围 |
6.1.3 信息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
6.2 基于网络共享的农业科技信息质量的过程控制 |
6.2.1 信息质量的过程控制认识 |
6.2.2 采集环节的质量控制 |
6.2.3 加工环节的质量控制 |
6.2.4 录入环节的质量控制 |
6.2.5 标引环节的质量控制 |
6.2.6 数据的审核和存储环节的质量控制 |
6.2.7 信息反馈环节的质量控制 |
6.3 基于数据库的质量控制 |
6.3.1 数据库的基本认识 |
6.3.2 农业数据库建设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
6.3.3 农业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化控制 |
6.4 基于元数据的质量控制 |
6.4.1 元数据的基本认识 |
6.4.2 利用元数据进行IQ 控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6.4.3 基于元数据进行IQ 控制的措施 |
第七章 基于网络共享的农业科技信息质量评价 |
7.1 信息质量评价的认识 |
7.1.1 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
7.1.2 网络共享环境下的IQ 评价与传统印刷型文献IQ 评价区别 |
7.1.3 信息资源质量评价与信息资源评价的区别 |
7.1.4 评价指标和质量维度的区别 |
7.1.5 基于网络共享的农业科技信息共享的信息质量需求分析 |
7.2 现有IQ 评价体系综合分析 |
7.2.1 现有IQ 评价体系概述 |
7.2.2 现有IQ 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 |
7.2.3 信息质量评价体系的启示 |
7.3 网络共享环境下农业科技信息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
7.3.1 网络共享环境下信息质量评价基本要求 |
7.3.2 IQ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
7.3.3 IQ 评价指标的选择要求 |
7.3.4 IQ 评价流程 |
7.4 网络共享环境下信息质量管理工作的评价 |
7.4.1 IQM 评价制度的建立 |
7.4.2 IQM 评价指标体系 |
7.5 IQ 评价中采用的主要评价方法 |
7.5.1 IQ 评价方法评析 |
7.5.2 主要的IQ 评价方法 |
第八章 农业科技信息共享建设的案例分析 |
8.1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中心”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 |
8.2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的运行管理 |
8.2.1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顶层设计 |
8.2.2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运行管理 |
8.3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中信息质量管理举措 |
8.4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的成功经验 |
8.5 制约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发展的主要问题 |
8.6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发展建议 |
第九章 主要结论和建议 |
9.1 论文主要结论 |
9.2 农业科技信息共享中信息质量管理的对策建议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表1 在信息共享研究领域对“数据”的基本看法 |
附表2 从信息共享研究领域对“信息”基本看法 |
附表3 在信息共享领域中对数据和信息的关系认识 |
附表4 数据质量的定义汇总 |
附表5 信息质量的定义汇总 |
附表6 众多学者基于不同研究背景给出的质量维度列表 |
致谢 |
作者简介 |
(8)中国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结构和内容 |
1.5 研究特色与创新点 |
第二章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相关理论分析 |
2.1 科学数据共享的发展历史 |
2.1.1 科学数据共享的起源阶段 |
2.1.2 科学数据共享的推进阶段 |
2.1.3 科学数据共享的发展阶段 |
2.2 农业科学数据的概念及性质 |
2.2.1 相关术语概念 |
2.2.2 农业科学数据的性质 |
2.3 农业科学数据的分类 |
2.4 农业科学数据的地位与作用 |
2.4.1 农业科学数据的战略地位 |
2.4.2 农业科学数据的重大作用 |
2.5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内涵与特征 |
2.5.1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内涵 |
2.5.2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特征 |
2.6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理论基础 |
2.6.1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一般经济学基础 |
2.6.2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信息经济学基础 |
2.6.3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资源经济学基础 |
2.6.4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法理学基础 |
2.7 国际发展趋势分析 |
2.7.1 走向国际化和“大科学”的发展趋势 |
2.7.2 开放的网络化发展趋势 |
2.8 国际共享发展战略借鉴 |
2.8.1 重点共享战略介绍 |
2.8.2 国外科学数据共享管理与服务的经验借鉴 |
第三章 中国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现状与需求分析 |
3.1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必要性 |
3.1.1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是由农业科学研究本身的特点所决定 |
3.1.2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是农业科技发展的必然选择 |
3.1.3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是顺应数据共享的长远发展趋势 |
3.2 中国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现状 |
3.2.1 总体现状 |
3.2.2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平台试点现状 |
3.3 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1 科学数据共享普遍面临的挑战 |
3.3.2 中国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存在的主要问题 |
3.4 制约因素分析 |
3.4.1 体制不合理,缺乏可行的共享机制 |
3.4.2 长期的传统观念制约共享 |
3.4.3 缺乏有效的共享政策法规 |
3.4.4 缺乏长期稳定的数据共享管理资金投入 |
3.4.5 缺乏共享技术支撑体系 |
3.4.6 共享数据的质量无保障 |
3.4.7 缺乏一批数据共享管理人才 |
3.5 中国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基础 |
3.5.1 积累了丰富的农业科学数据资源 |
3.5.2 农业信息技术取得快速发展 |
3.5.3 形成了中国最大的农业研究信息系统 |
3.6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需求分析 |
3.6.1 用户数据共享需求的内涵 |
3.6.2 用户数据共享需求的类型及特点 |
3.6.3 用户数据共享需求的变化 |
第四章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
4.1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系统的结构 |
4.1.1 科学数据体系 |
4.1.2 技术网络体系 |
4.1.3 标准政策体系 |
4.1.4 组织机构体系 |
4.2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系统的功能 |
4.2.1 开发利用农业数据资源的功能 |
4.2.2 保藏与配置农业数据资源的功能 |
4.2.3 集散与传播农业科学数据的功能 |
4.2.4 保障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应用的功能 |
4.3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系统的构建 |
4.3.1 数据资源系统的建设与整合 |
4.3.2 组织保障体系的建设 |
4.3.3 政策支持体系与运行机制的构建 |
4.3.4 共享技术支持系统的研发与集成 |
第五章 中国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战略选择 |
5.1 共享战略目标 |
5.1.1 总体目标 |
5.1.2 具体目标 |
5.2 中国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战略对策 |
5.2.1 转变观念推动农业科学数据共享服务体系的建设 |
5.2.2 政府主导加大农业科学数据数字化加工与集成力度 |
5.2.3 建立和健全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政策法规体系 |
5.2.4 建立和完善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组织保障体系 |
5.2.5 建立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运行资金保障机制 |
5.2.6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创新数据获取发现技术 |
5.2.7 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 |
5.2.8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和国内外合作交流以适应全球化发展 |
第六章 国家农业科学数据中心的建设—案例分析 |
6.1 国家农业科学数据中心的体系结构建设 |
6.1.1 数据资源系统建设 |
6.1.2 共享网络系统建设 |
6.1.3 共享服务能力建设 |
6.1.4 共享标准规范建设 |
6.2 国家农业科学数据中心的运行机制分析 |
6.2.1 中心管理运行机制 |
6.2.2 共享服务运行机制 |
6.2.3 共享系统运行监督评价机制 |
6.3 数据集成与共享服务的总体效益评价 |
6.4 经验与建议 |
6.4.1 经验与不足 |
6.4.2 今后发展建议 |
第七章 主要结论 |
7.1 对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相关理论的分析 |
7.2 中国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现状与需求分析 |
7.3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
7.4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的战略目标及对策 |
引用文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9)山东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研究对象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的方法与主要思路 |
1.5 研究的难点及创新点 |
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依据 |
2.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相关理论 |
2.2 森林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 |
2.3 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
3 国内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现状分析 |
3.1 国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现状分析 |
3.2 国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现状分析 |
3.3 山东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现状分析 |
4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对象及其界定 |
4.1 林业分类经营是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前提 |
4.2 世界各国林业分类经营的做法 |
4.3 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
5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基本框架 |
5.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原则 |
5.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 |
5.3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办法 |
5.4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途径 |
6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制度性保障 |
6.1 生态公益林管护制度 |
6.2 生态公益林核查与监测制度 |
6.3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制度 |
6.4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保障制度 |
6.5 公益林资源档案制度 |
7 结论与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建议 |
7.3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博期间取得的主要学术成就 |
(10)我国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哲学思考与实践剖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问题提出 |
1.2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研究现状与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与评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与评述 |
1.2.3 我国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主要问题 |
1.3 研究的目的、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的目的 |
1.3.2 研究的内容 |
1.3.3 研究的方法 |
2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物质基础和认识基础 |
2.1 森林资源及其管理客观规律与主观认识 |
2.2 森林资源及其管理客观规律与分类经营管理 |
2.2.1 森林的多样性与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关系 |
2.2.2 森林的多效性与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关系 |
2.3 人的主观认识与分类经营管理 |
2.3.1 认识的局限性和阶段性 |
2.3.2 认识的反作用及其对森林资源的影响 |
2.4 新时期条件下的我国森林资源分类经营方式 |
2.4.1 我国森林资源现状和特点 |
2.4.2 我国林业发展道路的探索 |
2.4.3 新时期林业发展的内涵与特征 |
2.5 我国实施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重要意义 |
2.5.1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概念和内涵 |
2.5.2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重要意义 |
小结 |
3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必然趋势与偶然现象 |
3.1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必然性 |
3.1.1 冲突是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内在原因 |
3.1.2 环境全球化是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外在原因 |
3.1.3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历史必然性 |
3.1.4 我国开展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现实必然性 |
3.2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偶然性 |
3.2.1 认识的偶然性 |
3.2.2 突变的偶然性 |
3.2.3 不同资源概念产生的偶然性 |
小结 |
4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生态哲学观 |
4.1 森林生态系统与生态系统经营管理 |
4.2 生态哲学观是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哲学依据 |
4.2.1 中国古代哲学与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 |
4.2.2 现代生态哲学与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 |
4.3 生态危机与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 |
4.4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
4.4.1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普遍性 |
4.4.2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特殊性 |
小结 |
5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整体属性和区域特征 |
5.1 全国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整体布局 |
5.1.1 四大功能区 |
5.1.2 九大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区 |
5.2 区域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分布格局 |
5.2.1 生态公益林的需求类型与分布格局 |
5.2.2 商品林的需求类型与分布格局 |
5.3 全国分类经营管理与区域分类经营管理的关系 |
5.3.1 哲学基础 |
5.3.2 指导思想 |
5.3.3 基本原则 |
5.3.4 主要依据 |
5.3.5 指标体系与技术标准及方法 |
小结 |
6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主、客体要素剖析 |
6.1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要素构成 |
6.2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中的主要客体分析 |
6.2.1 商品林指标体系与技术标准 |
6.2.2 生态公益林指标体系与技术标准 |
6.3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中的主要主体分析 |
6.3.1 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主体多元化的客观性和必要性 |
6.3.2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主体能动性 |
6.4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方式和经营管理制度 |
6.4.1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方式 |
6.4.2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办法 |
小结 |
7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可能性与现实性 |
7.1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面临的困难 |
7.1.1 分类经营管理认识不一 |
7.1.2 林业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
7.1.3 管理方法手段落后 |
7.1.4 林业基础数表缺乏、陈旧 |
7.1.5 法制建设滞后 |
7.1.6 行政管理效率低下 |
7.1.7 资金缺乏、渠道不畅 |
7.2 保障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开展的条件和措施 |
7.2.1 森林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及信息系统建设 |
7.2.2 森林质量与效益的评估 |
7.2.3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其他措施和条件 |
小结 |
8 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本质与外部特征 |
8.1 生态公益林的本质和外部特征 |
8.1.1 生态公益林经营的特点 |
8.1.2 生态公益林经营的组织 |
8.1.3 生态公益林经营的保障措施 |
8.1.4 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问题 |
8.2 商品林的本质和外部特征 |
8.2.1 商品林的现状 |
8.2.2 商品林组织经营的原则与依据 |
8.2.3 商品林组织经营的前提 |
8.2.4 商品林资产运营 |
8.2.5 建立商品林森林经理体系 |
8.2.6 经营主体、分配方式和投融资渠道多元化 |
8.2.7 商品林宏观管理 |
8.3 森林经营方案 |
8.3.1 生态公益林经营方案编制 |
8.3.2 商品林经营方案编制 |
8.3.3 经营方案执行评估 |
小结 |
9 实例验证:临安市森林资源分区分类试验 |
9.1 临安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
9.1.1 自然地理 |
9.1.2 社会经济 |
9.1.3 森林经营与保护 |
9.2 临安市森林资源概况 |
9.3 临安市森林资源分类区划模拟 |
9.3.1 模拟方法与结果 |
9.3.2 模拟结果分析 |
小结 |
10 结论与讨论 |
10.1 结论 |
10.2 讨论 |
参考文献 |
导师简介 |
个人简介 |
致谢 |
附表一、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区(亚区)范围及森林生态系统主体功能 |
附表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类型生态重要性指标群等级划分 |
附表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类型生态敏感性指标群等级划分 |
博硕士学位论文同意发表声明 |
四、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复查换证评审建立新的质量体系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开发利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论文参考文献)
- [1]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测服务中的问题研究 ——以H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为例[D]. 肖舒雅. 河南大学, 2021
- [2]澳大利亚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研究 ——以国际气候变化为视角[D]. 李化. 武汉大学, 2013(01)
- [3]基于生态文明的矿产资源开发政府管理研究[D]. 夏云娇. 华中师范大学, 2013(06)
- [4]矿业生态化开发的哲学研究及模式探索[D]. 姜杰. 中共中央党校, 2012(02)
- [5]围填海造地及其管理制度研究[D]. 胡斯亮. 中国海洋大学, 2011(02)
- [6]基于业务重组的城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研究[D]. 李卫东. 华中科技大学, 2009(11)
- [7]基于网络共享的农业科技信息质量管理研究[D]. 宋立荣.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08(10)
- [8]中国农业科学数据共享发展研究[D]. 张莉.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06(06)
- [9]山东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研究[D]. 丁希滨. 山东农业大学, 2006(12)
- [10]我国森林资源分类经营管理的哲学思考与实践剖析[D]. 谢守鑫. 北京林业大学, 2006(01)